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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门诊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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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门诊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卫生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宾馆新办9个许可证、年审20个、宾馆办健康证43个、理发店新办许可证1个、年审9个、新办健康证20个、淋浴场所均无新办许可证、年审2个。医疗场所新换证60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设定许可事项,许可程序合法。

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康青海蓝盾护航1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医疗监督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情况。2、人员资格方面:我县医疗机构现持证上岗率仅为38.5%(其中:藏医持证率为21.59%;西医持证率为16.94%),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卫生安全隐患。3、诊疗活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4、健康体检方面: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场所等机构入职及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规范开展。5、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无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等工作。7、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日常治疗过程中医疗文书的书写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血液安全监督情况我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建设血液科,但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尚未下达批复,为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放射卫生监督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2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持证率为100%。检查的2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台,CT2台,核磁共振1台,有放射工作人员6人,持证1人,持证上岗率1%。 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二)健康青海蓝盾护航2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此次抽查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干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被检查单位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及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发证,都在有效期范围内。2、各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后发放有效证书。3、各医疗机构均对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经行了公示;并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给予详细的告知和询问情况;4、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统一采购后分发给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进行了规范的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同时在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1、此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但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2、各医疗机构均按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三是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1、除我县人民医院、优干宁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进行诊疗活动,于此未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2、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经行定期消毒后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经行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1、各级医疗机构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进行登记;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以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均严格使用医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2、各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缺乏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五是医疗废物管理。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签订协议后统一交付至黄南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及包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医疗废物暂站;并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科均达不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因此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实验档案;开展检验的3家医疗机构定期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进行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交付至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3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情况;2018年抽检工作中对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宾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美容美发场所2户、沐浴场所1户、住宿场所3户。重点检查了场所内通风换气情况、采光照明、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环境状况,要求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节日卫生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隐患,认真整改,层层落实。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各场所人员对卫生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为发现严重问题存在的场所。

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不全,个别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马上整改。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情况: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检。通过对是否取得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批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强调了做好消毒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等要求。县自来水站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源卫生防护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学校卫生抽检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根据2018年抽检计划,我所对两所小学(城区及镇区)及一所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工作。1、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校保健室人员及保健来时为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建立健康档案。2、各学校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学校水质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看见物、ph等均在正常范围内。3、学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3所学校均设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门诊日志,传染病的登记等。

(四)健康青海蓝盾护航4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家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均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未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规定进行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目处悬挂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二是制度建立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医院等级评审”、“全省妇幼保健院登记评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已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已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蓝盾护航5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加大对各乡镇及村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县区域内未发现医疗广告的。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县卫生计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视,深刻领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实质,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实施工作有创新、有力度、见成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的检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执法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确保了执法的单纯性和公正性。

    根据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美丽XX”信息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完成住宿业安全抽检:13家、达30%;理发业:5家、30%;洗浴业:3家、30%。抽检率为100%;一家生活饮用水工程应关闭无法抽检。

四、2018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二级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四、开展宣传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次:公共场所1次参加培训人数80人;医疗废弃物培训1次参加25人;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参加15人次;校医培训1次参加人次20人;个体诊所依法执业培训班1次,参加10人。2018年共举办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

五、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我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填报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日常性监督的网络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报表,网络信息报告中未出现迟报、漏报、突击填报等现象。准确率达100%。及时完成双随机任务及各项监督监测网络报告任务,完结率达100%。全面彻底清理各专业已过期的被监督单位,确保网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

六、亮点工作

(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所对全县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举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仅是客观反映各类医疗结构状况的直观指标,也是规范医疗结构依法执业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医疗结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疗结构的诊疗活动步入规范化。

(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为了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8年通过省级的配套执法终端及县人民政府的执法终端经费的拨付,我所一线卫生监督员已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2套及执法记录仪2台,并安装了相关软件。预计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如理发店、美容店、宾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医疗机构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做到实时实地现场录入。同时,在现场监督时,尝试着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相关的文书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并尝试将现场办案与该系统进行结合,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取证与调查进度,提高办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够高。全县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01人;不能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都分配卫生监督员,基层卫生监督无法横到边、纵到底,存在盲区。现有执法人员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无法进行准确的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书写,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县地、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仅5万元,而仅仅是下县下乡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费每年就要3万元左右,加上网络通讯费、水电费、暖气费、车辆维修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等超过了预算经费,有人要问,这种经费无固有保障的负数预算方式如何开展工作?这就是卫生监督之难处所在,经费上存在着“要一点,挤一点”,遇紧急卫生事件划拨一点的被动列资情况。

(三)对卫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的委托,工作上难免存在着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动局面,主动介入不力,特别是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这种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四)、目前开展的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外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住宿业内开办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两部门都认可的问题。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明确划定监管单位的问题。

第2篇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推动和督促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认真地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医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本次共监督检查中医药服务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家,其中卫生监督机构8家、综合医疗机构  家、中医医院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家、乡镇卫生院  家、门诊部  家、中医个体诊所 家,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共抽查从事中医工作的医师   名、护士  名,合格率   %。

二、工作情况

(一)卫生监督机构

目前,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中医服务监督科(股)8个,大部分挂靠在医疗市场监管科(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各级监督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辖区内中医药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了中医药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的摸底调查工作、综合医疗机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各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

(二)综合、个体医疗机构

全市综合、个体医疗机构的中医病房、中医门诊及中药房建设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一致;诊疗科目与核准登记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科目名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中的要求;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与实际情况一致;外来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执业证书均进行了变更登记。在技术准入方面,我市目前尚无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服务和刊发中医类别医疗广告的机构。在执业管理方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均建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能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并做好消毒记录;中药饮片管理符合相关标准;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均在《***省调剂使用院内中医药制剂(第一批、第二批目录)》中。

(三)      基层中医药建设

全市已建成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建成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17家。乡镇卫生院“3个1/3”基本落实。

三、方法措施

接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省中医服务监督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市所及时将文件通过本所网站和纸质版进行了转发,组织相关科室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了方案和附表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发展中医条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管科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为依据,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督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格内容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机构中医服务监管科成立及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中中医管理科成立情况、中医病房、中医门诊等中医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个体医疗机构中医科目依法执业情况、乡镇卫生院“3个1/3”(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落实情况以及中医药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下达了整改意见,对于存在的不良执业行为下发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通知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相关条款实施了行政处罚。通过检查起到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纠正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和规范中医药服务市场的目的。

四、存在问题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医疗、康复等功能发挥得较好,预防、保健等功能相对薄弱,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生调理等中医药服务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二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还处在解决一些常见疾病基本治疗阶段,治疗方法还不够精确有效,尚未形成特色明显、在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专科品牌,中医专科专病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二)中医药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群众对社区中医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逐年上升,但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心和站点的知名度还不够。中医药广泛应用于居民日常保健的氛围仍显不足,“治末病”等中医预防保健理念尚未能得到大众普遍认同,“信中医、用中药”的社会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中医服务监管工作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因受人员、经费、设备、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开展尚不平衡,虽设立了中医服务监管科(股),但挂靠在其他科室,未配备专职人员,无固定办公场所,无专用设备,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 “建章立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通过这次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个体诊所有关中药饮片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还不够健全,进购验收记录、养护记录不够规范。

对于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立即对照要求督促整改,促进全市中医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1.卫生监督中医服务监管科人员情况调查表

2.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3.中医类医护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汇总表

4.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表

5.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中医药建设情况汇总续表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建设汇总表

7.机构汇总表

8.中医服务方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汇总表

 

 

第3篇

(一)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医改,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新农合住院补助封顶线达到每人年13万元。提高补偿水平,设立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助保障基金,减轻因病致贫家庭的医疗负担。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投入400万,对城乡低保群众实行免费体检,全面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加快县级公立医院和县镇、镇村一体化管理改革步伐。在县级公立医院,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加强以人才技术为核心的能力建立,统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继续做好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县级医院要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同时,今年县局要实施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县级医院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并加强考核评价,调动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优化公立医院布局结构,重点加强薄弱区域、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医院评审和国家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快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格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及收入分配制度,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就诊环境和流程,降低大型仪器检查费,实行成本核算与控制,缩短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基本用药。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药品“三统一”药品配备率、使用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县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药品货款统一集中支付实施细则》和《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降低医药费用负担。

(二)提升能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上台阶。

4、认真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公卫项目考核和资金分配方案,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桥底、永乐、太平等有条件的单位,要以“三诊一室”建设为抓手,以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契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区,统一标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机制等新增加项目的实施。

5、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强化基层疾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县乡村三级督导,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和强化麻疹防控措施,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

6、不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发挥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协管作用,强化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防护情况监督检查。开展饮用水质量监测自查,对全县公共场所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抓好传染病及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内镜消毒、感染控制、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其依法执业、规范行医。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严禁未经培训、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坚决查处超范围、虚假医疗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7、持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以提升6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抓手,整体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妇幼保健管理和技术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缺陷防控能力,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规范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降低妇女常见病风险。

(三)狠抓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8、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充分发挥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中心的作用,强化医疗机构的质控工作,落实病人安全目标。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县级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不少于10个,云阳、桥底、永乐中心卫生院不得少于5个病种。加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让患者享受到优质护理服务。要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中心卫生院以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大力推进医疗技术创新,建立技术创新评审制度,完善技术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各医疗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医疗技术创新工作计划,以医疗技术内涵建设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9、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保证药品使用安全。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大医疗美容,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广告等监管力度,健全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制度。推行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作为对医疗机构校验判定合格与否的依据之一。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待事件处理终结后一周内,单位要向卫生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导致的原因、整改措施、应吸取的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10、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县中医院要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加大中医药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以补偿机制改革为切入点,落实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任务。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做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入基层,以及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不断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

11、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重点推动爱卫工作全面开展。今年全县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这是一项硬任务。我们作为创卫工作主要成员部门,承担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医源性污水处理、病媒生物防治及爱卫组织管理等多项工作任务,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系统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卫工作的重大意义。县爱卫办要抽调人员成立机构,制订创卫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全身心的投身到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中,以创卫推动爱卫工作全面开展。

12、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县医院综合门诊楼后期装修工程和县妇幼院搬迁建设任务,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完成卫生监督所办公楼主体工程和太平中心卫生院医技楼建设任务;完成市上下达的村卫生室建设和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二是重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充分利用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医生培训力度。加大技术人才招聘力度,强化在职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现有卫生人才。县卫职校要发挥人才培养平台的作用,为基层培养农村实用型卫生人才。

13、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成立机构,健全制度,落实保障措施,防患于未然。

进一步加快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县局拟在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