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残联就业创业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康复工作:根据残联康复部的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的配合残联的各项康复工作,在原有的康复工作中基础上达到创新、巩固和提高。把办证残疾人的康复档案全部建立起来完善2011年的康复档案的填写工作。对低视力、聋儿、白内障等残疾人做好摸底工作及时上报给残联好对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康复。积极的做好残疾人的用品用具的供应工作。掌握他们所需求的各种用品和用具,及时的汇报给残联经行配置。并且和市三院联系争取在助残日到来之际对全社区的残疾人经行一次大型体检工作。对个别残疾人有针对性的介绍到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训练。
二、就业工作:积极配合残联抓好残疾人的就业工作。掌握好本社区的失业人员,一旦有就业机会,及时向他们提供,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并配合好残联和各个部门对残疾人经行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个残疾人都能有一技之长,才能扩大就业面。鼓励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和个体从业。针对我社区的盲人多的特点和残联积极配合开展“盲人按摩妙手兴业:的二期工程。
三、宣传文体、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残联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活动争取在社区搞好两个新颖的大型活动。来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积极配合残联做好第四届残疾人的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运动会的人员的摸底调查工作发现人才及时上报给残联。市残疾人有展示自己的才能的机会。在信息化建设中积极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博客的撰写工作及时的把社区的残疾人活动和工作情况发表在博客上,及时准确的做好残疾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好社区残疾人活动的手写记录和影像留存工作。积极准确的做好各项工作报表。不定期的打电话给残疾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己的信息化的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四、组联工作:设立协会组织,建立协会制度,把志愿者队伍更加完善帮助所联系的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更好的服务与残疾人。结合、维权、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等项工作,宣传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团结残疾人,教育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档案及残疾人康复、维权、就业等服务记录。
一、区级重点工作:培训、就业工作
按照目前存在的残疾人就业难问题,认真做好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协调各企事业单位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并采取集中培训和零散式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残疾人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1、四-五月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调查,结合培训意向调查情况,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工作。
2、六-十月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协调落实工作,对有培训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组织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技能,计划完成培训残疾人20人的工作目标。
3、通过培训为残疾人搭建就业平台,区人社局要在残疾人安置及自主创业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的倾斜,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或培训后就业,不断残疾人提高家庭收入。年内争取完成7名残疾人就业任务。
部门重点工作
(一)康复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完成残疾人体检、精神病服药补助和住院补贴、0-14岁残疾儿童救助、辅助器具和肢体、智力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
1、3月完成听力残疾人员装配助听器摸底工作。
2、4月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摸底工作。
3、5月完成听力短信补助人员的摸底工作。
4、6月完成0-14岁残疾儿童救助的摸底工作。
5、7月完成机构和居家托养人员摸底名单。
6、8-9月份完成暖气费和物业费补贴摸底工作。
7、10月份完成精神病服药补助和住院人员名单摸底工作。
8、11-12月份录入康复统计快报、年报和相关台账。
(二)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1、一月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
2、二至三月份按照户口所在地原则核查基础信息并入户调查登记。
3、四月份将入户调查情况录入数据上报市残联。
4、五月份总结阶段。
二、提升工作计划:残疾人康复训练志愿服务
1、二至三月份完成有需求的残疾人康复训练人员摸底调查,分类汇总,康复训练手册的编制工作。
2、四月份协调卫生局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残疾人康复训练个人训练计划及康复训练内容。
撰写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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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乡残疾人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我乡残疾人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残联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做好窗口行业服务,服从大局,才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社区康复、维权等工作,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
一、一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联络工作
(1)加强学习,增强工作能力,一年来,以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以逐步提高自我,以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乡残联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着力做好村级残疾人组织建设,督促和指导村级联络开展各项工作,使村级残疾人工作逐步完善,发挥村级联络员的作用,基本做到残疾人组织有领导,层层有具体专职人员负责。
2、教就工作
(1)积极做好残疾人职业技术和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工作。在县残联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残联积极动员和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及家长能加各种农村适用技术的,以逐步实现每个残疾人家庭都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增强自食其力和致富的本领,使其早日脱贫,截止xx月,全乡共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班3期,残疾人能加人数为90余人,其中在xx月xx日,乡残联专门组织了一期农村残疾人养殖(养殖)技术培训班,参训人数为50余人。从今年1—xx月,还选送了2名肢体残疾人到县残联参加摩托车修理职业技术培训,2人肢体残疾人参加洗车驾驶技术培训,经过培训,全部合格并获得技术证书,现在4人并利用自己所学之技从事个人经营谋生,另外还选送1人到曲靖市残联参加裁缝技术培训,截止xx月底,全乡残疾人亲增就业人数3人。
(2)鼓励和动员广大残疾人自主创业,增强自强信心,利用一技之长自谋生存之路,大力发展家庭种养业及个体经营活动,及早脱贫,为落实上级残联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的要求,争取上级残疾对我乡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大力扶持,已申报残疾人自主创业户一户,争取给予补贴,以扩大经营规模。
(3)了解掌握贫困残疾人,特别是家庭贫困的重度残联人在生产生活状况,多渠道地争取对其他在生活上的给予照顾,根据市残联的《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已按时按分配的指标上报8人贫困的重残疾人居家安养对象。
(4)积极配合教育部门鼓励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进特殊学校就读,使其学得文化,增长知识本领,长大后能自谋生活,为政策和社会减轻负担,全乡共有6—14岁残疾儿童79人,0—6岁未入学的有16人,在校生67人,入学率71%;7—14岁的聋儿有13人。
3、康复工作
(1)积极开展社区康复工作,xx月初,组织村委会联络员对本行政村的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据统计全乡各类残疾人2432人,占总人口的6%,其中:视力残疾人401人,听力残疾人536人,言语49人,肢体612人,智力残疾93人,精神病残疾240人,多重残疾人501人,有各类康复需求对象751人,建档751人,康复需求筛查率100%,建档率85%。
(2)继续加强和巩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乡残联配合乡康复指导站对历年盲人定向行走进行继续巩固性的指导督促,对今年的3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工作,按规定督促康复员进行训练指导,每月召开一次crc会议,并每月不少一次的下村进行指导督促。
(3)积极做好各类残疾儿童的功能生活训练,使他们通过训练,逐步恢复功能和掌握一些基本生活技能,截止xx月底,全乡有低视力1人,智障儿童1人、听力儿童1人、肢体残疾儿童4人,到县残联参加培训。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工作,以务实举措弥补疫情影响,切实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投入资金7万元,为35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必要的种养殖生产资料扶持,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同步如期脱贫。
(二)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建设。修订完善《市市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考核和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省州市三级基地进行全面调研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确保基地更好地发挥安置和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作用。截止目前,全市扶贫(就业)基地总数为20个,其中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10个,安置和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132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10人。
(三)建立残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共享机制,主动联络对接。及时更新残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与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并落实相关政策。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上半年重新核查了全市“两项”补贴基本信息,现有401户、446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政策。
(五)制定了3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由于疫情原因暂停了培训工作,计划下半年根据情况完成培训工作。
(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无障碍改造覆盖面。目前为止,为全市28户、28名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家庭残疾人配发了30件辅助器具。正在筹备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管理和资金扶持,发挥好基地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共享机制。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四)完成3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残疾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2名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介腾跃工艺厂创业成果。
腾跃工艺厂现已安置下岗女工和残疾人1300余人,在国、省、市已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弘扬的自强不息精神,我们及时总结和回顾了她的创业经历,把该厂手工作坊式毛线编织这种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创业成果向中国残联进行了大力推介,并获得了良好的评价。为了让全世界更多的人了解并推介市腾跃工艺厂的手工编织品,学习该厂的就业经验,我们向省残联积极争取,申报该厂为省残疾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项目,已经得到省残联8万元项目基金的支持。
(二)认真做好残疾人需求调查工作
为了全面摸清残疾人各项需求的底数,为制定更多的残疾人优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残疾人需求实名调查。共发放《残疾群众民情调查表》一万余份,深入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逐一建立电子文档,为今后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确实可靠的依据。
(三)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今年,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虽然没有列为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但我区仍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情来抓。目前,通过筛选已将1名适合康复的贫困残疾儿童送到省博爱医院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脑瘫康复训练。今年已为6名肢残人员免费安装了普及型假肢。为了更好的完成白内障复明工作,我们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此两项康复需求专项部署。另外,对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2名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救助,维护了邻里的安全。
(四)扎实做细培训就业和教育文体工作。
按年初工作计划,今年我区已组织残疾人培训2期:计算机运用技术、大棚蔬菜实用栽培技术,培训学员90名。让学员现场学习,现场解惑答疑,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积极推荐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5月我区组织了10名残疾人参加全市残疾人专场人才招聘会,有3名残疾人已安置就业,另外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为了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今年已在呆鹰岭镇、雨母山乡扶持2个残疾人种植、养殖示范点。为确保我区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能够顺利进入大中专院校就学,并得到资助,我区组织了有关乡镇专门人员深入所在学校进行调查摸底,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相优惠政策。目前已有1名残疾人大学生被录取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学院继续深造,并将获得5000元的残疾人专项助学金。为了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我区还将组织4名智力残疾人参加市智力残疾人乒乓球比赛。另外,我们还鼓励并支持4名残疾人参加了中国残联主办的“残疾人喜迎建党90周年”征文及书法比赛。这些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更给他们增加生活的色彩与乐趣,有效地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生活,融洽了残疾人的感情。。
(五)扎实开展“全国助残日”助残活动。
在第2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区政府办颁发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21次“全国助残日”募捐活动的通知》,号召全区干部为残疾人事业捐助一天工资,积极呼吁全区各级部门为残疾人办实事、作好事,让残疾人能享受社会关爱的阳光。助残日期间,区地税分局干部积极参与,深入辖区残疾人企业为残疾人送政策、送关爱、送温暖。还专程到残疾人集中的雨母山乡敬老院慰问,并送去8000元的慰问金。在助残日当天,区政府将价值2万元的空调设备捐赠给市腾跃工艺厂,给厂里的工人及残疾员工送去了清凉;区残联免费为12名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为6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发放助听器,共走访慰问贫困残疾36户,全区共发放特困慰问金2万元,及时解决了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社区残疾人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中心,以开展和完善各项社区残疾人工作为内容,以社区残疾人及其家属真正感受到“方便在社区,活跃在残协”为标准,使残疾人和健全人一道共享经济和社会成果。维护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规范化社区残疾人工作网络
1、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社区村(居)委会要成立社区残疾人协会,协会主席由社区村(居)委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担任。社区残协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社区残协委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完善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社区残疾人协会办公、活动场所从实际出发,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可与社区村(居)委会合署办公,办公、活动场所挂统一标牌。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专门的社区残疾人活动室。
3、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社区建设经费预算,确保社区残疾人工作正常运转。社区村(居)委会中要制作社区残疾人工作公务板,比较详细地反映社区残疾人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残疾人就业、走访慰问残疾人、残疾人求助、求职志愿者、邻里助残、残疾人康复训练等项目统计档案,有残疾人工作计划、总结,并有活动记录。
(二)全面开展社区残疾人各项业务工作
1、落实社区残疾人生活保障。凡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低保手续;对生活困难的要通过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助残,献爱心活动;杜绝残疾少年儿童因生活困难而失学,使社区残疾人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促进社区残疾人就业,依托村(居)委会,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扶持残疾人在社区内开展种植业、个体就业;积极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失业、下岗残疾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社区服务网点和其他社区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城管、工商、税务等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应给予适当优惠照顾及减免,力争就业率达到90%以上。
3、有效地开展社区康复工作。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卫生站),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组织指导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建立社区康复理疗室;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讲座。建立完善的社区康复网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4、社区服务机构有为残疾人服务项目并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在“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5、切实维护社区残疾人合法权益。社区村(居)委会制定优惠扶持措施,督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法律服务和民事调解委员会,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的法律援助,及时化解民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6、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自我教育,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
7、协助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县社区残疾人工作成立紫金县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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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残联,由贺子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做好残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一)及时兑现各项政策,开展专项扶贫,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心中
1.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贫困残疾人发展和就业创业问题,积极对上争取股权量化资金和残疾人创业资金,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1057人,就业创业补贴104万元;2020年,目前已帮助6名贫困残疾人顺利就业。
2.落实扶贫对象生活补贴
2020年以来继续实施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未享受低保且个人年收入不超过国家当年贫困线标准的残疾人按实际差额进行补差。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按国家贫困线标准发放人发放扶贫对象生活1446人补贴385万元。
(二)积极对上争取扶贫资金和各项政策,继续实施股权量化让贫困残疾人得实惠
2020年对上争取残联股权量化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入股我县发展势头良好的专合社。通过帮助建档立卡残疾人作为残疾人股权量化项目资金入股专合社当上了股东。专合社每年按股本金的5%进行保底分红,按收益的3%进行利益分红。今年共乐镇毛村25万资金,27人入股分红得实惠,仙峰资金10万高山好村11人入股分红得实惠。
(三)落实残疾人困难和临时救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各项政策。
组织开展温暖万家行,2020年共慰问残疾人2336人,资金105.73万元。2020年目前已经实施紧急医疗救助9人,资金17600元。
(四)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县残联积极开展无障碍改造,根据残疾人房屋结构以及残疾人实际需求,着重解决生活中下楼难、洗澡难、如厕难等问题,消除或减少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2020年来共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2人,投入资金975825元。
(五)实施贫困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
康复扶贫: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
1.县对定点康复机构0—14岁残疾儿童家庭送训补贴制度(试行)进行扩面的通知
0-14岁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1人,投入资金220000元
0-14岁智力儿童康复训练4人,投入资金80000元
0-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3人,投入资金60000元
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2人,投入资金72500元
听力残疾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6人,投入资金84800元
0-14岁残疾儿童辅具适配15人,投入资金38848元
残疾人辅具适配投入资金727930元,已发放1456人1484件
精神残疾服药救助预计投入资金180000元,已发放300余人
建成7个社区康复站投入资金163245元
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4人,投入资金2000元。
为需要救治的白内障、翼状胬肉患者祛除眼疾。项目执行医院是爱尔优视眼科医院,目前有404人进行了康复手术,其中持证残疾人30名。
2.我县提高救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上肢假肢装配助标准,2020年残疾人大小腿假肢装配、上肢假肢装配救助7人,投入资金37000元。
(六)实施教育扶贫,贫困残疾学生教育救助
2020年4月26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残疾学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加强残疾儿童教育,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由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文兴教体发{2020}37号文,成立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我县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教育评估、安置、复核,切实保障我县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
2020年我县共扶助残疾学生幼儿园到高中学生310人,残疾儿童入学效率达95%。实施残疾学生救助310人,资金93000元,残疾大学新生12个48000元,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12个,30000元。残疾学生教育资助334人,残疾学生教育资助17万元人。
(七)扶贫扶志,激发贫困残疾人发展内生动力,培育和扶持贫困残人发展典型,带动贫困残疾人发展。
党建引领创新开展工作,年初成立残疾人感恩励志励志“希望之光”宣讲团,激发残疾人不等不靠、奋发图强内生动力,脱贫奔康。发挥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帮助下,残疾人不屈和坚强书写出的许多动人的励志典范作用。彭章其(现任市肢体残协会会长、县残联福利商贸中心法人、赵氏泡菜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残疾人盲人就业和培训之家的---视力二级残疾盲人按摩店老板罗莲;白手起家,人称大侠“杨过”的麒麟苗族乡肢体三级残疾青年企业家何宇星(嘉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向命运低头,用爬行双手撑起人生的肢体残疾二级残夏福平(2018年7月电视台“黄金30分”栏目组来兴采访报道);乐观向上,投身电商事业的重残肢体二级残疾姑娘王丙裕;勤劳致富的养蚕大户莲花镇肢体残疾人周国富等等。
2020年十月,县残联被市脱贫攻坚办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组织创新奖单位。县残疾人脱贫代表人物何帝娇、夏福平被残联微信公众号《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专栏,作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二、切实开展好对口联系古宋镇村各项扶贫工作。
严格落实关于脱贫攻坚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精准扶贫及“五个一”帮扶、“定点扶贫”总体要求抓好扶贫工作,制定2020年帮扶工作计划。县残联克服单位人少事多,理清帮扶思路,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发挥部门优势,工作中我们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检查督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确保扶贫助困到落实“领导班子主责、承办机构主推、单位全员主帮、驻村干部主干”帮扶工作机制,落实“三个捆绑”工作要求。
1.主要领导承担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到村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月保证至少有1名班子成员带队到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
2.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帮扶工作集中研究会,及时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方案解决存在困难和实际问题。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全年召开定点帮扶工作联系会议不少于6次,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不少于6次。
3.严格落实驻村干部脱产驻村工作,吃住在村要求。指导好其开展工作,并切实解决后顾之忧,落实相关待遇和解决具体困难。
4.督促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好结对帮扶走访,调查核实完善相关资料,核准人口信息、电话号码、收支情况、子女上学等基本情况,完善帮扶手册和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制定好“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严格执行联系人每月到村联系户不少于1次,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5.关注贫困村短板问题、已脱贫户“防返贫”问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抓好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三联三同”联系户工作和配合做好“五个一”帮扶工作。
6.做到户户到位,做好“三联三同”活动联系户情况统计表登记工作,掌握每户基本情况。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联系或走访联系户1次”要求。
(二)强化措施,落实帮扶工作
1.县残联对联系贫困村和联系户发展产业进行帮扶,2020投入近5万元扶持产业发展,对养殖业和种植业产业进行帮扶,重点扶持在香芋、蚕桑、竹、种养植业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帮扶户,县残联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和补助。
2.继续巩固和实施好残疾人股权量化扶贫项目在村的养牛专合社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整合村上土地、林木等集体资源,协调落实扶贫资金,培育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发挥残联部门优势,积极帮助村协调争取项目,继续好残疾人股权量化扶贫项目10万资金在村玉林养牛专合社项目实施工作。
2016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一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人事人才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5月份,全区实现新增就业人数11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42%;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到70%;组织开展创业培训7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数7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2.5%;
(二)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15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缴费、续缴41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2.5%;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7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2854人,参合率达9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84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0.9%
(三)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1-5月份,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624份,全区推荐小额担保贷款41家,带动152人就业,贷款金额410万元。
2016 年1月至3月期间,在全区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活动期间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家庭户数465户;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65人(其中:残疾人3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84人;与区工会、区残联联合慰问就业困难人员28人,发放慰问金12000 元。
3月7日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举办了铜陵市 2016年春风行动暨红星美凯龙铜陵商场专场招聘会。此次招聘会共有 320家用工单位免费入场进行招聘,涉及多个行业,提供就业岗位近4000个,招聘会还专门设置了残疾人招聘专区。招聘会当天进场求职各类人员有8000 多人次,突破以往历届招聘会进场人数,达成用工意向2300余人次。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12560人。在社区建立了90个退管自管组织。1-5月份,共走访慰问高龄、孤寡、重病等退休人员119人,发放慰问金2.6万元;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资格认证工作,现认证率已达90%以上。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区政府开展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做到合法用工,及时补签和续签劳动合同。15月份,劳动合同新增备案393人,其中,解除劳动合同267人。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两节期间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16年3月至5月期间,采取分段实施的方法对221家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年审,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指导、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用工,及时补签和续签劳动合同。
三是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5月份,我局共接待欠薪投诉、来访100余批次,涉及1500余人,清欠金额4000余万元;接待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起,申请人48人,涉案金额203.5万元。
四是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建筑施工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建立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狮办〔2015〕27号),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努力在我区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人事人才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人员人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人员人动共31人,其中办理调动15人、辞职5人、退休8人,新聘用1人,公益性岗位录用2人。
二是继续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铜陵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完成区教体局36名教师、区西湖卫生院4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申报工作,严格岗位设置职数管理,严格执行所核准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细化等级,严把岗位职数总量关。
三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升级工作。以年度为基础,按照政策规定,上半年共审批完成全区24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达年限工资正常晋升工作,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动态调整和工资改革正常进行做好准备。
四是完成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调整工作。根据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了基层特定岗位(原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稳定基层工作者队伍。
五是做好退休人员审批及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工作。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做好各种退休福利费的审批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文件规定,事实调整了遗属补助标准。上半年共办理了8名同志到龄退休手续,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3名。
二、下半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创业重点目标任务工作计划
继续落实做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建成狮子山区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大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2016年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大力推进民生工程
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重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等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度,确保各项民生工程9月底全面完成。
(三)着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是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时办理各类案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
二是做好机关公务员工资晋升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2016个人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二
半年来,办公室在公司领导的直接指挥下,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
办公室作为公司的综合职能部门,较好的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在上传下达、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公司管理以及在公司制度改革方案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地进行中。现就半年来的工作做一简要总结:
一、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们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合理调配人员,充分整合现有工作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最近,公司对工资进行了改革,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明确了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每个人都能从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大大增加了员工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做好办公室工作,必须要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办公室工作人员要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 人事档案管理,记录在厂员工的详细情况,做好新员工的入厂手续及工作情况。
2 办公室对各类文件及时收集、归档,做到了分类存放,条理清楚,便于查阅;
3 建立了办公用品领用明细台帐,每件办公物品都有详细记录,按需所发,出入库记录一目了然,以便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的需要;
4 制定了电话传真接收制度,做到传真接收有记录,及时发送传真,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方便,提高了工作效率;
5 制定了公司纯净水领用记录,每月统计,账目清楚,一月一结。
6 考勤、售饭情况 。公司实行考勤、售饭一卡通系统,每月只需把考勤机、售饭机接口接入电脑,上传数据,每个月的考勤情况、售饭明细便一目了然。大大减少了工作时间,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了方便,员工只需在每月定期充卡,每天便可以使用公司配备的售饭机、考勤机来吃饭、上班。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7 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维护,及时做好车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司机责任心强、从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8 办公室走廊卫生干净、整洁,为大家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努力提高党建标准化工作水平。为了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并部署相关工作。执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提升县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效。
(二)严明纪律,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廉政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领导班子坚持不定期对残联党员干部职工遵守纪律情况、上班工作情况等检查督查,县残联在常规节点、特殊节点适时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等。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岚山读书”活动,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课教育。对干部作风问题、责任心问题、处理紧急情况、服务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对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三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廉政防控体系制度建设,建立完善《2019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事项》、《县残联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县残联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监督,有效提高了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围绕重点,勤廉有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注重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为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县财政局联系,共同研究探讨残疾人工作资金使用及预算安排等事宜,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康复工程、康复托养中心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用途,设置了补助范围及标准,规定了专项资金申报条款等。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及就业工作,2019年,县残联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具418具,为34名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为140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并提供培训,为7177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发放资金610万元等。三是狠抓残疾人宣传工作。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期间,组织举办了“最美残疾人、最美助疾人”评选活动,积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引入深入,社会各界对残联及残疾人的认识和认同度大幅攀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2019年,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抓好残联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按照县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稳步开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本人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主要领导“六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定期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纪律等情况。
(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和班子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家庭中时常提醒家属及子女遵守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与各股(站)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本人能够坚持与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提醒督促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及执行还不够有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大家的法纪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推进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以此带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二、突出重点,落实政策,加大扶助力度
(一)切实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2*0)》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政发〔2*4〕30号)精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重点实施。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每年对15个重点贫困村的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持,使一批贫困残疾人随村整体脱贫;结合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发展和扶持适合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公司+农户”项目,使一大批贫困残疾人在龙头企业和基地实现就业脱贫;认真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积极稳妥地发放小额扶贫贷款,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使他们增加收入,解决温饱,逐步脱贫致富。
(二)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办发〔2*0〕141号)要求,把贫困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确保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优先安排和录用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采取地税部门代征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办法,保障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对达到福利企业标准的民营企业,税务部门给予减免税待遇,使贫困残疾人能集中稳定地就业。鼓励贫困残疾人自谋职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工商管理、场地安排等优惠政策措施,工商部门对残疾人申办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提供免费咨询和优先办照服务,并适当减免有关规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大学生自强创业,通过建立一批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带动一批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完善服务功能,在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术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发和购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有关部门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时,要给贫困残疾人开设窗口,免费提供服务,并适当组织有一定技能的残疾
人外出务工,帮助贫困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三)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的救济工作。将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优先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将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农村特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残疾人中的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要给予重点扶助。民政、税务、劳动、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四)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与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问题。特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帮助解决,对其中的重残患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贫困残疾人和贫困家庭的残疾人进行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听力语言训练,由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或免费配发用品用具。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对符合国家有关残疾人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在办理有关海关审批手续后,可减免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部门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和场地支持,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就近方便的康复服务,使康复服务融入社区和家庭。
(五)落实对残疾人特殊教育优惠政策。逐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从今年起,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将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寄宿生纳入城镇低保对象,确保在*期间“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有关部门、各高校及普通高中在使用资助贫困学生专项经费时,要优先照顾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避免因贫失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城乡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期间,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示范基地,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对贫困家庭的盲、聋哑、弱智“三类”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治疗的,要给予适当补助。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教育网络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各级在安排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要重点用于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费用实行全免,对贫困残疾人培训期间生活费用给予补助。残疾人到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免收培训费。
(六)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认真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把危房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贫困人口搬迁扶贫和“消茅”、“安居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市、县1?U1的资金配套和帮扶单位支持、受助对象自筹、村组帮工帮料以及减免有关建房费用等办法,力争在3―5年内完成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分配范围;对特困残疾人户,要创造条件优先落实实物分配和租赁。
(七)积极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的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在征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中发生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谋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各级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要根据“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要通过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等各种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党员干部要重点联系贫困残疾人户,帮助他们解决就医、就学、就业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全市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为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努力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要充分认识推动创业对促进就业的重要意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出台扶持全民创业,增加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鼓励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保护和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发挥好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帮助企业稳定现有的岗位,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安排职工下岗。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在实施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安排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时,优先考虑扩大就业的问题,要着重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工就业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对推动创业的作用,落实各项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努力为劳动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市政府近期将出台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从2011年起对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可凭《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不超过每人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参加创业培训的最高可享受1800元的培训补贴。
二、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稳定企业就业岗位
要采取积极的帮扶措施,帮助生产和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减少失业。认真落实中、省出台的缓缴社保基金,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措施,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生产自救等办法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培训补贴,为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提供支持。进一步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通过兴办实体和内部转岗等多种形式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国有企业要带头承担社会责任,在危机期间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要制订专项工作计划,采取专项措施重点保护和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同级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在落实中、省扩大内需建设项目时,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项目实施要明确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的数量和比例。要大力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等新服务项目,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经营、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物流等服务业。充分利用“两区六园”等产业集群配套服务扩大就业。从今年起,凡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由市劳动、财政部门负责为企业提供200万元以内不超二年的贷款贴息。
要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鼓励支持劳动者不等不靠,通过自身努力解决就业问题。进一步创造宽松的创业和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2011年继续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补贴办法由市劳动、财政部门制定。
三、切实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
要把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在资金、场地、税费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力争全年转移就业人数达到58万人,年创收33亿元。从今年起,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可按照就业政策规定,在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期扶持,实行税费和小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执行。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事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农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多渠道、多方式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要继续选派大学生到农村任职,落实被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待遇和保障政策,保证其在基层稳定就业;将高校在校学生纳入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范围,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突出抓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帮助其尽快就业。积极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工作,今年,全市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其中市区级1000个,各县1000个)。要巩固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成果,最大限度地实现充分就业。
五、强化服务,搞好培训,为扩大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通过健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层次,充实服务内容等手段,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要通过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服务。
市、县区两级都要制定2011年—2012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作用,要安排好新成长劳动力和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技能培训,重点对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困难企业职工的职业培训,以企业为主,努力将职工稳定在企业内部。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回乡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以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主,针对不同就业群体的特点开展职业技能、转岗、创业等多种培训。要促进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根据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岗位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及时做好受训人员的技能鉴定服务,对培训合格人员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纳入职业培训特别计划的培训给予特殊培训补贴。困难企业对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进行的职业培训,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具备资质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按职业培训特别计划开展的职业培训,受训人员按规定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享受全额职业培训补贴;受训人员按规定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最高可按全额职业培训补贴的60%予以补贴。
要结合“两区六园”建设,围绕工业园区建设,启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为不断增加企业数量,扩大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创造条件。从2011年起,市、县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列支最高额度不超过当年就业资金总额的5%。
六、强化政府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做好就业工作
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各县区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时,把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目标,把新增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落实目标责任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就业与失业调查统计等基础工作,跟踪掌握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制定实施应对措施。强化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就业促进工作。
一年来,在市民政局和镇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民政办努力做好民政救助和残疾人的相关工作。现将几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民政部分:
一、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镇低保户在档xxx户,享受人员xxx人。结合本年度低收入农户调查,正在审核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为x人,还有困难户正在陆续上交当中。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的审核认定,重点在家庭收入、子女赡(抚)养、社保缴纳情况、家庭车辆情况、家庭房产情况等的调查,除了通过审批表认定、入村入户现场了解,还从村干部、村民等多方打听,确保纳入的低保户情况真实,手续完整有效。对已审批为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实行动态管理,如低保家庭有子女成年可养家,或通过努力家庭条件改善等,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另外,困境儿童、五保户等工作也在有序办理当中。
二、临时救助工作。我镇今年的临时救助额度达到xx万元,更加有余地救助需要帮助的人。截止9月底,我镇已救助xx人,救助金额xx元。临时救助针对的是家庭突发变故,如遭遇火灾、洪灾的,个人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大额医疗费而家庭无法支付的,子女入学缴不起学费或其他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
三、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我镇建成中心为xx家,正常运行的xx家,停止运行的xx家,运行率为xx。
四、自从市里发文深化殡葬改革后,我办落实政策,健全入葬机制,共有xx名死亡人员葬入公墓,基本实现新增死亡人员入公墓安葬,申报村级星级生态公墓xx个,我镇水库移民项目已完成即可进入验收阶段;老年证接收制作xx张,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办理31人。
五、XX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个人信息采集录入人数共计2120。
七、我们XX镇共有xx个残疾人。2月份,为xx名残疾人自己本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给予补贴,共计发放xxx。3月份组织20名残疾人参加残联的残疾证重新评定;为解决重度残疾患者因常年瘫痪在床、路途遥远而造成的办证难问题,我镇上报了1名对象申请作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残疾人家庭。为4户残疾人申请安居工程,为xx户重度残疾人申请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为17名种养殖大户申请农资补助,共计发放xxx公斤化肥。截止11月份已经纳入护理补贴xxx人,共计发放xxx元/月,1-11月新增xx人;已纳入生活补贴xxx人,每月发放金额是xxx元,有xx人正在申办中。7月份开展xx年度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我镇共计xxx名残疾人完成书面调查,已经录入系统xx名。调查低保残疾人、特困残疾人家庭中是否有孩子在上学的,为他们办理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为残疾学生办理助学项目。截止7月1日,为全镇xx名残疾人办理意外保险,目前有5名残疾人已经享受到意外保险的理赔。开展两次就业创业培训,合计培训xxx名残疾人。
明年民政、残联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工作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复核,做到应保尽保。
二、全域建设田园社区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
三、巩固生态墓地建设成果,开展“无坟村创建”和村级生态墓地星级创建。
四、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运行率达到90%以上。
五、做好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
1、2月份做好残疾人个体参保养老保险对象的补贴工作,让残疾人能够得到实惠,
2、3月份做好残疾人安居工程申报工作,做好无障碍进家庭调查摸底,残疾人种养殖大会进行申报。
3、4月、5月对我镇的未成年残疾人进行抢救性康复工作,
4、6月、7月做好残疾人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申报残疾人及其家庭中的贫困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班的残疾学生或者残疾户家庭的学生助学工作。
5、8月、9月对上半年申请残疾人无障碍、安居工程的对象进行督促,确保按照标准完成上级领导的要求。
6、10月迎接上级的验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业是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市场就业的重要形式。劳动者通过创业,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增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明确指导思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劳动者的创业激情,增强创业意识,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地方的优势产业、特色经济,确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二、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五)改善行政管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要及时受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办法。多渠道筹集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要针对经营成本上升以及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兼顾行业稳定发展和结构调整升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保护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创业企业扩大就业规模。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地区要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七)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贷款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三、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八)加大培训力度。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和师资配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九)提高培训质量。从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教育水平。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创业培训技术,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十)建立孵化基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基地的小企业提供有效的培训指导服务和一定期限的政策扶持,增强创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创业稳定率。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健全服务组织。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开发创业指导技术,完善创业服务功能,提高创业服务效率,承担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组织、服务和实施责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创业咨询服务工作的开展,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十二)完善服务内容。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制度。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十三)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所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创业企业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落实职工教育经费,做好职工的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业者及其招聘的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去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规模。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开展
(十四)强化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就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推广经验典型,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指导推动工作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在组织领导、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
(十五)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发挥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中小企业管理、教育、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商务、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把优化创业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政策以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衡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主要工作指标,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