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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履行职责方面
水务局是*年机构改革的新建局,人员来自各个方面,作为第一任水务局长,我重点强化三大意识,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地以水务工作支持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己任。我在系统内反复强调,不谋全局就不足谋一隅,水务工作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经济发展,要在积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推动自身的发展,使之成为全局的共识,从而自觉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确定自身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向。是海堤围护起来的城市,海堤是捍卫城市安全的重要生命线,我刚到任时,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发现,堤围“防洪标准低、运行效率低、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突出,这不仅给城市带来极大隐患,更严重制约西部经济发展。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业西进、城市西拓”战略目标的实现,我确定了在*至*年内完成建设西部主要堤防的任务,并在全局内提出“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迎难而上”的口号。在筹资难、拆迁难、建设难等多种不利因素下,我们率先在全省启动了海堤建设工程,并纳入了全省防灾减灾工程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我提出用堤围防护费抵押货款,跑北京,到省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目前,总投资*亿元,建设*公里高标准堤防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已由准备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投资*.*亿元的白蕉联围项目已完成了一二期施工,为西部经济发展提供了防洪抗灾的保障。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水务工作,*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水务体制正处在传统水利工作向现代化水务事业转化的变革时期,我试图在这一变革中把握好三大转变,即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向水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转变;从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水利向以资源优化配置的资源水利转变;从城乡水资源分割的管理体制向城乡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转变。首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力图克服水利工程长期以来“重建轻管”、机构臃肿、经营粗放的状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制度,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了工程维修养护的社会化。既提高了全市堤围、水闸的管理养护水平,又集中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设。第二,用市场化的模式理顺排水机制,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在污水处理实现了特许经营后,我又积极探索和世界接轨的市场化管理机制,即维护了社会利益,又按照合同兼顾公平。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了大摸底、大梳理,制订了相应的建设方案,经政府批准后,总投资近*个亿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排污渠截污改造工程已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第三,整合资源,让水利设施为供水服务,让城市供水为农村服务。水利设施和供水设施原来分属水利和城建部门,相互分割。水务局成立后,我就大胆地尝试“让水利进城,让供水下乡”,我通过水利的优势,预测水情,控制资源,置换前山河的水质,为咸期抽抢淡水创造条件,确保城市供水。同时利用城市供水的优良资产整合农村供水资源,有效地解决了一直困扰我市西部农村改水难的问题,让农民喝上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放心水”。第四,大胆借用外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在实践中,我感到要在短期内彻底改变水利设施的落后状况,单靠我市的自身力量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利用体制的优势努力创造上级机关支持的条件,另一方面,我多次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近年来,我们得到了上级近*万元的水利资金支持,今年,在市主要领导的亲自关心下,我们努力运作,又将乾务、小林两个联围共*亿的投资纳入省上报中央的打捆项目,待中央立项后,我们将获得大数量的资金支持。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至高责任。水务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我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因此,我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每当咸潮来临,我总是提前进入情况,组织做好资源统筹和供水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非常措施保障城市供水,同时,又大力展开宣传,在全市形成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平稳地度过了*年以来的第四个枯水年。今年,我们又面临着广东省连续三年的干旱,特别是上游水利建设给我市咸期抽取淡水造成了极端困难的情况,为此,我五月份就敏锐地意识到今年咸期供水的严竣形势,并于*月和*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省水文专家研究咸潮问题,提前启动了咸潮预警机制,准确地评估今年的咸潮,并带领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多次到现场协商解决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项措施已经在紧张有序的实施中。作为水务局长,为保障城市安全、可靠的供水,我将殚精竭虑、全力以赴。同时,我还兼任市三防副总指挥,具体协助市领导组织全市的三防工作。一方面,我组织修订了三防预案,落实强化了以行政首长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另一方面,每当台风暴雨来临,我都当好市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精心组织,科学决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到哪里有灾情,自己就出现在哪里,当自然灾害来临的时候,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
二、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办理市人大代表的有关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我担任水务局长后能认真地贯彻执行宪法、水法和防洪法,特别是认真履行水法、防洪法赋予我们的职责。对于人大提出的议案和人民代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我从思想上一直认为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希望。今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和建议*份,为了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在全局多次主持召开人大议案办理工作会议,讨论解决方案,并列出解决时间表,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回音。我还主动约请了部分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意见交换,以便更好地了解代表意图。与此同时,我时刻注意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特别邀请人大领导多次对重点工程、民心工程、三防工程进行检查,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防汛中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落实。我们落实了珠人常*号函件,将斗门西安大泵站工程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安排*万元的补助资金;形成了中水回用和排洪渠管理的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西水东调的可行性研究也正在进行之中。总之,我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不但要使党委、政府满意,取得上级的支持,更要使人民群众满意,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勤政廉洁及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
水务局肩负着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水利防灾减灾、三防等工作的重任,为了能够保护城市水安全、保障城市可靠供水、维护的美丽环境,我从未敢懈怠!我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同志们不能做到的,自己也要做到。首先,我着力打造一种精神,在总结水务工作特性的基础上,我提炼出了“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水务精神,以激励全体干部开拓创业的激情,并在全局上下形成共识,同志们的思想境界在实践中得到升华,面对人手少、困难多、压力大的现状而默默无闻地奉献自己的全部精力和智慧;第二,水务工作的特点是投入大,项目多,今后几年内我们还将在水务工程上投入巨资,因此,防微杜渐、反腐倡廉,避免出现“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是我的重要工作。一方面,我经常在全局开展世界观、道德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和讨论,另一方面,力图建立一种防止腐败发生的机制,我主动邀请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共同商讨在水务系统内建设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工作机构,制订运行机制,特别对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确保阳光工程。第三,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干部的潜在能力,我在调动干部主观能动性上下功夫,使每个同志、各级干部有职、有权、有责,要求同志们敢闯、敢试、敢创新,要善于把上级领导的意图和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主动为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承担责任,做到兼容并蓄,从而使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批评空谈者、鞭打是非者、支持实干者”踏实干事的氛围;形成一种“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环境;搭建了一个“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技术优先的工作平台。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高新技术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制定和实施了“863计划”和“火炬计划”,并颁布了相关的产业政策。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及法律保护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高新技术新的保护客体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不断涌现,如何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涵义
我国高新技术的概念由高技术的概念延伸而来,它来源于《高技术研究发展纲要》。高技术是指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理论和最新的工艺技术基础上,处于当代科学技术前沿,能够为当代社会带来巨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知识密集、技术密集技术。在“863计划”和“火炬计划”中,高技术被延伸为高技术和新技术,高技术实质上也就包含了高技术和新技术这两个方面,即高新技术。我国以列举的方式定义了高新技术产业,即高新技术产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集合。
基于对高新技术的定义,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是指关于计算机、信息技术、航天、生物、海洋科学等前沿科学技术的知识产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其具有一般知识产权的特征,即地域性、独占性、时间性,权利人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专有权利,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买卖,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请求司法救助,获取损害赔偿。
我国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随着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对于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不断完善。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我国制定实施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为了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先后对这几部法律进行了多次修正,出台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条例,并就具体方面进行了特别立法或者专项立法,这对于促进高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断提升,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同时,虽然我国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是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在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差距。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管理还相当落后,管理体系和体制不完善。从总体发展状况看,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完善的保护体制。
高新技术创新中科技成果权属不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专利保护领域具有局限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分支日益增多,很多创新成果不再是依靠单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比如技术创新中的一部分成果可能是以合作创新的形式完成的,这样就产生了由若干主体共有的知识产权,同时这也导致我国存在着大量科技成果权属不明的情况。除了共有知识产权的界定不明确,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出现和普遍应用,数字化网络技术的发展,都对专利保护的范围提出了新的挑战。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商标的管理不完善,缺乏专门的管理组织和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的商标专用权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著名商品品牌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但是,我国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商标设计、商标注册等方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我国,商标只有经过注册后才能得到法律保护,而且保护具有一定的期限。企业一旦忽视了商标保护的连续性,取得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很可能就会陷入随时被他人利用的危险,从而使企业的经营失去连续性,企业的利益也会受损。
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才比较缺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不健全。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落后,重视科技创新及创新成果,但不重视专利保护。我国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宜的部门和人员,现有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也使得知识产权在企业中并没有起到核心作用,不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相较而言,发达国家都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如美国的IBM和日本的三菱公司,这些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且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我国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
加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增强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宣传力度,应将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列入普法教育计划,组织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使全社会了解国内外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形势。另一方面,企业内部也要加强宣传,对全体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从企业家到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都要深刻认识企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要实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体系化和制度化,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相关机关应当进一步制定并完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法可依。
具体而言,首先要健全和完善我国专利保护制度,拓宽高新技术专利保护制度的领域。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的实质要件,由此导致了高新技术专利保护范围比较狭窄,很多高新技术领域都不在专利保护制度的保护范围内,这不利于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高新技术单行法,加强并完善对高新技术的保护。另外,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扩大保护范围,赋予法律解释和法律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样既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也充分发挥了法律解释的灵活性。其次,进一步完善《著作权法》对高新技术的保护。
目前,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应当将数字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根据数字产品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
最后,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高新技术的保护。高新技术有其特点并且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快,只依靠《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无法完全保证它的安全性,可以通过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弥补《专利法》等法律保护的不足。我国也可以借鉴美国等国的经验,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法》。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相应的组织系统和设施系统。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其既有的制度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就需要国家相关机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度创新。
加强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创造、运用和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创新目标,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采取有效措施并付诸实施,运用法律和制度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高科技企业应立足自主创新,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科研管理组织体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另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组建高素质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管理队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所以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引进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力度。企业应通过多方渠道、采取多种优惠措施吸引人才,并通过讲座、出国培训等形式使其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理论素养和实践应对能力。
【关键词】高新技术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0-0256-02
现今社会,高新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到各行各业中,引领了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国内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陆续制定了“863计划”以及“火炬计划”等,并就计划实施了相关产业政策,极大的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良性发展[1]。但是就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其法律保护措施仍然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现实问题,文本针对该技术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进一步研究了法律保护相关策略。
一、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概述与保护现状
1.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概念
所谓高新技术,是指一种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技术,它以现代自然科学理论和先进工艺技术为发展基础,采用最前沿科学技术进行技术研发、技术生产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计算机、航天、信息技术、海洋科学以及生物等科学技术。而高新技术知识产权则是指上述这些前沿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与传统的知识产权一样,属于权利人自身的创造性劳动所得,具有被法律保护的权利,同时有权对其进行买卖和转让,一旦出现侵权问题,可以寻求司法救助。
2.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完善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和保护措施,先后完善了专项立法和特别立法,多次修正了相关法律,就《专利法》以及《商标法》等进行了实施策略,并针对该项技术陆续实施了很多相关细则和实施条例。“十一五”之后更是不断完善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机制,并将其作为了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之一,将其社会地位提升至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之一[2]。由此可见,国内对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重视。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亟待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并加强相关鼓励机制建设等。
二、就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相关策略研究
1.加强全民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意识,必须国家层面首先加强宣传力度,使人民明确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具体的措施可以是将其纳入国家法律宣传措施中,并开展国内外大小型的学术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力求提升知识产权的社会地位,提高其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重视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此外,高新技术企业也应该加强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员工相关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必要情况下可以建立相关的鼓励机制,引导员工保护知识产权。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相关保护体系
为提高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效能,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体系完善。首先,完善《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因为该法律对专利的实质要件进行了设定,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新技术专利保护范围,致使很多高新技术难以纳入到专利保护制度范围中,对于这种法规今后应该不断予以完善,制度符合国情的高新技术单行法。在法律完善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律解释来扩大保护范围。其次,将数字技术纳入《著作权法》等法律的保护范围,同时增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力度[3],以此弥补其他法律的保护缺陷。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建立过程组成了系列的法律保护体系。整体体系的建立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保护措施经验,融合我国国情,进行制度和体系创新。其中,统一的《商业秘密法》的建立势在必行。
3.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层和团队
一个项目,一项建设要想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优秀的管理和团队作为发展基础,为了提高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层,并建立独立的优秀团队。目前高新技术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独立的、专业的管理领导层可以引导专业团队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可以有针对性的快速解决侵权等事件,这样便于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层和团队建设过程中要确保实权的落实,并就企业的实际规模进行合理的团队创建。
三、总结
目前,国内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不够完善,为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发展水平,建立其良性发展环境,就必须积极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格采取合理的、科学化的战略措施进行保护。只有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才能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意识调整、体系建立、团队建设等方面论述了该技术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力求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佳,冯晓健. 高新技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探析[J]. 人民论坛,2013(5):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