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专项整治汇报材料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严格落实会议精神
9月23日下午教育局召开紧急会议之后,我校马上召开班子会议,校长对会议精神做了具体传达,随后又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由校长亲自部署,组织、指挥,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对食品卫生、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园保卫、交通安全、安全教育等各方面进行周密部署。紧接着又召开了炊管人员和保卫人员紧急会议。
二、严格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了《xx实验小学重大食品卫生安全预案》、《门卫职责》,特别是对食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食堂人员操作职责》《食堂人员卫生要求》《进货采购制度》《炊管人员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度》《餐具消毒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一定落实到位。
三、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以xx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地责任到人,以确保食品的安全。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采取的措施、办法
星期六上午,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小组人员对食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提出了严格的具体要求。
1.食堂现有三名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和卫生局颁发的健康证,必须从事过食品加工的行业,有着较强的食品卫生意识,方符合从业要求。
2.食品的采购、储存:米、面、调料均需从信誉度高的商场定点购买,选择有质量体系保证的产品,符合卫生要求,油、肉均从大型超市购买。
3.食品要严格按要求生熟分开、冷热隔离,随用随买,保证食品的新鲜,过期食品一律销毁。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4.食品的加工要做到规范操作,生、熟食分开加工;餐具灶具按时消毒,餐具消毒使用防疫站指定的产品,
5.食品的出售要做到过期、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坚决销毁,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器具销售食品,有专用的备餐间。食品从购买到加工到销售谁经手谁签字。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完善发现机制
一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实行所长总负责、监管组具体执行、办案组和内务组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按照“谁管段、谁负责,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与责任逐个细化分解、落实到人,明确监管干部为第一责任人,以增强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完善娱乐场所监管档案。统一制作了《娱乐场所排摸及查处取缔情况分类表》,实行“一户一档”,详细记录无照经营户地址、身份、房东信息、无证照经营原因及采取过的监管措施等,同时将日常巡查情况及时录入金信工程,确保档案资料准确无误。三是健全发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例讲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娱乐场所整治行动,充分发挥“12315”举报平台和红盾维权联络点的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巡查,密切协作,开展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地毯式”巡查。监管干部对各自分管路段的娱乐场所进行全面地巡查,重新复核相关材料,并与文化、公安等部门的登记资料进行比对,确保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辖区娱乐行业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二是推进“四+n”联合执法。会同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对发现的无照娱乐场所实施取缔,发现一户、消灭一户。针对个别经营户利用夜间开业、安装摄像头等方式逃避监管,工商所还实行错时整治、现场固守、突击复查等措施,确保整治不留死角。三是实施“回头查”。对已取缔的经营户,该所安排工商干部不定期进行复查,防止死灰复燃。如青青路411号、公力路056号的2家无照游戏机房在取缔后出现反复,该所均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再次予以取缔,不给违法者任何可乘之机。整个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各类娱乐场所70余户次,取缔无照游戏机房4户次,收缴游戏机36台。
*市位于山西省中南部,总面积744平方公里,总人口40万人,城市规划区面积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是省政府确定的大太原都市圈南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全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省建设厅的要求,现将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筑节能工作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建筑节能意识。舆论宣传是提高全社会对建筑节能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开展建筑节能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把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放在突出的位置,按照电视上有影、报纸上有字、广播里有声的原则,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工作。*电视台在重要时段连续一个月播放了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公益宣传口号。建设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工地,在施工现场通过技术指导、座谈等方式,与基层施工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交流,在宣传节能法规、政策的同时,了解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执行的问题和难题,及时解决基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和政策疑问。通过实地指导,让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切实领会到建筑节能工作开展的思路,掌握节能技术和具体施工方法,加快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我市建筑项目中的推广。
(二)强化行政监管,落实建筑节能审查。从设计、施工图审查着手,大力抓好建筑节能目标的落实工作。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从2008年7月起开始专项审查和备案。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认真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其中列为强制性条文的条款,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把建筑节能标准做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依据,纳入审查范围,严格把关。建设部门结合工程质量检查进行监督管理,对建筑节能单位工程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2008年至今,全市共办理建筑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认定41份,总面积689095.5平米,节能设计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建筑50%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新建建筑采暖分户计量控制执行率100%,其中有10项已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建筑面积共计115052.52平米。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发现玻化微珠和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性能差,各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存在侥幸心理,易偷工减料,无法有效监管,因此,从2009年我市严格限制其在工程中的使用,现我市推广使用的外墙保温做法主要有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硅酸盐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等。
(三)坚持试点引路,抓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示范。全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共13项,建筑面积共计380978平米,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30%。其中,集中太阳能示范面积362363平米,地源热泵示范面积248615平米,已开工项目为亚泰苑小区(150000平米),大商物流(18615平米),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大楼(39046平米)。今年,我市又以同济大学、山东科灵、北京华电华源为技术支撑单位,委托相关专业资质单位对*市太阳能、污水、水文地质等情况作了详细评估,编制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积极申报了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
(四)突出典型带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9年全市主要推进了2个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一是金融路市建05商住楼,节能改造面积12941平方米,总投资260万元;二是经天街84号*市建筑公司3号4号职工住宅楼,节能改造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补贴及自筹。目前,立项文件、改造方案、设计图纸已全部完成。
二、供热计量改革工作
目前,我市城区实施各类供热面积700万平方米,已实施集中供热的480万平方米,分别由*市集中供热公司和汾西矿业集团供热公司两个热源厂负责,其中由*市集中供热公司负责的约380万平米,汾矿集团供热公司负责的100万平米,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8.6%。*市集中供热公司目前安装完成3台75吨、1台16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两组6000千瓦背压发电机组,建成换热站34个,铺设主管网39公里。
(一)供热计量改革进展情况。主要进行了基础性的准备工作,从2003年起,全市新建的225万平米公建、居住、商用建筑全部预留了用热计量、室内温度调控、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的安装位置,并在市建设局小区200户居民家中先期安装了用热计量表。2010年我市将全面启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前期的按热量计价收费的办法已开始研究制定。
(二)热费制度改革情况。2005年以来,我市根据《山西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废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行政事业单位分3个档次,企业参照执行,实现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转为“明补”。
(三)建立城市供热保障体系。一是完善供热价格。我市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并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目前我市的供热价格标准为:居民热价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米3.99元,办公热价按建筑用面积每月每平米6元,营业性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6.5元,市立中小学、幼儿园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3.99元,居民和市立中小学、幼儿园的热价均低于周边城市。二是制定政策性补贴办法。市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解决煤炭价格上涨造成供热企业政策性亏损的问题。2008年,市财政补贴供热公司300万元,协调燃煤3万吨。2009年,又先期补贴供热公司300万元,统配、协调燃煤9万吨。三是切实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我市在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采暖问题。对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将供热与廉租住房补贴相结合,保障他们的取暖。对实行集中供热区域的特困企业供热,在未收取费用的情况下,先予送热,保证了职工的正常取暖。
三、污水处理工作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省发改委晋发改城环发(2004)275号、晋发改设计发(2006)276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总占地52亩,设计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日,回用水0.85万立方米/日,建筑面积3620万元,工程总投资4576万元。污水处理采用A2O工艺,处理后的出水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二)建设及运行情况
工程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到目前,已完成投资438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1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00万元,晋中市级配套383万元,市财政配套260万元,自筹资金937万元。工程建设方面,已完成办公楼、进水井、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配水井、生物池、二沉池、消毒接触池、加药加氯间、污泥脱水间、配电室、鼓风机房、食堂车库、门房、仓库、锅炉房、围墙及外网附属设施和厂区等主体工程,于2008年10月份进入运行阶段,2009年4月份开始深度处理曝气生物滤池的建设,12月15日进入试运行。中水回用工程,目前,已完成投资500万元,铺设中水管网8公里,管网已经灌水,主要送往汾河生态湿地公园。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晋中环保局、*市环保局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并于2006年经省环保局批复了*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10月份安装3FW—2004废水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并经比对验收,出具了报告。
从2009年元月1日至2009年11月30日,*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484.8747万吨,日处理量1.4561万吨,COD平均进水浓度为311.46,平均出水浓度51.34,平均日消减量3.8吨,1—11月总消减量1267.92吨,去除率83.11%;BOD进水浓度121.41,出水浓度18.02,消减量501.38吨,去除率85.38%,污泥处理量累计140.9m³,平均日处理量4.2m³,总耗电:1213098度,计电费925884.92元,药耗1157.5㎏,药费45142.4元,设备完好率100%。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认识水平,为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牢牢把握第一阶段活动要求,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两个责任”,将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问题查找和整改贯穿于学习活动始终,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学习梳理突出问题,抓紧整改,积极落实,以解决问题带动工作开展,切实规范行使检察权,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得更扎实。
在下一阶段的对照检查中,我院将按照市院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问题查找、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下阶段整章建制打好工作基础。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监督检查。各处室对照重点整治的九个方面内容,召开处室工作会,结合岗位职责规定和执法档案的要求,从执法理念、执法规范、办案纪律等方面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切实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在4月10日前形成处室自查书面报告,报本院专项整治办公室。案管办根据检立方系统数据情况,每月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将相关数据分析向各主管检察长汇报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监察处定期对办公秩序、工作秩序、卫生秩序进行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对发现问题在内网予以通报,并督促处室负责人做好教育管理,追踪问题整改落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让群众明显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为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实力、宜居、生态、幸福县贡献力量。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是救助管理站、殡葬服务单位以及县、乡两级婚姻登记处。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市殡仪服务规范(试行)》执行情况检查,对个别殡葬职工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现象进行治理。
(二)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工作检查,对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进行治理。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日—9月5日)
1、制定方案。本方案下达后,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结合本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2、动员部署。各基层活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层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至16日)
1、全面排查,找准问题。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对今年9月份起到民政窗口单位办事的群众进行逐个征求意见,填写征求
意见表。对群众意见,每一个殡葬服务单位、救助站和婚姻登记处都要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梳理、建立台帐、落实整改。对于“收红包”和不给好处不办事、不给好处脸难看等影响民政形象的行风问题,要教育动员有关单位和人员主动改正错误,清退违规所得,写出检讨,并保证今后不再违反单位规定和纪律。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少数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现象等影响民政形象的行风问题典型案件,不隐瞒、不包庇、不姑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三)督促整改阶段(9月17日至9月23日)
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专人对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贯彻边整边改的方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治。对民政窗口单位的检点主要是“五看”:一看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度;二看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征求群众意见的态度是否真诚;三看征求意见建议采取的办法是否对路;四看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否找准找实;五看本单位回应群众意见和关切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
(四)检查提高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
各有关基层活动单位要在自查自纠和初步整改结束后,向主管单位写出专题汇报材料,收集好有关材料、图片、影像等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各基层活动单位要对本辖区重点民政窗口单位开展行风建设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汇报材料。材料中要对《市殡仪服务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做出汇报,对如何改进、优化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流程,探索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制度化、长效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局将于9月20日起组织力量对重点民政窗口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将覆盖所有重点民政窗口单位,检查的重点是“四看”一看服务氛围;二看服务流程;三看服务承诺兑现;四看群众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回应群众关切,解决自身问题的内在需要。各基层活动单位要以这次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和“大爱民政”的情怀,正确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意见,认真梳理每一个问题,扎实开展每一次整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上下联动。
为保证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了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全县重点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有效开展。
(三)精心组织,强化责任。
各基层活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认真组织动员,确保所有民政窗口单位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在时间上,要对所属民政窗口单位提出要求,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努力,专项整治走过场,群众意见仍然较大的民政窗口单位,要加强督导、有效传导压力,该返工的要返工,该整顿的要整顿,对屡经教育仍不思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确保认识准确到位
使全局人员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我局迅速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九个专业组(综合协调组、执法检查组、食品整治组、综合业务整治组、监督检验组、特种设备整治组、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组、法规贯彻组、行风效能监督组),制定了《县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对专项整治要求、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各自任务,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一)普查建档,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普查登记。并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紧抓好对豆制品、豆芽制品、淀粉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小企业小作坊普查工作,同时摸清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的底数。普查中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的作用,做到“入村、入户、入企”,并力求普查准确高效,内容真实客观。在普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建立档案,为监管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普查,最终确定我县共有需取得QS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为3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且列入此次监管范围的生产企业6家。
(二)积极宣传,形成强势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重要精神,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正确引导消费。扎实开展“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条幅、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安排专人对专项整治结果、重要批示、工作数据动态、案件查办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上报。目前,我局共悬挂条幅2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在《中国质量报》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近100余篇,刊登信息30多条。
(三)紧扣目标,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质监部门职责的共3个100%整治目标,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为100%,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100%,10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为100%。根据这一目标,我局通过大量细致的监管工作,目标已提前100%完成目标任务,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1、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我局通过帮扶服务、引导规范等多种形式,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力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目前,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8家,取证38家,并按要求加帖了“QS”标志。确保了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这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全县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扩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集中加大对“一证或一照”食品小企业的整治力度,通过对有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小企业采取督促整改,及时告知申领证照,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查处,积极引导规范,帮助其建立相关质量制度。经督促整改,我县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4家,目前已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我局深入开展了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通过采取督促、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工作的覆盖率、准确性。2家添加物质生产企业均已取证,13家使用添加物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备案,备案率100%。
4、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我局通过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积极督促企业建立添加剂使用情况申报制度和回收食品处理情况申报制度,目前,共有13家企业制定了添加剂使用登记表,12家企业制定了回收食品处理登记表;切实从源头上净化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目前,我局已消除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并已100%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5、为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我们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食发〔〕47号)文件要求,出《关于开展年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技监〔〕28)号文件,开展全县食品企业抽查工作,并按计划有效的开展了抽查工作,同时完成省级、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抽查任务。今年共抽取样品100批次,合格88批,合格率为88%,其中饮用水行业通过整治,合格率从去年的75%上升到今年的100%。
6、我县共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6家,其中已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通过生产许可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在此过程中,我们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我局按照定期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对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显示,获证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同时加大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年审工作。我局协同市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经审查,我县获证工业产品企业均符合要求。二是我局还加大对其生产过程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7、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设备和有关人员治理力度,发出现场整改通知书90多份,整改了100多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特别是对食品生产企业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个核实,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20余份,要求业主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没有整改价值的特种设备坚决予以报废。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意识。同时现场拆除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类设备。
(四)打扶结合,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打与扶是整治工作的左右臂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整治、打假与帮扶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我们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声势,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而我局为确保制品、豆芽、淀粉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于8月24日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攻坚战,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食品、10类生产企业等4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76起,立案5起,现场处罚2起,移交其他部门处理69起。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名牌培育相结合。为确保全县产品多创名牌,该局根据实际,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名牌培育计划,并将橡塑行业、茶叶制品行业作为今年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试点行业。经过推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量保证确认、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对申报名牌企业技术资料的梳理和审查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了名牌战略的实施。今年,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机油冷却器已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实现了县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二是与推进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相结合。通过召开会议,向企业讲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申证的运作程序,发动引导企业积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深入企业,对车间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调试等进行指导,帮助企业编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细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努力使食品生产企业的软硬件在短时间内达到许可证的审查标准要求。如佰信豆制品有限公司在豆腐产品取证过程中遇到资金、设备、环境改造、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帮助其争取县政府支持、向银行联系贷款事项、联系豆制品专家解决技术设备等困难。通过努力,我县已有2家豆制品加工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实行分片定责制,开展日常巡查,实行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积极创新思路,探索豆芽行业的有效监管模式。在农业局、工商局的帮助下,10余户豆芽种植户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规范和控制了豆芽种植;工商局要求县中心农贸市场内的豆制品、豆芽销售摊位建立销售帐,认真记录产品的流向;我局要求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户(有一定生产规模)做好进货验证记录及添加剂使用记录。这一系列措施都有效地规范了我县豆制品、豆芽行业,极大地提高了这两个行业产品的质量,质监局对豆制品、豆芽进行了监督抽查,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合格,合格率达100%比6月份的合格率提高了近50%。
四、认真履职,加强协调,确保整治办工作有力度
作为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和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及时向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状况,并做好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切实为推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而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是积极汇报和沟通,争取主动。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需要县政府解决的问题等,对几次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争取主动,使县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指导。
二是细化职责,确保整治效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条战线按照专项整治五大任务十项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职责,做到了有领导、有方案、有措施,由于职责明确、措施得力,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实效。至此,全县九个100%和1个95%的工作目标已全面完成。
三是建章立制,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抓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等一规则四制度,工作制度的建立,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已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
二、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
2、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不能正常运行。
三、专项整治措施
1、凡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
2、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
3、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4、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要依法责令改正,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行政处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四、职责分工
各地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对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的整治,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整治,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向社会通告整治工作时间、范围、重点和工作措施,推动本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迅速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已竣工投入使用或已完成节能改造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建筑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各地要根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迅速开展已竣工投入使用或已完成节能改造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逐一填写《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名册》,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建筑使用性质、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整改阶段。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外墙外保温材料排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督促和指导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完成对本地区自查自评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措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坚持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各地公安机关、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配合,积极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研判,提出整治工作建议,及时提请政府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治的,要责令重新治理,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要追求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经纪委研究,决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及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8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清查及整改情况;
2.对“”隐形变异的9类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 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4.巡视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时间
督查考核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督查考核组成员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16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16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16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五、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按照省、市、区下发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我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我队积极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顿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重点,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省、市、区下发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我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我队迅速成立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公告,对全区餐饮业、食堂进行了摸底调查,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在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我队进一步明确重点,有针对性研究部署清理整顿阶段整治工作,筛选确定了整治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食品品种,按照边查、边纠、边整顿、边规范的要求,监督指导餐饮业、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查处力度。同时做到10天报送一次整治工作动态、报表和信息材料。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实际,利用标语、网站、宣传单等多形式向食品从业人员、全区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规政策和饮食安全知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教育行业自律,引导公众安全消费。在检查过程中向群众和食品从业人员宣传食品添加剂知识和安全消费常识。开展清理整顿以来,网站信息5条,标语横幅1条,宣传单200份,上报工作动态4篇。培训餐饮业、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员及从业人员217人次,对食品从业人员宣传1153人次。在公布了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的基础上,又相继公布了卫生部第二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目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目录、列入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的物质目录、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三、迎接督查,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20xx年2月25日,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专项整治督查组对我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同时抽取了餐饮单位2户、学校食堂2家共4户进行了现场检查。
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抽查现场等方式对我队落实专项整治文件精神情况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方案、公告、宣传、摸底调查、自查自纠、清理整顿、信息、总结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抽取的餐饮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查中找出了我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时对我队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我队继续开展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我队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餐饮业、食堂违法行为。
(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了对餐饮消费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各种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深入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整顿。重点以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切入点,加强对经常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卤制品、小吃店、火锅店等重点单位及高风险食品的检查整顿,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审批,强化监督餐饮单位台帐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保证从源头到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帮助餐饮单位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健全采购及使用登记台帐,杜绝食品添加剂滥用现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经营户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都做出了纠正。
通过集中清理整顿,未发现有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用物质。但收缴销毁标识不全或过期定型包装食品88瓶、4桶。清理整顿期间,检查餐饮单位534家(含16家学校及托幼机构),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22人次,车辆26台次。确定整治重点地区23个、整治重点单位106个、整治重点产品66个。
五、存在问题
(一)餐饮消费单位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食品添加
剂使用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不全,
记录简单。
(二)自查自纠整改不彻底,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知识欠缺。
(三)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添加剂知之甚少。
六、下步整治打算和建议
(一)加强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力度,强化专项整治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按照边查、边纠、边整顿、边规范的要求,监督指导餐饮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进一步确定对重点产品 、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重点整顿规范,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单位和不按规定工艺生产的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四)适时对食品卫生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知识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局的警车管理使用,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紧紧围绕实现“违章肇事现象有效杜绝,违规使用问题有效遏制,总体管理状况明显改观,政法队伍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为了使警车管理使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切实改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警车管理使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工股、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就如何开展该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随后又召开了全局干部会,学习了省(市、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通报了当前警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广大干部,特别是警车驾驶人员的认识,力求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照方案,狠抓落实
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我们通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要求的领导机构、自查自纠报表等材料。积极参加全县警车管理使用专项工作调度会。做到: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了本单位警车管理责任人,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2、强化措施,严肃查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落户,谁负责”的问责原则,严肃查究警车管理使用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责任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协调配合其他政法单位,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4、加强调度,扎实推进。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向政法委汇报警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源头上逐一解决,确保整治后问题不出现反弹,切实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使用规范化水平。
一、验收任务
检查全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了解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二、验收内容
(一)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主要检查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100%纳入农业部门监管范围,检查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否开展自检并有自检记录,经营业户是否有进销货凭证。
2.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主要检查生产管理制度或技术规程、生产(养殖)记录是否健全,是否使用违禁药品。
3.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主要检查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是否提高。
4.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主要检查农资经销门店是否经营5种禁用高毒农药,收缴的高毒农药在12月15日前是否100%销毁。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督办情况、舆论宣传情况等。
(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主要检查各地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情况,包括建立有关制度,健全有关行政执法体系。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
主要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和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任务部署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落实情况。
三、验收方法
(一)验收组组成人员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的基础上,全国农产品整治组统一组织验收工作。验收组由农产品整治组各组成单位的有关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10-15个检查验收组,每组成员3-5人,负责验收2-3个省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验收时间
验收工作定于12月5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
(三)验收形式
验收工作将按照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阅文字材料。验收组根据附表1所列的“验收内容”和“验收要点”,查阅反映整治工作进展的记录、实施方案、工作简报、工作总结以及有关工作制度、相关执法记录、新闻宣传报道等文字或声像材料。
3.现场考核。各省分别提供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4个种植业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基地、规模养殖场或农业标准化示范场,8个农资经营门店作为备查点,备查点所涉及的县(市)应不少于6个。验收组将按以下办法随机抽取考核点,进行现场考核:
--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重点检查农业部门是否开展监测,批发市场是否开展自检,经营业户是否有进销货凭证。
--种植生产基地2个,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场2个。种植生产基地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农业生产管理制度或技术规程,是否有农业生产记录,是否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是否使用5种违禁高毒农药。畜(禽)或水产品养殖场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或养殖技术规程,是否建立养殖档案,是否使用违禁兽药、饲料添加剂或化学物质。
--农资经营门店4个。重点检查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进销货台帐,是否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抽取的考核点所涉及的县(市)应不少于3个。
4.召开座谈会或随机调查。对经营单位、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随访或调查。
(四)验收评价
验收组按照检查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1.总体评价。按照附表1的要求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每项验收内容按照实际检查情况进行考评:由验收组集体讨论,对附表1逐项评价,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填写事实记录。
2.现场考核。按照附表2的要求对6个检查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现场检查评价表。
(五)意见反馈
验收组向受检省农产品整治组反馈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结论
验收组向全国农产品整治组提交验收报告。农产品整治组根据验收报告,作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结果处理
全国农产品整治组将通报表扬考核成绩优秀的省份;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省份,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一、积极安排部署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果。
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是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活动涉及多方面、多部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及取得全面胜利,我处积极安排部署,通过成立领导组织、制定下发整治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定期进行督导等方式,推动了各环节的整治工作全面顺利进展,同时及时收报整理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两次代表全省接受农业部的检查,得到农业部和省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3870家(次),检查畜禽养(来源:文秘站 )殖场24075家(次),立案查处饲料兽药案件149起;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6万份,指导培训86场次,接收培训人员达12800人次;监测场所615个,抽检生鲜乳、饲料及兽药、畜产品样品1994批次,总体合格率达到97.5%。
二、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坚持对养殖环节进行检查和排查。为打击在养殖等环节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春季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滥用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并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3次集中排查和抽检活动。
二是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击不法行为。在春季瘦肉精专项整治中,根据外省反馈的检测信息,严厉查处了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批捕了一名诱导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的生猪经纪人,行政拘留2名养殖户,在当地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四是为拓宽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在局党组的大力把持下,在《__日报》上公布了瘦肉精举报电话,并设立了5万元的瘦肉精专项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监督、全面联打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开展饲料质量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
一是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二是配合省局做好饲料企业生产证、号的审核发放工作。三是重点开展了蛋白饲料原料的专项整治活动。四是于年初组织饲料生产行业座谈会,会上我市15家大型企业负责人代表饲料生产行业向社会郑重承诺“合法生产和经营,自觉抵制违使用禁药物和添加剂,保证质量安全”。
四、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步伐。
一是实行项目与认定认证挂钩,提高养殖企业完善生产条件、申请认证积极性。
二是为加大推进我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步伐,借助扶持政策和沿黄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完善提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在全市落实获证和新申报企业实行"六个一"规范工程,并印制200套生产记录无偿供企业使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现场指导和培训,为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与标准化生产意识。
按照桂政办电〔2008〕108号、桂农机办〔2008〕34号文件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决定在6月下旬对全区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交叉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和检查时间
检查组成员由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有关人员和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人组成。开展大检查的时间为6月23日至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交叉大检查的人员务必于6月23日16:30前到南宁市新民路59号翔云大酒店报到,17:00在翔云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预备会。
(二)6月24日至29日,分组到各市及相关县(市、区)开展检查。
(三)6月30日12:00前,各检查组成员回到来宾国际大酒店(来宾市维林大道68号,总台电话:0772-4273888)集中,15:00~18:00参加交叉大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二、交叉大检查的内容
(一)各地制定农机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成立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及开展农机安全百日督查行动的自查、督查工作,报送农机安全百日督查行动相关信息和阶段工作小结等情况。
(二)各地贯彻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特别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78号)精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以及按照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联〔2008〕3号)要求,组织开展迎奥运全区农机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情况。
(三)各地各单位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查处农机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渔业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农明字〔2008〕28号)和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08〕5号)精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五)各地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63号)的情况。
(六)各地贯彻执行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考验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农机办〔2007〕63号)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业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公(交管)〔2007〕156号]文件精神,对小型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把关情况。
(七)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
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7〕11号)和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农机监〔2007〕5号)精神,2007年以来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情况。
(八)各地按照自治区农机化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监〔2007〕2号)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以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证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农机安全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的效果情况。
(九)了解各地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进展情况。
三、检查方法、形式
此次交叉大检查除检查市一级外,还要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检查对象由检查组临时确定)。检查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文件、制度,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执法监控、检查等工作的相关资料,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档案。
(二)深入现场,查看实情。深入乡村道路等拖拉机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三)征询周边农机安全监理站(所)的意见,核对相关信息。
(四)对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和隐患,要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四、其他要求
(一)希望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接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积极安排
部署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果。
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是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活动涉及多方面、多部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及取得全面胜利,我处积极安排部署,通过成立领导组织、制定下发整治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定期进行督导等方式,推动了各环节的整治工作全面顺利进展,同时及时收报整理信息,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两次代表全省接受农业部的检查,得到农业部和省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二、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坚持对养殖环节进行检查和排查。为打击在养殖等环节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春季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滥用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并针对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了3次集中排查和抽检活动。
二是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打击不法行为。在春季瘦肉精专项整治中,根据外省反馈的检测信息,严厉查处了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批捕了一名诱导养殖户使用瘦肉精的生猪经纪人,行政拘留2名养殖户,在当地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四是为拓宽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瘦肉精违法行为,在局党组的大力把持下,在《**日报》上公布了瘦肉精举报电话,并设立了5万元的瘦肉精专项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监督、全面联打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开展饲料质量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畜产品生产投入品安全。
一是认真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二是配合省局做好饲料企业生产证、号的审核发放工作。三是重点开展了蛋白饲料原料的专项整治活动。四是于年初组织饲料生产行业座谈会,会上我市15家大型企业负责人代表饲料生产行业向社会郑重承诺“合法生产和经营,自觉抵制违使用禁药物和添加剂,保证质量安全”。
四、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步伐。
一是实行项目与认定认证挂钩,提高养殖企业完善生产条件、申请认证积极性。
二是为加大推进我市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步伐,借助扶持政策和沿黄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完善提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在全市落实获证和新申报企业实行"六个一"规范工程,并印制200套生产记录无偿供企业使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现场指导和培训,为提高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与标准化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