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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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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先导,以应急救援为保障,以预防事故为目标,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切实提高企业自身安全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的目标

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方案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渡口安全的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渡口安全的规定,坚决取谛非法渡运。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要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三)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面:深入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烟花爆竹,特别是加强开展对烟花炮竹批发经营个人以及汽油、剧经营的安全监管。

(四)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做到有隐患不开工,隐患消除有依据有记录,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最基层。

(六)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师、生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和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预防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七)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活动,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第2篇

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将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按行业领域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狠抓五项保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更加坚实,政府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落实,安全管理人员、隐患排查、职工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基本要素全面达标。

(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分类分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四)化工、浸胶手套、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健康监护、检测、现状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六个指标100%。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继续增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县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各党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安委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权重,坚持月度动态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要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执法监察为载体,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支撑、职业健康、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

(三)突出三个重点

1.隐患排查整治。(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公示制、承诺制、督办制、整改责任追究制、整改销号制“六项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程序,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由行业部门牵头对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等高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并组织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等重点行业、场所专项执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烟花爆竹安全要严格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要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安全要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施工坍塌为重点,认真抓好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和拆迁安全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轻工、城镇燃气、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社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2.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理顺全镇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危害源头监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在木质家具制造、纺织等行业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打非治违。(1)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合力。进一步落实各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2)严打非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四项措施

1.安全生产网格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7项制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同时,按照抓示范、积经验、出成效、深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网格化检查无遗漏、网格化打非无盲区、网格化追责无差错”。

2.企业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安全监管信息化。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各领域相互融合,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信息交流互动,初步实现各平台数据共享;接入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积极参与南通市“智慧安监”云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和效能。

4.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文化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示范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已达标的企业和社区做好持续运行和提升工作,营造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五)狠抓五项保障

1.依法治安。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2.宣教培训。运用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培训,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

3.加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第3篇

㈠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努力实现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新的一年里,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十六精神这个中心任务,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讨论相结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感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安全生产法》。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的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㈢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自身素质的建设,确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新经验,熟练掌握从事安监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年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对各村、有关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安全员进行轮训。在各村、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配备配齐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提高全镇安全监察的复盖面。

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明年内,对我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对各村、有关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分类进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抓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安全防范、关口前移打下坚实基础。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清明,五一,“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区委下达指标内,全面完成隐患整治任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本季度重点做好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要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知识“七进”等活动。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付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镇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及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检查

1、检查学校消防,食品卫生及校园内外周边环境安全以及学校是否开设安全宣传教育课,是否有教案,是否有安全研究会记录等。

2、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无电力及其他安全隐患等,组织各单位深入开展相关会议,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社区)排查出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并按时进行复查。

3、对餐饮、副食店加工作坊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餐饮店的卫生条件,是否有变质霉烂食品,是否使用了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的食用品等。

(二)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行业、电力等安全检查

1、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交通工具的超载超速超限、客货混载、非法营运,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检查,险路阶段的把守情况等,并做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对煤矿企业进行全方面检查,检查安全监管员是否到岗到位,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生产机械是否定定期检查维护,各种预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备。

3、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商店进行全方面检查,查有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无灭火器材,有无专柜摆放架,与其他易燃物品是否分开放置等。

4、对全镇特种行业(加油站)是否按章操作,是否有安全工作方案,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有检查记录,是否有值班记录,另查周边环境是否有其他隐患存在等。

5、对全镇公众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电力设施、电力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如发现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整改。

(三)建筑及地质灾害等安全检查

1、建筑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的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山体滑坡、泥石流、危岩和其他地质灾害等情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四)“三品”、防汛、森林防火等安全检查

1、生产、经营、使用农用化学品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所出售的农药化学品是否有去向登记,是否有已禁用的农药化学品等。

2、检查辖区内河流、水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对全镇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制度职责落实执行情况督促督查巡查,组织相关防火人员认真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同时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林区巡查。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检查范围

负责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执法: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检查执法不少于2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以及群众举报的相关单位;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规定的检查单位。

三、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1.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2.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场所,对检查情况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6篇

㈠认真贯彻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努力实现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新的一年里,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十六精神这个中心任务,把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讨论相结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感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㈡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是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要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不失时机地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使全社会都知道、了解《安全生产法》。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的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㈢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自身素质的建设,确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新经验,熟练掌握从事安监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提高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明年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分期分批对各村、有关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安全员进行轮训。在各村、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配备配齐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提高全镇安全监察的复盖面。

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明年内,对我镇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对各村、有关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分期、分批、分类进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抓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水平。为安全防范、关口前移打下坚实基础。

㈤积极协调,加强配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进一步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全镇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加强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配合与协调,根据不同时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

第7篇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市安委会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镇安监站顺利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概述

1、年初调整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组机构及职责,调整了__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导镇内企、事业单位确定安全员及职责。

2、拟定并上报镇全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同时拟定上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镇以“确保春节、元旦期间安全为目标”和夏季高温汛期和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对全镇企事业单位、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经营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汽油液化汽经营户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把非煤矿山企业的准入和基建施工的安全。

3、印发了《__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4、镇政府分别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拟定了《__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镇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镇中小学危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利用横幅、宣传画、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咨询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三千余份;安全生产信息三百人次。

7、镇政府连续召开三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① 部署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管理烟花爆竹销售环节。

②“五一”期间安全工作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

③对汛期安全度汛工作以及水库、塘、坝定员定位负责进行专门部署。

8、对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工办、综治办、派出所、供电站人员对全镇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学校舍、饮食卫生、学生乘车安全,特别是学生宿舍的结构、电路方面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9、组织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和建议

1、烟花爆竹销售中存在的无证经营现象,进货渠道混乱,今后须加大查处力度。

2、部分生产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宣传不够,安全措施不到位,无警醒标志,无生产操作规程,对违规企业已勒令限期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未能做到持证上岗,有的证件已过有效期。

4、部分水库、大塘存在漏水,溢洪道淤积,堤坡杂草树木丛生,泄洪不畅等问题,现已定员定位实行专人责任制。

5、存在非法开采石煤的非法生产现象。

6、新增企业安全防护意识不够,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应尽快改变现状。

半年来,在市安委会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良好,防范措施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效果明显。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企业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2、防汛抗灾工作上,做到思想不麻痹、不松懈,确保安全度汛。

3、认真

落实、部署“十·一”黄金周和元旦春节前德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别是对石柱旅游风景区进行重点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4、高温季节,对铸造业要求认真落实降温防暑措施,采取避高温生产,“以人为本”,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5、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到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上墙,操作规程一目了然。

6、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年”我镇无安全事故发生。

7、协同国土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8、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监局举办的岗前培训。

第8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镇政府和(居)委会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安全监管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适时组织、协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镇长、村(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在全县各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监办),为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同社会保障服务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镇安监办行政上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安监局的管理和指导,行使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第五条镇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机构,应协助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应及时研究、解决、上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为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第六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事故预防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健康以及劳动场所的设备、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村(居)委会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行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

第二章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七条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政策、上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拟订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档案;统计上报事故隐患。

(二)负责本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农药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动态,积极做好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五)及时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时”工作措施,参与“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六)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害职业卫生的行为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八)按规定及时准确统计、上报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九)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督促事故处理的落实,跟踪督办防范措施落实,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十)对辖区内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实施处理。一般违法行为,县安监局可以委托安监办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备查。

(十一)制定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办法,并负责实施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十二)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疑难问题,向本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行使以下职权:

1、对进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3、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建议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局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

4、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理;

5、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责令排除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配合和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有关情况。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对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镇人民政府每月最少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8、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妥善处置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第八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镇人民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动态,及时指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参与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参与辖区内企业停产整顿、依法关闭,复产验收等工作。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县安监局上报本镇安全生产信息报表。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要求限期整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停产停业决定。

(五)检查中遇到有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要求单位、企业或者业主立即改正或限期消除;情况紧急时,有权采取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所有人员的措施,并迅速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不得影响单位、企业或者业主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及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将现场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九不准”规定,对于、、,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影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村(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第九条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主体,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村(居)委会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镇和有关县级部门开展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以及劳动场所的设备、财产安全。

(3)辖区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负责辖区内无证开采、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报告,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确保辖区内矿产资源合法有序利用。

(5)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四章奖罚

第十条县政府每年与各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底县安委办会同县考核办对各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镇人民政府与所属村(居)委会及辖区内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县安委办每年组织一次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本镇辖区一年内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资格;发生两起以上一般事故或者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单位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不能评为优秀和先进;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第9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我镇从源头抓起,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我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我镇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我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单,组织各单位开展消防演习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群众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参加了全市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会议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全市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标准化培训班、全市职业病防治培训班、全镇烟花爆竹安全会议等。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是在镇党委会上重点强调,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学校责任包保表制度,确保一名镇领导至少联系一所学校,承担起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督促和指导学校及时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六打六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等。坚持日常工作日及节假日期间机关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

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镇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在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我镇召开专题会议4次,出动检查计30余次,检查了中小学校园、饮食服务业、烟花爆竹销售、个体工商户、农村危桥等,共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并在后期进一步检查销案。

为认真抓好企业“两化”系统建设,我镇将4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两化”系统,并深入企业进行了细致摸底,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液化气站1家,指导企业对“两化”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今年8月初,我镇统一督查了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完成4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申报。8月底,我镇又组织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执法检查,对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够、无职业病防护措施、无职业健康档案的企业一律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毕。

进入9月学校陆续开学后,镇安委会对校园安全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校园安保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园安保工作。全镇11所小学、幼儿园全部按上级要求,配备了保安着装上岗,监控系统及安保设备也已全部到位。

四、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10篇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不计负分)

(一)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8分)。主要考核镇级安监站的组建情况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建立情况。镇级没有依时(*年9月份前)完成安监站组建工作(以镇府下发文为依据)、人员不到位和县直有关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不得分。

(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搞好这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这次考核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各项考核工作依时完成。

第11篇

1、加强领导,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工作

要求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本站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大检查具体计划。计划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强调针对性和操作性,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以及“走过场”思想,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和大检查相关要求结合起来。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我站以往年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冬季防火和各项安全知识教育,从而提高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上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自治自理活动

大检查期间,我站针对季节性易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的特点,立即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行为立即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前的各项安全。同时,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措施,书记、站长还作了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分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认清形式,加强现场管理

春节放假期间,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在节日期间,我们必须要有新的认识。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办事,决不能原地踏步,固步自封。在值班值宿的管理中,严格要求,对值班人员更要有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的意识,要尽职尽责。加强巡视。

第二,夯实基础,重视建章立制

我们严格按文件精神和要求,把职责、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在抓好春节前的硬件投入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性,要有针对性、时效性,专项安全巡视制度必须做到安全检查、巡视、管理到位。

第三,齐抓共管,体现综合效应

认清春节前的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认清安全职责已变得更加专职化、法规化,因此邹站长要求大家首先要转变观念,与时俱进,不能老是一包到底,要正确理解标准要求,实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走出误区,使安全管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体现综合管理效应。

第四,从严执法,强化安全监督

充分利用、发动各班组长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检查,共同讲评。使现场管理归纳到“谁家孩子谁家抱”,做到奖罚分明,从严治理,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专业的安全监督员,执法员。

第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自治

结合hse管理体系和hse监督工作,把车库、库房、厂院、用电、消防设施和站应急预案等列为专项重点自治项目。把好检查关,健全安全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另外重点加强人员安全知识防范学习,拒绝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现象。

第六,以人为本,搞好教育培训

以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的宣传教育,营造和谐安全的氛围,使全体人员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安全工作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一切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我站在开展春节前大检查后,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响应公司号召,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执行好春节前的各项安全工作,我们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有所提高,在执行安全制度上真正严格起来,度过一个安全、和谐、圆满的春节。

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为认真落实XX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镇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我镇于201x年1月14日开始,用5天时间,由镇安监站牵头组织工商、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了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x年春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1月12日召开了相关驻镇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我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势,同时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杨侃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宋文虎、纪委副书记刘佳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二、全面部署,夯实责任。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XX县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下发了《新集镇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对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工作范围和重点,具体了工作内容,细化了工作时间。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工作机制。各村负责辖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各企业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驻镇各职能单位负责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认真检查、及时督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镇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镇共出动186人次,对到西成客专施工企业和辖区内学校、重点企业、加油站、网吧、超市、饭店、单位等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向负责人指出,并限时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督查,对工作不深不细的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通过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宣传,使村民、企业、单位都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深入开展 “百安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保障清明、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全面完成隐患整治任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本季度重点做好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付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镇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及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检查

 

1、检查学校消防,食品卫生及校园内外周边环境安全以及学校是否开设安全宣传教育课、是否有教案、是否有安全研究会议记录等。

 

2、检查集贸市场、网吧、电子游戏室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无电力及其他安全隐患等。组织村(社区)、各驻镇单位深入开展 “清剿火患”行动,要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社区)各驻镇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期限,并按时进行复查。

 

3、对餐饮、副食店、食品加工作坊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餐饮店的卫生条件,是否有变质霉烂食品,是否使用了禁用的食品添加剂和不合格的食用品等。

 

(二)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行业、电力等安全检查

 

1、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超载超速超限、客货混载、非法营运,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检查,险路险段的把守情况等,并做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对非煤矿山企业(砖厂)进行全方面检查,检查安全监管员是否到岗到位,作业人员是否违规操作,企业生产机械是否定时检查维护,各种防护设备是否齐全,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备。

 

3、对全镇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全方面检查,查有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无灭火器材,有无专柜专架摆放,库存是否超限存放、与其他易燃物品是否分开放置等。

 

4、对全镇特种行业(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油站)是否按章操作,是否有安全工作方案,是否有应急预案,是否有检查记录,是否有值班记录,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另查周边环境是否有其他隐患存在等。

 

5、对全镇村(社区)、公众聚集场所、企业等电力设施、电力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如发现隐患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建筑及地质灾害等安全检查

 

1、建筑施工场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防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的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

 

2、山体滑坡、泥石流、危岩和其他潜在的地质灾害等情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四)“三品”、防汛、森林防火等安全检察组

 

1、生产、经营、使用农用化学品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所出售的农药化学品是否有去向登记,是否有已禁用的农药化学品等。

 

2、检查辖区内河流、水库、山坪塘、石河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对全镇各村护林工作制度职责落实执行情况督促督查巡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排查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及时的整改,同时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林区巡查。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工作,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人员一定要切实行动起来,尽职尽责的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供电所安全工作计划

 

按照农电局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确保顺利完成XX年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所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这一总体目标,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责任制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农网施工和业扩施工中,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负责。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习惯性违章,遵守劳动纪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执行“两票”和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对施工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进行从严处理。

 

(二)加强安全规程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所里每个季度组织全所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技术规程的培训,提高每位员工的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使每一位员工在施工作业中,自觉遵守着规定,配带安全用具,细心听取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操作)任务。对于有违反安全规程及分工不明确时,以及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得匆忙开工,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有权制止并拒绝执行。

 

(三)加强线路、设备巡视检查

 

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对线路、设备的巡视检查力度,在做好春、秋检工作的同时,加大平时检查的力度,每位台区承包人员都要利用抄表的机会,每月对所承包台区线路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以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同时,做好交通的安全工作,让每一位员工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第13篇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乌兰木伦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压实安全责任。召开1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与辖区内11所小学幼儿园、15家建筑施工单位、19个烟花爆竹零售点、26家危化生产经营企业、31家机械加工企业、38家工矿企业和281家个体商户签订了1813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不断强化红线意识。二是全面排查整改。聘请鄂尔多斯专家库专家深入危化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专项检查,查出隐患19处,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累计开展常规检查32次,下发执法文书29份,排查出安全隐患161项,已整改115项,限期整改46项,联合派出所、消防队、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对网吧、酒店等场所进行不间断夜查,持续抓严预警防范。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契机,设置咨询点位25处,摆放展板36块,悬挂横幅65条、电子标语105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资料3500余份、安全纪念品1000余份,接受450余人次咨询,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工程领域的无资质承包、违规作业等现象还普遍存在,难治理、易反弹,发生事故的风险较高。二是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安全意识淡薄,逃生知识匮乏,该群体往往既是安全事故的肇事者,也是受害者。三是我镇移民搬迁的村社较多,剩余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和鱼塘水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第14篇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建设“两型社会”大河西先导区的战略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和谐望城”,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努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望城”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

2.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支持配合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责任的部门做好工作,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又有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高度重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以经济政策引导、典型企业示范、隐患排查督促、许可执法把关、舆论宣传监督、热情服务推动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6.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7.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

8.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程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责任事故,及时在全县通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

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首要前提。

9.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特别是对乡镇安全管理人员要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继续抓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确保审查发证质量。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民用爆破等生产经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企业,加强跟踪督查和动态管理,搞好“回头看”,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

第15篇

一、党政领导职责

1.镇长王世德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书记颜家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3.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霍修菊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国土、建筑系统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土地复垦拆迁安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4.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松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宗教场所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安全及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5.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工业企业、中小学校、广电、卫生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校车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校车安全、工业企业、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6.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交通、新农村规划与建设、农业、农机、水利、防汛、森林防火、供电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7、副镇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集镇与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后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旅游安全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部门)“一岗双责”职责

(一)镇党政办

1、负责把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组织实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统一审查、统一制度;

3、协调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4、代表镇政府负责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负责全镇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6、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工作。

(二)镇纪检监察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镇属各部门和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

3、参与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

4、参与对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镇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镇安监所

1、组织制定订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预案、指导和督促全镇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承担镇安监所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全镇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依法行使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对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镇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5、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查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评价,并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7、依法监督全镇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即工矿商贸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依法监督检查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非煤矿山、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项。

10、承办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国土资源所

1、负责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等变更时的安全工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问题;要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地质条件,对建设项目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安全性预评价;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乡)规化法》的规定,做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时的安全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建设;

4、在制定中长期城乡规划和审批具体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从源头上堵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街镇道路挖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交警部门的同意;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6负责街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负责街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7、规范建筑市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

8、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9、指导建筑行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镇建筑行业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五)镇农办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和森林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安全监督检查;

2、组织全镇农业、林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六)镇电灌站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镇内水利设施(水库、山塘、水电站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山塘水库的管理,防止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必须兼顾上、下游船舶、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负责全镇水利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组织水利设施、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七)民政办

1、负责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抚恤工作,负责拨款、社会捐款(物)的接收、分配等工作。

2、负责镇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

(八)派出所

1、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暂停许可供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

3、在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重特大事故现场安全秩序。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小商品市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5、参与对各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在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应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救援。

(九)供电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负责电力高压线路、小水电站、变电站的防雷减灾工作;

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企业停止供电。

7、负责组织全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十)中心校

1、组织制定全镇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和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活动;

5、严禁学校将校内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课时;

7、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组织制定防震减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防震知识列入科普工作的重要内容;

8、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学校的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10、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十一)镇卫生院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未采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院依法查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负责核查《食品卫生许可证》,重点监督检查饮食行业的食品卫生状况;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救护;参与全镇医疗卫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和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工商所

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要件的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手续。并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三、村居职责

村(居)安全管理工作由村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各村(居)安全协管员建立并完善各村(居)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协管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一档”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帮助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网格内企事业单位、烟花爆竹、在建项目、居民小区、交通道路、河道、塘坝等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在建项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设施和器材配置的完好情况,以及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等;全面收集安全隐患信息,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镇安委会;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四、“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安全领导组成员单位责任人,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村(居)属地企业一年内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即对该村(社区)实施“一票否决”,该村本年度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且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各类先进。

五、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成绩突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

2、对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