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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责任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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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责任制度

第1篇

关键词: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制度

一、前言

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渭化集团”)是陕西省着力打造建设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三套装置的前段系统和公用装置等密切关联,可灵活调整产品和产量,市场竞争适应能力较强。回顾近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不断强化风险管理,深化过程控制,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消除安全生产中的盲点和难点,构建了长效安全管控机制。

二、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规范,GDP不再是政府的唯一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合理的发展逐渐成为共识,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及安全主体责任的担当要求越来越严格。相应的,当今许多行业的安全意识不短增强,安全条件投入、安全管理日常、员工安全教训培训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交通事故、矿难、危险化爆炸泄露、油气管道、粉尘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还时有发生,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仍很突出。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践概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企业依法依规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需要切实落实,企业领导需要全面负责。大力推进“十项制度、一个能力”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安全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思想等造成“政府急、企业疲”、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的经营人员安全意识极度淡薄,根本不会吧安全生产放在战略性的高度来考虑,一昧的追求经济效益是在个别企业中,作为领导层主要存在的问题,他们往往对安全生产做产生的社会效益认识严重不足,重视程度远远不够,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状况是目前企业在落实生产安全中存在的最根本的问题。(2)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执行难度大。在企业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往往是“被逼”的,是用来应付检查的,在内容上存在责任交叉,内容空洞等问题,导致制定的责任制失去了作用。(3)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停留在纸面上,对各类人员培训宣贯不到位,责任制没有落地生根,员工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导致“一岗双责”成为空谈。

(三)企业保障员工安全实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逐步健全完善,国家对企业保障员工生产生命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及对事故的惩处越趋严格,监管压力传导,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也逐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化,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得到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初实效,主要体现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管理的软实力,企业在完成原始积累后,对安全文化的重视也逐步提高,主动或被动按安全文化规范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安全理念文化、安全行为文化、安全环境文化等方面下功夫,以自媒体、宣传栏、警示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员安全责任自觉性。企业在责任体系上不断自我完善。在责任体系上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在领导层面实现一岗双责,明确了上至公司管理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责任,下至岗位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在组织机构设置上。严格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直接间接负责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和本系统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建立及原则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组成部分中,最主要的就是企业的安全责任制,也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企业管理有章可循的根本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必须有一个配套制度与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它必须成立一个体系才能更稳固地存在于企业当中。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其核心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的程序。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一般由企业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其制定程序如下:(1)构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机构,设立管理岗位。(2)定时对岗位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风险测测评。(3)组织人员编制。(4)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5)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依据切实的岗位职责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实施

构建制度后,首先要做的重要任务就是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应用。该责任制的落实在企业推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循环性。综上所述,该制度要想更好的在企业内实施,就必须寻求一种科学合理有效的循环运行模式,该模式的最终确定,要始终依据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的制度原则。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可以合理运用“戴明环”来进行企业运作:第一阶段:计划制定可行性计划;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工作内容及目的,分派到各个岗位部门进行分组处理。外部基础和内部基础都应该作为主体责任制度主体基础。第二阶段:实施时时刻刻注意计划的实施工作,务必要确保主体责任制度的顺利实施,且相关监督工作人员要切实落实。第三阶段:检查现场检查、调研主体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成效。严格评估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个部门的进展及效果,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企业运营中能够彻底落实。确保该安全责任制度的公平公正,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并能够在员工中起到激励的作用。第四阶段:改进对责任制度实施中取得良好效果的条例进行保留、完善,争取达到最佳实施效果;对其中的缺口或不足,务必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核实,解决方案要给出的及时;结合企业的动态发展实际,查找进一步改进的机遇、不断完善实施计划、准备下一轮的行动计划。

(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1.严格性原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是因为基层员工、错误操作等导致的。企业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安全生产的严重性,事故发生没有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往往事过人息,不能很好的做出总结并吸取教训,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执法不严、控制不严,因此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和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2.公平性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允许权势大于法制、钱财大于法制、人情大于法制。实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时要本着公平性原则,人人平等,公平地衡量安全生产人员的工作质量,执行相应责任。3.公开性原则因为不管制度设计多么严谨,如果执法部门监守自盗,那么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而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制度要实施“阳光工程”,必须使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公开透明,相关人员之间彼此互相监督,各级企业领导要自觉接受基层人员和外部人员的监督,获得社会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以防止人情关系对执法、执制、执纪的干扰,防止企业工作人员、包庇他人等。

(四)建立安全组织监督体系

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级安全管理组织与工作人员组成现实监督机构,形成企业安全管理的组织系统,并以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企业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组织保证体系必须是健全的、有力的、协调的和有效的,不能流于形式。

四、结语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考虑包括政府、社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提供安全保障。尽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然而,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凸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当然,我国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实有不足的地方,由于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经济水平制约了安全投入的力度、制约了安全技术和保障标准,社会认知水平和公民整体素质存在一定的缺失,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及执行尚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保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尚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不能太过于操之过急,不能脱离现阶段实际,不能把眼光仅仅聚集于企业和政府,也不能因为客观存在放弃努力推进工作。但是我们应该立足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客观,从严,从法律、企业、政府、行业、媒体等方面各尽其能,并有效配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作者:吕艳 单位: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庆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论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4(6):169

[2]宋振.关于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增刊):114~116

[3]谭伯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5,1(6):121~122

[4]徐德蜀.安全夏化,安全科技与科学安全生产观[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3):71~82

[5]高建明,刘宝龙,恒川谦司,等.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5(6):201~204

第2篇

公司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达到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

1.3公司各级行政负责人为职业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主管领导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五同时”的原则是编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据。

1.5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1.6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2.1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部室及各服务部主任组成。

2.1.1其职责:

2.1.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2.1.1.2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2.1.1.3审定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2.1.1.4审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2.1.1.5组织安全大检查。

2.1.1.6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1.1.7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2.2安委会办公室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是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部,其职责是:

2.2.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2.2.2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2.2.3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2.2.4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门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

2.2.5策划并参加制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2.6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教育工作。配合党群工作部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2.2.7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厂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并作出报告。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2.9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2.2.10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2.2.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

2.2.12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2.2.1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2.2.1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各类人员职责

3.1董事长

3.1.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3.1.2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

审定公司安全规划和计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1.3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投入,确保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经费、安全教育和安全奖励经费的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2监事会主席

在组织监察审计工作的同时监察审计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3总经理(或受委托的片区人)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3.3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3.4保证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3.5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3.6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3.3.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3.8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3.3.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3.3.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3.4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3.4.1监督行政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3.4.3参加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参加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的研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5努力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因思想认识问题,影响职业安全卫生,以致发生各类事故。

3.4.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领导

3.5.1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分管范围内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5.2加强公司劳动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在定员、定额工作中充分考虑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员工转正、定级、调资、升级等考核中必须有安全内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安排合适的新岗位。对疑似职业病患者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3.5.3督促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培训。

3.5.4表彰奖励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上有显著成绩者。处理不重视职业安全卫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渎职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火灾、重大爆炸事故的责任者。

3.5.5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6主管消防、保卫、人武的公司领导

3.6.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领导消防工作,组织制订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工作。

3.6.2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3.6.3组织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动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

3.6.4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6.5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设施专业检查,按时检查所辖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3.7主管生产、安全的公司领导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领导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7.2组织分管的各部门建立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7.3认真执行“五同时”。实行安全和生产两个指标同时下达,两项工作同时抓。领导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计划,在生产调度会上,讨论解决生产问题的同时要讨论解决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3.7.4组织并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时检查危险点,及时协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7.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主持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7.6负责将职业安全卫生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安委会或公司领导办公会讨论解决。组织制定、审批、协调和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组织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科学管理,逐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3.7.7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部的工作,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经验,对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和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3.8主管技术的公司领导

3.8.1领导技术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认真贯彻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在技术管理方面负领导责任。

3.8.2为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积极组织工艺技术部门开展科学研究,用技术创新来提高公司的本质安全度。

3.8.3负责审定公司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8.4在产品设计、定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过程中,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即:新、改、扩建项目(包括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的劳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8.5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因工死亡、重伤、重大设备事故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的技术原因,并负责找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3.8.6经常督促检查所辖业务范围内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9工会主席

3.9.1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3.9.2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3.9.3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3.9.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3.9.5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3.9.6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3.9.7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领导

3.10.1在总经理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3.10.2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规程、制度、标准。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对公司有关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0.3组织制订公司房产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实施。

3.10.4组织对所辖部门及相关业务范围的安全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工程项目“三同时”的规定,按时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认真抓好各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1主管经营、质量的公司领导

3.11.1领导经营管理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经营管理、检验、计量管理方面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

3.11.2负责年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经费预算审定工作,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

3.11.3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技术标准,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执行国家“三同时”的规定。

3.11.4在组织项目建设时同时组织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所辖部门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2总会计师

3.12.1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3.12.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负责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审查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及时支付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费用。

3.12.4经常督促检查所辖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

3.13其他副总经理

3.13.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3.2经常检查所辖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履行情况。

3.14总工艺师

3.14.1负责组织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装置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3.14.2负责组织安全技术研究,领导工艺设计工作。

3.14.3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审。

3.14.4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艺,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

3.14.5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职业安全卫生操作内容,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4.6督促、审查工艺技术人员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4.7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审查是否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

3.14.8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监督技术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管理制度。

3.15总经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业务工作内,贯彻上级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法规、制度,落实上级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动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门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并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15.3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16安委会办公室主管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主管领导)

3.16.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16.2组织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3.16.3组织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3.16.4组织并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16.5策划并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同时组织对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16.6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并参加员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16.7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审查,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制度执行。

3.16.8组织制订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16.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16.10负责指导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组织开展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奖惩工作。

3.16.11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

3.16.1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16.13组织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人员,督促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处理。

3.17生产性部门主要领导

3.17.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7.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7.3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正常秩序。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7.4严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操作人员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

3.17.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部门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和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做好原始记录备查。

3.17.6组织制定本部门负责的临时性危险作业(登高作业、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大型搬运作业、带电作业、深坑作业、罐内作业、设备内部维修作业等)的职业安全卫生保障措施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3.17.7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按时检查本部门危险点,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落实整改。

3.17.8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职业安全卫生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3.17.9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劳逸结合,做好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3.17.10领导并支持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7.11对本部门设备要加强维护管理,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装置完整、灵活、可靠。

3.17.12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一般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3.18.1司的有关制度,对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负全责。

3.18.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18.3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监督部门员工严格执行。

3.18.4格执行“五同时”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安全卫生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3.18.5负责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部门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应急知识、应急能力培训;

3.18.6组织编制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3.18.7发生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生产安全部。并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领导并支持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联络员的工作。及时向上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安全卫生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方案。

3.19部门其他副职领导

3.19.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与规定。

3.19.2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做好本部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在部门主要领导不在时认真履行部门主要领导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3.20团委书记

3.20.1宣传国家和上级团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团员、青年进行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

3.20.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活动。总结、推广团员、青年中的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3.21专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3.21.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21.2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3.21.3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21.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3.21.5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21.6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3.21.7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3.21.8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21.9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3.21.10负责对公司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3.21.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部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3.21.13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决策;

3.21.14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21.15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21.16参与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

3.21.17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3.21.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22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

3.22.1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22.2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3.22.3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

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3.22.4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22.5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3.22.6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3.22.7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3.23生产调度员

3.2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规定,遵守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同时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3.23.2参加产品试验时,组织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产品试验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3.23.3在组织产品加工、装配、运输时,明确现场作业安全要求,提醒相关人员在加工、装配、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的职业安全卫生事项。

3.23.4因整改隐患需要加工的设备设施零、部件,应与产品零、部件同样调度,按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生产加工。

3.24动力管理、技术人员

3.24.1负责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管理和安全运行,保证公司科研生产的需要和正常运行,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管理责任。

3.24.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电力、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24.3负责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努力做好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水、电、气、暖动力系统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3.24.4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水、电、气、暖图样和电力装置等有关资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电、气、暖系统的质量关,参加工程验收。

3.24.5经常深入生产科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空压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气系统和电力设备的事故隐患及时编制整改计划,并组织整改和验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4.6及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及附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3.24.7编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做好现场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工作。

3.25基建项目管理人员

3.25.1按照“三同时”原则办理审批和验收手续,认真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工会办公室意见,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25.2严格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和施工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队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3.26后勤、房产管理人员

3.26.1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3.26.2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3.26.3经常对公司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3.26.4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3.26.5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26.6经常检查公司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3.26.7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3.26.8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3.26.9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门技术人员

3.27.1负责修改完善部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现工艺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艺管理部门修改。

3.27.2在审查或执行工艺文件时,发现使用的有毒材辅料可以用无毒或低毒材辅料替代时,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改工艺文件。

3.27.3负责监督检查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发现有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

3.27.4负责收集一线工人对改善工艺、改善操作、改善现场、改善设备、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汇总上报部门领导或有关部门。

3.28生产班(组)长

3.28.1认真执行公司和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

3.28.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情绪状况等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和职业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3.28.3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禁止行为。教育班组成员做遵章守纪的文明人。

3.28.4严格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组成员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开关手柄等是否灵活;班中检查纠正班组成员的行为是否违章;班后提醒班组成员各种开关复位、做好设备和现场文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3.28.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时,提醒接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和未解决的问题。接班时,要问清楚上一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有无异常情况。

3.28.6做好班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长期病事假复工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操作指导。不得分配未经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岗独立操作。

3.28.7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进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的技术革新活动。

3.28.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及时报告,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组安全员

3.29.1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3.29.2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3.29.3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3.29.5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3.30管理、技术岗位人员

3.30.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30.2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法、不违章、不违规。

3.30.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

3.30.4对在工作过程中因违法、违规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0.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服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0.6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应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3.31技能人员

3.31.1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3.31.4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3.31.5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3.31.6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3.31.8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3.31.9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3.31.10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职能部门职责

4.1生产调度部门

4.1.1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2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4.1.3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4.1.4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6经常对本公司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7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4.2设备能源管理部门

4.2.1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2.2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2.3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

4.2.4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4.2.5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4.2.6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2.7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4.2.8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4.2.9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

4.2.10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公司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3采购、库房管理部门

4.3.1按计划采购供应职业安全卫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购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时必须索取安全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4.3.2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工作。采购的特种劳保防护用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品安全标志应齐全。

4.3.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4.3.4对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和报废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按规定控制、审批、发放危险化学品,确保生产现场不超量。

4.3.5在采购、安装、调试设备时执行《“三同时”评审制度》和《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4.3.6定期回收处置生产现场的废旧物资(含废气油、废酒精、切屑等生产废弃物),确保生产现场在符合安全的条件下生产。

4.4公司办

4.4.1在安排、总结公司工作时,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公司计划和总结内容,并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计划落实工作。

4.4.2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并经常检查有关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4.4.3协助生产安全部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并做好记录。

4.4.4根据季节情况,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4.5组织部

4.5.1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4.5.2参加重伤以上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责任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5.3在考核、选拔、任用管理者时,应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在安全工作上严重失职的,不应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党、团员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党、团活动。

4.5.5认真做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5.6协助生产安全部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6人力资源部

4.6.1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负责选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生产工艺和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员从事专职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4.6.2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职业禁忌症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岗位。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员工,根据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在劳动调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4.6.3负责组织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企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4.6.4负责参观、实习人员和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4.6.5保证劳动定额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

4.6.6搞好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职业安全卫生的员工,提出处理意见。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4.6.7公司雇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合同中,应有专门的安全条款,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8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技术学习培训时,同时安排有关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教育内容。

4.7检验计量部

4.7.1按技术条件验收零部件和成品,对产品安全性要求的错验、漏验负责,并及时反馈信息。

4.7.2及时处理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的有关安全问题信息,严重的要列入质量整改计划,或向公司领导提出更新换代建议。

4.7.3组织对动力系统压力容器、气瓶等各种压力表、计量表及公司各部门的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建档。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在用压力表、计量表、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负责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措施,纳入计划,进行解决。

4.7.4制定并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落实。

4.8技术管理、质量管理部门

4.8.1在制订科研生产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评审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员参加,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三同时”评审。

4.8.2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各档案室、库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的消防、安全负责。

4.8.3按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

4.8.4负责提供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资料。

4.8.5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新成果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对安全技术的运用、推广、创新有成绩者,给予表彰、奖励。

4.8.6在进行生产定型时,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为生产定型的基本条件,与其他条件同时审定。

4.9设计部门

4.9.1在产品的研制、定型过程中积极探索和采用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新技术、新设备,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性,解决产品研制、定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保证设计出来的产品安全可靠。

4.9.2在设计新产品、自制设备设计时,应积极采用人机工程及各种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使产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资料。

4.9.3组织科研产品进行外场试验时,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落实执行。

4.10工艺管理部门

4.10.1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的工艺布局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制定,对工艺布局文件和工艺技术文件的安全性负责。

4.10.2在拟定工艺方案进行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详细规定解决劳动保护方面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工艺技术改造时,进行工艺平面布局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4.10.3在编制各种工艺规程时,同时编制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并将其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4.10.4参加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改进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

4.10.5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在试制、投产前,应向生产部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相关资料交安全生产部会审。

4.10.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时应同时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10.7必要时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时,应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操作培训,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11财务部门

4.11.1在财务管理上,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质量验收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以及营养保健、清凉饮料等费用,并监督有关部门专款专用。

4.11.2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保证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经费、安全奖励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财务收支计划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专用基金的费用,对职业安全卫生上发生的零星措施费用保证及时支付与结算。

4.12企业管理、计划管理

4.12.1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年度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2在落实、考核公司各部门经济技术指标时,同时落实、考核职业安全卫生指标。

4.12.3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同时实施,同时检查其完成情况。

4.12.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急待解决的安全问题,负责通过调整或追加计划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4.12.5在组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执行公司《“三同时”评审制度》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13工会办公室

4.13.1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

4.13.2积极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组织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教育。

4.13.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检查行政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4.13.4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认真执行。

4.13.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13.6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职业安全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13.7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权、健康权、休息权,做好女员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4.13.8保护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提建议、提意见的民主权利和员工在工伤责任事故处理中受处分后的申述权利。

4.13.9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4.13.10在组织举办各种活动时,负责编制相应活动现场处置预案,并负责组织培训、落实。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门

4.14.1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负责。

4.14.2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4.14.3组织各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各项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14.4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人人会报警、会逃生、会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材”。

4.14.5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及设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状态。

4.14.6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方面的火险特性研究。负责禁火区域动火作业的审查及现场监护工作。

4.14.7负责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等化学危险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流失。

4.14.9定期检查宾馆、食堂、单身宿舍、综合科技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4.14.10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员工遇警不乱,从容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4.14.12负责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清洗到位,确保食品符合有关食品卫生标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故。

4.14.13发生事故后医务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妥善处理工伤事故受伤者的伤情,避免、减少因误诊而拖延伤情导致增加受伤者痛苦或致残的情况。伤情严重的应及时护送受伤者到医院抢救。

4.14.1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卫生保健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简易临时急救方法。

4.14.15负责厂房、办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有问题的房屋进行鉴定,提出对危房的处理意见(拆迁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蚁的检查、防治工作,确保厂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体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18负责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经常检查路面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司内部道路的安全畅通。

4.14.19负责制定厂内各种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4.14.20组织施工时执行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公司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4.14.21在进行树木移栽或修剪时,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监察审计部门

4.15.1在监察审计其他工作时同时监察安全生产工作。

4.15.2参加对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4.15.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5.1.1“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安全职责。

5.1.2“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包括公司的生产、工艺制定、科研与实验、科研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施工管理、综合管理、设备管理、计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5.1.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3篇

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①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②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③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④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⑤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 

1、配合负责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承包商管理、应急管理;

2、对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制定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演练工作计划;

5、审批安全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并做好培训教育记录; 

2、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应急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处在完好状态,损坏的及时报园领导进行更换;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4、检查作业区域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不符合作业要求的,禁止作业人员进入。 

二、作业负责人职责 

1、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2、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

3、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三、监护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3、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6、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7、现场应携带“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四、作业者职责 

1、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3、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4、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

通风检测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内部可能存在的进行检测。在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二、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时,隔30分钟必须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并经检测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审批,方可继续作业。

三、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进行施工作业。

四、检测指标应当包括氧气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值、浓度值等。检测工作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五、作业检测可由自行检测,检测时应认真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相关人员签字;临时作业或缺乏必备检测条件时,也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并由检测审核并签字。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思想、精神状态有异常行为不得上岗作业。

3、按规定做好作业场所班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落实人员整改,

隐患未排除不得作业,不得不进行班前安全确认就组织生产。

4、按规定做好班前安全会议召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长不在应委托人员组织召开,不得不开好班前安全会就组织生产。

5、作业前班组应进行合理的工作安排、布置、分工,不得无工作安排随意进行作业。有特种作业岗位的必须由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人员操作。

6、严禁擅自拆除、拆改、移动或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7、严禁在无人防护的情况下往上或往下抛投材料和工用具。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锁好安全锁,安全带高挂低用。

9、生产场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井必须有盖板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10、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1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安全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在作业期间应安排有经验和操作技能熟练的人员带领,井下不得少于6个月,地面不得少于3个月,带领期满后经带领人员评估是否能单独上岗作业,否则不得单独上岗作业。 

12、从事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围巾或其他配饰物上班,严禁用工用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13、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4、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5、作业中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好协调、监护工作。 

16、作业中班组长或现场值班人员搞好现场监管、巡视工作,制止“三违”行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程作业,预防事故发生。如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现场所有人员至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对危险场所做好防范措施。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证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本标准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资质审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签订、入厂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等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外包工程或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 外包工程:是指经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2.2 施工管理部门:指负责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部门。

2.3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要求等。

3 管理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

3.1.1 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3.1.2 负责通知防损、施工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厂安全教育、出入厂手续、签定《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等)。

3.1.3 负责协调公司内部与外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3.1.4 在签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3.1.5 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验收。

3.1.6 负责对其它部门提出的罚款意见在工程结算中执行。

3.2 施工管理部门

3.2.1 负责根据实际的外包工程项目,对承包该项目的工程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3.2.2 负责制订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或确认。

3.2.3 负责对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审定并落实。

3.2.4 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2.5 对需开工作票的外包工程项目,负责按公司的《工作票制度》办理工作票。

3.2.6 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外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在确定承包单位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

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禁止签定合同。

4.1.2 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2.2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4.1.2.3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工程作业的许可证。

4.1.2.4 审查外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1.2.5 备有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2.6 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须设有兼职安全员。

4.1.3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

4.1.3.1 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3.2 是否备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4.1.4  上述部门审查中发现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报告,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向外包单位提出,并责令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外包单位应依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4.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4.2.1  外包工程项目一般应在施工前依法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外包合同中须规定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已签订,但合同还未正式签订,如工作紧迫确需立刻施工者,由工程管理部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管理部门。 对于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应由公司领导同意,可先施工,后签合同和《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在有关附件、合同签约前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其安全、技术管理(管理上同借工)。 任何情况下,必须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允许外包单位进行施工。 

4.2.2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工程管理部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必须将填写了相关内容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和《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交外包单位填写其相关内容。 

4.2.3 发、承包双方均应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职责。对需承包方制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在“ 是”栏内的“”上打“√”。否则打“×”。 

4.2.4  承包方提出对工程施工的具体安全要求并填写在相应的栏内。 

4.2.5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进行审查,同时对承包方现场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 承包方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② 承包方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③ 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承包方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如工作项目有增加,应相应进行补充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以上三方面由于工作变动后需补充的部分。 

4.2.6  施工管理部门将甲方的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在相应的栏内。对于复杂的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应要求承包方制订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2.7  双方经确认同意《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前五项所填内容后,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和施工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签名,送交防损部。 

4.2.8  防损部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中双方填写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最终审定,签名后送交施工管理部门执行。

4.2.9  外包人员进厂后,防损部对《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情况),并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4.2.10 施工管理部门接到经过入厂安全教育的《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后,应在开工前组织外

包人员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内容进行学习,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措施、工作范围、注意事项等进行重点交待。参加学习的人员须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签名,该表由施工管理部门保存。 

4.2.11  施工管理部门在接到防损部审定的《外包工程合同安全》后,由施工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与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现场对《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的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已具备施工条件时,双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最下栏上签名,其外包工程才可以进行施工。 

4.3  入园安全教育 

4.3.1  防损部接到工程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园安全教育。 

4.3.2  入园安全教育内容以《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厂规厂纪承诺书》为依据,并结合具体项目特点进行重点教育。 

4.3.3  接受入园安全教育的人在《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幼儿园安全承诺书》上签名后,将第一页交防损人员,《外来承包工程工作人员遵守幼儿园安全承诺书》的内容自己留存,以便在工作中对照学习。 

4.3.4  防损人员在《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员情况表》上填写入园安全教育的时间并签名。

4.3.5  防损人员在进行入园安全教育时,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4.4.1  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工程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工作票。对于需办理工作票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公司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4.4.2  对于长期外包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外包工作票管理规定”执行。 

4.4.5  外包工程动火工作票必须由负责设备或设施检修的部门办理。 

4.5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5.1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实行二级管理,幼儿园为一级管理,施工管理部门为二级管理。 

4.5.2 防损部应设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以查各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现象为主,对查出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处理。 

4.5.3 施工管理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检查本部门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签定情况,并指定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对重大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负责进行审批,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 

4.5.4 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员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为外包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管辖的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外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对外包单位编写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协助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习惯性违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4.5.5 外包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对所管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附件”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地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象应及时向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5.6 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有关“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以此来规范施工管理工作。 

4.5.7 对于机组大修一类的复杂的、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项目量大,外包单位较多,施工中交叉作业多,现场环境复杂,除做好上述二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防损部应根据工程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各外包单位等参加的安全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汇报各单位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较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能力。

二、作业班组要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识别,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工作,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三、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熟悉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五、凡新员工入职,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六、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1、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5、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有关事故案例等。七、项目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工程主管组织实施。

八、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后,要将个人考试成绩及试卷要归档保存。  

九、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前,处应当接受园级和作业区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外必先经过对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每季度由区域负责人组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试卷要存档备案。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而制定的制度。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应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1 本程序适用于幼儿园日常工作中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3.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长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3.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3.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4.1领导机构

幼儿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园长领导下,由幼儿罗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4.2办事机构

本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4.3工作机构

幼儿园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

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5.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5.1.1预警级别和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园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级别等。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5.2 应急处置

5.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5.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5.2.3 应急响应

5.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5.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5.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5.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5.3 恢复与重建

5.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5.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5.4 信息的报告与

突发事故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6.1 人力资源

幼儿园办公室、保卫处、卫生保健处办等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6.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4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5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6 医疗保障

会同120急救中心,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及时把伤员送到医院抢救。

7.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7.2 培训教育

由园内安保处牵头,行政处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7.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

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7.4 幼儿园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督办组进行监督管理。

8.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法定代表人是本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班级的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工作者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 职工安全守则  

(2)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事故管理制度 

(5)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 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7)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8) 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本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 、有章可循,衔接配套。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 、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  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 、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第4篇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北京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第5篇

第二条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新闻媒体公示曝光制度、安全检查责任签字制度、安全员制度和问责制度等四项制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时,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新闻媒体公示曝光制度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惠州日报社、惠州电视台、惠州人民广播电台及各县、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应支持重大事故隐患公示曝光工作,免费刊播应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第五条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曝光事故隐患的种类: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消防设施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验收或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验收不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经检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法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经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关闭或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重大事故隐患。

第六条公示曝光的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全称);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详细地址;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四)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种类;

(五)依法处理的种类,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依法取缔;

(六)跟踪整改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七)其它需要公示曝光的事项。

第七条在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的程序:

(一)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公示曝光;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公示曝光,并应在公示曝光后的3日内,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或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公示曝光;由各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公示曝光,并应在公示曝光后3日内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各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重大事故隐患公示曝光5日内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安全检查责任签字制度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时应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表,安全生产检查表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点、主要负责人,检查时间,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的措施、时限,落实整改的责任人,跟踪整改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是否在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的意见等。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表一式叁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后,一份留给生产经营单位,一份留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带队负责人、检查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分别在安全生产检查表上签字。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检查单位负责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拒绝,同时必须落实跟踪整改负责人。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情况,履行政府安全监管职责。

第四章安全员制度

第十四条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员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员责任制,落实安全员岗位职责。按照规定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配备、培训安全员,落实安全员制度的,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落实。

第十五条安全员按照不同的行业,分别配备如下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

(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每个工作班(组)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

(二)歌舞(卡拉OK)厅、影剧院、沐足(桑拿)、商场(超市)、酒吧、网吧、E城信息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经营场所的每个楼层、每个班次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经营场所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增加1至2名专职安全员;

(三)其它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员。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员进行定岗、定位、定职责,落实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配备的安全员,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造册,由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负责业务培训。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的职责是:

(一)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或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二)协助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三)协助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四)协助安全管理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术训练。

第五章问责制度

第十九条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跟踪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实行问责制度。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实行问责:

(一)按照公示曝光制度的要求,没有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公示曝光的;

(二)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过程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签字制度的;

(三)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过程中,没有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的主要负责人、整改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及跟踪整改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的;

(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没有跟踪落实整改或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力的;

(五)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逾期不整改,依法应予停产停业或关闭而未实施停产停业或关闭的;

(六)各级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带队负责人、检查人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依法关闭或依法取缔的;

(七)检查单位未将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事故隐患移交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拒绝接受移交的;

(八)各级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组织检查或在检查中未能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的;

(九)其它需要问责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落实问责制度,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一)以市人民政府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需要问责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市监察机关负责调查处理;

(二)以各县、区人民政府或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需要问责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县、区监察机关负责调查处理。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按照《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一)批评教育;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调离工作岗位;

(五)辞退;

(六)责令辞职;

(七)免职;

(八)处分。

第6篇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责任目标: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报监率100,安全评估率100,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100,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达到100,确保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四、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六、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七、责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年度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公司各项规程、施工方案等适用率100。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三、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四、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五、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六、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必须有合格证、备案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证件。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十、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

一、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第7篇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在全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部门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企业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局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各科室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科室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乡镇政府,交通、商业、教育、卫生、旅游、文化、建设、城市管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科室要按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消除。

4、各科室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局长,由主管局长负责协调解决;主管局长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局长,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本局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县政府报告。

5、各科室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

第8篇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工段班组职员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气设备、工器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注意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害事故的不安全因素;1项未落实扣当月考核分5分,台账不齐全扣2分。

3、对本工段班组涉及工段重大危险及其它较危险的作业,要熟悉、会用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亲自组织现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1项未开展扣当月考核分5分,开展不符合要求扣2分。

4、督促检查工作地点、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保持物品合理放置,实行安全文明生产;1项未开展扣当月考核分10分,开展不符合要求扣5分。

5、对本工段班组职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督促职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制止“三违”现象;1项记录不完善扣当月2分,违章作业扣10-50分。

6、负责对新调入本工段班组的职员、改变工种的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标准要求考核上岗作业;1项未开展扣当月考核分50分,开展不符合要求扣20分。

7、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1项未学习扣当月5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扣10-50分。

8、及时组织本工段班组每月(周)的安全活动,提高职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开展整治事故隐患工作,负责工段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和上报工作;1项未落实扣当月考核分5分,台账不齐全扣2分。

9、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发现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隔离和疏散措施,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发现违章作业扣当月考核分10-50分,未及时撤离或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扣10分,对隐瞒不报扣10分。

第9篇

为了强化企业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分散事故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危企业。

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雇主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的统称。

(二)雇主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企业雇佣的人员(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人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根据劳动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医药费、经济赔偿费及有关诉讼费的保险。

(三)公众责任保险是指保障投保企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保险。

三、投保险种

按照行业分类,企业可投保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承保的雇主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

四、保险公司的确定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由市财政局和市安监局具体组织对承保保险公司的统一招标和后续管理工作。试行期承保的保险公司考核后确定。

经多方考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作为实行保险公司,保险期限暂定为一年,到期后再行组织招标。

五、保险费交纳标准

(一)投保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障标准,按照全市招标统一的中标费率进行足额投保。

(二)企业应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保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保险费用。

(三)按照保险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次年续保时给予一定的保险费率下浮优惠;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并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次年续保时保险费率适当上浮;企业员工在100人以上的,费率适度下调。

(四)首次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在接到《*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理通知》后10日内,至所在区域中标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办理投保和缴纳保险费的相关手续。

六、赔偿限额

(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的雇主责任保险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20万元。

(二)公众责任保险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至200万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不低于20万元,投保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自主选择。

(三)具体赔偿有关规定详见保险条款。

七、其他

(一)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可以免交,已存储的可以退还或转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凭所指定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凭证和保险明细至市安监局办理申领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

第10篇

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应首先贯彻好“预防为主、方可结合”的指导思想,并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保障体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等,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关键在于如何贯彻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构建“安全第一”的生产管理情形,减少安全施工的发生。

1.明确各方要求及程序,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对此,首先需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而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程序。

2.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确保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由相关责任人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方法,通过考核评价,实施严格合理的奖惩,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从源头切断安全隐患。

(二)建立完善的保证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力的监督。

而建立完善的保证体系是监督的主体内容,因为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是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力保障。在监督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安全责任不履行、违法违规等行为,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工作,防治安全通病的出现。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务实开展,在于如何更好地调动责任人的能动性,落实负责项目的各方工作,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滋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是经济效益的生命线,应放在工作管理的首位。当前,施工生产的主力军是农民工,这就强调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意识等的重要性,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强化施工生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起到良好的思想行为引导,这对于安全生产施工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当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身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并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进而扎实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理的工程安全责任,实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

施工工程的监理单位,首先需要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全面而标准的工程监理,避免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对监理安全责任进行合理地细化,严格审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等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监督人员进行有效的整合。当然,为强化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实行全过程的实施监控,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需求。

二、结束语

第11篇

关键词: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在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区域,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对人们的生命带来威胁。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企业事故不断发生,尤其是矿山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在生产出现了很多安全事故,因此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1 建立矿山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当前矿山生产的基础设备不够完善,安全措施不能够满足人们对安全需求,导致矿工的安全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很多矿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落实,为了企业的效益而不重视安全设备的投入,这样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不同的矿产企业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形成了较大的安全生产差距。我国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但矿工安全意识仍不强。随着矿山开采的范围、深度不断扩大,矿产作业环境越来越复杂,带来了更多的安全隐患,众多因素决定了建立矿山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1 矿山开采秩序不规范

随着人们对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很多企业在利益驱动下进行不合法的开采,乱采现象严重,且他们招的都是素质不高的矿工,矿工的自我维权意识不高。这种矿山开采的现象恶性循环,导致了开采秩序混乱,置安全生产而不顾。

2.2 矿山安全责任制度不全面

安全管理应当是矿产企业的重要问题,但现实中仍有很多企业在矿产安全上的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安全管理不能够有效实施。安全设备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一些企业在追求利益时,却不愿意投入安全设备,导致安全设备不能发挥到保护矿工的作用。虽然在矿山生产的地方加强了宣传制度,但这些制度大多成为摆设,没有深入矿工的意识中,导致安全生产归于形式。很多企业安全检测不合格,仍不按照安全生产进行,有时候超负荷生产,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2.3 惩治力度不够强

非法采矿能够为一些矿主带来丰厚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宁愿违法也进行生产。在对一些矿产安全事故的惩罚上不够严格,一方面有的矿主得到钱后便逃之夭夭,不服安全责任,把后果留给政府;另一方面,地方的安全监督不够严格,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导致监督制度不能够有效执行。一般矿产企业都建立了矿产安全监督,但由于他们大多盲目为企业当前利益办事,管理人员素质不强,安全资金不充足,因此安全生产难以实现。

3 有效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期机制

安全生产长期机制是保障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个部门及单位,相互制约,共同促进企业的经济生产良性循环。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从每个环节着手,把安全作为主导,增强矿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效益。

3.1 建立矿工安全生产劳动制度

在矿工进行工作前,要签订严格的劳动合同,从而保障矿工的基本利益。由于矿产工作是一项高危行业,因此让矿工作业前,需要严格培训安全操作的相关事项。首先,对矿工的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对于体力虚弱的人不建议从事矿产行业。实施矿工安全培训,加强矿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从而形成“安全第一”的生产意识。其次,对管理人员实施责任制,严格将责任分配到部门,细化到个人,从而加强了安全管理意识。接下来,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在安全生产许可及具备招聘资格后,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条例进行招聘。而且要为自己招聘的矿工购买保险,维护矿工的利益,建立好矿工权利维护中心,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为矿工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3.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矿产生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在生产中,将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化,只有责任清晰了才能够更好的实施安全活动,对不安全生产则实施严格的惩处,加强了相关责任人的风险意识。首先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矿业生产相关法则,确定相关安全责任人,把各个有可能涉及到安全隐患的地方细化,将责任分配更加具体,从而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其次要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根据每个部门的责任,制度生产目标及安全考核,并且将安全作为考核的关键因素,各个部门相互监督,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的给予奖励,不安全生产的实施惩罚;在责任制度中,还要严格追究不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对违背本职责,且置安全不顾并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并与上级部门利益挂钩。最后还需要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经常对生产基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相关安全宣传,防治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维修,如果检测到安全事故,应立即为停止生产,保障矿工生产安全。

3.3 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需要企业、相关部门的有效配合,从而促进工作安全进行。因此矿山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由矿产企业全权负责,人们群众共同监督的安全生产体系。一方面发挥政府的作用,只有在企业完全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才能够统一生产,矿产企业也是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要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正确引导矿山企业的价值取向,将政策妥善落实。监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实施本部门的职责,对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要监督到位,加强监督力度,保证矿山企业合法、安全生产。对于矿山企业,更要加强生产安全责任制,因此要建设好安全基础设施,完善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将各部门安全事情做到实处,避免安全事故,为本企业长远利益做出努力。矿山生产与人们的利益分不开,安全生产时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加强群众监督的力量,并提出监管的建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构建珍爱生命、促进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4 结语

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矿产企业刻不容缓的任务,要从以往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矿工的生命利益着想,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发挥自身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把安全生产做到实处,保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第12篇

施工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务实安全生产管理是把好质量关的前提。当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一)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于表面。“重效益、轻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形,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尤其是企业缺乏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在管理工作的建设、投入、监督控制等方面,缺乏全面而有效的践行。1.安全生产管理的人数不足,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表面的工作形态,给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的滋生创造了条件。2.施工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特别是内部安全投入的缺乏,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缺乏全面的铺展,注重各环节管理的工作需求难以实现。3.安全检查工作形同虚设,检查缺乏深入性,造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难以务实开展。同时,施工企业过分依赖监理单位及监督机构,致使安全生产管理为应付检查而组织,缺乏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控制运行体系。

(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获取更大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而落实不到位的安全责任,更加造成安全生产管理的混乱。一些企业为追求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同时,未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存在安全保护与规定相矛盾,加剧了施工生产的危险系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带来较大的阻碍,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相互推卸、推脱责任,极易出现“利益一肩挑、责任事故无人承担”的管理局面。

(三)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隐患险象环生。施工生产的主力军是农民工,这就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生产技能缺乏等问题。务工人员未进行相关的上岗培训,就上岗生产作业,这势必造成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同时,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对现场的安全因素、安全隐患缺乏足够的认识。所以,作业人员的频繁流动、安全意识薄弱、生产技能缺乏,等等,都会造成安全隐患险象环生。

二、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及进度。对此,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应首先贯彻好“预防为主、方可结合”的指导思想,并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保障体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等,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关键在于如何贯彻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想,构建“安全第一”的生产管理情形,减少安全施工的发生。1.明确各方要求及程序,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开展。对此,首先需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而明确相关的安全生产程序。2.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确保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由相关责任人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方法,通过考核评价,实施严格合理的奖惩,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从源头切断安全隐患。

(二)建立完善的保证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力的监督。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落实施工现场监督。而建立完善的保证体系是监督的主体内容,因为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是确保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力保障。在监督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安全责任不履行、违法违规等行为,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问题整治工作,防治安全通病的出现。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务实开展,在于如何更好地调动责任人的能动性,落实负责项目的各方工作,避免因工作不到位,而滋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是经济效益的生命线,应放在工作管理的首位。当前,施工生产的主力军是农民工,这就强调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意识等的重要性,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强化施工生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起到良好的思想行为引导,这对于安全生产施工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当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身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并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进而扎实开展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强化监理的工程安全责任,实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施工工程的监理单位,首先需要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全面而标准的工程监理,避免监管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对监理安全责任进行合理地细化,严格审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等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监督人员进行有效的整合。当然,为强化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实行全过程的实施监控,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需求。

三、结束语

第13篇

关键词:华北油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途径;措施

中图分类号:TM26+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17(C)-0247-02

近几年来,在华北油田管理局党委和和管理局的领导下,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使油田的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也应看到,油田的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离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安全技术手段满足不了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生产的基础还相对薄弱。因此,笔者从强化华北油田安全生产管理和完善安全监督体制方面着手研究,探索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途径和措施。

一、增强实现油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责任感

要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必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全面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改进。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以“我要安全”活动为主线,以落实安全责任为关键,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要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改善油田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又是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实现油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责任感,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形成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的氛围

1、提高落实责任的意识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晰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体现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系统的HSE工作负责。在管理层强化“谁主管、谁负责”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安全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其他职能部门对本系统内的HSE工作实行专项监管。在操作层强化“有岗必有责”、“我要安全”的意识,变被动安全为自主安全。

2、提升落实责任的执行力

深入落实HSE责任分解制度,层层分解责任,签订责任状,落实领导HSE承诺。开展全员重温安全承诺活动,完善承诺内容,落实承诺措施,对照承诺找差距,针对差距抓整改。深化安全目标责任项目组制,实现对安全重点指标和重大项目的有效控制或监管。深化督导HSE委员会会议制度,对基础薄弱、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强化季度日常监督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工作专项考核,促进安全责任的深入落实。

3、提升落实责任的整体水平

建立实施季度安全责任研究例会制度,从资金投入责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规章制度制定责任等方面,定期识别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理清“责任点”,研究落实责任、规避法律风险、优化管理的对策措施。将法律责任研究的成果应用于安全培训和各单位安全管理的实践之中,提升油田落实安全责任的整体水平。

三、实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措施

1、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使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强化基础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编制专业的视频教程,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行标准化操作,规范员工操作行为,消除习惯性违章。

2、提高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贯,加强临时用电、工业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违”和“低老坏”,切实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规范作业程序,培养员工安全操作行为习惯。

3、优化安全检查方式

坚持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深化“解剖式”安全检查,对管理基础薄弱、“三违”问题突出、出现重大险情或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深度剖析检查。制定安全评价标准,分系统开展“评价式”安全检查,全面分析评价各单位安全管理现状,定期通报情况,对管理薄弱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深入推进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细化危害因素识别,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有效控制现场施工风险。积极探索安全巡视制度,分系统对各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视检查,促进全油田安全监管水平的提升。

4、强化隐患治理

坚持“分工负责,分级治理”原则,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按照HSE责任制,抓好全油田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单位要落实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克服“等、靠、要”消极现象。规范隐患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实施重点隐患项目督办和后评估制度,将隐患治理情况纳入单位HSE考核。高度重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的提取与使用,严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将安全隐患项目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纳入效能监察和审计范畴,确保规范运作。

5、提高事故预防科学性和有效性

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预防风险的能力,提升油田安全水平。加强事故的预防工作,提高事故预防科学性和有效性,是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管理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同兄弟油田、兄弟单位扩大对流合作,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安全生产科技竞争与合作,才能促进安全科技的共同发展。通过很好的沟通、学习、合作,积极学习国内先进技术和经验,推进安全科技现代化、全局化发展。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问题很多,需要研究解决的矛盾也很多。需要安全主管部门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前瞻的眼光,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新思路、新技术、新策略,定期开展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促进安全科技的交流与发展。

6、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对于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弥补安全管理手段不足,以实现“我要安全”的目的,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入推进油田安全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安全文化试点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经验。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安全文化建设载体,大力营造“共担安全责任、共保安全发展、共享安全成果”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卫士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守安全规章、查安全隐患、除事故险情、担安全责任、强安全监管、促安全发展”的先进典型。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形成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格局。

7、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

提高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要在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的基础上,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认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制订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发挥好生产安全预警机制重要作用,以保证应急救援系统决策有力、反应迅速、运转协调、效果良好,实现油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参考文献:

[1]徐德蜀,邱成著.安全文化通论[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5.

第14篇

为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与规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规程在生产过程中的贯彻落实。本单位承诺,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每个职工。

二、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提高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检查。切实履行企业负责人的各项安全生产职责,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到位,认真排查本单位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和整改发现的隐患。

四、搞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与技能。加强本单位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与企业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各级各类人员持证上岗。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救援措施。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单位(盖章):

第15篇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新晨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