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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酒店旅店违法违章行为种类及比例
此次调研涉及酒店旅店____户,其中有___户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占调查总数的__%。其种类及特点主要有:
一是无照经营,共_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酒店旅店属于特殊行业,必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该行业的无照经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既未经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又未申领营业执照的无证照经营;另一种是未申领营业执照但已取得部分行政许可的无照经营。
二是超出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共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表示企业已丧失经营资格。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下称《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以无照经营论处,因此,超期经营实质也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三是前置审批材料过期、缺失。酒店旅店业涉及前置审批较多,办理的周期也相对较长,此类违法行为共___户,占违法经营总数的__%。
四是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我市酒店规模大,档次高,超范围经营以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为主,此类违法行为有__户,占违法总户数的__._%。
五是持筹建执照开展经营。据统计,目前我市酒店旅店行业持筹建营业执照的有__户,其中已开展经营活动的有__户,占筹建总户数的__%。
六是持酒店管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酒店业。酒店管理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为酒店管理咨询、租赁服务等,若经营酒店业,还须设立含酒店经营项目的分支机构。但调查发现,部分经营范围为酒店管理的经营者直接从事酒店业,如名称为酒店有限公司,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的公司有__户,其中开业的有_户。
此外,未参加或未通过年检的共有___户,实际经营面积大于消防审核面积有__户。
二、酒店旅店违法违章经营的成因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的转型,“商贸××”工程不断推进,尤其是近几年××会展业的腾飞,强力带动了酒店旅店业的发展,但受多方面原因的影响,该行业也出现了一些违法经营的苗头。
(一)前置审批及登记注册方面的原因。
一是酒店经营项目的限制。我市酒店投资规模大、档次高,从原来餐饮、旅业的商务模式发展成娱乐休闲现代酒店,其配套的主要娱乐项目如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等早已限制发展。为提高竞争力,吸引消费者,新投资的酒店需配套,扩大经营的酒店也需要配套,投资者只能够违法从事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二是前置许可审批的繁杂。酒店若经营餐饮、旅业、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沐足等项目,需办理包括餐饮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特种行业经营、文化经营等前置许可审批及环保审批、消防验收等必经环节,而且每一项前置审批又需要提供大量的申请材料,如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需准备__种申请材料,并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三级_次审批,令经营者望而生畏。部分从业者宁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经营,也不愿办妥相关证照后才开业。
三是登记行为不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但调查发现,一些核准经营范围是酒店管理服务或酒店管理咨询服务的企业,登记名称却为酒店有限公司,且部分已开展酒店经营活动,其他未开业的大部分也在筹建酒店。虽然经营酒店与经营酒店管理同属服务业,但两者又有本质区别,从服务对象来看,酒店的服务对象是消费者,而酒店管理的服务对象是酒店;从两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及条件来看,酒店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般是餐饮、旅业及配套娱乐项目,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而酒店管理的经营范围一般是管理服务或咨询服务,不需办理各种前置审批。登记管理的不规范,将给这类公司的后续监管带来一定的隐患。
(二)执法监管方面的原因。
一是人手少,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监管不到位。一方面,我市登记的经营主体已突破__万户,按无照经营户数占登记主体数的__%估算,目前,我市实际上的经营户已经接近__万户,而我局在编干部职工仅___人,按直接参与监管人数占总人数__%的比例推算,监管人员为___人,人均监管户数超过___户,监管执法人员工作压力极其沉重。另一方面,国家对市场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行政许可部门对许可审批越来越严格,尤其是渎职罪立案标准的降低,使市场监管渎职风险越来越大,监管执法人员在承担超量工作量的同时,还要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另外,由于酒店旅店行业的投资者身份极其复杂,执法人员在对酒店进行查处时,往往会遇到很大的外来阻力,若执法人员强行执法,一来怕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二来怕得不到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三来怕得罪人,变得顾虑重重,执法相当谨慎。
二是综合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效果不明显。酒店旅店的监管涉及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文化等多个职能部门,从目前的监管工作来看,我市对酒店旅店等重点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综合监管机制,行政部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定职责,查处涉及许可审批行业的无证照经营行为。而事实上,有的许可部门只管审批发证,没有主动履行取缔无证经营义务,并以无照经营属工商部门查处为由将责任推卸给工商部门。又如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及时通知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按照目前市场巡查的做法,我们除了对企业登记事项进行监管外,还要查看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事项是否过期,发现许可证超期要提醒经营者办理续期;查看消防验收意见书记载的经营面积与实际经营面积是否相符,对面积不一致的则要督促其重新申报消防审核,同时函告消防部门。由于许可部门对经营户发出许可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措施,为确保监管到位及自身安全,工商部门只能主动承担更多的监管职责,人力物力更显捉襟见肘。
(三)经营者自身的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经营者只知道企业的发展壮大重要,不懂得履行守法经营的义务同样重要。有的想方设法逃避法律的监管,利用登记法律法规的盲点和漏洞,通过打“球”取得营业执照,以投资酒店或酒店管理的方式进行酒店项目经营;有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忽略了对证照的管理,企业或不能通过年检,或证照过期失效,违法违章经营也不知晓。
二是经营者知法违法。目前,我市酒店旅店业的快速发展已产生聚集效应,竞争非常激烈。经营者意识到要发展就要抢得发展先机,必须千方百计争取早上项目,开展经营,加上办理证照手续繁杂,时间长,普遍有“先上车,后补票”的心理。在调查过程中,一位经营者坦言,知道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是违法经营,会被相关部门查处,但出于成本的考虑,还是选择先开业,后办理证照。
(四)政府方面的原因。
当前,我市围绕“商贸××”的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将商贸型民营企业作为重点加以扶持。我市酒店旅店的投资经营以民间资本为主,民营企业占大多数。由于酒店规模大,商务服务功能突出,带动消费能力强,部分镇区在加快商贸发展的同时,将酒店服务业的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以酒店服务品牌提升地方知名度,对酒店业采取先发展后规范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营者的违法经营风气。
三、对加强酒店旅店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三方面入手,扭转对酒店旅店行业监管难,效果不明显的不利局面。
(一)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办法》对其他行政许可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职责的弱化和不明确,使工商部门一直处于孤军作战的境地,替人把关、代人受过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根据现行的登记法规,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前置审批许可证有效期的冲突亦比较难解决。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酒店旅店以及类似的涉及各种前置审批企业的监管难题,必须在法律法规上有所突破。建议修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一步明确界定其他行政许可部门的执法范围和职责,强化监管责任,从法律层面解决行政许可部门“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同时,通过修改企业登记及年检方面的法律法规,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这一登记事项,改由企业年度检验确认企业的经营资格,以此解决营业执照与前置审批许可证有效期不一致带来的监管难题。
一、我县农村有线电视现状
农村广播电视台站管理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 利益分配问题。农村广播电视一旦收回归口到县广播电视局,将面临如何有效保障县广电局、原农村广播电视站的合作方及运维人员三者经济利益的大难题;而且县广电局将对所有农村有线电视投资进行全面负责,届时如何制约并激励原农村广播电视站的合作方及运维人员有效保障效益产出问题。
(2) 人工收费成本高。由于收费难造成了人力、物力和精力上的大量投入,对广播电视台站的管理几乎成了单一的收费管理模式,影响了其他方面工作的开展。
每年支付的收费管理成本就约占总收视费的20%。人工登门收费本来就花费人力,加之一些用户存在拒绝交费和恶意欠费的现象,需要反复上门收费而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收费高峰期间,更是需要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忙于收费,而影响网络正常的管理和维护,容易造成网络故障增加,信号质量下降,反而更加剧了收费的难度。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县级有线电视设备相对落后,没有终端控制系统,只有依靠人工逐户进行收费。
2、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乡镇有线电视从业人员素质相对低下,在维护过程中存在着维修不及时,态度较为蛮横的现象,使得入网率和收费率降低。
3、有线电视独家经营的坚冰已经打破,ip数字电视对有线电视网络的冲击日益突显。
三、应对上述问题的对策
如何进行快速而有效的收费是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1、解决收费难的最好办法就是采用适宜的加解扰收费管理系统。
它不仅可以增加网络运营的经济效益,减少收费成本,同时也能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管理漏洞,减少与用户间的矛盾,使有线电视网络管理部门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网络的运营和发展中去。
利用这种技术,就能谢绝那些未交费或未经允许的观众收看,而那些交了费或经许可的观众就可以重新恢复电视信号,实现收看的目的。它在电路上采用的方法是在catv分配网和用户电视机之间增加了两个装置:解扰控制器和解扰器,通过这两个器件能对用户进行有效的收费。解扰控制器的工作与否受有线电视网的控制,用户交费,控制器控制解扰器工作,用户能看到电视;否则,电视画面将受到严重的干扰。
当前比较流行的加解扰收费系统是先进的加密系统,采用这套系统,运营者可根据每一用户付费情况,对节目进行加解密,控制用户收看状态,加强收费管理。
2、对乡镇有线电视站实行垂直管理
乡镇有线电视的垂直管理,可规范乡镇广播电视站各项规章制度,对收视维护费进行明确规定,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局和原乡镇广播站共同组成,人事编制纳入广播电视局管理,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实行量化管理,适应社会发展。 统一收费标准。从而形成正常的资金积累,届时,无论哪个乡镇网络出现问题将会举全局的财力、物力、人力加之维护保障,这一点是垂直管理前任何一个乡镇都无法办到的事情。
3、保障收支平衡。
由于城乡联网、旧网改造,投资过大,债务过高,偿还能力较弱,还要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充分利用网络的资源,发挥产业的功能,增加创收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一)、20*年农村用电电量为12240.1万度,占全县总电量的22.2%。
(二)、全县农网改造用电情况及比较:
1、农网已改造:农村照明台区1060台。2007年已改台区电量为10782.8万度,开票到户400V电价为0.56元/kwh;20*年已改台区电量为12147.8万度,开票到户400V电价为0.56元/kvh。
2、农网未改造:排灌台区422台。2007年未改造台区电量为1969.9万度,开票到户10KV电价为0.483元/kwh;20*年未改台电量为2569.6万度,开票到户10KV电价为0.483元/kwh。
3、改造台区与为改造数据比较。电量:2007年已改台区占农村总用电量的84.6%,未改的占15.4%。20*年已改台区占农村总用电量的82.6%,未该的占17.4%。电价:已改台区为居民用电,到户400V电价0.56元/kwh,未改台区为农业生产用电,到户10KV电价0.483元/kwh。
(三)、农网改造情况及农网为改造原因分析:我县农村用电台区(含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目前共1482台,自1998年农网改造以来,经历三期农网和追补工程,农网项目已全部结束。改造范围只限于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村生产用于浇地的电网仍未列入改造范围。农村较低变电器之所以没进行改造,原因使国家没安排这方面资金投入。
二、农村电价及农网改造安装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在我县农民照明电价格是按照河南省发改委的统一规划,和城镇居民用电一样0.56元/千瓦时。但农业灌溉、种植等生产用电价格和我们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有些出入。物价部门审批的农业灌溉、种植等生产用电到户1KV以下电价为0.604元/千瓦时,在我县大部分地区基本上都能够按照这个标准收取电费。经我们物价部门调查,全县有些行政村的农业灌溉、种植等生产用电价格收费在0.7~0.8元/千瓦时之间,究其原因,一是在农网改造中,现阶段我县的农业浇灌用电改造(俗称地网改造)没有进行,造成电路传输损耗较大,越是偏远地区其电路传输损耗越大,这些电量损耗部分就分摊到了农民的头上;二是现在的农业浇灌用电要有专人管理,要从农业生产用电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电路维护,修理等费用,这些费用也要分摊到用电的农民头上。以上原因就造成了农民支出的农业灌溉用电比政府定价高。经调查,在我县境内没有出现混淆用电类别变相提高电价等违法现象,在抗旱期间没有出现因为用电而发生的矛盾纠纷。
2、关于我县的农网改造或安装收费情况。目前我县的农网改造思路是先农民生活用电再对农业灌溉用电进行改造。从早几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对农民生活用电进行了电网改造。虽然说国家对农网改造已经有了补助标准为190元/户,但在执行过程中,因以下一系列原因:一是在农网改造过程中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国家核准的用料价格标准上,后期的农网改造用料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二是在农网改造中需要聘用一些工人进行施工,随着物价的变化及时间的推移,用工成本也存在一定的上涨。这就造成了农网改造的实际费用要比国家核定的费用高出一些。在我县的些乡镇农网改造的实际费用有200元左右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