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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12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确保第一产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旅游统计调查制度》是政府综合统计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统计范围、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及统计要求等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根据《制度》要求,我省要开展的旅游统计工作有:
一是基层统计报表;二是部门统计报表;
三是旅游抽样调查;
四是黄金周统计;
五是进行统计分析;
六是其他专业统计报表。
各设区市旅游局要负责本辖区基层统计报表和专业统计报表的审核及汇总,并按照制度要求上报省旅游局或国家旅游局。同时,对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布置的抽样调查予以支持与配合。
各设区市旅游局需完成的旅游统计工作具体是:
一、基层统计报表
按照制度要求,基层统计报表分为年报、季报以及月报。各设区市应按照相应要求,按时完成报表的催报汇总工作。
1、年报
今年首先要完成的年报工作为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该工作执行的是旧制度,与往年要求一致,主要完成旅统基核实。报表的报送沿用国家旅游局软件,各设区市旅游局应于年春节前对旅统基1表企业基本状况的变更进行审核,并将报表任务布置到各企业。企业填报工作应在月日前完成,各市、县(市、区)旅游局要负责催报年报表,尤其是要保证所有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填报率达到90%以上。
2、饭店报表
修订后的新制度,在表式和表号上均有调整。月报表有2张,分别是旅统基“星级饭店住宿接待情况”和旅统基“非星级旅游住宿样本单位接待情况”,季报表内涉及饭店的有旅统基表“星级饭店财务状况”。这三张报表要求与行管处配合,联合向饭店企业布置。国家旅游局行业管理司正在开发饭店统计报表软件,已于日前向各省(市)旅游局行管处布置任务。各设区市旅游局行管科主要担负季、年报任务的催报和监管,统计人员承担和月报的催报与监督。考虑到旅游企业的实际困难,年旅统基、旅统基表先用纸质报表过渡(已使用网络报送的企业可不必填纸质报表),统计人员要与行管科加强沟通与配合,并与大学统计系及时沟通联系,配合大学做好每月入境旅游数据催报与审核工作。
3、年旅行社报表
新制度中,旅行社报表由旅统基表“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旅游情况”、旅统基3表“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季报表)、旅统基4表“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旅游情况”(季报表)、旅统基5表“旅行社财务状况”组成。国家旅游局行管司旅行社管理处已经开发完成旅行社统计网络填报系统,日前已向各省(市)旅游局行管处布置任务。该报表将以行管处为主向下贯彻执行并负责催报、监管,统计人员予以配合。
4、年景区报表
新制度中,景区报表由旅统基表“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旅统基“旅游景区(企业单位)财务状况”(年报表)、旅统基“旅游景区(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年报表)组成。为加强对景区接待情况的监控,我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仍需按照原要求进行月报。季报及年报将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划司要求统一完成。
以上报表相对应的报送软件均由国家旅游局开发,各旅游企业要按照制度要求登录系统填报,填报时间应在每月10日前。
二、旅游抽样调查
年起,入境旅游统计由省旅游局联合大学统计系共同完成,国内旅游统计委托省统计局开展。这两项工作都对月报、季报数据要求较高,入境旅游数据将直接与旅统基6表和旅统基表挂钩,国内旅游统计将直接与景区月报表挂钩,因此要求各设区市要保质保量完成这些报表的月报工作。此外,等有关设区市旅游局需做好“入境游客在中国(大陆)花费抽样调查”工作。
三、黄金周统计
由省假日办预报与统计中心(省旅游局计财处)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旅游局需按照省假日办要求,做好黄金周相关统计工作。“春节”黄金周只进行黄金周旅游接待及收入汇总上报,“十一”黄金周将启动预报工作,并做好每日旅游景区的游客接待情况统计上报及汇总上报工作。具体工作以省假日办文件为准。
四、旅游经济分析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为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区县居民收支情况和生活质量,满足市委、市政府和区县在“富民强市、两个率先”战略目标进程中的监测考核需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开展住户调查取得分区县的住户调查资料,是区县党委和政府了解民情民意、分析人民生活、收入分配、货币流通以及劳动应业等情况的重要信息途径,也是区县政府对“富民”和“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考核、监测不可少的重要方面,对研究居民生活质量和消费结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河东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区县,对象为各区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符合调查条件城镇住户。包括:户口在本地区的常住非农业户,户口在外地、居住在本地区半年以上的非农业户。调查包括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
调查分别以住户家庭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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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内容
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2、居民家庭住房基本情况;
3、居民家庭就业情况;
4、居民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
5、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
6、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情况;
7、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情况;
8、居民家庭非现金(食物及服务)收入情况。
四、抽样方法及样本确定
根据统计调查方法制度,样本抽选采用二相抽样与多阶段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一相样本(大样本)采用多阶段方法抽选:第一阶段抽取居委会或社区;第二阶段抽取调查户。抽样原理及调查方案由市城调局培训后另行印发。
根据第一相样本取得调查户家庭人口、就业人口、收入等辅助资料进行分组,从中按比例抽出二相样本(小样本),作为经常性调查户,开展日记账。
各区县调查样本量的确定,按照抽样调查方法及原则,由市城调局考虑各区县代表性等具体情况综合确定。
五、样本轮换
为了保证调查样本的代表性,缩短记账周期,减轻调查户负担,根据抽样方法制度规定,一相样本抽样调查每隔三年开展一次,为二相样本提供抽样框,二相样本(经常性记账户)每年轮换三分之一。
严格执行换户审批制度。正常换户,各区县应及时上报市城调局批准备案。非正常换户,各区县要从严控制,需经市城调局批准后方可。掌握比例是:一相样本中确定的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15%,每年经常性调查户换户率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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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住户调查统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服从并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对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意义重大。对此,各区县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给予必需的人财物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县统计局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抽调精兵强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局、民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2、搞好宣传发动,消除群众顾虑。住户调查是一项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富民”工程,调查内容涉及到居民家庭收支方面的诸多秘密,居民的配合程度直接影响着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政府决策。因此,对抽中的经常性记账户,其所在的区县、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以及所在单位等,要协同配合做好记账户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他们宣传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解释承担国家统计调查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统计调查中涉及的个人秘密受法律的严格保护,消除他们不必要的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如实填报。
3、加强业务培训,统一规范操作。住户调查是一项科学性、系统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家庭和个人,而且技术性强、难度大、任务繁重,加强对各区县调查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至关重要。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局要按照国家城调总队、省城调队的住户调查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步骤、统一规范标准、统一审核程序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住户调查工作。
4、加强质量控制,严格上报制度。住户调查的质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城调总队下发的《中国城市住户调查手册》和省城调队下发的《河东省城市住户工作细则》以及市城调局制定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控制细则》执行。各区县对分户调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于每月28日前以磁盘方式报市城调局住户处。市城调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进行监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