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随班就读工作计划范文

随班就读工作计划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随班就读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随班就读工作计划

第1篇

[关键词] 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职能

随班就读是基于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是特殊儿童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和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的教育形式,是实现教育平等的必经途径,也是发展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形式。孟万金教授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理论:人本特教――以人为本的中国大特殊教育新理念,即“人人都有特殊需要,人人都需要特殊教育;人人都要关心特殊教育,人人都能享有特殊教育”的大特殊教育。

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学校为随班就读教育的发展提供平台,为残疾儿童的学业发展提供保障,是实践层面支持系统中最核心的环节,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探究学校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的角色与职能,以及如何发挥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在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随班就读事业的发展。

一、学校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性和问题

把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结合起来服务于所有的儿童,让各类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接受平等的教育,是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帮助残疾儿童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体现。我国非常重视随班就读工作,颁布了各类文件以保证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学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学校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性

我国在198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9条第2款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并要求“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社区教育、家长培训、选派巡回教师等工作的作用。”

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最终落脚点是学生,所有的支持最终都体现在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上,学校是学生系统性地接受教育的场所。学校是随班就读工作开展的实施主体,在履行上级政策的同时,也需做好随班就读的工作计划制定,做好科学的教育管理,合理设置课程方案、科学制定课程标准等工作。

2.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学校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随班就读工作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后,基本上实现了残疾儿童能进入普通学校并接受平等公正的教育。但是,不难发现,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研究者曾对湖南省部分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问卷调查,分析了学校在开展随班就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学校无论是在校园环境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残疾学生安置、经费保障、教育管理及教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学校对残疾学生安排也不太合理,将不同类型的残疾儿童、不同年级残疾儿童安置在同一个班级中,导致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较低。同时由于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得不到很好的教育和管理,比较容易流失。

在学校环境建设方面,资源教室是随班就读中必不可少的硬件设施。我国较为成熟的资源教室集中于北京和上海,而且主要存在于小学,很多学校并未配置相应的资源教室。同时,资源教室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资源教室的使用较少、资源教师的专业水平较低等。教师的能力高低是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成功与否的关键。调查表明,不少教师不仅缺乏职前特殊教育培养,也普遍缺乏职后特殊教育培养。资金保障是学校环境建设、师资力量培训、教育管理等的基础,这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导致了学校无法发挥其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作用。

二、学校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应有的角色与功能

1.政策实施与制定者

在随班就读开展过程中,学校扮演着制度、计划的制定者和政策实施者的角色。学校要认真履行上级政策及任务,同时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制度,完善各部门管理以及对学生的管理。如明确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目标,对每个残疾学生制定相应的个别教育计划。在制定制度与计划时,学校需要坚持以残疾学生为本,根据学校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随班就读方式与方法,形成具有学校乃至地区特色的教育模式。

2.鉴定者

不同于普通儿童,残疾儿童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心理上更需要关爱和帮助,但是,并不是每一个残疾儿童都适合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应根据国际标准对学生进行全面检测,将残疾儿童的治疗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记录,以便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化教育档案。同时,每年定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检测并记录情况。鉴定是为了让孩子及时得到治疗并且接受适当的教育。

3.建设者

对于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来说,学校提供的方便他们学习生活的软硬件设备是至关重要的,可见建设者是学校的重要角色。目前大部分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是非常薄弱的。因此,学校需要对这些问题重视起来,及时筹措经费,合理规划使用经费,为残疾儿童配备齐全的教育、学具等设施设备,使资源教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学校是提高随班就读师资水平的建设者,学校的重视是基础、培养是关键、检验是保障。首先,学校需要意识到师资力量培养的重要性,并且确定随班就读师资的培养目标,通过让随班就读教师参加进修及请特殊教育专家进行现场教学指导等多样化的方式,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专项培养。而后,在随班就读实践过程中检验培训的效果及作用。

4.合作者

在随班就读工作开展过程中,接纳残障儿童的普通学校需要和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儿童家长以及社区紧密联系及合作。普通学校可以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利用其资源优势,使其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还可以定期选派骨干教师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生理和心理康复训练,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普通学校教师的咨询问题,共同解决存在及新出现的问题。同时,家长是接触孩子最多的人,需要时刻与教师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孩子的情况,以便教师更好地了解和帮助孩子。

三、学校如何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的角色与功能

总体来说,目前学校要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中发挥应有的角色和功能,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资源教室等硬件的建设是推动随班就读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资源教室是直接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服务的硬件设备,因此,要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就需要配备适当的、以服务于残疾学生需要为核心的教具、学具、玩具等设施设备。由于每个残疾儿童的情况不同,学校还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有效运用资金,建立适用于学校随班就读发展的资源教室及其他相应的设施。

2.提高师资水平,保障随班就读工作顺利开展

师资水平直接影响到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目前我国随班就读师资水平还有待提高,研究数据显示,对随班就读教师进行多样化的职前、职后培训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保障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但是,不少学校并没有这个意识,也未采取过邀请特教专家为教师进行讲座培训等行动。因此,学校里无论是领导还是教师,都要增强加大培养教师专业能力的意识。教师要主动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本领,积累特殊教育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学校首先可以“请进来”:根据国家规定比例,在普通学校配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以发挥辐射作用,还可以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进行讲座,请特殊教育学校一线教师亲临现场指导;二是“送出去”:学校需要明确师资的培养目标,并制定送培计划,派送教师去参加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的培训,与不同地区学校沟通交流,吸取经验,并结合理论和自身实际情况将别人的好做法运用于实践中;第三,进行“地区内部研讨”:学校定期组织教研活动,与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定期进行教育教学的探讨研究,总结出适合本地区随班就读发展的方法。

3.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加强科学管理是保证随班就读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首先,学校需要积极履行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同时,学校需要根据残障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工作计划及管理制度。其次,学校需要在入学前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智力、听力、视力等情况进行检测与鉴定,从一开始就了解真实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再就是建立随班就读档案资料,并与残疾儿童家长进行交流并记录有关资料,同时为每位残疾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及制作档案,残疾儿童所有资料如作业、成绩、辅导记录等资料放入档案中,以便研究。最后,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案,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合理地考察随班就读教师教学质量,以了解随班就读工作的质量。

4.加大宣传合作力度,达成多方共识

随班就读学校需建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向孩子们(普通孩子和特殊孩子)、家长、教师及社会传播随班就读的作用,增强他们接受特殊教育的意识。

普通学校需要加强与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与合作。特殊教育学校应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随班就读教师参加研讨,探索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方法,并结合地区特色,创造出新颖实用的方法。因此,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的紧密合作是确保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基础。

其次,学校需加强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们的监护者与陪伴者,残疾儿童的家长及普通儿童的家长对残疾儿童的态度决定了他们的未来。有些残疾儿童家长并不愿意对外承认自己的孩子不同于其他孩子,不接受与学校合作。有些甚至雇人在家照看孩子而不是送入学校。同时,有些普通孩子的家长认为班级里面有残疾孩子会影响到正常孩子的学习及成长。因此,学校可通过召开家长会,相互交流,消除普通孩子家长的担忧,并增强其对特殊教育的了解。同时,与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联合举办残疾儿童家长培训班,传授特殊教育相关知识,帮助残疾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参考文献

[1]赖伙琪.为每个特殊儿童提供适合的教育――随班就读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J].现代特殊教育,2014,(02).

[2]张冲.以人为本,树立中国大特殊教育新理念――孟万金教授创立“人本特教”的里程碑意义[J].中国特殊教育,2008,(09).

[3]朴永馨.特殊教育辞典(第三版)[Z].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

[4]李天顺.让随班就读在特教事业中承载更重要的责任――在全国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J].现代特殊教育,2011,(01).

[5]李妍伶.成都市随班就读学校资源教室方案建设和运作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15.

[6]孙颖.北京市资源教室建设现状与发展对策[J].中国特殊教育,2013,(01).

[7]李泽慧.近二十年我国随班就读教师培养研究回顾与反思.中国特殊教育,2010,(06).

[8]郭锡.我国随班就读师资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毕节学院学报,2013,(31).

[9]孙凯凯.如何发挥特教学校在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中的作用[J].中国校外教育,2015,(13).

第2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的重要思想。随班就读工作的区域联动有助于整合优势资源、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发展合力。近年来,中山市随班就读工作区域联动得到进一步发展,建立了多级联动机制,成立了“市、镇(区)、校”三级随班就读工作体系,在开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市教育局———镇(区)文体教育局———中山特校与普校”的组织保障联动体系,不断完善“中山特校———镇(区)随班就读中心校———随班就读学校”的具体实施联动体系,不断完善“特教专家———特教专业教师———随班就读骨干教师———随班就读教师———普校教师”的师资建设联动体系等多元多级联动机制。中山特校在区域联动实践中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工作伊始就从本校优选了10多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作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成员,对中山市24个镇(区)分片区实施包干,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每个中心成员都负责2至3个镇(区),每个镇(区)都有2至3个联系人,实现了特校与镇(区)间协作的无缝覆盖。紧接着建立了镇(区)随班就读通讯本和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群、开通了随班就读工作热线和空中家校特教专栏,加强了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特校骨干教师、镇(区)特教专干、随班就读学校各级行政与教师师间的联动。又通过实地调研,甄选出各镇(区)随班就读中心校,以点带面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中山地区随班就读教师培训、教学教研、检测评估、专业支持服务等工作实施。为促进中山地区随班就读教师由单一发展模式逐步迈向多元综合发展模式,推动随班就读工作均衡、优质发展,中山特校实施了一揽子区域联动工作计划。先后邀请肖非、邓猛、刘全礼、盛永进、王辉、许家成、李晓庆等专家教授进行全市随班就读培训,开设“中山特教讲堂”定期举行特殊教育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编写《认识与帮助特殊儿童》系列丛书、随班就读文集,作为随班就读等学习材料;组织随班就读学校调研;组织撰写随班就读教育信息简报,协调各随班就读学校的经验推广;开展各随班就读学校间主题班会、学科教学、教育故事等研讨、评比活动;组织建设中山市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资源库,协调各种随班就读资源服务随班就读工作。

二、普特融合: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

随班就读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一种融合形式,要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就必须发挥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方的优势,加强普特融合。中山特校和普校的学生交流频繁。中山特校的招生咨询十分重视评估转介工作,努力推荐适宜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入读普校,中重度残疾儿童在中山特校教育康复效果较好的也经常被转介到普校随班试读。转介不是终点,而是促进普融的开始。中山特校经常根据随班就读学校的工作反馈前往调研,协助教师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探索有效教学方法,指导随班就读中心校资源教室的建设和资源教师的培养。对于休学的残疾儿童,中山特校不断探索、实践送教上门服务的新途径。随班就读学生有特别需要的也可以来到中山特校接受专业支持服务。中山特校一方面加强对此类儿童的巡回指导,另外对需要进入中山特校接受言语训练、运动康复、情绪行为调节、社会交往引导等专门服务的随班就读学生,中山特校优选专业骨干教师为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训练,并对随班就读学生采用双学籍管理办法,记录学生的个别教育经历。通过校际合作与普特融合,近两年有多所学校的随班就读学生到中山特校接受专门的教育康复训练,其中有3名自闭症儿童坚持了几个学期,每周2小时接受沟通康复和社交技能干预。除此之外,中山特校每学年还接待超过200位特殊需要儿童来校咨询。当遇到适宜到普校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时,学校通过评估检测与耐心细致的沟通,推荐并积极跟进适宜儿童随班就读,为随班就读学生接受适宜服务提供持续支持。为了保障随班就读学生接受到最适宜的教育服务,中山特校结合本校校本课程研发工作,编写了《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辅助教材》以及生活适应、生活语文、生活数学、语言训练、运动康复、认知沟通、心理健康等学科或领域的校本教材,赠送给有需要的随班就读学校,并与普校教师探讨最适宜的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将中山特校教育的成功经验与随班就读学校教育工作有机融合。

三、综合服务:多管齐下提升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第3篇

近年来,中山市随班就读工作区域联动得到进一步发展,建立了多级联动机制,成立了“市、镇(区)、校”三级随班就读工作体系,在开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市教育局———镇(区)文体教育局———中山特校与普校”的组织保障联动体系,不断完善“中山特校———镇(区) 随班就读中心校———随班就读学校”的具体实施 联动体系,不断完善“特教专家———特 教 专 业 教 师———随 班就 读骨干教师———随班就读教师———普校教师”的师资建设联动体系等多元多级联动机制。中山特校在区域联动实践中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工作伊始就从本校优选了 10 多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作为随班就读指导中心成员,对中山市 24 个镇(区)分片区实施包干,落实责任分工,做到每个中心成员都负责 2 至 3 个镇(区),每个镇(区)都有 2 至 3 个联系人,实现了特校与镇(区)间协作的无缝覆盖。紧接着建立了镇(区)随班就读通讯本和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群、开通了随班就读工作热线和空中家校特教专栏,加强了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特校骨干教师、镇(区)特教专干、随班就读学校各级行政与教师师间的联动。又通过实地调研,甄选出各镇(区)随班就读中心校,以点带面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中山地区随班就读教师培训、教学教研、检测评估、专业支持服务等工作实施。为促进中山地区随班就读教师由单一发展模式逐步迈向多元综合发展模式,推动随班就读工作均衡、优质发展,中山特校实施了一揽子区域联动工作计划。先后邀请肖非、邓猛、刘全礼、盛永进、王辉、许家成、李晓庆等专家教授进行全市随班就读培训,开设“中山特教讲堂”定期举行特殊教育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编写《认识与帮助特殊儿童》系列丛书、随班就读文集,作为随班就读等学习材料;组织随班就读学校调研;组织撰写随班就读教育信息简报,协调各随班就读学校的经验推广;开展各随班就读学校间主题班会、学科教学、教育故事等研讨、评比活动;组织建设中山市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资源库,协调各种随班就读资源服务随班就读工作。

二、普特融合: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

随班就读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一种融合形式,要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就必须发挥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方的优势,加强普特融合。中山特校和普校的学生交流频繁。中山特校的招生咨询十分重视评估转介工作,努力推荐适宜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入读普校,中重度残疾儿童在中山特校教育康复效果较好的也经常被转介到普校随班试读。转介不是终点,而是促进普融的开始。中山特校经常根据随班就读学校的工作反馈前往调研,协助教师加强对随班就读学生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支持计划、探索有效教学方法,指导随班就读中心校资源教室的建设和资源教师的培养。对于休学的残疾儿童,中山特校不断探索、实践送教上门服务的新途径。随班就读学生有特别需要的也可以来到中山特校接受专业支持服务。中山特校一方面加强对此类儿童的巡回指导,另外对需要进入中山特校接受言语训练、运动康复、情绪行为调节、社会交往引导等专门服务的随班就读学生,中山特校优选专业骨干教师为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训练,并对随班就读学生采用双学籍管理办法,记录学生的个别教育经历。通过校际合作与普特融合,近两年有多所学校的随班就读学生到中山特校接受专门的教育康复训练,其中有 3 名自闭症儿童坚持了几个学期,每周 2 小时接受沟通康复和社交技能干预。除此之外,中山特校每学年还接待超过 200 位特殊需要儿童来校咨询。当遇到适宜到普校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时,学校通过评估检测与耐心细致的沟通,推荐并积极跟进适宜儿童随班就读,为随班就读学生接受适宜服务提供持续支持。为了保障随班就读学生接受到最适宜的教育服务,中山特校结合本校校本课程研发工作,编写了《自闭症儿童教育康复辅助教材》以及生活适应、生活语文、生活数学、语言训练、运动康复、认知沟通、心理健康等学科或领域的校本教材,赠送给有需要的随班就读学校,并与普校教师探讨最适宜的教学形式与教学内容,将中山特校教育的成功经验与随班就读学校教育工作有机融合。

三、综合服务:多管齐下提升随班就读工作质量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区本学期工作重点,继续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严把教学质量观,全面推进课改进程。

二、工作思路:

1、规范教学管理,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入开展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研讨与实践;

2、使学校教学工作科研化、教学研讨经常化、教学管理规范化,全面育人个性化。

3、真正更新教师观念,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

4、强化教育科研,促进教学和科研一体化;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教研,挖掘教师个人潜能,发挥群体优势,提高教研的实效性。

1、充分发挥教师团结、协作精神,强化团队意识,加强教研凝聚力。

2、教师要按时参加各级教研、进修活动,做好记录。骨干教师参加进修活动后,要及时进行精神传达。

(二)实施校本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素质。

1.加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以点带面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管理、使用制度制定与落实,切实发挥其辐射作用,真正起到学校教学中坚力量的带头作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学期做一节公开课(保存资料)

2.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师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由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利用专用时间进行业务学习。组织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组织收看优秀教师的录像课;组织教师结合教学实践,撰写教学反思、教学笔记,进行业务交流(教师的学习笔记、论文等)——教师写学习笔记每月2篇。加强校本培训与教研,加快提升教师素质,借助外援,适时聘请专家来校传经送宝。分学科进行两至三次教学专题研讨活动

(三)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完善各种教学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1.修改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重点推进,逐项贯彻落实。强化教师课堂教学常规的贯彻、落实与检查,加强常态课堂教学管理。做到此项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奖惩分明。

2.加强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常规管理力度,辅导、检查、评优相结合,备课:普查、抽查与复查结合。开学初普查,两周内对有问题的教师教案进行重点复查;期中抽查部分教师教案;期末进行教案综合评优。

(四)强化质量意识,进行严谨、科学、循序渐进的质量监控,切实保证学校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质量的稳步提高。

1.营造英语学习氛围,调动学生学习英语积极性,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2.严格各种检测考试、考务管理以保证措施得力、贯彻落实到位。以提高教师的质量意识,促进师生协调发展。

3.继续做好单元检测把关,单元练习随教学进度,统一时间进行检测。认真及时批阅、试卷分析、学生错误订正。科学使用检测结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补救方法进行查漏补缺,弥补教学不足。

4.加强对学生语、数、英三科知识与能力的单项训练与同步验收。语文:字词、朗读、查字典等;数学:口算、计算、应用题等;英语:以单词、背诵为主。

5.教导处及时了解学校教学质量状况,采取措施进行宏观调控。

(五)关注学生差异,切实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关注学困生,耐心进行学困生的帮助、转化工作;认真做好随班就读的各项工作,提高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质量。继续各班随班就读学生辅导制度,语文、数学、英语等主科教师坚持个别辅导,采取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方法,使得每一个学生得到发展。

(六)结合课改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教学研讨,促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质量的提高。

1.推门课:加强学校听推门课的力度,了解掌握教师、学生的教学、学习常态,进行有效的监督、监控,检查与指导,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学生学习效果。

2.复习课:认真上好期末复习课,探索对学生科学、有效的复习指导方法。

3.示范课:进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献课活动。

4.开放课:进行全校家长开放日教学研讨活动,原则上教师人人参与。对外宣传学校办学水平、展示教师教学风采。(时间另定)

5.评优课:开展学校校内评优课,评选校级优秀课,进行表彰。

6.研究课:适时组织学科教学研究课,人人参与互动,研究、探索学科教学模式。(语、数、科任学科各两节,时间另定)

第5篇

(一)特殊教育法律不完善

我国为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现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较普通教育法律法规而言,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以宏观法律为纵向、地方条例和教育法为横向的完整的、纵横交错的法律体系,基本覆盖了残疾人教育的各个领域和层次。但特殊教育法律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比如只是将聋、盲、哑纳入到特殊教育人群中,自闭症、学习困难、情绪与行为障碍等特殊儿童并不在法律条文保障之中。陈久奎等认为:立法体系不完备,内容空洞、不具有可操作性,缺少特殊教育法本身原则和制度。邓猛、周洪宇指出我国缺少一部《特殊教育法》。这要求完善对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立法。

(二)特教经费支出较低

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性决定了特殊教育需要更多的教育经费投入。但现实情况是:1.经费支出总量逐年增长,但相对不足。东部地区以福建省为例,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严重短缺,不同类别的特殊学生所获得的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不平衡。西部地区不仅仅经济较为落后,而且是少数民族较为集中地区,特殊教育事业矛盾就更为复杂。新疆地区2007年特教经费占该区教育经费总体投入的0.11%,大部分学校反映经费十分紧张。2.支出结构不合理,个人经费紧张,奖贷助学金比例偏低,公务费用过高以及地区差异显著等问题。

(三)特殊学校差异大

特殊学校存在着区域差距。特殊学校数量呈现出东中西差异。东部地区在全国所占比例最高,其次为西部地区,最少的是中部地区。城乡之间特殊学校也有差距。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城镇的特殊教育也较为进步,在中西部地区农村的特殊教育几乎为零。特殊学校类型分布不协调,特殊教育机构之间缺少协作。

(四)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短缺

从全国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为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师资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素质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数量稳定增长。但同时也呈现出令人担忧的状况:东西部特殊教育师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福建省特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陕西省特殊教教师数量匮乏;新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不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匮乏。

(五)特殊教育社区建设较少

特殊教育社区是残疾儿童由隔离走向融入社会的契机。《萨拉曼卡宣言》中指出创造受人欢迎的社区,建立全纳社会以及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途径。有不少学者做出积极探索,许家成试图探索特殊教育社区化理想与现实的结合点,他认为“支持性教育”是实施特殊教育社区化的现实途径。王爱民、刘佳芬从实践角度对特殊教育社区化进行探索,探讨了培智学校社课堂教学区化的理论基础,教学体系的建构以及教学的保障机制。宁坡达敏学校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对于智障儿童教育的达敏学校社区课堂教学模式。刘佳芬等人对培智学校社区课堂教学模式进行了探讨。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将学校、家庭融为一体,特殊儿童的教育不只是特殊学校教师的教育,而是整个社区人员共同的合作的活动。特殊教育社区化作为一种较为新的理念,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较为广泛的实践。我国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需要对社区资源进行有效开发,打破隔离对特殊儿童的束缚,使特殊儿童真正走向社区、融入到社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入。

二、对特殊教育资源公平性建议

全纳教育理念核心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关键是教育机会公平,最终落脚到教育资源的公平性上。基于以上特殊教育资源在法律、特教经费、特教学校、特教师资、社区资源分析提出几点特殊教育资源合理化的建议。

(一)加快《特殊教育法》出台进程

残疾人为社会弱势人群,其受教育权利最容易受到忽视与践踏,其受教育权利实现更多的是依靠法律保障。目前的关于残疾人教育的法律、法规不系统、操作性差,不能很好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包万平等人拟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对残疾人受教育权做出了较为详细的建议。随着特殊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急需一部权威的法律对残疾人接受教育相关事宜做出明确规定,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

(二)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保障特殊教育经费

特殊教育发展关键在于教育经费,政府的经费投入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2012年我国首次实现了教育经费投入GDP4%,预示着政府将会有更多的经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公办特殊学校具有现实性需要,也是对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力保障。随班就读在我国进一步发展,要求政府提高对随班就读学生教育经费支出水平。在加大政府投入同时,鼓励民间参与特殊教育,实现特殊教育经费来源多渠道化。

(三)扩大特教师资队伍,提升教师素质

将特教教师培养纳入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中,不断扩大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健全高校特教专业,满足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提升特教教师素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职前教育,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数量;二是完善职后培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特教学校与高校合作,一方面到高校进行师资培训,另一方面邀请高校特教教授来校教学,并为高校特教专业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建立和实行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证书制度,以保证特教教师教学质量。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化发展,定期进行特教教师培训。为保证随班就读师资数量及教师素质,逐步实现高等师范院校师资培训的双向融合。

(四)依据当地实际需要加强建设随班就读学校建设和管理

特殊学校定位于对所在地区普通学校进行资源支持,加强随班就读指导,促进家校合作,以保障随班就读教学质量。

1.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的建设与管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一方面为特殊儿童进行针对性的诊断、矫正与教育干预,另一方面是对于所在地区特殊教育辐射带动作用。资源教室通过个别化原则、补偿性原则等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别化的干预与指导。

2.实现随班就读的网络化管理,健全随班就读档案,从而完善随班就读的管理机制。随班就读学校成立随班就读领导小组和随班就读教科研组,实现教育行政管理与教学科研的互动式的网络体系。通过健全随班就读档案明确每学期的随班就读工作计划与总结,随班就读班级的教研活动记录,有特殊需要学生成长档案等。

3.对家长进行必要培训,促进家校合作。对家长进行全纳教育理念教育,帮助家长转变教育理念,帮助特殊学生家长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以便配合学校完成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促进所有学生的成长。

(五)建设全纳社区,促进特殊教育的社区化

社区是特殊儿童生活的重要场所,全纳社区能帮助学生较好地适应社区生活,从而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加强全纳社区宣传,树立全纳社区意识。全纳学校树立的是一种“社区本位”的理念,教育要从社区发展角度出发,促使本社区内的所有儿童的发展与成长。例如举办社区讲座,帮助家长转变观念树立全纳教育观,增进对全纳教育的认识与了解;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进行指导,邻里之间形成良好的舆论来促进全纳社区建设。

2.建设全纳社区委员会,监督、促进全纳教育社区发展。通过选举产生家长社区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建立家长、特殊教育专家、教育专家们、社区管理人员之间沟通渠道,实现个别教育计划的真实化、专业化、教育干预的有效化。

第6篇

在国际上,对陷入经济困境、文化困境和身体状况不佳等困境的儿童进行补偿教育,已经成为普遍趋势。在中国,也有相似的教育救济概念提出。但是《教育》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这项事业上,从概念到操作,都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善。

现行教育救助系统不力

因自闭症而被学校希望转学的学生李孟,今后很可能继续在深圳普通学校就读。残疾儿童和少年是我国教育弱势群体主要人群。根据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学校并不具备接受残疾儿童和少年入读的办学条件和能力。

2005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修订残疾评定标准时,明确将自闭症患者首次列入了残疾评定范围。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所长方俊明介绍说:“虽然自闭症患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因为法律层面的规定多具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各地的执行情况有很大的差异。在一些地方,普通学校拒绝自闭症患儿入学的情况时有发生。”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局与市残联联合委托由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深圳户籍的残疾儿童进行评估,通过教育评估的孩子,建议普通学校接收。然而,深圳自闭儿童很少接受评估,随班就读依然具有随意性,学校对其是否适合随班就读也无法做出专业判断,家校间的摩擦也会增加。

在深圳市召开的“推进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支援体系研讨会”上,有教师发言说,置身追求高升学率的教育环境中,教师日常工作的压力很大,还要承担对特殊儿童的超常付出,承受来自其他学生家长的压力,况且普通学校教师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并不专业,这让他们感到力不从心,十分苦恼。

方俊明说,在很多国家,不掌握一定的特教能力,就没有当教师的资格,因为在发达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很少,随班就读情况非常普遍。虽然学界曾多次呼吁在师范教育中开设特教必修课,但目前我国仍有很多师范院校没有将其列为必修课。同时,各类特教专业人员的匮乏和专业水平不高,制约了特教资源的支持。

在方俊明看来,一方面普教人才培养要顺应融合教育的趋势;一方面,要建立起特教人才的资源中心,为融合教育提供支持。此外,教师编制问题、特教专业人员的待遇问题、特别资料辅助设备的配备以及环境改造等也都需要资金的支持。

民间组织是救助主体

深圳市民爱特殊儿童福利院院长谢频曾经做过统计,深圳市14岁以下的特殊儿童约有2.5万人,而深圳市残联公布的资料显示,该市特殊需要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只有2 5家,来自教育系统的仅有1家。2万多孩子中,只有少数能在专业机构的康复教育中成长,其他学生大都在普通学校就读。这使得自闭症孩子在普通学校中途辍学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2008年,广州市扬爱特殊孩子家长俱乐部发起了“融爱行”随班就读支援计划,培训帮助特殊儿童走入普通学校的特教助理。该计划发起人戴榕表示,家长联名致信学校驱逐自闭症学生并非孤例,“融爱行”计划经常会遇到这种事情。由于缺少专业支持,学校在自闭症儿童教育过程中实际上处于困境。山东省残联副主席、中国精神病协会孤独症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仲通过微博评论说:“请不要埋怨那19位联名阻止自闭症孩子入学的家长和校方,只有很少数自闭症孩子进入学校就读,还有太多的自闭症孩子是被锁在家里甚至捆在家里的。”

壹基金“海洋天堂计划”项目负责人刘会峰表示:“所有压力都在家长和老师身上,没有专业的支持系统,没有充分的社会认知,普通学校对自闭症孩子的教育要落实真的很难,需要各方充分的沟通、理解和支持。”

上述人士或为民间志愿者,或为公益组织负责人,其职责均为公益性质,而非政府专门机构负责人。这是因为,他们代表了目前我国对教育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的主要机构,而这些分散于民间的组织,其救助能力十分有限。

事实上,一些实验性的补偿教育活动,已经在某些学校零星地进行。

一个小学校长的补偿教育实验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平水镇中心小学校长罗秋苟在本校发起了对留守儿童的“书信活动补偿教育”。罗秋苟发现,农村小学学生多为留守儿童,越是落后山区比例愈大,他们的成长经历中缺少亲情关爱,缺少家庭教育。罗秋苟决定,对留守儿童进行补偿性的家庭教育。

他选择了一个五年级班进行试验,试图通过书信活动――“亲情绿丝带”书信活动,促使孩子与父母进行交流对话。

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写信。提前一周布置,要求学生通过电话,获得父母打工的详细地址、邮编。学校买来信封、邮票,指导学生写信、写信封――五年级儿童不是轻而易举地就能成功写信的。第二阶段:就是学习写信表达思想。这一段,主要指导三点:书信格式、内容表达、字迹训练。第三阶段:巩固、熟练、激发兴趣。当第二阶段开始之际,要求每位同学寄出一封信或收到一封信,都必须登记,第一次收到的信不仅登记,还要在学生本人同意前提下,给老师看一看,其目的是调查了解家长对开展“亲情绿丝带”书信活动的反应。在这一阶段,罗秋苟布置学生通过电话、书信与家长交流写信的体会。效果非常好,学生的体会非常深刻、全面,一致认为写信非常有意义,收到信非常激动。很多孩子因为取得小小成功而增强了自信心,大多数孩子提高了写作兴趣。尤其是补偿了孩子亲情教育,加强了写作教学和心理健康教育。

孩子们一个个怀着成功的喜悦,用质朴又孩子气的语言,道出了真切的感受。罗秋苟总结认为:“活动加强了孩子和家长的心灵沟通,增强了亲情,解开了常年见不到父母的心结。孩子们在轰动中变得活泼、开朗、敢说敢言了。”

不仅是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加深了,师生之间的感情也加深了,孩子们普遍感受到老师的关心,并且掌握了书信沟通的技能,这会受用终身。

概念之惑:补偿不是救济

国际上通常把保证处于困境的儿童享受正当教育权利的行动称为补偿教育,有黑人儿童补偿计划、更高视野计划、头脑启迪计划、免费午餐计划、残疾儿童补偿计划等补偿教育方案。这些方案基本都是政府主导的。

在中国,补偿教育并不是通行的说法,相类似的说法是教育救济。上海民法专家,被称为“万国名师”的万国学校法学教师段波评论说,救济和补偿都是为了消除过去发生的不公平事实造成的错误而做出的救助行为,但二者有区别:补偿的性质是法定的,补偿者对被补偿者的补偿行为具有还债性质;救济通常是慈善性质,施救者并不欠被救者什么。

对弱势群体儿童给予补偿教育还是教育救济?对此,湖南师范大学教师孙中民撰文认为,教育救济是基于道德诉求,今后有必要发展成为制度补偿。

孙中民表示,我国当前的教育救助是一种基于道德诉求的济贫式救助,责任主体界定不合理,项目杂乱,资金不足,救助方式不规范。教育救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部门, 民间组织还是学校,国家的有关文件缺乏明确界定。责任主体不明导致我国教育救助实施项目杂乱,不同部门实施不同的项目,相互之间缺少沟通联系和统一规划,救助资源缺乏有机整合,使救助体系整体效应难以发挥,造成社会救助资源分散,增加了救助成本,降低了救助效果。应该实现从临时性救助到制度补偿的转变,从基本受教育权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型,建立协调有序的救助管理体制。

改变“救急不救穷”现状

中国有句俗话叫救急不救穷。本意是说一时有难的人容易救助,长期经济困难群体很难救助。近年来,经济困难群体子女的教育救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重视,一些问题也随之逐渐暴露出来。

2012年11月16日,5名失学流浪儿童被发现死于云南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垃圾箱内。这5名儿童(其中4人因超生没有户口)都是当地人,因各种原因全部辍学在家。孙中民认为,这5名儿童的遭遇是中国当前教育救助不力的典型代表,如果不失学,他们也就不会外出流浪,从而死在垃圾箱中。这也反映出我国教育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家庭经济贫困,父母离异,子女众多,照顾不力。

第7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

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二章学前教育

第十条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

(一)残疾幼儿教育机构;

(二)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三)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五)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当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章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四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对其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二)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

(三)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育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个别教学。

第二十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在适当阶段对残疾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

第四章职业教育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

第二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第二十七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发展校办企业,办好实习基地。

第二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章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举办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班),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三十二条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残疾人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十三条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15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

第三十四条国家、社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三十六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单位,应当依据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第四十一条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

第四十二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

第七章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第四十四条残疾人教育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残疾人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应当适应残疾学生学习、康复和生活的特点。

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学具及其他辅助用品,扶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兴办和发展校办企业或者福利企业。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残疾学生的;

第8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

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二章学前教育

第十条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

(一)残疾幼儿教育机构;

(二)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三)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五)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1

第十一条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当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章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四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对其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二)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

(三)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育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个别教学。

第二十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

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在适当阶段对残疾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

第四章职业教育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

第二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第二十七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发展校办企业,办好实习基地。

第二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章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举办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班),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三十二条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残疾人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十三条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15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

第三十四条国家、社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三十六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单位,应当依据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

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第四十一条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

第四十二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

第七章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第四十四条残疾人教育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残疾人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应当适应残疾学生学习、康复和生活的特点。

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学具及其他辅助用品,扶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兴办和发展校办企业或者福利企业。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残疾学生的;

第9篇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第三条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残疾人教育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实施残疾人教育中的作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残疾人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应当积极促进和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

第八条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

第九条社会各界应当关心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二章学前教育

第十条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通过下列机构实施:

(一)残疾幼儿教育机构;

(二)普通幼儿教育机构;

(三)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五)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残疾儿童家庭应当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当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章义务教育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十四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必要时,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对其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根据条件,通过下列形式接受义务教育:

(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二)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者其他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

(三)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对因身体条件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育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并根据学生残疾状况和补偿程度,实施分类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个别教学。

第二十条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当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特点。

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材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学工作的指导。

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可以适用普通义务教育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但是对其学习要求可以有适度弹性。

第二十二条实施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在适当阶段对残疾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

第四章职业教育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实施。

第二十四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

第二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由普通职业教育机构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组成,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

第二十七条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条件,发展校办企业,办好实习基地。

第二十八条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章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举办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班),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三十二条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残疾人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十三条扫除文盲教育应当包括对年满15周岁以上的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实施的扫盲教育。

第三十四条国家、社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他们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三十六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单位,应当依据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

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第四十一条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

第四十二条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

第七章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第四十四条残疾人教育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残疾人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应当适应残疾学生学习、康复和生活的特点。

普通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优惠政策和措施,支持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学具及其他辅助用品,扶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兴办和发展校办企业或者福利企业。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残疾学生的;

(三)侵占、克扣、挪用残疾人教育款项的。

有前款所列第(一)项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有前款所列第(二)项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有前款所列第(二)项、第(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10篇

【范文一:学前班教学计划】

新的一学期来临了,学前班是介于大班和小学之间的过渡班级,家长选择就读学前班的目的主要是希看幼儿在进小学之前能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自觉的意识和一定的规则性,同时家长也希看幼儿在进进小学之前能够接受一些深入的扎实的学习,以便于幼儿能够在小学顺利的学习和生活,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学前班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学期学前班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班级情况分析:

本学期本班学生经过上学期的学习,本班的整体情况的来看:在学习习惯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其次在自律方面有所提高,全体幼儿的出勤率高。但是由于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不平衡普遍还存在一些问题:

1、幼儿常规时好时坏,良好的常规尚未形成。

2、幼儿的创造力,想象力还不够,表现方法,手段单一。

3、幼儿倾听习惯较差,特别是幼儿语言的完整性、逻辑性、连贯性还需加强。

4、个别幼儿内向,胆量小在自我保护较弱。

鉴于以上不足,本学期,我们在把幼儿入学准备工作做为本学期的工作重点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幼儿前阅读、前书写的训练,以及幼儿良好行为品德的训练。将学前的准备工作和班级特色教学、各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幼儿进入小学打好基础。

二、班级日常工作

1、本学期,我们将继续根据幼儿的意愿进行主题活动,并及时抓住幼儿的兴趣点,为下一步的活动提供依据。主题的展示、活动设计、材料调整要适合学前班幼儿的特点,更多的体现幼儿的参与性和主体地位,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

2、配合组上开展音乐、体育学科的研究。我们将从提高幼儿的音乐素质入手,提高活动组织的艺术性,通过与同事间的互相学习与反思,我们将使这两门学科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

3、在活动区组织设置中积极向其他幼儿园区学习,做到符合学前班幼儿的年龄特征,根据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及时更换区域工作材料,做到与主题相结合。

4、在显现班级教育教学特色的同时,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及大型活动:新学期新操排练与评比;音乐、体育学科的观摩及评比;“三。八妇女节”的亲子活动;组织班级幼儿参加小学部组织的运动会;积极准备五一活动、故事展示会;做好庆“六。一”演出工作。

三、卫生保健工作:

1、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做好日常保健工作,保证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个别体弱易病的幼儿的照顾。

四、本期教育教学目标与要求。

语言:

1、主动、乐意、礼貌地与人交谈,能根据语言交际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说话的内容。

2、能认真、有礼貌地倾听别人说话,掌握并理解其说话的内容。

3、能用比较连贯、规范的语言清楚地表达自己想说的事。

4、喜欢欣赏不同形式的儿童文学作品,初步学习评价作品,归纳作品的主要内容。能根据教师提供的条件编构故事,仿编散文、诗歌。能有表情地朗诵诗歌,复述故事。

5、对阅读和书写有浓厚的兴趣,能专注地阅读,会独立讲述书中故事,积极学习常见文字。坚持在日常生活中说普通话,做到发音和声调基本正确。

常识:

1、会正确使用各种餐具,能为自己、他人、集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2、知道不同事物含有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能科学地进行合理配餐,喜欢吃粗粮。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在活动中保持快乐、积极向上的情绪,能与同伴玩各种游戏,增强合作意识,培养竞争意识。

3、增强爱祖国的情感,对亲人、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对劳动人民的尊敬与爱戴之情。适应集体生活,有合作意识,懂得谦让。

4、主动关心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有益的探索活动,能充分体验到探索和发现的乐趣,形成较强的求知欲望。关注身边常见的科学现象,感受科学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萌发热爱科学的情感。

5、学会在探索过程中选用安全、适当的方法解决生活中的简单问题,发展对环境的应变能力、适应能力,为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打下基础。养成好问、主动探索的习惯和开朗、勇敢、细心、乐于合作的心理品质。

体育:

1、发展幼儿走、跑、跳跃、投掷、平衡、钻爬等基本动作,了解相关的知识,掌握动作技能技巧,使动作灵敏协调,增强体质。

2、知道各类体育活动器械的玩法和要求,并能熟练运用球、绳、圈、积木、盒子等器械及废旧材料进行创造性游戏。

3、能够在愉快的活动中,听口令进行各种队列队形变换和表演各种基本体操,培养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促进身体机能的发展。

4、鼓励幼儿坚持锻炼,培养其机智、勇敢、坚强、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

5、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合作精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勇于克服困难,体验成功的乐趣。

【范文二:学前班教学计划】

转眼间,新的一学期来临了,学前班是介于大班和小学之间的过渡班级,家长选择就读学前班的目的主要是希望看到幼儿在进进小学之前能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自觉的意识和一定的规则性,同时家长也希望看到幼儿在进进小学之前能够接受一些深入的扎实的学习,以便于幼儿能够在小学顺利的学习和生活。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学前班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园务工作计划,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学期学前班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领域目标

(一)语言领域

1、会有表情地讲述故事、朗诵诗歌、散文。

2、能有顺序描述人和事,根据图片线索自编、续编故事。

3、能用连贯的语言有顺序的表述自己的想法。

4、正确运用反义词,掌握易理解的成语。

5、能自然、大方地在各种场合、用适当的音量、速度、表情讲话。

(二)数学领域:

1、学会两个两个、五个五个、十个十个地数,培养幼儿快速计数的能力;

2、知道6-10的组成,理解总数和分数之间的等量关系,运用部分数之间的互换、互补关系进行有顺序的分合;

3、学会比较物体的轻重,会按物体的轻重排序;掌握二等分和四等分,理解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5、认识大于号和小于号,理解大小的相对性;学习等量代换(等值转换),培养幼儿的推理能力,发展其逻辑思维能力;

6、学会测量远近、粗细、高矮、长短的一些其本方法;能辨认6种图形(三角形、圆形、长方形、梯形、椭圆形、正方形);

7、认识各种面值的人民币,学习在生活中使用货币的技能;

8、进一步认识时钟,学会看整点、半点;学习20以内的加减法。

(三)拼音领域

1、学会单韵母ɑ、o、e、i、u、ü的发音要领、书写格式和声调的拼读联系。

2、学会23个声母,区别鼻音n和边音l的发音方法和用法,区别平舌音z、c、s和翘舌音zh、ch、sh的发音方法和写法。

3、汉语拼音的教学,从实际出发,采用直观教学,如图片、卡片,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扎扎实实地把拼音基础打牢。

4、重视读写训练,有效地提高幼儿的读写拼音的能力。

5、结合幼儿的特点,启发诱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健康领域

1、愉快地参加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2、活动有规律,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培养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身体的主要器官及其主要功能和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对自己的身体进行适当的保护。

4、喜爱参加体育活动,在进行各种基本动作练习和做体操时动作灵活协调。

5、学做韵律操,动作协调、节奏准确。

6、初步养成用眼卫生习惯,阅读绘画时,身体姿势正确,能控制用眼时间,不在强光、弱光下阅读、绘画。

7、初步知道并注意保护牙齿。

8、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9、提高自身的自律能力。

(五)社会领域

1、主动参加幼儿园活动,有集体观念,了解集体活动的规则,在幼儿园活动中感受快乐。喜欢与老师及同伴交往,知道合作、分享、谦让、助人。

2、初步学会自己分辨是非,学习关心弱小及有困难的人,养成友爱、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和劳动成果。

3、初步了解基本的社会公德,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4、了解家乡、祖国美丽的自然环境、著名的人文景物、传统节日和重大变化,萌发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5、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有助人为乐的愿望和情感,关心他人,积极认真的协助成人劳动,愿为弟弟妹妹做事。

6、愿意为集体做好事,懂得个人的行动不应妨碍集体,有初步的集体荣誉感。

(六)科学领域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2、乐意探究,逐渐学会运用多种感官有序地感知物体。

3、喜欢与同伴合作,学习运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在生活和游戏等多种活动中理解数量、空间、时间概念的实际意义,学习使用简单的比较、分类、排序、测量等方法。

5、喜欢亲近自然,关心周围环境,爱护动植物,懂得珍惜自然资源,具有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七)艺术领域

1、喜欢各种音乐,体会不同音乐的特点及优美旋律。

2、能独立的、有表情的唱歌。

3、能正确协调的随歌曲演奏乐器,有欣赏音乐的浓厚兴趣。

4、会根据音乐节奏准确地做动作。

5、培养幼儿合作绘画、制做的乐趣,能用绘画形式表达自己的愿望,会较合理的布置画面。

6、能利用废旧材料与自然物制作玩具及装饰品。

7、能欣赏和评价自己及同班的作品。

二、安全教育

1、活动安全

教育幼儿遵守活动规则,不携带危险物品进行游戏(如:剪刀、玩具等尖锐物件),游戏中不做危险动作(如:头朝下滑滑梯、由下向上爬滑梯、不攀爬等),不擅自离开集体,同伴间友好相处,互相谦让,不挤不撞,不(打、推、咬、抓)人。

2、生活安全

教育幼儿不动插座、电板,以防触电,不将手指放在门、窗处,以防夹伤,注意不玩水、火、肥皂以及消毒物品,教育幼儿入厕时不推不挤,以防撞伤、碰伤。

3、药品管理安全

请家长配合将需吃药的幼儿的药品上写明姓名、剂量、时间等,教师做好药品管理工作,以免幼儿误食。

4、接送安全

到校要进班,家长一定带接送卡接孩子,孩子不在园内其他地方逗留;离校时必须与教师道别,教育孩子不跟陌生人离开或擅自离校园。

5、家庭安全

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活动,请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与家居活动环境安全(如:烧伤、烫伤、触电、中毒、摔伤等预防教育工作)。

6、简单自救方法

识别特殊号码的用途(如110、119、120),同时教育幼儿不可随意播打这些号码。熟记自家住址、电话号码、父母姓名等。

7、幼儿识别方向,告诫幼儿不要轻信陌生人,若一人在家,不可随意开门。遇到危险时,教育幼儿学会躲避(如: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培养幼儿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自理。

三、家长工作:

1、热情对待每一位家长,诚恳回答家长提出的疑问,虚心采纳家长的合理建议,让家长成为我们班级管理的一员。

2、向家长推荐正确的育儿理念,推广成功的教育案例,同时针对家长教育的误区提出善意的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介绍书籍、发放资料的方式)

3、通过生活记录、面谈、电话、走访等多种方式与家长交流。

4、登记幼儿的详细资料,尤其是需要特别照顾的孩子。对家长的正当要求要尽量满足。

第11篇

新的一学期来临了,学前班是介于大班和小学之间的过渡班级,家长选择就读学前班的目的主要是希看幼儿在进小学之前能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自觉的意识和一定的规则性,同时家长也希看幼儿在进进小学之前能够接受一些深入的扎实的学习,以便于幼儿能够在小学顺利的学习和生活。亲爱的读者,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请笑纳!

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1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学前班的各项教学教学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根据学前班园务工作计划,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学期学前班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领域目标

(一)语言领域

1、会有表情地讲述故事、朗诵诗歌、散文。

2、能有顺序描述人和事,根据图片线索自编、续编故事。

3、能用连贯的语言有顺序的表述自己的想法。

4、正确运用反义词,掌握易理解的成语。

5、能自然、大方地在各种场合、用适当的音量、速度、表情讲话。

(二)数学领域:

1、学会两个两个、五个五个、十个十个地数,培养幼儿快速计数的能力;

2、知道6-10的组成,理解总数和分数之间的等量关系,运用部分数之间的互换、互补关系进行有顺序的分合;

3、学会比较物体的轻重,会按物体的轻重排序;掌握二等分和四等分,理解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5、认识大于号和小于号,理解大小的相对性;学习等量代换(等值转换),培养幼儿的推理能力,发展其逻辑思维能力;

6、学会测量远近、粗细、高矮、长短的一些其本方法;能辨认6种图形(三角形、圆形、长方形、梯形、椭圆形、正方形);

7、认识各种面值的人民币,学习在生活中使用货币的技能;

8、进一步认识时钟,学会看整点、半点;

学习20以内的加减法。

(三)拼音领域

1、学会单韵母ɑ、o、e、i、u、ü的发音要领、书写格式和声调的拼读联系。

2、学会23个声母,区别鼻音n和边音l的发音方法和用法,区别平舌音z、c、s和翘舌音zh、ch、sh的发音方法和写法。

3、汉语拼音的教学,从实际出发,采用直观教学,如图片、卡片,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扎扎实实地把拼音基础打牢。

4、重视读写训练,有效地提高幼儿的读写拼音的能力。

5、结合幼儿的特点,启发诱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健康领域

1、愉快地参加学前班的各项活动。

2、活动有规律,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培养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身体的主要器官及其主要功能和必要的安全保健知识,学习对自己的身体进行适当的保护。

4、喜爱参加体育活动,在进行各种基本动作练习和做体操时动作灵活协调。

5、学做韵律操,动作协调、节奏准确。

6、初步养成用眼卫生习惯,阅读绘画时,身体姿势正确,能控制用眼时间,不在强光、弱光下阅读、绘画。

7、初步知道并注意保护牙齿。

8、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9、提高自身的自律能力。

(五)社会领域

1、主动参加学前班活动,有集体观念,了解集体活动的规则,在学前班活动中感受快乐。

喜欢与老师及同伴交往,知道合作、分享、谦让、助人。

2、初步学会自己分辨是非,学习关心弱小及有困难的人,养成友爱、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

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和劳动成果。

3、初步了解基本的社会公德,逐步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4、了解家乡、祖国美丽的自然环境、的人文景物、传统节日和重大变化,萌发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5、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有助人为乐的愿望和情感,关心他人,积极认真的协助成人劳动,愿为弟弟妹妹做事。

6、愿意为集体做好事,懂得个人的行动不应妨碍集体,有初步的集体荣誉感。

(六)科学领域

1、对周围的事物、现象感兴趣,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2、乐意探究,逐渐学会运用多种感官有序地感知物体。

3、喜欢与同伴合作,学习运用适当的方式表达、交流探索的过程和结果。

4、在生活和游戏等多种活动中理解数量、空间、时间概念的实际意义,学习使用简单的比较、分类、排序、测量等方法。

5、喜欢亲近自然,关心周围环境,爱护动植物,懂得珍惜自然资源,具有初步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七)艺术领域

1、喜欢各种音乐,体会不同音乐的特点及优美旋律。

2、能独立的、有表情的唱歌。

3、能正确协调的随歌曲演奏乐器,有欣赏音乐的浓厚兴趣。

4、会根据音乐节奏准确地做动作。

5、培养幼儿合作绘画、制做的乐趣,能用绘画形式表达自己的愿望,会较合理的布置画面。

6、能利用废旧材料与自然物制作玩具及装饰品。

7、能欣赏和评价自己及同班的作品。

二、安全教学

1、活动安全

教学幼儿遵守活动规则,不携带危险物品进行游戏(如:剪刀、玩具等尖锐物件),游戏中不做危险动作(如:头朝下滑滑梯、由下向上爬滑梯、不攀爬等),不擅自离开集体,同伴间友好相处,互相谦让,不挤不撞,不(打、推、咬、抓)人。

2、生活安全

教学幼儿不动插座、电板,以防触电,不将手指放在门、窗处,以防夹伤,注意不玩水、火、肥皂以及消毒物品,教学幼儿入厕时不推不挤,以防撞伤、碰伤。

3、药品管理安全

请家长配合将需吃药的幼儿的药品上写明姓名、剂量、时间等,教师做好药品管理工作,以免幼儿误食。

4、接送安全

到校要进班,家长一定带接送卡接孩子,孩子不在园内其他地方逗留;离校时必须与教师道别,教学孩子不跟陌生人离开或擅自离校园。

5、家庭安全

向家长宣传安全教学的重要性,以及学前班的安全教学活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前班做好安全教学工作,及家居生活安全与家居活动环境安全(如:烧伤、烫伤、触电、中毒、摔伤等预防教学工作)。

6、简单自救方法

识别特殊号码的用途(如110、119、120),同时教学幼儿不可随意播打这些号码。熟记自家住址、电话号码、父母姓名等。

7、幼儿识别方向,告诫幼儿不要轻信陌生人,若一人在家,不可随意开门。

遇到危险时,教学幼儿学会躲避(如: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培养幼儿多做力所能及的事,学会自理。

三、家长工作:

1、热情对待每一位家长,诚恳回答家长提出的疑问,虚心采纳家长的合理建议,让家长成为我们班级管理的一员。

2、向家长推荐正确的育儿理念,推广成功的教学案例,同时针对家长教学的误区提出善意的建议。

(可以通过电话、介绍书籍、发放资料的方式)

3、通过生活记录、面谈、电话、走访等多种方式与家长交流。

4、登记幼儿的详细资料,尤其是需要特别照顾的孩子。

对家长的正当要求要尽量满足。

5、对未来园的孩子一定要做到电话问候,对病重孩子要及时探访。

希望通过这一学期的努力,让学前班的每一位幼儿有一个质的奔腾!

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2新的一学期来临了,学前班是介于大班和小学之间的过渡班级,家长选择就读学前班的目的主要是希看幼儿在进小学之前能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自觉的意识和一定的规则性,同时家长也希看幼儿在进进小学之前能够接受一些深入的扎实的学习,以便于幼儿能够在小学顺利的学习和生活,为了保质保量的做好学前班的各项教学教学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学期学前班的教学工作计划。

一、班级情况分析:

本学期本班学生经过上学期的学习,本班的整体情况的来看:在学习习惯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其次在自律方面有所提高,全体幼儿的出勤率高。但是由于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不平衡普遍还存在一些问题:

1、幼儿常规时好时坏,良好的常规尚未形成。

2、幼儿的创造力,想象力还不够,表现方法,手段单一。

3、幼儿倾听习惯较差,特别是幼儿语言的完整性、逻辑性、连贯性还需加强。

4、个别幼儿内向,胆量小在自我保护较弱。

鉴于以上不足,本学期,我们在把幼儿入学准备工作做为本学期的工作重点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幼儿前阅读、前书写的训练,以及幼儿良好行为品德的训练。将学前的准备工作和班级特色教学、各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幼儿进入小学打好基础。

二、班级日常工作

1、本学期,我们将继续根据幼儿的意愿进行主题活动,并及时抓住幼儿的兴趣点,为下一步的活动提供依据。

主题的展示、活动设计、材料调整要适合学前班幼儿的特点,更多的体现幼儿的参与性和主体地位,培养幼儿的主动性学习和探究性学习

2、配合组上开展音乐、体育学科的研究。

我们将从提高幼儿的音乐素质入手,提高活动组织的艺术性,通过与同事间的互相学习与反思,我们将使这两门学科在原有基础上获得发展。

3、在活动区组织设置中积极向其他学前班区学习,做到符合学前班幼儿的年龄特征,根据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及时更换区域工作材料,做到与主题相结合。

4、在显现班级教学教学特色的同时,做好各项常规工作及大型活动:新学期新操排练与评比;

音乐、体育学科的观摩及评比;“三。八妇女节”的亲子活动;组织班级幼儿参加小学部组织的运动会;积极准备五一活动、故事展示会;做好庆“六。一”演出工作。

三、卫生保健工作:

1、做好卫生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学,掌握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做好日常保健工作,保证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个别体弱易病的幼儿的照顾。

四、本期教学教学目标与要求。

语言:

1、主动、乐意、礼貌地与人交谈,能根据语言交际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说话的内容。

2、能认真、有礼貌地倾听别人说话,掌握并理解其说话的内容。

3、能用比较连贯、规范的语言清楚地表达自己想说的事。

4、喜欢欣赏不同形式的儿童文学作品,初步学习评价作品,归纳作品的主要内容。

能根据教师提供的条件编构故事,仿编散文、诗歌。能有表情地朗诵诗歌,复述故事。

5、对阅读和书写有浓厚的兴趣,能专注地阅读,会独立讲述书中故事,积极学习常见文字。

坚持在日常生活中说普通话,做到发音和声调基本正确。

常识:

1、会正确使用各种餐具,能为自己、他人、集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2、知道不同事物含有人体需要的各种营养素,能科学地进行合理配餐,喜欢吃粗粮。

能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在活动中保持快乐、积极向上的情绪,能与同伴玩各种游戏,增强合作意识,培养竞争意识。

3、增强爱祖国的情感,对亲人、对他人的关爱之情,对劳动人民的尊敬与爱戴之情。

适应集体生活,有合作意识,懂得谦让。

4、主动关心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有益的探索活动,能充分体验到探索和发现的乐趣,形成较强的求知_。

关注身边常见的科学现象,感受科学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萌发热爱科学的情感。

5、学会在探索过程中选用安全、适当的方法解决生活中的简单问题,发展对环境的应变能力、适应能力,为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打下基础。

养成好问、主动探索的习惯和开朗、勇敢、细心、乐于合作的心理品质。

体育:

1、发展幼儿走、跑、跳跃、投掷、平衡、钻爬等基本动作,了解相关的知识,掌握动作技能技巧,使动作灵敏协调,增强体质。

2、知道各类体育活动器械的玩法和要求,并能熟练运用球、绳、圈、积木、盒子等器械及废旧材料进行创造性游戏。

3、能够在愉快的活动中,听口令进行各种队列队形变换和表演各种基本体操,培养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促进身体机能的发展。

4、鼓励幼儿坚持锻炼,培养其机智、勇敢、坚强、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

5、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合作精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勇于克服困难,体验成功的乐趣。

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3一、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对于幼儿阶段的孩子来说,各个方面都是不成熟的,不管是心智还是生理上,很多孩子都是有一点不知所粗的。比如上学期我们班的___,上课由于不敢举手告诉老师要上厕所,导致当场尿裤子了。我当时也反省了自己,没有关注到那些胆小或者比较沉默的学生,平时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更加开朗热情的孩子身上了。从那一件事情我也知道作为他们的教师,我个人要承担一些什么。所以接下来的这个学期,我会把关注力平均的分散,对于性格内向不太爱说话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引导,而性格比较开朗的学生也要慢慢的进行习惯性引导,双方向同时进行,我相信会有一定的效果。

二、做好学生生活工作

每个孩子对自己的习惯都不是很在意的,在他们的生活中,我也常常进行一些观察,比如说观察他们的一些相处方式,生活习惯等等。通过这些观察,我也发现孩子们普遍对自己的一些生活习惯极其不在意,而平时可能在家里父母也没有注意到,所以导致有些坏毛病的产生。比如说容易暴躁,容易哭和吵闹。遇到一点小事就开始放弃,甚至说难以从中走出来。这些都是一些不好的习惯,接下来这个学期我会着重让幼儿把这些坏习惯改掉,有一个更为健康的成长方式和习惯。

三、保持和家长密切联系

还记得上个学期的时候,有一位家长和我联系说,孩子每次来学校都喜欢哭。后来我观察过这个学生,她是一个依赖性很强的女孩,平时遇到一点麻烦就不知所措,但也比较内向,不知道怎么和同学相处,也不太敢和我说话,和我接触。自从那以后,我就多多关注了这个孩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从学校、家庭两个方面给孩子进行引导,让她慢慢的走出来,培养一个更好的、更加积极的心态。

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4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以素质教学的思想和理论导向,更新教学观念,面向全体幼儿,面向全体幼儿的每一个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学方针,加强学前班教学教学工作,加强师德教学,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善待家长端正教学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学前班教学研究,加强过程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推进学前班教学改革,提高学前班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以素质教学的思想和理论导向,更新教学观念,面向全体幼儿,面向全体幼儿的每一个方面。

2、继续加强学前班教研活动的管理,积极进行幼儿素质教学的探索和研究,为幼儿作好升入小学学习的心理准备和行为习惯方面的

3、培养幼儿综合能力,学会认知,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准备。

4、开展说普通话活动,引导幼儿在校、在家都说普通话。

5、改变旧的传统教法,努力学习教学新理念,以新的教学方法搞好教学教学工作。

6、稳定学生思想情绪,加强常规教学,加强爱校,讲文明守纪律教学。

7、加强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教学,每天坚持晨检,防止危险品带进学校,放学时小结卫生情况,让学生漂漂亮亮上学,干干净净回家。

8、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教学,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9、认真学习教学理念,深钻教材,认真备课,备好精品课,充分利用电化教学,让学生乐中求学,吸收知识营养。

10、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11、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

12、充分利用课内时间抓紧教学,注意教学密度,语言教学注意多读,发音准确,能说完整的句子,复述浅显易懂的故事。

13、数学教学能举一反三,多用启发式教学。

多练,灵活地掌握计算方法。

14、进行革命传统教学,深切悼念革命先烈,化悲痛为力量,教学学生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期游烈士塔一次。

15、开展“我能行”活动,通过穿衣、系鞋带比赛,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

16、加强体育锻炼,教学学生锻炼身体,保卫祖国,

三、写字教学计划:

1、写字方面,熟练掌握基本的汉字笔画名称及书写,加强认识汉字的深度,要求能在田字格中按照笔顺规则正确地书写,并能给生字组词、口头说话。

课堂中,规范的板书,详细的讲解,教给幼儿正确的书写方法,严格要求幼儿在四线格或田字格中正确规范的书写,熟练掌握每一个生字的每一笔画所在田字格的位置。

2、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让幼儿掌握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爱惜学习用品,要求学生重视用眼卫生,养成良好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要把培养正确的写字姿势作为重点,严格训练,做到统一要求,规范练习,写字课上严格练,其它课上坚持练,家长协助配合练,检查评比促进练,持之以恒长期练习。

3、体会汉字的优美。

引导幼儿看范字、描红,感知感悟。再将写字的作业相互传阅、交流、挑选优美的作业粘贴于评比栏,让幼儿有一种成功感,这种成功感又会变成一种动力,从而激发他们今后主动、自觉地观察字形、练习写字。

本学期,我在把幼儿入学准备工作做为本学期的工作重点的同时,不断加强幼儿阅读、书写的训练,以及幼儿良好行为品德的训练。将学前的准备工作和各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幼儿进入小学打好基础。

学前班辅导工作计划5一、安全:

孩子来到幼儿园,首先安全是最重要的。每周都为幼儿讲述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不做危险的事,玩游戏时小朋友不推、不挤。来幼儿园不拿小刀或尖利的物品。争取让小朋友学会自我保护!

二、服务:

在生活中培养幼儿的卫生习惯,在饭前、便后经常洗手,为幼儿做好放学准备,每天给幼儿洗手洗脸擦香香。保证每位小朋友在幼儿园里干干静静的回家。

三、卫生:

教室一天三打扫,保持教室通风、让孩子每天来到幼儿园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每周做好碗、杯、勺消毒、紫外线面消毒。

四、保育:

天气越来越暖和了,我会注意天气的变化和室内的温差,随时为幼儿增减衣物,对爱出汗的孩子进行特别的提醒。同时提醒幼儿多喝开水。加强户外活动,减少幼儿出勤率。

五、教学:

鼓励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像《小猴子造房子》一样,到了冬天没有房子住。在上课中,让幼儿充分发挥想象力,多动脑勤思考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

六、家园沟通:

利用空闲时间多与家长沟通,让家长能及时的了解幼儿在园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和孩子在园的`表现。每周让家长如实填写家园共育,每月进行几家的家访以便更好的了解幼儿在家的情况。

七、如何配合班主任工作:

在班里为班主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减轻班主任的负担,在班里听从班主任的指挥。多像班主任学习,来完善自己的不足之处。在自己不知道怎么做时,多问一下班主任的意见。

八、个人成长:

第12篇

根据文“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市小陶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市级督导抽查的反馈意见”精神,小陶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要求,积极组织镇公安派出所、镇中小学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上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做好教育规划。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科教兴镇”战略思想,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纳入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镇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来抓。年初党政班子针对存在的“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不够具体的问题,共同商讨并及时修订了《小陶镇教育发展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及保障措施。同时,制订了《2012-2013学年小陶镇教育工作计划》、《小陶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计划》、《小陶镇学前教育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明确各校挂包领导、挂包单位,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有关目标和职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认真加以落实。今年,小陶镇教育工作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是:(1)落实党政领导挂校制度,实现教育督导对接,平时保证每二个月召集各校长、园长等对教育工作开展一次研究、探讨,并在中期进行汇报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考评;(2)重新优化全镇的学校调整布局,分别迁移新建二中与中心园;(3)添置现代信息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4)加大学校内部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幼教、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的的质量,创办小陶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大投入,保证教学质量。一是积极多方筹措教育经费,改善硬件条件。按照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真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场地建设的职责,按照标准化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规划建设,解决中心小学功能教师不足、教学器材欠缺等问题,改善小陶镇八一小学、大陶二小、洪砂小学、松山单人校、上坂教学点的教学环境,建设专用的体育器材室、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阅览室,以及塑胶跑道、运动场、篮球场等一些体育活动场所,完善学生宿舍设施等。积极整合各校自身力量,自筹资金改善校园环境、教师办公条件,努力为师生创造优美、安全、卫生、和谐的教育环境。二是加强管理培训,提高师资水平。认真搞好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落实工作,提倡教师改进教育方法,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位学生,努力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力度,把提高师资水平作为改进教育质量,实现“双高普九”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岗位培训、进修培训、课改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及学历提高学习,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大常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年度考核制度,专门设立“奖教金”制度,用于奖励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学子,为教师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施展才华的平台。

三、加强领导,确实做好控辍保学。将保学控流和扶助困难学生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保证全镇6-11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100%,全镇12-14岁适龄儿童入学率每年达到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一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路线,认真落实执行《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困难、残疾学生入学保障措施,努力促进中小学教育入学人口的稳定,达到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努力摸清施教范围内幼儿的来龙去脉,发挥村、居委、妇联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大力动员幼儿入园,努力办好幼儿班。采取送教上门,送教下乡等措施,满足不同层次幼儿的需要。二是为保障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建立帮困助学机制,认真做好流生的复学动员工作,对残疾家庭和特困学生给予格外关爱,并给予物资和精神上的支持和帮助。对有一定残疾的儿童开设辅读班或随班就读。认真做好本镇留守未成年人情况的调查统计,建立健全档案,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等结对帮教工作机制,安排所在村的村干部采取结对方式,定期上门家访和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三是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给予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不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校采取缓、减交费等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采取发放免费就餐券等措施,解决贫困学生上学的困难。

第13篇

凡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均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包括儿童福利机构(含收养孤儿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和弃婴、社会散居孤儿、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人等(以下简称孤儿)。

二、落实孤儿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孤儿安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依法收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孤儿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确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孤儿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没有亲属和其他监护人抚养的孤儿,经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开展弃孤儿的国内收养,稳妥开展涉外收养。要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不能回归家庭的孤儿得到良好抚育和妥善安置。

(二)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体系建设

1.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养育标准,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将孤儿基本生活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年,全市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44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86.4元。年,中央财政给予孤儿(散居和机构内)养育专项补助每人每月180元,省财政从年起将再给予北地区孤儿每人每月180元补助,其余所需经费由各县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足额及时保障。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发放到位。

2.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孤儿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落实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慈善组织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真正缓解孤儿的医疗困难。卫生部门要对儿童福利机构设置的孤儿服务卫生所(室)给予支持和指导。鼓励、支持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减免孤儿医疗费用。

3.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各地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适龄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寄生全面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对在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孤儿,纳入国民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予以资助。孤儿成年后仍在校读书的,继续享受相应政策,学校为其优先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切实保障残疾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具备条件的残疾孤儿,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鼓励和扶持儿童福利机构为他们设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为其提供特殊教育。

4.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5号)等精神,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的,优先安排其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孤儿成年后就业扶持政策,提供针对和就业援助,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孤儿,要给予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创业服务和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居住在农村的无住房孤儿成年后,按规定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资助,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当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儿成年后,凡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应给予优先安排。对有房产的孤儿,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

1.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人口和孤儿较多的沭阳、泗阳、泗洪三县要积极争取国家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建成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为儿童福利机构配备抚育、康复、特殊教育必需的设备设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及有关设备购置,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解决。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考虑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项目,逐步改善儿童福利机构条件。海关在办理国(境)外无偿捐赠给儿童福利机构的物资设备有关手续时要给予便利。

2.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建设。科学设置儿童福利机构岗位,加强孤残儿童护理员、医护人员、特教教师、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培训。在整合现有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倾斜政策。将儿童福利机构中设立的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医护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3.成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属公益性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成立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与市社会福利中心合署,并适当增加编制。各县(区)应通过合署或挂牌方式,对现有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资源整合,成立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孤儿养育状况的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儿童权益相关事务并向困境儿童和其他有需求的家庭辐射。通过专业的指导服务,使儿童健康养育和儿童权益得到根本保证。

三、不断健全孤儿保障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将其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方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孤儿保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孤儿保障工作能力建设,充实儿童福利工作力量,强化对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孤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卫生、人口计生、审计、税务、监察、残联等部门要将孤儿保障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孤儿保障工作。

第14篇

第一条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奉贤中学内地新疆班学生的入学、转学;升级、留级、休学、复学;毕业;奖励、处分等事项均按本细则办理。

第二章招生

第三条新疆班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和监督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负责组织。按照教育部关于新疆班招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新生入学关,确保生源质量。

第四条凡报考新疆班的学生,必须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检要求,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严格进行肝功能化验和胸肺透视。体检表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医生签署意见,医院盖章后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第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各地、州考试、阅卷、体检工作结束,将预选学生的档案、中考成绩、体检表等材料统一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领导小组高中班工作办公室审查,再有领导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章入学报到

第六条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学校凭录取通知书为学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并建立学生档案。依据《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学生必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学习、生活和医疗费,并按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第七条被录取学生的档案(包括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团员证明书、体育合格证和中考材料),都要随学生送内地该生所在学校。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发现条件不合格或有冒名顶替者,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领导小组高中班工作办公室联系后,退回新疆。

第四章学制和学业管理

第八条新疆班预科学生进入学校后,将单独编班,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新疆班的工作要纳入全校工作计划,统一管理。

第九条新疆班学制四年,含预科一年。新疆班学生不分民族统一编班,使用汉语文授课。预科阶段教学计划执行《内地新疆高中班预科教学计划(试行的)的通知》,重点补习初中的汉语文、英语和数、理、化课程,以达到初中毕业水平。教材统一使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预科教材。

高中阶段的教学按当地教学计划执行。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水平确定新疆班编班形式,不作统一要求。可与当地学生合校分班或混合编班;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在当地普通高中插班学习的学生,可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

第十条学校将按照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以及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把政治思想工作寓于各科教学和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等。

第十一条新疆班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学校应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劳动技能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作为对学生奖励和升留级的依据。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操行评定,并将评定意见书面通知家长,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第五章成绩考核

第十二条预科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习成绩很差,跟班学习预科阶段确有困难的学生,根据《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可退回新疆,并可补录新生。

第十三条预科结业后,进行结业升学考试,考试合格升入高中学习;成绩未达到要求、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根据《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可退回新疆。

第十四条经过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补考。补考后仍有2门主课(语文、数学、英语)或相当于2门主课以上课程不及格。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根据《内地新疆高中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可实行逐步淘汰,退回新疆,在当地学校就读。

第六章休学、转学和毕业

第十五条对在册但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3个月内不能治愈的学生,学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领导小组高中班工作办公室联系后,有其安排接回新疆治疗:如家长要留子女在内地治疗。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因病申请休学的,可休学一次。休学时间最长为一学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需复学者,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提出复学申请(附区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复学。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中途转学。

第十八条新疆班学生在毕业后发奉贤中学高中毕业证书。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十九条对德智体诸方面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给予必要的奖励。给予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学习期间,凡受表彰的学生,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升学参考。

第二十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应加强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要写出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新疆自治区教委备案。凡被退学、开除学籍返回新疆的学生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领导小组高中班工作办公室通知学生家长按时接回。

第二十一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一学期后,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学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撤消其处分。

第1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与创新,立足实际,在深入了解教学、教师实际的前提下,强化教学过程的精细化管理,追求课堂教学实效和质量,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和谐、高效发展。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学前教育。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不断提高。

2.义务教育。健全三级课程体系。严格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实现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培养,注重特长,发展个性的目标要求。

3.教师培训。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学科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教师自主研修制度,促进师资均衡分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常规教学。以课标理念为指导,构建各学科新授课教学模式,加大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加强教学常规过程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常规管理制度;推行教学常规检查结果公示制度,依据《云龙示范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多方面、多角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工作常规化、规范化。

5.教研教改。充分发挥联合教研组的作用,建立联合教研组工作制度,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教学视导活动。强化校本教研管理力度,经常组织开展听评课、集体备课、反思等活动,通过专业引领,同伴互助,争取在小专题上出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师教研能力。

6.教学装备。以督查为契机,抓实各校功能室器材的使用。认真抓好中小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查)。

7.办学条件。以合格学校创建为契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三、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1、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合格化建设,加快缩小区域之间的办学差距。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装备水平和学校图书、体育器材配备质量,全面提高基础教育信息化程度。2011年示范区将完成2所小学合格化建设工作。

2、做好控流保学工作,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采取家校定期联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让留守儿童倍受关爱,幸福生活,健康成长。建立学校“三残”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三残”儿童入学率和特殊教育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着力提升学生素质。

3、坚持德育为首的理念,充分挖掘新课程德育资源,积极推进德育课程和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感恩教育、礼仪教育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贯穿到课堂、渗透到学生心中。注重德育实效性研究,推行快乐德育。

4、积极创建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狠抓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制度文化、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广泛开展科技、读书、艺体、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内容的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定期举办中小学读书节、艺术节、体育节、和科技节等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5.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预防溺水教育周、防近教育周、交通安全教育周、预防血吸虫、艾滋病、等系列教育活动,抓好安全教育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三)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切实开展好艺体、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7、认真做好小学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小学和初中都必须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坚持以学年为单位,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学行为,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

9.加强教师培训,多种途径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素养。一是聘请专家讲学,二是组织区内骨干教师进行经验介绍,三是帮助教师正确定位,四是加强校本教研,五是定期安排校长论坛、教师论坛活动。

(五)加强教研、仪器装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

10.教研工作。

认真抓好校本教研活动的指导、督查。重点开展校际间学科教学研讨及交流,关注课堂,进行课堂观察,以听、评课为切入点,进行提高质量的研讨,在学情分析的基础上,主要探讨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同时配合学校认真做好期中、期末两次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强化对中学毕业年级教学的研究和指导。首先是要认真分析2011年中考的情况和本届初三学生的基本情况,找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是对2011年中考的趋势进行研究并提出备考的指导建议和意见。(1) 小编推荐与 2011年教育局业务部门工作计划 关联的文章:

【返回 栏目列表】

11.仪器装备工作.加强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和图书的安全防范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种教学媒体的使用、保管、维护等规章制度及考评细则。发挥电教、实验仪器的作用,提高综合效益。区教育局将对各校的现代教育技术和实验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做得差的学校领导和电教、实验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六)坚持依法从严治教,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12、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各小学、初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

1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统一和规范学年教学时间、周课时数和作息时间。中小学生要保证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4、继续抓好学校常规管理。进一步落实《云龙示范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健全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并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要质量,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教育局组织督查组,依据《云龙示范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对中小学常规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15、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办理转学、休学、留级和复学等手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进行留级或变相留级,因病确需病休的要完善相关材料。

(七)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全面提高幼教质量。

16、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落实幼教“健康第一,保教并重,寓教于乐”要求,加强园际交流,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民办教育审批程序,清理整顿无证办学民办教育机构。

四、工作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责任者

一月

1.组织期末联考,做好质量分析。

业务部门

2.完成2011年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

业务部门、学校

3.2011年下学期测试质量分析

各校教务处

二月

1.教师寒假读书活动

各校教务处

2.制定2011年业务部门工作计划

业务部门

3.制定2011年德育工作方案

业务部门

三月

1.召开教务主任会议

业务部门、教研组

2.开学工作检查

业务部门

3.做好控流保学工作,整理上报学籍数据

业务部门、学校

4.上交各部门工作计划、各年级实验教学计划、学校总课表、教师任课情况表、阳光体育活动方案及安排

各中小学校

5.合格学校建设工作指导

业务部门

6.德育主题活动——感恩教育

各中小学校

7.幼儿园工作督查、整顿。

业务部门

8.开展“七彩阳光”体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

9.建立qq教研群

教研员、骨干教师

10.启动课题研究:从农村教师到示范区教师的转型

教研组

11.学科文化建设活动(一)

各校教务处

12.中语、数、外教学研讨

联合教研组

13.教师读书心得体会征集评比(一)

教研员

14.教师结对成长活动(一)——签订结对协议

教研组

15.中小学毕业班复习研讨

各校教务处

16.启动书香校园建设活动

教研组

17.常规管理工作督查

业务部门

四月

1.校长论坛

业务部门

2.实验教学工作检查、评比

业务部门

3.幼儿园园际交流活动

幼儿园

4.科技节活动

业务部门、学校

5.德育课题研究——养成教育研讨

教研组

6.小数、中学理、化、生教学研讨

教研员

7.课堂观察(下校听课)

教研组

8.期中测试工作

各校教务处

9.教师课件制作作品征集评比

教研组

10.邀请专家进行课堂教学引领

业务部门

11.学科文化建设活动(二)

教研组

五月

1. 骨干教师展示课——送教下校活动

教研组、骨干教师

2.组织中考报名工作

各中学

3.中考体育考试

各中学

4.艺术节活动

业务部门、学校

5.学科文化建设活动(三)

教研组

6.小外、中学政、史、地教学研讨

教研员

7.优秀课例及反思征集评比

教研组

8.课堂观察(下校听课)

教研组

9.书香校园建设督查

教研组

10.教师论坛

教研组

六月

1.中考、小学毕业会考

各校教务处

2.小学、初中肄业班期末检测

各校教务处

3.艺体学科教学研讨

教研组

4.教研特色校展示活动(一)

教研组、承办学校

5.迎市书香校园工作检查

教研组、学校

6.邀请专家学者讲学

教研组

7.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

业务部门

8.“珍惜生命,远离”教育

各中小学校

七、八月

1.暑假校本培训

各校教务处

2.教师暑假读书活动

各校教务处

3.校长论坛、教师论坛

业务部门、教研组

九月

1.调整下学期工作计划

业务部门、教研组

2.开学工作检查

业务部门

3.做好控流保学工作,整理上报学籍数据

业务部门

4.“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 活动

各中小学校

5.师生普通话大赛——推普周活动

各中小学校

6.组织中小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工作

各中小学校

7.组织教师参加省市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各中小学校

8.教师读书心得体会征集评比(二)

教研组

9.课堂观察(下校听课)

教研组

十月

1.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

各中小学校

2.中小学教学常规督查

业务部门

3.教师论坛——漫谈班主任工作

教研组

4.语文教研活动——三年级作文教学

语文教研员及骨干教师

5.教研特色校展示活动(二)

教研组、承办学校

6.优秀课件展示活动

教研组

7.书香班级建设工作督查

教研组

8.校长论坛

业务部门

十一月

1.实验教学工作专项督查

业务部门

2.开展消防安全日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

3.合格学校建设督查

业务部门

4.向日葵计划、校本课程落实及开发工作经验交流

教研组

5. 数学教研活动

数学教研员 小编推荐与 2011年教育局业务部门工作计划 关联的文章:

【返回 栏目列表】

6.期中测试工作

各校教务处

7.邀请专家学者讲学

业务部门

8.抽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

业务部门

十二月

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教育局

2.各部门上交工作总结

各中小学校

3.教师结对成长活动(二)——成果展示

教研组

4.教研特色校展示活动(二)

教研组

5.英语教研活动

英语教研员

6.优秀教研学校、优秀教研组评比

教研组

7.书香校园活动督查

教研组

8.全年教研工作总结

教研组

二0一一年一月

中小学期末检测

业务部门、学校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