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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自收到省、市、县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知以来,高度重视,积级与市局、县民生办联系,收集农村低保项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立即开展研究分析,全面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自评自查工作。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明确规定低保年度目标任务,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2020年按照市统一制定的低保标准执行,加强A、B、C分类施保,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救助标准395元,并每人增发了30%补助资金118元,计每人每月513元;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222元,并每人增发了20%补助资金44元,计每人每月266元;C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05元。按照城乡低保非统筹区,我县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65%以上。全年据实列支农村低保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救助资金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及时弥补。
(二)项目实施过程,自评得分32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2分。
我县健全农村低保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积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设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已到位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自评得分2分。
加强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民政队伍建设,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61名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自评得分2分。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核对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接受城乡低保委托核对17721户次、50754人次。我县已全面运行并应用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了按月及时上传并更新数据。城乡低保系统数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率达到100%,上传数据质量良好。每月将农村低保人员信息上传至政府公开网,做到网上公示。对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做到有访必接,及时解答救助政策,及时核实情况,认真落实救助,及时查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自评得分3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4〕84号),明确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和对乡镇上报的审批的低保对象30%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区)、村(居)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并结合民生工程督查,不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自评得3分。
严格按照《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0〕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霍民社救字〔2020〕31号),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报告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加强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紧紧抓住“核对、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六个重要环节,继续推行健全阳光低保制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坚决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359人,新增低保对象13586户、17609人。严格执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对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和金额等实行长期公示,并将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自评得分6分。
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所有资料真实完整齐全。自评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县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对上级下拨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低保资金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月初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制定划拨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自评得分25分。
农村低保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上调为4740元/人.年,超过暂执行扶贫标准。积极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开展实时比对,并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2.8分。
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均通过印发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建立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家庭财政认定等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核查认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入户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分类动态管理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按照听证会步骤,当场唱票评议,得票超过80%的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局对动态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的全部入户调查,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全面推行农村阳光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使低保政策在全县农村得到真正落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9.8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池建设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为由县市政管理,主要承担着项目建议、环评、申报立项、招标、制度管理等职能职责。该项目于2014年9月19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我局上报的《关于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下达了立项批复,2015年3月13日县财政局对我局上报的《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的函》达工程预算投资最高限价的批复。
该项目严格按照:一是项目实施前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报送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等文件,了解项目具体资金情况,据此安排资金使用拨付计划。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单位报送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开工许可证、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文件。经审核后,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项目监理单位的付款证书、项目建设业主签证相关文件,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时财政部门必须预留工程款20%的资金,待项目竣工决算批复后再行拨付。对重点建设项目,还将汇同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监察、审计等部门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勘、确认后才予以拨付资金。三是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并根据经审计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予以拨付20%项目预留资金。四是对项目竣工决算批复仍然坚持“先审核后批复”的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在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后,向财政部门提出要求进行竣工决算的申请,财政部门将竣工决算相关资料收集齐全签收后,交由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予以决算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建设具体地点与内容、规模
一是泸桥镇:改建7个垃圾收集房、新建3个垃圾收集房、配备一辆3吨侧挂式垃圾车;二是新建15个垃圾收集房、配备一辆3吨侧挂式垃圾车;三是兴隆镇新建15个垃圾收集池、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四是加郡乡新建15个垃圾收集池、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五是得妥乡新建15个垃圾收集池、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六是德威乡新建10个垃圾收集池、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七是杵坭乡新安装30个小型成品垃圾房、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八是改建4个垃圾收集房、新建设10个垃圾收集池、配备一辆微型厢自卸垃圾收运。
2、项目可行性
近年来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发展,县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但县的环卫处理设施已远远落后于建设的发展。近几年来,现状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带来了一定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随处堆填垃圾散发臭味,滋生蚊蝇和鼠类,传播疾病。临时填垫的垃圾未有任何防治措施,露天堆放,造成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特别是夏季,臭气熏天、蚊蝇孳生,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和群众身体健康。
(2)安全性差。垃圾堆层在静风、高温等不良条件下产生的ch4等易燃易爆气体,可能会引起事故。
(3)污染大气。就地燃烧垃圾,产生飞灰和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
工程建设必要性如下:
(1)建设该项目是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需要
是历史名城,1935年5月中国工农惊险奇绝的飞夺桥使闻名于世,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开发前景广阔,且市场容量大,是州东部地区商贸中心和关外各县及、青海部分地区的供应基地,也是藏族自治州主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和旅游景区,被誉为“州东大门”。但垃圾处理一直是得不到有效解决,无序堆放的垃圾严重影响了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旅游业的发展。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可以很好地解决该县的社会生态环保问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的增强,对随处乱倒垃圾现象极为反感,为改变城镇面貌,塑造环卫形象,必须要尽快实施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2)由于无环保的垃圾消纳场所,为能妥善处理每天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县政府的当务之急。
(3)建设该项目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目前,县把改善居住环境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脏乱的环境卫生条件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改善了整个地区的旅游环境,提高旅游业的吸引力,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且有力的推进了县城市建设的发展。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为了减少垃圾清运过程的运输费用。将各收集点的生活垃圾利用收运车集中起来,再继续运往垃圾填埋场,可提高生活垃圾的单次运输处理量,节约运输成本。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检查专卷收集的资料
检查专卷中项目的可研、立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招投标、施工及设备采购合同、开工许可证、工程结算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财务决算等资料,并以此作为项目评审的依据。
2、对所收集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对项目的批复,特别是涉及项目投资变化的追加批复。与计划部门配合,对其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必须要有计划、建设、监察等部门的签章。对项目的结算、决算,要求必须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审计部门审计。
3、现场踏勘
由业主管单位会同财政、门发展和改革、建设和环保、监察、审计以及主管部门一起到项目实施现场踏勘,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检查其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其资金有无挪用、挤占情况。检查其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
4、项目实施单位的自评意见
根据相关部门现场勘察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形成项目实施自评意见。
5、填制绩效评价表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认真计算项目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根据发展和改革、建设和环保、监察、审计等部门意见及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意见,认真填列附件中项目绩效评价表。并存入专卷保管。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14年9月19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我局上报的《关于对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下达了立项批复,2015年3月13日县财政局对我局上报的《关于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财政预算评审的函》下达工程预算投资最高限价的批复。2015年4月13日组织施工申请人进行了施工单位比选工作,确定中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该工程在2015年4月25日进行项目图纸绘审及技术交底后,于4月27日进行了施工,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已经完成了垃圾收集房(池)的土建部分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正购买之中。
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合规合法进行使用。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已经建成加郡乡15个、得妥乡15个、兴隆镇17个、德威乡10个、田坝乡10个垃圾处理池,完成冷碛镇15个、10个垃圾收集房。因建设规划调整,增加了得妥乡2个垃圾处理池,现已建设完备。经初步验收,垃圾收集房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施工单位对墙体、门、屋顶等进行修饰。另外,施工单位已将环卫设施购买到位,待安装。
(二)目标完成质量
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池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的,施工现场由监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质量完成符合要求。
(三)目标完成进度
今年由于雨水多,给施工造成一定难度,工程进度存在缓慢现象,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要求。
四、项目预期效益
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池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县农村生活垃圾随处乱丢和无序处理的现象,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还可以为当地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节省垃圾运输费用,并且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社会效益显著。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1、目前县农村生活垃圾由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围环境已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因此,解决县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置问题已迫在眉睫。
2、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将彻底改变原有的堆放方式,防止蚊蝇孳生,控制疾病传播,使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大幅度改善,同时也提高了人们生活居住环境。
(二)建议意见
1、严禁当地的医院垃圾、生物危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及含腐蚀性垃圾进入垃圾处理场。
1、工程概况:
2、施工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由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及相应图集。
2、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
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出具并由设计单位认可的技术核定。
4、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等。
3、施工步骤
1、主体结构施工采用剪力墙与顶板分开浇筑,剪力墙暗柱钢筋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再进行合模;
2、剪力墙模板采用大型钢模板施工,严格控制轴线位置、垂直度、平整度等,以达到预期的清水砼要求;
3、剪力墙砼浇筑成型达到拆模条件后拆除剪力墙模板,开始支设顶板模板;
4、顶板模板采用碗扣式脚手架作支撑体系,模板采用1cm厚竹胶板下衬50×100木方,经验算确定间距。施工过程严格控制楼层标高、模板平整度以及构件尺寸等;
5、砼采用商品砼,一至五层用汽车泵输送;六层至顶层采用砼高压输送泵输送,上接布料机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保证砼浇筑质量,严格控制楼板厚度及构件尺寸,并保证砼成型质量,以达到清水砼质量要求;
6、在主体砼工程施工至十四层时,由下至上开始填充墙砌体施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配比通知单控制砂浆配料,现场控制砌体垂直度、平整度、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等,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材料使用情况
本工程所采用材料均有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双控材料进场后,采取见证取样,进行复检。
钢筋共送检6次,共47批次;焊件共送检19次,共167批次;聚苯乙烯夹芯板共送检3批次。
5、见证情况
本工程所有取样均采用见证取样制度,其中钢材6次;焊件19次;混凝土103次;聚苯乙烯夹芯板3次;砂浆19次;砖1次;水泥1次;砂1次。共计153次。且砼经评定合格。
6、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2份(主体一至十层一份,十一至十九层一份),评定合格。
7、沉降观测
8、验收情况
本工程主体分部工程包含3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砌体子分部,建筑节能工程。
其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包括:钢筋分项工程检验批168项,模板分项工程检验批168项,砼分项工程检验批168项;
砌体子分部包括:填充墙分项工程检验批19项:
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建筑墙体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19项。
经验收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安全功能检验5项,全部合格。
观感质量检验9项,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