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备用金管理制度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为了加强行政管理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备用金定义
备用金是行政部工作人员用作集团总裁办公室费用、日常办公用品开支、外联费用、文件印制费、车辆管理费用、快递费和领导批准的其他费用等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备用金分类
1、 行政管理日常备用金;
2、 行政管理外联备用金;
3、 车辆管理备用金;
第二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行政管理日常备用金帐户由专人(即:备用金管理员)负责,实行专帐管理。行政部各工作人员需将备用金使用情况报备用金管理员备案。
2.车辆管理备用金由车管人员统一负责管理和账务处理;
3.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应于每月25日报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审核。
第三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日常办公用品开支;
2.外联费用;
3.文件印制费;
4.车辆年检费用;
5.快递费;
6.餐费,不超出15元/餐;
7.晚10:00至早7:00的交通费;
8.因公务出车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和停车费;
9.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四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行政管理部工作人员(即借款人)需预支备用金时,应填写“借支单”,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支备用金。
2.借款人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依财务部要求的规范格式粘贴票据,并经行政管理部经理助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设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支出情况,每月25日应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行政管理部领导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于借款后一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因公务出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需更换汽车零配件和加油时,驾驶员需得到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实报实销的管理方式。
船舶在港口发生的费用基本上是通过船舶人支付给口岸各有关单位。通常在船舶离港前,委托方将预估的船舶在港发生的费用汇至或预存一笔金额到船代指定的帐号,用于其支付船舶在港发生的费用、船员借支、费以及处理有关特殊事项的备用款项。实际业务中将事先汇至或预存的金额称为备用金(advance disbursement)。
在不定期船舶中,除另有协议或特殊情况外,关系建立后,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必须及时将备用金汇至人指定账户,否则由此造成船舶延误及其他损失或费用均由提出委托的一方负责。实践中,对第一次建立关系或其经营的船舶偶尔来港的委托人委托的航次,船代一般都要求备用金到账后才安排船舶离港;而对经常有船舶到港并且信誉良好的委托人,船代并不一定照此办理。备用金的索汇工作直接关系到船舶进港作业的安排和离港后的财务结算。
一、备用金索汇的原则
船代为防止备用金不足以支付船舶在港发生的各项费用,经常索汇比实际需要更多的备用金。如果备用金超出船舶在港发生的费用,超出部分还要退还给委托方。
备用金的管理需要船代企业内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合作。外勤业务员掌握船舶现场作业情况,如果发生现意外事件和发生额外的费用,应及时向备用金管理人员反映,以便备用金管理和视情况作好增汇工作。
实际工作中,备用金金额就有可能影响到委托方选择的决策。备用金索汇原则是总体考虑船舶吨位、船舶装卸货物的数量、船舶待泊情况以及特殊委办事项,及时和略有宽裕地索汇备用金。
二、明确委托方和索汇对象
船代索汇时,首先应明确委托方和索汇对象。如果人对索汇对象不明确,可以参照以下办法判定索汇对象:
1.定期租船和航次期租情况下,租船人为委托方,则租船人为索汇对象。
2.航次租船情况下,船东为委托方,则索汇对象为船东。
3.租约规定船舶港口人由船东指定,租船人又不负担港口使费,则船东为委托方,索汇对象为船东。如果租船人要求船舶人办理有关业务的,则租船人可以成为第二委托方,船舶人可索要第二委托方费。
4.租约规定船舶港口人由租船人指定,船东不负担港口使费,则租船人为委托方,索汇对象为租船人。
5.租约规定船舶港口人由租船人提名,但由船东委托并支付港口使费,则船东为委托人,船东为索汇对象,租船人如委办事项按第二委托方关系办理。
6.租约中如无明确规定,负责委托及港口使费一方为委托方,即其是索汇对象。
7.如果租约中规定有关的特殊费用非由委托方承担,则这些特殊费用的索汇对象就是租约中订明的承担方。
2009年,上海某海务合作公司以朝鲜某海运公司总的名义委托上海某公司作为海运公司所属SYS轮在上海港的。约定包括费在内的港口包干费用为2300美元,特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有关发票结算。但该船代没有实际查明海运公司与合作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船舶总关系。船代接受合作公司的委托后为SYS轮办理了进港手续,安排港作业,移泊等工作。而且船代按合作公司的指示为船舶供应了相应的淡水和食物,并垫付了交通费等费用,共计发生港口使费5955美元,合作公司确认上述费用。在此期间,因另外一起案件,海事法院扣押了该船并拍卖该轮。船代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债权登记并提讼,请求法院判令海运公司赔偿垫付的港口使费5955美元并承担诉讼费等法律费用。
庭审中海运公司出示证据表明SYS轮在船代期间已经租给朝鲜某船务公司,在租约中规定该轮的航次运营成本包括港口使费均由船务公司承担。另经法院调查,合作公司作为SYS轮在中国港口的总的委托来自船务公司而非海运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作公司以海运公司总的名义委托船代进行业务,船代并为船舶垫付了相关费用,但船代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海运公司与合作公司之间存在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判决:驳回船代诉讼请求。
船代公司转而要求合作公司承担责任。直到此时合作公司才知道委托其作为SYS轮在中国总的船务公司并不是该轮的所有人。但由于该轮被扣押后船务公司断绝了与合作公司的业务关系并拒绝支付该轮的港口使费加之合作公司的资信较差,船代公司只从其处催要到百分之三十的欠款。
分析本案风险,其产生的原因有如下三点:
(1)本案中,船代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合作公司的财务和信用状况毫无了解就冒然垫付相关费用,违反了备用金制度和其管理原则。为该船代的风险埋下了隐患。
(2)朝鲜某海运公司将SYS轮期租给朝鲜某船务,依租约船务公司承担港口使费在内的航次成本并由其委托港口。因此委托SYS轮在上海港的就应该是船务公司而不是海运公司。
(3)在合作公司不履行费用的支付义务的情况下,船代没有要求其提供SYS轮船东总的授权文件,就必然不知道SYS轮的真正船东是船务公司。由此造成了船代风险和最后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王兴敏
在我国,随着商品化住房制度的确立,住宅的生产、交换、取得均已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大量的商品住宅成为城镇居民重要的消费或投资需求,人们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商品住宅楼之一部分(或居住单元)产权而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后,其在对住宅的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享有专有所有权的同时,也与其它所有权人就同一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形成了共有法律关系,即房屋所有权人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共有所有权。但由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作为建筑物整体不可或缺的共用部分,其具有不可分割性,每一名房屋所有权人不能根据自身的目的(如维修、使用)对共用部分进行分割,以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且每一名房屋所有权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与共有性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同构成了物理形态的建筑物结构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使用直接关系着对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利用程度。因此,如何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及时有效的维修养护,以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保障自有房产的保值、增值,成为每一名房屋所有权人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其中这就涉及各产权人如何公平合理地承担维修养护费用。对此,国家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住宅维修养护范围、责任及费用承担等做了相对原则的规定。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财政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金管理办法》则意味着我国针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建立维修基金制度。该办法主要对维修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操作性比较强,但对于该办法中的一些细节,笔者认为欠缺有关法律、技术层面的考虑,故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问题。以下笔者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供参考: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计取基数不合理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商品住房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维修基金。可见,购房者缴纳维修基金是以购房款为基数计取的,但笔者认为以此做为计取基数有失公平。
1、根据《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等,共用设施设备则指建设费用摊入住房销售价格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电梯......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房屋等。商品住房开发单位在进行商品住房价格核算时,已将上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摊入成本,这些成本与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构成开发成本。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了商品住房的基准价格,但销售单位在实际出售中,还根据每一名购房者购买的居住单套住房的区位差别(如楼层、朝向、采光等因素)进行基准价格调整,即销售价格并不等于基准价格,而造成两种价格不同的是由于每一名购房者享有专有所有权的自用部位处于同一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不同朝向等区位因素差异造成的。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为购房人共有所有权的对象,对于每一名购房人而言无区位差异。另外,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购房人均对具有共用部分性质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也发生非因区位因素而差别。因此,购房人在对无差异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并行使权利时,其因维修义务而产生的维修基金的计取基数也应是一致的,例如:基准价格为1000元/m2的商品住房,二楼一名购房人的购房款为1000元/㎡(即上下浮动为零),则提取维修基金为20-30元/m2,但如果三楼一住户销售价格为1150元/m2(即上浮15%),则须提取维修基金23-34.50元/m2,二户维修基金相差3-4.50元/㎡。显然,二者对无权利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担了有差别的维修义务,这明显有悖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2、购房款对销售单位而言,属销售价格,而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属市场定价,销售单位可根据不同情势制定相应的销售价格,如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分期付款及一次性付清房款都会造成最终实际成交的销售价格不同。另外,社会关系因素(如亲朋好友等利害关系人)亦可造成此类现象的发生。再者,有些销售单位为促销其商品住房,与购房人共同隐瞒真实成交的购房价格,以达到少交维修基金的目的。这样就产生了因购房人所支付的购房款不一致,从而提取的维修基金不一致,从而损害了依规缴纳维修基金的购房人的部分权益。
3、维修基金做为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之资金,其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在未建立维修基金制度前,根据《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对房屋共有部位的修缮,由房屋所有权人按份额比例分担,但《管理办法》实施后,维修基金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是按购房款比例计取的,如果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又该如何筹集呢?根据《管理办法》第11条2款规定,应按业主(即购房人)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在这里,可明显看到,按建筑面积续筹则完全排除了始建维修基金计取基数(购房款)所包含的可变因素。在购房人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均不变的情况下,购房人在缴纳维修费用的标准却出现了不一致(即含可变因素的购房款与建筑面积两种标准),这是不合理的。
二、在现行条件下,维修基金缴存方式不合理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维修基金由销售单位在商品住房销售时收取,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销售单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但笔者认为这种缴存方式容易出现监控不力,且基金缴存失控。
1、销售单位做为商品住房开发单位,在对一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过程中,将需要和使用大量的资金。在开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销售单位很容易将其代收的维修基金挪作他用,以解燃眉之急。甚至,在实践中,有些销售单位恶意占有维修基金,而用滞销的商品住宅折价抵付维修基金,形成变相销售商品住房现象,造成了维修基金不能有效地缴存。
2、将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做为销售单位向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移交维修基金的时界点,不利于维修基金的及时移交。在我国,由于销售单位的原因造成产权证书迟迟未能办理的现象屡有发生,那么,根据《管理办法》第9条之规定,就造成购房人在入住前已经缴纳的维修基金却长时间地由销售单位占有或使用,更有甚者,有的销售单位在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就已解散不存在了,其代收的维修基金也更无从谈及移交。
有些地区为了加强维修基金的移交管理,规定销售单位不移交维修
基金,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但这样业主就不能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权利处于为稳定状态,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再者,如此管理缺乏合法性,故此方法不为治本之策。
三、维修基金使用尚须完善
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共用部分之范围,共用部分可区分全体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两类,全体共用部分是指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收益、管理的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部位。一部共用部分则指部分业主共同使用、收益、管理的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否则,基于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全体共用部分之修缮费用由全体房屋所有权人分担,而一部共用部分之修缮费用则由对该部分共用部分享有使用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分担,这一原则已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有所体现,但在《管理办法》中,就维修基金的使用未作详细的规定,如建筑物基础需大修,这时使用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维修基金,无异议而言,因为这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但如果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需大修时,是否也可使用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维修基金呢?《管理办法》未对此做出相应的使用规定,笔者认为,此时应使用维修基金中属专用楼梯的房屋所有权人缴纳的那部分资金,否则,将会使专用楼梯的非受益者分担专用楼梯受益者的修缮义务,这是不公平的。因此,明确全体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的范围,对于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是很重要的。
四、建议
1、根据以上对维修基金提取基数的分析论述,在向购房人收取维
修基金时,应力争客观、公正、真实,减少或杜绝可变因素,故维修基金应按商品住房的基准价格的比例收取。
2、维修基金的缴存应脱离销售单位这一环节,从而减少维修基金
的缴存风险,考虑我国的物业管理尚处于规范阶段,维修基金应直接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并代管。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维修基金制度已具有法律地位,其使用
的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故应完善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尤其是明确全体共用部分和一部共用部分的分类及其范围和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等。
参考文献:《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制研究》 陈华彬
一、建立集中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各会计岗位的具体分工。实行会计工作分离,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保证“中心”业务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管理制度方面要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中心”廉洁、有效地为各有关部门正常工作服务。
二、明确集中核算中心的职责。
1、要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设帐,集中核算,正确合理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帐务处理流程作业。着重强化事前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必须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和内部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凭证或支出项目及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有权拒绝支付,保证资金有序、规范、合规、高效使用。
3、加强报帐员的管理和培训。各部门报帐员具体负责各部门报帐资科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管理等工作,特别是保证有关财务资科的完整和备用金的安全,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对各部门报帐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管理。
4、报销支付程序。各部门日常发生的小额支出,有备用金支付,超过备用金数量的、或者比较大的购买性支出,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根据部门用款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款汇入对方单位,对于特别紧急支出,部门备用金不足时,可提出申请,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支付。
5、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按报表报送日期,定期向部门发送财务报表告供部门领导及时了解本部门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并接受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6、备用金的规定和管理。备用金由部门根据本部门3-4天的现金使用量提出申请,会计集中算中心按照各部门正常预算范围内予以支付。
7、银行帐户的开设和印鉴的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各部门开设银行帐户,保证各部门核算和管理上的需要,帐户名称为各部门名称,印鉴统一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
三、明确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责任主体仍是各部门,而不是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结算后经济活动主体,权利不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有各部门自行决定,各部门必须对自已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会计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负责。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部门按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
2、部门要严格收费管理,足额及时将收取的各类资金缴入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缴入财政专户。
3、各部门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但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各类资金的支配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仍然在各部门。
一是恒大物资经销处刘继生的税务欠款,由于目前刘继生没有经营来源,仅靠工资归还欠款,每年只能归还一万元左右,按目前刘继生的还款能力,五百多万元的税务欠款收回期限需要50多年。二是客运部处理事故的借款,受事故处理快慢的影响极大。2010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距今已有三年多,但一直不能结案,使得保险公司不能理赔,企业为其垫付的资金不能及时归还。
二、加强应收款管理的必要性
应收款项的增加隐含了大量坏账损失,导致资金流量严重不足,这给社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困难。尤其是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账户后,集团公司对各三级单位资金实行了严格管控。如果资金不及时回笼,那么社区将出现资金断链,势必影响社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资产质量。应收款项作为重要流动资产,在社区日常经营活动中作用显著,其安全系数和数量直接影响社区的发展,能否有效控制和防范应收款项决定着一个企业的成败。
三、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1.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速资金周转、预防应收款风险,社区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整合期间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资金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内部结算管理办法》、《资金进入“紧张”状态防范资金风险的特别规定》等等,从制度上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理顺了结算、核算、清收的业务流程,避免了扯皮推诿现象。《职工薪酬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避免了人为原因造成的欠款。
2.强化备用金的管理。
2.1区域付款采用打卡发放制度。区域报销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偏远区域职工,但增加了备用金管理的风险。将使用现金额度较大的经常性报销业务改为银行“打卡发放”,财务专员只需要负责编制发放清册,不需要接触大额现金,既减少了备用金的占用,又方便了职工、控制了风险,
2.2实施备用金监管制度,降低备用金额度。社区将备用的管理列为应收款项重点管理项目,明确规定:社区机关各部门的借款由于办公室统一办理,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0元。钱营、荆各庄、东欢坨距离机关较远区域的备用金借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00元。运输部门处理事故借款额度不得超过事故赔偿额度。各单位的备用金借款要设专人负责管理,财务部要将职工的备用金借、还情况逐月进行专项分析,上报纪委和社区主要领导,接受纪委和领导的监督。备用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限制了借款额度,缩短了借款时间,降低了资金回收的风险。
3.严格应收款项的考核。
一是对基层各考核单位实行应收款项和利润捆绑考核,未收回的应收款项用当期利润弥补。二是对自谋职业者(或承包者)应上交的工资薪酬,规定了上缴时间和逾期不缴纳的处理方式。
4.以科学手段为载体,实施居民水电暖捆绑收费,减少“三费”欠账。
为了清欠居民水、电、暖“三费”,将居民小区的电表更换为预付费电表,搭建以“一费控六费”的管理平台,减少“三费”欠账。“一费控六费”就是用电费控制水、电、暖、煤气、卫生、物业费。1-7月份累计清欠暖气费952万元。
5.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长效机制。经营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参加的人员包括社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社区经营副经理。通过经调会的平台可以处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定期分析社区应收款整体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问题、制定对策。二是沟通、协调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业务衔接问题,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方向一致、步调统一。三是对棘手问题请求领导帮助解决。以经营调度会为依托进行应收账款的调度、督导,减少了会议次数,提高了工作效率。
6.充分利用集团政策清收内部欠款。
直接上级:营销部经理;
下属部门:售后服务部、分公司总仓库,各营销点;
部门性质:公司产品的经营销售和售后服务及市场信息的搜集;
管理权限:受营销部的委托,行使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区域产品的经营销售过程中的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义务;
管理职能;负责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区域内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各销售环节实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主要职责:1。严格服从营销部和总部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营销部负责;
2.严格遵守总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总部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3.做好营销假管理工作。开拓营销思路,扩大业务渠道。严格遵守总部的销售价格政策和计划和指令,在总给予的价格权限范围内,力争扩大销售市场占有份额,增加公司收入,提高经营利润;
4.抓好人事管理工作。慎重的用好总部赋予的人事管理权力,认真行使分店管理任免建议权,普通员工的奖惩和调任决定权;负责做好员工和分店主管的考察和考评工作;定期组织分店主管总结评比会议;及时传达总部有关工作精神;做好认真深入细致的制度管理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5.严格把好财务关。认真履行对总部的义务,承担责任。执行总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计划指令,决不超越总部所规定的财务管理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杜绝不合理的费用发生;逐渐推行成本核算管理,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组织清仓盘点,做到账账、账物、账据、账卡、账款、账表六相符。
6.负责抓好上海总仓库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仓库物资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协调各分店与仓库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工作;
7.负责本区域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客户接待制度和做好投诉事件物处理工作,抓好客户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的上门服务工作质量和维修技术水平;
8.定期编制进货计划表,合理安排进货计划和销售计划,经常及时的与总部有关部门联系,确保各营销网点供货需求;并保持仓库合理库存。
9.确保总部资金的安全,严格按规定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切用现金支付和开支,需按总部下达的总部备用金管理制度,杜绝用货款抵扣备用金规经理签字方可支付;严格执行总部备用金管理制度,杜绝用货款抵扣备用金现象的发生。
10.负责下属各部门维修材料领用和消耗英文版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低值易耗品定期盘点核对。
11.负责上海区域内的财务核算和内容经济责任制的核算及考核工作。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营销活动分析,找出营销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提出改进意见;
12.负责做好市场信息的汇总整理工作。定期向总部提交市场信息和行情分析报告;
13.负责及时编制年季月度营销统计报表和货物进销存统计报表,做好营销统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营销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14.根据顾客要什么买什么的原则,负责及时迅速地掌握分店要货动态,合理地组织协调商品配送工作;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现行常见做法是将各单位的帐户取消,只设置报帐员,报帐员负责各单位财务资料的收集、传递和报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的扩展职能。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一、建立、健全会计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结算中心在业务运作的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各会计人员具体分工。实行会计工作分离,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保证会计结算中心业务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会计结算中心廉洁、高效的为各单位正常工作服务。
二、要明确会计结算中心的职责实行负责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核算和结算,即按照年初核定的单位经费收支预算和设备采购计划,实行单位审批,会计结算中心核查,收支直达,集中核算。保证各单位经费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具体如下:
(一)会计结算中心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建帐,集中核算,正确合理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帐务处理流程操作。着重强化事前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必须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凭证或支出项目及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会计结算中心有权拒绝支付,保证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三)资金收入程序。会计结算中心依据单位上缴财政专户的情况,定期或专门向财政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中心”,会计结算中心根据单位预算安排资金使用。
(四)工资支出。对各单位人员工资,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有关政策,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实行银行,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在银行开设的工资帐户。
(五)款项支付程序。各单位日常发生的小额部分,按备用金规定管理。购买性支出,会计结算中心依据单位用款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款项汇入采购中心或其他对方单位,因特别紧急支出,单位规定的备用金不足时,可提出申请,报会计结算中心批准,及时支付。
(六)会计结算中心按报表报送日期,定期向单位发送财务报告,以便单位领导及时了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并接受市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会计结算中心应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归档、借阅、存放、销毁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以保证会计档案安全、完整。
(八)加强报帐员的管理和培训。单位报帐员具体负责各单位报帐资料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管理等工作,特别是保证有关财务资料完整和备用金的安全。报帐员作为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具有经单位领导授权的财务管理职能,会计结算中心负责对单位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九)备用金的规定与管理。为保证各单位零星现金支出的需要,会计结算中心建立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3天的现金使用量提出申请,结算中心在单位正常预算范围内予以核定,备用金由报帐员负责管理,只能用于零星现金支出,购买性支出超过1000元限额原则上转帐。
(十)、银行帐户的开设和印鉴的管理。会计结算中心在一个总帐户下,以各单位为序号开设若干分帐户,保证各单位核算和管理上的需要,分帐户开户时的帐户名称仍为各单位法定名称。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只限于内部财务管理,对外结算必须使用会计结算中心预留在银行的印鉴。
三、明确各结算单位的职责按照《会计法》要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责任主体仍是预算单位,而不是会计结算中心。实行集中结算后经济活动主体、权利不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单位必须对自己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会计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取消单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
(二)各单位按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三)单位应准确、及时地编制综合财务预算(会计结算中心协助提供相关资料),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先行财政部门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单位应严格预算外资金管理,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收取的各类资金缴入财政专户。
(五)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但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即:预算资金支配权、预算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仍然在单位。
(六)单位报帐员在报帐时不得发生“坐支”现象,并且要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和票据,保证凭证和票据合法、合规、合理。
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特殊形式,现行常见做法是将各单位的帐户取消,只设置报帐员,报帐员负责各单位财务资料的收集、传递和报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可以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的有效使用,严格会计监督,发挥会计的扩展职能。变预算管理的各自核算为"中心"集中核算,变分散会计监督为集中会计监督。
结合当前社会财务管理规式,目前很多部队也参照财务集中核算规定进行了要求。自财务集中核算运作以来,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受到了各级部队的充分肯定,经费运用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经费开支更科学。但应清醒看到,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各项职能远没有得到合法合理的定位,其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重核算轻监督、重服务轻管理、重支付轻信息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一些粗浅看法。
第一、建立、健全会计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会计结算中心在业务运作的过程中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各会计人员具体分工。实行会计工作分离,提高会计专业化核算水平,保证会计结算中心业务正常、安全平稳地运行。内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内部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部队财务集中核算型经费集中收付制度,建立考评制度,实行科学规范管理。保证会计结算中心廉洁、高效的为各单位正常工作服务。
第二、明确集中核算范围。
在确定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范围上,达到该进则进的要求,对象范围不遗漏。具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单位不遗漏,无论是需要财政拨款的单位还是收入大于支出有结余的单位都纳入财政管理;二是单位各种资金不遗漏,具体包括预算内外资金、专项拨款资金和专用资金等全部进入会计结算中心统一核算。
第三、健全财务核算机构。
按照集中核算要求,根据业务量需要,可在原有部队财务结算办公室配备办公室负责人、主管会计、出纳,支队主管会计、大队管理会计、大队报账员的基础上,增设一名支队资金管理会计。主要负责支队基本存款账户的经费收付业务,并适时收缴、监督大队零余额账户。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支付流程,健全规范运行机构。
第四、配齐配强结算中心专业队伍。
会计结算中心在人员的选配上,要按照“好、高、强”的要求,选择一批思想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充实到会计结算中心,进行上岗培训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了会计队伍素质。
第五、明确会计结算中心职责。
实行负责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核算和结算,即按照年初核定的单位经费收支预算和设备采购计划,实行单位审批,会计结算中心核查,收支直达,集中核算。保证各单位经费合理、合规、合法使用。具体如下:
(一)会计结算中心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按照会计主体不变的原则,分户建帐,集中核算,正确合理地使用会计处理方法,严格按帐务处理流程操作。着重强化事前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必须根据部队统一规定的会计制度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和不合理的凭证或支出项目及违反预算使用资金等情况,会计结算中心有权拒绝支付,保证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三)工资支出。对各单位人员工资,应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有关政策,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实行银行,工资直接支付到个人在银行开设的工资帐户。
(四)款项支付程序。各单位日常发生的小额部分,按备用金规定管理。购买性支出,会计结算中心依据单位用款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款项汇入采购中心或其他对方单位,因特别紧急支出,单位规定的备用金不足时,可提出申请,报会计结算中心批准,及时支付。
(五)会计结算中心按报表报送日期,定期向单位发送财务报告,以便单位领导及时了解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结存情况。
(六)会计结算中心应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的归档、借阅、存放、销毁等,按部队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以保证会计档案安全、完整。
(七)加强报帐员的管理和培训。单位报帐员具体负责各单位报帐资料的收集整理、会计信息的传递、备用金管理等工作,特别是保证有关财务资料完整和备用金的安全。报帐员作为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具有经单位领导授权的财务管理职能,会计结算中心负责对单位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
(八)备用金的规定与管理。为保证各单位零星现金支出的需要,会计结算中心建立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3天的现金使用量提出申请,结算中心在单位正常预算范围内予以核定,备用金由报帐员负责管理,只能用于零星现金支出,购买性支出超过1000元限额原则上转帐。
第五、明确各结算单位的职责
按照《会计法》要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责任主体仍是预算单位,而不是会计结算中心。实行集中结算后经济活动主体、权利不变,经济业务活动及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各部队必须对自己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会计凭证的实际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取消单位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
(二)各单位按业务量大小设置专职或兼职报帐员,
(三)单位应准确、及时地编制综合财务预算(会计结算中心协助提供相关资料),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先行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各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等业务虽然集中在"中心"办理,但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即:预算资金支配权、预算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仍然在单位。
(五)单位报帐员在报帐时不得发生"坐支"现象,并且要按有关规定审核各种报销凭证和票据,保证凭证和票据合法、合规、合理。
(六)单位各项支出必须履行正常的报批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队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控制福利性补贴和招待费支出。确保资金合法、高效使用。
第七、开通远程报帐系统。
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单位计划内用款,可实现远程报账,这样可以减少报账员频繁审批报销的来回往返时间,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使原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量花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的情况彻底改变,也可简化结算中心的有关结算手续。使整个工作流程实行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便于单位及时掌握收支情况,促进两者之间相互了解和信息交流。从而,大大减少各方工作量,避免了许多重复劳动,以便节约更多的时间精力用于管理上,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企业资金风险是指企业资金在循环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作用,使企业资金的实际收益小于预计收益而发生资金损失,进而造成企业运转不畅,甚至破产倒闭。企业在资金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受到来自于管理能力、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资金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一、高速公路企业资金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具有投资大,成本高等显著特点,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不论是投资建设期间的资金投入,还是建成通车后的经营还贷,都会引起巨额的现金流。因此,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资金流量巨大的背景下,如何管好用好资金,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探索有益的资金风险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二、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资金风险的应对措施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加大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力度,进行全员风险教育培训,促使每位员工树立较强的资金风险管理意识和法治观念,将资金风险防范和预警融入企业业务经营的每个环节。
(2)加强员工业务技能培训
有效控制资金风险,除员工自身职业道德之外,其业务素质和技能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员工必须不断强化自身业务技能,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金融、财政和货币政策,熟练掌握财务管理、资本运营等理财知识技能,并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企业定时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聘请专家对最新的政策、理论、知识进行培训和讲解。
(3)健全员工评价及考核机制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评价、考核和奖励等激励机制,涉及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只有实现员工所创造的效益与奖励直接挂钩,才能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重视对人才的选拔、任用、培训、监督与考核,把先进的信息化软硬件网络建设与培养造就一支能够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政治业务素质过硬、敢于坚持原则的人才队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2.加强政策法规研究
加强政策法规研究是要及时掌握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一是加强国内外管理信息交流,及时反馈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应对措施,避免经营风险。二是集中行业优势形成市场竞争能力,密切关注相关产业市场动态,加强政策研究和理论研讨,不断改革经营管理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手段和经营方式,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三是积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科学合理的收支分配体系,解决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3.加强系统功能,完善软硬件及网络通讯功能
应不断完善资金管理网络平台的建设。通过提升业务软件功能,加大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把企业结算中心构建成一个现代化的资金管理平台。体现“一个中心、两种控制、贯穿全程的资金风险管控”的理念,即以账户管理为中心,通过事前的资金预算/计划来控制事中的资金结算/交易,以授信额度控制信贷规模,以及贯穿全部业务流程的风险提示和控制。系统通过账户管理设置,可以对企业账户形成“收支两条线管理”、“统收统支”、“现金池”等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并在日常资金业务(包括资金申请、支付、归集、划拨等)处理过程中与企业内部的预算管理、筹融资管理、财务管理建立内部勾稽关系,进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实时分析”,从而将资金业务处理和集中管控思路紧密融合成一体。
4.实时监控付款指令
在结算中心运行模式下,每笔付款业务均是以指令数据的形式通过系统平台的银企直联接口发至银行。每条指令包含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所在地区、开户行名称和代码、跨行标志等信息。在一些情况下,比如某项信息填写错误或是发生通讯故障时会导致付款失败。为防止重复付款,首先通过查询网上银行或电话询问银行以落实该笔款项的交易记录,其次分析失败原因,若因付款指令信息错误,则将该指令退回成员单位修改;若因网络通讯等原因未发送至银行,则需在保证通讯正常的前提下重新发送指令并实时进行监控,直到交易成功为止。
5.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一是需完善结算中心的组织结构,监督结算中心业务活动,优化结算中心的经营模式和手段,严格规范审批权限,建立以规范化的会计记录、监督制约、财务核对、谨慎安全为原则的会计控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操作,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严格并相互制约的支付审批制度,在保证各单位或部门权责的前提下,对所有经营业务实施多重控制和交叉检查,每一笔业务需经多人核对、审批。保证记账与复核、付款数据补录与审批、付款指令审批与指令发送等职责相分离,以实现业务流程岗位责任明确、工作程序相互制约。三是建立内部经营管理责任制和风险管理考核制度,确保风险责任到岗到人。同时建立以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稽核监察制度,定期进行内部监督检查,保证过程控制规范,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并通过实行岗位轮换和定期审计制,严防内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风险。通过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监管,把各种资金风险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或可接受范围内。
(2)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为编制依据,建立资金预算管理体系。资金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成员单位企业的收入及费用支出,是在分配资源的基础上,用于衡量、评价成员单位经营绩效,充当一种企业战略和经营绩效之间联系的工具,最终确保企业战略的实现。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明确经营目标,而且为结算中心立足自身工作特性,调配、优化企业资源,找准工作重点创造了前提条件。首先,是资金预算的编制。按照期间划分为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月度预算需在年度预算的范围内编制,编制预算一般宜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首先由企业根据整个的发展战略提出预算目标,并将其进行分解下达给各成员单位,然后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编制各自的预算草案,最后由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对各成员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和审核,并召集各成员单位进行预算的沟通协调与调整,最后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其次,是资金预算的调整。各单位在特殊情况下需调整资金预算的,可采用预算追加的方式,追加的预算必须经各级审批后,方能在新追加的预算项目内进行支付。再次,是资金预算的执行与考核。对比各单位预算数据与执行数据,出具文字报告,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根据执行率对成员单位定期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3)备用金管理制度
备用金指各成员单位的日常零星费用支出及金额较小的采购支出,如小额的差旅费、招待费、邮电通讯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加强企业及各成员单位备用金管理,目的是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单位备用金的操作行为。各成员单位在年度预算中须申报年度备用金使用限额,结算中心结合成员单位实际情况,核定每月备用金使用限额,该限额在一定期限内保持不变,如备用金限额与实际数误差较大,结算中心重新核定后及时调整。增加备用金的成员单位须先提出申请,经结算中心审核通过后,在下期按重新核定的备用金限额拨付。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备用金额度和当期使用情况,在预算中单独列示下期备用金拨付数,结算中心据此拨付补齐额度。特殊情况下结算中心也可以根据各成员单位申请即时下拨,备用金的下拨金额以各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实际存款为限。
(4)大额支付管理办法
制定大额支付管理办法,目的是有效控制结算资金风险,防止利用大额支付结算进行违法犯罪、金融诈骗行为,维护成员单位的权益,保证成员单位存款资金的安全。成员单位因业务需要,需从结算中心支付一定额度资金至外部银行或企业或相互之间转账时,为协助企业及成员单位防范资金风险,结算中心向成员单位确认对外付款的额度达到一定金额,结算中心工作人员首先要核对指令中各项业务要素是否齐全、准确,然后电话联系成员单位财务负责人,核实无误后,提交结算中心或企业相关领导进行审批,完成支付指令流程后,打印结算凭证,并记录确认人。大额支付业务结束后,需对每一笔进行事后监督。每日业务终了,复核员须认真核对大额支付凭证上有无确认所记载的相关事宜,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对于记载缺少的内容,应及时和成员单位联系,再次进行确认,保证记载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核对无误后方可装订凭证。
(5)资金结算系统操作密码管理办法
对资金结算系统来说,操作员密码管理也是防范资金风险的一种方式。结算中心和各成员单位有权登录资金管理系统的操作人员分别设定用户代码和初始密码,通过其可登录并使用各类子系统。操作人员在使用系统过程中,为防止密码泄漏,必须定期更改密码。当遗忘密码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可向企业结算中心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各成员单位对安全认证机构提供的密钥(即CA证书)要严格管理,员工使用的密钥如需更改,要做好更改记录。
(6)坚持执行周例会制度
坚持实行周例会制度。在周例会上,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计划及安排,列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同时,派专人每日记录上线工作日志,跟踪记录上线工作内容、结算中心及成员单位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对于结算系统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统一采用复制全屏加文字描述的方式反映,结算中心再与软件开发商和银行方面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通过每周召开例会、每日记录日志的新工作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了企业资金安全和结算中心正常运行。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 风险导向 内部控制审计案例 审计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12(b)-0214-02
1 审计背景情况
根据某地勘局开展关于管理提升,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工作要求,某地勘局组成审计组于2015年8月12~13日对所属某地勘队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该次审计以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以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为目的的审计。
2 审计初步沟通、审计范围及方法运用
2.1 通过沟通、搜集资料
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定和运行的基本情况,拟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目的、重点审计内容、制定审计程序、审计组人员具体分工,召开审计进点会,向被审计单位传达审计实施方案及内容。
2.2 审计时段及范围
审计时段: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审计内容包括: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物资管理。评价业务流程包括:财务部门人员岗位职责、资金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债权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物资管理流程、会计核算及制度执行流程等方面。
2.3 审计方法运用
被审计单位某地勘队已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在地勘队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审计组采用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及方法,重点从单位管理环节及财务资料入手,通过查看、现场访谈、证据检查、抽样、穿行测试、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实施了审计。
3 被审计单位简介
某地勘队成立于1974年9月,隶属于某地勘局,属于三级单位,地质勘查行业,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主要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区域地球物理调查、矿产异常查证、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及综合测绘资料收集分析处理、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研究开发、地质测绘仪器应用研究、地形测量、地籍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钻探,工程测量及相关工程勘察。
某地勘队机关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企管部、市场部、财务部、劳动人事部、生产技术部及三标办公室、技术部、武装保卫部、工会。
某地勘队现有职工总人数425人,其中:在职199人(在岗155人);离退休(含内退)226人。
4 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及评价
4.1 财务情况
2014年末某地勘队:资产6 380.43万元,负债4 748.27万元,所有者权益1 632.16万元。
4.2 资产状况
2014年末某地勘队:资产总额6 380.43万元,流动资产5 454.57万元,非流动资产925.86万元。其中:
(1)2014年期末应收账款账面情况。
应收账款余额3 949.43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77.55万元,实际计提坏账准备77.55万元,应收账款净额为3 871.88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55次,周转天数为143 d,占流动资产比重70.98%。
(2)2014年期末存货415.93万元。
(3)2014年期末固定资产净值925.86万元,记录反映了现有固定资产状况。
4.3 审计评价
该次审计主要是内部控制审计,审计组认为,某地勘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了如《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项目部(经营实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能够及时对资产进行核算和报告;能够不定期进行现金抽查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应收票据的审核、保管、贴现、背书转让处理流程清晰;财务印章管理合规,财务核算比较规范。
5 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缺陷
依据管理提升和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工作底稿进行评价后,认为在以下方面应当引起管理层关注。
5.1 货币资金管理
(1)个别大额资金的支付管理流程中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如,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某地勘队项目部(经营实体)财会管理补充规定》(某地勘队发【2013】13号)文件中第六条:对于土地、青苗及房屋赔偿等支付较大金额现金(1 000元以上)业务往来,做到“三人知、两人办”。在处理此项业务时,审计没有看到相关人员的审核、监督记录。见凭证:2014.4.23转26#,摘要:办寺河项目青苗赔偿118.13万元,只有经办人签字,没有其他人员签字的记录。
(2)日常项目和钻机人员备用金借款打入银行卡,银行卡存在公私混用,项目结束后没有对银行卡进行明细核对和利息结算的流程。
(3)备用金没有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制度,日常一次支付金额较大,备用金清理、核对、报销不及时,年末个别人员备用金余额较大;多年遗留备用金贷方余额没有清理;备用金使用范围不够规范,用于日常各种代扣款如保险、个人所得税等。
(4)对于野外项目施工费的核算不规范,雇佣民工放线的劳务费用,通过发放临时工工资的核算方式。
5.2 债权管理
(1)应收账款增速较快,2014年期末数比上年期末增加较大,占总资产比例60.68%;2014年应收账款回收率较低,营运资金紧张。
(2)审计发现,应收账款确认手续不规范,年末个别项目确认应收账款和工程结算为单位自制结算单,没有项目双方的工程结算单。
(3)审计核实应收账款函证,应收账款函证不全。
5.3 固定资产管理
(1)审计人员经过审查,认为有较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能够按规定办理设备购置手续,年终有固定资产盘点表,但没有形成书面报告。
(2)审计人员现场盘点固定资产发现,部分设备存放杂乱,管理人员不能准确说出设备存放地点,对设备的管理业务不熟悉。
(3)固定资产建立了台账,但登记台账不及时,不能准确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没有资产变动手续办理的流程。
5.4 物资管理
(1)没有专门物资管理部门和专职物资管理人员,物资保管人员与设备管理员为同一人,材料会计由财务人员兼任,物资管理没有严格执行验收、保管、发放的流程。
(2)物资的核算不规范,有时不验收直接计入成本,物资分配不能按月归集分配,物资分配表编制为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不规范。
6 提出审计建议
6.1 资金管理审计建议
(1)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某地勘队项目部财会管理补充规定》文件执行,规范现金支出业务。
(2)规范备用金使用范围,加强备用金日常的核对、清理、盘点及限额管理的内控程序,重视资金的关键控制。
(3)完善项目外部施工费用的核算,合理控制税务和其他资金风险。
(4)完善日常资金计划的编制流程,形成纸质材料,明确资金计划审批权限,便于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督、控制。
6.2 债权管理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应收账款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完善日常管理流程,做好应收账款清收、函证、核对工作。
(2)在目前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实行应收账款全过程控制,高度重视催收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实现的收入及时足额流入企业,避免营运资金风险。
(3)针对单位发展中存在的应收账款回收率低,项目储备不足的短板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弥补和提高。
6.3 固定资产、物资管理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维护、保养、报废处置等制度运行流程的检查和监督,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的登记,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2)定期组织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等职能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物资清查盘点,形成盘点报告,对于固定资产、物资的盘亏、盘盈、毁损程度、报废及积压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处理,盘活资产,确保资产、物资的真实可靠和安全完整。
经过这一内部控制审计案例发现,该地勘队虽然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运行方面还存在缺陷,健全性还需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缺乏奖惩和追责措施,审计结束后与被审计单位地勘队管理层进行细致沟通,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及建议得到认可,管理层及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计划,审计组整理汇总审计资料,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内部审计安排跟踪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完善工作。
基于风险导向内部控制审计不但能够有效发现缺陷和漏洞,发现和减少舞弊行为,还能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提高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提供更相关、符合管理层需要的确证信息,确保地勘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提高对内部控制的促进作用。
以上仅是地勘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实务操作的一个案例,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程安林,梁芬莲.舞弊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行为模式的转换[J].中国内部审计,2013(11):47-52.
关键词:现金管理;资金集中管理;闲置资金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促使国民经济发展的公司管理能力是率先需要完成的任务,而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现金管理更是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对现金的管理不仅是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更是未来良性经营的保证。如果公司在财务管理中只关注获得的利润,而不关注现金管理,就等于失去了生产经营之本,再好的决策也会黯然失色[1]。
一、现金与现金管理
(一)现金
“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它包括狭义和广义两层含义:狭义的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以及银行存款,也就是会计范畴中所指的现金概念。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现金等价物,即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即狭义现金)而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管理中所指的现金是广义上的现金。
(二)现金管理
狭义的现金管理就是指管好企业的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主要内容包括: 编制现金计划,以便合理地估计未来的现金需求; 对日常的现金收支进行控制,力求加速收款,延缓付款;用特定的方法确定理想的现金余额,当企业实际的现金余额与理想的现金余额不一致时,采用短期融资策略或采用归还借款和投资于有价证券等策略来达到理想状况。
而广义的现金管理除了包括以上内容,还包括解决大型集团公司及其分布在各地的下属分子公司之间的现金流动性管理、投融资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问题。现金管理的最主要目标就是持有足够的现金以支付各种业务往来需要,同时将闲置资金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江苏众诚现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江苏众诚现金管理现状
江苏众诚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金2000万元,送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企业,许可经营:承装(修、试)110kv及以下供受电设施,供用电咨询,配电设备制造加工,电力设备的修理测试。江苏众诚现有工程、运检服务、物资器材、节能服务和电力工程服务等5家分公司,公司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公司财务和现金,江苏众诚对现金管理的要求是集中管理,统一调控;预算控制,分级负责;账户统管,收支分离;防范风险,提高收益。为实现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江苏众诚采用统收统支的现金集中管理模式,可集中现金收支批准权,利于掌握现金的流向,减少分公司银行贷款的利息,降低资金的运营成本;公司及各分公司统一使用远光软件集团开发的财务管理系统V3.0财务系统,该系统设计了相应功能包括系统管理、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工资核算、报表管理等,基本满足江苏众诚财务管理集团化的需求;制定了建账核算、财务集中管理和票据统一管理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还对分公司的银行开户、资金融通使用、工程款发放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江苏众诚统一由财务部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费用(成本)进行管控,为保证资金安全,资金基本都以存款的方式放在公司帐户上。
2.江苏众诚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现金管理模式不合适
目前采用的统收统支的现金集中管理模式虽然控制了现金收支批准权,更好的掌握了现金的流向,减少了分公司银行贷款的利息,降低资金的运营成本。但是抑制了各分公司的积极性和灵活性,降低了工作效率。且所有的资金流向均通过一个账户,可能会增加不必要的金融风险。
(2)公司财务系统中现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江苏众诚目前使用的财务系统中现金管理制度虽然基本满足集团化的财务和现金管理需求,但在资金申报环节仍采用手工纸质的方式。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手工纸质申报汇总存在的各种问题导致预测的资金需求量与实际存在差异,各部门难以协调一致,造成可操作性差和数据准确性不高,影响了资金申报的效率。尤其是资金预测流量与实际数值不相符,当预测资金需求量低于实际支付量,则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反之,则会提高了资金成本。
3.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江苏众诚虽然制定了严格适用的财务管理制度,但一未制定内部还款的规定。江苏众诚对于分公司资金流转不畅而向总公司借款的情况并没有相应制度进行规定管理,可能会导致 分公司借款无法及时归还总公司而影响总公司业务的开展。二是公务支出的透明度不高。目前,江苏众诚仍在使用“现金消费,凭票报销”的财务结算方式,降低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滋生了一些腐败现象。
4.过份强调安全导致资金闲置过多
因为过份强调资金安全导致公司各月现金余额较多,营运资本周转率过低。
(1)月现金余额过高
根据图1,可以看出江苏众诚月现金余额最高为10707万元,最低为7338万元,这说明江苏众诚常年持有大量闲置资金,降低了资金的收益。
(2)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根据表1,可以看出江苏众诚财务费用为负值,高额利息收入、少量银行手续费和没有短期贷款的记录表明公司现金流充裕,资本结构主要是自有资本。但是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
(3)营运资金周转率较低
根据2015年度江苏众诚的经济活动分析,根据公式:营运资金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 - 平均流动负债,可以计算出2014年江苏众诚的营运资金周转率为13.8次,而正是由于现金余额过多等原因才导致了营运资金周转率过低。
5.工程项目的费用与进度不匹配
江苏众诚由财务部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费用(成本)进行管控,而由工程部对工程的施工速度进行综合分析控制,但是这两个部门并没有将工程的施工费用和进度进行统一调控,因此很难有效判断施工费用是否有超支或节余,同时与收支款数额及进出时间的匹配度较低,导致工程分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时,难以平衡好施工的费用与进度。
三、、改进江苏众诚现金管理的措施
(一)采用统收统支与拨付备用金相结合的现金集中管理模式
根据实际需求,建议江苏众诚采用统收统支模式与拨付备用金模式相结合的集中下适度分权管理。
在现有基础上,建议分公司履行半独立核算职能,由分公司负责人牵头,总账和出纳会计参加,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尤其是加强现金管理。为防出现紧急情况,采用拨付备用金的方式,规定各分公司可借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备用。在发生现金支出后,持相关凭证到财务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办理结账手续,三十日内未到财务部办理结账手续的,主办会计通知劳资人员在借款单位负责人工资中扣款。备用金最长借款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施工单位异地施工借款、赔偿费借款等特殊用款不受此限制,但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结账手续。分公司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内,可以对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但是分公司不可设立单独的财务部门,支出和报销需经过总公司财务部的审核,收入也必须汇集到财务部,超过规定的生产投资必须经过江苏众诚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批准才能进行。
(二)完善财务管理系统
1.升级公司财务管理应用平台
建议江苏众诚在V3.0的基础上,升级公司财务管理平台,使升级后的平台能够:
⑴功能更全面。新增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对账等功能,涵盖了集团财务的所有业务和工作需求。
⑵功能更强大。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实现了财务系统的关联,能自动核对模块间的数据是否一致,自动计提折旧生成会计凭证,实现信息的自动传输和共享。另外,资金管理模块除具有银行账户管理等一般功能外,还具有委托贷款、担保管理等拓展功能。
⑶操作更简便。采用了模块化形式,数据查询可自定义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
2.利用网上资金申报系统来实现资金的高效管理
网上资金申报系统采用网络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效解决了手工纸质申报汇总存在的问题。当相关工作人员出差时,可使用手机APP进行网上异地资金申报批准。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该系统在已投入使用的两个分公司得到一致好评,降低了预期资金支付量与实际的差异,且误差率由原先的13%降低到0.98%,产生了显著效果:
⑴缩短了申请时间。申请资金计划批准,由原来的半天到现在的3、4分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
⑵保证了资金需求。财务部根据各分公司的申请计划统筹安排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各分公司会有计划地申请资金,既降低了资金往来拨划的使用成本,又实现总公司集中管理资金便于扩大再生产或投资,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⑷强化了考核力度。财务人员将分公司的报账记录输入系统后,各分公司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便会一目了然,为财务部的考核提供了依据。
(三)健全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内部有偿存贷制度
为了防止分公司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造成资金流转不畅而向总公司借钱,以及应付账款提前支付造成总公司付款压力,建议江苏众诚建立内部有偿存贷制度来管理现金。该制度是借鉴目前银行向企业存贷款并收付利息的制度。各分公司虚拟设立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即各分公司与总公司在资金使用上是存贷关系,实行有偿存贷。财务部根据该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分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挂钩。
2.建立刷卡报销制度
江苏众诚可以效仿公务员刷卡报销制度来对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减少个人消费的报销。不再使用“现金消费,凭票报销”的传统财务结算方式,统一使用类似于公务卡的银行信用卡来刷卡结算,并按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报销,基本实现公务支出的无现金支付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4]。
(四)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稳妥投资
鉴于江苏众诚拥有大量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建议进行短期或长期投资。由于进行金融投资一般都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快而准的信息处理能力等硬性条件,而目前公司这样的专业人才通常较少[5]。因此江苏众诚可以与专业的投资公司合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利用闲置资金获得收益。
(五)利用赢得值法统一调控工程项目的费用与进度
赢得值法[6]既适用于工程承包方的费用或成本控制,也适用于发包方。而江苏众诚因为工程类型的不同,有时是承包方,有时是发包方。赢得值法是全面衡量工程项目施工费用与速度整体状态的偏差分析法,通过对工程进行分指标核算,计算统计工程的费用偏差和绩效指数、进度偏差和绩效指数这四个指标,促使工程部和财务部联合作业,对进度正常但费用超支或费用正常但进度过快的状况及时调整,找出工程费用偏差及其原因,整体控制工程的施工费用与进度,准确判断出两者的执行效果和内在联系,使工程项目的费用与进度平衡起来。
四、结语
江苏众诚在现金集中管理模式、财务管理系统、现金管理制度、闲置资金、工程项目的费用与进度不匹配等现金管理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发展,本文提出可以通过采用统收统支与拨付备用金相结合的现金集中管理模式、完善财务管理系统、健全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等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启明.电子商务的安全协议[J].科技资讯,2006,21:135.
[2]张红文.集团财务管理新思维[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53-58.
[3]张骅,范义秀.企业财务管理的 OPM 战略应用――以苏宁电器为例[J].现代交际:下半月,2012(6):140-140.
[4]顾婷. 关于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探讨[J]. 财经界, 2010 (4): 33-33.
[5]李存,尹红.我国集团企业现金管理浅探[J].商场现代化,2010(33):43-44.
摘要: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应收款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应收赔罚款、保证金、备用金等。这里主要是对备用金如何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备用金由于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涉及人员较多,发生频率较高,存在的问题多。被认为是会计实务中难以管理的科目之一。
(一)备用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企业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定缺失,对借取备用金的人员未做范围界定,导致只要是企业的员工都可以以各种理由借取备用金。在企业内部关系复杂,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资金的涉及区域广泛,牵涉到的范围较大,因此想要真正实施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再加上这一模式会导致企业资金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加大,因此在收入或支出过程中由于某个环节出现纰漏也会导致这一情况恶化。
2、借取保证金金额没有根据事项设立借款定额,存在小事借大款现象,占用企业资金。因此在收支决策权和自都受到总部限制的下属企业,就会慢慢失去独立性与活力,彻底沦为总公司的附属。当这些单位遇到资金短缺的时候,那么就会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如果仅仅依靠总部的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在资金下拨的这一阶段对下属企业的影响将是难以预料的。因此这一资金管理模式的实际操作困难需要进一步改善。
3、备用金管理没有规定借款报账时间,一方面导致在会计期间结束时发生的成本费用会缺失,另一方面一定数量结余资金沉积在个人手里,有公款私存现象,违反了财政部的相关财经纪律。
(二) 备用金管理之建议
上述问题存在并非偶然,究其原因,即是内控的缺失,也是监管的缺位。笔者从利益相关的角度提出解决建议。
1、建立备用金内控制度,保护企业资金不受侵占
界定备用金借款的范围,规定备用金借款用途,建立严格的借款制度,避免企业运营资金被个人占用。根据集团企业的整体调配实现资金合理地“支”出去,进一步保障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可以建立多方位全面的企业深入完成多渠道管理,大大降低了审批标准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完善企业的资金收支管理制度,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效果。
2、建立备用金借款授权审批制度
根据不同事项与借款金额,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出现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只有将管理人的责任明确了,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办法,形成一种人人有指标、层层负责、用人看业绩、奖惩凭贡献的激励约束制度,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及责任感。
3、建立备用金借款报账制度
针对不同的事项建立报账制度,规定各类借款事项报账时间,过期不报则按挪用资金进行处罚。具体可采用下通知书通知其按期交款或扣取其工资薪酬予以归还等措施。加大对于企业银行账户的管理,杜绝私自开始银行账户,导致的资金流动不稳定。为避免相关部门跨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即下属单位账户名义上是在农业银行开设,而实际资金却在建设银行账户名下的这一情况出现,应该将整个企业的账户都开设在一个银行,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出现偷梁换柱的现象发生。
4、建立收支账目明确制度
企业通过施行收支账目明确资金管理之后,在保证企业员工的薪酬待遇不动的前提之下,将员工的各种薪酬待遇、福利制度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都是由总部的财政部门进行发放。同时对于企业相应的办公用品等产生的费用由总部的财政部门来进行审核,将企业所有产生费用的项目都纳入总部的预算当中。这样不但可以使得企业收支账目更加明确,也会进一步促进企业财政部门对于收支资金的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在进行资金流动过程中,要明确资金的周转周期以及资金回笼的程度,避免因为某些原因导致资金链断掉而给整个集团运转带来麻烦。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化程度,减少集团的闲散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为了加强集团企业对于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的控制力度,要建立相关的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出现资金闲置与短缺并存。对于集团企业的支出要按照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来进行,保证每一分钱都花到实处,同时提高集团的资金储蓄力度,避免出现资金链断开的问题。(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黄海英;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加强甲供材料管理[J];企业研究;2011年12期
[2]崔幼强;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内控制度[J];现代商业;2010年03期
1.资金管理的基本概念
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一环。企业的资金不仅是企业的血液,更是助力企业管理的重要资源,它依托于畅通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渠道,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实现资金效率最大化,同时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2.市政工程资金管理的模式
(1)统收统支模式。在统收统支模式下,所有资金收付活动都收归企业总部的财务部门,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不单独对外开立银行账户,也不单独设立财务部门。这一模式能有效加强总部对各级单位经营和资金状况的把握,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但这种资金管理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下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2)拨付备用金模式。拨付备用金模式是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拨付给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在资金实际支出后,持有关凭证到企业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的资金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下,下属单位或分支机构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标准内,使用备用金。
(3)企业内部银行。企业内部银行,是在企业内部中引入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统一调度、调剂余缺,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是企业总部设置专门的职能机构来办理企业内各级单位的现金收付和往来业务的资金管理模式。企业各下属单位的资金统一通过财务结算中心这一枢纽核算,它也成为联结内部单位与银行的桥梁,有效保证企业的资信
(5)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为了满足自身财务管理的需求而建立的集筹资、融资、投资、中介等服务于一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着眼于中长期金融业务。
二、市政工程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预算管理制度是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重要制度支撑。然而在实务中,很多市政企业缺乏基本的预算管理制度,在进行资金拨付时没有依据,随意性较大,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虽然有些企业已经制定出了预算管理制度,但制度设计不合理,可执行性低,导致制度形同虚设而无法真正达成有效使用和控制资金的目标。此外,由于市政企业业务需要提前支付大额工程款的特殊性,企业账面上长期挂着大额应收账款,市政工程企业背负的回款压力较大。但有不少市政工程企业缺乏必要的欠款催收机制,面对这一问题束手无策,这也成为市政工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大隐患。
2.缺乏有效的资金管控平台
市政企业的工程项目具有分布广、战线长的特点,这使得很多企业都建立起分布广泛的多家分支机构。为了充分发挥各二级单位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积极开拓市场,市政企业总公司一般会赋予各二级单位较大的自,允许二级单位以自身名义在各大银行开立户头。这在市政工程企业扩大初期作用显著,快速拓展的企业的业务版图。但随着企业的持续壮大发展,各二级单位资金盈余状况差异拉大,有些单位的户头资金闲置,而另一些单位却一直处于资金短缺的融资困境中。这些状况反应出市政企业缺乏统一高效的资金管控平台来整合调配下属单位的资金,分散的资金管理不仅降低了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财务费用。
3.监督控制和考核乏力
制度建设是资金管理的有效保障,然而监控和考核无力的市政工程企业不在少数。在实务中,很多企业事前控制乏力,意图加强对下属单位资金管理但又担心过于严格造成下属单位抵触情绪严重,最终使得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无效而造成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事后审计监督是资金管理的另一重要环节,但很多市政工程企业缺乏完善可行的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设定得不合理,考核流程不科学,导致监督考核的作用无法真正发挥出来。
4.管理方式和手段不够科学
市政工程企业中普遍存在利润为王的思想,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泛滥。很多市政企业的下属单位采用上报财务报表和口头汇报的方式来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但一旦财务报表造假、口头汇报错误或者避重就轻,就会使总公司丧失对于下属单位真实财务状况特别是资金状况的把握。市政工程企业亟需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平台、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流程等,解决管理方式和手段落后造成的影响。
三、完善市政工程资金管理的对策
1.选择适当的资金管理模式
不同的资金管理模式对不同的市政工程企业产生的管理效果是不同的,因此,选择一个适合本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尤为重要。市政企业一般要承担多个项目并接触不同生产单位,资金需求各异,这对企业合理调控资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过程,项目资金链一旦断裂可能直接导致项目的停滞。在选择资金管理模式时,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这类相对集中的资金模式便于管理,但不利于发挥下属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而企业内部银行、财务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相对分散的资金管理模式能充分发挥下属单位的工作能动性,但可能导致企业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沉淀资金比例过大。市政工程企业务必依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资金管理模式。
2.建立资金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是改进企业资金管理的首要任务。通过建立制度,能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严格控制集中管理资金。有一定规模的市政工程企业可以考虑建立内部银行,实现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同时,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将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2)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预算控制系统逐级对预算进行编制、审批、监督,实现资金拨付有依据、使用过程有监督。经过科学合理编制的预算在一般情况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推行财务人员轮岗制度。对于规模较大的市政工程企业,要推行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长期供职于某项目可能产生舞弊风险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为此,成熟的市政工程企业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根据各项目的实际需要及个人业务能力的差异对各级财务人员进行委派,以确保会计信息真实,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4)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监督机制。企业需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控制制度的管理,不仅要关注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还要关注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把监督关口前移,强化事前和事中控制,从过程和结果保证资金的运转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第四条备用金依照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收存。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2、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3、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具有书面记录,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4、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5、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6、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每班营业结束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本部门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
7、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填写交款清单,钱款与清单一致,投款必须填写投款报告,投款需有人见证,并在"收点交款袋报告"上签名。
8、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印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9、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开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岗内外卫生,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10、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以员工手册为准绳,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11、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