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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即将掀开,品质工作责任大,为园满完成工作各项任务。保持品质上升势头,要坚持加快熟悉品质工作。为确保计划,总结过去经验,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如下。
明确工作计划
做好工作计划目标就是一个工作方向,就可以开展工作。在工作中不能忽视每一个工作细节。学习就是使命,放弃了学习就是放弃进步。学习就是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行为可以贯穿个人工作始终。做为一个品管职业,那就是要对消费者负责。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产品要求,达到国家检测标准。把公司产品配合社会共赢局格。
产前样办标准
认真审核产前样,一旦批办样批准合格后为正确大货样,只有此办供工厂大货生产用。在大批生产经营之前,还须打一次样,叫做产前样,产前样也称为封样,在制作封样衣时,所有主敷料都必须用正确物料。
跟踪品质货期
善于用文字和语言与客户沟通。预测加工客户需求,生产能力及物料供应情况,便于生产及交货安排。要对产品尺寸、做工、款式、工艺进行全面细致地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货生产初期/中期/末期)及整改意见,经加工厂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留工厂一份,自留一份并传真公司。
尾期检验要求
1、面料、辅料品质符合我司要求,大货得到我司确认或得到权威认证机构检验报告;
2、款式配色准确无误;
3、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4、做工精良;
5、产品干净、整洁、卖相好; 包装美观、配比正确、纸箱大小适合。
常规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有记录,有评价,找出自己不足缺点。要细致严密及时改正工作不足。使品质能真实有效促进我司品质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找好位置做好品质部一员好助手。
工作理念
对所产品要熟悉,了解产品原材料特点及成分。知道产品特点、款式、质量,便于和生产人员沟通。认真做好每天工作,顺境中不骄不躁,加倍努力学习。
品质沟通分析要求
1:沟通表达能力:有口才、有技巧。善于用文字和语言与客户沟通。品质工作涉及到加工商,沟通语言随和以便做出更快更好反应和决策。
2:分析能力:分析出加工厂能力,生产进度与订单交货期相吻合,做到不提前也不推迟。
团队理念
公司是一个团队,同事之间要有宽容他人胸怀。我们是一个大家庭要相互帮助。每位同事持续创新思维, 如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关键还是要靠公司高层管理。我做为公司一员,我愿尽我所能,尽我所力,专心专注太态共赢新格局。
【品质部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为了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意识,做到质量是企业前程捍卫者,同时用优质产品,塑造优秀企业形象。品质部根据20xx年gk保温砂浆生产10000吨、gk胶粉5000吨、gk抗裂砂浆9000吨、gk界面砂浆500吨等任务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系统
目前,品质部人力资源严重短缺,仅有2人,其中部长1人,检验实验人员1人。但是职责范围甚广,包括:进料,制程控制,入库,出货,投诉处理,还要包括体系完善,部门建立等,因此,品质管理工作越来越需要系统化,标准化。
二、原材料及配方控制
由于受产品特性及包装要求影响,部分来料都不能及时有效进行品质检验,只能对表面现象、湿度和细度等有个初步判断和确认,可是这些环节都可能导致生产延误和产品质量不稳定性,引起客户投诉和质量目标考核。鉴于此,我们必须加强源头控制,即供应商质量保证控制,通过对供应商体系审核和质量改善活动跟踪,稳定来料品质。
保温材料目前质量性能已达到最佳,在质量稳定情况下,配方可以做适量调整,从而降低成本。(注:只能根据生产稳定性进行调整)抗裂砂浆和界面砂浆中主要原材料石英砂,在施工允许情况下可以考虑用河沙替换石英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
三、制程控制
鉴于成品质量合格率为100%出厂,同时保证后续生产规模扩大,计划使用生产部自检+品质部(生产巡检+成品抽检+出货确认)相结合方式来进行。当然,检验仅仅只是品质保证一种手段,实际上不可避免会造成不良品流出和成本提高。所以,最有效办法还是提高生产操作员工品质意识,强化品质标准观念,从源头控制产品质量,这样才能保证生产即检验,产品即良品,产品质量才能更好控制。为了做到这一点,有必要实行:
1、将不良品作成样板,安置在各工序显眼处
2、将客户投诉各种不良图片展示出来,张贴在各工序指导生产
3、将相应标准作成直观文件,便于操作员查看
4、工人品质意识教育培训
5、定时、定量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6、在每一道工序上进行质量控制
7、对生产现场异常情况做到即时处理
四、售后客诉处理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遵循“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强化能力、检打联动”的总体思路,在2013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创新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排除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有效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2013年开展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扩大执法检查成果,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品、鱼用饲料及添加剂,及时消除隐患,强化监督,依法查处,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执法范围
重点检查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自繁自育的除外)、水产品养殖企业(户)(主要包括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出口水产品生产基地、水产养殖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以及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水产苗种和水产品。
四、执法重点及内容
1、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鱼药、鱼用饲料、添加剂的检查;
2、明令禁用药物的检查;
3、对养殖企业(个人)的用药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的检查;
4、配合农林部门对销售鱼药、鱼用饲料经营户的检查;
5、对无公害养殖基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及水产品药残的抽检检查;
6、生产经营合法性检查;
7、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渔业科科长、渔政大队大队长、水产站长、各镇农业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与实施小组,由渔业科、渔政大队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
六、时间安排
本工作计划分为四个阶段,时间为4月10日—11月30日止。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召开专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构建防范网络,造浓工作氛围。
2、水产苗种执法检查阶段(4月21日—5月31日)对辖区的苗种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建立详细的苗种生产企业执行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水产品生产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9月30日)对全县所有养殖水域,特别是无公害生产基地,全面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是否使用违禁鱼药、鱼用饲料及添加剂,生产记录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同时对养殖企业(户)的水产品进行抽检,对在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鱼药、鱼用饲料及添加剂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一、继续做好产品质量标准文件的制修订与落实工作
通过以往一段时间的工作,认识到当前实施的产品质量标准有部分要求和实际存在一定偏差,一些是因为标准设置的不尽合理,还有一些是因为没有认真落实。今后要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品质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同时要严把执行关,让产品质量与标准要求尽可能的接近,直到一致。
二、规范进料检验工作
在过去的进料检验工作中,仅做到了大宗、重要原料的检验,并且检验项目不够全面,检验记录不够完整,偶尔会出现进料品质不良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自9月上旬开始,对外购大宗物料,全部采用aql抽样检验;对贵重物品或质量影响大的原料,执行全数检验;对于难以验证的原料,要求供应商提供品质保证函。所有进料检验工作,按物料别留下完整检验记录。对于来料品质异常的,及时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要求改正,并跟进检测改进的结果。
三、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近几日,因交期紧,糊制环节人员紧缺,临时抽调2名巡检帮忙检封,致过程质量控制主要由各车间主管承担。因各车间主管的工作重点各有不同,品质状况堪忧。为保证制程质量,计划自9月4前要各现场巡检人员归位,以加强过程环节的控制。
制造环节有些品质问题再三复发,主要是因为没有及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处理惩戒。自9月上旬,对新发现的批量质量事故,必须做到发现事故2小时内发出car(品质异常通知单),发现事故4小时内拿出临时纠正措施,24小时内拿出长期预防措施,2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四、开始进行fqc产成品抽样检验工作
早期,由于对过程的关注,没有充分认识到产成品抽样检验的重要性,导致,经常到客户验货时发现产品不良。自9月上旬开始,需对要入库的产成品进行aql抽样检测,并对检查结果做好完整记录。如检查过程中发现与标准、合约要求存在偏差的,及时通知生产部门修正。
五、做好质量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认真做好质量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及时报送各类质量报表,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质量信息。进料、过程、成品检验相关统计数据每周通报一次。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法科学监管,以民为本,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强化监测监控,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1、成立镇覆盖全镇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队伍,建立落实镇街专管员3人,检测人员3人,村级协管员52人。
2、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定量检测64个批次,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监督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3、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查处率100%。
4、“三品”基地产地和产品复查换证、续展认证和保持认证率100%。
5、完成生产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监测6个批次。
6、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健全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室和专职农产品监管人员,加强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室建设,完善检测室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配备相应检验检测人员。
2、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全程标准化为重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全程标准化质量控制体系,按照“集成一套生产标准,编制一本操作手册,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建立一批管理制度,创建一个追溯平台”的要求,开展全程标准化生产建设。
3、强化“三品一标”建设管理。现代农业园区的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精品园应100%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主要农产品达到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开展对“三品”基地的规范化指导与监管工作,严格证后监管,规范“三品”农产品的用标行为。
4、强化产地准出管理。完善提升农产品基地快速检测点和追溯示范点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准出管理制度,加大生产环节追溯工作实施力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管理模式。
5、完成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按年度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计划,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和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省、市对我区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例行抽检工作。
6、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使用禁限用农药,水产养殖中使用禁限用渔药、人用药及销售假劣农资等专项治理。突出对生产源头投入品的监管,突出对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大对生产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
7、抓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围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传统节日及重大活动事项,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值守,明确责任,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一、认清监管形势,增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就是不但“吃饱”,更要“吃好”,“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当前我们身处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频率不断加快,那种农产品及食品有问题,什么地方出事故,这些消息会迅速传播各地,容易引发群众的恐慌情绪,而如果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则会造成社会人心浮动、谣言四起,严重的还会引发社会的诚信危机。而且,某种农产品一旦出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影响更是无法估量的。所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形成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合力。
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此项工作,将名单于六月底以前报县县政府办公室和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乡(镇)在这次机构改革中都已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业务由农牧系统人员具体负责,从现在开始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能,熟悉监管有关业务,确保各乡(镇)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卫生、工商、农牧、商务、质监、食药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定期不定期的抓好肥料、种子、农药、兽药、渔药、等经营门点排查清理的农资打假工作,尤其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行为,从而净化农资市场,在源头上控制非法农业投入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安全,确保我县农产品尤其是已认证品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从而更进一步促进我县特色产业的大力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且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各乡(镇)要将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宣传材料张贴到每个村社和经营门店,从而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农产品以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强大合力。
四、继续加大农产品的例行检测和监管抽检力度,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去年,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对我县的农产品进行了多次抽检,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但这不等于我县农产品质量是绝对安全的,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抱有侥幸心理。今年市农牧局下达我县例行检测次数不少于12次,也就是每月不能少于1次,每次抽样品种不能少于8个。今年四月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站对我县的中药材进行例行抽检,发现我县的极个别农户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之后,县农牧、工商等部门积极行动严厉查处了此事。这说明我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全县范围内的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进行例行抽检的力度,确保我县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9%以上。同时,县食安委的相关部门在城关的两大超市要进行抽检,并督促他们建立农产品购销台账,购置农药残留速测仪,建立健全自律性检测网点,并做好检测记录,以便上级农产品质监部门的检查考核。县食安委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五、继续加大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力度,确保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我县的名、优、特农产品都能通过认证或登记。
去年,我县上报的小杂粮(高粱、小米)已通过省农牧厅无公害产品、产地的认证。上报农业部的两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哈达铺当归和宕昌党参已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专家评审会,有望近期内拿到地理标志证书。今年,继续上报农业部三个地理标志产品:宕昌大黄、宕昌黄芪和宕昌黑紫羔羊,力争年内通过农业部的认证登记;申报一个绿色食品:南河松花蜜,力争年内通过农牧厅认证。总之,通过认证登记、创建我县品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保护和利用好农业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品牌化发展,推进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从而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达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目的。
六、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风险预警与质量追溯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农产品市场的预警机制还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也才起步。为了将质量追溯与风险预警真正落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农牧部门第一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在监管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预警报告,并根据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早、快速、准确采取应对措施,并快速逐级上报。第二要突出规避风险推行质量追溯制度。第三要落实责任追究,健全事故处理预警机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的基础上,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的通力协作。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将情况互相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前部署预防。开展联合执法,使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三要建立举报制度。县农牧局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并为举报人保密。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举报,以便依靠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掌握全区食用林产品种养殖基地和林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隐患,采用日常督查、单位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计划配合省市开展集中抽查,检一批重点品种,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通过安全监测和监管,着力解决食用林产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用林产品安全整顿治理,实现对辖区内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确保食用林产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用林产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监督食用林产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进、销货台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经营主体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质量监管。强化食品林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配合完成国家、省级、市级对本区的抽检任务,组织开展区级抽检,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开展自检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三)严查违法案件。对食用林产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用林产品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生产环境,进一步提高食用林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推进社会共治。在新形势下,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林业站。将乡镇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建立主体档案,强化规范运作。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食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该项目已纳入2021年省、市林长制目标考核任务,为进一步落实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的重点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通过综合采取“两主四特”产业帮扶、引农进城帮扶、技能培训帮扶、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带动帮扶、基础设施帮扶、乡村旅游业帮扶、社会保障帮扶帮扶措施,确保到2014年末,全区减少贫困人口2.4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由年初的18%降至14.5%以下;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水平,进一步缩小我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我区农村居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
二、基本任务
对全区37460户124147人贫困人口进行建档立卡,通过“一户一策、一户一帮扶单位、一户一帮扶联系人”措施,重点对因灾因病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有产业项目、经过扶持当年能脱贫的贫困对象进行帮扶,实现年内24000人脱贫致富。
三、帮扶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区、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本扶贫开发脱贫致富工作计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特困地区、特困群众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推动行动计划实施。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其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支持全区20个乡(镇、街办)27个扶贫开发重点贫困村。加大对较偏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的乡村扶持力度。根据不同贫困群体特点,落实扶贫政策,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对扶贫对象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因灾因病陷入暂时性贫困的人口提供救济救助,对没有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丧失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在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贫困家庭实行易地搬迁扶贫。
四、帮扶措施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区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重在抓好《实施方案》中农村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从源头解决全市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一)“两主四特”产业帮扶。根据全区“三大功能分区”(即生态功能区、优先发展区、重点开发区)规划纲要,各行业、产业专项规划及连片开发、整村推进的总体要求,结合各产业特点,分区域、分项目、分需求进行差异化扶贫。
1.种植甜柚。以乡(镇)的丘陵缓坡山地为中心区域,对10000贫困人口的果园进行低产园改造,转换优良品种,每亩补助元。通过低产园改造,提高甜柚产量和品质,实现脱贫致富。
2.生猪养殖。以乡(镇)为中心区域,对15000贫困人口扶持发展果园养猪,实现“猪、沼、果”绿色发展,对贫困农户养殖生猪存栏3头,年出栏6头以上的,每头补助元。
3.种植油茶。以乡(镇)为中心区域,对10000人贫困人口扶持发展油茶。通过建立油茶苗木基地,对发展油茶产业的贫困农户进行苗木资金补助,每株良种油茶苗补助资金元,并对种植每亩补助元。通过补助贫困户的前期投入资金,减少贫困户的发展压力,实现脱贫目标。
4.种植优质稻。对10000人贫困人口扶持发展茶叶。对新开发种植茶叶的贫困农户进行每亩元补助。通过补助贫困户的前期投入资金,减少贫困户的发展压力,实现脱贫目标。
5.种植蔬菜。对5000人贫困人口扶持发展蔬菜种植。对蔬菜基地建设的贫困户给予每亩50元补助。通过资金补助,使贫困户有能力发展产业,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脱贫目标。
6.种植花卉苗木。对5000贫困人口扶持发展花卉苗木。对发展花卉苗木的贫困户给予每亩400元的前期投入资金补助,对公共事业所需花卉苗木,政府优先在贫困户中购买苗木,解决种植户的投入和销售压力,实现脱贫目标。
(二)引农进城帮扶。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村落实施移民搬迁。
1.进城进园型。即通过各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同时在重点项目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公租房,为贫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确保进城就业的贫困家庭“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在年内逐步解决3000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2.劳务输出型。即通过就业、创业培训学得一技之长外出打工或创业,不愿外出的可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年内可解决2600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3.政府供养型。目前,全市现有残疾人5.1万人,包括享受低保2.9万人、享受五保3321人。其中:低保补助标准为每人90-200元;五保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为每人245元/月、分散供养补助标准为每人220元/月,政府每月支出约440万元用于维持低保及五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技能培训帮扶。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职业教育“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一村一名中高级技工”培训资源,为5000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1.侧重就业培训。针对农村“8090后”有一定文化素质又有就业意愿的,按月按季度定期举办劳务就业培训班若干次,预计培训转移就业3000人。
2.注重创业培训。针对一些长期在外打工,但有一定劳动技能且意愿回乡创业的,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班,预计培训创业2000人次,并带动就业10000人,通过政策引导、融资扶持、后续服务和专家评估论证形式,让农民能够积极参与。
3.兼顾强化特殊岗位职业培训。针对工业园区用工需求,结合农民实际,举办起重机动车辆驾驶、电焊、焊工、刺绣、保洁、保安培训班,预计培训并带动就业3000人。
(四)龙头企业及合作社带动帮扶。按照转型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根据“抓规模、抓特色、抓加工、抓组织、抓服务”的原则,鼓励贫困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扶持贫困地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引导贫困农户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不断创新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新型农业主体+市场+基地+农户”各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努力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发展格局。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76家,可安排2600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有省、市级龙头企业20家,可安排2800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加大扶贫资金对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确保每个贫困村有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农户入社率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各级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贫困农户作用,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详见附件5、6)
(五)基础设施帮扶。加快新农村建设向贫困村全覆盖,对27个重点贫困村每村安排10万元的整村推进资金,根据上级扶贫部门关于落实行业扶贫责任的要求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把我区27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领域,明确实施计划和目标。逐步完成27个贫困村自然村点整治,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水泥路;进一步保障饮水安全;根本解决贫困村不通电或电压低问题,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保障基本口粮田,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以上。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重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打造一批整村推进扶贫示范村,解决产业难发展、路难通、水难饮问题。(详见附件7)
(六)乡村旅游业帮扶。充分发挥罗霄山片区“红色旅游胜地与生态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的发展战略定位和市“国家旅游扶贫实验区”作用,用好用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劳动力培训、搬迁移民扶贫、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措施,积极支持一批旅游市场潜力大、旅游扶贫功能强的乡村旅游扶贫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包括(“一座南山、十里蓉江、万亩果园”生态旅游长廊建设,实施地点为主城区至浮石乡;建设以大山脑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休闲区,实施地点为浮石乡;包装葡萄采摘园为中心的和谐秀美乡村观光园,实施地点为隆木乡;开发以家具体验为主题的商贸旅游,实施地点为东山街办;莲花山旅游区,实施地点为坪市乡;赤土畲族民俗旅游区,实施地点为赤土乡;市华星生态园,集旅游、观光、生态、休闲为一体的葡萄种植加工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扶贫项目)。
(七)社会保障帮扶。坚持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地区普及,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幸福指数。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好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保、住房民生工程,对帮扶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给予相应救助,使贫困地区群众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完善覆盖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从体制机制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化。
五、工作要求
(一)公正透明,确保平稳有序。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工作原则,对我区目前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农村贫困人口124147人全面登记造册、逐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发展能力的5.1万人贫困人口归类为一类贫困户;对因病、因灾返贫、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下、目前尚无致富门路具有发展能力的4.4万人贫困人口归类为二类贫困户;对残疾、智障、孤寡、缺劳少力没有发展能力无法帮扶的2.9万人贫困人口归类为三类贫困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点多面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定要做好稳定工作。准确识别帮扶对象是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稳定开展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街办)要在做好到村到户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让群众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充分发动村民民主评议,让村民民主决定帮扶到户的具体对象。要推行帮扶对象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
(二)因户施策,确保帮扶成效。要针对帮扶对象的不同贫困成因,制定针对性强、组合式的帮扶措施。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防止简单的“输血式”扶贫。对一类贫困户,通过引导,激发其脱贫致富的信心,结合帮扶对象实际情况,综合采取基础设施帮扶、移民搬迁帮扶、产业帮扶、技能帮扶、教育帮扶、保障帮扶帮扶方式,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方面为帮扶对象提供扶持,帮助其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尽快脱贫致富;对二类贫困户,给予重点扶持,以发展增收项目为重点,适当兼顾能力培育、应急性困难方面,结合“三送”工作,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采取一户一策,在资金、技术、基础设施方面重点帮扶;对三类贫困户,做出兜底性制度安排,列入最低社会保障,应保尽保,通过民政救助维持其基本生存。对村庄整治、移民搬迁扶贫、产业化扶贫和就业扶贫(“雨露计划”)各种扶贫模式,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瞄准到户、帮扶到户、扶贫效益到户。
(三)加大投入,严格资金管理。为确保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取得实效,除省支持的1000万元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外,整合已有的各项扶贫资金,不断加大帮扶到户资金投入量占扶贫资金总量的比重,确保帮扶对象优先受益。要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注重整合涉农部门的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支持扶贫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农粮、水利、交通、城建、电力有关职能部门,要研究、部署和落实好直接增进帮扶对象户利益的差别性、特惠性政策举措并进行公示。各乡(镇、街办)、各部门要挖掘潜力,积极筹措资金向帮扶对象倾斜,帮助其解决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早日摆脱贫困。金融部门要创新扶贫信贷方式,积极实施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启动资金的小额贷款扶贫政策。严格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推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示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基本情况
全市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产品,根据类别名称,共19项,分别是:粮食加工品(大米、挂面、小麦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纯净水(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酒类、蛋制品、食糖(分装糖、分装淀粉)、水产制品、酱腌菜、糕点以及豆制品。此外还有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及化妆品。
二、任务安排
(一)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动物油及制品、糕点、纯净水、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调味品、糖(生产加工企业)、方便食品、酱腌菜、食品包装材料、化妆品。
(二)食品监控中心:米面生产加工产品、食品加工小作坊、水产制品、豆制品、分装淀粉、分装味精、速冻肉制品、速冻米面品、分装橄榄油。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力以赴安排骨干力量充实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线,集全局之智、集全局之力,共同夯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基础。
(二)明确责任目标
各部门须针对自己监管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监管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完成。制定具体到月份的工作计划,针对酒类、肉制品、纯净水及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产品,计划不得少于3次/年;糕点不得少于2次/年;小作坊不得少于3次/年;大米和米面产品不得少于1次/年;食品包装材料、化妆品、豆制品、糖(生产加工企业和分装)、味精、淀粉(分装)都不得少于1次/年;水产品、速冻肉制品及速冻米面品不得少于2次/年。(详细安排见附表1)
各部门在巡查时需检查企业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厂区生产车间设备是否卫生清洁、是否有消毒记录,检验员对于出厂检验操作是否熟练,企业是否认真记录台账资料等,按照企业核查表内容认真准确地填写信用档案及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核查表并盖上企业公章。同时要根据核查情况对企业进行打分。A类企业:90分以上;B类企业:76-89分;C类60-74分。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企业落实整改,认真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7-10日内完成对该企业的回访。逾期不改的,或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及时移交稽查大队立案查处。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市质监局和县食安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现将我局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和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来食品监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庐江县质监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8226;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半年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需要。要以保障成品油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成品油市场主体资格更加规范,经营秩序更加有序,促进全市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整治时间和整治对象、重点及任务
(一)专项整治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11月15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清查摸底阶段(从6月20日至7月15日)。各单位重点对上半年报送的加油站(点)数量进行一次彻底清点核对,查清辖区范围内所有加油站(点)的名称、数量及属性。
于7月12日前将第一阶段整治工作小结和省成品油加油站(点)摸底情况表(见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2)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从7月15日至9月15日)。各单位重点对所辖加油站(点)的主体资格、进货来源和经营环节进行查验。市局将组织一次加油站(点)不少于20组的抽检,重点是边远偏僻的社会(民营)加油站(点),上半年省局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包含在内。于9月12日前将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小结和抽检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3)第三阶段:规范及查处阶段(从9月15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对所辖加油站(点)依据查验和抽检结果进行全面规范和查处。对主体资格不规范的,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规范,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于11月12日前将整治工作小结、处罚详细情况和整治后加油站(点)统计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场局。
(二)专项整治对象、重点及任务
1、整治对象:全市范围内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加油站(点)。
2、整治重点及任务
(1)规范市场主体。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
(2)严把油品质量。重点查处假冒伪劣、不合格油品、与标号、标示不相符的、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和非乙醇汽油。
(3)规范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行为:缺斤短两、掺杂掺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和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等。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既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也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
第四采油厂现有的五个采油工区均设有保卫组,厂区内各单位的门卫、巡防队等治保机构健全,做到了勤务规范,着装标准。同时厂里成立了职工服务站,健全了内部调解、帮教转化等群防群治组织管理制度,做到了分工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规范。目前共有保安员66名,其中护厂大队37名,下设7个保安班,包括新组建的技防班;采油工区29名,担负着全厂1127口油、气、水井及设施的保护和7条输油气管道的巡护任务。厂区内共有8个大队级单位,有专兼职治保会人员42名,形成了专群结合、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多年来,厂综治委认真贯彻油田公司精细管理工作要求,在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近年,面对综治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探索出了具有四厂特色的“五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了综治精细管理工作水平,创出了一流工作业绩。
近年来,共抓获拘留各类涉油不法分子100余名,缴获盗油车辆40多台、收缴被盗原油50余吨,实现了土炼油炉为零,被盗电量为零,回收落地原油1200余吨,协助处置各类工农纠纷46起,及时制止管道违法占压84起。曾先后被评为“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先进集体”、“河北省企业事业单位治安防范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开展“两会”及国庆安保维稳工作中,获得了油田公司“两会”安保嘉奖令表彰,在开展“平安油田”创建工作中,被河北省授于《2011年度深化“平安油田”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一、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管理,形成了综治工作“五化”机制。
一是突出打击能力,实现警保联防一体化。针对涉油不法分子手段呈多样化、团伙化、智能化、暴力化的趋势,通过健全与万东分局协同工作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加强整体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整合公安、内保资源,形成了警保联合、警企联动、企地联合的良好格局。万东分局每天安排两名干警与护厂大队保安班共同巡防、备勤,有效规避了执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凸显了配合紧密、同心合力、打击及时、震慑有力的优势。“11.7”、“4.15”等管道钻孔团伙盗油案件的成功告破,彰显了警保联合一体化的威力。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实现重点行动常态化。按照“严防、严管、严打、严治”的工作思路,将重要时期安保行动以常态化持续开展,采取日常巡防和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交叉巡护、重点打击。同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制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有分工、责任有落实、交接无空档的运行工作机制充分显效。在油区治理工作中,为准确、有力打击不法涉油犯罪,坚持深入开展油区动态分析活动。严格执行综治办、护厂大队班以上干部参加的周分析会,护厂、保卫组半月分析会及厂主管领导、万东分局领导、生产单位总支书记参加的月度分析会议制度,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对油区形势进行分析,对发案特征进行剖析,做到了信息通畅,掌控准确,协调到位,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措施得当。为加强紧密协作,万东分局每天安排两名干警同护厂大队保安班共同巡防、备勤。同时,采取加密巡查、主动出击、化装侦察等办法,对涉油不法分子实施严厉打击,较好的维护了油区治安秩序。
三是夯实防范基础,实现动态防控网络化。通过将各种特殊时期安保工作常态化开展,持续保持了高压态势,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始终保持了油区的稳定秩序。按照“突出技防、加强人防、巩固物防”的思路,先后投资260万元,建立多层次防控体系,实现了油(厂)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全面监控。通过定期开展油(厂)区治安形势和案情分析,突出重点、广布特情,对重点部位加密巡查、严防死守,布设“人防”控制网;采取加装防护栏、应用监控系统,油井安装E型锁、加固防盗井口房,巩固“物防”基础网;采取安装区域防控报警、管道声波、压力报警、移动黑光取证等先进设备,有效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构建“技防”信息网。
四是依托政策优势,实现企业维权法制化。面对占压与反占压日益凸显的矛盾,我厂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第四采油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方案》及巡护制度,同时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这一法律武器,及时有效制止各类新发占压、干扰油气生产及侵占井场、道路等行为的发生,形成强化宣传、严加防范、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的整体合力,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先后对所辖油区20多个重点村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务宣传车300余台次,便民服务车辆90余台,电、气焊40余套,宣传人员1500余人次。共张贴散发《关于清理违法占压石油天然气管道公告书》6000余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手册2100余本、制作悬挂标语横幅140多条、利用宣传车播放《致油区村民一封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0余小时,为当地村民修理农机具共1500多件,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
作品:
《斫琴图》
《斫琴图》是宋代摹本之一。此图虽不及《洛神赋图》有名,也不及《洛神赋图》更具代表性,但在风格特征上仍凸现出顾恺之的千古一绝。这幅图描绘的是古代文人学士制琴的场景。
《女史箴图》
“女史”指宫廷妇女,“箴”则为规劝之意。晋初惠帝时,贾后专权,极妒忌,多权诈,荒放恣。文人张华便以历代贤记事迹撰文《女史箴》以为鉴戒,被当时奉为“苦口陈箴、庄言警世”的名篇。才华横溢的画家顾恺之便将此名篇分段,一段一段画成画,并将相在箴文题于画侧,中国历史上的旷世名作《女史箴图》由此问世。
《女史箴图》有两个绢本,一本藏故宫博物院,专家认为是南宋摹本,艺术性较差;另一本艺术性较强,更能体现顾恺之画风与《女史箴图》原貌,专家认为可能为唐人摹本。原本为清宫所藏,遗憾的是国贫民弱,连累国宝受难,此摹本存大英博物馆(TjeBritishMuseum,London,England)。
《洛神赋图》
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原《洛神赋图》卷,东晋著名画家顾恺之绘制(宋摹),绢本,设色,纵27.1cm,横572.8cm。这幅画根据曹植著名的《洛神赋》而作,为顾恺之传世精品。全卷分为三个部分,曲折细致而又层次分明地描绘着曹植与洛神真挚纯洁的爱情故事。此图卷无论从内容、艺术结构、人物造形、环境描绘和笔墨表现的形式来看,都不愧为中国古典绘画中的瑰宝之一。
顾恺之的画迹还有有《司马宣王像》、《谢安像》、《刘牢之像》《王安期像》、《阮脩像》、《阮咸像》《晋帝相列像》、《司马宣王并魏二太子像》、《桂阳王美人图》、《荡舟图》、《虎豹杂鸷鸟图》、《凫雁水鸟图》、《庐山会图》、《水府图》、《行三龙图》、《夏禹治水图》等。顾恺之作品真迹没有保存下来。
相传为顾恺之作品的摹本有《女史箴图》、《洛神赋图》、《列女仁智图》等。《女史箴图》,绢本,淡设色,藏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馆,多数人认为是唐代摹本。
个人功绩:
擅诗词文赋,尤精绘画。擅肖像、历史人物、道释、禽兽、山水等题材。画人物主张传神,重视点睛,认为“传神写照,正在阿堵(指眼睛)中”。
注意描绘生理细节,表现人物神情,画裴楷像,颊上添三毫,顿觉神采焕发。善于利用环境描绘来表现人物的志趣风度。画谢鲲像于岩壑中,突出了人物的性格志趣。其画人物衣纹用高古游丝描,线条紧劲连绵,如春蚕吐丝,春云浮空,流水行地,自然流畅。
食品安全关系到全市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当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连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查处中发现的诸多问题表明,全市食品安全隐患较多,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不清、体制不顺、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规模小、素质低、技术落后、不规范操作、违法违规经营等已成为制约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一定要借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之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合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要通过深入持久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安全信息网络体系以及行业诚信自律体系等;建立起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放心。
近期,要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行为;有效遏制无证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和面粉、肉类、儿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死肉上市销售行为。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退出、召回制度,努力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经营管理比例,规范食品市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尽快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建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旗县区政府也要尽快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督与协调工作机制,由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食品信息通报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案件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予以完善。用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各地区、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协调领导作用,将分散的监管资源集中起来,逐步加强联合执法,实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结果互认制度,努力避免重复投入、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现象发生。
三、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尽快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做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的重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各旗县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按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抓总,加强督查,组织协调好全市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尽快建立起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四、突出重点,加强整治,大力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围绕《赤峰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集中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大要案查处力度,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以此推动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深入开展,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五、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制度规范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制定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公开、便利的食品安全信用查询系统,科学、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系统等,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在运行机制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等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进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取得阶段基础上,尽快扩展到全市,成为建设诚信赤峰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预警与应急处理体系,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使之不断完善。通过建立信用体系、评价体系、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发展较快,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很大,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使用愈来愈广,但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等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易造成伤害和损害。我市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大市,生产销售量大,经营品种多,非法交易、非法储存和非法运输等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危害性很大。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有效防止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各县(市、区)政府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疏与堵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为建设生态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管理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医药化工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台州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当地产业结构实际,制定具体规划,明确发展空间、行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特别是椒江区、黄岩区要明确现有化工区块产业定位、整合搬迁的时间和空间,并强化责任落实。各地都要严格限制在建成区发展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在建成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整合并限期搬迁。要鼓励医药化工企业增加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医药化工行业安全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快危险化学品物流体系建设。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危险化学品经营龙头骨干企业建立自己的物流园区,降低物流费用,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集约化水平。同时,各县(市、区)要在年年底前分别建成一个或若干个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和危险货物临时停车点,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应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来建设,保证能以较低的价格出租给危险化学品经营户,从源头上解决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安全问题,有效解决众多中小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的后顾之忧,消除因非法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从严把关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把关。新办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必须落实仓储条件,实行有库经营。待各地的区域性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区建成后,从年开始,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都必须落实仓储或实行统一管理、专业配送,否则一律不再新发证和换证。
(四)严格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所有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严格把握使用作业现场和储存仓库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使用安全。落实剧毒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和使用回执制度,确保帐物相符、流向清楚,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或流失。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存放和回收制度。严格危险化学品下脚料流向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剧毒化学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周转环节,确保安全。要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切实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失。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车辆运行记录,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监控。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确保合格有效,做到资质证件齐全,且有完好的标志灯、标志牌和道路运输货物安全卡,配备GPS卫星定位仪。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
(六)深化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等方面的市场秩序,尤其是要规范剧毒化学品的市场交易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共享、系统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公安、安监、交通、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建设和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特别要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违法案件,并依法追究企业(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要设立针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举报电话,对全社会公开,努力营造全社会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七)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销毁处置工作。要按照省环保局(厅)、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收缴和废弃危险(剧毒)化学品做好集中保管和安全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5〕27号)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好被收缴的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堆放场所,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健全管理台帐,确保处置安全,防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下脚料非法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八)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各有关部门宣传窗口的作用,以及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图片、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危险性以及预防知识,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危害的辨析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曝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案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九)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责任。各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单位、运输车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行为,杜绝危险化学品车辆随意停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既要从严把关,又要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
各镇街(平台):
根据《关于印发<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区委办〔2015〕47号)、《关于印发<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9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任务》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环保、公安等为执法主体,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一)加强有证回收企业管理
1.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对有证废品收购站(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支持行业发展,规范回收企业管理。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法实施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其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有证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局负责对回收企业经营场所外部环境进行管理。查处违反市容环卫条例、非法占道及违章搭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5.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无证回收站(点)的查处和取缔
建立镇街(平台)、村(社区)二级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以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无照经营回收站(点),在属地镇街(平台)的统一组织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查处和取缔工作。同时,各镇街(平台)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清洁绿化____”、“两路两侧”等工作,加强对无证回收站(点)经营场所的管理。
(三)加强行业自律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每年组织一次回收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回收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1.各镇街(平台)、有关部门应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