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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根据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粮安考核字〔201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2019年度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同时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附件1)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自评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上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三)综合评价。2018年1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查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县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态度,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务求达到考核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教学〔2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要求搞好自查自评。各市、各高校要依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教学〔20*〕8号通知要求,对照评估的各项指标,抓紧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本单位自查自评的组织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等。
二、做好标兵单位的评审和考核工作。对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的,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对已获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的(名单见附件),自获得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起两年内,参照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标准,实施年度考核制度。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其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奖励。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标兵单位免评期满即从获得标兵单位称号的第三年起,正常申报参评先进集体。
三、把握重点,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市、各高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申报竞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各单位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要紧紧围绕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要突出重点。其它相关辅助材料可列清单,不报原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标兵单位申报和考核材料:(1)学校自查自评报告;(2)《*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3)《*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登记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4)对照评估标准整理一套简要的原始支撑材料。
2.市申报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材料:(1)市自查自评报告;(2)《*省市、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得分表》;(3)《*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表内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4)本市及所属一个县(区)与评估标准各项指标相对应的原始支撑材料(材料大致在6个标准文件盒以内)。
一、目标考评内容和标准
2014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和标准,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按照《意见》和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水务站按照《意见》、市局《2014年度水务站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细则》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2014年度水务系统目标考评工作从2014年12月23日开始,到2014年1月5日结束。
考评工作采取定性评议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估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六好”争先创优活动以及星级基层站所创建等项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为:
(一)自我考评。各单位(科室)应在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和本单位(科室)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水务站主要岗位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小结,须包括作风和廉政建设内容。单位自评要求分别为:
1、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按照《意见》和目标责任书内容,完成单位(科室)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项目,并将单位(科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件)、自评项目表(水务局网站下载,填报时须经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以及机关工作人员、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局人事科)。
2、水务站按照《意见》、目标责任书对照考评细则,完成综合考核材料(水务局网站下载,填报时须经局挂钩联系点领导签字确认)各项目的填写,并将综合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水务站2014年度工作总结、2014年度工作计划(一式两份,A4纸张打印件)以及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局水管处。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人员年度考核表另发。
(二)述职述廉测评。市局召开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会,并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对单位和科室进行测评。
一、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互相结合,强化干部管理的全程性
我市从*年开始实行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今年,与干部年度考核制度相对接,市委制定了《加强市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建立起规范的平时考核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干部管理的动态化、全程化。
平时考核的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市改进行政机关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及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说明书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和行政效能。制定《部门单位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结合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表现及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按照季度或月度自评、主管领导审核、考核小组考评的程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平时考核平均分值占年度考核综合测评分值40%。平时考核平均分值不满85分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不满65分的,不得定为称职等次。与机关岗位目标奖挂钩,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对机关岗位目标奖实行按季、分级审核发放。
二、乡镇考核与机关考核各有侧重,增强干部管理的针对性
实施镇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经济工作实绩。在考核内容上分为党政工作和经济工作两大块,党政工作基本分100分,同时明确了3个方面扣分的量化标准;经济工作基本分200分,分解为10项量化指标,同时明确了5个方面加分的量化标准。在考核方法上,党政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办、市府办和市委农办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打分情况综合评定;经济工作由市有关部门根据各镇完成实绩考核认定。在考核结果运用上,年初根据5项主要指标,将全市18个镇分为三个层次,年终采取分层计奖、进档升级的办法进行实绩考核,考核得分与对应层次的计奖分值相乘即为奖金总额。同时,我们对各镇单独下达了党建工作目标任务书,把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量化成15项具体指标,年终进行百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镇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机关,我们实施了市级机关部门服务工作考核测评制度,重点考核机关服务效能。对部门参与全市性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各项中心工作的主管部门实施,在考核测评中占30%;对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和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在考核测评中占70%,具体由社会各界代表和服务对象、各镇党委政府、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四个方面的对象参加测评,四种对象的分值分别为20分、30分、30分、20分。考核测评结果与年终考核奖金挂钩,每个部门的实际奖金以考评最终得分,按每分按40元计算;对年终考核测评得分最后三名的部门,规定在考核测评结果反馈后半个月内,必须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整改报告;对连续两年处于最后三名的部门,确系领导责任的,则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三、一般干部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分级实施,体现干部管理的分类性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推进区委区政府“八六八”举措工作会议,坚持区委区政府所提出的“崇德守正、知行求为、忠诚履职、争创一流”的工作宗旨,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街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评对象
各社区、站所。
三、考评内容
1.工作实绩、行政绩效等工作指标。
2.市、区、街道实事承办项目。
3.各单位自定年度目标任务。
四、考评方式
1.考核实行千分制计分,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分散与集中考核、平时与年终考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散、平时考核为主,重在平时工作的督查及月度、季度工作考核、考评。
(1)计划生育、禁违拆违、城管爱卫、综治、、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月度考核。
(2)行政绩效、实事承办、项目服务、“四联五包”、“联十帮一”等工作实行季度考核。
(3)月度考核分值由相应工作部门于次月10日前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由相应工作部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4)年终考核先由各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并于12月10日前向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再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
(5)年终考核的同时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机关股室、站所和社区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级进行互评。
2.先进评选。按照社区、站所分组计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考评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参考各单位在全区工作考核中的得分排名,拟定“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名单,经街道工委研究决定,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考评组织领导和实施
成立街道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相关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及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
考评内容分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两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工作目标占70分(其中“两个普遍”占40分),共性工作目标占30分,另设加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
(一)重点工作目标(70分)
《2011年全县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请见附表)
(二)共性工作目标(30分)
1、党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一定的工会工作经费,确保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未召开党委(组)会议研究工会工作的扣5分,未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的扣5分)(10分)
2、建立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同级政府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并有会议纪要。(5分)(未召开联席会议的扣5分)
3、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1)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及成员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任免;(2)企业工会主席按规定办法和程序配备;(3)乡镇、县直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企事业工会配备兼职经审干部;(4)本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副职级配备。(6分)(每项1.5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项目不得分)
4、加强工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村(社区)、非公企业等单位都要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情况有记录,全年活动不少于2次。(5分)(无固定活动场所的扣5分,有场所但没有开展活动或活动次数未达到2次及以上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做好工会系统“进万家企业、访万名职工、解万家困难”及以“学、访、帮、评”为主题的“四万”活动。(4分)(未积极参与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的扣4分)
(三)加分项目
下列内容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后可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1、工会工作有重大创新,在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开展和实施,影响面大,并被上级工会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总结推广的。
2、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成果有重要价值,被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上人员作出批示、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良好效应的。
3、编报的重要信息引起市总、县委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的。
4、其他可以给予加分的内容。
(四)一票否决项目
1、“两个普遍”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造成应对工作被动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本级工会及所属单位出现违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三、考评程序
(一)报送自查自评材料。
1、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对照本办法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按照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加分得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其中,“两个普遍”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形成专项工作自查自评材料,分别报送县总工会办公室和保护保障部。报送材料应将正式报告及电子版、相关图片或实物资料说明同时上报。
2、自查自评材料应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应对照上述目标要求逐项写明完成情况。第二部分为特色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写明开展每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效及其社会影响。第三部分为一票否决项目情况和加分项目情况,并标明最终自查得分。
(二)考评
1、日常检查。县总工会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各单位创先争优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2、初审。由县总工会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评对象全年工作总体情况和自查自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被考评对象是否具备考评资格。
3、召开汇报会。各申报单位汇报2010年创先争优工作情况,汇报时间8分钟。汇报结束后,由县总工会领导、听取汇报的其他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总工会相关部室负责人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含加分数值),上述三个评分结果分别按40%、30%、30%比例计算总评分。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设全县工会工作创优争先“达标单位”、“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三个等次。
1、达标单位。综合审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经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后为年度“达标单位”。
2、先进单位。在达标单位中按6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3、优秀单位。在先进单位中按30%的比例确定名额,由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核确定。
参加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单位为:各渔业服务公司、养殖公司、卡口、稽查大队。
二、考核内容
根据镇政府年初下发的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考核内容以及镇与各涉渔村、渔业服务公司、养殖公司、卡口、稽查大队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的内容,镇政府研究制定的各种考核对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侧重从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列入镇政府对各责任单位整体目标考核和经济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于月上旬,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逐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于月10日前书面报镇,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本办法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分标准按100分计。采用扣分办法,每个项目扣分直至该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隐瞒事故的实行倒扣分,扣分不限。
(四)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考核情况向镇政府及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五)设立洋口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奖励资金由镇财政筹措,专款专用。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分三个档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80分以上的单位为合格单位,80分以下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二)凡考核为先进单位的,镇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按得分高低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应主要用于奖励从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功人员。
(三)各责任单位年终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本年度内该单位及负责人均不得评先评优:
1、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
2、辖区或单位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五)考核不合格单位和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的单位负责人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于1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报镇政府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办公室。
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象主要是:区各有关局及各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受控情况。定性考核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年度控制目标和平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具体见与区政府每年签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千分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如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体系情况,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示精神情况,每季度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各有关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作年度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将安全生产列为干部考核内容及评优“一票否决”情况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奖惩情况等。
(四)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包括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计划、整治措施、目标完成情况等。
(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经费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六到位”的情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情况,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等。
(六)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管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建档及监控情况,建立各类事故隐患挂牌整改督办机制、事故隐患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等。
(七)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情况。包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三员”及安监人员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八)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事故处理情况。包括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领导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情况,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和按规定结案情况,日常事故统计和事故信息快报情况等。
区安委会办公室可根据每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当年的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调整修订。
三、考核程序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的办法。平时考核采取不定期工作督查、工作检查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考核:各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区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进行自查考核,并对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千分考核细则》自我打分,将自查得分情况表于每年12月下旬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年度考核小组,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抽查全年工作台账记录和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
(三)综合评定:在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自评、考核小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提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
四、奖励方式
根据我区实际,从年起,每年设立安全生产目标风险考核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可在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资金中列支。具体筹措标准为:区级3万元,各街道和有关部门4000元。奖励专项资金可视情况逐年增长。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初按以上标准向区安委会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
按照区安委会的年度考核内容和要求,每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结果分为四类,即“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一等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二等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三等奖”和不得奖。具体如下: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超过950分的为一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12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900分-950分者为二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9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800分-899分者为三等奖,并按其所交纳目标考核奖励资金80%的比例下发奖励经费;
凡在年度考核中得分低于800分的不得奖。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到农村挂职任教人员由接受学校考核。外借人员由学校根据其在外借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外借人员有关情况由现工作单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达我校的“优秀”名额为9人,“优秀”人员将在不同类型和不同职务的人员中合理确定,重点放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校级领导干部经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入单位优秀等次基数。嘉奖人数为6人。对200年-200年以来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记三等功奖励,不受名额限制。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技术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况和勤奋敬业的精神;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教情况。
(二)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等次的标准: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显著,有团结协作精神,清正廉洁。
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遵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工作实绩较好,清正廉洁。
基本合格等次的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票否决”,一律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当年主要工作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有关科室或年级的主要负责人;
2.工作失职,使学校部门工作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科室或年级主要负责人。
3.师德较差,经常违反《教职工公约》的教职工。
4.在年度会考中,学科综合名次列市直中学最后一名的任课老师。
5.平行班学科教学成绩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课教师。
6.备课笔记、作业批改等检查不合格的。
7.听课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8.事假超过15天;升旗、开会等无故缺席3次以上;无故旷课达1节,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满负荷且不服从学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可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1.普通班班级工作成绩显著,班风正,无流生,无安全事故,学生满意度高,得到领导和群众公认的班主任。
2.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的综合名次列前3名的学科备课组长或主要贡献人。
3.普通班学科成绩在市直中学会考中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综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课老师。
4.在中考中成绩突出的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
5.学校工作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主要贡献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评为“优秀”外,且视具体情况可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从调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务造成负面影响的。
2.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属一票否决的;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人员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5.因班风差导致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下降或班级流生、违法犯罪数明显增加的班级班主任;
6.违背学校有关政策或严重违背校纪校规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在编人员。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对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
1.撰写述职材料。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6月25日前,认真做好述职述廉有关准备工作。校级干部要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学年度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小结,认真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还要形成述职报告。填报工作实绩,以写实的方式,报告本学年度完成效果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项)和做得不够的工作。陈述成绩应简洁实在,客观恰当;陈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责和隐瞒应当报告的重大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须提请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召开述职会议。(6月30日-7月5日)学校全体教职工,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线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报告领导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实绩。其他班子成员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说明。
3.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大会结束前,发放《校级领导干部学年度工作实绩自我评价与民主评议表》,进行民主测评。
4.实行实绩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材料除在述职会议上测评外,还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时一并公布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5.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进行学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召开座谈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并于7月15日前召开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对教职工的考核:
采取学生或服务对象代表及所在部门、中层干部和领导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主测评中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测评量化积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不合格票数×40)÷某类参加测评对象的总有效票数,分类统计积分。
1.学生或服务对象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价。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从师德、教学效果与质量两方面进行。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初中学生对任课教师考核测评的权重为25%。职员、工人可请服务对象的代表评议,其分值在25%范围内。
2.教职工所在年级、处、室考核评价。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其权重占25%。
3.校级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的民主测评权重各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及准备阶段(6.19—6.30):组织学习有关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年度考核方案,对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2.评议考核阶段(7.1—7.29):
①个人总结与认格。对照考核内容,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并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
②组织学生(或服务对象)对任课老师进行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认真组织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向学生广泛宣传此项测评的意义,消除学生的思想负担。实行必要的回避制度,确保学生对任课老师民主测评结果真实准确。
③民主评议与推荐。召开年级组(科、室)会议,总结学年度工作,个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小结,民主测评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
④确定等次与公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级领导干部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汇总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排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提交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优秀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
⑤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反馈复议阶段(7.30—8.5):将评议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对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的,要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汇总上报阶段(8月6日-8月25日):将考核结果按规定要求汇总,填写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实行财政绩效管理的基本做法
我局的绩效管理工作,充分学习和借鉴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的基本做法,成熟一项、推开一项,逐步完善、不断提高,初步构建了广覆盖、多维度的绩效考评体系。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程跟进督办。我局制定了督办规定,建立了督办制度,强化了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效能。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的工作计划以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认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区分主办、协办,明确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规定工作时限,落实责任人,构建了完善的责任体系,每一项任务都有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具体承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年中上级有新的任务部署,我们都对任务分解表随时进行补充和调整。每月、每季都对督办工作开展跟踪检查,每半年对督办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今年我们还认真总结往年效能建设的经验教训,出台相关规定,强化问责力度,同时还在办公平台上开发督办软件,实现督办工作的电子化,强化对督办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提醒和催办。
二是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我们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和奖励试行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办法》规范了考评内容和方法,明确了绩效考评奖励金的发放办法,提出了考评的具体要求。在考评程序上,我们始终坚持按平时效能检查、每月个人自评、每季群众互评、领导点评、局效能办审核、局效能和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优秀人员公示、发放奖励金的程序进行;在确定优秀人员的方法上,不搞“轮流坐庄”、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一刀切”;在考评结果的运用上,把每月、每季的绩效考评成绩直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只有在季度绩效考评中获两次以上优秀,公务员年度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对每一位工作人员,除了重点考核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外,我们还加强对其平时出勤情况、执行效能基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建立检查台账,与发放绩效奖挂起钩来。今年,我们根据统一规范津、补贴的实际情况,又下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规范绩效考评奖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发放的对象、标准、发放形式及程序进行重新界定,严格规定并明确了不予发放或暂缓发放绩效考评奖的情形,充分调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抓好处室、单位的绩效考评,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初,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这两个《办法》都借鉴和参考了市政府对政府和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及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明确了绩效考评的依据和评价指标的设置办法,规范了考评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考评结果的运用。处室及事业单位于年初依据本单位职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工作报告、局内部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局机关督办工作、内部制度规定和基础管理要求制定考评指标及分值;考评指标及分值可在第三季度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总计划的30%,经局效能办初审后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局效能办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作出报告。各处室、事业单位对照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于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自评报告送局效能办,再由效能办集中报送分管局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及局效能办根据实际对各单项工作做出评价;与此同时,由局效能办牵头组织的、相关处室参加的考核组深入各处室、单位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现场察验打分。考评结果作为处室及事业单位评选先进集体、处室及事业单位领导评选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从而,强化处室领导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宝安区教育改革与发展“258”行动计划》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战略,促进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优化民办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的考核原则,以考察和发现成绩、优点为主,突出实绩和贡献,并以此为主要评价标准。同时,根据民办教育的特点,考核坚持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原则,把统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考核对象
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按照《深圳市宝安区民办学校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聘用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要点、办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点
1.对校领导的考核要点
德: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处事公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董事会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规管理,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和较高的管理能力;在办学董事会的领导下,善于统筹谋划,能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具有宏观决策和微观指导的能力,能带领班子和全体人员为实现本单位的目标而努力;具有正确的管理思想,管理观念适应时代要求,在学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观念、体现人文关怀,有较强的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市场意识。
勤:勤奋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利于学校发展,有益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认真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
绩:较好地完成与办学董事会签订的任期目标,办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单位各要素、各部门、各环节协调联系,各项工作按计划统筹开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在办学理念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有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对教职工的考核要点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等方面,把“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作为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主要参照内容。
能:主要包括学术(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学术(技术)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工作中实际的运用情况;业务能力主要是指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思考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本领。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勤勉情况和工作态度。勤勉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是否尽心尽力,专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工作态度包括服务性、主动性、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等。
绩:是指在工作中经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和效果,所培养教育学生的总体质量。教育教学在学生、家长中的满意率较高。
(二)考核办法
考核按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进行:
1.校长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先由校长本人进行自评,然后向全校教职工述职报告,用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民主测评,办学董事会再根据自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等级,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副校长及教职工的考核由各单位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等级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办学董事会核准。
3.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订本单位学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1.对校长、副校长的考核
(1)本人填写考核登记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评分。
(2)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报告。考核校长时,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派员前往听取意见。
(3)民主测评。
(4)董事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校长进行考核和评价。
(5)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级。
(6)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2.对教职工的考核
(1)单位宣传发动。
(2)个人填写相应的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
(3)分管领导或科(处)室负责人打分并作出评价。
(4)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议评定等级。
(5)考核结果报办学董事会审定。
(6)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7)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校长优秀等级由各单位办学董事会提出,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审定;其他人员的优秀等级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按10%—20%的比例确定,报上级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结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结果汇总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工作档案,直至其离开本单位后一年。
3.考核结果作为办学单位对工作人员聘用、辞退、评优评先、奖惩、职称评聘或正式调入的参考依据。考核称职以上的,方可续聘;考核基本称职的,建议予以解聘;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办学单位须根据各自的实际,建立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和确定奖金标准,奖励考核优秀的人员。各办学单位对考核优秀人员发放奖金的标准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考核为优秀的民办中、小学校长,除办学单位发给考核奖金外,区教育局给予每人XX元的奖励。
5.考核结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阅、复印。
《1》
六、考核组织和要求
(一)组织和领导
1.考核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直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具体组织,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协助;镇(街道)辖属民办学校的考核由各镇(街道)宣传文教办公室具体组织,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参与。
2.区教育局、镇(街道)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单位相应成立由办学董事会成员、校长、党、工、团、妇、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实施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坚持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考核。考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本人述职、群众评价、组织审议、小组核定、记入档案等。
2.坚持领导、群众、本人相结合,尽量避免脱离群众的封闭式神秘化的考核形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__]XX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__]XX号)精神,切实加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州政府对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具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农业厅、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卫生局、州商务局等部门进行考核。[文秘站网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网]
二、考核内容
1、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制订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标准。
2、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分为政府考核和部门考核。对县、市人民政府的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协调机制及制度建设、监管保障情况、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经费保障及宣传教育、省政府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3、对部门的考核分为综合部分和技术指标两部分。综合部分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技术指标根据部门职能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重要技术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原则
1、求真务实,考核标准科学规范。
2、权责明确,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3、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4、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四、考核办法
实行季度自查、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的办法。季度自查由被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相应的综合考评意见,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对于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组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
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在当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组织考核
次年收到各单位自查报告后1个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
六、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年度内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开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区群众代表的意见。
3、查看资料。查看被考核单位涉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各项制度等。
4、实地检查。实地抽查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馆,畜禽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集体食堂等。
5、综合打分。考核组成员按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逐项打分,满分100分。县、市人民政府按考核内容评分,满分100分;州级部门综合部分60分,技术指标40分,满分100分。汇总考核组各成员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得出考核总分。
七、考核等级
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好、良好、一般、差4个等级。考核结果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好,85分(含85分)以上为良好,75分(含75分)以上为一般,75分以下为差。
八、奖惩
考核结束后半个月内,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考核结果,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对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考核为差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效果作为下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
关键词:艺术教育;美育课程;现代化;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0-014;G633.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25-0031-01
当前,要构建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美育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紧密衔接,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互相联系的具有特色的现代美育体系。文章主要从美术教育方面进行相关研究。
一、完善美育课程建设
基础教育阶段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挖掘地方优质资源,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学校美育课程,比如书法、剪纸、砖雕、皮影制作等课程。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美术教师“联片结对”帮扶活动,解决城市和农村薄弱学校技术落后、资源短缺的难题。
二、改进美育教学方法
因地因校制宜,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形成创意,运用艺术语言和多种媒介创造性地加以表达、解决问题,引导学生通过多样的体验和交流活动,提高审美品位和审美判断能力。以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为契机,加强美育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共享应用,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各类学校尤其是偏远农村学校。运用慕课等方式,提高美育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注重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围绕美育目标,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广泛汇聚各方教育力量,激发专业人士投身美育的热情和智慧,为提升学校美育品质注入活力。要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方面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同时,通过中国历代美术作品的鉴赏,使学生对祖国丰富的艺术宝库有初步认识,引导学生理解、领会和感受艺术美。
三、丰富美育教学活动
注重学校美育实践,经常开展以班级或年级为主的书画笔会、地方特色艺术等群体性活动,把课外美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将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态度表现,纳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注重培育学生艺术爱好,结合体育、艺术“2+1”项目的推进,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美术社团活动,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美术活动,培养一项美术爱好,掌握一项美术特长。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定期举办学生艺术节和艺术展演,促进学校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美育活动。学校每年要结合美育课程教学,举办综合性、多样性的美育活动。寄宿制学校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等资源,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之夜”;中职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列入教学计划,继续开展“一个一百进课堂”(百幅名画赏析)活动,着力提高学生人文素养。注重拓宽美育社会资源,充分利用本地社会及民族特色资源,加强学校与文联等专业协会、艺术演出团体、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的合作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美育学科专业教育。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家进校园、民间艺术普及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条件,支持学校课堂教学延伸,实现校内外美育资源和设施共建共享。同时,加强学校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禁止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
四、健全美育评价机制
注重实施自评公示制度,学校全面落实艺术教育自评工作,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学校自评工作情况并进行公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学校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题上报。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县教体局对所报情况以年度报告的形式进行公示,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实践活动情况、经费投入以及教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重视推进“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到2018年,力争创建8所“甘肃省快乐校园示范学校”。要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年度考核内容,积极开展美育工作、富有成效的学校领导在评优时予以倾斜;轻视美育教学及活动、美育条件不达标、美育课程开设不足、落实美育政策不到位、学校艺术素质测评总成绩连续两年最差的,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纠正,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应将美育课教师的教学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不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上课或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落后的,美育教师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教育系统在表彰先进时,加大对美育教师的表彰力度。通过健全美育评价机制,促进现代化学校美育工作健康发展,从而提高美育课程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审美能力,提高学生文化修养。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思考 探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环节,是有效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强化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利的助手。绩效考核体系是指通过绩效考核内容和标准相结合,有效地将考核对象、周期、方法和结果等有效连接成一个整体,最大程度的利用和转化绩效考核的价值和作用。
一、本单位(以下简称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现状概述
(一)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是:以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管理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的激励作用,调动本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基本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简便易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和实施范围
组织机构为中心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长为中心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中心领导副职,成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心党支委员、各部门正职、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人员。实施范围为中心全体在岗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和周期
绩效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等情况,结合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细化为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是对工作人员的普遍、共性要求;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绩效考核周期分为全体职工的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的半年考核,中高级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
(四)绩效考核方法与步骤
采取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第一步根据绩效考核的内容,被考核人填写自查述职报告和绩效考核评分表。述职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思想品质和政治状况、履职岗位职责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第二步进行民主测评,填写述职评议测评表,并根据不同的评鉴分工和评分权重来计算被考核人的得分。第三步考核小组评定考核结果等次。考核小组根据自查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等综合评定,给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
(五)绩效考核结果公示及运用
中心将评议、考核结果存档并公示,公示期5日,在公示期内对提出异议申请进行复核。绩效考核的等次,将作为其绩效奖励工资确定、岗位聘用、年度评先表彰和职位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中心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和不足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优势
中心的绩效考核现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且绩效考核指标、方式、方法等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对绩效考核体系的完善起了积极的作用。首先建立了科学的考核体系,分类进行绩效考核。针对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不同类别的职工,根据工作职责、工作岗位、工作重点等分类分层制定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如中层领导实施《中层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实施《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考核周期采取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次建立具体的考核体系,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从“德、能、勤、绩、廉”作为一级指标,对职工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还设定了二级、三级指标,加入了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创新突破等,并制定具体的分值和权重。同时,引入加分和减分选项,激励员工提升自身素质,争先创优。最后采用自查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小组评鉴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评鉴人和评分权重,如部门正职由中心领导和分管领导评鉴,部门副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正职评鉴,工作人员由部门正职和部门副职评鉴,评分权重分别占60%和40%。同时,自查自评的评分占总体评分权重的20%。这样避免了考核结果的失真。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不足
尽管中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有了进步和提升,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前,没有和被考核人员有效的沟通,制定适应的绩效计划和目标,没有与被考核人员在绩效期望上达成共识。其次缺乏明显的激励机制。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就是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的结果,评估职工工作完成的情况,激励先进,奖惩分明。然而在考核结果运用中,存在晋升机制模糊,淘汰机制缺失,参与奖励性绩效分配的薪酬过少,忽视对职工个人的培养发展,导致达不到有效的激励效果。最后缺乏申诉和监督机制。当职工在绩效考核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并申诉未果时,会导致职工对绩效考核体系的信任丧失。监督机制有利于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真实性。
三、完善中心绩效考核体系
(一)建立沟通机制
让职工能够参与到绩效考核的整个过程中,并通过不断的沟通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前需要提高职工对绩效考核的认知,消除误区,了解绩效考核的作用与价值,从而提高职工的重视度和积极性。在对单位的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划分进行明确之后,设置职工绩效考核指标的过程中,要充分与职工对岗位的特色和性质,工作情况进行双向沟通、了解,保证设置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合理性。绩效考核过程中,要及时和职工沟通交流,针对具体情况及时反馈和纠正,帮助和引导职工解决问题,达到让职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目的。考核后针对考核的结果应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反馈,及时进行总结,促进职工了解自己的不足,提高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鞭笞作用,使考核能准确的反映职工工作的真实情况,从而有利于单位的整体发展,共同推动单位的进步。
(二)完善激励机制
积极有效利用考核结果,完善激励机制。首先加强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的发放、福利待遇的提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关联性,真正做到奖罚分明,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潜能,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其次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树立内部人员的危机与竞争意识,打破“大锅饭”,“终身制”,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提高激励效果。最后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同时注重精神奖励,如成就感,个人发展,职业规划、培训开发等,为职工开拓进取提供优越的发展空间。
(三)构建监督和申诉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绩效考核,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建立监督机制。首先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小组,专门负责监督绩效考核工作,可以由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其次认真做好考核前、考核中及考核后的监督工作,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保障监督工作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的顺利运行。最后明确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对考核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严查,并建立问责机制,对违法人员进行追责。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申诉渠道。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组织申请复核。申请人有申诉和解释的权利,并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复核,考核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在限期内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绩效考核的公平公正透明,严肃认真,使得绩效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绩效考核是提高职工绩效的双刃剑,当然,绩效考核体系只是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百治百效的灵丹妙药,绩效考核体系自身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与其他管理措施互相补充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促进职工同单位共同完成绩效目标,实现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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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燕娟.我国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绩效考核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14)
[3]赵代珍.浅谈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考核[J].经济师,2013(2)
第二条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层次考核办法。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村和乡畜牧站、卫生院等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指标
(一)乡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乡政府工作要求和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结合实际工作确定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目标。考核目标制定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有原则内容又要有量化指标。
(二)各村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保障及宣传情况、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情况。
(三)乡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考核指标:按照各自的责任书内容进行。
(四)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并纳入年终政府对各部门工作考核。
第四条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评价标准科学规范;
(二)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以评促管,坚持监帮促相结合;
(四)统一认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
(五)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五条考核办法和时间
(一)实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考核办法。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部门、各村的食品安全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复核,提出考核结论意见,报乡政府审定。
(二)考核时间:每年元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责任人。
第六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单位自评。各村委会及乡属有关部门分别在当年度的7月l0日和下年度1月10日前,将本单位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的自检报告报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组织考核。乡政府(乡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村委会及乡属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
1、听汇报。听取村委会和乡有关部门落实食品放心工程的情况及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的自查汇报。
2、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协会、学会、种养殖专业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3、实地检查。抽查农产品种养基地(场)、食品生产、加工、零售企业、农贸市场、集体食堂,明察和暗访相结合。
4、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有关档案、文件、记录及各项制度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资料。
5、综合考评。按《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逐项打分,最后汇总。
(四)考核等级
l、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行100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一票否决。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分监管环节和监管类别予以追究。有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给予一票否决,取消食品安全评选资格,并报请乡党委、乡政府取消双文明考核评先资格或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第七条奖惩
1、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于在年度考核中做出突出成绩,工作完成出色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由其主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作出检查,并在全乡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