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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委关于开展“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文明出行蔚然成风,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提高,实现‘永新、永亮’”的总体目标,采取每周督导和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察工作力度,确保定点包岗志愿服务的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督察工作的领导,委成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三、督察对象
参加全市七个主要交通路口志愿服务行动的全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
四、督察内容及重点
1.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开展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划安排情况;
2.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志愿者上岗考勤的情况;
3.志愿者上岗履责的情况。
五、督察方法
督察工作采取委值班领导巡查督导与监察室每周查岗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结果运用和问责追究
委纪委、监察室将结合督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督察工作,并建立问责台账,严格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管字号)实行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委通报,并对当事人、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问责情况在全委通报。
七、相关要求
1.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奉献、我快乐”志愿服务活动安排表,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人员上岗的考勤纪律。
一、工作任务
廉洁效能督察组依据工作职责,服务和监督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加强资金管理。对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列支建设成本、实施账务管理、拨付工程进度资金、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及工程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编制设计概算执行情况和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和程序进行计量执行及建立健全工程计量台账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服务工程建设。对项目审批效率和审批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职能部门服务保障项目进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上报工程结算和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
(三)保障干部廉洁。建立廉政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实行廉政约谈制度,开展工程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工程项目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督察范围
(一)列入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的项目;
(二)县委、县政府要求进行廉洁效能督察的项目;
(三)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
(四)其他需要进行效能监察的项目。
三、工作机构
廉洁效能督察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检察、发改、财政、审计、审批办证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每年的重点督察项目由督察组根据督察范围确定。
四、工作方式
(一)定期督察。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实施项目形象进度和投资计划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月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于4月下旬报廉洁效能督察组办公室(县纪委执法监察室)备案。督察组每月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督察报告。
(二)重点督办。对上级领导交办、结转多年、进度滞后、存在问题久拖不决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等现象进行重点督办。
(三)廉政约谈。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前对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在施工合同签订10日内对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督察组可视情召集约谈对象进行谈话。
五、责任分工
廉洁效能督察组成员单位依照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要求,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服务和监督。
(一)县纪委、监察局: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项目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开展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工程,构建重大工程项目惩防体系;受理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投诉和举报,查处妨碍项目推进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县财政局: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时行监督,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概(预)算、结算的审核;落实专人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三)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含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做到审计关口前移;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加强对项目的全程跟踪审计。
(四)县检察院:监督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督导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预防联合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行为。
(五)县发改局:对重大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稽查、管理;按照相关程序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对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对概算审查和调整、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
(六)县招投标监督办:对工程项目招投标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调查处理招投标方面的投诉。
(七)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对项目行政审批进度进行协调监管,对重大项目实行审批全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初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执法监察股、地籍股、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耕地保护股、财务股及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执法监察股股长弓潮兼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查;负责与涉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收集整改工作中有关证明材料。
二、职责分工
为顺利完成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按照问题所属股室和局领导分工,我局成立三个督办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及时督促完成分管股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二是配合县纪检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对分包乡镇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一)督办一组:组长:;责任股室:地籍股。
具体负责督办违规办理土地登记问题(表5)、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表6)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羊范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路罗镇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办二组:组长:;责任股室: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财务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问题(表1)、土地出让收支不规范问题(表2)、批而未供问题(表4)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南石门镇、西黄村镇、将军墓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督办三组:组长:;责任股室:执法监察股、耕地保护股。
具体负责督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问题(表3)、违法用地未查处问题(表8)、违法用地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表9)的整改工作;监督、检查会宁镇、皇寺镇、晏家屯镇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各国土资源所职责。一是负责配合辖区乡镇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负责按照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图斑确定需要复耕的土地位置;三是负责拍摄地块复耕前后的影像资料;四是负责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配合执法监察股对辖区违法案件按照“四到位”的要求处罚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重视程度再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严重性,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各主管副职、各股室负责人要仔细梳理督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要以此为锲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督导、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督查督促联系乡镇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做到全年、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橡胶等产生污染物质,全面防治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二、督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年底。
三、督察内容
按照通济镇联片(包村)督察(巡查)分工,开展秸秆禁烧督察巡查工作,指导联系乡镇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置。
四、督查方式
查看现场,听取汇报。以现场督查检查为主,采取重点督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时与不定时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
五、督查分组与工作职责
(一)秸秆禁烧督察:由各结对帮扶小组负责,在扶贫走访时同步开展对通济镇所联行政村秸秆禁烧宣传,督察镇村是否及时传达县秸秆禁烧有关部署及文件精神,是否制定禁烧方案,是否召开专题会议,是否按要求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是否与农户签定秸秆禁烧责任书、镇村领导职责是否明确,宣传车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在秸秆禁烧期间是否正常开展了日常巡查、检查等相关工作,是否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联村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配合镇村做好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协助处理处置。
(二)秸秆禁烧巡查:由路政所、运管所、海事处、回龙交管站组成四个巡查组,对通济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施不定期巡查检查,做到田间地头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焚烧高发期,要加大巡查频次,确保通济镇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同时做好日常督查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等相关工作。(巡查分组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加强对通济镇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权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良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刚,局党委委员、安全总监陈健,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世明,局党委委员陈跃辉为副组长,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规建股、运管所、海事处、路政所、回龙交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安全总监陈健、局党委委员陈跃辉安排对通济镇秸秆禁烧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督察组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配合镇村积极做好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在田间地头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按照省森防指关于开展秋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市秋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保护好我市的森林资源,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全市秋季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务必按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定于10月17日至10月31日。
10月17日:xx县
10月18日:xx县
10月19日:xx县
其他县区也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来庭富
成 员:张凌志
三、检查方式和检查内容
对各县(区)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各县区要形成汇报材料,汇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有哪些好的做法,还存在哪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落实情况
1、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是否层层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
2、毗邻县区、乡镇、村屯联防工作落实情况。
3、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和扑火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宣传情况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森林防火情况。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设森林防火专栏,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森林火灾危害、扑火安全常识、林火避险自救知识。天气预报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和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2、利用宣传车、宣传单、标语、版报等宣传工具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工作情况。
3、林场村屯必须升挂防火旗、张贴防火命令,进入林场道口必须布设防火警示牌、宣传牌及报警电话,林场道路10公里范围内至少设有1处宣传牌,标语口号要具有宣传警示意义。
(三)预防工作到位情况
1、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巡逻管护人员及时上岗到位情况。巡护人员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林区设立检查站,严格检查入林车辆和人员,杜绝火种进入林区。
2、高森林火险期,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许外出。
3、各级防火办和有林单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情况。
4、彻底清理林地及村屯周边的易燃物,形成防火隔离带。
(四)扑救工作准备情况
1、是否及时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2、及时维护检修防火道路、设施设备,确保通信设备、交通工具和扑火机具处于良好状态。
3、应储备足够的应急扑火物资,扑火设备和扑火经费必须落实到位。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明显改进和办事效能的明显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督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是否对管理对象有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常态化;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执行考勤制度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会议签到制度,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等情形;
(四)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存在无故迟到、早退、离岗、缺岗、串岗情形,工作时间是否有上网玩游戏、炒股、网购、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去向公示。去向公示是否准确,更新是否及时,所在乡镇是否清楚本人去向;
(六)内务管理。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遗失、损毁情况,办公场所卫生情况是否良好,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桌面是否整洁等;
(七)司法所档案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卷宗材料收集装订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完成中心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对全局中心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对象
各股室、处、所、中心及工作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局目标绩效和干部作风督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长
根据当月督查工作重心在相关股室抽调工作人员。督查组下设办公室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组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收集。
五、督查办法
1.督查工作方式主要采取明查、暗访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可以通过听汇报、查阅案件卷宗和有关资料、调查问卷抽查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法进行公开检查,也可以采取不通知被检查所,通过采取回访矫正对象、现场随机抽问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探访有关场所等方法进行暗访检查,还可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暗访检查。
2.督查工作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常规督查等形式。专项督查由年初工作方案确定,重点督查主要围绕本局中心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所分管股室确定当月督点工作,常规督查主要是组织纪律、工作环境、来信来访等方面进行。
3.每月上旬通报督查结果。局督查组在督查中要全面总结各部门的成绩,积极发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并要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对发现有问题的部门要责令本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六、结果运用
局督查组要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县司法局2021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并进行全局通报。
七、工作要求
1.要坚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原则。
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全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督查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科学领导,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程序,严格制度,认真督办,及时反馈。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督查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督查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四)督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五)区交办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
(六)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七)其它事项。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等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立项内容包括:督查事由、责任领导、办理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间及进度等,并按照类别依次登记。
(二)通知。根据立项和登记的内容,将督查事项分解到乡分管领导、有关村(居)和乡直各单位,下发交办通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在当天向承办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突发事件或完成时限较紧的督查事项,要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催办。对逾期未报结的督办事件,要下达《督查催办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对承办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帮助解决。
(四)反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情况,并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加盖公章上报。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五、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对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按季度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对环境卫生按月督查,按月通报。
(二)专项督查。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
(三)一线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进行现场督查,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做到查实、查细、查准。
六、具体要求
(一)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要及时汇总呈送乡主要领导审阅,并在第一时间将督查考核结果反馈给承办单位。
(二)及时通报。要在不同层面、以不同形式公示通报各项工作的督查结果和存在问题,不循私情,不打和牌。
(三)严肃纪律。对因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坚决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
七、奖惩办法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安排,决定对2007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本次督查,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差距,分析原因,追加措施,确保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时间安排
200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三、督查的重点事项
(一)党建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
(二)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11号)。
(三)州县实事完成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11号)。
(四)全县2007年45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见巴政办发[2007]4号)。
(五)全县十七大产业发展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十七大产业工作专班及相关部门、乡镇)。
(六)“三大战役”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工业园区、县旅游局、县建设局)。
(七)、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局、综治办、安监局及各乡镇、各部门)。
(八)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督查沿渡河镇、溪丘湾乡、东壤口镇、官渡口镇。组长:谭祖锋,成员:覃业东、张孝勇、税锋、侯培军、张世元,车辆:政府办、交通局各1台。
第二组:负责督查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组长:薛昌斗,成员:黄本槐、税世春、向真典、王先银、刘传俊,车辆:县委办、党校各1台。
第三组:负责督查野三关镇、清太坪镇、水布垭镇、金果坪乡。组长:谭显爱,成员:向秀忠、高云、向贤明、谭明平,车辆:人大办、财政局各1台。
第四组:负责督查县直相关部门。组长:陈正顺,成员:单大礼、汪义柏、谭本华、王祖迁、贾锐治,车辆:政协办、发改局各1台。
五、督查方法
(一)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对督查事项的书面情况汇报。
(二)对照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查看资料并实地检查。每个乡镇以随机抽样的形式抽查3个村,每个村2个组。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到现场了解。
(三)各组督查内容有交叉的,分头督查,互通情况,督查结束后共同汇总。
(四)督查组现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对未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
六、督查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根据督查的重点事项,逐项对照检查,将各项工作详细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建议,结合巴政办发[2007]27号文件要求,形成半年工作总结,于2007年6月25日前通过电子政务网报县委办秘书科(联系人:谭先吾)、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田祚立)。县发改局、县统计局要一并提交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报和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关键词】消防工作;监督检查;问题;方法;解决措施
一、如何加强并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1、消防监督工作缺乏系统化、规范化,服务意识跟不上。原因在于少数消防人员存在特权思想,只讲监督,不讲服务,只知道指出问题,不知道协助解决问题,致使消防安全管理缺少规范,停滞不前。有些消防监督机构不重视消防宣传培训,手段滞后,不少地方对消防培训疏于管理。消防部门应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满意程度。按照“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的总体要求,改变思维方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和警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式执法,打造诚信品牌,力求在办事效果上下功夫,切实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执法不严格、不严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消除部分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思想不牢固、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执法为民的满意度,实现服务零距离,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2、增强法制意识,完善监督机制。为全面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法制意识,切实做好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本着对企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对照检查对照分析,全面、客观、实际地总结前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实行消防监督、消防审批倒查制。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制,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
3、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文明形象。支队认真分析查摆消防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整改完善,不断提高全体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4、资源整合,强化整体合力。为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执法整体水平,营造资源整合强化整体合力的氛围,树立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到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营造团结向上、开拓创新、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树立为基层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热情周到,当好基层单位的法律顾问,当好地方单位消防安全的贴心人;树立良好工作作风,敢于说实话、办实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即执法为民的形象,严格执法的形象,热情服务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
5、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支队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创造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作为做好消防基础工作的关键。真正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把执法为民体现到消防执法的各个环节之中,进而树立消防执法人员新时代高素质形象。
二、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
消防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设置警务公开栏、发放《消防办事指南》、开通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单位和办事群众公开执法环节,告知监督执法范围、审批程序、权限、方式以及时限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对大型重点工程开辟消防“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及时审批,落实即办快结制度,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树立消防部队的良好社会形象。
1、可以试推行消防监督工作“区域区长负责”制,由“区长”全面负责辖区消防监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和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联系、指导,并承担责任倒查,这样可以避免“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
2、推行“火灾隐患整治承包责任制”,消防监督部门对检查发现且存在一定整改难度的火灾隐患实行“整治承包”,逐个签订《火灾隐患整治承包责任书》,采取“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六定”措施,坚持“工作量化、逐月考评”原则,推行“消防监督执法质量逐月量化考评”机制,推动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和动态化。
3、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考评内容和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对被考评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季度、半年和年终实施奖励,对半年两次以上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这样会极大地调动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在日常消防监管中,应该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进行执法。通过定期召开警民座谈会、执法回访、无记名问卷调查等形式,虚心听取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监督执法工作。
5、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限制,规定每名监督干部每天至少利用半天时间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在这半天时间内,再把一半的监督工作时间用于火灾高危场所和高发时段,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高危场所和高发时段火灾事故发生。采取集中培训、轮流授课、现场教学、案件旁听、“以考促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岗位“大培训”,夯实监督执法人员基本功,并提高了监督执法质量。
6、建立起常态化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制度,在坚持业务理论培训的同时,分期分批组织消防人员实地跟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实行重大、疑难火灾事故调查集中调警,在集中攻克火灾事故原因的同时,还可以丰富火调人员实践经验。
7、推行消防行政处罚案件集中法律审核机制,由法制科集中对全市消防行政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及时发现、纠正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重大疑难、典型案件专门组织剖析,提高消防行政案件质量。将消防监督工作档案规范化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严要求。
8、消防管理部门要有效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火灾事故能力,消防管理部门要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条件为立足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执法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集中技术复核机制,前移火灾预防关口,从源头上避免 “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在巩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重点,破解制约机关效能的顽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形象,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自聘人员),重点加强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及行政审批、执法、征收等方面的工作作风建设。
三、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签到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防汛抗台、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2、各服务窗口及区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等行政效能制度,不得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3、工作时间不得有串岗、离岗、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行为。
4、不允许存在作风粗暴、推诿扯皮、故意拖延、效率低下等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不得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5、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拒绝“庸、懒、散、奢”,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惕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以自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局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对分管的股室、站所相关人员的相关效能工作负责,督促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自律自查,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小组,采取不定期督查等办法进行监督检查。
五、结果运用
(一)批评教育
对一些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苗头性、倾向,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责任人限期排查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二)问责
1、本局当年度督查发现机关效能建设存在问题1次的,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发现2次的,本年度不能评先评优,对应分管领导在局内部通报批评;发现3次及以上的报区效能办予以效能问责,对应分管领导本年度不能评先评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突出“安全稳定,防控为主”的活动主题,唱响安全稳定是发展的主旋律,强化旅游行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稳定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稳定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季促年的目的,为实现我市旅游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督查小组,办公室在综合法规处,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按照条线分工各负其责,督查组负责检查各小组履职情况。
第一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安全稳定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二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导服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三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乡村旅游区、工业旅游区、自驾游基地、农家乐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四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三、工作计划
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市性的主要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安全稳定、防控到位”的氛围,本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与自查阶段(1月7日至2月6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等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稳定自查自纠活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环节、人员密集区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督导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情况;市旅游局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抽查。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6日前将本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旅游局综合法规处。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月7日至3月20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区旅游行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旅游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是否彻底、是否落实到每个旅游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场所。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解决旅游安全稳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提炼安全稳定工作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各督查小组于3月28日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旅游局)。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首次在行业中开展,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稳定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落实。特别是节庆活动场,旅游人员密集,要严密组织,加强管控,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做好应急疏散处置和信息报送措施,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巴彦淖尔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巴卫字(2020)12号)文件精神、《巴彦淖尔市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我局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202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方案严格要求各用人单位自查,现就检查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坚持“预肪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监督检査,进一步规范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我辖区内有害作业场所逐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职业卫生权利,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和重点
1、职业病危害较严重,存在着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职业卫生问题突出的企业。
2、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作业场所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投入不足,个人防护措施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的企业
三、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设置工作部门和专职或兼职的专工作人员,建立职业防治管理制度,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提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无毒替代有毒低毒代高毒,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危害。
3、依法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制度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6、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能力;按要求为劳动者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7、、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或可能遗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要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要善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8、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在企业生产产品成本核算中按单位产量确定适当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健康教育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监测等工作支出
9、企业和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要有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告知;企业要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四、执法监督检查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时间:2020年11月20日-30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一、成立县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人动需要调整,由继任者继续履行相应职责,不在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单位(科室)牵头起草以县水利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由各承办单位(科室)严格对照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进行自我审查;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的政策措施,属牵头实施的,由承办单位(科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属其他部门牵头实施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代县政府拟订、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承办单位(科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
三、各单位(科室)制定的政策措施,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的,提交相应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需一并提交公平竞争审查表。法制机构在合法性审查中,应当对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核查。
四、各单位(科室)在公平竞争审查中认为需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咨询专家意见的,由各单位(科室)组织进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0年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工作,巩固和验证“两不愁三保障”保障情况,筑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成效。我乡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和分组安排,认真负责地开展好本轮督导检查,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确保脱贫攻坚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此次我乡交叉检查镇江关乡。具体安排如下:
二、工作类别
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1日。对镇江关乡进行交叉检查,督查主要内容为9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以及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问题整改“清零”情况、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等情况。
三、人员安排
成立由县级联系乡领导盛乡长、县联乡领导何沂为组长,乡党委书记为副组长交叉检查组,乡脱贫办工作人员、乡部分工作人员、县级部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为成员。
四、检查内容
1.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①剩余贫困人口“清零”方面。按照2020年4100元的脱贫标准,对所有贫困户进行督查。②年度扶贫专项推进完成情况。对照《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4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脱贫办发〔2020〕4号)逐一督查推进及完成情况。
2.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
①已脱贫人口巩固情况。查看已脱贫家庭收入是否稳定,测算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况,预估6月至9月收入情况,核查是否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4100元),重点查看产业、就业实现情况;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是否存在弃学入寺的现象以及各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落实、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落实、签约质量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认定和门诊费用救助情况以及大病救助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认定情况,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达标情况,是否存在水质水量不达标的情况;查看贫困户是否已通生活用电,检查有看电视需求的,是否能收看电视。
②已退出贫困村巩固提升情况。查看已退出的60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利益联结和稳定增收情况;查看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巩固、维护情况。
③已摘帽县巩固情况。查看贫困县乡(镇)标准中心校、达
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巩固提升情况。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
①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方面。进一步核实督导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实际入住情况,有无只装修不入住的现象,确保搬迁实际入住率达到100%。
②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扶持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按照移民搬迁后续帮扶政策,精准落实搬迁户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创
业项目和保障政策扶持情况。
③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督导检查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情况,有无移民搬迁工程质量问题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现象。
④拆旧复垦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搬迁户旧宅基地拆旧复垦情况,确保应拆尽拆,不留死角。
4.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①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督导检查县(市)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备案计划实施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公开、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杜绝资金闲置,杜绝出现“负面清单”项目。
②涉农资金整合方面。督导检查县(市)涉农资金整合程序履行、使用情况,是否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
③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方面。督促检查小额信贷发放和到期资金回收情况,确保逾期率不超过0.5%。查看是否存在“户贷企用”、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5.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①“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督导检查“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驻村规定,帮扶措施是否有效。
②“两联一进”全覆盖情况。查看“两联一进”全覆盖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6.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
①返贫风险监测情况。②致贫风险监测情况。
7.问题整改“清零”情况
检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情况,查看县级是否安排部署,行业部门、乡(镇)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随机抽查部分项目,查看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
①历年存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6年以来,“一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查、考核评估、督导调研、
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查看整改完善情况,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现象,检查问题突出户是否整改到位。
②考核增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国考”“省考”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③自查变量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县(市)对照2019年“国考”“省考”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清单,是否同步推进问题整改。
8.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①账账、账实方面。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运行使用情况,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
②档案资料方面。查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数据信息完善情况。
五、方式方法
①入户检查。各督导组对照督导内容进行逐户检查,不在家户可采取电话访问方式检查,无法联系户采取访问村干部的方式检查。
②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县(市)整改工作安排情况和整改成效,实地抽查相关行业部门、部分乡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③监督检查。督导组根据清零行动要求,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质量,是否存在走过场、虚假整改、虚假销号的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乡镇交叉检查的重要意义,联乡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乡镇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具体跟进,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人、工作责任传递到人。
(二)严格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此次检查内容,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两联一进”“九个结合”重点工作的同步排查,坚持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彻底摸清找准脱贫攻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薄弱短板,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