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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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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筹备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战略的实施,按照适应需求、有机衔接、多元立交的总体原则,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印发《职业教育专题规划(2012-2020年)》。

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编制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促进各自科学定位、合理分工和协调布局。推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拓宽人才成长途径。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

保证职业教育规模。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基本要求,拓宽招生渠道和面向,努力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招生800万人的任务。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促进各专业招生数量与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相适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扩大高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规模。分区域、分产业推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推动农业职业学校和涉农专业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提升农村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试点。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总体要求,实施好职业教育富民工程,推动对连片特困地区学生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的进程。

完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引导东部地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建立东部与中西部省、市、县之间职业教育协作机制,推动东西部职业学校开展招生合作、教学合作、就业合作。支持东北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合作。建立开放合作平台和定期交流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总结推广四川9+3免费职业教育经验。支持办好内地、新疆中职班。

二、加强职业教育国家制度建设

加强职业教育法规建设。配合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研究制定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意见。完善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印发《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订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

加快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建设。适应产业调整升级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订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制定职业学校专业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等,促进职业教育关键要素标准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职务(职称)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进一步扩展免学费政策覆盖面。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经费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资助标准、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资助覆盖面。推动各地制定和实施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三、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

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改革。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调整优化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指导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在预测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召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会议。

完善产教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产教对话,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深化产教对话内容、丰富对话内涵。推动和支持若干行业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行业职业教育专项政策,推进国家重点产业领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现场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区域优势,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召开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经验交流会。

深入推进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对56项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在职业教育体系、体制、机制、模式等方面出经验、见成效。

四、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发挥职业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独特优势,加强和改进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实践育人。办好第九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研究制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调查。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鼓励探索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形式。推进专业课程改革,促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衔接,统筹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修订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颁布一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实施“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标准研究制订工作。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并印发“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指导意见和“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出版规划。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遴选。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召开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职业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现场经验交流会。

推进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坚持以能力为核心,推进评价模式改革。完善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用人单位满意度以及学生持续发展能力等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初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完善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系统,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职业教育督导工作。

五、推进继续教育整体改革发展

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印发《继续教育专题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推动继续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推进行业企业职工教育。继续做好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研制社会成人培训机构国家标准。稳步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出台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宏观指导性文件。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制度。推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教育改革和资源开放,为社会成员继续学习、终身学习提供服务。

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教育。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社区教育的意见、社区全民学习中心规程、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职业学校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试点,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健全继续教育保障机制。组建继续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标准,逐步建立政府、行业、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质量保障监管体系。推进激励性制度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教师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启动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调研工作。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好骨干教师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资助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等项目。做好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遴选确定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培训模式。实施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

增强职业院校科学管理能力。筹备召开全国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会议,推动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的落实。修订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维护职业学校安全与稳定,建设安全校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并指导各地和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抓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强化内涵为导向,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和规范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并进行阶段总结和成果展示。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项目。研究启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项目。指导推动各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完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推动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继续组织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面向社会成员率先开放学习资源和精品课程。研究制订数字化资源的建设规范和认证标准。推进继续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终身学习、考试与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建设。推进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

七、加强科学研究和对外合作

提升科研能力。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完善职业教育科研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加强职业教育科研规划工作,制订“十二五”科研规划,设立重大科研课题,提高科研的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院所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协同攻关,努力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召开2012年全国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院所联席会议。支持有关部门和省份联合开展“院士职校行”活动,研究探索院士指导职业教育发展的机制。适应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围绕继续教育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把握继续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和内在规律,以理论研究支持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扩大对外开放。广泛开展与世界各国(地区)、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政策对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意见。做好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在职业教育国家政策制度研究、学生培养、学校合作、教师和校长培训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实施中德职教合作联盟合作项目。落实中英职业教育政策对话会议达成的共识。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借鉴引进国(境)外的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走出去”。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2篇

职业教育重点工作主要做法汇报

我县位居修河上游,地处湘鄂赣三省九县交界的赣西北边陲,辖19镇17乡1区,面积4504平方公里,人口87万,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我县教育工作在上级党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创新激励机制,夯实发展基础,扎实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有一席之地。

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发展的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示范学校建设为目标,着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目前,我县有公办职业中专(技工学校)1所,民办职业学校2所,实训基地5个,乡镇化技术学校36所。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员工近300人,年培训劳动力6000余人次,为县域经济发展以及广大农民脱贫致富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修水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首批中职达标学校、全省首届中小学师德师风示范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江西省唯一一所被认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县级农村职业学校,在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实地验收和教育部职成司督导检查过程中,得到了教育部领导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迎来全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我县召开。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统筹兼顾,落实职业教育优先发展机制 

一是高规格推动。近年来,我县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高位推动职业教育,成立了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并兼任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第一校长,分管副县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以及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副校长。召集各相关部门,多次专题研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全力打造“大职教”格局,营造了全县上下共同关注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高起点规划。按照《修水县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和学校拓展的需要,我县划拨土地325亩,投资约5亿元,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高标准、高起点在县城良塘新区新建修水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2013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对增强职业教育对周边县市的辐射力、扩大对外招生范围、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大作用。2016年将在学校周边继续划拨土地100亩,拟新建教学楼、学生公寓及实训楼等。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努力将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打造成为我市乃至我省的职业教育“航母”,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整合全县各项劳动力培训资源,做实劳动力培训工作,最大限度扩大培训对象的覆盖面,2013年5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整合劳动力培训资源的实施方案》,将县劳动就业局、农业局、扶贫和移民办、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主管的各类培训整合到县职业中专,由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教学工作。 

三是高效率推进。为推动我县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实行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了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编制等部门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政策倾斜,强化职业教育持续发展保障 

一是资金倾斜。县委、县政府坚持“预算内满足,预算外倾斜”的原则,制定了“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做补充”的兜底式投入机制,确保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超过30%,近三年地方财政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年均超过800万元,并逐年增长。目前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及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设施设备齐全,仅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教学仪器及实训设备近3000万元。我县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中职贫困生资助制度,中职生不仅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还可享受适当的贫困资助。

二是师资倾斜。我县对职业教育急需的专业课教师,开辟绿色通道,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按职业学校的师生配置比例重新进行了教师编制核定,落实职业学校“定编、定岗、定薪、不定人”的政策,5年来,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公开择优选招了30余名优秀教师,招聘了近70名大学本科毕业生。还进一步拓宽教师引入渠道,每年给出一定的名额将为能职称专业发展的自聘教师进行转编,从而初步实现了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转、兼、聘”三结合。同时,加大了师资培训力度,完善了教师在校内流转、到企业实践等制度,开展“青蓝工程”建设,帮助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带动专业群以及相关专业发展,一批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校企师资“角色置换”;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培训,派出了四名校级领导到德国、台湾等地进行交流与学习等,极大提升了教师的实践能力,推动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我县专门委派职业教育教研员,参与并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及课程体系建设,在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有两位教师荣获一等奖,在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三是招生倾斜。我县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不同人群对职业教育的不同需求,统筹制定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了多方统筹协调机制,发挥职业学校办学资源最大效益,建立和完善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管理、运行的相关规章和制度。为切实扭转“普高热”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冲击,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我县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加大了职业学校招生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讲国家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与制度,让广大民众了解职业教育的优势和特色,让职业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渗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沟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近三年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人数逐年增加,2015年春秋两季招生达2000余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为5000余人。

三、对接市场,提升职业教育发展内涵 

一是合理设置专业。为满足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坚持专业设置与县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紧密对接。从2005年起,通过政府买单,县农业局、矿业局、水利水电局、旅游局及各产业化办公室负责招生,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成功开办了茶叶、蚕桑、林果、畜牧水产、国土矿业、水利水电、旅游等10个特色专业班。围绕全县“决战工业700亿”的战略部署,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与园区企业联合开办了电子电工、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服装设计与加工、电子商务等专业,极大地增强了学校的吸引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县委、县政府积极为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和县内企业牵线搭桥,鼓励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大力推广按需招生、订单培训等新模式。通过校企全方位对接合作,使学生的知识水平、能力素养与企业需求相适应,变学校单向育人为校企共同育人。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先后与落户县工业园的沃可视电子、鹏辉机电、江西雪人服装、欧克机械等企业建立了深度的校企合作关系,逐步形成了学生和工人合一、教室与车间合一、教师与师傅合一的教育实践模式。同时,积极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县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目前与国内几十家知名企业和大专院校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固的就业网络,学校就业率达到98%以上。2012年九江市校企对接现场会和2015年九江市职业教育教学研讨会均在我县召开。 

第3篇

一、坚持高点定位,做好“七五”普法谋篇布局

1、全面启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在全面总结我市林业系统“六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型普法规划,结合林业实际,切实做好我市林业“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报上级批准后施行。总结“六五”普法的工作成绩和亮点,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工作。

2、开展“七五”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和普法载体,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形成推进“七五”普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掀起“七五”林业普法教育新,尽力提升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3、落实“七五”普法联动事项。印发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分解任务,完善普法责任分工、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细则)。鼓励和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林社会组织在林业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

二、落实普法责任,全面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

4、落实“四个纳入”考评机制。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四个纳入”考评机制,即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市直机关效能、领导干部政绩、政府目标管理要求,引领法治建设新常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在推进依法治林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

5、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根据林业系统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月提示单、季督办单制度,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在对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做好普法的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服务性,推动林业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6、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根据林业行政、刑事案件高发于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森林火灾等林业各领域案件的特点,建立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编辑和典型案例等工作制度,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加以法官、检察官、林业公安干警、律师等为主体的林业普法“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以案释法”微讲座活动。

三、突出精准普法,助全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7、着力培育林业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进一步完善“机关集中学法月”制度,推动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推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

8、着力提升特定人群法治素养。利用3月12日植树节、4月4日至10日“爱鸟周”、6月5日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月6日省湿地日、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节点,组织普法宣讲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惠民活动。

四、夯实法治根基,促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9、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规范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培训、上岗、考核、表彰等各项工作,搭建良好普法宣传、志愿服务工作平台;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等队伍的遴选、培训、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林业普法队伍,带动全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0、开展联系点帮扶。确定全市“七五”林业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制定联系点工作制度;各林业站、辖区森林派出所、木材运输检查站确定1-2个联系点(村、社区或企业),每年实行定点帮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切实解决联系点相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帮助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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