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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领域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建服一站、二站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协调指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重点
1、相关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相关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人员是否列岗履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3、施工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4、相关建筑材料特别是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芯材、密目网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7、临时施工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对电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按要求操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各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局建服一站、二站。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之前,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
4、检查验收。10月5日前,提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建设工程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也进入巩固深化阶段。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使用等作出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将清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真正把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思想自觉、敢于动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坚定整治享乐主义、坚守清正廉洁的决定。要对照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特别是党委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上阵把清理整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切实起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务求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县清房办邮箱、县廉政办邮箱。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结合我州“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和今年重点工作,全面监督检查中央1号文件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水利局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各县市水利局“十二五”水利规划是否符合省、州和本县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要求。
2、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检查加强骨干水源工程、农田水利、农牧区饮水安全、河道综合治理及防洪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水利专项建设规划的制定及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作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等。
3、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率,重点检查纠正虚报假报水利项目骗取资金、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规使用或严重浪费水利资金的问题。
4、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重点水利建设工程、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着重检查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实行了“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是否到位、变更工程手续是否齐全、工程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等。
5、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6、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是水资源管理最严格的“三条红线”的确定和执行,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确定和相关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水资源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自纠。各县市水利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州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全面检查。9月中、下旬,州水利局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水利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0月底前,州水利局形成自查报告报州监察局。
3、重点抽查。年内,州水利局将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抽派专门人员,对重点工程开展1次重点抽查。
4、整改提高。各县市水利(务)局要将整改提高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加大对中央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
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