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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同时,依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力量,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依法实行委托代征,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社会综合治税内容。社会综合治税就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税护税,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科学分析,综合利用,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综合治税旨在依靠税收征管方式的创新,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控管。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特别是零散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实现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加强税收管理的重大转变。
(三)当前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各级地税部门应深入抓好各种涉税信息的采集,及时、全面、正确地掌握、控制、分析、处理、运用好各种涉税信息,明确和落实控管责任,严格考核和奖惩,加强跟踪管理,使潜在的税源变成现实的税收。要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税业务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将综合治税信息充分[网-找文章,到网]运用于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等税收管理业务,实现信息效用的最大化。
二、坚持法治原则
(四)坚持法治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必须坚持地税机关的执法主体地位不动摇,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等执法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要合法地获取和利用涉税信息;依法实行委托代征。总之,社会综合治税的一切措施、手段、程序、行为都要合法守法。
三、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五)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在原有政府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基础上,督请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综合治税责任和义务,将综合治税工作始终纳入政府日常行政工作范围,并进行政务督查,更好地发挥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
(六)各地要因地制宜,健全综合治税网络。在市、县(市、区)应健全以单位、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和接受委托代征税款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相关单位要至少指定一名信息员;在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健全以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提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网络,每个行政村、居委会一般都要确定一名综合治税信息员。要按照《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员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加强对信息员的管理。确保全面、准确、迅速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
(七)地税系统内部逐级健全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要固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综合治税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类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可以由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负责,也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情况,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八)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地税部门要与计委、经贸、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建设、公安、交通、国税、技术监督、工商、公路、国土资源、农机、统计、水务、市政、房管以及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逐个与其联合制发文件,把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传递的责任、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地税部门及时采集纳税人开业、开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财产权属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认证、宏观经济数据等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情况。各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应与不少于个涉税信息提供单位联合制发相关的文件或者签订协议。要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综合治税信息来源渠道之一充分利用。此外,还要进一步向工业、商贸、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延伸,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最终将凡与税基产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全部纳入采集范围,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九)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不仅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要采集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涉税信息,逐步延伸到多个税种直至所有税种上,尽快形成覆盖所有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
(十)进一步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各级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创新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信息传递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传递信息。主要是与工商、国税、统计、审计等部门联网,依靠信息化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二是实行派员制传递信息。由地税机关固定专人,分别派至或跟踪几个部门,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三是实行联审制传递信息。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有关项目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等实行联合审批,在项目实施的最初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四是实行聘员制传递信息。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广泛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涉税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连续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五、科学分析利用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效用最大化
(十一)全面汇集、科学分析采集的信息。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按照《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对涉税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充分实现涉税信息对加强税源监控的价值。建立涉税信息处理机制,汇集各种渠道采集的信息,由专人进行登记、分析和处理,按照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规程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处理。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剔除无用信息,将有效信息按户源信息、税种信息和宏观信息进行分类。
(十二)对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处理。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要进一步做出分析,确定是否据此直接加强税收征管或者直接实现税收收入。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按地域管理原则,及时下达到基层征收单位,由基层征收单位将应税信息反映的税收事项纳入正常管理,据以加强税收征管。要健全信息落实反馈机制,对传递的每一条涉税信息都要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涉税信息执行到位、征收到位。对于宏观税源信息,要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有价值的税源分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十三)延伸信息利用链条,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要综合利用,延伸其利用链条,及时将其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现有的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对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有用的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使得综合治税业务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业务有机地衔接和融合,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的目的。
六、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
(十四)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一是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不能盲目扩大委托代征覆盖面,税务机关能够控管的要以税务机关征收为主;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检查权、定额核定权、行政处罚权、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权必须全部由地税机关依法行使。二是委托代征税款应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规定。三是应选择帐目健全、能够准确核算税款的单位和组织代征。四是受托代征税款的单位、组织,应当明确一名代征员,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受托代征人的培训,确保税法的正确执行。五是同一税种可以委托多个部门从多个环节进行代征,确保应收尽收。
(十五)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的管理。要将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区别管理,进一步明确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一是通过综合治税网络,广泛采集信息,全面掌握扣缴义务人情况,尤其是本身不是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督促其办理扣缴登记,纳入税收管理。二是对扣缴义务人及时做好政策辅导,增强其纳税意识,以保证准确核算税款和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应依法及时支付代扣手续费,调动扣缴义务人代收、代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七、依托信息化支撑,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的现代化
(十六)依托信息化支撑,保障社会综合治税体系高效运转。综合治税工作牵涉面广,需要采集、处理的涉税信息量大,必须借助信息化手段。要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化建设步伐。省局将在各地已有涉税信息处理软件的基础上规范形成全省统一的与山东地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软件,月底以前在全省推广,实现对涉税信息的科学、快速、高效地分析、处理和利用。
八、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
(十七)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综合治税的认同度。社会综合治税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从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具体分工等方面进行详尽的筹划,尽快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可通过编篡综合治税材料,在当地报纸开办综合治税专栏,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在政府网站公布综合治税信息情况,编发综合治税专刊,向社会各界公开信等形式,积极营造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
九、加强监督考核,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十八)外部考核规范化。社会综合治税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地税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将综合治税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各单位综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对思想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提供涉税信息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对不依法履行义务、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同时,建立完善情况通报和新闻制度,以政府名义适时公开各有关方面、单位的配合协助和工作进展成效,扎实推进社会综合治税。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建立统计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主要方面,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引导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推进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推进守信践诺。在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的各领域全面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统计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和敢于担当,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四)推进勤政高效。改进统计执法模式,创新统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体系。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
(五)推进奖惩并举。按照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结合市信用“四张清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进行重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和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间安排
(一)保障机制和制度规范
1.组织保障(2020年5月至6月底)。修订完善本单位征信管理配套制度,成立县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
2.信用制度落实(2020年6月至6月底前)。根据县信用办出台的各项信用相关政策,及时制定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办法。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继续以《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及《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指引,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统计信用承诺书及表彰奖励荣誉等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加强统计信用信息报送(2020年1月至年底)。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信用建设的重点和热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上传至“信用”网站。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在全社会的应用。截至到6月末,共上传信用信息10条。
3.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2020年1月至年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截至到6月末,我局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件发生,按照信用要求完成了信息录入员和信息审批员的注册工作。
(二)加强统计信用监管
1.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2020年1月至年底)。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县统计局在统计监督检查、统计信用修复等方面继续推行统计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2.继续开展统计信用修复(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根据《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失信主体自愿参加各类信用修复培训,实施主动修复。
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1月至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领域法人、统计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运用“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加大对失信、不良信用主体的监管频次,优化对诚信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和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
4.拓展“信易+激励”应用场景(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多领域、多途径地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激励作用,推广企业注册“信易贷”。到6月末,共推广15家企业注册“信易贷”。
(三)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1.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2020年1月至年底)。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提升统计人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利用对“四上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契机,进行政府诚信教育,3月20日至21日,我局召开了五期的“五上”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限下贸易抽样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单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了统计诚信意识。我局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将诚信教育纳入党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2.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监测(2020年1月至年底)。完善“四上”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日常监管,对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企业信息进行信用信息认定,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2020年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执法检。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4.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020年5月至年底前)。认真做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工作台帐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统计诚信宣传
1.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2020年1月至年底)。结合“12.4”国家宪法“12·8”《统计法》颁布日、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打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环境。
2.发挥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作用。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加强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提升统计诚信宣传水平。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统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计执法监督局为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协助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健全机制制度。根据县信用办要求和统计工作的特点,及时制定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制度,使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信用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确保2020年实现信用工作“八个有”,即有实施方案、有组织保障、有信用记录、有项目经费、有政务应用、有市场应用、有宣传教育、有创新示范。
2.严格督促检查。统计局各科室要完善督查检查制度,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强化守信践诺机制。开展统计干部守信践诺活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务诚信评价体系。
县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安全生产和社会消防工作。刚才*同志传达了省、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回顾总结了20*年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了今年元至2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县交警、安监、林业、消防四个单位分别就抓好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等几个行业安全工作作了发言,县建设局、新业乡人民政府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和社会消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经过全县上下特别是安全生产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努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大多数乡镇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相对好转,主要指标控制在地区下达的目标范围内。成绩来之不易,是大家共同努力、苦干实干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长期以来辛勤工作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大家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还十分艰巨。一是工作落实上有差距。会议召开了,任务明确了,但有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仍然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工作意识上有差距。个别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投入少,个别单位和个人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积极,不主动,不彻底。三是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还有漏洞。去年发生的两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至今想起来还有心有余悸,这也暴露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同时,去年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与2008年同比呈上升趋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四是火灾隐患不容忽视。我县的各类群体消费活动比较活跃,宾馆、商场、歌厅、网吧等人群集聚场所防火管理任务非常艰巨。加之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清明节又即将临近,护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农村防火、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五是非煤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矿山、建筑、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十分有限,安全保障水平较低,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相对滞后,职工违章作业、违章运行、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给事故埋下隐患。因此,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切实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记:“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防范胜于救灾”的安全生产要领,真正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抓不懈,坚持从各自的实际和薄弱环节入手,下大力气把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关于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县委、县政府已以意见的形式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给了大家,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再强调几点:
第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工作。
煤矿安全:一是要认真做好青坨、池坝两个生产矿井的安全监管,强化对瓦斯、顶板、通风、支护、水害等隐患治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二是要加大对枇杷湾等建设矿井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实施标准化建设,严禁以整代产,边建边产等违法行为。三是突雷岩煤矿春节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说明其建设资金投入上有问题,既然资金投入上得不到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值得怀疑,请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牢牢盯紧。总之,力争2010年再次实现煤炭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为零的工作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一是要切实加大路检路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要深化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行车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要组织开展对各类机动车辆的清理,建档管理,及时掌握车辆安全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要对排查出来的危险路段加快进行治理,切实改善车辆安全通行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交通安全相关工作部门一定要加强协作,加大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力度,对重点路段、区域进行整治,切实改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争取做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继续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推行自上而下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和机械化铲装作业。二是要在地下矿山继续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在尾矿库和电解金属锰渣库推行干式排尾,并按照《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尾矿库和电解金属锰渣库隐患治理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完成隐患治理。
烟花爆竹安全:一是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和经营企业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烟花爆竹原料采购、领用和产品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三是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今年内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二级标准以上要求。四是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推进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要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和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商场、学校、医院、游戏厅、歌舞厅、加油站、旅馆、饭店、农村30户以上连片村寨等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充装站等开展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难以整治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安全:一是要针对施工特点,以控制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二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治理,强化落实和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
旅游安全:一是要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二是要在旅游旺季到来之前,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以旅游运输为重点逐一进行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
教育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坚决杜绝超员超载和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要继续加强对危险校舍的清理排查,加大危险校舍的重建维修,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火灾、防中毒、防事故宣传教育,寓安全知识于课堂教学之中,增强学生外出、假期防事故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此外,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卫生、食品药品、等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第二,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年初,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可到今天为止,县安委办只收到几个乡镇和部门关于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文件,这说明相关部门在工作落实上有很大的差距。所以,为保证工作落实,今年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四个季度考核之和将作为年终考核结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使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的重视起来。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其责任,该“一票否决”的,坚决执行“一票否决”,该接受行政处分的一定要处分,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定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所以,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落实责任上狠下功夫,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岗位,到人头,将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第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一是要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围绕安全工作、宣传技能、舆论信息本文来源于范文中心:/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建设。二是要精心策划第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电视讲话”、“知识竟赛”、“安康杯”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三是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颁证工作,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率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四是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强与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的配合,采取开辟专栏、跟踪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弘扬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
第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建设,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突出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坚持把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又死灰复燃的、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作为打击重点;把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将监管执法与行政许可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整治,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如:非煤矿山的开采,没有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安部门不得办理民爆物品供应手续,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建立和完善执法机制,乡镇及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乡镇安监站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从事其他工作,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