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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年度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与经验交流会议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把*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安排意见下发各市州地,各地要按照安排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计划。
*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部署,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各级社会组织管理机关要在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常规工作,确实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努力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积极做好重点工作,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发展
1、加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结合民政部门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发改、财政、经贸、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规划,推进解决行业协会与行政管理机关合署办公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等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齐备的行业协会商会结构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有序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二是省厅将选择1-2个点作为进行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试点,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经验,同时加强立法调研,发挥专家学者和科研部门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积极推动《*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条例》制定和出台。
2、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发展。各地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人民群众急切需求,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划、发展和培育。一是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起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地今年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增强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并逐步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和支持,力争在财税、信贷、项目、职工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厅也将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3、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是进一步探索对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的开拓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按照民政部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好本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估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和标准,各地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省厅将及时下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评估的内容、标志和尺度、程序、登记等进行统一的规定,并对全省相关工作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推开。并将对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作为今后表彰社会组织的重要依据。
4、推行规范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年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改进年检方式,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强化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并将社会组织日常工作重心从过去的“重登记,轻管理”,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同时要将年检工作与评估工作、日常监督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切实落实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非打非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突发敏感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执法查处的主体、程序、监督、处罚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文书。
(二)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
1、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功能,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救灾救济等领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6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黔财税[*]16号)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黔民发[*]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2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巩固和推进并举,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依次推进”和“阶段性目标”原则,大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二)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指导推进企业作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之间以及各企业之间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学习观摩、座谈等经验交流活动。
二、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成果,扩大工作领域。
(一)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坚持“阶段性目标”原则,各地要落实20*年度企业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数量指标,并于5月30日底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版权保护意识,做好软件正版化服务工作
(一)各地、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所属部门和行业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总结企业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在企业中广泛推广;今年,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国资委、商务部、全国工商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举办若干期分别以大型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和建筑设计行业企业为培训对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此外,还将专门举办地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培训班。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理念。“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室室”将不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信息,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同时,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宣传,营造软件正版化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软件正版化对外宣传工作。“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召开新闻会、出访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等方式,积极对外宣传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扩大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国际社会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和企业软件正版化专家咨询组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采购软件,争取优惠价格,维护用户和企业利益,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服务。
四、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作为考核和评定企业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对以软件作为生产资料的经营性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监管,规范上述企业的经营行为,树立尊重著作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
(四)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的执法力度。对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政府部门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坚持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五)联合开展对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首批正版化企业的抽查和检查工作。同时,启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查工作,以推动地方的正版化工作。
五、定期编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简报》,及进指导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简报》担负着反馈情况、交流信息、经验总结和推广、指导工作等重大作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工作,及时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六、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和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8.5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旦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人身保险业从业人员资格体系建设与人才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复旦大学举行。
8.8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就上海轨道交通四号线项目贷款与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农行上海市分行将为该项目提供13.8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这标志着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支持轨道交通的合作正式启动。
8.16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本市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23号),要求上海各级政府和委办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保体系中的作用,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加强保险创新与保险监管,合力营造保险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8.2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市政府召开推进保险工作发展会议,专题研究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8.25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与世天威物流(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仓储监管合作协议。成立于1847年的荷兰世天威公司,仓储网络遍布全球,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城市均设立了分支机构,由于其在行业内的优质服务和良好信誉,目前已经被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确认为指定交割仓库,并与很多知名银行在仓储融资方面有着长期的业务合作往来。此次世天威公司与工行签订仓储监管合作协议,将有效推动该行在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方面的发展。双方在进行仓储监管融资合作外,也将在客户资源挖掘,行业信息共享等领域加强业务合作,实行银企双赢。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建设“法治”的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全面提质依法行政工作;以完善体制、提高质量为重点,行政效率进一步提升;以层级监管、落实责任为保障,法制监督进一步加强;以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为主线,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以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为目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队伍建设、服务社会为根本,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专项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文化阵地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栏、法制征文、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积极营造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和评比活动。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贯彻落实《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一是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局机关法制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制度、登记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申请审查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三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四是要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定期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要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手续和时间。二是要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定并完善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行政审批文书制作及档案管理,加强对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三是要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编制2个本部门具有代表性的行政许可指导案例。
(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重点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建立并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五)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程序。
(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法制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举办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培训。
(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全市文广新系统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落实,做好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2、服务型工商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工商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主动服务“新兴产业倍增、传统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壮大、现代农业提升”四大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筛选具体的服务对象,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创意园区(广告)建设;主动对接骨干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深化“温馨五五服务法”;加强创业辅导,畅通市场主体准入渠道;制定具体配套措施,鼓励全民创业;用好相关政策,帮助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海选具体企业,划定股权质押范围,采取具体措施,推动股权质押登记工作开展;强化商标服务职能,各县(市)局、分局著名商标年新增件数1件以上(运河除外);成立全市商标品牌协会暨商标品牌战略研究会,制定协会章程、具体工作规划,为会员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走访驰著名商标拥有企业,根据企业需求,落实具体企业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为企业融资。
3、法治型工商建设。法制科牵头制定《方案》,深化“五制一化”机制;强化行政指导制、重大案件统一掌控制;大力加强法制工商建设,设立具体的法制工商建设的指标体系,落实效果的工作考核;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合理裁量制、案后回访制及监管执法现代化,设定量化具体的推行指标和方案计划,并进行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4、队伍建设。制定具体方案,在系统内弘扬“忠诚、高效、公正、廉洁”的德州工商精神;采取专题教育引导、典型带动、生活体验等多种措施培树“认真学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人生观,“务实、创新、图强、高效”的工作观及“厚道、包容、团结、协作”的团队观。
5、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90%以上的社区(乡镇)达到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标准;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客观评价体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行食品经营者分层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经营源头的监管,向食品批发商推行“电子一票通”,试行食品供货商分级管理;强化对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学习、探索、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探索食品安全电子巡查、监管模式。
6、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底前实现美容业“五项规范”全面覆盖;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拓宽服务行业监管领域,突出对婚庆礼仪、婚纱摄影、家电维修、装饰装修、医疗、电信等服务领域的监管。
7、12315平台工作。强化12315指挥中心和“局长在线”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维权、服务、高效能力;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定期对有关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3G绿色通道制度建设,实现消费者、商家和12315指挥中心三方同时在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化解各方矛盾。
8、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合理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发挥质量风险和监管决策参考功效;突出对乳制品、节令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等食品的质量监测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或制定抽检计划,针对婴幼儿用品、服装、装饰材料、家用电器及成品油、电线电缆等商品进行质量监测。
9、查办大案要案。制定方案,围绕通信、工程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查办一批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加强对供水、通信、供电等垄断性行业的监管,查处一批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限制竞争案件;全面清查大型零售商和供应商滥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滥收费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违法抽奖销售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关于军服管理、打击走私贩私、反假币、非法拼装机动车、非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10、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传销活动多发的重点区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从事传销和“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推行直销企业监管“四项制度”;按时完成“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任务,做好创建验收考核表彰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运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11、廉政以及行风政风工作。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根据“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重新确定科室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科学评估制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年内邀请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商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争取纳入当地人大、政协视察计划;开展红盾助企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在企业设立工商联络员制度;筛选确定重点联系的企业,制定具体帮扶内容;深化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半年一次)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加强与特邀监督员的联系,年内召开两次特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不定期开展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省局“五项禁令”和德州市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检查活动,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做好受理、群众电话投举报工作,对实名举报的,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加强廉政教育,邀请检察院领导讲授预防职务犯罪课程;组织市局机关人员到德州监狱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p#分页标题#e#
12、加强财务管理。依法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资产管理,集中资金优先保证基层和一线监管执法经费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3、服务群众。根据工作职能和分工,采取具体措施,进一步用好“承诺热线”平台,要强化工作的高效落实。
14、网络交易监管。对全市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网站、网店以及个人设立的网店(站)进行监管,6月底之前,各分县局建档率和巡查率达到80%以上,年底前达到95%以上。
15、服务“10+3”产业体系建设。由办公室牵头,结合工商职能,制定服务“10+3”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16、整顿规范格式条款。围绕装饰装修、商品房销售、美容美发、汽车销售、餐饮、物业管理、商贸流通、通信等行业,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打击合同欺诈;组织召开合同格式条款整顿规范新闻会,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
17、强化合同服务职能。通过培训班、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订单”农户签约履约意识和预防合同欺诈的能力。
18、助企融资。做好动产抵押工作的宣传指导,创新抵押登记形式,拓展抵押登记范围,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19、推进监管执法现代化。在试点的基础上,本年度要在三个分局全面推行“移动工商”建设。其他分县局在开展试点的同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推进工作。
20、加强制度建设。梳理、修订现有制度,开展制度创新;②落实好各项制度,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并对制度的实施进行量化指标;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制度,重新修定工作考核办法。
21、加强宣传工作。实施“项链工程”,抓好大宣传规划;抓好规划的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亮点工作评比活动;加强舆情队伍建设和网上舆情监控;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我局新闻规定实现新闻的常态化。
22、系统维稳工作。深化“平安系统”创建工作,按照“谁主管(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点等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机制,制定工作规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依法依规正确处理好各类矛盾和应急突发事件。
23、做好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4、加强消费教育。组织开展消费调查评议和消费体验活动,利用投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25、加强消费维权。在“一会两站”建设的基础上,利用“幸福德州·真情相伴”12315工作室平台,与有关站点建立信息互联制度,推进消费投诉和解机制建设。
26、非公党建工作。继续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1.信息素质教育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虽然我国教育界对信息素质教育作出了纲领性的文件,也对高等艺术院校毕业生的信息素质能力做了一定要求。但是由于美术类院校实际教学和美术类大学生自身原因等问题,信息素质教育并没有在我国美术类高校很广泛地推行。在对我国20个美术类本科院校主页的网络调查过程中,大多数美术院校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信息素质教育这一课程纳入到其正常的教学计划中去,也没有开设信息素质教育相关的培训课程,有的院校图书馆甚至连基本的新生入馆教育也没有开展,这严重堵塞了美术类大学生接受信息素质教育正规化的教育渠道。美术类大学生信息意识淡薄,获取信息能力较差,对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缺乏正确的评估和判断能力,信息修养不高,信息道德观念不强。许多同学都认为主要把专业学好就可以了,其他文化素质的学习都可有可无。有同学对大量的图书资料,数据库资源束手无策,不知道怎样去查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大多数的同学对自己所需要的信息的信息源不了解,所以在信息检索过程中都比较盲目和低效。
2.缺乏完整的信息素质教育机制和教育体系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具有跨学科、跨专业的特点。在信息素质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的教学内容、教学体系、教材建设、教学模式等环节统一协调,需要图书馆员与专业教师的广泛合作,需要整个学校甚至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在美国为了更好地开展艺术专业信息素质教育,成立了多个专业图书馆协会,以针对专业特性明确大学生所需信息素质或信息能力,如北美艺术图书馆协会(ALNA),美国音乐图书馆协会(MLA)等。在我国美术类高校中,作为信息素质教育主要实施者的图书馆普遍都存在规模小、人员少、经费少、技术力量薄弱等通病。同时,目前我国美术类图书馆并没有成立真正意义上的行业协会组织,这使得信息素质教育的开展没有统一规划,专业人员缺乏交流经验的平台,许多有价值的资源不能更好的共享。一些开展信息素质教育的美术院校,其教学形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入馆培训或者文献检索课,并没有增加先进的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也只是以介绍图书馆馆藏和使用方法为主,并不能按照各个专业的特色和不同年级大学生的特点,系统的、有层次地开展教育活动。
3.信息素质教育资源匮乏目前,我国大多数美术类高校办学规模较小,资金有限。而美术专业需求对纸质出版物等信息资源,无论是在纸张质量,还是印刷水平上都有较高的要求,这使得美术类图书出版物的价格居高不下。美术类的数字资源库也比较少,而且由于美术类信息以图片、声音、视频为主要特色,在数字化过程中无论是输入、压缩还是存储都比较复杂,因而美术类数字资源的价格也相对较高。有限的采购经费与昂贵的书价,一直是困扰美术高校图书馆的一个大问题。另外一方面,关于美术类高校信息素质教育的教材严重匮乏。登陆中国国家图书馆主页,在检索中文图书一栏对“信息检索”;类教材图书进行检索,共有80条记录,其中关于美术信息检索的只有1条,只占1.25%,是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出版,黄清、郭映红主编的《美术信息检索》。
二、美术类院校信息素质教育对策分析
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1一、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三、加强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市场监管到位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七)加强流动摊贩管理。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2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
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二、开展专项整治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监管力度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乡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市食安办报告。
二、明确职责
(一)食安所负责组织食品经营、餐饮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并进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
(二)我乡与场镇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小学、幼儿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查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小作坊,每季度至少巡查1次;开展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禁药物定性检测工作;强化餐厨垃圾管理;加强农村群宴管理,保证辖区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安所、卫生院将定期组织流动厨师进行群宴知识学习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三、健全工作制度
切实抓好工作检查落实,为深入做好我乡“食品放心工程”,实现本系统食品安全目标监管工作,将采取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性检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活动,每逢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检查,主要是重点、热点、难点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加大监管力度
我乡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要求各村(社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的综合监管职能,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责,在加强日常巡查和整治上加大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升一个新台阶。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420--年是“十x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责任网络建设为抓手,夯实监管基础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
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二、以治理整顿行动为突破,解决突出隐患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及村镇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强化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4.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围绕“五大提升工程”,研究措施突破整治难点,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以完善全程监管为要求,强化风险管控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
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四、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途径,推进社会共治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5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和难题,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引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有序营商,根据区食安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总体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要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街道办事处2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严格食品添加剂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检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各有关部门按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开展蔬菜、果品、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检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点)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检测。(农牧局牵头,粮食、林业旅游部门配合)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质监局负责)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工商局负责)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小食摊点为重点,加大对熟食、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卫生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的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商务局牵头,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配合)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卫生局牵头,食药监局、工商局配合)
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程
年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年,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程。要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制约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坚持治理整顿与机制建设相结合、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风险防控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企业严格自律的全县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长效机制各项制度,重点抓好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大机制,促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政府统一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统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权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堵塞监管漏洞,增强综合部门合力。(各乡(镇)负责)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乡镇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体系,系统收集全县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其他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及时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根据食品产业结构和区域分布情况,确定我县重点风险监测品种、检测项目,做好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问题产品召回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内部生产经营档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并在食品行业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有关部门按分工分别负责)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考核评议方式和工作报酬标准,提高监督员素质,增强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群众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县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进行追踪,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进行曝光,引导人们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各乡(镇)负责)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国家、省、市部署,对现有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健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按照新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落实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形成全程监管、全程负责的责任体系。(各乡(镇)、有关部门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责任。县政府要对全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的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分解整顿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任务,将专项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突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提高行政效能。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清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梳理排队,明确风险来源、整顿措施、治理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药监局)备案,进行限期治理。经过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到年底全县所有重点食品安全隐患要全部消除。要将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织行业协会对个别行业、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各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投诉。要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结合当前社会发展趋势,不断建立健全林政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我县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省、市对当前林业发展所提出的要求,并联系我县实际,我股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生产计划分配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木材经营加工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规章制度,为我县林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林业行政执法、林木采伐和运输、木材加工厂管理、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健康发展。继续贯彻执行目标生产责任制度,结合《县2013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了我县林业生产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认真贯彻落实《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林木采伐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县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林木采伐管理是林政管理的源头,也是林政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我股严格按照《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的内容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同时不断完善伐区审核小组审批、采伐公示以及伐区监管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检查、伐后有验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有效制止了乱砍滥伐和异地采伐等现象的发生。截止11月12日,全县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349份,限额采伐林木蓄积68043立方米,林木出材量42867立方米,采伐毛竹113.7万条。同时,我股多次抽调技术人员对全县伐区进行伐中、伐后检查,加强生态建设的同时,有效维护了林区秩序的和谐稳定,为建设“生态、活力、幸福”新保驾护航。
三、加强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林业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了更有效地加大木材流通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运输木材的行为,我局一方面加强对木材检查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执法的窗口形象,另一方面为加大对我县资源外流现象的打击力度,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在林场处设立临时木材检查站,同时对我县及临时木材检查站安装监控系统,对检查站过站车辆实施24小时监控。全年共检查过站车次2548车,过站原木45268立方米,各类板材48628立方米,柴炭8342吨,毛竹15630条,行政处罚100666元(其中新庄铺木材检查站260元,黄坑木材检查站97486元,河富木材检查站2920元)。
四、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领域的引导,坚决取缔资源消耗大及非法加工经营木材产品的企业,促进我县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县紧跟时代脉搏,根据《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股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现有的竹、木加工经营单位库存木材数量进行实地核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木材及走私木材的行为。我股将进一步加强对木材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的森林资源。
另一方面,为了大力推进我县林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我县形成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我局积极引导各类林产品加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并配合奥达胶合板厂、富然农科有限公司、鸿伟木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林产品加工经营企业顺利通过了“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审查工作。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解决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约4万人,有效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加强林地资源管理,不断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一年来,我局认真按照守土有责的职责要求,严格控制林地流失、破坏和逆转。根据丹霞山“两违”整治实施方案及“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及时对丹霞山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规建筑项目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决处理了一批违法用地项目。对全县非法采矿、采石、取土、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坚决制止各类蚕食林地等违法占用破坏林地的行为,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占用林地项目,按照《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全年我县共受理征占用林地手续6宗,及时办结4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40.7263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55.8736万元(其中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1宗,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8万元),尚有2宗还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坚决遏止林地资源的非法流失,有效保护了我县的林地资源。
林地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对此,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完善林地规划体系,分级编制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制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聘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展开对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完成外业勘查工作,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方案已初见成果。
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县和谐的生态建设。
3月20日至26日是我省的“爱鸟周”,结合今年的宣传主题“爱鸟护鸟观鸟,共享自然之美”,围绕建设“幸福”,构建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要求,积极做好野生鸟类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我股为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进的宣传力度,及时会同森林分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共出动50余人,对县城内、风景区及镇的主要市场、酒家、饭馆开展野生动物清查行动,收缴保护野生动物200余只(条),并及时放生。同时为了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我股加强对全县20家经营加工“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场所的监管,并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法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它产品经营利用准许证明》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有效地保证了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同时为了加强对野生植物的保护,我局开展了对本地珍贵树种红豆杉、樟树、桫罗等的保护宣传工作,严禁乱挖滥采本地珍贵树种,禁止办理挖采树种外调行为。
七、加强活力林业、和谐林业、满意林业的建设,有效维护林区秩序的稳定。
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林农的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广大林农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共接访处理有关林政方面的案件13宗,对上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及时、满意地予以答复,并对所有案件采取“回头看”的回访跟踪制度,确保不发生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有效维护了我县林区秩序的稳定。
八、根据省委、省政府“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县林业系统“三打两建”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对我县竹、木材市场的监管,密切关注并依法查处企业之间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价格串通行为,对竹、木材流通环节中出现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垄断行为。紧密跟踪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防止龙头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价格、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大力诚信宣传,倡导诚信兴商,树立诚信典型,营造诚信受表彰、失信受惩罚的社会氛围。同时,根据我县“三打两建”的重点工作部署和目前森林资源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结合我县当前的林业形势,我股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保护森林资源的“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九、及时完成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试点以及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第七次复查工作。
为配合省林业厅做好此次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县局特成立县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我股负责森林资源综合监测试点及连清复查的日常工作。在我股的统一协调下,共抽调全县林业技术人员100多人次,车辆40余车次,历时近2个月,圆满完成了我县共42个连清点的复查任务,得到了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十、县林政股2013年的工作计划。
1、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林木采伐超强度和越界采伐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提高林木采伐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贯彻执行《市林木采伐管理规定》,使我县在林木采伐管理中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同时加强对天然阔叶林的采伐管理,重点安排对人工林及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的采伐。
2、继续加大对竹木加工厂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换发工作,并在原有木材加工厂基础上减少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取缔一部分违法经营和消耗资源大、效益低的粗放型加工厂。
3、加大对偷运、超载等走私木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县路线木材运输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长江流动木材检查站的建设,严历打击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木材运输超方等行为,加强县与县、省与省交界处的巡查工作。
4、集中力量查处全县非法征占用林地的案件,大力宣传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意识。
5、扩大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办理《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及许可证证明》的范围。
计量岗位目标责任书【1】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执行力,推动本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XX年工程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项目部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薪酬与绩效挂钩考核的原则,项目部与XX同志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20XX年度。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方法,做好项目部统计工作。
2、严格遵守统计纪律,坚持实事求是。
3、编制项目总体控制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
4、对施工队上报的施工工程量进行统计复核,全面掌握项目工程已完工程量、变更工程量,并与计划对比分析。
5、向公司、工程处上报计划、统计报表。
6、认真审核施工队上报的计量所需的报验资料,编制分项工程计量表,报技术负责人审核,经项目经理签认后上报。
7、负责项目部索赔工作,及时整理索赔事项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协助技术负责人办理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审批手续。
8、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岗位目标
(一)量化目标
1、基本目标
(1)项目工程年、季、月、旬进度计划编制率100%;
(2)公司和工程处要求上报的计划和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准确率90%;
(3)对施工队上报的工程量复核覆盖率100%;
(4)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时率90%,准确率90%。
2、创新和挑战目标
(1)公司和工程处要求上报的计划和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2)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及时率100%,准确率100%。
(二)定性目标
1、基本目标
(1)编制的各种计划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在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并分类按公司的有关要求上报;
(2)按规定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不虚报,不瞒报,严格执行《胜建集团项目管理规定》和相关的制度办法;
(3)审核施工队上报的计量报验资料,对质量不合格、质检资料不全、签证手续不完备或计量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程拒绝计量,并如实汇报项目经理,按项目不得规定进行处罚;
(4)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计量材料,不能因材料上报的不及时耽误工程计量。
2、创新和挑战目标
(1)对计划和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2)对每月的计量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到及时足额计量。
(三)控制目标
1、责任安全事故为0;
2、员工经济、刑事犯罪率为0;
3、保密事故为0;
4、公司及上级政策传达到位率100%;
5、廉政建设、稳定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绩效考核
1、**同志薪酬由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和超额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指承包年度按劳动工资管理部口径计算的应发工资;基本绩效奖励是指完成本岗位基本目标、控制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般性临时工作后,集团公司核拨的基本奖励;超额绩效奖励是指本岗位完成创新和挑战目标(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挑战目标)后,集团公司核拨的超额奖励。
2、**同志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集团公司核拨基本工资。
3、**同志完成本岗位基本目标、控制目标和领导安排的一般性临时工作后,集团公司按人均12000元核拨基本绩效奖励,每月由劳动工资管理部预支,每季由机关党委组织党委组织部、劳动工资管理部考核后兑现。(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规定)
4、**同志完成本岗位创新和挑战目标(含领导安排的临时性挑战目标)后,由绩效管理办公室组织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劳动工资管理部提出考核方案,报集团公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兑现。(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规定)
5、如***同志完不成控制目标,扣减部门员工基本绩效奖励:安全环保考核指标每人扣罚比例10%以内;经济及刑事犯罪、保密事故、政策传达到位率、廉政建设及稳定工作、部门重点工作五项考核指标每项每人扣罚比例2%以内,控制目标累计扣罚比例在20%以内。
五、相关规定
1、**同志薪酬基数按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相应级别人员平均水平确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确定)。
2、**同志目标责任书中的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逐项考核,量化目标按完成百分比与薪酬挂钩考核兑现,定性指标按工作量节点与薪酬挂钩考核兑现。
3、定量目标超额完成部分按挑战目标计算;制度修订类工作按基本目标计算,新建制度类按创新目标计算;新方法、新机制等引入推广类工作均按创新目标计算。
4、**同志如在完成某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贡献奖励或针对完成某项工作另行签订责任书单独考核。
5、**同志在目标责任期内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评比和服务基层生产经营中,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奖罚。
6、**同志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出现疏漏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外,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7、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管理局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调整确定)。
8、本责任书经部门负责人与**同志签字后生效。此责任书一式5份,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人、机关党委、绩效管理办公室各一份(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各单位自行确定),年度考核兑现后自动失效。
部门负责人(签字):
岗位责任人(签字):
日期:
计量岗位目标责任书【2】
根据市局与永嘉县质监局的目标责任书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永嘉县质监局的重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努力实现全年目标,特制订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公共目标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政令畅通,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改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环境。
2、大力推进五型机关、和谐质监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目标;积极参与和谐质监建设,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精神生活健康丰富,形成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氛围浓厚。
3、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完善和深化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办事能力与效率。科室形象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完成信息化任务。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
5、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四率达100%。落实安全责任,本部门全年无火灾、重大失窃、重大伤亡、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发生。
二、业务工作目标
1、有序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永嘉县质量强县十二五规划》、《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县的意见》、《永嘉县质量与品牌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深入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宣传工作,制订质量强县工作计划,加强责任落实、督查考核工作,确保质量强县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温州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创建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温州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温质强市发〔20XX〕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我县示范创建各项工作。制定出台《永嘉县创建省级质量强县示范县实施方案》和《永嘉县产品质量强区强镇强业强企建设实施方案》,争取召开质量强县工作会议,启动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及产品质量三强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在骨干龙头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通知》,争取培育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8家以上。鼓励、支持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工作,争取红蜻蜓鞋业、凯奇集团成为市级及以上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2、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创建浙江省名牌1个,温州市名牌5个以上,省级名牌创建水平达到6%以上;推广永嘉阀门浙江区域名牌标识10家以上,积极帮助浙江永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开展永嘉阀门产业聚集区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培育与认定永嘉县县长质量奖企业3家。
3、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努力为构建温州市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做贡献,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项,省、市级农业示范标准化项目3项。按照《永嘉县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县级农业标准化项目培育、申报验收工作,项目数量为10个。积极帮助做好《漂流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标准化项目实施工作,争取早日通过省、市专家组验收。积极帮助做好《石油、石化、天然气及相关工业用钢制闸阀》等4个阀门联盟标准修订工作。完善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执行标准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
4、开展计量惠民利企工程。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单位、集贸市场、加油站以及眼镜店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在用计量器具的强检覆盖率和检定合格率均达95%以上。对全县工商部门依法登记的集贸市场的衡器和沙头及以上山区卫生院的血压计、B超免费检定。积极帮助永嘉县泵阀行业协会做好阀门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数据管理省级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实施工作,促进我县阀门产业节能减排。
5、加强合格评定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优势,加大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属于3C认证的产品要100%取证,杜绝无证出厂、销售以及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开展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还应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做好监管工作。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建设工作,建立辖区内企业质量档案(数据库),并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7、完成信息工作目标考核达标准分20分以上。
8、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科长:
二xxx年三月
计量岗位目标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积极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和实现,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或主任与你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职责及安全工作控制指标
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季度内不能突破公司安委会下达给我部门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一)、安全目标:
1、控制轻伤。
2、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严重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不违章、不盲目蛮干。
2、积极参加本部门安全、防火组织,并在副总或主任安排下保证正常开展工作。
3、认真执行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细则,认真落实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及规定的任务和职责。
4、按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否则予以考核。
5、根据自身特点和从事的工作职责,作出事故预想和应急措施,使职工都能掌握可能发生的事故处理办法。根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危害特点,学会、熟悉急救方法,切实具备自我防护能力和互救能力。
6、确保自己使用管理的工具、设备安全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副总或主任作出书面报告。
7、对本岗位或部门内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有职责保护现场和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切实采取防范措施。
8、定期检查地中衡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积极整改事故隐患。按照部门制定的隐患整改计划,认真并及时进行整改,隐患整改率达100%。
2、及时报送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结果。
二、安全工作季度控制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设备严重损坏事故(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
3、轻伤不超过1次(休满一个工作日为轻伤)。
4、不发生消防部门认定的火灾事故。
5、不发生违章作业。
6、不发生因检查、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地中衡不准确。
三:奖惩办法:
1、按公司【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考核;
2、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安全部分考核办法】考核。
3、审计部计量年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一次,完成目标按25%奖励。
4、违返第二项第1条,扣罚风险金100%,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否决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奖励。
5、违返第二项第2条,扣罚当季度返还风险抵押金。
6、违返第二项第3条,扣罚当季度返还风险抵押金。
7、违返第二项第4条,扣罚当季度返还风险抵押金。
8、违返第二项第5条,扣罚当季度返还风险抵押金。
9、违返第二项第6条,扣罚当季度返还风险抵押金。
10、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季度按【安全目标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附件三)】考核列表中的项目,列入季度考核。
11、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共返还两倍,一倍做为季度考核项,一倍做为年度考核项。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及责任人签字生效:
副总: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提升为主线,以富民强乡为根本,增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完善,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推动为辅,抓住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契机,组织实施“服务业现代化工程”,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着力载体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努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
二、发展目标
2012年,确保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组织实施7个第三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8.8亿元以上;力争新增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8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全力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全力推进2012年度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做好7个县级在建服务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完成年度计划投资超8.8亿元。建立乡级服务业重点项目数据库,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细化落实保障服务。
2.着力打造现代服务业集群。重点推进2个茶企总部、1个星级酒店、2个兴教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发挥龙头项目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我乡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
3.努力培植第三产业企业主体。制定出台推进制造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扶持办法,开展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试点工作,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分离服务环节,组建企业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专业化服务企业。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督促推动无证服务性企业申办工商营业执照。积极引导和推动,新增8家以上限额以上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支持从事第三产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转制为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
4.致力培育第三产业龙头企业。鼓励规模大、实力强的服务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升竞争力。支持服务性龙头企业整合或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引进资金、先进管理理念、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等,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争取有一批服务性企业进入市、县级行业百强行列。
5.引导第三产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传统服务业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和现代商业模式。引导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专业市场转型。鼓励商贸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抢占网上市场份额,借助异地商会和品牌优势,持续拓展国内营销网络,提升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水平。鼓励企业承接采购、销售等相关外包服务。扶持发展高端旅游,推广旅游与科技、文化、会展、商贸、工业等融合发展模式。
6.实施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建立促进服务业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制定和实施服务业品牌年度培育计划和激励措施。鼓励服务业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加大商标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努力争创“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以商标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进一步提升城东茶业新城“宜居宜商宜游”的美誉度。
7.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出口导向型服务业发展,鼓励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参与国际分工。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外商到乡投资服务业,吸引一批医疗教育、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中介服务等国内外大型服务业企业到我乡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民营资本到我乡投资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各类服务业项目。
8.推进第三产业规范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重点产业梳理工作,研究提出第三产业主导行业,强化服务业支柱产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适当放宽服务业企业经营场所条件,试行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制度。扩大服务性企业税收按实征收覆盖面。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项目跟踪管理。乡政府作为辖区内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主要责任单位,参照县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跟踪推进、管理服务和检查督促,于每月10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省、市、县、乡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结合“三旧”改造工作,推进落实鼓励企业利用存量用地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商务商贸、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第三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前期策划、招商等相关工作。
3.积极培养引进人才。依托第三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合作,大力培养引进一批引领作用明显的第三产业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的第三产业专业人才。
4.强化三产统计工作。建立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第三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修订第三产业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做好总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第三产业支柱产业统计制度,调查摸清我乡规模以上第三产业企业数据以及行业分布情况,完善第三产业统计基础数据。
5.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第三产业宣传工作计划,开辟专栏,加强宣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意义、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我乡出台的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宣传我乡有关单位和企业在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我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月)。起草制定《2012年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乡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提出2012年全乡拟实施第三产业重点项目。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月)。召开全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第三产业发展年”工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12月)。结合自身承担职责分工,依照《2012年乡“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四)总结考评阶段(2013年1月)。结合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目标任务考评工作。召开“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回顾第三产业发展年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表彰在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组织领导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
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对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单位进行审查,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中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蔬菜、水果和茶叶中农药残留、猪肉产品中兴奋剂类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确保全县蔬菜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确保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的检疫,查处出售病死病害禽畜行为,对进出屠宰厂(场)的牲畜100%进行检疫。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重点的水产品养殖用药专项治理,清查收缴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确保水产品氯霉素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小作坊)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大力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食品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监督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店,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确保县城以上商场、超市以及以乡镇、街道、社区便民超市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散装白酒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到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到60%以上。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指导,确保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行政村达到80%以上。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乡(镇)达到92%以上。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屠宰厂(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畜禽屠宰,出厂肉食品必须具备“两证两章”,查处违法屠宰病死畜禽、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保健食品不规范标注标签标识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八)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严格要求食品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觉履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九)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监测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我县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建立我县食品安全有害因素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诚信”的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根据本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县人民政府将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相互通报信息,提高监管效率。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顶风作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三)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工作,对影响仅限于本县的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两个以上县的信息,由上一级政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整顿期间的重要工作进展、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上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全年都应当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适应形势变化,适时修订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省内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5、推进电价改革。考虑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需要、新机组投产造成的购电成本增加等因素,适时疏导累积的电价矛盾;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方向和具体部署,逐步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合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比价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型高效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发电电价政策,落实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调度的电价政策;开展电煤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数据调查报送制度。
6、完善管道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制定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
7、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实现城市供水“抄表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计价方式改革。
8、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7]183号)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加大医药价格改革力度。贯彻国家发改委控制药品价格的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和行为;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10、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新核定我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代办费收费行为;结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1、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储备订单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13、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并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继续抓好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以及农民跨地区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切实减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4、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
15、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要时要做好对公布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进行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和规范相关行业调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公信力。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6、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饲料、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小麦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7、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18、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案情简单的案件,要迅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对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要及时把办理进度告知举报人。
19、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促进价格认证机构、行为、技术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专家库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省性专家网络;加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做好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起草;将涉税、涉烟工作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延伸认证工作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价格认证业务和矿产资源价格、假冒伪劣药品价格鉴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务。
五、围绕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
20、注重总结推广。适时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工作经验,提炼各地的工作特色和好的做法;按照“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这一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21、扩大服务范围。进校园方面:进一步拓展进校园网络的覆盖面,把加入进校园网络的学校拓展到初中以上学校,重大的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进农家方面:紧紧围绕“四项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企业方面:巩固与完善五项制度,即挂钩联系制度、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物价员制度、公示栏公示制度、提醒告诫制度。进医院方面:认真探索推进“进社区医院”工作。进景区方面:开展巡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进社区方面:继续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价格服务队伍。进商场方面:继续开展“诚信商场”、“信用单位”的评选活动。
22、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物价员队伍,对于已经建立起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对义务监督员、物价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价格服务与监督的水平;尚未建立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积极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想方设法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一、指导思想
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健全住房保障机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力争实现全镇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全面覆盖,着力改善民生,保障住有所居,为构建文明和谐新*作贡献。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罗万新任组长,城建办主任李茂云任副组长,城建办副主任黎润祥、房管所所长杨润维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润祥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润维、李清红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行政办事服务大厦一楼。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含属下单位,下同)也相应成立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社区、本单位、本部门及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工作,并把管理工作小组名单报镇领导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人员应尽量保持稳定,需要变动的需及时报送镇领导小组备案。
三、缴存范围和对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都必须按照上级的规定,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包括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市(镇)正式职工、合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工人六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列入缴存范围的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设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在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个人所有。
四、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凡纳入镇财政统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以银行月工资额为准,其它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以月发放基本工资额为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镇的实际情况,鉴于我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的工资普遍较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个人:国家公务员、国家干部(含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国家干部)按工资总额的20%,市、镇属职工(含合同工)按工资总额的15%,其它员工(含临时工)按工资总额的5%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程序
1、属上述“缴存范围”的单位须于方案之日起30天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经审核后到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点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房设立手续,每人一户。已缴存单位发生变更、解散的,要在发生之日起30天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变更或注销登记,并为原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长房转移、封存手续。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由财政分局按规定统一办理。
2、缴存单位按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的数额,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5天内,将单位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3、单位新录用职工或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要在30天内及时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新录用职工要从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实行专款专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申请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七、职责范围
1、镇府机关大院实现全覆盖(要求*年10月开始执行,由镇财务室负责落实)。
个人按以下方案执行:①公务员、国家干部按20%比例缴存;②市、镇职工、合同工按15%比例缴存;③镇政府及事业单位临工按5%比例缴存。
2、经贸系统、财税系统、外经系统、政法系统、环保系统、农林水系统、文化宣传系统、城建系统、市政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管辖单位实现全覆盖(要求*年10月开始执行,由属线分管领导负责落实)。
个人按以下方案执行:①公务员、国家干部按20%比例缴存;②市镇职工、合同工按15%比例缴存;③镇政府及事业单位临工按5%比例缴存;
3、镇办企业实现全覆盖(要求*年10月开始执行,由经贸办督促)。
个人按以下方案执行:①公务员、国家干部按20%比例缴存;②市镇职工、合同工按15%比例缴存;③其他职工按5%比例缴存。
4、社区两委干部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实现全覆盖(要求*年11月开始执行,由组织人事办督促)。
全镇21个社区应带头树立榜样,按照职工缴存的比例范围(5%-20%)根据情况自定,选择符合本单位的缴存比例,积极为本社区两委成员和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5、各社区办集体企业实现全覆盖(要求*年11月开始执行,由各社区支部书记负责,经贸办督促落实)。
各社区级集体企业应摸清企业从业人数,缴存对象包括在编正式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和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缴存比例按5%执行,并将个体人员名单编成册子,报经贸办检查验收,作为社区工作实绩量化考核其中一个指标。
7、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全覆盖,缴存比例(按5%-20%)根据情况由各企业自定(要求按市有关文件执行,由外经办、科苑城信息产业园和各社区支部书记负责)。
八、广泛宣传
(一)把本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115号)转发给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供他们调研、讨论。
(二)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在电视台投放电视广告,在政府网站加入宣传栏,在单位宣传栏上宣传有关政策等。
(三)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要积极组织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进行交流和探讨,力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掌握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政策和规章,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最终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全年都应当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适应形势变化,适时修订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省内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5、推进电价改革。考虑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需要、新机组投产造成的购电成本增加等因素,适时疏导累积的电价矛盾;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方向和具体部署,逐步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合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比价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型高效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发电电价政策,落实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调度的电价政策;开展电煤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数据调查报送制度。
6、完善管道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制定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
7、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实现城市供水“抄表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计价方式改革。
8、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183号)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加大医药价格改革力度。贯彻国家发改委控制药品价格的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和行为;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10、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新核定我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代办费收费行为;结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1、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储备订单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13、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并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继续抓好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以及农民跨地区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切实减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4、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
15、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要时要做好对公布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进行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和规范相关行业调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公信力。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6、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饲料、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小麦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7、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18、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案情简单的案件,要迅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对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要及时把办理进度告知举报人。
19、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促进价格认证机构、行为、技术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专家库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省性专家网络;加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做好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起草;将涉税、涉烟工作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延伸认证工作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价格认证业务和矿产资源价格、假冒伪劣药品价格鉴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务。
五、围绕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
20、注重总结推广。适时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工作经验,提炼各地的工作特色和好的做法;按照“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这一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21、扩大服务范围。进校园方面:进一步拓展进校园网络的覆盖面,把加入进校园网络的学校拓展到初中以上学校,重大的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进农家方面:紧紧围绕“四项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企业方面:巩固与完善五项制度,即挂钩联系制度、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物价员制度、公示栏公示制度、提醒告诫制度。进医院方面:认真探索推进“进社区医院”工作。进景区方面:开展巡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进社区方面:继续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价格服务队伍。进商场方面:继续开展“诚信商场”、“信用单位”的评选活动。
22、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物价员队伍,对于已经建立起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对义务监督员、物价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价格服务与监督的水平;尚未建立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积极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想方设法把这项工作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