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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季度双拥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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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季度双拥工作计划

第1篇

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居委会紧紧围绕办事处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各项中心工作,加压奋进,努力工作,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20xx年将至,为了新一年各项工作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打牢基础建设

年内新建党员服务站,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此为载体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支部,居委会网络平台,利用免费博客公开公示两委会动态,征求居民对社区的意见。

二、健全组织,加强内部管理

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具体,任务明确。

三、继续做好社区民政、残联、老龄、双拥工作

对社区的困难群体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社区的弱势群体老年人做好政策福利的办理,全心全意做好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开展一帮一扶助活动,定期走访慰问。认真学习领会拥军爱民与拥军爱民文件和精神,关心军属,定时定期走访。

四、做好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以宣传教育为先导,让居民们清醒地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统计,准确掌握育龄妇女的底数,及时上报信息,对重点人及时入户查访孕检,送具上门。

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活动。

在社区内多挖掘文艺骨干,为社区文艺活动的开展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多方面地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志愿者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坚决扫除各种歪风邪气,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配合办事处综合治理中心,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社区各项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居民,为大家解决疑难问题。

2。利用条幅、板报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坚持"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全员收戒、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无毒社区"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调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了规范有序。

4。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无赴区级及区级以上集体上访。

七、加大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在社区内对不同的人群进行不同的教育,大力宣传社区内禁止乱推乱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提高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自觉维护社区环境。

八、劳动保障工作

1。深入居民,充分了解和掌握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

2。积极跑企业、找岗位,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提高就业率,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

九、统计工作

积极配合街统计办的工作,及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按照要求认真填表,确保数字真实有效。

十、每月向党政办提供信息2-3条,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

社区居委会财务工作计划

一、对接手过来的财务帐要认真整理,装订、安放。

二、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积极参与制定的财务计划。

三、对每个季度的财务帐要求认真,细心。对每笔帐的来拢去脉填写清楚。认真核对出纳收据,票款。

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无限的作用。

五、认真执行区民政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的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六、社区重大经济收支,必须由社区组织居支两委成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领导、居务公开监督小组领导开会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社区居委会卫生创建工作计划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除“四害”领导小组。二是认真开展以治理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和发动广大市民,彻底清扫大街小巷,疏通管道,粪池,清除垃圾污物,消灭卫生死角。三是各单位、各居民家庭要彻底清扫,切实抓好环境清理整治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抓好除“四害”工作。继续坚持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防灭结合的科学除“四害”工作原则。加强环境、垃圾、厕所等药物喷洒消毒杀虫工作。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四害”的孳生场所。根据上级爱卫会的安排,拟在3月、10月份开展春秋季全市统一灭鼠活动,7月份开展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张旗鼓地宣传除“四害”的意义和作用。宣传卫生防病的重要性以及卫生防病有关知识,树立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提高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创卫生城市工作,把除“四害”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取得良好成效。

第2篇

(一)组建优抚对象联络员队伍。各镇(街)要本着全面覆盖、方便联系、专人服务的原则,以民政片长为基础,根据优抚对象的分布情况,以15—25个重点优抚对象为单位,就近划分片区,每片确定一名联络员,经镇(街)考察、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统一颁发证书,持证上岗,一年一聘。优抚对象联络员的职责是:宣传解释优抚政策,及时了解、反映优抚对象的困难、意见和政策落实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二)完善走访慰问活动。坚持专项走访与日常走访相结合,变年终关怀为终年关怀。要定期到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完善走访日志,详细记录优抚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主动给予业务指导,变坐等咨询为主动解惑。要做好优抚对象信息普查,建立优抚对象个人档案,探索实施分类管理、精细管理,重点走访慰问“三老”优抚对象、不能自理或半自理优抚对象以及生活困难优抚对象,对住址等信息变更的,相应配套服务要及时跟上。要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队伍、青年妇女组织以及在校学生等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送温暖献爱心。

(三)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或党和国家有重大政策出台时,适时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各镇(街)每年应组织3次以上优抚对象代表座谈会,宣讲形势变化和方针政策,倾听优抚对象意见及建议,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以村(居)为单位,镇(街)民政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及优抚对象共同参加座谈,加强彼此联系,传递政府关怀。

(四)建立表彰鼓励制度。各市区每年应评选并表彰精神抚慰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先进优抚对象。全市评选表彰活动,一般在每届全国、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后,结合当年基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一并表彰。评选表彰的范围、原则、内容、名额、标准、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市民政局提出具体方案。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普及红色教育。在抚慰与激励重点优抚对象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深度挖掘辖区内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等优抚对象的英雄事迹,及时汇编成册,广泛宣传教育。邀请部分优抚对象到辖区大中小学校及其他场所进行演讲,以亲身经历弘扬革命奉献精神。

(二)抓好活动承载。有条件的市区、镇(街),可建立展示优抚对象光荣历史的“荣誉室”。荣誉室要做到有荣誉册、有光荣档案、有教育图板,方便群众参观学习。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纪念日期间,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要健全完善烈士安葬、祭扫等礼仪规范的相关制度,组织和指导企业、社会组织开展各类纪念活动,确保有关活动深入有序开展。

(三)注重典型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对做出重大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进行广泛宣传,集中报道宣传优抚对象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发挥好典型示范激励作用。

三、对优抚对象实施优先服务

(一)优先享受社区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类社区资源、服务设施应优先对其开放。鼓励各市区在部分社区成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站),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为优抚对象享受服务、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二)优先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符合低保、五保等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保障范围,抚恤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要切实掌握孤老优抚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符合条件的,优先入住光荣院(室),实现“应保尽保、愿进全进”。对因各种突发因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优抚对象要及时优先给予临时救助。

(三)优先享受优惠服务。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在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优待政策,鼓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出台优抚对象优惠政策,在服务行业窗口、公园、汽车站、商店等公共场所设立优抚对象免费或优先标志,方便优抚对象优先优惠享受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

(一)切实做好优抚对象康复疗养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短期疗养和健康查体活动。在每年组织好重点优抚对象到省或市短期疗养、健康查体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区)也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完善医疗巡诊制度。由市民政局组织,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负责实施,各市区协同配合,定期组织医疗队下乡巡诊,为优抚对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免费查体、义诊和送医送药等医疗服务,并给予正确医疗指导。

(二)进一步做好优抚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加大优抚政务公开力度,除增设优抚信息公开栏、公开板等形式外,鼓励编制发放《优抚对象服务手册》或明白纸,及时公布最新抚恤补助标准、优抚主要法规政策以及其它社会优待政策,明确各类业务办理规定、程序及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监督投诉热线等,最大程度地保障优抚对象的政策知情权、监督权。

(三)进一步完善细化抚慰措施。倡导在努力提供面对面、一对一贴身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移动通讯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媒介,建立优抚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政策传达、信息反馈、温馨提示、生活祝福等贴心服务。在严格落实光荣牌发放、贴春联、送慰问信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精神抚慰内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通过电视、电台、村内广播等媒体,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祝福。优抚对象去世后,要及时给予遗属安慰和关怀。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要将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责,细化考核,定期督导,狠抓落实。要充分利用基层民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市(区)、镇(街)、片、村(居)四级组织网络。积极支持、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对优抚对象的慰问救助,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多主体参与的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