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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年度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与经验交流会议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把*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安排意见下发各市州地,各地要按照安排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计划。
*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部署,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各级社会组织管理机关要在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常规工作,确实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努力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积极做好重点工作,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发展
1、加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结合民政部门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发改、财政、经贸、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规划,推进解决行业协会与行政管理机关合署办公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等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齐备的行业协会商会结构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有序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二是省厅将选择1-2个点作为进行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试点,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经验,同时加强立法调研,发挥专家学者和科研部门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积极推动《*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条例》制定和出台。
2、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发展。各地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人民群众急切需求,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划、发展和培育。一是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起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地今年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增强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并逐步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和支持,力争在财税、信贷、项目、职工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厅也将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3、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是进一步探索对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的开拓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按照民政部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好本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估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和标准,各地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省厅将及时下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评估的内容、标志和尺度、程序、登记等进行统一的规定,并对全省相关工作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推开。并将对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作为今后表彰社会组织的重要依据。
4、推行规范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年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改进年检方式,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强化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并将社会组织日常工作重心从过去的“重登记,轻管理”,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同时要将年检工作与评估工作、日常监督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切实落实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非打非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突发敏感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执法查处的主体、程序、监督、处罚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文书。
(二)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
1、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功能,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救灾救济等领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6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黔财税[*]16号)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黔民发[*]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巩固和推进并举,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依次推进”和“阶段性目标”原则,大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二)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指导推进企业作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之间以及各企业之间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学习观摩、座谈等经验交流活动。
二、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成果,扩大工作领域。
(一)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坚持“阶段性目标”原则,各地要落实20*年度企业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数量指标,并于5月30日底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版权保护意识,做好软件正版化服务工作
(一)各地、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所属部门和行业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总结企业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在企业中广泛推广;今年,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国资委、商务部、全国工商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举办若干期分别以大型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和建筑设计行业企业为培训对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此外,还将专门举办地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培训班。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理念。“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室室”将不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信息,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同时,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宣传,营造软件正版化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软件正版化对外宣传工作。“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召开新闻会、出访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等方式,积极对外宣传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扩大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国际社会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和企业软件正版化专家咨询组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采购软件,争取优惠价格,维护用户和企业利益,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服务。
四、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作为考核和评定企业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对以软件作为生产资料的经营性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监管,规范上述企业的经营行为,树立尊重著作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
(四)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的执法力度。对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政府部门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坚持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五)联合开展对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首批正版化企业的抽查和检查工作。同时,启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查工作,以推动地方的正版化工作。
五、定期编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简报》,及进指导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简报》担负着反馈情况、交流信息、经验总结和推广、指导工作等重大作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工作,及时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六、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和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8.5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旦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人身保险业从业人员资格体系建设与人才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
8.8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就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项目贷款与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农行上海市分行将为该项目提供13.8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这标志着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支持轨道交通的合作正式启动。
8.16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23号),要求上海各级政府和委办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加强保险创新与保险监管,合力营造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8.2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召开推进保险工作发展会议,专题研究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8.25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与世天威物流(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仓储监管合作协议。成立于1847年的荷兰世天威公司,仓储网络遍布全球,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城市均设立了分支机构,由于其在行业内的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目前已经被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确认为指定交割仓库,并与很多知名银行在仓储融资方面有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往来。此次世天威公司与工行签订仓储监管合作协议,将有效推动该行在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发展。双方在进行仓储监管融资合作外,也将在客户资源挖掘,行业信息共享等领域加强业务合作,实行银企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