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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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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

(一)加快建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围绕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依托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机构、产业联盟以及有关地方,制修订一批重点节能与绿色发展标准,组织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人员进行专项贯标培训,搭建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工作平台。一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加快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以及重点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编制。(二)引导开发绿色产品。开展绿色设计试点企业验收,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名单。组织试点企业经验交流,指导企业加快推进绿色设计相关工作。开展绿色产品评价试点,一批绿色产品名录。(三)加快创建绿色工厂。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工作。(四)推动建设绿色园区。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遴选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园区开展绿色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能力建设,编制低碳工业园区建设评估指南,组织实施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估。(五)加强绿色供应链建设指导。研究编制汽车、电器电子等主要行业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建设一批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六)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推进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研究编制互联网+绿色制造行动计划,推动组建绿色制造产业联盟,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七)组织实施好绿色制造专项。跟踪2016年项目实施进展,继续支持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构建,联合财政部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制造工程项目,带动制造业绿色升级。(八)利用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制造项目。总结2016年绿色信贷项目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利用好绿色信贷手段支持绿色制造项目。积极研究探索利用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等其他金融手段支持绿色制造项目的工作机制。

二、持续推进工业能效提升

(九)实施工业能效提升工程。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甲醇、铜冶炼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遴选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能效指标。促进配电变压器、电机能效提升,开展重点行业高效配电变压器节能改造试点示范,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十)进一步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制定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对2016年发现的违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察,对钢铁、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电机、工业锅炉生产和使用企业执行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加强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创新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节能监察新模式,统一执法程序和规范。(十一)开展工业领域能源高效利用试点。落实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计划,持续推动淄博、德州等重点用煤城市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推广先进绿色数据中心技术。

三、深入推行清洁生产

(十二)推进传统产业清洁化改造。制定《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研究推进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的实施方案,开展重点行业快速清洁生产审核和工业园区、集聚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十三)进一步强化工业节水。实施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用水企业水效对标达标。制修订一批节水技术标准,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配合修订《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快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推进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推动工业园区节水。(十四)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推进实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首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合格评定制度,开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定期符合性情况名单。

四、积极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十五)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指导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围绕大宗工业固废、再生资源重点领域,在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组织第二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继续组织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指导河北、山西、内蒙古等重点地区推动尾矿、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十六)推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对废旧轮胎、废钢铁、再生铅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公告规范企业名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研究编制废纸分拣加工行业规范条件。深入推进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十七)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机制。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构建废动力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管理机制,实现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回收利用示范。(十八)积极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推进贵州省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示范,落实各项任务,保障示范项目稳定持续运行,切实发挥效益。选择有积极性、具备工作基础的地区,地方政府统筹,依托已有依法合规建成的新型干法水泥窑,继续推进水泥窑协调处置生活垃圾示范,建设运行一批符合相关标准的协同处置项目,推动建立利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长效机制。(十九)深化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完成部分甲醇汽车试点城市验收,加强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甲醇汽车技术水平提升,积极探索甲醇汽车市场化运行模式。

五、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

(二十)引导绿色制造产业规范发展。《关于加快环保装备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一批符合大气治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研究制定水污染治理等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二十一)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修订《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推广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目录。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业,持续推动山东、河北等地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启动广西等地活动,组织钢铁、有色金属、电机、锅炉等行业节能服务小组与工业企业深入对接。(二十二)继续推动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组织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院士专家行”等活动,支持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推进绿色制造,推动开展中期评估,组织在试点地区开展国际合作、节能环保产业对接等活动。(二十三)培育再制造产业发展。深化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组织编制高端智能再制造实施方案,加强再制造集聚区及示范园建设。推动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组织再制造技术交流及产品推广,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再制造产品目录。

第2篇

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按照《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全面推行绿色制造要求,狠抓重点行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及规划研究,编制完成《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聚焦工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明确提出绿色制造工程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编制“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工业绿色发展宏观指导。开展工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批复51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11个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积极利用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了一批绿色制造项目,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51项节能、节水技术示范项目建设。联合国开行遴选出200个绿色重点项目,带动总投资约1500亿元。深入推进四省一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共批准备案11个甲醇汽车试点城市,投入运行车辆数达到628辆。

二是大力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工程,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对高风险污染物削减项目予以奖励。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加快指导、督促地方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公告,制定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推进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电器电子、机械装备等重点行业41家试点企业名单,指导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产品标识、家用洗涤剂等产品评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加快环保装备产业发展,落实《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组织开展环保装备科技成果鉴定,促进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和推广。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组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培训学员6457人次、企业772家。

三是狠抓工业节能降耗。编制《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5年版)》,推动制修订一批强制性能耗标准。印发2015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推动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实施数字能效提升计划,钢铁、轻工等行业企业能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会同国管局、国家能源局推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确定第一批14个试点地区名单,推进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与山东、湖南、上海系统对接。加快节能技术、产品、服务推广,评选《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六批)》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15)》,组织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编制起草水泥行业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会同财政部印发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编制《电解铝企业电耗核查手册》,会同国家发改委起草《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制定《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节能服务产业联盟。

四是切实抓好工业节水指标的落实。组织制订一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乙烯、味精等行业节水型企业标准,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在钢铁、造纸、纺织、饮料等行业评选了首批12家节水标杆企业和标杆指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会同水利部对安徽、江苏两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筛选91项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公告印发《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第一批)》,推动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印发《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引导企业对标达标。

五是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积极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联合国家安监总局实施34项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评估验收。推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推广及装备产业化)实施方案》。规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制定废塑料等一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一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85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范围,起草完成废弃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指标体系。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组织开展产业对接,推动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联合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组织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启动第二批试点,深入推进再制造产品认定,《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五批)。

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工业系统要坚持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制造2025》要求的硬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为实现国家“十三五”绿色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组织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全面落实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制造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重点行业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等行动计划,推进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建设、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开展落实工业领域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实施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行动计划,加强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交流。深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继续开展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区域间协调发展新模式。推动提升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工业园区和城镇供热一体化工程,促进产城融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为抓手,坚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扎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以先进制造业挺起经济高质量发展脊梁,为建设富饶美丽品质新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勇争先,作示范”的要求,努力做到:在省、市、区目标管理考核中勇争先;在传统产业升级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发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发展等方面作示范。

三、重点工作

(一)以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为导向,创新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新机制

一是紧盯省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将考核指标项目化,明确推进事项、完成时间、责任股室(具体见附表)。二是每月26日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重点调度考核指标的推进情况和完成进度。三是每月27日至次月3日前对全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激发传统产业新活力

一是强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2+4”产业平台建设,推动园区土地集约、产业集聚、资金集中发展;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创建产品技术测试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重点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投入研发经费,确保全年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含工业设计中心),开发新产品20个以上,规上工业R&D强度达1%以上。二是重点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财政政策,鼓励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主线实施重大技术改造,重点调度10个以上技改项目,确保工业固投和技改项目投入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加大力度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和诊断,打造绿色工厂1家,绿色产品2个以上。三是着力培育优质优强企业。建立规上工业、“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制造业领航企业、“五企并抓”梯度培育机制,为工业发展涵养“水源”,全年净增规上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15家,“专业化小巨人”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2家,制造业领航企业2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1个。扎实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完善产业链方案,梳理产业链问题清单,组织1—2场产业链对接活动。

(三)以数字经济为突破口,培育工业经济增长新动能

一是推进企业深度上云。深入推动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重点推进产品设计数字化、制造设备数字化、生产管理数字化,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速。进一步打造1-2个区域上云示范观摩点,通过示范带动企业加快云化改造和云端迁移,力争30%左右规上企业实现深度上云。二是促进企业两化融合。结合企业上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5G产业发展等,大力推动信息化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开展两化融合深度示范企业培育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打造2家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支持2家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三是提升企业智造水平。落实省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支持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通过服务指导、试点示范、政策支持等方式支持工业互联网普及应用,推动企业发展智能型制造,优选1-2个企业进行工业4.0改造,遴选10家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四)以服务企业为根本,构建营商环境新优势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继续抓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开展政策暖企、上门送策等行动,加大国家、省、市、区各项惠企帮扶政策宣传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惠企政策保障。完善区级鼓励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重点支持倍增行动、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等方面。为制造业企业在惠企政策兑现、政策项目申报、技改项目审批等环节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化的政务服务。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发挥财园信贷通、中小企业担保、科贷通等融资平台的输血作用,强化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服务工业为主导意识,全年力争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2-4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完善企业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与企业减负、经济运行结合起来,每月了解和掌握企业在生产经营、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拖欠工作台账,完善工作机制。依托人才强区战略行动计划,深入持续开展针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新生代企业家的培育,优选30位龙头骨干企业的总经理或董事长参加国内知名院校学习培训,组织企业家参加2-3次投资博(展)览会和高峰论坛;在园区组织1-2次专题培训和校企对接活动。

(五)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打造干事创业新形象

一是强化主体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并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坚持以上率下,挺纪在前,带头营造风清气正、劲足心齐的政治生态。加强基层党建组织建设,打造1-2个党支部创新示范点。二是助推中心工作完成。充分发挥“党建+”作用,深入推进“双城同创”工作,提升城市品质;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智治工作,努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着力抓好挂点乡村产业振兴;全力抓好扫黑除恶、维稳、棚改拆迁、两违等工作;围绕确保稳定这一政治任务,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及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五型”政府机关建设,大力整治“”和“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人才工作;严格制度落实和奖惩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职工干事创业激情。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各班子成员对各自职责范围的重点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促检查

成立重点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督查小组负责对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每季度督查一次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