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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央行;履职审计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77-02
开展基层央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重点,对加强基层央行领导监督,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好的履行央行的职能。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落实执行总行的政策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内审部门分别从履职审计的程序、内容和评价方法等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随着基层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和干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履职审计的方式和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离任审计的不足,但与开展履职审计的预期目标相差甚远,履职审计的深度和内容急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一、基层央行履职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履职审计目标定位存在差异
目前各地对履职审计的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认为履职审计是对原有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的结合和补充:有的认为是考核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手段。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履职审计的对象是各级行领导干部和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而目前审计对领导干部开展履职审计时,主要是从被审计行的业务层面展开,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全部业务操作情况,使审计对象变为了针对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察,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业务操作与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关联很少。领导履职与业务管理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业务管理职责只是领导履行职责中的一个方面,“干部任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职责的重要内容。现对领导履职审计仅从业务操作管理职责来审计,则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准确的,没有说服力。其责任界定、评价不全面也不客观、审计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同时以业务部门人员的履职水平和业务能力来评价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显然偏离了审计的目标,失去了履职审计的价值和意义。
(二)履职审计的中心发生偏离
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履职审计内容规定为:传达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行决定情况,组织和参与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四个方面。行长的主要职责是决策、用人和协调管理。然而这三方面工作尚无具体的量化标准,也很难进行评述。传统习惯,文化氛围和人员整体素质决定了单位内部管理和内控执行情况的好坏,短时间内很难取得明显效果,因此对其界定领导责任,意义不大。同时。行长一般主管或分管内审或人事部门,而履职审计中内审和人事部门不是审计的重点。所以对行长来说,承担主管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只有查库和综合治理工作属行长具体负责,也只有这二项工作发生了问题行长才承担直接责任。从而对行长而言,履职审计发现的问题一般只是承担领导责任。《履职审计办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仅仅是一句承担领导责任了事,这四个方面实质上只涵盖人民银行的业务工作。而业务审计本应是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基础和依据,但在审计操作中,偏重于查错纠弊,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把履职审计的重心放到了业务管理的细节上。使履职审计变成了业务合规性审计,偏离了履职审计监督评价的初衷。
(三)审计方式落后,无法达到审计预期目的
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是传统的全面审计和离任审计查找问题的重点,其审计方式主要是检查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不同于领导履行职责审计以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的情况为重点的审计。目前履职审计仍然是以全面审计方式的套路,从操作层面的审计核查来开展,没有切实根据履职审计的特点,从管理审计的角度,改变审计方式和手段,导致无法真正体现履职审计的内涵和精髓。履职审计常以传统的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调查问卷等方法,多年来未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变化等特点对审计方法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发展,履职审计效果和目的难以得到确保。
(四)履职审计使用价值不高
正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状况是履职审计工作的目的。履职审计报告一方面应成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为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但目前履职审计评价和审计发现问题,均未从综合分析的角度对被审对象任期工作给予整体评价。审计报告的披露也由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侧重点不同导致内容散乱,重点不突出,整体把握性不强。虽提出问题较多,但作出评价较少:泛泛而谈较多,特色针对性较少;致使审计报告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审计对象的客观真实情况,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使履职审计工作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提高基层央行履职审计效果的建议
(一)准确定位履职审计的目标、职能
履职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是对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综合考评的重要方法,是以全面审计所要检查的主要内容。再涵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应负的相应责任。履职审计不是操作性审计,而是管理性审计,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效果,进而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因此,单纯的查错纠弊。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不应是履职审计的主体,履行职责评价才是审计的中心。开展履职审计需要根据其基本内涵,合理确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选择审计方法、内容和手段。
(二)积极拓展履职审计内容和空间
对领导者的履职评价是涉及各个因素的综合评价。履职审计既然是对领导者履职情况的评价,单纯以“业务管理情况”来评价一个领导者的全面履职情况显然有失偏颇。对此,应参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确立的管理决策、干部管理、廉政建设、内控建设和业务管理五个方面,对被审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判断。因为“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也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当然,目前“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干部任免情况”主要由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考核监督,但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已基本建立机关内部监督部门(人事、纪检、事后、内审)联席会制度,内审部门开展履职审计完全可以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一起进行,这既是整合和节约监督资源的需要,也是发挥监管合力。提高履职审计质量的根本要求。
(三)努力提高履职审计的质量
目前,基层行履职审计现场时间一般为1至2周,加上审计的前期准备和报告的整理汇总也只不过一个月时间,有限的时间内,为行党委提供宝贵、公正的“评价报告”。难度确实很大,甚至不太现实。因此改变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和质量。一是采取与内控评价相结合、与日常考评相结合、创建被审计对象的资料库、分析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改进审计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二是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听述职报告、约见会谈、找员工座谈、现场查看和走访了解等多种审计方式。尽快开发非现场审计手段,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随时掌握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动态,掌握审计对象的工作状态,进行过程控制,实时跟踪,以提高审计效率。为履职审计评价提供全面、动态、持续的信息服务。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工商职能能否落实到位,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各分县局紧密结合基层工商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基层工商所配设纪检监察员的新路子,按照基层推荐、纪委考察、党委决定的工作程序为各基层工商所(队)配设了纪检监察员。广大纪检监察员以纪检监察十一项工作为抓手,细化任务,量化纪检监察员各项工作指标,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工商__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基层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提出了建议。
市局纪委现将__局《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调查分析》一文的有关章节进行转载,望各单位积极学习借鉴,不断促进本单位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切实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保障,更好的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
一、__局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配设情况
近年来,工商__局在各工商所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每个工商所各配设1名纪检监察员,平均年龄42岁,其中由工商所副所长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有5个工商所,占56%;由内勤、法制员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3个工商所,占33%;由监管干部兼任纪检监察员的涉及1个工商所,占11%,拥有大专学历的2人,本科学历的7人,运行3年来,先后有4个工商所调整过纪检监察员。
二、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分局制定了《工商所纪检监察员职责》,明确规定工商所纪检监察员选拔任用程序、开展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以及义务、权利和待遇,应当履行的六项工作职能。从安排部署、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跟踪整改等党风廉政建设程序化管理模式,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纪检监察员业务能力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召开2次纪检监察员工作情况联评会,有力地促进纪检监察员工作开展。20__年分局在全市工商系统率先实现全部工商所创建区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先进单位目标。其中,省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标兵单位2个,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优秀单位3个。
三、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存在问题
(一)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能发挥受限。纪检监察员多为兼职人员,有些甚至身兼数职,既要负责内务管理,又要负责监管巡查,同时还负责纪检监察员工作,导致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只能以学习传达文件文件为主,职能发挥受到限制;(二)纪检监察员专业知识不足。纪检监察员都是“半路出家”,对纪检监察知识相对缺乏。有的同志没有经过培训就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业务上不能马上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有的同志年龄偏大,只求表面工作过得去,不求精细和创新,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深入推进;(三)纪检监察员监督对象不全面。大多纪检监察员均为工商所副所长或不具有领导职务,由兼职人员或者老同志担任,导致监督的主要对象只能以基层一线监管干部为主,特别是对于工商所长职能履行情况的监督缩手缩脚;(四)监察效果还不够理想。由于工商所人员编制较少、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全面深入开展。对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员存在不敢正面应对,能推则推,怕得罪人,怕影响单位声誉的现象。
四、提升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履职水平的建议
(一)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梯队建设。优先选择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勤政廉政、公道正派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员,对于因年龄即将到任的单位,应提前发掘、培养后备人选,形成良性循环的纪检监察员梯队。对于现任纪检纪检员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不定期地举办纪检员培训班,采取定期走访、跟友邻单位座谈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员能抓住监察工作切入点,提高工作成效。
(二)完善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使纪检监察员依制度办事,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监督行为常态化、细节化。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的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实行量优评分,通报点评,形成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外监内控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要、实绩为重的原则,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考核评价中层干部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察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任人唯贤的氛围、唯才是举的用人机制,引导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在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情况以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考察考核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作为下一步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及后备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看德才、重实绩、凭能力选拔任用干部。
三、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考核组,具体负责本次考察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州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员:州财政局人事科长
州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四、考察考核对象
局内各科(室)、局、中心副科实职以上干部。
五、考察考核时间
考察考核对象于9月20日前向人事科上报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电子档)。9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考核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考察考核活动,汇总后进行综合评价。
六、考察考核的方式和程序
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方式和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察考核。
1.述职述廉。考察考核对象就近3年以来履职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撰写字数1500字左右的述职述廉报告,并及时上报人事科,正科级干部要求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述职时间控制8分钟以内。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对科级后备干部和干部轮岗交流进行民主推荐。
3.个别谈话。考察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考察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有关情况;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履职尽责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征求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轮岗交流和提拔任用的意见和建议。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围绕落实监督责任清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深化巩固三项建设成果,强化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和纪律约束,为推进四个全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活动目的
纪检干部创三优就是要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铸利剑就是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树新风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以期达到‘正勤实’队伍更加过硬、‘三转’更加到位、履职更加有效的活动目标。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动员部署会议,学习传达县纪委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组织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省市、县、纪委相关文件、怀臣书记、市委李向志书记、县委书记等领导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迅速掀起创铸树活动热潮。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
(一)开展问题会诊
1.查找三不问题。认真学习创、铸、树会议精神,特别是怀臣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三项建设两深三转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问题,梳理问题清单。
2.开展三大讨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活动怎么看、工作怎么干、自己怎么办大讨论,进一步提升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活动的深刻认识,增强自身建设和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努力方向。
3.建立三本台账。运用台账工作法,建立问题、责任、进度三本台账。
(二)强化党性锤炼。
4.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党纪法规,对照提出的三严三实、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省委提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剖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党组学习制度,以及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6.自觉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到帮扶联系点集中开展党员义工日,每人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3天。
(三)推动改革落实
7.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县纪委完成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加强纪检组自身机构建设,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
(四)提升履职能力
8.开展业务大培训。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熟悉环保法规体系,增强环保工作法律意识,确保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为。
9.优化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在环保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强对环保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使环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二是以明确职责为重点,逐步改善工作效率。通过进一步明确机关股室及单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照科学化、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促进环保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以规范程序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等业务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高效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聚焦主责主业。
10.坚决惩治腐败。配合县纪委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排查和收集案件线索,并按要求向县纪委报告,在本系统形成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1.持续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整治成果,建立正风肃纪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新形式、新动向。
12.完善三早机制。升级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和干部廉政档案及预警系统,适时对环保系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早发现、早处置、早纠正。加强和规范办案文书,完善管理、增添措施、堵塞漏洞。依纪依法,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
13.强化警示教育。协助局党组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巩固提升5+8廉政系列教育工程,运用案例警示、情景演示、现场展示、模拟教学等方式开展体验式、互动式、启发式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增强廉政教育的穿透力和震慑力。
14.扎紧制度笼子。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完善A级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纪检组对环保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纪实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紧扣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分解、流程控制、定期轮岗等制度。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案件问题回访分析。
15.推进阳光行权。深化为民服务阳光行动,强化事项清理,实行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六)严明纪律约束。以打造纪检铁军为关键,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厅五个严守五个不准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严格干部选任,健全内控措施,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正勤实纪检监察队伍。
16.加强干部监管。坚持纪检组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7.健全防范机制。围绕三转后职能定位,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重点对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干部选任、综合部门权力行使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风险预警、责任追究,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全面履职、转变方式方法等新要求,分别建立业务清单,实现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8.选准用好干部。配合县纪委做好对新提拔对象的考察考核关,按照组织程序选配好纪检监察室主任。
19.狠刹不为之风。坚决查究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敢抓敢管,率先垂范,狠刹为官不为之风。
20.守纪律讲规范。严格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审查纪律、廉政纪律,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分析,查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
(七)树立先进典型。以健全机制制度为保障,坚持以人为本,选树先进典型,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激励措施,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
第三阶段 总结考核阶段
(一)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逐项对照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原因,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
(二)接受考核评估。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分类考核评估,将创铸树活动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总结交流提高。认真总结交流活动中创造的好典型、好经验,提升实践成果,强化建章立制,形成一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纪检组要主动向局党组报告,争取重视和支持,加强本系统创铸树活动的组织领导,纪检组组长要不知不扣的参与县纪委和县级部门联组组织的创铸树活动,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关键词:履职审计 评价 量化 探讨
一、量化计分的意见
探索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以下简称履职审计)评价量化方法,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履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履职审计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履职审计评价是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如果能采用一种用分数“说话”的评价机制,必将有力地促进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化计分能够避免审计者的主观随意性,使不同的审计者对同一问题评价按照量化计分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计分给被审计人用分数“说话”,人人平等的感受,减少被审计人与审计人之间磨擦。三是量化计分的评价统一了管理层、审计人和被审计人评价的标准,审计结论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观的决策参考依据
履职审计的最终目的,是考察被审计人在任期内履职情况,并以此给被审计人一个直观的、明确的结论。这也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最为关注的。如果通过履职审计,不能为党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直观明了的决策参考依据,就会降低党委对履职审计的关注度,履职审计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甚至会“穿新鞋走老路”(相对于离任审计),失去其本来意义。
(三)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履职审计评价结论与被审计人的荣辱升迁密切相关,备受被审计人的关注,加上履职审计正处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只有寻找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客观地进行审计评价,公正、公允地出具审计评价意见,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四)有助于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忠实履责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的方法来量化政绩,使领导干部任期的履职情况直观明了地反映出来,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客观地了解自己,从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轻实质,虚作假为、飘浮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和规章制度。
二、量化计分的原则
实行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职审计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设置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时,要重点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对于一些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分值分配应适当倾斜。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进行履职审计评价时,摒弃个人好恶、杜绝感情用事,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不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的人的影响和压力,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评价。
(三)谨慎性原则
履职审计评价应坚持:审计评价紧紧围绕被审计人履职情况进行,与被审计人职责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在审计范围内进行,审计未涉及或者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查明的事实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和法规制度进行,责任不清或者没有评价依据的事项不评价。
(四)历史性原则
履职审计实务需要针对已发生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的履职责任进行责任认定和评价,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历史性原则,历史性的问题应放在历史的环境和条件下去考察。如果脱离当时、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就会导致审计结论失去客观性、公正性。坚持历史性原则,就要正确区别“四个责任”:现任领导责任和前任领导责任、主面责任和客观责任、故意违纪责任和预违纪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
三、量化评价的基本要求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履职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和评价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是履职审计的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所依据数据和资料必须是真实、全面、可靠的,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是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评价依据的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的关键。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分值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核心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履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各级行可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不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可以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分类别设置,毋需一概而论。
(三)综合评分,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为谨慎起见,在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打分时,开有分管行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的审计评价会议,审计组汇报审计情况,提出对每项审计评价指标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见,会议成员各自发表意见,集体打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集体打分,综合评定分值以保证审计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四)按分值划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内容分项确定分数,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职责好、履行职责较好、基本履行职责、失职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履行职责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为履行职责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履行职责;
60分以下的,为失职。
综合评价要特别关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本人失职、渎职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均评价为不称职,内审部门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和计分方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的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责任认定为三类,按轻重依次为:一是领导责任;二是主管责任;三是直接责任。因此,在设置评价指标及其分值时,对每一项指标分值的设定应以领导干部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基础进行设定,同时对其所承担的直接责任事项进行加分和扣分。对特殊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提供的资料或账目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账目和资料的,从其所得总分中酌情扣分。
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金融法规、方针政策、上级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20分)
1、未及时转发或传达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扣1-2分;
2、未严格执行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扣1-2分;
3、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的规定相冲突的情况,扣1-3分;
5、贯彻和落实上级行精神取得明显成效,被上级行通报表扬的,加3-5分。
(二)组织参与决策的情况(30分)
1、重大事项未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扣1-3分;
3、决策过程有关记录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扣1-5分;
4、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内部控制管理情况(30分)
1、本单位、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项审核、审批权限不明确,扣1-2分;
3、岗位职责分工和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3分;
4、内控机制不健全,扣5分;
5、对发现的问题纠正和处理不及时,扣3分;
6、内部管理方法有创意,得到上级行肯定并在系统内推广的,加3-5分。
(四)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20分)
1、未严格履行有关审核、审批职责,扣1-2分;
2、未按规定开展调查研究,扣1-5分;
3、对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扣5分;
4、本单位、部门及所管理的单位各项主要业务出现重大业务差错,扣5分;
5、对严重或突出的风险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报告,扣5分。
以上四项总分10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的按上述标准计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每个分项得分最少为0分,最多得该项满分。
五、几点体会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治理; 实现路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定位
(一) 促进用人制度完善, 确保选拔阳光公开
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中严格把关, 对确保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可以为党政机关组织部门考察和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 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着力打击腐败行为
由于国家管理结构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公共权力所导致的市场效应,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作为理性人的领导干部很有可能会出于自身需要来利用市场监管和国家资源的配置权力谋取不当的经济利益, 导致权力寻租等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发生。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对其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从而达到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效果, 尤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打击腐败行为。
(三) 推动干部责任落实, 实现工作高效透明
从问责的角度看,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见得和追究责任的审计机制。它从目标责任入手, 确定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这种机制强化了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 进而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提升了国家治理效率。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障碍分析
(一) 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缺乏明晰性, 覆盖范围不全面
在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 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相对模糊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尤其是党政责任、前任与继任的责任、集体与个人的责任、故意与过失的责任和主观与客观的责任难以合理划分和界定, 从而派生出集体担责为个人行为护盾, 个人违纪演变为集体违纪等多种治理乱象, 致使问责不公, 监督失实。
(二)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存在滞后性, 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多为离任审计, 介入滞后, 往往只强调事后问责, 缺乏事前约束和事中监管。
(三) 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不到位, 没有形成合力监督
目前来看, 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到位, 其结果既没有全面运用, 也没有做到充分运用, 具体表现为审计结果只在审计内部体系传达, 组织和纪检等部门知识用作简单的参考, 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并不足, 没有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履职评价并没有实质性效果, 人为地造成了监督脱节。
三、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路径
经济责任审计是服务国家治理目标的必然要求, 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观的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实现:
(一) 全面覆盖, 合理确定监督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确定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是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目标经济责任, 是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表现。确定目标经济责任, 就是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决策事项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分析和判断, 决策过程中是否出现了违背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具体经济项目建设中, 是否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招商引资是否公平公开, 是否兑现了上任之初的承诺等等。坚持以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 经济责任审计更能突出审计重点, 为责任政府的建立和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二) 及时, 科学建立评价体系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报告要体现以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为基础的报告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定结果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 也关系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效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告。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让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对被审计对象具有极强的震慑力, 让权力运行接受群众的全天候监督。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 尽可能公布更多的审计结果;审计公告内容也要进一步丰富, 既要深刻指出问题, 也要推广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提供借鉴学习的平台。对于公告后的群众反馈, 要及时作出反应, 进一步开展调查, 完善审计结果。
(三) 齐抓共管,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如果仅有科学的制度规范安排, 而不注重问责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与一般类型的审计不同, 是领导干部个人, 极具针对性, 更应加强对其本人经济责任的判断和追究, 从权力源头上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 保证行政职权和经济责任的实时挂钩。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 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 充分考虑其发生的历史背景和实际过程来确定, 同时严格落实终身问责制度, 必要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进一步追责。
(四) 跟踪回访, 促进行政制度完善
逐步制定和完善审计跟踪回访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干部个人的专项审计, 其结果势必会对其本人有深刻的影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发生在领导干部离任之时, 审计报告的内容对于其下一步任职和工作的开展将会起到一个重要的参考作用。在未来的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中, 领导干部本人出于对其自身形象和政绩的考虑, 也会避免出现在其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生过的失误和问题, 从而让政治合格型干部向经济管理型干部转变, 财盲加法盲的领导干部向懂法与守法的理财型领导干部转变, 做到慎用财权, 用好财权, 从而科学决策和布局, 整体提升国家的治理水平, 更好地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1 廉政档案的重要性
1.1 建立廉政档案,可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一方面,干部廉政档案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另一方面,廉政档案把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置于法律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工作中的功过是非一一记入本人档案,使领导干部始终警钟长鸣。
1.2 建立廉政档案,能有效地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领导干部廉洁与否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建立廉政档案,能有效地督促提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3 建立廉政档案,可减少干部任用上的盲目性。廉政档案的建立,既可以一人一时一事去评判他的品行,还可以对干部德、才、能、绩、廉等方面的整体素质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向上级报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全面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和保证。
1.4 建立廉政档案,可以丰富档案的内容。它既增加了档案内容,也提高了档案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主动服务的能力,还提高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更加关心、支持档案工作。
2 廉政档案的内容
廉政档案是领导干部在廉政工作中形成的直接真实记录,也是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可靠依据。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2.1 领导干部基本情况。包括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称号、履职记录、家庭成员等内容。
2.2 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乘车、使用通讯工具、住房情况,离任公物移交和离任审计情况。
2.3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书面情况报告。包括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查、自纠材料,工作总结,整改措施,下步工作打算等汇报材料。
2.4 “三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包括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接受贵重礼品登记情况,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申报。
2.5 廉政考核、考察情况。主要包括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及目标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谈话情况等工作所形成的材料。
2.6 廉洁从政奖惩情况。主要包括因廉洁从政受到同级以上党、政表彰的有关材料,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立结案表和处分决定及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的材料复印件。
2.7 家庭廉政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承包、受聘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受到执法、纪检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
2.8 外出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出国和在国外活动停留时间、考察访问记录、考察文件等。
2.9 廉洁从政的其他情况。如,领导干部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等。
3 廉政档案的管理
3.1 提高廉政档案意识。纪检部门由于工作性质,个人手头或多或少都有档案材料。有些领导廉政档案意识不强、不带头移交档案材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的档案意识。要经常地、不失时机地介绍纪检档案的特点、保密制度等,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3.2 合理组卷。廉政档案的管理,必须按照《档案法》和干部档案管理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要求,统一集中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一人一档”制,案卷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增添档案内容。因其特殊性,应作为专题档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单独存放,统一管理。实行原件或复印件的有形管理与微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严格规范管理制度。
3.3 加强廉政档案的收集。收集材料的面要宽,既要收集上级主管部门所形成的档案,又要收集主管单位反映具体工作活动情况的档案材料,还包括一级主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具体案件的发生、处理的方法等文件材料。要拓宽收集面,如调查报告、数据统计、手册、汇编、汇集等经验性的材料。围绕党的工作,适时收集材料为党建工作服务。
关键词:基层;廉政建设;实践与思考
乡镇纪委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其主要管理层面对象主要是乡镇村两级单位、干部,直接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为一方政治稳定和发展而服务。这级纪检监察组织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直接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所以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重要课题,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几年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提高基层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一、树立基层廉政建设新观念,坚决从思想源头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同志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一精辟论述,对于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针对性最强。基层纪检干部工作在第一线也是最前线,他们最了解下情,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问题大多发生在这些群体中。对于人民群众的疾苦、困难、难点、热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对于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腐败作为,需要基层纪检干部进行反映和处理,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基层纪检干部担负着繁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通过层层落实,大多落在他们干部身上。正所谓“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许多政策规定需要他们去上传下达,许多工作要求需要他们去贯彻部署,许多工作任务需要他们去组织完成。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重要地位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农村纪检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村级纪检员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过硬的素质。首先是思想道德品质好,带头遵纪守法,对组织负责,热心为民办事;其次要善于学习,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说教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同时,还要有正义感、爱憎分明,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利用镇远程教育、集中会议培训、案例讲解、函授教育等方式提高以上这些素质,明确镇纪委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纪检员培训,镇纪委安排干部联系培养农村纪检员,每月进行交流对话,了解干部成长动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因此要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
三、镇纪委加强内部管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
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纪检员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作用,切实维护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并且要求村级纪检员及时与镇纪检部门沟通,做到早治疗、早防范。建立村级纪检员向镇级纪律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干部之间长期在一起工作,出现讲交情的现象,可以采用各村级纪检员互相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纪检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的公正度。通过交流,不仅加强了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增强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了村级纪检员的监督作用。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施行垂直管理的制度,村纪检员选任要报镇纪委审批,镇纪委对村纪检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村纪检员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乡镇纪委对村纪检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乡镇纪委按程序提请村党支部大会罢免或撤换。
四、创新考评机制,把基层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工作原则
坚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教育疏导、注重实效、保密等五项原则。
二、约谈对象
全办科级以下党员、干部。
三、方式方法
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约谈相结合。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尾旬安排约谈1次。不定期约谈是指在每季度中发现问题及时约谈。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谈心提醒程序。首先确定谈心对象,由单位负责人召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确定谈心对象名单;其次做好谈心准备。一般党员干部的谈心相关事宜的安排计划由本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按有关要求下发《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通知书》给谈心对象;第三认真组织谈心。每次谈心专门安排1名党员担任谈心人助理,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做好谈心记录,并负责谈心提醒的后续工作。谈心人要事先拟定谈心提纲交谈心对象,精心组织好谈心。对勉励性谈心对象,谈心对象要签订《勤廉承诺书》;对违反勤廉履职规定、办事效率低下等性质和情节较轻,以及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约谈对象下发《关爱教育温馨提醒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如实报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约谈记录人员整理好谈心记录。
完善体制,明确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财、物统一由各村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由镇安全办负责。安全干部的专兼职及任用调配情况,要上报安全办备案,以保持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稳定。各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基层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人员保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干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知识,及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各村要组织安全干部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安全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安全干部的选拔标准,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年龄建议在50周岁以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办要指导各村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村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进行细化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村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村党总支书记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村有实业公司的要同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有关公司每年与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各村每季度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本区域内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应有针对性地对村民,居民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每季度对本区域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应定期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狠抓隐患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属地安全监管机构。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应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考核,把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奖惩的基本内容,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3.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制度。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一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数、有无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场所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及复查验收情况等(详见附表3)。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台帐。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复查时间、整改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4)。
履职考核及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强调过程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村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奖励的专项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分值比重占总的分值不低于5%。年底除常规考核外,由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对于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安全考核为优秀的重点村奖励2万元,一般村1.5万元,城市化村1万元,。对于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安全履职考核为不合格的村,由镇安委会领导对村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对于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安全事故的,经市或区事故调查组认定为履职不到位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由事故调查组裁定。对履职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扣分。镇成立由安委办牵头,纪检部门、安全办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
一、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1.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六大纪律”教育,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确保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地见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纪律制度,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
2.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各处室(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领导责任。
3.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效能。深入挖掘价格系统内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实现系统有典型、身边有榜样,并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引领效能。结合丰厚的廉洁文化历史和人文资源,用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的精华浸润思想、规范行为。
二、持续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4.持续推动作风转变。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的执纪问责,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岗位和重点内容的督查检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从重处理顶风违纪和“为官不为”问题,坚持长抓常管,坚决防止作风问题的松懈和反弹。
5.推进制度机制建设。注重抓好思想的规范,抓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引导党员自觉尊崇;结合价格系统实际,不断完善系统内沟通协作、责任传导等机制,将职责分工框架化、具体化,以机制的常态化运行推动良好作风习惯的养成。
6.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用省、市信箱和各网站、论坛、政务微博、“12358”热线,着力解决群众各类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市政府和省局要求,认真做好省、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工作的协调和保障,全程跟踪监督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和群众诉求的办理工作。
三、落实三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7.开展两学一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8.提升履职能力。落实“三转”要求,注重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重视调查研究,及时分析新情况、大胆探索新思路、有效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针对性。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专题培训、研讨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
9.强化责任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准确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对内、对外信息沟通、督促督办等机制。围绕重点工作,坚持全市价格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上下联动。牢记职责使命,发扬拼博精神,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纪问责
10.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处理、廉政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完善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价格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价格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问责制度。根据省局要求,认真开展价格执法和服务监察工作,促进价格干部依法履职、勤政廉政。
一、加强教育引导,确保党员干部思想纯洁
1、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安排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在中心通过开展新《》学习教育、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扎实开展廉政典型教育。在研究和行政岗位选树出爱岗敬业、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运用典型交流等形式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3、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发挥现代传媒在廉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定期更新反腐倡廉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动态和成果,使党风廉政网页成为中心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窗口。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廉政演讲等活动,营造崇尚廉洁、保持先进、追求纯洁的浓厚氛围。
二、创新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作风纯洁
1、围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和市委重大决策在中心贯彻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措施,切实改进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并强化监督检查。对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围绕保障民生开展监督检查。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公示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同时,强化对外便民服务公共咨询投诉电话的管理,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和诉求渠道。
3、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结合中心开展首善机关创建活动,重点对《市行政问责规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七条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纠正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强化行政问责,确保制约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得以解决。
三、强化惩防并举,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
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检查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调查工作,限时办结来信来访的疑难问题。对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价值线索进行分析,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展开调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持队伍纯洁。
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工作制度。落实新出台的《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联系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七条要求》。督导先锋岗对照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协调沟通、督办检查等各类制度,规范行权行为,使工作逐步走入制度化、正规化轨道。进一步强化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3、建立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强化岗位政务公开,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关口前移。
四、提高能力素质,确保纪检干部自身清正廉洁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教育。中心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十精神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做表率,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确保学习更加深入、领会更加透彻、贯彻更加自觉。在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走在前列,做带头转变作风的模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弘扬焦裕禄精神、走基层促发展”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深入推进“123农廉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现就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规范和制约基层权力运行为核心,深入村(居)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探索适应新农村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推进新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调研内容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二)村级组织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构成和履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不足。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事务“五代管”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镇村在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五)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及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建设方面具体做法与问题不足;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六)农村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七)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不足及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研组,集中利用两个月的时间(2013年4月—5月),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的所有村(居)开展实地工作调研,通过进村入户访民情,重点掌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农村群众在工作、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人对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介绍。
(二)实地查看。查看镇(街道、开发区)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村工作,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构建“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情况,查阅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资料。
(三)走访党员、群众。了解掌握村(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纪检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入户,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调研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策划好工作调研。要加强与所调研单位的联系沟通,并及时总结调研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配合,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要坚持实地调研,深入到所有村(居),深入到党员群众中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调研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反馈。
关键词:反腐倡廉;纪检监察;科学发展观
前 言: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全社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培养高素质教职工队伍、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的精神与姿态推进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升高校政治保障职能,用全新的思路、全新的方式寻求防治腐败的根本办法,努力形成“拒腐、防腐”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为改良社会风气、提升政治觉悟做出贡献。
一、新形势下加强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
然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清当前高校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的基础上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除此之外,各级民办高校要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治学能力、治校能力,努力在全校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良好风气;坚持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坚决维护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确保民办高校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开展;促进高校运行机制与管理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全力保障民办高校发展。
(二)加强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高校人才健康成
长的客观需要。民办高校是我国普及高等教育的中坚力量,是造就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民办高校的教职工以及广大党员干部不仅是知识传播者,更是高校甚至整个社会的道德维护者和廉洁示范者。在校园当中发生一些带有社会习气的,甚至是违纪违法的行为,不仅会干扰整个民办高校的办学思想,更会影响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与落实,严重损害了教育工作者和高校党员在大学生和社会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破坏了校风、学风、教风。尤其是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尚未形成的大学生来讲,不良风气更会影响他们将来走向社会后的行为。因此,民办高校要培养出知识、品德双优的高素质人才就需要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消除这些影响人才成长与发展的消极因素。
(三)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必要途径。维护安全稳定是社会各组织机构工作中压倒一切的关键任务,民办高校也不例外。尤其是近年来,国际风云突变,西方敌对势力不断鼓吹其所谓的民主政治,宣扬金钱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意图用这些不正之风来动摇我党成员的精神与信念。加之目前商业化浪潮席卷全社会,其所带来的一些不良行为作风也逐渐传入民办高校中。这些都给建设和谐校园、打造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埋下了种种隐患。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将其当做凝聚人心、净化风气的重要手段,就成为了营造民办高校良好、和谐的政治氛围与发展环境的必要途径。
(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树立民办高校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学校形象是每一个在校学生与教职工自豪感与归属感的来源,其不仅关系到民办高校的社会认可度与知名度,更关系到新型高等教育体系的社会地位。要树立好民办高校的形象,除了要在教育环节上下苦功外,还需要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民办高校清明廉政是教学事业发展的保证,同时也是高校社会口碑的重要依据。为此,各民办高校要按照可持续发展观的思路要求,与时俱进、统筹兼顾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力解决影响民办高校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以及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中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克服工作中消极腐败现象,树立高校教学与管理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形成推动民办高校发展的合力。
二、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对策
(一)围绕高校中心工作,构建适合民办高校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保证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民办高校建设的顺利发展,就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体来讲,我们要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党员、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以“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科学管理”为抓手,在学校内部构建起“全民监督、全民防控”的腐败“防火墙”,全力保持民办高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折不扣保清廉”的办学环境与管理环境;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对党的重点任务、中心任务以及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细化党内、校内监督体系,深化各级部门、机构作风与服务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党员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彻底转变纪检监察工作中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与方式,重点解决制约科学发展观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扫除民办高校廉政体系建设的障碍;切实改变民办高校纪检监察人员责任心差、人浮于事、衙门作风等不良习气,严肃查处行政违法违纪行为,谋求纪检监察队伍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二)创新形式与内容,提高民办高校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整合各类资源,努力阻止协调好党办、团委、工会、管理部门、宣传部门、教学部门等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使他们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反腐倡廉教育的开展。具体来讲,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拓展思想教育形式,让广大党员、师生通过更为多样、各展其长的形式加入到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格局中来;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的思想确保教育落实,进一步督促广大教职工、党员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真正打造一支“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的优质民办高校队伍;进一步坚持、完善民办高校院校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廉政培养制度,聘请党校或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宣讲廉政制度,同时在干部内部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从面到点全面做好反腐倡廉宣教活动。除此之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可依据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调动学生资源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将清正廉洁思想根植于新一代人才心中,争取在大学生中间建立廉洁教育长效机制。
(三)坚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源头防腐败力度。民办高校党支部、纪检监察部门要联手健全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集中决策机制,从制度基础上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切实保障民办高校教学科研、日常管理等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民办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与学校教学目标、发展计划相配套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宏观上做好反腐倡廉总体规划,从微观上创新反腐倡廉工作形式,充分发挥科学发展观中与时俱进的要义,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民办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执纪,不可徇私情、走过场,努力做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加大对违反校风校纪、违反纪检监察制度、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责任追求和惩处力度;民办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加强“五个规范”的宣讲、教育,全面规范广大教职工、党员的思想与行为,切实做好“办学行为、管理行为、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纪检监察履职行为、决策行为”的问责机制,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当中统筹兼顾的思想;抓住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制度和形式创新,对校内一切有可能滋生腐败的区域进行重点防范,以财务集中核算与监察制度、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设备物资购买、用、管三分离制度打造更为全面的反腐倡廉制度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民办高校腐败现象滋生与蔓延。
(四)建立、健全权力监控机制,促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反腐倡廉监督网络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是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只有做好监督检查,才能让人“不能腐、不敢腐”,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具体来讲,民办高校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有关纪检监察的监督规定和实施细则,通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形式对校内各级领导进行监督,使反腐倡廉监控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充分调动民办高校内部资源,联动各系统、各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组织部门、统战部分、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工会部门、教学管理部门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网络庞大、立体、全体参与的监督体系,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方式对校园内部人、财、物的流转进行监控;在全校各级领导班子间推行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制度、民主测评制度,完善院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筑社会网络监督平台,开展网上干部测评、群众在线举报等新形式监督。
(五)利用高等院校自身优势,创建良好的高校反腐倡廉环境。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人才素质好、专业能力强、政治觉悟水平高的优势,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打造良好的高校反腐倡廉环境。具体来讲,民办高校要将科研教学体制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校企联合体制改革、人事任命制度改革等重要改革举措同反腐倡廉建设相联系,以改革促建设、以建设稳改革,将各项事业都纳入到反腐倡廉建设当中,为广大教职工、党员提供更健康的工作环境;针对高等院校自身的优势展开调查、研究,有目的地推出新的反腐倡廉政策,在广大教职工中集思广益,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从整体上减少腐败行为;在民办高校内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网络、进社团、进班级、进家庭、进宿舍”的“六进”工作,充分发动学生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民办高校的宣传优势,广泛搭建宣传平台,在校园内部形成“知荣辱、讲廉洁”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结 语
民办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广大纪检监察工作者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和发展的思路,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查处惩治、群防群治等多方面构筑适合民办高校自身特点防腐败体系,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及创造性,更好地为民办高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具体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及各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2.加强局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机制,通过强化教育、严格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责任建设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活动,坚持不懈纠正“”,警醒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管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防微杜渐,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3.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对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执法类风险,建立科学合理的防控监督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融监督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4.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户、专项,严格按照程序实行逐级审批财政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5.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沟通,解决重要问题;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派出纪工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的第一责任清单
1.根据区委和区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文化系统的实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检查考核亲自参加。
2.监督检查文化系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局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
3.督促局班子成员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4.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5.大力支持派出纪工委工作,与派出纪工委书记就重要监督事项的沟通协商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就文化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交换意见每年不少于一次,重要情况应及时沟通协商、交换意见;加大对派出纪工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的支持力度,为派出纪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负责办公室、体育科、产业科、全民健身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副局长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清单
1.抓好分管的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
2.认真贯彻执行局班子的安排部署,主动承担局班子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和移交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3.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和单位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支持派出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支持派出纪工委依纪依规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和责任人,每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
(二)建立局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