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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渭化集团”)是陕西省着力打造建设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三套装置的前段系统和公用装置等密切关联,可灵活调整产品和产量,市场竞争适应能力较强。回顾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深化过程控制,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中的盲点和难点,构建了长效安全管控机制。
二、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规范,GDP不再是政府的唯一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合理的发展逐渐成为共识,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及安全主体责任的担当要求越来越严格。相应的,当今许多行业的安全意识不短增强,安全条件投入、安全管理日常、员工安全教训培训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交通事故、矿难、危险化爆炸泄露、油气管道、粉尘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仍很突出。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践概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企业依法依规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需要切实落实,企业领导需要全面负责。大力推进“十项制度、一个能力”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思想等造成“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的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极度淡薄,根本不会吧安全生产放在战略性的高度来考虑,一昧的追求经济效益是在个别企业中,作为领导层主要存在的问题,他们往往对安全生产做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严重不足,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状况是目前企业在落实生产安全中存在的最根本的问题。(2)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执行难度大。在企业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往往是“被逼”的,是用来应付检查的,在内容上存在责任交叉,内容空洞等问题,导致制定的责任制失去了作用。(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停留在纸面上,对各类人员培训宣贯不到位,责任制没有落地生根,员工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导致“一岗双责”成为空谈。
(三)企业保障员工安全实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逐步健全完善,国家对企业保障员工生产生命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及对事故的惩处越趋严格,监管压力传导,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也逐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化,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得到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初实效,主要体现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软实力,企业在完成原始积累后,对安全文化的重视也逐步提高,主动或被动按安全文化规范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理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等方面下功夫,以自媒体、宣传栏、警示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员安全责任自觉性。企业在责任体系上不断自我完善。在责任体系上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领导层面实现一岗双责,明确了上至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责任,下至岗位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在组织机构设置上。严格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直接间接负责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和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建立及原则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中,最主要的就是企业的安全责任制,也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企业管理有章可循的根本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必须有一个配套制度与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它必须成立一个体系才能更稳固地存在于企业当中。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其核心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的程序。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一般由企业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其制定程序如下:(1)构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构,设立管理岗位。(2)定时对岗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风险测测评。(3)组织人员编制。(4)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5)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依据切实的岗位职责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实施
构建制度后,首先要做的重要任务就是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应用。该责任制的落实在企业推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循环性。综上所述,该制度要想更好的在企业内实施,就必须寻求一种科学合理有效的循环运行模式,该模式的最终确定,要始终依据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的制度原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可以合理运用“戴明环”来进行企业运作:第一阶段:计划制定可行性计划;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工作内容及目的,分派到各个岗位部门进行分组处理。外部基础和内部基础都应该作为主体责任制度主体基础。第二阶段:实施时时刻刻注意计划的实施工作,务必要确保主体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且相关监督工作人员要切实落实。第三阶段:检查现场检查、调研主体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成效。严格评估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个部门的进展及效果,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企业运营中能够彻底落实。确保该安全责任制度的公平公正,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并能够在员工中起到激励的作用。第四阶段:改进对责任制度实施中取得良好效果的条例进行保留、完善,争取达到最佳实施效果;对其中的缺口或不足,务必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核实,解决方案要给出的及时;结合企业的动态发展实际,查找进一步改进的机遇、不断完善实施计划、准备下一轮的行动计划。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1.严格性原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是因为基层员工、错误操作等导致的。企业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严重性,事故发生没有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往往事过人息,不能很好的做出总结并吸取教训,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执法不严、控制不严,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和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2.公平性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允许权势大于法制、钱财大于法制、人情大于法制。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时要本着公平性原则,人人平等,公平地衡量安全生产人员的工作质量,执行相应责任。3.公开性原则因为不管制度设计多么严谨,如果执法部门监守自盗,那么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而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制度要实施“阳光工程”,必须使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公开透明,相关人员之间彼此互相监督,各级企业领导要自觉接受基层人员和外部人员的监督,获得社会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以防止人情关系对执法、执制、执纪的干扰,防止企业工作人员、包庇他人等。
(四)建立安全组织监督体系
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管理组织与工作人员组成现实监督机构,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组织系统,并以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企业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组织保证体系必须是健全的、有力的、协调的和有效的,不能流于形式。
四、结语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考虑包括政府、社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提供安全保障。尽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然而,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凸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当然,我国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实有不足的地方,由于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经济水平制约了安全投入的力度、制约了安全技术和保障标准,社会认知水平和公民整体素质存在一定的缺失,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及执行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保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不能太过于操之过急,不能脱离现阶段实际,不能把眼光仅仅聚集于企业和政府,也不能因为客观存在放弃努力推进工作。但是我们应该立足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客观,从严,从法律、企业、政府、行业、媒体等方面各尽其能,并有效配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作者:吕艳 单位: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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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达到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
1.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职业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1.6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2.1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室及各服务部主任组成。
2.1.1其职责:
2.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2.1.1.2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2.1.1.3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2.1.1.4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2.1.1.5组织安全大检查。
2.1.1.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1.1.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2.2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部,其职责是:
2.2.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2.2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2.2.3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2.2.4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2.2.5策划并参加制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2.2.7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9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2.2.10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2.2.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2.2.1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2.2.1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2.2.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各类人员职责
3.1董事长
3.1.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3.1.2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1.3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2监事会主席
在组织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监察审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3总经理(或受委托的片区人)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3.4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3.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6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3.3.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3.8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3.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3.3.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3.4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3.4.1监督行政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4.3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参加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研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5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职业安全卫生,以致发生各类事故。
3.4.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领导
3.5.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5.2加强公司劳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在定员、定额工作中充分考虑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员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等考核中必须有安全内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安排合适的新岗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3.5.3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培训。
3.5.4表彰奖励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者。处理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爆炸事故的责任者。
3.5.5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6主管消防、保卫、人武的公司领导
3.6.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3.6.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3.6.3组织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动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
3.6.4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6.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设施专业检查,按时检查所辖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3.7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7.2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7.3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3.7.4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7.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7.6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3.7.7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3.8主管技术的公司领导
3.8.1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
3.8.2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3.8.3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8.4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8.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3.8.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9工会主席
3.9.1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3.9.2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3.9.3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9.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3.9.5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3.9.6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3.9.7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领导
3.10.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3.10.2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对公司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0.3组织制订公司房产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3.10.4组织对所辖部门及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按时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认真抓好各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1主管经营、质量的公司领导
3.11.1领导经营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11.2负责年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
3.11.3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
3.11.4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同时组织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所辖部门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2总会计师
3.12.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3.12.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负责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审查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及时支付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费用。
3.12.4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3其他副总经理
3.13.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3.2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4总工艺师
3.14.1负责组织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装置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3.14.2负责组织安全技术研究,领导工艺设计工作。
3.14.3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审。
3.14.4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艺,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
3.14.5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职业安全卫生操作内容,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4.6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4.7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审查是否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
3.14.8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监督技术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管理制度。
3.15总经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动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15.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16安委会办公室主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主管领导)
3.16.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16.2组织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16.3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16.4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16.5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16.6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7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3.16.8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16.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16.10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3.16.11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3.16.1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16.13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3.17生产性部门主要领导
3.17.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7.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7.3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7.4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3.17.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3.17.6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17.7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3.17.8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7.9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3.17.10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7.11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3.17.12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一般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3.18.1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8.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8.3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8.4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18.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
3.18.6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7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领导并支持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联络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9部门其他副职领导
3.19.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3.19.2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部门主要领导不在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领导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20团委书记
3.20.1宣传国家和上级团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3.20.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团员、青年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3.21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3.21.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21.2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3.21.3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1.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3.21.5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21.6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3.21.7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3.21.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21.9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21.10负责对公司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3.21.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3.21.13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决策;
3.21.14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21.1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21.16参与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3.21.17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3.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22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
3.22.1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3.22.3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3.22.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22.5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3.22.6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3.22.7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3.23生产调度员
3.2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3.23.2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3.23.3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3.23.4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3.24动力管理、技术人员
3.24.1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公司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3.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24.3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3.24.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3.24.5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4.6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3.24.7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3.25基建项目管理人员
3.25.1按照“三同时”原则办理审批和验收手续,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工会办公室意见,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5.2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和施工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3.26后勤、房产管理人员
3.26.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3.26.2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3.26.3经常对公司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3.26.4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3.26.5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6.6经常检查公司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3.26.7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3.26.8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3.26.9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门技术人员
3.27.1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3.27.2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3.27.3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3.27.4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3.28生产班(组)长
3.28.1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3.28.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3.28.3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3.28.4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3.28.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3.28.6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3.28.7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3.28.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组安全员
3.29.1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3.29.2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3.29.3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3.29.5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3.30管理、技术岗位人员
3.30.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30.2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3.30.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3.30.4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0.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0.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3.31技能人员
3.3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3.31.4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31.5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1.6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3.31.8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1.9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1.10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职能部门职责
4.1生产调度部门
4.1.1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2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4.1.3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4.1.4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6经常对本公司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4.2设备能源管理部门
4.2.1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2.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2.3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4.2.4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4.2.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4.2.6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2.7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4.2.8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4.2.9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4.2.10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公司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3采购、库房管理部门
4.3.1按计划采购供应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购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时必须索取安全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3.2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工作。采购的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品安全标志应齐全。
4.3.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4.3.4对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和报废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按规定控制、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确保生产现场不超量。
4.3.5在采购、安装、调试设备时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和《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3.6定期回收处置生产现场的废旧物资(含废气油、废酒精、切屑等生产废弃物),确保生产现场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生产。
4.4公司办
4.4.1在安排、总结公司工作时,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并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计划落实工作。
4.4.2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并经常检查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4.4.3协助生产安全部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4.4.4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5组织部
4.5.1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4.5.2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5.3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应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党、团活动。
4.5.5认真做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5.6协助生产安全部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6人力资源部
4.6.1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选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生产工艺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员从事专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4.6.2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岗位。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在劳动调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4.6.3负责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企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6.4负责参观、实习人员和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4.6.5保证劳动定额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
4.6.6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职业安全卫生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公司雇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条款,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8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技术学习培训时,同时安排有关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教育内容。
4.7检验计量部
4.7.1按技术条件验收零部件和成品,对产品安全性要求的错验、漏验负责,并及时反馈信息。
4.7.2及时处理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信息,严重的要列入质量整改计划,或向公司领导提出更新换代建议。
4.7.3组织对动力系统压力容器、气瓶等各种压力表、计量表及公司各部门的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建档。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在用压力表、计量表、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负责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措施,纳入计划,进行解决。
4.7.4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4.8技术管理、质量管理部门
4.8.1在制订科研生产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评审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参加,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三同时”评审。
4.8.2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各档案室、库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的消防、安全负责。
4.8.3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4.8.4负责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资料。
4.8.5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新成果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对安全技术的运用、推广、创新有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
4.8.6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与其他条件同时审定。
4.9设计部门
4.9.1在产品的研制、定型过程中积极探索和采用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新技术、新设备,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性,解决产品研制、定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保证设计出来的产品安全可靠。
4.9.2在设计新产品、自制设备设计时,应积极采用人机工程及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使产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资料。
4.9.3组织科研产品进行外场试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4.10工艺管理部门
4.10.1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4.10.2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10.3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4.10.4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4.10.5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全生产部会审。
4.10.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10.7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11财务部门
4.11.1在财务管理上,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4.11.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对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措施费用保证及时支付与结算。
4.12企业管理、计划管理
4.12.1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年度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2在落实、考核公司各部门经济技术指标时,同时落实、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指标。
4.12.3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安全问题,负责通过调整或追加计划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4.12.5在组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执行公司《“三同时”评审制度》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13工会办公室
4.13.1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4.13.2积极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组织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教育。
4.13.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检查行政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4.13.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
4.13.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13.6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职业安全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3.7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4.13.8保护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提建议、提意见的民主权利和员工在工伤责任事故处理中受处分后的申述权利。
4.13.9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3.10在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时,负责编制相应活动现场处置预案,并负责组织培训、落实。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门
4.14.1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4.14.2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14.3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4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人人会报警、会逃生、会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材”。
4.14.5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状态。
4.14.6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方面的火险特性研究。负责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审查及现场监护工作。
4.14.7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等化学危险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流失。
4.14.9定期检查宾馆、食堂、单身宿舍、综合科技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4.14.10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员工遇警不乱,从容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12负责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清洗到位,确保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故。
4.14.13发生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伤事故受伤者的伤情,避免、减少因误诊而拖延伤情导致增加受伤者痛苦或致残的情况。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护送受伤者到医院抢救。
4.14.1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简易临时急救方法。
4.14.15负责厂房、办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房屋进行鉴定,提出对危房的处理意见(拆迁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蚁的检查、防治工作,确保厂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体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18负责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经常检查路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畅通。
4.14.19负责制定厂内各种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4.14.20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14.21在进行树木移栽或修剪时,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监察审计部门
4.15.1在监察审计其他工作时同时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4.15.2参加对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15.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5.1.1“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5.1.2“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包括公司的生产、工艺制定、科研与实验、科研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综合管理、设备管理、计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①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②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③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④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⑤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1、配合负责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管理、应急管理;
2、对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制定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演练工作计划;
5、审批安全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并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2、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应急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处在完好状态,损坏的及时报园领导进行更换;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检查作业区域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禁止作业人员进入。
二、作业负责人职责
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三、监护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3、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6、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7、现场应携带“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
通风检测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内部可能存在的进行检测。在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二、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时,隔30分钟必须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审批,方可继续作业。
三、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进行施工作业。
四、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气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浓度值等。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五、作业检测可由自行检测,检测时应认真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相关人员签字;临时作业或缺乏必备检测条件时,也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并由检测审核并签字。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思想、精神状态有异常行为不得上岗作业。
3、按规定做好作业场所班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落实人员整改,
隐患未排除不得作业,不得不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就组织生产。
4、按规定做好班前安全会议召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长不在应委托人员组织召开,不得不开好班前安全会就组织生产。
5、作业前班组应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布置、分工,不得无工作安排随意进行作业。有特种作业岗位的必须由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人员操作。
6、严禁擅自拆除、拆改、移动或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7、严禁在无人防护的情况下往上或往下抛投材料和工用具。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锁好安全锁,安全带高挂低用。
9、生产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井必须有盖板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10、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1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在作业期间应安排有经验和操作技能熟练的人员带领,井下不得少于6个月,地面不得少于3个月,带领期满后经带领人员评估是否能单独上岗作业,否则不得单独上岗作业。
12、从事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围巾或其他配饰物上班,严禁用工用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13、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4、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5、作业中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好协调、监护工作。
16、作业中班组长或现场值班人员搞好现场监管、巡视工作,制止“三违”行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预防事故发生。如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现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对危险场所做好防范措施。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2 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 管理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3.1.2 负责通知防损、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 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 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 负责对其它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 施工管理部门
3.2.1 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2.2 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2.3 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2.4 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2.5 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
3.2.6 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
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2.3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2.4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2.5 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1.3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 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4 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
4.2.3 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 是”栏内的“”上打“√”。否则打“×”。
4.2.4 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4.2.5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 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 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防损部。
4.2.8 防损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
4.2.9 外包人员进厂后,防损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
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工管理部门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门在接到防损部审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后,由施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现场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施工条件时,双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最下栏上签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进行施工。
4.3 入园安全教育
4.3.1 防损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园安全教育。
4.3.2 入园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 接受入园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幼儿园安全承诺书》上签名后,将第一页交防损人员,《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幼儿园安全承诺书》的内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对照学习。
4.3.4 防损人员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填写入园安全教育的时间并签名。
4.3.5 防损人员在进行入园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4.4.2 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
4.4.5 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幼儿园为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
4.5.2 防损部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 施工管理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
4.5.4 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 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地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 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有关“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 对于机组大修一类的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损部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较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
二、作业班组要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识别,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工作,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三、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五、凡新员工入职,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六、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5、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案例等。七、项目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组织实施。
八、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后,要将个人考试成绩及试卷要归档保存。
九、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处应当接受园级和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外必先经过对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每季度由区域负责人组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试卷要存档备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而制定的制度。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1 本程序适用于幼儿园日常工作中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1领导机构
幼儿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园长领导下,由幼儿罗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本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幼儿园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
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5.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1.1预警级别和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园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级别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5.2 应急处置
5.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2.3 应急响应
5.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5.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5.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5.3 恢复与重建
5.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5.4 信息的报告与
突发事故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人力资源
幼儿园办公室、保卫处、卫生保健处办等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6.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4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5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6 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7.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7.2 培训教育
由园内安保处牵头,行政处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7.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
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4 幼儿园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督办组进行监督管理。
8.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法定代表人是本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班级的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 职工安全守则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事故管理制度
(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 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本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 、有章可循,衔接配套。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 、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 、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