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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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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主管。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总务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总务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报总务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0)司机全月安全行车,未出交通安全事故,给予每月奖励100元。

(21)总务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9、公务派送校车事项规定

(1)分配各部门使用的汽车,只配合使用部门的工作用车。与本校工作无关的用车,除指定专项用途者外,一律经总务部主管同意后使用,否则,由用车人员及司机共同担负经济责任。

(2)车辆出外办事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特殊情况例外)填写申请派车单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到总务处审批派车。

(3)未经部门领导审批申请单,一律不放行。

(4)本学校人员因公务用车外出办事必须有随同人员,达到二人以上方可申请派车,未满二人外出办公务一律不派车(财务例外)。

(5)本学校教职工外出办公务的未能达到派车的人数,需要坐公共汽车报销车费,先经部门领导审核和总务部门审核必须说明事务,回校把车票上报校领导签名向财务部报账凭票实报实销。

(6)财务部对不适当用车或未经领导批准的用车和坐车,应坚决拒绝报销,并退回给当事人员用校车的追收车费。

(7)休息日公务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派车。

10、驾驶员守则版权所有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总务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1、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版权所有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

第2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第二条本规定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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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第3篇

【关键词】校车管理;校车安全;美国校车

2011年11月16日9时40分许,甘肃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在接到幼儿后,行驶至该镇西街道班门口时,与一辆陕西籍大翻斗运煤车相撞。当场死亡5人,包括校车司机和4名幼儿。截至17日晚,事故遇难人数升至21人。痛定思痛,此次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校车安全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我国校车安全管理模式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美国的校车管理经验对我国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一、美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制度

美国始于19世纪末[1]乡村地区出现的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目前,美国每年有450,000 辆校车,运送约2,500万学生上下学,行程40亿英里,形成了大规模的校车运输网络,校车也是在美国公路上行驶的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之一,同时形成了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三级共同管理的校车服务机制。

第一,美国校车标准。国际上校车标准最完善的当属美国[2]。美国境内不同管理机构自1966年至2000年一共颁布了37项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第二,美国校车驾驶员准入标准。联邦与各州政府都很重视校车驾驶员的选用,在立法上对驾驶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工作内容及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第三,校车的安全教育。第四,美国校车“黄色的特权”。第五,美国校车管理机构。在美国,国家、州以及当地政府共同管理着校车服务。其校车制度实行 “官方立法,民间自治”的管理形式。

二、美国校车运行制度对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的启示

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引起全国关注,如何保障校车安全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解决问题,需找到病根,对症下药。正宁校车事故的病根在哪? 借鉴[3]美国校车运行制度,将有助于解决我国校车运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通过完备立法,规范校车的运营和管理[4]

校车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祖国的未来,也关系我国教育的未来。 必须加紧规范校车准入机制、交通安全管理机制、驾驶员上岗机制,彻底整治并完善国内校车运行机制,为孩子们创造良好、安全的乘车环境。

(二)实施专款专用

目前一辆满足国际要求的专用校车,价格至少在10万元以上,仅靠学校和家长的有限经济支持,校车的推广还是难以进行,尤其如甘肃正宁这样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校车经费更是难以落实。因此,国家应加大教育政策扶持力度,对校车划拨专用经费,实行校车采购补贴,税收减免等相关配套政策,将校车购置维修款项列入教育经费,实施专款专用,为校车安全质量提供保证。

(三)校车应具有“公益性”

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属公共产品的,带有公益属性,应由政府提供或在政府补贴下由私人供给。首先,对于那些自行管理校车的学校给予一定财政上的支持,使学校可以购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标准化校车,保障日常管理及维护费用。其次,将校车管理逐步推向市场,鼓励成立一定规模的校车租赁企业,为资金短缺,管理能力有限的学校提供正规的校车租赁服务,有利于整合一定区域内的校车资源,提高校车使用率,又可推动校车管理规范化。当然,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信贷保险等方面,政府对此类企业也应给予扶持。

(四)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性能标准化制度

首先,执行校车安全技术性能的高标准,在校车的制动、碰撞、紧急出口、车内结构等方面予以特殊规定,全面提高校车的安全标准。其次,完善有关校车车型标准化的规定,统一校车车型和规格。针对各地学校规模、学生人数的差异性,确定几种校车车型以供各个学校选择。这既有利于统一校车规格,又能有效控制当前非专用校车及“黑”校车的出现。再次,统一校车标识。校车作为一种专用车辆,必须以统一的颜色、醒目的标识与其他车辆相区别,且在全国范围内都应一致。

(五)赋予校车交通特权

(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Peter Daniels. Stoke Newington Quakers - Early History[EB/OL].,2010-08-12.

第4篇

关键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策略与措施

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是指依据幼儿自身发展的情况,促进学校安全运行和幼儿健康发展的工作。目前幼儿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给幼儿家长和幼儿园教职工敲响了警钟,在此,需要运用相关管理策略来减少隐患事件发生的几率,保障幼儿的安全。

一、幼儿园安全问题的现状

(一)办学水平低下、设施配备不安全

当前一些个体、企业性质的幼儿园越来越多,这些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参差不齐,也没有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评价;有些没有经过正式登记注册的违规办园,为幼儿园安全问题埋下隐患。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幼儿园违规向外扩张,开办分园;有些为了扩大办学规模,私自增加幼儿园班级和人数,设施配备不达标,导致对幼儿的饮食健康、住宿条件、活动场所等造成影响,同时校园周边环境、消防设施等不符合相关规范;有些偏远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幼儿园,由于资金投入的不足,房屋设备简陋,师资队伍素质不高,这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如: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园发生房屋坍塌事故,造成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经调查跟危房有关。

(二)安全意识淡薄

幼儿园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是各个层次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受幼儿时期年龄特点,教师教育方式及家长宠爱、溺爱的影响,孩子对安全的概念并不理解,缺乏对危险的辨识,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年来,教师工作职责不到位,校车超载,司机安全意识淡薄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如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甘肃省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一辆黄色金杯面包车改装的校车,在搭载幼儿及教师63人的途中,与一辆自卸货车迎面相撞,事故导致21人遇难。经初步调查,该车涉嫌严重超载,校车司机逆行,行驶速度较快,导致惨剧发生。

(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如果说教育行政等部门的管理、监督、引导是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外力,那么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则是安全管理实践的至关重要的内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公办、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的幼儿园无专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也没有门卫管理制度,或者有制度但形同虚设,并没有落实各项制度,如2011年8月29日早上约9点,巴南界石镇近3岁的宇宇独自一人出园,流落街头,直到下午,宇宇的妈妈去接孩子,学校才发现孩子丢了,最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回了孩子。这些都是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

二、幼儿园安全管理对策

(一)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化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关键,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首先,结合各校实际情况,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分层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网络管理体系,将责任明确落实到责任人,树立“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并加大监督与安全力度,保证安全工作的实施。其次,加强防范意识和安全管理问责,消除安全隐患,如定期召开安全小组例会等,针对幼儿园的安全保卫、消防管理、食品卫生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总结和改进安全工作,对一些事故的发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以规范、教育教职员工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科学化。

(二)加强幼儿园安全环境建设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实际教学中,学校要加大安全投入,从幼儿生活需求出发,创设安全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设施。幼儿园要加强硬件工作的建设,杜绝一些游戏设备和幼儿手摸到的墙角、边缘等地方带给幼儿的安全隐患。如学校的消防器材、安全保卫工作、食物的卫生度、室内活动场所和攀爬区域的地板砖的软硬度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到的问题;同时学校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也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和幼儿园内的实际布局,如幼儿园内不可安装吊扇、阳台的栏杆不可低于1.5米等,确保学校设备的安全性、规范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幼儿安全文化的氛围,反映幼儿园特色的安全理念,定期为幼儿购买相关的安全教育书籍,在幼儿园的各个角落处,坚持贴上丰富的幼儿安全知识宣传画册,构成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幼儿安全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提升教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三)树立危机意识,强化幼儿园安全危机管理

强化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就是要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对教职工、家长、幼儿三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知识及岗位职责培训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职工方面可以提高法律意识,明确日常安全管理的要求、事故处理方法和对幼儿意外伤害所需承担的责任等,树立以预防为主的思想及高度的责任感,时时注意推动安全知识教育的普及。其次,安全教育也需要家长的支持才能共同完成,《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也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提高家长保护幼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可以主动配合幼儿园教师工作,为家园双方合力保护幼儿打造良好基础。学校和家长可以结合幼儿的实际心理特征,通过一些与安全相关的小游戏引导、教育幼儿,如外出时,对于遇见的各种危险情况及时告知幼儿,起到警示的作用,以确保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的思想观念,营造以幼儿为中心的工作局面,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它是将安全知识教育渗透在幼儿的日常生活中,让孩子掌握知识的同时,拥有快乐、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成刚.幼儿园课程管理运作及其诉求[J].教育导刊(幼儿教育).2009(03)

第5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寄宿制学校是否实现一人一床。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保卫人员情况是否报县(区)教育、公安部门备案,是否建立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是否设置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及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内是否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3.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警示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第6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埋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6.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如。

第7篇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

6.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落实情况。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7.治理乱收费情况。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家教家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教学常规管理情况。行政会、教师会、开学典礼等情况,教学计划、德育计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备、教、批、辅等情况。学生转入、转出、寄读等学籍异动情况

9.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

10.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制定消除超大班额方案,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是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11.校服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对校服执行标准、校服采购、监督惩处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执行到位。

三、“三园”建设情况

12.是否有新一年“平安校园、清洁校园、书香校园”的创建计划、方案和制度。校园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卫生死角,学生健康教育和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情况。校园是否做到了绿化、美化和净化。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寝室文化建设是否符合中小学生特点,具有鲜明的特色。学校图书馆室建设、利用情况,阅读课开设及开展读书活动情况。

13.校园安全管理。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采取了防雷击措施。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是否强化校园在建工程安全防控。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排查化解情况,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

14. 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5.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消除所有D级危房。

16.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是否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二次供水自建设施是否有卫生许可证、水质消毒记录;自备水源30米内是否有污染源。

第8篇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学生及照管人员上学、放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校车按乘坐对象分类,包括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分类,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区范围内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

第四条 在用校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办理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二)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增加投保车上人员险;

(三)车辆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安全锤等安全设备。

以租借的机动车作为校车的,还应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

第五条 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 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三)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驾驶证依法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

(五)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六)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校车的排查摸底、登记备案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考评办法,督促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并反馈;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对学校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七条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严查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或加大事故危害的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抄告校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八条 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从严查处各类非法从事营运的运送学生车辆,维护校车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 各学校要对运送本校学生的校车及其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通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等督促其进行登记。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确保遵规守法,行车安全;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和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发现未登记的车辆集中运送学生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要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教育部门进行处置。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自觉接受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应当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租借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并且与租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单位车辆或者拼装、故障、报废、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作为校车。

第十一条聘用校车驾驶人时,应当事先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一)驾驶人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二)驾驶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受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确认。

第十二条 校车必须按规定办理校车登记,喷涂统一外观标识或核发校车标牌。办理登记时,应如实填写《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经区级教育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签注意见后,到设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校车登记。在用校车改变用途的,应如实填写《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经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撤销校车登记手续,同时消除校车外观标识或上缴校车标牌。

《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十三条 校车应当按规定安装GPS安全服务系统,并与当地监控平网,主动接受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 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使用校车的学校确认行车路线和站点后,应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备案,不准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准随意停靠,校车运行时可以在沿途公交站点停靠。

第十五条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除有准驾记录不符、酒后或醉酒驾驶、超员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外,对需要给予处罚的,由驾驶人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行处罚,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抄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其不符合驾驶校车的条件时,应当及时建议学校终止与该驾驶人的劳动关系;发现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及时抄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校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校车及其驾驶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第十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应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运送学生车辆。

第十八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员和学生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并做好有关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交通事故。

第十九条学校法人代表是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车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未建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由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十一条 使用校车的学校强迫校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校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年检管理制度。擅自违规运营校车的幼儿园,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外,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年检中予以扣分:

(一)未经核准的人员驾驶校车的,每被查实一次,扣1分;使用未经审批的校车接送幼儿的,每被查实一次,扣2分;

(二)载人超员数未达50%的,每次扣1分;载人超员数达50%--100%的,每次扣2分;超过核载人数100%及以上的,查实一次,年检不合格,并责令下一年度停止招收新生;

(三)未张贴校车标志的,扣0.5分;

(四)车窗玻璃粘贴不透明反光膜的,扣0.5分;

(五)发生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属财产损失事故的扣1分;属伤人事故的,下一年度停止招收新生;属亡人事故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

以上数据,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为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

一、编制基础

《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6号)、《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综117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基础,参照我省其他县区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的。

第9篇

一、幼儿园安全和管理水平出现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健全科学的幼儿园管理制度

这些年随着我国幼儿园办学数量的不断增加,私立幼儿园不断增多,幼儿园办学质量的差异也明显增大。很多幼儿园在安全问题和管理上都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一方面,幼儿园行业准入标准不断降低,相关教育机构对于幼儿园的教学和管理缺乏有力的监督。导致幼儿园自身安全管理涣散。另一方面,幼儿园对于自身的教学设备和娱乐设施的建设,相关安全检查机制也不完善。随着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很多幼儿园,对于自身的教学设备和娱乐设施都进行了完善。在这些设备的投入使用过程中幼儿园没有给予完善的安全检查,给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

(二)幼儿园的校车建设不规范

校车是幼儿园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幼儿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些年,幼儿园的校车问题不断出现,给幼儿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威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幼儿园校车质量不高,现阶段社会上很多私立幼儿园,由于其自身的教育资金比较紧张。对于校车的采购缺乏高质量的要求,甚至很多幼儿园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还继续使用报废车辆。其次,很多幼儿园的校车存在超载现象,幼儿园为了节约运输成本。在接送孩子上下学的途中普遍出现幼儿的数量超过汽车实际的乘载量。这很难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二、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监管

新时期要想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在发展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还要积极从根本的管理制度上入手。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相关基层教育机构要健全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私立幼儿园和公立幼儿园的行业监管。将安全管理问题纳入行业准入考核标准。以此保障幼儿的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幼儿园自身也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在优化教学环境的同时,幼儿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幼儿安全管理的意识,在教学和游戏的过程中有效排除幼儿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幼儿营造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提高安全管理的重视,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

在幼儿的教育过程中,幼儿园还要积极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的重视,并且帮助幼儿树立一种积极的安全意识。可以将安全管理楼下的纳入学前教育中,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工作。首先,要加强自身对幼儿的引导。让幼儿进一步了解什么是安全问题。这样可以帮助幼儿远离安全隐患。其次,幼儿园要根据现阶段的管理开展定期的安全讨论,针对教学环境,娱乐设施以及校车等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的安全防范,以此进一步降低幼儿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升实际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与家长的合作,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过程中,幼儿园要积极加强和家长的合作,充分发挥幼儿家长在幼儿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首先,幼儿园要积极建立与家长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例如:家长微信群,幼儿园服务公众号等,加强对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了解幼儿的成长环境,及时获取幼儿教育过程中家长的有效配合。实现幼儿园与家长的协调教育,同时在幼儿园安全管理建设过程中,也可以积极获取家长的发展建议。弥补在现阶段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而具有针对性的改良和优化教育和管理工作。这是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于幼儿教育的不断关注,有效提升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目标。针对现阶段我国幼儿园在管理和安全教育上的不足,要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渠道,创新教学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对幼儿园安全管理问题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改革传统幼儿园安全管理上的滞后性,科学促进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幼儿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邹丽娟.幼儿园班级常规管理的实践与体会[J].教育现代化:电子,2016(17)

[2]马舒婷.幼儿园班级常规管理的时间与探索[J].科技展望,2015(26)

第10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__〕125号),结合我市校车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300辆已配置的校车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到2015年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所有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镇村公交客车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主要制度

1.准入与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故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度。

2.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至乘车站点。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线路备案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分别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日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线路上或区域内运行,禁止跨线路、跨区域接送学生,禁止除长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

5.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运营监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制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为 组长的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2.严格职责分工。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财政、交通、安监、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每年组织对运营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运营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上下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11篇

学校坚持“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省市区安全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创造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学校建立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建立健全了安全考核责任制,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在校园安全上设置校园治安、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饮食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等多个安全小组,

开展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大快严”紧急行动自查自纠等活动。

学校与各处室、处室与工作人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一级为一级负责。

二、安全教育情况

学校定期开展安全主题教育讲座,对防校园欺凌、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题进行中的教育。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班级墙报、微信等形式不定期发送安全知识提示,时刻提醒广大同学注意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还充分发挥了安全教育平台的作用,班主任引导学生进行观看视频、学习小知识、实践作业等,让学生在娱乐中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应变能力。

学校每月举办一个主题演练,从地震疏散、消防逃生、校车应急、防踩踏等方面,提高学生的应急疏散能力。

三、校车安全

学校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并根据条例制定了自己的办法,与校车公司达成一致,规范校车管理。学校加强了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举行了文明出行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学校对校车实行台账管理,每辆校车一部档案,校车安全责任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等都有明确。校车按核定乘坐拉乘学生,无超载现象。校车均按规定路线行驶。学校门前路口有交警执勤,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和减震带。

四、校舍安全

学校虽然是2013年新建楼房,但是仍然安排专人对校舍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像天花板的牢固程度、幕墙玻璃、楼梯防护栏、悬吊物等,都是检查的重点,并做了详细记录。对电气线路进行了检测,无不合格现象。学校排水系统通畅,无阻塞现象。

五、消防安全

学校落实消防责任制,每个楼层、每个部位都有专人负责。消防设施设备齐全,配备了微型消防站,各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定期举行消防疏散演练,师生消防意识强。学校日常防火有检查,每天进行巡视,巡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

学校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校园安保人员按时到岗,值班巡逻正常,出入有记录、巡逻有记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有记录,先后排查出玻璃幕墙有10几页玻璃破损,已经更换6页。学校对进出车辆规范管理,外来车辆必须登记,车辆必须在停车位停车,车头向外。学校实现了监控全覆盖,门卫室与公安联动,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实现警校联动机制。校园周边公安民警在上学、放学时段进行值勤护学,民警有时到校举行治安知识讲座。

七、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与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都进行了管控。食堂用气、用电定期检测,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食堂消防设施完好,油道、烟道定期清理。对检查出的用电插孔缺防护盒问题及时修补。

学校实行晨检制度,对学生有病缺课情况进行记录,发现有发热学生及时告知家长进行回家治疗,烧退以后再复学。学校定期进行传染病预防教育,通过班会、宣传栏、手抄报、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卫生知识。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接种证查验,没有完全接种的告知家长进行补种。学校对教室常通风、消毒,给学生创造清洁的卫生环境。

八、实验室及器材安全

学校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健全,对实验人员进行了安全规范培训,器材规范摆放和使用。加强对体育器材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补正。

九、集体活动安全

第12篇

近年来,一些地方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出台专门法规,建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十分迫切。如今,在万众的期待中,国务院公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高度关切,法律的威严和刚性无疑能够为校车安全增添一个厚重的砝码。

然而,一纸条例能否护佑校车驶入“安全通道”,是留给社会的一道思考题。就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的前一天,广东阳春一辆校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2名儿童死亡,15名儿童受伤。这提醒我们,《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公布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呵护校车安全仍待全社会共同努力。

要强化制度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执法必严决定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公信力。以不避让校车罚款200元的规定为例,既是对机动车驾驶人的警示,更是对执法部门的考验,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一旦出现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无疑会加重一些人的侥幸心理,难以形成校车优先意识,而规定也会沦为徒具观赏价值的花瓶。因此,维护校车安全必须强化制度执行,促使公众树立对于校车的敬畏意识。

要塑造汽车文明。校车事故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当下汽车文明缺失的缩影。尽管我们已经跻身汽车制造和消费第一大国,但安全行驶、礼让三先等文明驾驶意识远未形成。不改变马路竞争的“丛林法则”,校车安全就不可能“独善其身”。试想,如果公交优先尚且难以保障,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校车谈何优先?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违章惩戒,只有文明驾驶内化为每个驾驶人的自觉行动,校车才能畅通无阻,平安出行。

第13篇

关键词:幼儿;安全教育;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幼儿的发展一直受到社会关注。针对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我国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几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出现,如:校车因超载翻车、教师虐童、持刀砍人。研究表明,我国每年至少有十万名幼儿因安全事故死亡。学前教育对幼儿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是教育的启蒙阶段,良好的幼儿教育意味着成功教育的开启。想要孩童在幼儿园内愉快地学习知识、接触社会,首先就要保证孩童在幼儿园的人身安全问题。幼儿的生命安全是其健康成长的基础要素,唯有确保幼儿安全,才能谈长久的发展和幸福。所以,幼儿园除了承担教书育人职责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并要将其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一个合理合法有效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降低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确保孩子们得到安全可靠的成长环境。

1幼儿园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1幼儿园外部环境

幼儿园的外部环境可以从幼儿园的基础设施这一角度来说,幼儿园基础设施对于幼儿教育至关重要。幼儿园园舍问题的设置是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来设定,其自身的建筑设计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如在选择园舍的时候必须远离各类污染物、交通方便、没有干扰且有利于家长接送。此外,园舍自身的建筑面积和各类安全通道都要符合条文规定。对于幼儿园的校车也要加强把关。

1.2幼儿一日生活

幼儿在幼儿园中所经历的一日生活也会对幼儿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例如,幼儿在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件等都会严重威胁幼儿安全。再者,由于幼儿园大多都是私人幼儿园,存在一定的利益需求,因此对于饮食安全的把关不到位。其中涉及到食品原料、食物存储、处理以及烹饪卫生和厨具卫生等一系列问题。

1.3幼儿心理安全

儿童的身心发育不够成熟,容易受到伤害,在很多情况下,孩子一旦受到惊吓就会给其心理造成很深的阴影。所以,幼儿园必须对孩子的心理健康进行教育,让他们用一颗平常心面对身边的事情,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2幼儿园安全教育问题存在的原因

2.1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差

虽然我国对幼儿的安全问题十分看重,多次下达明确条文去规定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幼儿教师都有足够的安全责任意识,还是存在很多幼儿园教师因为工资问题、身体原因等忽略自身的责任意识。

2.2家庭的过度保护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是仅仅通过语言的教育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这样的过度保护,对于理解能力还未达到一定水平的孩子们来说,事实上是一种束缚。这使得他们仅仅在理论上记住了一些道理,但却并未真正地理解,一旦遇见紧急情况,他们并不能立刻反应过来,从而极易受到伤害,引起悲剧的发生。

2.3幼儿园安全机制不健全

现有的幼儿园中存在着很多管理不善的情况,这是由于社会快速发展,而教育机构数目极速膨胀,管理制度跟不上的教育机构数目疯狂增长。在这一种情况下,管理不善、安全制度不健全也逐渐成为幼儿园管理中常见的现象,如:在幼儿园管理中出现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无法及时有效地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不完全等。

3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措施

3.1提高幼儿教师的重视程度

首先幼儿园负责人应该认真学习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起到领导作用,从而提高幼儿教师对幼儿安全的重视程度。所以想要保证幼儿拥有一个安全的成长学习环境,那么法律意识的普及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我们还要增强幼儿教师的责任感,让他对自身的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素养,增强幼儿教师的耐心与责任心。

3.2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体系

切合实际、有效可行的计划对于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制度来督促园长,让其尽心尽力地改善幼儿园的内部环境,为幼儿提供一个更为完善和健全的幼儿园环境。在制度的贯彻执行上要强硬有效、多管齐下。在完善和健全幼儿园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可以与警方合作,公安机关的帮助与支持会大幅度地提高幼儿园的安全程度。此外,在建立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时候还可以邀请幼儿的家长进行参与,开展一个家长支援保护行动,让家长亲身加入到幼儿的安全保护行为中。总而言之,幼儿园在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最好以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相结合,多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有效强硬的施行,才能够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

3.3完善幼儿园的安全设施

对于幼儿阶段的孩子,他们自身的安全意识较差,自身的安全防护也不足,这就需要幼儿园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活动空间,由此可见,加强幼儿园的安全设施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在幼儿园的活动道具以及课桌椅的选择上,要尽可能选择没有棱角的,再者,活动场地可以加固防护层。现在,很多幼儿园都做了安全准备,比如:对课桌椅做了护边工作,对活动区域覆盖了塑料泡沫。

3.4家校合作,共建安全

第14篇

关键词:幼儿 安全 教育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2-1578(2017)03-0224-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幼儿的发展一直受到社会关注。针对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我国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几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出现,如:校车因超载翻车、教师虐童、持刀砍人。研究表明,我国每年至少有十万名幼儿因安全事故死亡。

学前教育对幼儿的成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是教育的启蒙阶段,良好的幼儿教育意味着成功教育的开启。想要孩童在幼儿园内愉快地学习知识、接触社会,首先就要保证孩童在幼儿园的人身安全问题。幼儿的生命安全是其健康成长的基础要素,唯有确保幼儿安全,才能谈长久的发展和幸福。所以,幼儿园除了承担教书育人职责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并要将其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以一个合理合法有效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降低意外伤害发生的概率,确保孩子们得到安全可靠的成长环境。

1 幼儿园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1 幼儿园外部环境

幼儿园的外部环境可以从幼儿园的基础设施这一角度来说,幼儿园基础设施对于幼儿教育至关重要。幼儿园园舍问题的设置是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来设定,其自身的建筑设计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如在选择园舍的时候必须远离各类污染物、交通方便、没有干扰且有利于家长接送。此外,园舍自身的建筑面积和各类安全通道都要符合条文规定。对于幼儿园的校车也要加强把关。

1.2 幼儿一日生活

幼儿在幼儿园中所经历的一日生活也会对幼儿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例如,幼儿在活动中出现的意外事件等都会严重威胁幼儿安全。再者,由于幼儿园大多都是私人幼儿园,存在一定的利益需求,因此对于饮食安全的把关不到位。其中涉及到食品原料、食物存储、处理以及烹饪卫生和厨具卫生等一系列问题。

1.3 幼儿心理安全

儿童的身心发育不够成熟,容易受到伤害,在很多情况下,孩子一旦受到惊吓就会给其心理造成很深的阴影。所以,幼儿园必须对孩子的心理健康进行教育,让他们用一颗平常心面对身边的事情,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2 幼儿园安全教育问题存在的原因

2.1 教师安全责任意识差

虽然我国对幼儿的安全问题十分看重,多次下达明确条文去规定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与责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幼儿教师都有足够的安全责任意识,还是存在很多幼儿园教师因为工资问题、身体原因等忽略自身的责任意识。

2.2 家庭的过度保护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都是仅仅通过语言的教育告诉他们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这样的过度保护,对于理解能力还未达到一定水平的孩子们来说,事实上是一种束缚。这使得他们仅仅在理论上记住了一些道理,但却并未真正地理解,一旦遇见紧急情况,他们并不能立刻反应过来,从而极易受到伤害,引起悲剧的发生。

2.3 幼儿园安全机制不健全

现有的幼儿园中存在着很多管理不善的情况,这是由于社会快速发展,而教育机构数目极速膨胀,管理制度跟不上的教育机构数目疯狂增长。在这一种情况下,管理不善、安全制度不健全也逐渐成为幼儿园管理中常见的现象,如:在幼儿园管理中出现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制度无法及时有效地落实、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不完全等。

3 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措施

3.1 提高幼儿教师的重视程度

首先幼儿园负责人应该认真学习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才能起到领导作用,从而提高幼儿教师对幼儿安全的重视程度。所以想要保证幼儿拥有一个安全的成长学习环境,那么法律意识的普及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我们还要增强幼儿教师的责任感,让他对自身的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工作素养,增强幼儿教师的耐心与责任心。

3.2 健全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体系

切合实际、有效可行的计划对于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制度来督促园长,让其尽心尽力地改善幼儿园的内部环境,为幼儿提供一个更为完善和健全的幼儿园环境。在制度的贯彻执行上要强硬有效、多管齐下。在完善和健全幼儿园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可以与警方合作,公安机关的帮助与支持会大幅度地提高幼儿园的安全程度。此外,在建立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时候还可以邀请幼儿的家长进行参与,开展一个家长支援保护行动,让家长亲身加入到幼儿的安全保护行为中。总而言之,幼儿园在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最好以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相结合,多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有效强硬的施行,才能够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

3.3 完善幼儿园的安全设施

对于幼儿阶段的孩子,他们自身的安全意识较差,自身的安全防护也不足,这就需要幼儿园为其提供一个安全的W习活动空间,由此可见,加强幼儿园的安全设施是很有必要的。例如,在幼儿园的活动道具以及课桌椅的选择上,要尽可能选择没有棱角的,再者,活动场地可以加固防护层。现在,很多幼儿园都做了安全准备,比如:对课桌椅做了护边工作,对活动区域覆盖了塑料泡沫。

第15篇

一、落实校车管理主要工作

(一)做好学生接送车的联合许可,把好校车准入关,对所有准入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的检测维护。农村客运及城市公交客车仍然是学生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局把此类客车列为安全监管的重点,严格落实每日发班前例检、每季度一次二级维护、每年一次综合性能检测等管理制度,要求全部车辆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各运输企业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对校车途经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查,落实资金,对出现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公路及时进行修复,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校车管理主要存在管理范围广,管理难度大,部分车辆车型老旧,驾驶员技能参差不齐,途经路段山区公路较多等问题。下阶段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解决。

(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成立校车运营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实现校车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从根本上改变校车散、乱、难以管理的问题

(二)做好校车定点维护工作,要求校车参照营运客车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将车辆送至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校车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农村客运、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对车辆技术性能、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对维修企业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