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招标工作报告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总结学习成果,深化学习、深入调研,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在第一阶段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广大干部党员继续深入学习、深入讨论,进一步研读两个读本、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入学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坚持以“新视野、新作风、新措施”为载体,以“四四排查法”为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会,更广泛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掀起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为了进一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找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第一阶段调研的基础上,谢世成主任亲自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深入剖析了政府采购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和实际困难,寻找政府采购业务发展的政策瓶颈和解决对策。同时全体采购办工作人员加强交流,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为找准制约政府采购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为了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办按照“四对照、四查找”的要求,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态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方面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通过征求意见,获取了大量的信息,为下一步剖析问题、查找差距、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性材料。
三、精心组织会议,深入开展批评,互相帮助提高。
为了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认真撰写了《政府采购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分析检查报告》,报告中包含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措施四个部分。下发到各科室
招聘工作总结报告表
文案名称
招聘工作总结报告
受控部门
编制部门
一、 招聘计划实施情况:
1、 招聘计划制定
年,公司因生产和业务发展需求,经总经理批准,计划在 前招聘 管理人才 名, 人才 名
公司招聘需求计划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考察重点
招聘目的
2、 招聘渠道分析
公司根据计划招聘人员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招聘渠道
(1) 对于储备管理人才采用网络招聘和校园招聘渠道。
(2)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渠道
(3) 对于骨干人员采用内部招聘渠道。
3、 招聘计划安排
人力资源部首先确定招聘人员数量及要求,然后根据不同招聘渠道设计了不同的招聘计划,具体如下表如示。
招聘计划安排
招聘渠道
时间
工作项目
具体工作内容
校园招聘
网络招聘
现场招聘
内部招聘
二、 招聘结果统计
1、 储备管理人才应聘者人,参加初试者 人,参加复试者 人,录取 人,最终入职 人。
2、 专业人员应聘者 人,参加初试者 人,参加复试者 人,录取 人,最终入职 人。
。。。。。。。
三、 招聘经费管理
1、预算费用。在进行招聘之前,公司对各项招聘费用进行了详细预算,如下表所示。
预算项目
预算支出费用
宣传材料费用
网络广告招聘费
办公用品费
人工成本
合计
2、实际费用。公司实际费用 元,主要是增加或减少 元
四、 录用人员分析
在本次招聘人员的总体数量方面,拟录用人员名,实际录用 名。
录用比=
招聘计划完成比=
员工应聘比=
通过以上录用人员评估中的三组数据我们可以分析出:
五、 招聘总结
1、 招聘成功之处
我作为合同预算部经理助理,围绕示范镇建设,协助部门领导在招标、合同及成本控制方面开展本职工作,在各位领导的指导和同事的支持下,我基本完成了部门制定的各项目标,但审视过去的一年,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现在我就本人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标管理规定,促进招标合法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
在招标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使公司的招标管理做到合法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保证承包单位选择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公司大部分项目由于争抢工期而存在边施工边办理招标工作、前期手续不齐的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克服了各种困难,全年共组织完成公开招标33项,组织内部招标8项,招标总金额约13000万元。满足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单位选择的需求,也为我公司保证工程质量,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做除了努力。
二、加强合同全程管理,提升合同履约率
在合同管理方面,由公司的法律顾问团队给予支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全面管理,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监督、控制,保证公司各项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共签署合同127项,合同金额约11669万元,均顺利履行,其中:勘察设计类23项,工程服务类10项,基础设施配套类27项,技术服务类27项,小型合同类10项,土地管理类24项,拆迁类3项,采购类合同3项。同时为加强管理,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合同签署时法律顾问、实施部门、财务、公司领导等层层把关,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实施部门密切沟通,相关争议及时解决。为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问题的重视,针对每家施工单位均签署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使公司的各工程均达到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三、以成本控制为抓手,加强预结算管理
为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有效利用公司资源,全面加强预结算管理。在预算管理方面,引进专业造价咨询单位,针对投资开发部下发经济指标进行预算编制与成本审核,对预算较高的项目分析原因,针对设计方案及选材等各方面造成造价较高的原因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并建议予以调整。组织本部门预算人员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19项,核减金额约1200万元,同时为配合工程进展,共审核各期进度约33500万元。在结算工作方面,由于公司对示范镇已进行了三年的开发,一期项目大量工程进入结算阶段,同时由于迎检期间发生的大量签证变更造成结算资料繁琐、不规范也给短时间内完成结算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公司已下发执行的结算管理办法,克服种种困难,使结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目前正开展500万元以上结算项目17项,其中大部分项目结算的审核、谈判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目前结算项目可审减金额达18000万元。
四、加强部门建设,规范管理程序
合同预算部成立后,本人首先配合部门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并根据部门职责设立招标管理岗、预结算管理岗、合同管理岗及综合岗,部门员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次规范部门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开展更加有序。在此基础上,为使公司管理程序更加规范,使各项工作开展时做到有理、有据,本人组织编制了《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招标管理办法》,《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流程、工作联系单处理规定、合同订立审批流程等部门内部管理流程。
五、全力组织erp系统引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项工作的管理,配合部门领导牵头,引进用友公司开展erp管理软件实施工作,目前该系统一期内容已上线完成,可用于满足项目招标、合同、进度和付款管理,二期内容随后启动,用于满足公司各项指标数据分析需求。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对招投标问题的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以求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和影响。近年来,我们先后对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交通战备公路、城市供水管网、疾控中心等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为保障招投标法规的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机构为了取得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媒体、限制招标公告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五)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入手,进一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一)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当前监督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因此,需要对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清各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把握好监督主体的角色定位,合理划分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健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各监管部门要在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管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不同层次的监督,明确责任,理清角色定位。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应定位于对每项招投标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上报监管情况,及时纠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实现招投标执行机构与监管部门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资金脱钩,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使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管更加规范
面对当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监管制度不系统,不严密的状况,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规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招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定标办法、合同履行的监管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操作规程;建立实施招投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和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为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招投标机构以及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的行为规范,使重大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堵塞程序上的漏洞,减少随意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程序监督,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网络
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作为监督主体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招标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二是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把招投标活动置于招投标监管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多重监督之下。三是形成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项目稽擦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社会中选聘招投标监督员;发挥行业协会的资信认定、自律功能等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改进评标办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借鉴先进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继续推行投标报价竞争的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促使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露标底,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提高招投标监管人员素质,优化招投标工作环境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拓展,政府投资(包括国有投资为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及相关货物、服务类招投标越来越多,政府招投标管理制度也从初步建立到了不断完善的阶段。参与各方当事人,包括招标人(业主单位)、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交易中心和监督部门,在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中分别承担着重要角色。近年来,在监督部门的监管下,各方当事人各司其职,促进了招投标市场的较好发展。但是,目前市场存在着供求失衡,招投标法制、相关机制的不健全,结合工作实际遇到的各种新情况,就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参与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作简要分析,共同探讨。
一、当前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人行为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约束
当前招标人权利仍然过大,尽管原则上取消了业主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仍存在个方面问题。一是事前暗箱操作。有些招标人招标前就有意向,明招暗定。根据意向单位的资质、施工(技术)方案等,制订出评标原则和扣分办法,确保“意中人”中标。二是事中抬高门槛、限制投标。有些招标人担心中标人非本地企业后续服务缺少相应保障,设置障碍,提高准入资格,尤其是对外地企业、行业准入外投标人加以限制,搞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排斥潜在投标人。三是事后履约提“条件”。有的招标人代表事后向中标人要“回扣”或者要求与机构分成,有的则要求投标人压低报价中标后以增量增项为由要好处费。招标人行为的不规范也导致了交易活动一定程度的监管难度。
(二)机构执业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有力的管理
机构自身业务水平较低,相当一部分仅停留在为招标人跑腿、提供资料,打印文件等低层次服务上。另一部分则业务不熟,招标文件编制能力不强,不结合项目实际,生搬硬套,组织招标水平差,导致招标失败。由于招投标市场供大于求,有的机构简单认为收了招标人的服务费,就是招标人的代言人、“”,为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出谋划策,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上做文章,组织围标、串标。更有甚者,有的机构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由于受到人为、制度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机构业内存在系列问题。
(三)投标人素质亟待提高,缺少有力的制约
从招投标当事人所处的位置而言,尤其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前提下,投标人略处于弱势。一些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不惜铤而走险低于成本价报价方式中标,事后商业贿赂相关责任人,通过增量增项得到更多工程款。还有些投标人利用各种关系,事前做工程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运用各种方式谋取中标。为了得到工程,投标人不从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而是心思花在违规上,缺乏行之有效的诚信评价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四)专家评审水平有待加强,缺乏政策培训
在现行的评标办法中存在很多人为的因素,评标专家在评标、定标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评标专家专业知识水平高,但政策法律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培训,尤其是在评标出现争议或者分歧时,需要秉成公正和强有力的政策法律支撑。而此时,专家组往往更多的强调专业技术方面的解释,却不愿配合对评定标准更多的政策说明。随着电子招投标、网上招投标的推广,专家的电脑运用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招投标的发展。
(五)交易中心地位不明,缺乏法定职能支持
交易中心作为一个交易有型市场,虽有明确的服务职能职责,但实质是一个管理和服务并存的综合体,既有服务又有监督。通过强化管理和提升服务设施,起到一种场内监督的实际效果。由于交易中心在招投标活动中所承担的特殊角色和所起到的特殊作用,使其提供的这种服务职责,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中介市场、行业服务,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制度管理措施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如今仍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明确法律层面的职能支持。
(六)行政监管部门体制不顺,缺乏合力严肃监督
如今行政监管虽明确了发改部门为综合协调、指导部门,但更多的是不同领域依据专业程度,分别实施行业监督。这样形成了多头管理,部门都管,其实并没真正管理起来。
二、运用社会管理理念,促进交易活动成效提升
面对招投标全过程需要严格监管的环节,与其大力监控,不如换个角度,运用社会管理理念,从实际出发,依法协调各交易主体,寻求新的解决思路。以和谐为主导,适度放权,以疏导的方法,引导各主体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促进交易活动成效提升。
(一)强化行政监督,引入社会监督,延伸监督链条
一是进一步理顺监督体制,加强监督业务培训。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由综合协调指导部门发改委牵头组建联合监督小组,联动执法,避免形成部门单独执法。同时提高监管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依法监管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有效投诉制度。在投标人之间形成制约监督机制,真实、有效的投诉必须是前提,加大恶意投诉、失信惩戒力度。三是重视标后监督。中标后合同备案不是招投标活动的终结,而是以此为新的开始,强调履约、验收、结算等后续环节的监督,把招投标活动监督延伸到项目全程。
(二)限制招标人权利过大,充分给招标人参与权、知情权
招标人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给予其参与招投标的权利,但同时限制其权利过大。引导招标人内部成立项目小组负责,严明纪律,建立内控制度,使其明确责任、权利,从而形成约束。
(三)客观公正对待投标人和机构,引导诚信投标。
一是加强对投标人和机构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投标人和机构整体素质和投标能力,规范从业行为。二是建立企业综合诚信体系,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履约行为、获奖业绩、社保情况等予以综合动态管理,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形成诚信交易的格局。
(四)培训评标专家专业支持,提升评标质量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编写 重要性
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建设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国许多重要建设项目中都有涉及,但这一制度在国内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运作,仍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随着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监理工程师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必将有更高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如何更加科学地、规范地、有效地对合同约定的各环节实施控制和管理,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1 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的重要性
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亦称监理简报),一般可分月报、季报和年报等,是监理工程师定期向业主提供的一项重要工作成果,同时也是监理工程师与业主进行工作(信息)交流的主要渠道之一。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报告定期向业主进行工作汇报,提供诸如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各方面的工程信息,通报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提出工程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对工程建设的发展态势和风险等进行预测。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上述大量信息,不仅对业主的宏观调控有较强的导向性,也有利于业主全面了解工程,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的编写过程
按照施工阶段工程监理的特点,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因而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在内容设置上应包括上述内容和与之有关的图表及附件等。以三门峡槐扒黄河提水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例,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内容设置与编写方法如下:2.1工程的形象进度为形象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本节通过文字、图形和照片等方式来描述工程在报告期末的形象面貌,以使阅读者直观、快捷地了解到工程的进展情况。采用文字叙述和形象进度图(利用Auto CAD绘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象进度描述是三门峡市槐扒黄河提水工程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编写的一大特点。2.2创建施工总状况表为提高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的有效性和可阅读性,使阅读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的了解对其关注的诸如进度、质量、完成工程量、价款结算等重要,在工作报告中创建了“槐扒提水工程Ⅰ标段施工总状况表”,实践表明,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2.3进行进度控制(1)计划实施及控制情况。在进度控制这一章节中,首先应对计划的实施情况和进度状况进行叙述,这是进度控制中一个很重要的状态信息,业主对此往往十分关注。由于施工过程中干扰因素较多,往往导致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目标难以同步,这就需要监理工程师去作调控和纠偏工作,这种工作在进度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它对保证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问题与对策。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3)进度分析。着重分析目前实际进度状况(超前或滞后)对阶段性进度目标和总进度目标的影响程度,并对实现各进度目标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使业主及时了解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及早为避免这种风险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2.4对质量进行控制(1)质量状况及质量控制情况。对报告期的施工质量状况加以说明和评价,并对质量控制措施、手段、方法、效果等予以阐述。(2)问题与对策。本小节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3)质量分析。主要对有可能影响质量的隐含因素进行分析,并重点指出风险性因素,以使业主预知并防范质量风险。2.5对投资进行控制(1)投资完成及价款结算情况。主要对报告期各单位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及价款结算情况以文字或图表的形式进行说明,其中应包括合同外项目、设计变更项目及索赔项目的结算情况。为表明投资完成及价款结算的态势,应分别对合同总金额、本月支付金额和报告期末累计结算金额进行对照列述。上述情况可汇总在“施工总状况表”中,也可单独用柱状图或结算状况表表示。(2)问题与对策。主要对报告期投资控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或建议。(3)投资分析。主要对实际投资情况和原投资计划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并预测资金支付态势,为业主制订或调整投资计划提供依据。对有可能影响投资控制目标的风险性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以使业主能防患于未然。2.6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合同文件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依据,因而工程的建设秩序也凭此而维系,业主和承包商作为平等的合同双方,都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各自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因此,合同管理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核心,应作为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编写。(1)对合同执行作出评价。主要对报告期合同双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说明,并作出评价。(2)问题与对策。在合同管理中,由于所采用的合同文条不规范、不完善以及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合同文件繁杂,加之各个工程特别是国内中小型地方工程,经常会出现很多合同问题甚至是合同纠纷,而这些问题或纠纷若不能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秩序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等,甚至使工程监督和管理处于失控状态。本小节着重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尽说明,并作出正确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举措。特别是对于有关业主方的责任,应在报告中深入阐明道理,使业主及时、主动地予以配合。(3)索赔处理。索赔处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承包商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本小节对报告期索赔项目的发生原因、处理依据、协调过程、索赔金额和承包商对索赔处理的意见等,进行详尽说明,使业主对此有一个明确的了解。(4)合同管理分析。由于在工程建设和管理中,不可预料的干扰性因素很多,合同文件也难以包罗万象,因而随时可能产生合同问题或隐患。若能对此事先进行预测并及时分析研究处理措施,即可确保工程建设有序进行。本小节主要对合同管理中有可能对工程建设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风险性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特别是索赔隐患和风险,应从合同管理的角度进行预测和防范。2.7做好各方面的联系工作主要对报告期业主、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四方的主要工作联系情况进行说明,说明的内容主要包括联系人员、联系目的、联系结论等。主要工作一般指重要的设计交底、工作协调会议、技术会议、审查会议、联合验收会议、事故处理会议等。2.8重大事件或事故及处理情况主要对报告期出现的重大事件、事故和其处理情况进行说明,说明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内容、造成的危害及损失、对工程及其建设的影响程度、处理依据和方法等。重大事件、事故主要指对工程质量、工程建设、人员生命、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事件和事故,一般指大质量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主要生产设施或设备破坏事件、重大合同纠纷、重要设计更改等。2.9附件附件是为了对一些重要性的东西进行补充,为了充分验证报告中说明的施工中存在的主要技术性和管理性问题,对具有证明和验证作用的实验报告、会议纪要、工程照片、监理工程师通知、设计更改通知等有关文件进行一些补充。
3结语
监理工程师工作报告通过黄河槐扒提水工程近两年的监理实践,全面体现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规范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程序,有效地履行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得到了业主的充分肯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进度、质量和投资三大控制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应该全面考虑这三个方面的影响,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一、全力保障“六大”建设项目。凡“”建设项目,坚持“好”字优先,“快”字当头。按照“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的工作思路,提前介入,超前对接,优化作业,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全方面、快捷、方便、高效的服务。对重点、重大项目交易中心领导更是带头跟标,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与招标人共同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促进工作配合、协调更顺畅。切实做到不让招标文件编制出现差错、不让开标评标组织发生失误、不让质疑投诉发生,最终不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发生延误。截止6月30日,共组织实施“六大”项目工程招投标7个,总投资8677万元,中标金额7167万元,节约资金1510万元,平均节资率17.4%。
二、全力以赴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交易中心以第三次创业(挂牌成立-网上招投标)精神,积极建设电子评标系统,并自我加压,进一步探索建立集电子招标、投标、评标和电子监察、网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服务平台,以期提高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尽最大努力实现科技防腐,真正实现全程无纸化绿色交易。通过非常之举,整合各科室骨干力量全力快速推进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建设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版本的固化编制,“会员库建设”、“电子评标流程”两个重要环节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整个系统预计在10月份上线试运行。
三、始终保持三项业务工作健康有序运转。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二)政府采购方面。
继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十报告又提出要“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基层医疗市场依然非常重视,“强基层”的号角在十工作报告中继续吹响。
本期【中国医药联盟】邀请到西安汉丰药业市场总监孙辉先生共同探讨“十后”临床药品基本药物招标方向以及药企的基药招标观念以及方向。
中国医药联盟:请问当您听到廖新波厅长说“基本药物制度是要保证老百姓用到有效而价格合适的药品,而不是廉价药。”您的感受是怎样的?
孙辉:这是一个价值观回归的过程,质量和疗效是药品的基本属性,在这两点的基础上顾及到基药生产企业的基本利益,这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相比单纯的“唯低价是取”的做法往前进了一步。
中国医药联盟:过去,由于基药招标“唯低价是取”理论,大型药企的品牌药无奈不得在自降身价保市场和放弃基层医疗市场保价格中“二选一”。“十”后,您认为大型药企这种两难的局面会得到改善吗?
孙辉:自降身价保市场不符合药企长远利益,而放弃基层医疗市场保价格的做法,除主动丢掉一大块蛋糕之外,也无法更好地为基层医疗服务,不符合基药招标初衷,相信在以后这个“度”会把握的更好,局面也会有一定的改善。
中国医药联盟:您所在的药企有涉及到基药招标工作吗?可以举例说说“十”后,贵公司在基药招标工作上有哪些改变?
孙辉:2011年底,西安汉丰药业率先通过新版GMP认证,同时也是西北首家获得新版GMP证书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企业,新的生产线启动后,大部分产品需要在(F0<8)的非最终灭菌B+A生产线上实现无菌控制组织生产。
以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为例,相对老版GMP标准,新版标准改善了产品灌装的流程,规避了产品不能达到完全灭菌的风险,杜绝了有部分产品不能真正保证无菌的质量缺陷。与此同时,产品的生产成本也相应提高了15%左右,对于基药招投标“唯低价是取”的状况缺乏明显竞争力,但企业坚信质量才是根本,此时的尴尬只是暂时的。
中国医药联盟:一直以来,一些拥有低成本技术或者机制灵活的中小型药企,相对来说比较踊跃参与基药招标中,在这块大蛋糕中争取到的份额也相对较大。“十”后也会继续这样的发展趋势吗?请您分析一下。
孙辉:在一些中小型企业生存面前,讨论成本、机制和份额略显苍白。站在产业发展的角度,从医药“十二五”规划以及新版GMP的推行来看,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目前国内年销售收入不足5000万元的制药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以平均每个企业投入1000万元的技改费用计算,中小企业要完成新版GMP认证就需要付出一年的纯利润。这些无法承担技改投入的小企业将会被兼并或被淘汰。到2015 年,销售收入超过500 亿元的企业达到5 个以上,超过100 亿元的企业达到100 个以上,无形中促使行业洗牌,同时促进了行业的扩张兼并。
2、管理及统筹工程部门之运作和界定各工程班组之工作范围及职责。
3、准备及拟定工程招标的文件、设定标准及规格分析目标及作出建议。
4、面对和解决项目所有有关工程之问题及作出适当之决策。
5、安排及跟进物业接收之工作。
6、与政府各部门作出有关工程应有之联系及书信往来。
7、与物业部其他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联系。
8、监察各二次装修工程符合标准。
9、监察项目各公共用电和用水量,并设法省电省水。
10、监察项目各系统之运行情况,并设法加以改善。
11、监察和确保项目所有屋宇设备,依照政府的规定和法例要求,接受定期之检查、测试和保养。
12、监督工程员工应付每日客户之投诉。
嵩明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根据“关于《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储备交易中心两年来贯彻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力度,解决土地资源分散和被动供给土地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营造公平交易环境。农用地转用获批后,即拟定实施方案和供地方案上报审批,获省市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挂牌交易。挂牌交易程序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每宗挂牌交易地块的全过程均请县检察院、县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并由县纪工委出具监查报告。整个挂牌过程严格按照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08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共挂牌成交的45期共79宗,面积3376.4938亩,总成交价款54155.2789万元,实现政府收益15009.0591万元。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欠缺:
1、但由于工作量较大,工作不到位,导致存在个别地块还欠缺纪工委监查报告。
2、针对08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挂牌成交的45期共79宗地块,其中75宗地块成交手续已办理完毕,至今还有4宗成交地块尚未交清成交价款,其中:昆明富达房地产取得土地2宗欠款2693.4005万元,嵩明明鑫焦化有限公司取得土地1宗欠款256.6254万元,嵩明南西磷化工有限公司取得土地1宗欠款172.1036万元。共计欠款3122.1295万元。县储备交易中心已多次电话通知欠款单位缴款未果,又向欠款单位发催款通知。有待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成交后地块的动工建设及竣工时间监控不力,由谁来监控,由谁来认定,又则谁来管理,缺乏对此管理方面的制度。20xx年成交地块有一宗、20xx年成交地块有10宗尚未开工建设,县储备交易中心积极配合监察队已向用地单位发出动工催办函。
4、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研究不够。
二、加大土地收储工作力度,解决土地资源分散和被动供给土地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环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等项目用地的供应,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行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收购、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供地的土地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建设用地“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结合嵩明实际,加大力度开展土地收储工作,20xx年1月至今,嵩明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代表嵩明县人民政府在公平协商、依法补偿的原则下。共征收土地面积10309.718亩,支付征地补偿费33739.1241万元,青苗补偿费1414.484万元。
征地方式:县城片区、杨林工业园区、职教园区、小街工业园区均采用包干征地,包干到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征收土地。包干价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实施收储。零星地块及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待办理农用地转用获省市相关部门批准后签订征收土地协议。
依法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
存在问题:
1、对年度收储计划研究不够深
土地收储应实行计划管理。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实际工作不到位。
2、缺乏土地储备资金
三、储备土地一级开发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委托、工程招标、融资投资、成本审计、财务收支和质量验收等有关规定。
同志们:
这次全市建筑质量安全暨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会议,是在刘东军副市长提议下,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建筑安全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特别是查找建设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方向。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区县分管区县长、高新区和文昌湖分管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各级建设局长、执法局长、房管局长,各级建管处、质安站、清欠办、开发办、市政处、园林局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
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一是由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由杨继明局长宣读20xx年度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
三是由住建局局长王树银同志作工作报告;四是交流发言;五是请副市长刘东军同志作重要讲话。
大会进行第一项,由市执法局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之后)
大会进行第二项,由市房管局杨继明局长宣读20xx年度
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
(之后)
大会进行第三项,由市住建局局长王树银同志作工作报告。
(之后)
大会进行第四项,交流发言:第一个发言的是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做好准备。
(之后)
第二个发言的是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做好准备。
(之后)
第三个发言的是山东金城建工有限公司。
(之后)
大会进行第五项由副市长刘东军同志作重要讲话。 (之后)
刚才,执法局刘丙伦局长传达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房管局杨继明局长宣读20xx年度建设市场表彰情况通报,住建局王树银局长全面回顾了我市建筑安全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今年的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刘东军副市长在全面分析了我市建设市场管理、工程安全质量、清欠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做好今后的建设市场、建筑安全质量、清欠及市场准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我们要很好地学习贯彻落实。由于时间关系,原定住建局与各区县住建局签定安全生产、清欠、劳保金征收的责任书,在会后补签。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1、会后,各区县要立即召开会议,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筑安全质量及建设市场管理工作上升到事关社会稳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
2、进一步加大整顿规范建设市场力度,着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入手,抓好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由于清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全面两孩政策自出炉后,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生育假应该延长多少天?男方陪产假会不会增加?重庆什么时候制定这些关涉千家万户的配套政策?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接受重庆晨报记者采访时说,争取在今年全国两会后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
3月底修改人口与计生条例
目前,广东已率先通过合法生育奖励30日产假的新计生条例,山东正在就合法生育产假延长60日等征求意见,其他多地也在起草配套政策措施,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重庆何时出台相应政策?张轩昨天介绍,争取在今年3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以落实重庆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
立法,是人大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重庆市立法工作有哪些重点,哪些法规法案将进行审议、修改?
26日,张轩在作市人大常委工作报告时指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重庆市行政程序、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城市管线、招标投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法规法案。
将修改重庆市城乡规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旅游、港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集体合同等法规。
监督好物资资金使用情况
今年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张轩说,接下来有几项重点工作要做。比如扶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完成我市脱贫攻坚任务,各级人大责无旁贷。市人大将与部分区县人大联动,听取审议政府扶贫工作专项报告。
具体怎么做好监督?张轩说,要监督好物资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区县是否把要求落到实处。扶贫攻坚工作全力抓的时候,大量的物资、资金,都会向这方面倾斜。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钱用好了没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没有?
人大的监督,不是你政府干,人大就看,也不是说专门挑你的毛病,让你难受。监督的目标都是一致的,把共同的愿望和要求落到实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市社直属各单位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启用〈**市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评估标准〉开展20xx年度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武工办字20xx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市供销社工会于今年6月份对直属单位开展了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自查,现就各单位自查情况通报如下:
市社直属有8家单位开展了本单位职工民主管理自查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对本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满意度进行了测评,填写并上交了自查报告表,自查面为67%。茶叶、再生资源、资产、科振、收藏品共5家单位新申报了民主管理三星级。
从自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均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机构,选配了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女工委主任(或女工委员)和专兼职工会干事;建立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履行情况良好;各单位职代会的议题均围绕企业发展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保证一年召开了两次以上;职工代表组成结构合理,包括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员工,全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其中一线职工代表占全部职工代表的平均比例为63.5%;建立了职工代表培训制度、联度会议制度、提案收集和落实制度、经理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审议制度等职代会相关制度;绝大多数单位建有规范的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并公司经济运行、招待费支出、基建维修项目及招标费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五险”缴纳、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员工、发展新党员、员工培训计划、员工收入和同期相比增收情况等一一公开,阳光操作,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建议权、监督权的落实;各单位工会也组织职工代表对本单位的工作报告、经营目标、年度计划、财务报告、重大项目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提出的建议得到了企业行政方的答复和落实。
总的来说,市社直属各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开展较好,职工(代表)对本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平均达到94.5%。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多停留在一般做法上,特色不明显,创新不够;二是对职工代表提出的待遇等问题还需与企业行政方多沟通交流,努力妥善解决好;三是由于部分企业还处在改制发展中,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不健全,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范文1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人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人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它)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单项合同估算价:
5、招标范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委托范围(在中打√)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申请
起草招标公告/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投标人资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标底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草拟答疑纪要
组织/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编制评标报告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其它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内容,开展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费和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2、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序号 费用名称计费基数 (万元)计算费 (元)浮动率 (%)合同费 (元) 备注
1招标费 按计费基的 %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按计费基的 %
3 合计
2、支付方式
(1)招标人费: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招标费的6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2)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本合同签定后五日内(且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预付标底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的70%,余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元整。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费给人;
5、如人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贰份,人贰份,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范文2委托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标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2、项目名称: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设地点: 成都市小天竺街7号
4、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
5、招标规模:900平方米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指定联系人:
姓名: 路杰 职务: 技术职称:
二、人概况
1、机构名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刘华娟 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2)姓名: 金文技术职称: 工程师
身份证号:
(3)姓名: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
三、委托人委托人为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承担工程的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中划√者:
其他事项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招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8%取费。
2、支付方式
招标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预付合同价的 5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 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业务,接收招标成果;
(2)向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人提交招标业务工作报告;
(5)与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人提供满足完成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人支付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从业人员完成招标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15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费金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金额支付给人。
5、如人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范文3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主体资格的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的工作内容:
(1) 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 编制工程招标方案,招标公告;
(3) 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 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
(5) 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6) 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 编制工程量清单;
(8) 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工作的合法有效。
4.10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合同4.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项目组,并
8.2在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