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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强化社会矛盾化解为着力点。完善机制,进一步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延伸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半年争取医患纠纷调委会挂牌运作。
(二)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中排查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分类,统一登记造册,并在月底之前呈送地方党委政府,同时上报市局基层科备案。重大、突发性情况随时演讲,司法所长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二是依照分级培训原则,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各地在一季度分期拟报集中培训计划,由市局集中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辅导讲座。三是整合系统力量,继续落实好律师参与接待制度,组织好每周一律师接访工作及律师参与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组织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突发性、敏感性、的处置,参与重大问题的调处。四是参照相关档案管理规范,由市人民调解中心结合实际出台潜江市人民调解业务档案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三)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贯彻《关于建立“1+4联合接访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对全市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指导工作,抓好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形象。三是高标准、高质量的办好《人民调解工作简报》及时对上全面反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对下传达党和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交流调解工作经验,探讨调解工作规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四)大力宣传《人民调解法》认真布置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充分履职,为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讨论制定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上半年举办一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班。三是积极探索完善城区、农场、乡镇三种不同区域的管理模式,培育典型以现场会形式进行推广。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建设与管理,完善社区矫正基础工作。五是落实司法奖惩和行政奖惩措施,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快矫正对象的转化改造过程。
(二)进一步加强帮教安排工作。突出抓好“三无”对象的过渡性安顿。二是加强与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出台帮教安排工作帮扶方面的专门性文件。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宣科在3月提请召开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会,会上确定年工作总体思路、任务。二是领导挂帅、部门配合,成立专班和专家组,高标准做好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送审和讨论下发工作。三是早部署、早动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四是认真组织,上下联动,46月,以“六五”普法确定的重点学习内容,高标准完成全市第一期法制宣讲员培训和各地二级培训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做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编辑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行动,解决好特殊群体的法律诉求。二是把好援助案件的审批关、质量关。积极争取政策经费支持,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全年料理法律援助案件80件以上,料理法律援助事项1200件左右,不时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三是积极抓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工作。
(五)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通过双向选择更紧密地服务经济发展。二是加强督办,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三是严格制度,认真落实每周一讲评机制,进一步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不时拓宽业务领域,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各个领域,确保业务总量和收费有明显增长。四是加强调研,不时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治自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行业自治组织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惩戒委员会和风险防范基金,及时查处、惩戒违纪违规执业行为,尽可能降低执业风险。
三、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关键在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事业成败。必需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全面加强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围绕“强纪律、讲操守、树形象、比业绩”读书演讲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内开展包括政策法律法规、理论、专业知识和执业道德纪律等内容的学习,保证参学人员每人学习笔记达到一万字以上,心得体会文章两篇以上。三是全系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出一批岗位能手和标兵作为本系统学习的典范,全系统内形成争当标兵、争当楷模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党建责任制度。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机制,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努力提高班子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重点是进一步健全以“”为主要内容的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把律师团结在党的旗帜下,充分发挥好律师队伍促进社会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三)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与相关科室整合的方法,相互协调沟通,联合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二是制定法律服务工作年终考评规范。打造人才库,形成优质服务推荐机制。三是以素质促业务,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律师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依规行事的自觉性,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年初认真组织,完成好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四支队伍的教育和整顿。
四、强化措施。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时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二是扎实开展第二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对第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察指导,切实发挥省级规范化所的典型引路作用,力争年内新创建2-3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经费、装备配备管理工作,确保经费、装备发挥作用和使用安全。
(二)进一步深化经费保证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司法行政经费保证规范落实到位。二是向内挖潜。继续推进创建节约型机关,完善民主理财和局党委集体理财制度、坚持政府推销制度,严格工作经费保证制度,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继续实行季度报账制度,实行定项目,定标准,做好系统内资金保障。
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1一、总体目标
根据本所行政财务部目前工作情况与不足之处,结合所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行政财务部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20--年最后一季度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所《员工手册》,确定规章制度的各项内容,争取做到各项制度的科学适用,保证所在既有的规范中顺利运行,范文之工作计划:财务月工作计划。
2、完成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分析,为年终评选及绩效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3、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增强企业凝聚力。
4、完善本部门组织机能,细化各员工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内容具体落实到人,定时定完成,提高部门工作质量要求,圆满完成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规章制度的完善
规章制度引导员工工作规范,是处理日常工作中各项事务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行。然,本所迄今为止的规章制度严格来说是不完备的。鉴于此,行政财务部基于稳定、合理、健全的原则,在20--年底首先应完成所规章制度的完善。
1、20--年10月底前完成对《员工手册》的初步修改,更新所有工作规范及岗位职责;
2、20--年11月报请主任律师审阅修改;
3、20--年12月份最终定稿。
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本着简洁、科学、务实的方针,注重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目标实施需支持和配合的事项
1、需各部门提供最新版本的服务规范;
2、制度修订后需请各部门审阅、提出宝贵意见并须经主任律师最终裁定。
(二)各岗位工作分析
通过岗位分析既可以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任职资格、工作内容,从而使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分配、工作衔接更加精确,也有助于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量、贡献值、责任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便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年终优秀职员评选奠定良好的基矗详细的岗位分析还给行政配置、招聘和为各部门员工提供方向性的培训提供依据。
1、20--年10月份拟定所年终优秀职员评选文件,报主任律师审阅后备案;
2、20--年11月份完成岗位分析的基础信息搜集工作,按各岗位职责确定其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行为与责任;
3、20--年12月份在主任律师的指导下确定各岗位综合考评依据,评选出所优秀职员
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在信息搜集过程中要力求翔实准确,整理后的岗位分析按部门进行分类,以便日后工作中查询。
目标实施需支持和配合的事项
1、需参考各员工完整的岗位职责;
2、优秀职员评选依据及岗位分析资料须经主任律师最终裁定。
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一、20--年公司整体思路
20--年,牢牢围绕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这个中心展开财政监视检查工作。监视内容:结合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门专项资金,重点检查相干职能部分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监视方式:力争做到四个结合,即事前、事中、事后监视检查相结合;财政监视与财政具体业务管理相结合;平常监视与专项检查、抽查相结合;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监视程序:严格依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展开工作。检查处理:坚稳重整改轻处罚维护财经秩序的原则。执业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监视检查职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20--年会计人员的工作计划
(一)积极配合上级监视部分的联动检查工作
(二)围绕中心重大决策跟踪监视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三)继续抓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然工作。
1、重点做好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资金监视工作
依照财政部财监59号,财监2号文和省厅鄂财监发14号文件要求,把监视检查工作有效贯串于扩大内需的重大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拔付、使用、管理的全进程。
2、组织、调和、实施“小金库”专项清算工作
为了进一步严厉财经纪律,切实维护财经秩序,根据中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暑,20--年度我县将同步展开清算“小金库”检查工作,检查方案待省厅文件下达后出台。
3、履行会计监视职能展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年一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是在财政部的同一安排下,在省厅同一组织下展开的,检查对象待20--年省厅文件下达后再定。
(四)检查核实群众举报题目。对群众的举报,不管题目大小、金额多少,都要进行检查,做到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复。
(五)展开财政监视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以简报的情势作为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和重点案件典型分析通报的窗口,扩大财政监视的社会影响,[进步财政监视著名度。
(六)服务财政管理加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视
加大财政收进检查力度。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位的“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执行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视检查。重点检查对象: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
(七)继续展开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分内部监视检查工作办法》《财政内部监视检查工作指南》规定,20--年重点对基层财政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视。内审单位:三溪财政所、黄双口财政所、排市财政所。
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3在20--年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自身财务管理能力,积极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努力使自己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公司20--年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本人20--年个人财务工作计划:
一、加强财务知识学习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继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了解财物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学习情况。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我将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同事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
我会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我会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按照工作措施,使公司财务管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管理的作用。
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最大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4为更好地完成会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会计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贯彻一费制制度,开学初公示收费标准,让每位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2、开好票据,与银行做好协调工作,将每笔款项进入相应专户。
3、按时完成在职教师及退休教师的每月工资报表,及时调整、变动相关工资,完成各类工资表格。
4、做好每季度退休教师的医药费发放工作,服务到位,让每位退休教师满意。
5、做好在职教师及子女医药费的发放工作。
6、与校领导商议,做好20--年度学校收支预算,努力做到科学、合理、节约、务实。
7、与总务主任合作,做好一学期社会实践活动费、作业本费的退费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丝毫不差。
8、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各种报表的填写工作。
9、和班主任老师密切配合,做好20--年度少儿医疗保险的申报工作,为家长、为社会做实事。
10、每月月底完成学校财务的月报工作,及时汇报学校财务状况。
11、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学校各种应急任务。
会计个人工作计划范文5--年一整年的锻炼让我对财务知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在已经成为财务方面的管理者。20--年里,我将继续我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方面的知识学习及教育。使财务工作在我的管理及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下是我就财务人员工作计划的详细内容。
20--年工作计划中我共拟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公告:20--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20--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把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第二、加强规范现金治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
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
财务治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控制全理化,强化监督度,细化工作,切实体现财务治理的作用。使得财务运作趋于更合理化、健康化,更能符合公司发展的步伐。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会借改革契机,继续加大现金治理力度,提高自身业务操作能力,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以最大限度地报务于公司。为我公司的稳健发展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1》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民行检察工作开展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一直徘徊不前。在调整工作思路和加大办案力度的情况下,虽然初步扭转了停滞的局面,但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案源渠道不畅通,办案数量和规模小。主要“等”、“靠”申诉人上门,不上门就无米下锅,导致无案可办或者办案数量和规模小。
2、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监督方式单一、办法不多。我国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抗诉这一法律监督的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无法通过抗诉进行纠正。
3、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民行检察干警多是年龄偏大的,知识结构陈旧,缺乏专家型、实践型的办案能手或业务带头人,难以有效地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力度。
4、部门联动和上下协作关系不强。一方面检察机关内部部门之间联动不多,另一方面上级院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指导不够,上下协作配合机制不强,难以整合办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
二、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不明确,妨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一是指导思想不明确,有的基层检察院对民行检察工作如何开展缺乏全面的考虑和打算。二是工作思路不清晰,有的检察机关没有长期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打算,虽然每年均有制订年度的工作意见和计划,但往往流于形式,且多停留于消灭案件的受理和立案空白上,没有形成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2、案源不畅,制约了办案数量和规模。造成案源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的力度和深广度不足,没有形成持续和成规模的宣传效应,难以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所知晓和认识。二是近几年来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使得群众对民行检察监督力度持怀疑态度。三是律师不愿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诉。
3、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多数基层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陈旧,缺乏拓展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二是缺乏专家型、实践型的办案能手或业务带头人,难以有效地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力度。三是司法理念和执法观念不到位,容易以办理刑事和自侦案件的经验指导和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办案的效率。四是部分民行检察干部对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4、缺乏与法院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沟通。有的地方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我抗我的,你判你的”现象突出,影响了检察建议的有效运用和抗诉案件改判率的提高。
三、解决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方法
1、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数量和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民行检察工作没有达到一定办案数量和规模,就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态势和社会效应。因此,基层检察院必须积极争取上级院对办案工作的指导,整合办案资源,适度增加办案数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挖掘办案潜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开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规模效应。要发挥已有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典型引导的方法加以重点指导和督促;发挥部门联动和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的优势,形成上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民行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和均衡发展。
2、创新监督方式,拓宽法律监督范围。我国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抗诉这一法律监督的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无法通过抗诉进行纠正。为此,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也就是说,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效能,加大检察建议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人民法院执行、调解活动的监督工作;可以尝试开展“民事公诉”和“支持”的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监督的范围。
3、坚持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相结合,坚决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是民行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民行检察部门应充分履行这一职能,发挥民行检察部门的专业优势,增强侦查意识,提高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大力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着眼于建立一种将抗诉与侦查形成合力的检察监督机制,以增强民行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4、切实规范法律监督工作,以规范促效率、保公正。民行部门应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各民行业务工作的动态管理,实行人定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使各项民行检察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专业化的轨道。要进一步规范审查方式,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规范促效率、保公正;完善初查案件线索的登记和备案汇报制度,提高初查案件的成案率;牢固树立安全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规定,防止滥用侦查权。
5、把加大宣传力度与加强调研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开拓案源渠道。民行检察工作要取得跨越性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案源渠道尤其重要。因此,民行部门:一是必须多与新闻媒体联系,选准时机,结合典型案例,特别是和解成功案例和息诉工作做得好的案例,有计划地宣传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及在构建和谐社会、惩治司法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继续坚持“走出去”的方法,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形成工作联系机制,畅通案源渠道。三是注意对面上的宣传和加强调研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调研,分析和总结案源不畅通、宣传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所在,加以改进,以扩大宣传的效果。
6、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和促成和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息诉、促成和解工作是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行部门应当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理解和看待息诉和促成和解工作,立足于民行工作的特点,对经审查后达不到或不能提出抗诉的案件,要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妥善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切实把做好息诉、促成和解工作放到与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的同等重要位置上来。
(二)“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推开。认真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坚持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动全民学法用法,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农村法制教育基地等阵地建设更加突出,“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有新进展,示范村、社区的比例进一步扩大,“**普法网站”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宣传渠道。
(三)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基层司法所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基础建设、强化素质、凸显作用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全市139个司法所全部挂牌成立。220个司法助理员编制已收173个(含春季招的12名公务员),尚有编制空缺的县(市、区)预计年内将通过秋季公务员考试,新增司法助理员14名。我市已有3人所7个,2人所34个,通过综治力量整合实现独立办公楼的乡镇(街道)司法所54个。全市已有23名司法助理员被任命为副科级所长,另有4名在公示中,18名在考核中。各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9月全市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968件,已调处6968件,调处成功6771件,调处成功率97.2%。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对**年至**年的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任务,全市共调查排查刑释解教人员454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678人,解除劳教人员868人,未衔接人员421人,有犯罪倾向69人,有现实危害活动人员16人,重新违法犯罪53人。
(四)法律服务事业稳步发展。1-9月,全市律师共担任443家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2729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153.9余万元。全市共办结各类公证9316件,拒绝公证避免各项经济损失达222万元。全市“148”共接受电话咨询6838件,接待来访10720人次,解决纠纷1958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603件。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30件,受援人总数为1171人,接待咨询人数为7176人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94家,承办各类案件1213件,调解民间纠纷286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27万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接受各类委托410件,共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0件,出具的鉴定意见被司法机关采信率达100%。
主要经验和作法
(一)以人为本,强化素质,建好司法行政队伍
一抓思想教育。市局注重运用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载体,推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服务科室评选活动、窗口行业“三比三赛”满意服务活动,着力营造队伍学先进、赶先进的争先氛围。组织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篮球、钓鱼、拔河、登山等比赛活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还积极开展与挂点服务村的“互动联动,一体运作”活动,深入挂点村了解村情民意,为农村、农民经济发展和致富献计献策。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市局挤出一万元资金和部分办公用品帮助挂点村解决实际困难。二抓规范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考评制度。市局开展了局机关科室责任人的述职测评工作。加大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3-4月市局领导亲自挂帅,抽调县级局分管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到十个县(市、区)就上半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三进”、法律援助等项工作进行督导。各县级局继续抓好包括考勤、岗位职责、奖惩措施在内的《司法所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政和县局将实行多年的签到制度改为由局领导不定期进行查岗,每周至少抽查3次以上,根据当月四周查岗结果计算当月在岗和缺岗时间,实行每月统计,每季通报,此举能有效克服签到制度的弊端。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今年重点抓好“五个机制”的落实,全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达不到年检注册条件,被暂缓注册,并限期整改;上报省厅备案我市2件重大、敏感案件,同时依托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研究,加强对个案的论证指导;积极筹备开设“**律师网站”作为自身建设平台。推动律师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省律协举办的第一届“闽律杯”律师乒乓球比赛活动。公证工作通过公证协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我市公证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4月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向“两结合”的模式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制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二)创新载体,增强实效,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一抓“五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我市各地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召开普法教育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年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调整充实依法治镇(乡、街道)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增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预算,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明确的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和工作体系,确保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二抓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确定每月学法日,制定学法计划,建立学法笔记和学法档案,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评。同时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市依法治市与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安排。同时市依法治市办还重新调整了由法学专家、学者、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普法宣讲团,深入各县、市(区),各类企业进行宪法、企业法、合同法、劳动法、工会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开展“送法进校”活动、网吧整治专项行动、“青少年服务热线”、“快乐大本营”、“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系列法制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三抓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不断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将宣传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强化项目运作,使“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做到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市依法治市办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加强政策性的指导,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引导全民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推动中心工作发展的有效载体。各地在继续运用传统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及时开辟了新闻媒体、电视、网络、竞赛、各类书法摄影等法制宣传新阵地。市依法治市办充分运用网络,积极组织由省法宣办与省工商局共同举办的“3.15”消费权益保护法知识网络有奖竞赛活动,从年初开始积极筹备至9月正式开通的“**普法网站”建设,创新了法制宣传途径。顺昌县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历镇开设了由镇综治办、大历司法所牵头,组织镇派出所、林业站、工商所、土地所、卫生院、计生办、车队、兽医站、农技站等十几家单位组成的大历镇法制墟场。法制墟场每季度开办一次,设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法律咨询、以及农民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计生等有关法律咨询和农业技术咨询内容,受到当地群众欢迎。四抓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化创建。充分利用“三下乡”、“法律进农家”、“法律六进”等有效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发送的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农民“五五”普法读本》,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组成考核组,深入政和县石屯镇考核指导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单位——西津村开展“四民主两公开”,促进了我市“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光泽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司法所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各村民小组,继续推广“户代表议事会议制度”,以确保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延平区来舟镇游地村被授予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年初,市司法局与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该项工作,我市试点社区延平区杨西社区和文宣社区着重从自治组织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议事决策建设以及社区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十个方面扎实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各项活动,并及时总结了创建活动工作经验。
(三)强化机制,整合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于年初和8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市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确保春节、“两会”及国庆、十七大召开期间的社会稳定。抓好乡镇矛排联动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联动机制的完善,健全预警、排查、分析以及调处和应急处置机制。下半年以来,全市在乡镇(街道)推行基层综治力量整合,加大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力度,各县(市、区)、各乡镇定期或不定期抽调精干力量下基层逐村(居)逐户进行排查摸底,集中排查做到组织领导、工作力量和工作责任“三个到位”。将着力点放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和敏感问题上,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普遍实行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工作制度。全市没有发生在省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二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如光泽县杭川镇与省二监联合开展高墙内外互动的帮教活动;延平区局与香港华恩基金会在四鹤街道开展安置帮教互动活动;建瓯市局与各乡镇(街道)、劳动局、职业中专联合举办15期家禽畜饲养、缝纫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班。各地还通过就业推荐、牵线,解决低保问题等多种途径努力为释解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三抓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市局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有关司法所建设若干文件后,今年以来加强与县(市、区)党政领导沟通,重点抓好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定期通报各地司法所建设进展情况。各县级局局长也多次找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考核副科级司法所所长,对选好配强司法所所长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成效比较显著。为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市局从闽北实际出发,引导基层司法所紧紧围绕市委政法委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积极融入当地“综治服务中心”的创建工作中,并借此搭台唱戏当主角,营造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主的农村综治维稳大格局,解决人员少办公环境差的矛盾。8月底市局在建阳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推广建阳市借基层综治力量整合契机,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实现优化配置的经验。在推进“两个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各地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责任和保障机制,建立“五簿三册一书”;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包括司法所所长职责、基层司法所请示汇报制度、统计报表台帐制度等在内的一套规范化的业务工作考评机制。市局还按照省厅部署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试点,全市已确定示范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有1724个调委会达到省定规范化标准,占调委会总数的87.8%。
(四)拓宽领域,优化质量,服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按省厅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全市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将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年度量化绩效考评范围,确定局班子成员依托日常挂点的十个县(市、区),结合深入县(市、区)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听取各地有关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指导活动开展。在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工作方面,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兴载体。及时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通过年内刚设立的互联网:**政务网站、**普法网、**律师网站进行宣传报道,开辟宣传新阵地,突破传统的宣传方式。二是巧借“法律服务三进”平台。各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采取定点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开办宣传栏、提供上门服务、担任村聘法律顾问等形式开展“三进”活动中,大张旗鼓地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内容,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联合行动提高实效。积极参与宣传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宣传主题实践活动与医疗义诊、文艺汇演等活动相结合,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内容涉及农民关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计生等有关法律咨询和农业技术咨询,使联合行动形成一定规模,普及面更广,更有吸引力,既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又树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市律师共与133个社区、150个行政村、27所学校订立法律服务协议。扩大了延平区大横镇村聘法律顾问做法的覆盖面,全市已有660个村推行了村聘法律顾问制度。延平区在村聘法律顾问工作中针对律师资源不足这一情况,将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入村聘法律顾问渠道,引导他们参与这项工作,较好解决了这一矛盾。截止目前,延平区有143个村,19个居委会(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区村居的60%。其中,大横、王台、峡阳镇各村(场)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村民的广泛赞誉。此外,继续深化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律师值班制度。政和、延平等县级司法局与当地局联合出台具体措施,促进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8月市律师协会成立律师参与涉法志愿团,团成员由全市113位志愿律师组成,律师参与率为全市律师的70%。据统计,1-9月全市律师参与接访1300余人次,接待群众上万人次。为掀起《公证法》实施一周年宣传热潮,市局组织全市开展3月“公证宣传月”活动。3月1日全市11个公证处分别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和农村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共印宣传材料9000多份,接待当事人咨询1000多人次,当场解决群众疑难问题50多人次。宣传月中,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彩门等30多条。武夷山市公证处在城中公园的大屏幕显示屏上每天利用10多分钟时间滚动宣传公证法内容。这次全市宣传月活动,宣传次数之多,范围之广,创历史最高记录,起到了良好的公证法律宣传效果。各地积极拓展“148”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政和县局继续抓好“168691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召集联动单位座谈,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展热线电话服务覆盖面。继续为残疾人和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截止8月底我市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证》23365份,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证》15522份。浦城县局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建立联系点,并设置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为农民依法维权提供优先、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各地还努力拓展援助领域,深入劳教所、监狱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活动,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援助案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如延平区王台、夏道、洋后、太平、茫荡等乡镇已开始尝试以非诉讼形式向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方面,市局协助省厅抓好司法鉴定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监管力度,规范司法鉴定服务市场,同时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行业的调研工作,推动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之外,我市司法行政其他工作也有新进展。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突出,市局在“**省司法厅**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责任状”的考评中名列第二名,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也受到省厅巡视组的充分肯定。政务网站建设取得突破,市局成立了政务网站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顺利完成公文接收、传输由纸质公文向电子公文过渡工作。同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中国**”网站上设置相应栏目:机构职能、发展规划、计划总结等,并适时维护更新网站上三个专题栏目:法律机构、法律援助和法律解读,使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外推介宣传法制、法律服务公众等方面的作用。
在总结十六大以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认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党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这在历次五年规划中还是第一次。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党和国家关心、司法部党组关注的重大问题。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明确提出了**年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重点领域、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基础。**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极为重要的一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四是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规范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同时,也应看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特别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人民调解行政化,甚至混同于行政调解,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交叉,使得原来建立的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应急处置等制度运转难以顺畅,甚至出现空档,也造成全面情况掌握不详、重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职能较弱的司法局,难以有效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性质界定不明,甚至有的地方将群体性上访事件、群体性治安案件等视为矛盾纠纷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所提出的任务与指导意见超越了人民调解只调解民间纠纷的权限范畴,导致基层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此外,经费保障困难,基层基础建设投入不足,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法律服务工作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和执业空间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还需要花下大力气进行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明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化全民学法用法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法律六进”各个方面工作的试点和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召开现场会或观摩会,总结推广**年试点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发挥网络法制宣传的作用,借助“**普法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争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通普法网站。
二、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借助我市推行整合基层综治力量之机,扩大司法所力量,建立相对独立的以司法所为主体的综治办公楼,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五个一”建设。贯彻省、市五家联合下发的有关司法所建设文件精神,继续抓好副科级所长配备,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活动,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实用技能培训工作规范发展,不断扩大全市安置基地数量。
商业招商合同范文一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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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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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公司合作。
3.1.4.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5.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6.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 完善客户档案建设。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 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租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6.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6.3.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乙方在租赁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6.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七.
7.1. 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7.2. 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费的结算标准
八. 保密条款
8.1.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8.2.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
9.1.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9.2.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9.3 甲方延迟支付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十.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一.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
12.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2.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2.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2.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 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商业招商合同范文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内容:
2.4 技术参数:
1、建筑结构:
2、建筑占地面积:
3、建筑面积:
4、商业物业招商范围:
合同附件一:《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
三、委托事务及期限
3.1 事务:“勤诚达新界”项目的宣传推广及招商。
3.2 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商业招商进度总要求截止日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务。招商率=(已招商面积÷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100% ;特别约定:商业物业招商范围面积为《委托招商物业一览表及平面图》所示面积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勤诚达新界”项目招商宣传必需的资金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按甲乙根据销售或客户需要商定的物业分隔方式组织施工,保证工期,保证按销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按时交房;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符合房屋销售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
4.4 负责配合乙方高效率地进行合同审查、用印、收取购房户预交的预订金或定金,收取租金,当日要完成的工作应当日结清。
4.5负担现场销售接待中心以及样板房的修建及装饰,售楼处内各种物件购买的费用。售楼中心以及样板房的建设及装修装饰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4.6 负责销售中心的水、电、电话(非移动通讯),财务、保安、保洁人员的派驻及工资发放,办公所需物品的购买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管理费用。
4.7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8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及有关费用。
4.9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招商、推广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策划,包装、推广,制定招商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负责组织招商团队,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统一管理招商现场双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使之有利于招商工作的推进。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5.6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
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7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招商:
9.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勤诚达新界”项目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广费按预计实现租赁总额的 2%-3% 计 算,该费用包括招商手册(印刷、电子)、户外、电视、广播、报纸等广告宣传、销售物料的有关费用,不包含售楼部建设、装修装饰设施、样板房装修,该费用由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推广预算严格控制在该费用之内。
9.3 关于招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没能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阶段招 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1.0倍月租金 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条第(四)款所述各阶段招商进度指标时(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约定的首年单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给乙方。
9.3.2 招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佣金的结算方式为:甲方应在每月的后 2日内根据乙方当月招商合同 的实际金额计提乙方招商佣金,并按当月应提佣金总额的70%支付乙方,剩余30% 作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招商任务后的10日内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佣金的计提条件为:租赁客户已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租赁定金款项为准。
9.4 项目租赁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员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标准签订,甲方负责合同的终审,并由甲方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十、关于服务费用:
从委托之日起计算,合同签署2 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启动费 五万元整 (RMB:50000元),但须在日后的销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 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招商定位报告》、《招商执行报告》。
十一、甲方须保证项目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工程验收合格,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招商费及相关费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3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累计扣留的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真文本。
十五、甲乙双方来往的函件、方案等文本以下列方式为有效交付:
15.1 可通过甲、乙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收的函件、方案等文本,甲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为 。
15.2 可通过合法的邮政系统向对方指定的地址邮寄函件方案等文本。
15.3 甲、乙双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前的三个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营销: ”等名义。
十七、双方合作期间,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重大政策调整,致使双方无法正常履约,双方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终止:
22.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22.2.1 有欺骗行为时;
22.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22.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招商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
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
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 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1)项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圆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 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 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 年 月 日前,完成 家品牌商户意向签约,乙方应保证甲方取得该品牌宣传使用权,有权宣传推广该阶段的招商成果。 年 月 日前完成招商率全部招商面积的10%。 年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30%。 年 月 日前月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60%。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招商面积招商率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
1年-2年〔含2年〕
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
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经甲方签字加盖公章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 %,合计约¥ 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内容、时间、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的对外发包、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 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 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
合肥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商业协议的签订及招商策略的最终决策权。 ④甲方负责与乙方招商客户签订合约等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 ⑤甲方负责统一收取招商客户交纳的定金、押金及租金等款项。乙方不得向招商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第三阶段
甲方有权审查修改乙方提交的有关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计划等文件并有权监督乙方的实际执行及考察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运营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等文件。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所有合法证照之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甲方确认后留复印件存查。
2.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的行为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背甲方意愿做任何有损甲方声誉或经济利益的行为,否则所造成甲方之损失或法律纠纷由乙方全部负责。
3.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4.乙方现指定 为该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任何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在三日内立即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资料,并向甲方妥善交接一切有关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的文档资料和一切未授权乙方公开的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吐露在合同中获知的甲方秘密。
6.合同中由乙方负责的所有工作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交予甲方确认,该书面提案交予甲方前均应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审阅同意并签字确认;甲方一经确认,乙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经由甲方审定的方案;
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除承担上述责任外,在各阶段服务期间,乙方还负有下述责任:
(1)第一阶段: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意见传达公司总部,乙方应配备相关项目经理及业务执行人员,负责执行已拟订好的市场计划并监控市场反馈。
(2)第二阶段:
①乙方负责项目招商的总体策划及工作进度,以及广告策划、媒体广告设计、促销活动计划等全部内容。
②乙方应负责起草该项目招商所需相关合同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查。相关合同文件的内容的最终决定权由甲方确定,并以甲方与客户最终签订的为准。
③乙方应协助甲方同招商客户洽谈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保证甲方获得良好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所有招商过程中,需与客户签订的文件,包括租赁合同等文件,乙方必须提交甲方,由甲方签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④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设计、方案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之规定,并经
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方案(电子文档形式),并负责制作过程中的监督、看样及质量验收。如果乙方设计、方案引起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因审核同意而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影响甲方商誉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⑤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要求和相关工作进度表或甲方调整后的进度要求分阶段完成甲方委托的各有关具体工作,并应积极处理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计划完成招商任务。
⑥乙方有义务在甲方要求的合理工作时间内依据甲方意见完成任何策划、营销、设计等工作方案的修改,并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及授权下,不得擅自和执行任何计划和方案;
⑦作为专业公司,乙方必须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策划、招商及设计等各项服务,并具体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监控、实施和执行,以确保项目招商客户的质量。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⑧乙方在宣传、介绍过程中,必须做到如实陈述,不得做不符合实际的虚假宣传甚至欺诈,相关宣传材料必须经甲方事先审定后方可使用。 ⑨乙方必须以明示的方式,不使公众误解乙方为甲方的人,不使公众误解乙方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
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正式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或乙方负责人签名,并注明乙方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乙方自行制作的招商手册、宣传资料、招商广告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确认的招商资料产生不实之辞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乙方的名称、标志(包括设计、策划人员的姓名)等免费用于该项目的对外宣传。
(3)第三阶段:
①乙方负责指定项目营运管理所需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在相关制度实施前,提交甲方审查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相关制度不得执行实施。
②乙方承诺及同意忠实执行与运营管理顾问之一切事宜、并在遇到有任何特别事项时,向甲方提供最有利于本项目运营管理的建议方案。 ③督促本项目范围内商户及占用本项目任何部份的任何人,遵守和执行项目营运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及罚款等损失的责任。
七、声明及保证
1.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在 范围内不再承接任何与甲方的该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赔偿金。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与第三方合作的,乙方须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比例低于或不高于乙方与其他合作方的收费标准。如有违反,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乙方已发生的上述费用。
3.乙方在其广告作品中适当位置中加入乙方公司的名称及电话,要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否则不得实施。
八、特别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内容和项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标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补偿、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对乙方完成的任何一期工作成果不满意(包括调研报告、《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乙方应当进行修改。经两次修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补偿。
4.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受到的实际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因乙方原因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或执行违背甲方意愿的宣传和各类公关活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视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经济、名誉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知识产权
1.合同期内,乙方各阶段服务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报告、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上述工作成果。
2.乙方须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营销、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数据、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及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等,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有关项目招商或其他招商工具的设计、制作,如甲方以图书的形式正式出版发行,则版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须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未经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如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及乙方完成的服务成果,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交还甲方。甲方无需为此而额外支付费用。
十二、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
2.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而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及本合同约定价款结算,甲方未支付的部分在双方结算后七日内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通知
1、 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书予乙方,可发送至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甲方也可直接发送至乙方服务现场。
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予甲方的书面通知或向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如派人送达的,应直接送达到,可发送致如下地址:
地址: 邮编:
如采取特快专递送达的,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十五、其他
1、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