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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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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不因秸秆下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段。

(二)重点区域

(1)兴东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

(2)宁通、沿海高速公路及204国道、金通公路、金江大道、通掘公路干线和新长铁路通州段两侧5公里范围内;

(3)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底前)

1、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各地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2、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要求。

3、指导各镇研究制订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因焚烧秸秆引起烟霾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4、建立市、镇、村三级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底至6月初、10月底至11月初)

1、市秸秆禁烧现场组根据方案现场巡查。

2、督促各镇加强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烧网络开展巡查和灭火工作。

3、市环保部门组织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加强与市气象局合作,预测预报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

4、市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在主要新闻媒体滚动宣传标语和口号。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确下一步措施。

2、市环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禁烧工作进行考核,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成立环委会主任为组长、环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环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市秸秆禁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局。

(二)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林、科技、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和推广“超高茬麦田套稻”、“ 秸秆生物质发电”、“ 秸秆综合还田”、“ 秸秆压块制粒”等技术,加大综合利用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夏秋收割高峰时段,各镇、村要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奥运安全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导结合”的工作原则,严禁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8年5月初到9月底全县秸秆禁烧。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怀远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禁烧办),各组成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县环保局: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并承担县禁烧办的日常工作。

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督导;负责全县秸秆宽行覆盖、堆沤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指导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对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县广电局:负责对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巡查监督,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县禁烧办负责提供禁烧宣传资料,编发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二)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实施细则,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评体系,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措施不力,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将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提高工作站位,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监管,自觉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和秸秆禁烧(包括农作物秸秆、枯草、杂草、垃圾、炼山等)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宣传,强化联动,严管重惩,把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全街“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零焚烧”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杜昌龙、各社区书记(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关于禁燃禁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街道实际,严格落实“挂点领导包村组、社区干部包户、村组长包人”的责任制,所有挂点班子成员下沉到社区,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具体到村组和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动员。多种途径并举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一是在各社区、各村组村口路口等醒目的地方张贴市政府印发的禁烧《通告》;二是要使用小喇叭走街串巷宣传违法人员处置决定和当事人的悔过书;三是通过村村通广播滚动播放政府《通告》内容,四是在社区微信群定期发送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和通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五是与每户签订禁燃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详见附件),1、所在社区凡出现火情被上级部门督察到并通报,给街道造成不良影响的,街道纪委除对所在社区书记(负责人)立案调查外,对该社区进行30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一年发生多起同性质事件,对该社区书记(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2、被街道督察发现社区有火情的,社区在第一时间未采取积极扑救造成焚烧面积达30亩以上的,且未及时向街道报告请求援助或有瞒报行为的,对该社区进行10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由街道纪委约谈该社区书记(负责人)。3、所在社区主动发现,自已采取了措施又无法控制火情,需要请求街道援助的,对该社区进行2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街道环保线工作人员将建立各社区村组一对一的环保台账,作为全年工作的考核依据。对有火情的社区造成影响的,取消该社区年度生态环保评先评优资格。

(四)组建巡查队伍。由社区自行组织对本社区辖区内禁烧禁燃巡查。负责每日早、中、晚至少三次到社区各田间地头进行巡查秸秆禁烧情况,发现有焚烧秸秆行为,立即制止并扑灭,同时报告所在社区或直接报警,并当即控制当事人,由责任村组负责对违法当事人在所在社区打锣现身说法不少于三天的惩罚,情节较为严重的直接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街办同时成立巡查巡防督察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环保站站长担任,成员由2至3名街办干部担任。主要负责日常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巡防、监督指导和管理,对已发现的黑斑情况倒查原因、厘清责任,做好台账,及时上报党(纪)委。街道办事处每日(轮)值班干部当日需对街道辖区内秸秆禁燃禁烧工作做好巡查巡防督察。

第4篇

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主要是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没有省市县巡视督查通报,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坚决打赢秋季禁烧的胜仗,实现零火点目标。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底至9月20日)。召开全镇秋季禁烧动员会,制定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布置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分村召开农机手和种粮大户人员会议,签订农机手承诺书和整改安装破碎机装置通知书,发放《致广大农机手一封信》。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分村召开两委村干部和各村民组长会议,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

第二阶段,重点禁烧(9月20日至11月20日)。所有镇村干部按照责任分工,进入指定位置,加强日常巡逻和收割现场的检查、发生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驻守和看管。镇成立两个督查组和一个应急小分队全天候巡查。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次年1月10日前)。镇督查组结合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巡查情况以及禁烧期间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表现,对每一位镇村干部进行全面总结,评出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表彰,同时也评出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干部,视其干管权限及情节作出处理。同时对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加强网格化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乡镇为主、村落实、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网络,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包村、一般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组到户的网格化管理,即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全镇不漏一块田、不空一个人,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管理体系。

2.突出规模经营户管控,要求各村与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逐个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焚烧秸秆的取消一切涉农补贴并依法按上限处罚。

3、实行收割灭茬深翻一体化作业,即一台收割机、一台灭茬机、一台旋耕机、一个责任人的一体化作业模式,做到每收割一块田,记录一块田,承诺一块田,实行田主与机手联合承诺制度。

4、实行乡镇承诺联保。我镇督促辖区内的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并与每个农户、规模经营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签订联保责任书。

(二)强化执法检查

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责必处,特别是加大对“三个第一”的处罚力度,既加大对第一把火的对象户处罚力度,加大对责任区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引火田块收割机助手的倒查处理力度。

(三)强化巡查督查力度

镇成立两个督查组,重点是火点、烟点、斑点的巡查、各村责任书的签订、农机手保证金的缴纳和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督查。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对火点、烟点和斑点的巡查,要做到巡到一处、通报一处、问责一处、解决一处。同时要认真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在岗或在岗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实行现场问责,并记录在案,视其情况进行处理。

(四)强化农机管理力度

围绕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0公分和秸秆粉碎还田两个关键点,制定收割机准入制度,镇境内的所有的收割机必须配备秸秆粉碎装置或打捆设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辖区内作业。

(五)强化秸秆离田和帮扶服务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秸秆堆放点,对大批量签订秸秆收储协议的村,根据规模建设收储站,在每个村民组设置临时堆放点并督促农户将秸秆就近送到临时堆放点、对收储站和堆放点实行专人负责监管,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六)强化应急事件的处理力度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秸秆禁烧引发的突发事件,各村相应也要组织应急小分队(人数不少于5人)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七)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镇政府以“强化主体培育、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载体建设、强化资源保障、强化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对没有签订收储协议的村,大力推进秸秆粉碎还田、灭茬在田、过腹还田、堆腐还田和转运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 织领导

禁烧期间,镇政府除党政办、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和为民服务中心留下必要的值班人员和办事窗口,其他人员一律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二个巡查督查组、一个宣传执法组、一个应急处置组、和一个农机手培训组。

2、明确工作职责。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负责适时编写工作简报,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的情况。

3、强化督查

开展禁烧督查室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秋季收获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督察组分工负责,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各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要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据相关规定,由驻点执法人员给以经济处罚,坚决控制第一把火。

  4、严看死守,务求实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机械,严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过10cm。二是要各村要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要安排各村组织搬运突击队,帮助困难户,无劳动力户搬运秸秆;三是要责任到人。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要分片确定专人监管,并按组别划分,保证有一名镇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负责,一名具体监管责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点时段。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手工时、上半夜、下半夜、下雨前、和安种前四个重点时段。

5、严罚重处,确保禁烧

对禁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村规民约》等,按规定经行经济处罚,该拘留的拘留,情节较为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确保禁烧。

 6、积极探索,综合利用

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对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泽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7、全面考核,落实奖补

(一)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秸秆驻村禁烧工作小组负责督查所包村重点区域种植秸秆面积逐组、逐户、逐田登记造册工作,村两委干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组、到户、到田块。力争禁烧期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秋季禁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事件,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畅通,令行禁止。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4766012.

(三)明确责任,严格奖惩。

1、对县级以上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遥感卫星监测到的着火点,给予村书记、主任、责任片干部免职处理,镇包保干部按干管权限予以组织处理。风险保证金: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每人交5000元、镇其他干部每人交4000元、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人交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交2000元,作为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待禁烧结束后,保证金返还的具体数额根据考核结果、信息平台通报情况及禁烧期间出勤天数、加班天数等由镇禁烧办统一结算,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不在岗、管控不力等现象给予经济处罚,禁烧期间镇补助工作组成员每人每日伙食费50元、每村每辆车每日补助80元。

2、对全镇烧第一把火的,处罚村2000元,书记、主任、责任区干部各1000元,并在镇会议上作检讨发言。

3、镇督查组发现每处着火点(含黑斑)处罚责任区村干部和工作组全体成员每人100-500元、同一个村有两处以上着火点的,除经济处罚外,包村干部工作组长年度考核视为不称职,书记、主任给予相应党政纪处理。

4、在禁烧工作期间镇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有事要向镇主要领导请假,24小时信息畅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岗的全镇通报批评,处罚100元;两次不在岗的给以党政纪处分,处罚500元;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停职处理,扣发全年奖金福利,视其情节和干部权限予以组织处理。

第5篇

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实施意见,把秸秆综合利用纳入省政府对县区政府的考核目标;同时为防治大气污染,每年午秋两季秸秆禁烧任务十分繁重,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又解决秸秆禁烧,按照疏堵并重,奖罚结合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依据

根据《区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经街道环保部门提出草案,并征求相关意见建议,于10月29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实行全街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烧,杜绝秸秆焚烧、树叶焚烧和垃圾焚烧等现象(以下统称秸秆禁烧),实现卫星遥感“零火点”,实现秸秆禁烧常态化。

五、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秸秆焚烧污染,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六、主要任务

有三项内容,一是明确了责任落实,分街道、社区、小区三级网格管理包保;二是明确了应急处置,建立应急分队,强化值班巡逻,及时处置火情;三是明确了执法措施,严惩第一把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到位。

七、创新举措

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对恶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报请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街道成立以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认真履责,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形成强势舆论。各社区(公司)要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印发《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悬挂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街道包社区(公司)干部、社区包小区干部要入小区入楼栋进行宣传。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举报电话0566—2621121,对每起举报经核实确认后奖励举报人50元,并对秸秆焚烧严重区域予以曝光。

第6篇

认真贯彻落实市里关于秸秆禁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明确职责,严格落实禁烧措施。秸秆禁烧区,全年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片黑”,力争实现“零火点”.秸秆限烧区,按照烧除计划有序开展秸秆烧除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组织不力、管控不到位而导致秸秆露天随意焚烧引发的大气污染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社区、村要把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倡议书、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发送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群众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强化网格管理。街道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划定秸秆禁烧和限烧工作网格,在禁烧区勘界

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及界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街道蹲点包村,村干部包到组、组包户、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层层压实包保责任,切实做到所有农业耕地“片片逐级包保,处处逐级监管”。

(三)建立完善秸秆离田机制。以行政村为单位制定禁烧区秸秆离田方案。明确秸秆离田的组织形式,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场所,确保农作物收获后,除需还田秸秆外,未捡拾打捆和散落田间的秸秆得到及时清除。

(四)建立完善全天候检查机制。制定秸秆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以禁烧区为重点,以禁烧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频次,开展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随意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五)建立完善调度通报机制。建立秸秆焚烧日调度制度。在秋收后,各村要按日将秸秆露天焚烧火点及处置情况。上报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环保所负责日常工作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各组、村工作材料及时上报。

(六)建立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街道环保所要配合林业、农业、公安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在秸秆禁烧区擅自露天焚烧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导致财产损失、引发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上报追究刑事责任。

(七)建立量化问责机制。根据《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切实履行监管(包保)职责、不认真组织开展离田,对随意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听之任之,造成露天焚烧火点数量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村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街道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实。将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村监管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同时结合秸秆禁烧目标工作责任书,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对发生秸秆露天焚烧严重的村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责,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做实自己工作,并留有记录。

第7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福民强市为目标,按照建设生态最好、环境最美、宜商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特色、魅力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多渠道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为创建“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现代化生态田园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全市无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往年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要求,全力抓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要动员一切力量,在综合利用上狠下功夫,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逐步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加大网络媒体宣传力度。市网、市电视台等新闻网络媒体要积极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地方及时曝光。各乡镇也要加强与市级媒体沟通,及时提供素材。二是营造氛围。要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宣传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内容偏激。三是各乡镇要建立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禁烧关键期要坚持每天向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发送综合利用和禁烧秸秆的提示短信。四是科学设置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宣传指导点,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宣传发动。禁止在干线公路沿线、高速下站口等不起实际作用的地方设置宣传指导点。

(三)落实责任制度。推行承诺书、告知书制度。一是承诺书,由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2015年秸秆禁烧承诺书”,每户一份,由各乡镇负责送到每个农户家中,由每个农户对自家的夏、秋季秸秆利用和禁烧做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二是告知书,由市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告知书”,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把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和措施、焚烧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告知每一个农户。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秸秆还田: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二是用作饲料:围绕奶牛、肉牛、羊养殖,搞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推广应用,努力扩大青贮、氨化秸秆数量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节粮型草食家畜的有关政策,充分利用市的养牛、养羊优势和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建立国家级秸秆养牛、养羊示范基地,开展以秸秆换肉奶产业化工程。形成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和“农作物种植秸秆青贮养畜换肉奶粪便生产沼气,沼渣、沼液还田农作物产量提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农作物产量质量,扩大秸秆养畜规模,从而加快秸秆换肉奶节粮型生态畜牧业发展步伐。三是用作食用菌基料: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四是秸秆气化:通过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站等途径,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五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向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倾斜。

(五)明确部门职责。市乡两级政府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市委农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并确定秸秆禁烧区域。

农业局:负责调整和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引导企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户参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利用率。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市农业局推广“秸秆打捆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保有量。

环保局:负责加强现场环保执法,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畜牧局:负责引进、推广秸秆养畜的新技术、新机械,最大限度的提高青贮氨化秸秆量。扶持饲草专业生产企业,提升饲草、秸秆利用水平。

教科局:负责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术,指导、扶持各地利用新技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监察局: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财政局:负责有关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筹措。

公安局、消防队: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林业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处理。

市电视台: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组发放“禁烧秸秆承诺书”、“禁烧秸秆告知书”;组织辖区村组在禁烧期间进行检查,发现焚烧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8篇

为全面做好201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201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严明责任,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今年夏季(5月下旬—6月底)、秋季(9—11月)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其中全乡周围5公里、公路两侧2公里、风景区2公里区域内、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实行全面禁烧。通过实施秸秆禁烧,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交通安全,为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保障。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6日—5月底。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召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禁烧通告并张贴到村,印制宣传材料并送达每个农户。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议,落实禁烧措施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禁烧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下旬—6月、9月上旬—11月底。各村委会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在全面禁烧阶段,乡秸秆禁烧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乡政府对各乡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落实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张云清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二)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广播、宣传车、通告、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督查力度

在禁烧实施阶段,乡政府向各村派驻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委会都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要抽调人员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清运秸秆;要成立应急灭火队,巡间地头,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坚决刹住第一把火。

第9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按照上级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注重标本兼治,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着火、不乱抛,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市内高速公路的畅通及扬泰机场飞机的正常起降;不因焚烧秸秆导致出现严重的灰霾天气。

二、工作重点

1、巡查时段:10月15日至11月20日。

2、重点区域:辖区内所有道路视线范围,特别是国道、省道、兴泰公路、通泰路、西南大道、西北大道及工业园区。

三、职责分工

1、成立7个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分工到村(社区),认真做好火点巡查工作,并及时将发现的火点信息提供给镇禁烧办。

2、各巡查人员应负责指导各村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下河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镇组织禁烧禁抛巡回宣传车,各村也应利用广播、展板等形式加强宣传。

四、工作措施

1、事前督查。在秋收开始前,镇将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领导小组成立情况,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情况,禁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2、组织巡查。镇督查巡查人员从10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不到政府签到,每天直接到所在村(社区)地域进行巡查。发现火点或焚烧痕迹的时间及位置进行记录,并通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要求迅速处置,并报镇禁烧办。

3、事中督促。巡查员要及时通报秸秆禁烧情况,督促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对村(社区)无人值班、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巡查人员应记录在案,及时反馈镇禁烧办,作为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依据。

第10篇

以“以禁促用、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全面禁烧”为指导,紧紧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总体要求,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质发电等途径,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确保实现全面禁烧、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活点记录的目标。

二、实施步骤

2014年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全镇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层层动员落实。

2.建立健全网络体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综禁办),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组织安排、动员部署、督查推进、考核奖惩、督查队伍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个巡查组和1个督查组,每个小组5人,组长由镇三套班成员担任。

3.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针对夏季工作特点,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一块地的责任人和秸秆去向,镇农机部门要及时统计乡镇秸秆还田、收割机数量,再将其汇总报县农机部门,有效提高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水平。

4.切实营造禁烧氛围。在街道、路边等场所,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发放禁烧宣传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烧宣传标语,每天通过广播宣传禁烧精神;学校方面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村里方面印发“给农机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宣传车1辆。

第二阶段:全面禁烧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强收割管理。从2014年夏季开始,在我镇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启用粉碎抛撒装置,且秸秆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执勤巡查小组要加强入境管理及现场巡查,禁止没有秸秆粉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入境作业,及时制止不遵守规定的农机手在本地作业。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农机手的宣传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规定标准作业,不达标准禁止其下地作业。对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农户有权拒付其收割费用。

2.强化应急处置。镇综禁办设立举报电话88583007,实行24小时值班,镇督查组负责及时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种植地块每隔500米搭建一个看管帐篷,同时配备灭火工具和应急灭火人员,配备看守人员昼夜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

3.严格处罚措施。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露天焚烧秸秆的依法对禁烧责任人处以每起200元罚款;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等水体内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我镇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实行保证金制度,上交1万元。保证金交镇财政统一管理,罚没资金由镇财政统筹用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余保证金在考核结束后退还三百弓村。

4.加强督促检查。镇相关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组,驻田值守,层层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巡查、督查。每日向县纪委和县综禁办报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镇三套班子领导、部门包保责任制,加强对镇及行政村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召开总结会议,进行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具体奖惩措施按照《灌云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三、责任分工

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在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作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镇综禁办:承担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与督查任务。负责起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相关文件;做好举报电话值班工作,在禁烧期间24小时待命,随时处置露天焚烧秸秆事件;接待上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检查组检查;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舆论氛围;建立包保责任制,划定责任区对镇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察,根据不同时期的督点,科学制定督察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验收考核工作。

2.镇纪委:牵头负责全镇秋季秸秆禁烧督促检查工作,对禁烧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3.财政所:负责统筹治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涉农项目资金、奖补资金,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倾斜支持。负责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人员的的办公、车辆使用经费划拨,征缴保证金以及中期考核奖惩兑换。

4.环保分局:承担镇综禁办具体工作。

5.镇农技、农经中心:牵头负责全镇农机管理与调度,加强对收割机手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督促农机手留茬高度按标准执行;牵头负责镇秸秆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实施秸秆机械还田工程建设,重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型收割机械,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改良土壤结构,促进农业良性生态循环;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6.边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巡查、督查工作;对焚烧秸秆造成的一定社会影响的人,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坚决打击不法行为,形成高压威慑态势;对因秸秆焚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运输秸秆及其产品的车辆给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专人参与镇综禁办工作。

7.镇城管办:参与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督查工作;负责全镇秸秆清运和集中堆放的监管工作。

8.镇文化站: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工作;跟踪采访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情况。

9.镇安监所:负责做好综禁期间全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10.消防大队:负责调查、掌握全镇秸秆焚烧动态,及时向综禁办报告,组织专门力量投入焚烧秸秆应急处置工作。

第11篇

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为目标,坚持全面防控、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二、工作任务

按照《x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我x辖区范围内全部为禁烧区域。

(一)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农民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二)抓好地头劝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重点区域禁烧工作的督查督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实行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三)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针对不同农作物种类,科学组织秸秆还田工作,因地制宜鼓励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综合利用。

(四)严格依法行政。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把守、重点巡查、重点监控。发现苗头快速处置,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于劝导不理、制止不听者,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x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委副书记、x长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x长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环保局,x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x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广电局、发改局、气象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x秸秆禁烧工作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

第12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巡回督查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1、重点督查时段

夏收夏种期间(5月21日~7月20日),开展全天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2、重点督查区域

全区范围内全面实行秸秆禁烧。重点禁烧区域为:辖区三环路、襄王路、平山路、天齐路、华润路、永顺路、台子河南路、荆马河南路、复兴北路两侧2公里范围内,山林、企业、学校、加油站、通信及电力设施等周边区域。严禁在城郊干道上脱粒晒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

2、重点禁烧阶段(5月21日~7月20日)。区、街道、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制止、处罚到位。

3、总结评定阶段(6月底)。区秸秆禁烧工作组认真总结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对各涉农社区(村)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看是否通过广播、宣传车、标语、条幅等形式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向每个农户下发“禁烧”一封信、公告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3.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各办事处有无公开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集中堆放点是否建设到位;是否统一收割进度、统一收割机具、统一秸秆清运,秸秆留茬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田块内的秸秆24小时内清运完毕。

4.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了每个村都有办事处包保领导、包村干部,每个地块、每条路都有责任人;所有包保责任人员手机是否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火情,包保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五、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确保车辆、摄像器材准备到位。督查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头,特别是交通要道两侧以及秸秆焚烧高发地块要作为重点督查范围。

2.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大在午间和夜间的现场督查频率。

3.督查人员要做好督查内容的证据保存工作,记好督查日记和督查日报表,做到每个事项都证据确凿。

4.督查人员要敢于、善于发现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督查情况,每天早上将前一日的督查情况上报区秸秆办备案。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水局、农办、安监、城管、环保、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区相关部门包保办事处,督促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各涉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和督查组,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13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建立秆禁烧长效机制,为全镇人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大气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和森林资源安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摆位,坚持“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确保不发生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灾,不出现卫星遥感通报火点数。

(一)禁烧行为:露天焚烧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烧茬炼堰等野外用火;

村内焚烧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行为。

(二)禁烧时段:全年时间。

(三)禁烧区域:全镇范围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水果经济林及其余大田范围;

全镇所有村庄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等镇直机关单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各村要采取村内喇叭广播、悬挂标语、村两委干部教育和引导、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增强村民秸秆禁烧知识,鼓励村民通过青储、生物质发电等方式处理秸秆,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各村支书、村主任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逐户落实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工作。

(二)强化巡查处罚

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等部门各自根据确定的职责和范围,划分片区由专人进行包联,深入各村定期开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两委”干部组成巡查队,划定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严管时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镇政府牵头协调农科站、林管站、环保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联合巡查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各村发现秸杆焚烧行为要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及早消除隐患,对于劝导、制止无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门从严处罚。

(三)加强综合利用

各村要根据县农业农村、农机、畜牧等部门制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计划,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松耕作、粮改饲等项目,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并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项目,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秸行禁烧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协调、督查和指导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协调及信息收集、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要建立周通报制度,每发现一次秸秆焚烧行为,对当事人及属地村两委主干每周进行通报;通报结果每月汇总一次,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秸杆清理及禁烧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

1、镇农科站: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工作,收集、汇总全镇秸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全镇大田范国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行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2、镇林管站:对全镇所有林区、林带、干果经济林范围内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进巡查排查、劝阻、制止,建好台账。

3、镇环保站: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切实履行现场监督检查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4、派出所: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经劝导、制止无效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学区: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相关秸秆禁烧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禁烧。

6、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组长的秸秆禁烧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村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按地块细化秸秆清理办法,建立台账,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各类档案资料;组建村级宣传巡查队伍,加强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与巡查力度,严厉查处秸秆焚烧行为;要与各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划定秸杆禁烧工作网格,明确网格长及监管队伍,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强化一线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到网格内农业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

(三)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村两委与镇直机关单位同等责任,“一点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焚烧桔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村两委主干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关当事人具体处罚事项: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相应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对故意纵火或因焚烧秸杆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村处罚事项:

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各村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内发现1次着火点的,扣村“两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内发现5次以上(包含5次)着火点的,年底扣村“两委”主干年度绩效的50%,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年度内发现10次以上(包含10次)着火点的,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取消该村各类评优资格,年底扣村“两委”主干所有绩效,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并适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相关乡镇具体处罚事项:

1、年度内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将以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

2、年度内发现5个以上(含5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负责人,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由纪检部门启动对分管领导的问责程序。

3、年度内发现10个以上(含10个)着火点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纪检部门对属地乡镇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

4、对于单次发生大范围秸秆焚烧现象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地乡镇所涉及人员,由纪检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相关包片、包村领导和下乡干部责任及处罚事项:

第14篇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今年的“三夏”工作,优化种植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顺利实现我镇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全面打好三夏硬仗,推动秸秆禁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突出“抢”字抓夏收,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调拨足够农机数量,采取多种措施,突击抢收,做到颗粒归仓。立足“早”字抓夏种,争取组织群众抢时播种、适墒下种、应种尽种,决不能出现秧等田现象,注重“好”字抓夏管,坚持种子落地,管字当头,宣传田管的重要性,为秋粮丰收打基础,落实“严”字抓禁烧,做到全镇禁烧期间不出现一个火点,一旦出现将严格查处。

二、目标任务

全镇完成小麦夏收总面积7.5万亩,完成夏种总面积7.5万亩,其中水稻4.8万亩、大豆0.5万亩、玉米1.6万亩、其它作物0.6万亩。狠抓安全生产,实行秸秆禁烧,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并切实做好在地作物的夏管工作。

(一)“三夏”工作

1、积极行动,做好准备。各村(社区)要及早查看农田道路、收割时让大型收割机顺利通行,全面检查塘坝、沟渠、机泵等设施,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水稻插秧用水。

2、发挥机械作用,抢收抢晒,确保颗粒归仓,按时完成夏收工作。今年夏收天气阴雨连绵给小麦收割带来很大难度,造成收割机械紧张,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想方设法调运大型收割机,确保在我镇作业机械不少于220台,为了应急我镇组织16台大型收割机成立了4个农机作业队,随时增援收割薄弱地段,在收割期间要灵活掌握随时观察天气,力争在5月31日开镰争取利用3-5天时间即6月5日前全面完成小麦收割任务。

3、趁墒抢种,种好秋季作物。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用,加快整地播种进度,努力扩大机耕机播面积,赶时间抢速度,适时播种,力争收获一块播种一块确保在6月25前全部完成夏种任务。为了搞好夏种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搞好间作套种,提高复种指数。特别是224省道两侧吴海、李庄、团结、要发展间作套种,二路两侧吴海、刘桥、郑庄要发展蔬菜、西瓜、果树种植,二要积极开展秋粮竞赛活动,确保我镇吴海、刘桥、张庄村千亩水稻及龚集、刘桥种植大户百亩水稻品种竞赛田,三要加大奖励土地流转力度,凡是当年新增连片50亩以上的大户除省市县奖励外镇政府每亩再奖励20元。四要适时适度引导农民把土地逐渐向大户转化,今年继续扶持吴海绿之海蔬菜专业合作社向南向东再流转土地500亩发展大棚西瓜种植,鼓励引导李庄、团结群众和外地能人在省道两侧通过土地流转发展果树和中草药种植,五是在郑庄社区继续推广400亩水稻机械插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

4、尽快着手做好夏管工作。要坚持种子落地,“管”字马上的原则,要注意防渍、防旱、防倒伏,同时高度重视病虫草害的综合防治工作,重点做好玉米螟、玉米粗s病、稻蓟马、稻瘟病、稻飞虱、纹枯病、稻纵卷叶螟、稻曲病等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

5、采取严格措施,确保“三夏”工作安全。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三夏”各项安全工作,农业综合服务站全体人员要深入农机户家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活动,教育机手遵守安全操作规章,电管所要认真做好用电线路检修,消除事故隐患。公安部门及镇消防队加大防范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及时处置突发事故及火灾的发生。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和交管站负责道路清障工作,224省道不准打场和晒粮,谢二路、谢桥煤矿、刘庄煤矿进井路只准晒粮不准打场,晒粮时不准设置木棍、酒瓶、石块等影响车辆通行,确保以上四条主干道路安全畅通。

(二)秸秆禁烧工作

1、禁烧时段;夏季5-6月、秋季9-11月。

2、禁烧区域;全镇实行禁烧。

3、工作措施

(1)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责任书;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负总责,强化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追究包保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对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

(2)实行包保责任制;今年秸秆禁烧实行包保责任制实行镇包村,村、队包到具体地块、具体生产道路,哪家地上的树被烧了由本户负责赔偿所有损失,这样既要求所有群众不但要管住自己也要看好别人。镇包村干部及班子成员是主要责任人,村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尤其是阜淮铁路沿线、224省道沿线两公里以内的龚集、新桥、姜庄、郑庄、刘桥、吴海、李庄、团结、谢桥的书记主任一定要包到具体田块,要严防死守、坚决杜绝秸秆焚烧事件的发生。

(3)建立奖惩机制;对禁烧期间没发生一个火点的对村支两委、包村干部、班子成员每人奖励300元,如发生一处火点扣除包村干部奖励并扣除村书记、主任各100元,发生两处火点扣除包村干部当月绩效工资,并扣除书记、主任奖励工资,三处以上责任人扣绩效工资500元,并给予党政纪处分,包点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给予相应处理。

(4)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卜涛为组长,副镇长汤t、刘胜林、吴培松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谢桥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宣传报道组、安全生产组、农业服务组、道路清障组、突发事件应急维稳小分队。

(5)广泛宣传。各村(社区)和机关部门要利用广播、明白纸、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天气预报、秸秆禁烧、抢收抢种、生产技术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秸秆禁烧要求每个村要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两个以上横幅,在人员积聚处张贴十个以上标语。

(6)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支持秸秆离田还田、秸秆机械粉碎旋耕还田、打捆。凡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打捆机械的除享受国家、市县补贴外镇政府还给适当补贴(建议龚集、新桥、姜庄、郑庄、刘桥、吴海、李庄、团结、谢桥每个村购买1-2台打捆机,交给本村农机大户由村里统一使用)。大力开发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能源,推广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秸秆饲料、养殖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编织等加工业,凡是以秸秆为原材料生产工业用品并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镇政府根据投资规模大小给予1-10万元奖励。

(7)加强服务。镇包村干部要集中精力进村入户,主动深入基层,想农民之所想、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农业综合服务站每个人包两个村,指导推广使用收割、粉碎、旋耕、播种一体化机械和秸秆打捆技术,到田间地头要求机手收割小麦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

(8)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全力开展“三夏及秸秆禁烧”工作,期间镇将派督察组检查“三夏”和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若发现工作不力、不尽职尽责,严肃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1、谢桥镇“三夏及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谢桥镇三夏工作组成员名单

第1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为目标,坚持“以疏为主、疏导结合”的工作原则,严禁焚烧秸秆行为,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年5月底到9月底全县秸秆禁烧。秸秆禁烧区域为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禁烧办)。各组成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并承担县禁烧办的日常工作。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对全县辖区内国道、省道、县道两侧焚烧秸秆情况的巡查,对在公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依法进行查处。

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导;负责全县秸秆宽行覆盖、堆沤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的宣传推广和指导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对收割机操作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他们在收割过程中尽可能隆低麦茬高度。

县监察局:负责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督,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县广电局:负责对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公布秸秆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进行曝光。

各乡镇、开发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宣传教育和巡查监督,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县禁烧办负责提供禁烧宣传资料,编发禁烧简报,通报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

(二)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秸秆禁烧实施细则,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考评体系,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措施不力,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划定的责任区,加强督查,协同各乡镇、开发区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