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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乡镇教育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06]115号)及省市关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精简教育行政机构,精减教育行政人员,整合资源,优化队伍,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工作领导小组,由向阳同志任组长,王同保、何宙星、潘跃红同志任副组长,教育、财政、编制、人事、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戴永堂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基本原则
乡镇教育联校全部撤并,原联校人员、财务账目均合并到乡镇中学,合并后中学名称不变,实行“一套班子、一块牌子、初中带小学”的校长负责的行政管理格局。
四、岗位设置
合并后的中学设校长1人,副校长3人(其中1人负责日常工作,1人负责业务工作,1人负责后勤工作),工会主席1人。
五、人员安排
1、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后,原联校人员(含退休、退线人员)的工作、工资、组织关系等转移到中学(城关联校的转入城关中心小学)。退线、退休人员享受中学退线、退休人员同等待遇。
2、合并后中学校级行政人员由教育局党委行文任命,校委会成员职数要相对减少。
六、财务管理
1、原联校财务账目合并到中学。合并前原联校、中学的财务由教育局职能股室予以审计和清理。合并后,原中学的行政及财务公章可以继续使用,只更换法人、出纳印章。并以中学名义重新开列新的账号,实行“一套财务账目、一支笔签字审批”的财务管理模式,具体的财务运行办法另行规定。
2、联校的行政及财务印章均上交教育局人事股,联校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并入中学或中心小学。
七、债务处置
1、全县撤并乡镇教育联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债务的处置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教育债务处置工作。
2、各乡镇要对所有教育债务(包括联校一级、各中小学校的各类债务)认真区分,划清责任,明晰债权与债务,认真、如实地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要认真落实年1月11日县长办公会议精神,坚持按“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债务清理处置。
八、工作要求
1、要以教育大局稳定为重,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各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确保我县乡镇教育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
2、联校撤并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在年春节前按要求完成。
一、改革的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设置的原则。
2、坚持人权、财权、事权统一的原则。
3、坚持合理配置人员的原则。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将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的农技推广职能划出,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农技推广区域中心站。按照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地理位置,在全县跨乡镇区域建立三个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一是依托水稻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镇,所服务的乡镇为××镇、××乡、××乡。二是依托大豆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乡,所服务的乡镇为××乡、××乡、××镇、××镇。三是依托瓜菜经济作物优势产业,建立××区域中心站。站址设在××乡,所服务的乡镇为××乡、××乡、××乡。
1、区域中心站体制。区域中心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财、物权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垂直管理,所在乡镇协管。
2、区域中心站的具体职能。(1)制定本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农业技术培训方案,并协助当地政府组织实施。(2)为当地政府指导农业生产提供技术依托,并当好参谋和助手。(3)承担和引进关键技术的试验、示范,搞好区域内农业科技园区建设。(4)发展和扶持农技推广展示户、种植业专业组织。(5)负责本区域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对重大疫情和突发性害虫制定预警机制,协助政府实施统防统治。(6)负责本区域内土壤地力、墒情的监测,指导农民科学施肥。记录当地农业主要的气象资料,如有效积温、雨量、湿度、无霜期等。(7)负责本区域内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监测,以及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检测。(8)围绕农业标准化,提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9)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提供有效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3、区域中心站人员配备。各区域中心站使用省核定乡镇事业中心编制,将原乡镇农技推广站的24名编制从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抽出作为区域中心站编制。区域中心站暂配备15名人员,每个区域中心站设站长一名,级别为副科级,设专业技术人员4名。所有人员从乡镇全额财政开支、学农专业的人员中通过考试考核竞聘上岗。其余编制逐步从学农的本科生中择优补充。竞聘上岗办法执行《××县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4、区域中心站经费来源。一是公用经费按区域中心站实际聘用人数核定,统一拨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管理,实行报帐制,在财政结算中心统一核算。二是每个区域中心站县财政每年增拨1万元经费,用于重大疫情及突发性害虫的监测、预报及处置费用。
5、区域中心站建设标准。投资9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资金45万元,农委对上争取45万元,用于三个区域中心站建设。每个区域站:一是投资20万元,建设面积为2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用房,其中办公室50平方米,培训室、标本室、检验室等150平方米。二是投入5万元,购买实用工作车一辆,用于现场指导、现场培训和现场诊断以及重大疫情和突发性病虫害防治。三是投入5万元,购买桌椅、微机、农技资料等,以及为区域中心站解决15亩试验地。试验地来源由区域中心站所在乡镇从机动地中解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机动地现行市场价格承包。
三、改革的步骤
1、11月1日—11月5日,确定三个区域中心站暂时办公地点。
一、指导思想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是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估价机构管理体制,形成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运行机制,使估价机构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基本原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既要保证改制后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保持必要的财产条件,又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领导,省建设厅设立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办公室,办公室与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应设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级和所属各市(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
四、脱钩改制的内容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在人员、财务、职能、名称四个方面与挂靠单位脱钩,并按照《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要求,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发起人设立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员脱钩
1.留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所有在职人员,不再是原挂靠单位的在编人员,其人事关系全部转至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其党、团、工、妇关系与原挂靠单位相应脱钩。
2.脱钩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自主管理。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主管部门(简称原主管部门,下同)不再任免和管理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由其自行决定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经营者、管理者及法人代表人。
3.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兼职、挂职。原主管部门派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人意愿,决定去留。
(二)财务脱钩
1.在脱钩改制过程中由原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脱钩改制机构进行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评估资产和财产分割,并签定产权划分协议、提出资产处置意向,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由原主管部门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解决。
2.在界定产权和进行财产处置时,应坚持“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并充分考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人员智力劳动形成资产积累的特点,妥善处理好脱钩改制过程中的财产问题。
要严肃纪律,防止在脱钩改制工作中拿原则做交易,严禁违章调度资金、私分或转移钱物。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要严肃查处。
3.脱钩后,原主管部门不再持有或变相持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股份,其原持有的股权或出资可采取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购买或转为债权的方式一次性或者逐年收回。
(三)职能脱钩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后,不再是原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不再行使行政职能,不得以原主管部门的名义执业或招揽业务。要破除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行政性、部门性垄断及地区性封锁,全面开放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
2.原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正当的执业活动进行干预,不得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收取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或者变相摊派。
(四)名称脱钩
脱钩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不应含有原挂靠单位名称的痕迹,不得冠以党政机关、行业及其他容易引起误解的字样,不得直接以行政区域或地名作为机构名称。
(五)改制的组织形式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改制要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为投资主体设立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评估机构。
合伙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两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经国家认可的注册评估师出资设立。(县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后两年内,允许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房地产评估员作为出资人。)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五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他经国家认可的注册评估师出资发起设立。(县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后两年内,允许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房地产评估员作为出资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六)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
在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中,应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适当考虑专业人员智力劳动积累形成的资产因素。安置补偿费原则上按脱钩人员上一年工资总额不低于2倍的标准予以补偿。具体人员的补偿额由本机构按照工龄、职称等条件进行计算。
对房地产不价格评估机构的国有资产,经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可以由挂靠单位一次性收回,也可以视情况全部或部分以租用或长期借款等形式租借给改制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其中,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的租金应参照当地同类不动产平均租金水平确定;借款利息应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七)人员安置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中,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使用原有在编人员;不能安排使用的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应予安置的人员是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基准日前在编人员,安置费用和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原则上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产中解决,不足部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挂靠单位协商解决。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基准日前,凡是挂靠单位编制内人员安排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工作的(包括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在脱钩改制中,可根据本人愿意和挂靠单位的具体情况,由挂靠单位妥善解决;因挂靠单位机构改革等原因无法安置造成下岗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的安置费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行录用(含以挂靠单位名义调入)的人员,一律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人事、劳动部门的规定处理;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应予补办。
挂靠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无能力支付下岗人员安置费用和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用的,各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解决下岗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
五、脱钩改制的期限和步骤
(一)期限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和改制工作应同步进行。凡在本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取得省建设厅或建设部核发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应于2000年12月15日前上报改制方案,2001年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改制工作。逾期未完成脱钩或改制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一律取消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
(二)步骤
1.在职工自主决定去留的基础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与挂靠单位通过协商确定人员安置方案。凡继续留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职龄人员,其人事档案转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并由机构或个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人事协议。
2.由挂靠单位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协商确定脱钩改制基准日,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签定产权划分协议书和资产处置意向书(协议书由挂靠单位与合伙人或出资人签定)。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的截止日期为产权界定和资产处置的基准日。
3.妥善处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改制前的有关责任问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要与挂靠单位协商解决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改制前的风险责任,以谁占有职业风险金,谁承担改制前的职业风险为原则,对原有业务档案、债权债务、法律责任等提出处理意见。
4.在上述脱钩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与挂靠单位签定协议书具体内容包括: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前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及基准日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结果;
(2)原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定的产权划分协议书和资产处置意向书;
(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人员安置方案;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职业风险责任、业务档案、债权债务等处理结果。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合伙人、出资人。召集合伙人(出资人)会议,选举机构负责人,研究本机构的改制工作。通过民主协商确定机构改制的组织形式、出资总额和出资比例,制定机构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同挂靠单位签定资产处置协议书,研究本机构的改制方案。
6.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1)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前人、财、物等基本情况及基准日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结果;
(2)原挂靠单位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定的产权划分和资产处置协议;
(3)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4)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名称;
(5)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
(6)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合伙人(出资人)的组成及出资情况。
上述步骤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持脱钩协议书和改制方案(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出具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确认文件)逐级上报省建设厅备案和审查批准后,由省建设厅出具同意机构改制的批准文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重新申请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
六、上报改制材料
1.改制申请及改制方案;
2.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签名的机构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制定机构章程并主要载明以下事项:
(1)机构名称和住所;
(2)机构经营范围;
(3)机构注册资本;
(4)法定代表人;
(5)出资人的姓名、出资的方式、出资额;
(6)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7)出资人变动出资的条件和方式;
(8)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机构解散与清算办法;
(10)其他事项。
合伙制形式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合伙人应签定合伙协议书,主要载明以下事项:
(1)机构的名称和办公地点;
(2)合伙人姓名、资历、住址;
(3)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4)合伙人的权利和业务;
(5)合伙机构事务的执行;
(6)入伙与退伙的规定和程序。
3.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一);
4.合伙人(出资人)基本情况表(见附表二);
5.合伙人出资或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件;
6.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职龄评估专业人员一览表(见附表三);
7.改制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专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后续教育办法、财务收支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度、评估质量控制制度、风险责任控制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操作规程等;
8.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证明;
9.办公场所的证明;
10.机构或个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定的人事协议,原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由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证明。
七、其他事项
1.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脱钩改制中,确需保留事业性的评估机构,应该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件》的有关规定,但对该机构不再评定其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该机构不得向社会承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不得收取评估费用。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房屋重置价格确定、房地产课税评估等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职能。
2.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伙人、出资人按下列规定掌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职龄不分男女指不满65岁。超过65岁的,不再担任合伙人、出资人。
3.脱钩改制后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仍按建设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要求执行。
4.脱钩改制期间一律不批新增加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机构改革亮点工作总结
深化机构改革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坚定“四个意识”、坚持做到“两个维护”的一次集中检验。人员转隶工作是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人员转隶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决定机构改革的成效,对于确保机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按照人员转隶工作的原则和程序,严格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开展人员转隶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转隶的原则、程序和要求,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平稳有序完成人员转隶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协作推进转隶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县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编办配套制定了《县涉改部门职能调整意见》等文件作为人员划转调整依据,确保有序推进人员转隶工作。
二是严格审核人员转隶文件。成立“人员转隶专项审核小组”,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严格审核转隶文件。经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库人员信息核对,排查出行政机关现存的事业身份人员名单,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对不符合身份人员进行重新转隶分配,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
三是更换《机构编制管理手册》。重新设计了《澄城县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同步实行《编制卡》管理制度。对照原《机构编制管理手册》、转隶、退休、人员转隶等文件,在新《编制手册》中明确登记了个人信息、身份、职务、履历等情况,全面更换《机构编制管理手册》。
根据全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任务,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按时完成化债任务,坚决制止新债发生”的总体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审核认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
二、化债主体
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负总责,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实施。
三、化债范围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各县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建设中形成的长期债务。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5日形成的债务,各县区自行进行化解,不纳入中、省、市财政补助范围。
四、实施步骤
1、市医改办根据审核认定的债务总额与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债务化解责任书,各县区政府承诺在201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
2、各县区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1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化债责任书相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化解债务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市医改办、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监察局备案。
3、各县区政府根据化解债务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筹集资金按照债务协议逐笔化解各项债务。县财政在预算设专户,单独列支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支出。
4、各县区于201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并于同年9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汇报。
五、财政补助
市级财政将根据中、省相关政策,参照各县区人均财力、人口总数、化债工作进度等因素统筹安排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县区债务化解工作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化解工作,充分认识化债工作对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成果和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化解债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化债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__年7月下旬,根据《____房产管理局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____*结合该中心实际,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完善中心干部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人尽其能,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为核心,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基本任务,为我__员工搭建起干事创业的舞台,在全__实施了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促进了__*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为打造__一流的____*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分析现状,找准改革的切入点
__领导班子始终把单位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过去的一年里,__围绕“定战略、带队伍、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创新管理这一主题,加强__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倡导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单位”。在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育人、用人、留人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新的形势的发展,新的任务的涌现,新的问题也不断摆在我们的面前,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发展中逐步完善。要抓住改革契机,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员工的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使员工的价值观和单位的核心价值观有机的统一起来,使内部管理全面开级,为打造__开发建设品牌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规范运作
为__机构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__召开多次主任办公会,专题论证和研究,集中众人的智慧,多角度、全方位的考虑,进一步修订了《____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于7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方案》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机构设置、岗位设置、方案步骤和时间安排等。也同时明确了__部门负责人竞聘上岗的实施办法,对参加竞聘的范围、竞聘岗位及职位数目、竞聘程序、普通员工优化组合的范围、岗位及数目、都做了详细的解释。
按照《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__实际设定工作岗位,从7月22日到7月29日,通过召开宣传动员大会——中层部门负责人竟聘——普通员工优化组合等程序,顺利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整个过程运作规范,有条不紊。
三、工作特点
1、公平、公正、公开
__在科极干部集体谈话会议上曾讲过“不论在编不在编,不局一格降人才”,打破了身份界限,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可作为档案身份,不再作为竞聘上岗的条件。中心所有40岁以下在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中层的竞聘上岗,对竞聘条件不作任何限制,聘竞演讲现场无记名民主测评,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规范、科学、合理
在这次改革中,结合__持续性发展的特点,设置了产品研发部;结合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设置了“物业协调专干”岗位;结合____项目商业街的特点,设置了“招商专干”岗位等等。总之,这次改革中部门及岗位的设置都充分考虑了____的发展特点,使____的资源配置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3、时间短、力度大、效率高
由于____工作的特殊性,____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大部分都是利用周六、周日及中午、晚上,并集中在一周时间内进行的。通过改革,几乎每个部门的负责人都换了新面孔,每个岗位上的员工也都有所调整,实现了优化组合,整合了人力资源。
四、经验和成效
1、推进了“机制创新”的进一步深化
____此次改革处处体现着创新、与时俱进,结合____发展战略新成立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预算部、产品研发部,把南北两大块工程整合,南____为工程Ⅰ部、营销Ⅰ部,北____为工程Ⅱ部、营销Ⅱ部,在____又设立“项目总监和策划总监”以及“物业协调专干和招商专干”,每一项改革都是一种理念的创新,实践证明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
2、实现了干部管理的梯度化
关于广元市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情况调查
一、基本情况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自20xx年3月开始,经过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于20xx年12月底基本结束,目前部分单位正在清理处置遗留问题。从总体上来看,元坝区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跟风”、注重实效、平稳推进,是历次改革中最深入、最彻底的一次。主要体现在:(一)机构精简了。元坝区辖28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改革前各乡镇设有事业单位13个(不含教育、卫生系统),改革后各乡镇设有事业单位8个,全区共精减乡镇事业单位140个,精简率达38。其中撤消事业单位56个,合并减少事业单位28个,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的事业单位有56个。(二)人员减少了。通过机改,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761人减少到536人,精减225人,精简率达29.6。通过创办、领办经济实体、自谋职业、成建制转为企业、离岗待退、病退等分流途径,全区目前已分流人员近200人。元坝镇改革前有各类事业单位人员58人,现在减为16人,精简率达72.1%。目前乡镇事业干部平均年龄3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占39,分别比改革前提高5.6和4.2个百分点。乡镇事业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三)负担减轻了。一是财政负担减轻。按现行标准计算,仅财政负担的人员工资每年可减少250多万元。二是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改革后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工作经费全部列入了财政预算,有效地杜绝了以前“七站八所”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四)服务增强了。机改前,乡镇大部分事业单位由于经费无保障,欠发职工工资现象突出,人心涣散,人浮于事,单位名存实亡,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机改后,各乡镇事业单位被赋予了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等自主权,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意识,职工待遇明显提高,为农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农业服务站为例,全区农业服务站工作人员共有118人,财政安排人头经费每年只有38万元,扣除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后,工资和工作经费只有14万元,人平每月不足100元。出于生计,有38人改革前人均月工资仅78元,改革后增加到600多元,并由财政直发。我们调研所到乡镇,各站所人员几乎全都深入村组、农户指导、服务农业生产去了。卫子镇畜牧兽医站机改后,该镇畜牧工作呈现出新气象。截止今年8月底,全镇生猪三元杂交面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出栏生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00多头,销售仔猪5000多头,分别增长30和60。二、主要特点(一)立足区情设置机构。元坝区立足乡镇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的区情,以理顺体制,精简人员,优化结构,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撤消了“广播站、文化站、企业服务站、国土所、村建所、人事人才服务站、农机站”,保留了“农业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水利农机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站、财会核算中心”,新组建了“文化服务中心、国土村建管理所”,全区共设乡镇站所224个。按照政事分开原则,以“七定”的形式,界定了乡镇各事业单位职能,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将原来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还原给乡镇政府,将经营性、中介服务性职能剥离为企业,事业单位重点承担社会公益及技术指导职能,实现了机构设置和职能的优化调整。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例,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各乡镇核编2名,设置农技、农经两个公益性职位,负责从事农技推广和农经管理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到岗位。放活农资经营、技术咨询、种苗繁育、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经营性职能,引导竞聘落选人员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开展农资经营、科技承包等有偿服务。(二)着力理顺管理体制。元坝区按照行业特点,结合区域优势,合理调整乡镇事业单位布局和管理体制。将农业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和财会核算中心的管理权限由区级相关部门下放给乡镇主管,业务上接受区级部门的指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并明确乡镇主要是管好法定代表人,监督政策执行和监管国有资产,实行责权利一致、人财物统一;区级业务部门主要是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政策、业务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服务等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该区还将28个乡镇的水利农机站建成了现有的7个片区水利农机站,实现了跨流域管理;将乡镇“农机站”和“广播站”成建制转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将28个乡镇中的17个乡镇的“计生服务站”与当地卫生院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体制。(三)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在机改中,元坝区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五易其稿,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出台了《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确立了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竞聘方式。计生、国土、村建、林业、农业等区级部门在此基础上精 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对考试各环节和考核各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报经区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这次机改中,各乡镇农业服务站涉及人员最多,难度最大,实施方案也最详细,如竞聘人员加分标准,方案明确规定:大学本科及以上加2分,大专加1分;农经(艺)师加3分,助理农经(艺)师加2分;工龄10年以下的每年加0.1分,工龄11——15年的每年0.2分,工龄16——20年的每年加0.3分,工龄21年以上的每年加0.4分;近五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等等,加分总计不超过30分,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四)做好人员分流工作。人员分流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元坝区既严格执行人员分流政策,又突出“无情推进,有情操作”。一是认真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常务副区长杨显俊和部门领导先后六次与分流人员召开对话会,解难答疑,分析形势,宣讲政策。各部门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坚持用“换位”思维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以情感人,把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之中。二是及时兑现经济补偿。区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00多万元用于兑现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费;对原财政供养人员落聘后,实行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离岗时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成建制转为企业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由同级财政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补助经费。三是切实解决分流人员的具体困难。对职工历年垫借款,区上正组织力量全面清理核实,将采取财政和单位共同负担的办法予以偿还。农业服务站分流人员开办经营实体的,农业局和工商局领导积极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各单位及时协助分流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病退或离岗待退等手续。(五)严肃纪律阳光操作。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改革分流涉及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元坝区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各项政策,严肃组织纪律,实行阳光操作。区人大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考试、考核,对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人员分流和聘用情况,严格按程序办事,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区上领导重视,从不出面说情,打招呼,部门间协调配合,部门领导识大局,重大体,如农业局局长、救灾办主任的家属被减裁员,也从没向领导和组织提要求,合力推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三、需要探讨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改革中的成本问题。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数量多,经济补偿金额大,各单位负担重,财政压力大。元坝区应分流人员225人,据测算应领取经济补偿259万元,现已兑现144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40余万元。仅此一项就有100多万元的缺口。加上历年来欠发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职工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垫借款、农村基金会欠款、“普九”等款项累计达3600万元。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的收入不断减少,已日趋为零;《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涉农收费项目大大减少;教育实行“一费制”,“普九”债务无偿还来源;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新的债务将随之增加,因此,要全面彻底完成此次机构改革,成本和债务问题不容回避,但元坝区自身又无力解决。(二)机构综合设置问题。一是由于行业法律、法规的限制及经费来源渠道不一致,机构综合设置实施难度较大。如林业法规中明确规定各乡镇必须单独设林业工作站。二是有些机构虽然综合设置了,但职能定位不明确,也不好明确,导致工作协调难。如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将原来的文化站、司法所、综治办的职能合并在一起,但在对中心负责人的聘任、上级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存在对象不清、互相推诿等问题。(三)管理权限下放问题。川委发(20xx)17号文件规定“县区主管部门延伸到乡镇的各类站所,除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站所维持原管理体制外,其余各类站所,原则上都应下放给乡镇”,但有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下放管理权限。,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某些站所的管理权限虽然下放给了乡镇,但由于其债务包袱沉重,乡镇政府受自身经费局限无力接受也不愿接受。因此,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部门管理为主的机构还占相当大的比例,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四)政策配套问题。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相比,由于分流政策缺乏财力支持,一些政策性问题表现突出。如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由机关事业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过程中,参保人转移时补缴保费金额大,今后保险费用高,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却低于现在参加机关事业保险的40左右;分流人员在自主创业中急盼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但“下岗证”等由于受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限定,乡镇事业单位解聘人员觉得自己下岗了,连下“下岗证”也办不到;国土村建所由于国家明确规定取消农民建房一切收费项目,经费来源无渠道,今年至今其工作人员未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川委办(20xx)30号文件明确了分流人员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但对年龄大、工龄短的职工分流应享受怎样的政策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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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和事业发展中具有举重足轻重的作用,涉及到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行业。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到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对单位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结合实际情况,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岗位设置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试行内部机构改革,为岗位设置打基础。我单位为适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在做大做强我单位各项事业的基础上,树立淡化编制、强调用工;淡化身份、强调贡献;淡化文凭、强调业绩;淡化行政职能、强化服务功能;淡化福利、强化奖励的新理念。从2001年12月开始尝试推行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优化结构、强化管理为方向的内部机构改革。在人事用工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原身份,实行岗位聘用制,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态势。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实行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和所聘岗位挂钩,按贡献大小分配档次,拉开分配档次,最高与最低岗位系数在0.8至1.6之间,部门负责人可对部门内人员的奖励根据实际工作进行调配。在财务核算改革方面:实行预算管理,在费用支出,设备资产折旧等方面按照企业财务制度要求,实行模拟完全成本核算。目前我单位已成功实施了五轮内部机构改革,通过内部机构改革,不断尝试、不断探索,逐步建立了机构合理、职责明确、高效廉洁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内部机构改革为我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做好了前期铺垫,保障了我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平稳过渡、顺利实施。(二)摸清家底,为设岗和聘用做准备。1.掌握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单位编制人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各级岗位职数。2.摸清在编在岗人员情况。单位及内设机构现有人员总数、职务、技术职称、结构分布情况,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各自的数量、比例和结构,各职务层次的人数和比例,并分类做好统计。3.收集各类资料。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成立机构的文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聘任)的文件以及年度考核、业绩成果等基础资料。(三)逐步推进、程序规范、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过全面系统深入地分析人员的实际状况,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前瞻性分析,根据业务发展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方案等研究所需岗位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各类岗位围绕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遵循按需、职数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设置相应的岗位。(四)科学合理,稳步实施,完成岗位设置实施方案。1.岗位聘用条件的制定。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制定聘用条件是设岗的关键点。要注重聘用条件的可操作性和导向性,为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起到激励和引领作用。2.岗位聘用的实施。在开展人员聘用工作时,应使现有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逐步规范岗位聘用管理,完善考核,能上能下。对已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工作人员,通过提前退休、高职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人员对岗位设置工作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个别人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理解不充分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担心既得利益受到损害、原有人员结构比例失调、“双肩挑”人员不能就高兑现工资。由于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2.岗位设置操作过程中存在“因人设岗”现象。岗位设置管理的出发点是“因事设岗”,但也存在有的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过程中将“如何安置现有人员”作为前提拟定设岗方案,使岗位设置和聘用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导致岗位设置管理的作用被削弱。3.岗位设置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聘用情况存在矛盾。岗位设置政策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的主体地位,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建立竞争择优晋升机制。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更加科学,在原有层次基础上增加了等级,每个层级都规定了严格的结构比例。目前,普遍存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总体比例高于分配比例,导致出现很多人岗不相匹配的现象。4.大量编外用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岗位设置管理明确要求在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进行,保证现有在册在编人员入岗。而实际情况是,由于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存在大量的编外用人现象,很多编外人员已成为事业发展的骨干。但是,这次岗位设置未能实现同工同酬。
三、几点建议
一、目的、要求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检察体制为总目标。通过机构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样机关上级领导关系,合理配置职能、设置机构、编制人员,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职能。重点是加强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职能分解,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理顺同一检察院内设机构间的关系。省级人民检察院重点是强化对全省检察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组织指挥职能,提高直接参与办理大案要案的能力。
(二)规范、调整内设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应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在《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幅度内设置。内设机构一般分为必设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两类。名称要科学、规范。
省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治部、审查批捕处、审查处、反含污贿赂局、法纪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与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装备处(了可分设为行政处、计划财务装备处)、监察处。
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必设机构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市(地)人民检察院内设处(部、室、局),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局)。
(三)确定领导职数配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在《意见》规定的幅度内确定领导职数的配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须增加或减少副职职数的,应与当地编委协商确定。
(四)合理使用编制。地方各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机构的职责和工作量,重新核定各内设机构的编制数。
地方增拨给检察机关的行政、事业编制不应冲销检察行政编制。
(五)搞好事业单位和后勤服务机构的改革。事业单位要逐步与机关分离,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借用检察行政编制的,要积极向地方编委申请事业编制,逐步退还检察行政编制,以充实检察业务部门。
要精简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机构,尽量减少后勤行政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把后勤服务职能从机关分离出来,设立服务中心,用事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进行。整个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要求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意见》及有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对机构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制定方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根据《意见》确定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须经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并报同级编委审批的方可实施。省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市(地)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由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层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
(三)实施方案。包括机构职责的审定,内设机构的调整,人员编制的核定,机构负责人的确定,干部的交流和分流,对个别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清调等,都要逐项认真落实。
(四)检查验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完成后要进行总结;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及时检查验收。验收完毕,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写出总结报告,分别报送高检院政治部和地方编制管理部门。
四、注意问题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的一件大事,要依靠当地党委领导,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各级检察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具体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全过程,保证机构改革方案有序、稳妥地实施。
要顾全大局,严格执行《意见》的各项规定,正确处理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机构管理要归口。上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不应对下级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具体要求。
(二)实事求是,调整机构,制定方案。机构设置要从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的总要求出发,该增则增,该减则减,该并则并。要分清职责,尽量减少层次,减少交叉,避免重叠。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一般应与高检院对口。市(地)级人民检察院和县级人民检察院的必设机构不强求与上级院对口。
经与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协商,政治部内设机构不占《意见》规定的机构数额。干部教育训练、法警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等机构可以设在政治部内,也可以单独设立。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机构的设置,与地方编委协商确定。
个别因特殊需要,须超限额设置的机构,应与地方编委商定,或送高检院审核后报中央编委审批。
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十二五”时期要重点推进的领域改革之一。日前,备受关注的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终于在上海落地。
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原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水。会议表示,为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据报道,此番增值税改革能够花落上海,缘于上海市级政府此前专门组织“冷班子”对增值税改革进行了近两年的调研,并于今年向国务院提请报告,国务院也专门派财政部、国税总局至上海进行调研。早在2009年开始,上海市就开始致力打破服务业发展的税制、管制、体制、法制瓶颈。在上海先行先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上海采取的地税国税混合征收,更易于解决中央地方税收的分配问题。由于营业税属于地方税收,而增值税属于中央税收,税制的改革涉及利益的重新调整。长期以来改革试点无法推行的重要原因在于利益分配。此次改革方案提出,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最深层次改革,需要政府的大智慧和大气魄。上海领跑增值税改革之际,深圳财政体制改革也已进入第四轮。近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深圳第四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和《第四轮市区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财权事权下沉,财力向基层倾斜,向宝安、龙岗、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倾斜,按照方案设计,未来5年深圳市区两级的财力格局将由“分”调整为“五五分”;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市区共享税范围,进一步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等。另外,早在今年年初,深圳还正式启动了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压缩了各区政府机构的数量,而新一轮财政改革与此前的改革相衔接将进一步推进区一级政府财政事权统一,以此实现财权事权适当下沉,区级财力将会显著增强。其间,还将适时进行政策微调,确保市区两级事权不出现空挡、断档和缺位。
工作总结还是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是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经之路。通过工作总结,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寻找出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写好工作总结,须勤于思索,善于总结。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任务,严格标准、精心实施、倒排工期、明确时限。按照既定任务时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暂核行政编制5个,班子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实有班子成员一人。配备工作人员4人,均为公务员。现有办公室一间,面积为54个平方米,并拥有办公基本运行的设备,机构成立之初,积极落实办公场所、设备,有序推进印章刻制、开户建账、财务大平台建立等相关工作,健全部门运行基本框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题学习,领会改革精神
机构改革之初,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力度,在吃透弄通上下功夫,深入学习领会省机构改革目标要求,领会改革精神,吃透改革政策、把握改革方向,确保改革目标明确、落实执行不偏。
(二)深入走访,搞好摸底工作
为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多次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围绕职能划转、队伍整合和人员编制对农牧、住建、国土、安监等10多个部门进行调研,并认真听取各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建议,为扎实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基础。
(三)严格标准,扎实有序推进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以及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优化执法职能、整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目标,以先易后难、平稳推进为原则,初拟“成熟一项、划转一项”为推进方式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先期划转整合城市执法、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执法、文化市场执法、农业执法、水政执法5支队伍。后期划转整合、交通运输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自然资源执法、卫生健康执法、应急执法5支行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实施方案。现阶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融入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县公安、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今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无缝对接、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由于县内编制数量有限,机改新成立部门人员编制极缺,人员力量显得捉襟见肘,县内编制统筹和人员调配问题尤为突出。综合执法改革属新生事物,可参照借鉴的现实经验较少,工作中还存在观望等待的现象,导致工作推进迟缓。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我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上,我们印发了《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建平同志对实施意见作了具体的说明,武胜县交流了乡镇机构改革的经验,大家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
一、统一思想,增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总理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提出,力争“十一五”期间或更长一点时间基本完成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任务。他强调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管理体制,使农村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去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在内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总理的讲话以及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一)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
乡镇政府作为农村经济社会活动的管理者、基层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和农村改革创新的组织者,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基本结束,农村综合改革所涉及的范围逐渐拓展到农村整个领域,涉及的层次逐渐深入到农村管理体制和上层建筑,但是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尚未消除,与农村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只有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才能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更好地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需要
乡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政府指导农业、管理农村、服务农民的直接载体,乡镇党委和政府在整个党政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系统中处于基层和基础的位置,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乡镇来贯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也要靠乡镇工作来实现。乡镇工作的好与坏、乡镇机构设置的科学与否、乡镇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与低,将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必须通过深入乡镇机构改革,搞好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履行职能到位,切实为农民办实事,真正为农民办好事。这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市乡镇经历了两次机构改革。可以说,每次乡镇机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改革,乡镇机构设置及运转逐渐规范,乡镇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乡镇政权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但改革发展不平衡,改革的一些预定目标未能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到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机构设置不尽科学合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作用显现不足;乡镇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偏小,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然存在;乡镇事业机构公益性职能弱化,服务“三农”能力不强。要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惟有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把为农服务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强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制政府,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繁荣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不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那么,当前乡镇在发展中突出存在的权责不清、职能转变缓慢、财政困难和债务负担重、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必须从改革农村管理体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体制。既要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农业竞争力,又要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乃破题之举。
二、把握重点,确保实现乡镇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能否顺利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实现改革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农村发展。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工作的任务、重心和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乡镇政府的原有职能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主要表现在: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比较突出;权责不对等,特别是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发育滞后,难以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不该干的事减下来,把该干的事真正干好。要从农村工作的现实状况出发,从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的愿望出发,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出发,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指挥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始终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千方百计为农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乡镇的神圣职责,也是衡量乡镇机构改革成败的重要标准。要通过深化改革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载体,进一步强化乡镇为农民、为企业、为社会的服务功能,推动乡镇从“管农民”转变为“服务农民”;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转变为科学的公共治理和依法行政;从直接指挥农业生产、办企业转变为向农民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从下达计划任务和层层分解具体指标转变为典型示范、利益引导等,不断提高乡镇的履职能力。特别是经过改革后,工作机构减少了、工作人员减少了、管理服务半径增加了,乡镇如何更加方便群众,如何提供更为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要认真思考,大胆探索,及时总结。
(三)精简机构编制,降低行政成本。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根据乡镇职能的调整和管辖人口、幅员面积、经济状况、财政收入等因素综合设置了乡镇行政机构并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根据乡镇政府承担公益性职能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事业机构设置,精简了事业单位编制,转换了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强化了公益职能。这是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区市县在改革中必须严格遵循,不折不扣地执行。与改革前相比,改革后乡镇行政机构和行政编制、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均进行一定程度的精简,且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由省市编制部门实行总量管理、总量控制,各区市县不得擅自突破,要坚决守住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这条底线。否则,我们就走不出机构编制“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降低行政成本就无从谈起,减轻农民负担也无从谈起。同时,市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大局,减少干预,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尤其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四)妥善分流人员,保持社会稳定。解决好人员分流问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也是衡量改革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准。如果人员分流不到位,说明改革搞了形式、走了过场。各区市县要依据市上制定的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分流办法。在人员分流上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推行竞聘上岗,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把分流人员原来的身份把实、弄准、分类解决,不能大包大揽,人为增加基数、增加负担、增加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妥善分流人员的有效途径,多渠道开辟人员分流渠道,落实好分流人员的基本保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确保人员分流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将人员的精简分流和优化队伍结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促进农村基层服务队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多方筹措改革资金,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拍卖闲置资产、划转有效债权、分期支付补偿等办法解决改革成本。县级职能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本部门延伸到乡镇的事业单位改革和人员分流责任。
三、精心组织,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涉及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区市县要切实加强领导,坚定改革信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妥善处理改革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改革中的各类矛盾,确保乡镇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新格局。各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认真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县级领导和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为改革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改革完成后,各区市县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报送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要适时对区市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严格政策,规范操作。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各区市县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广安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同时,要借鉴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中、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政策执行,针对个别问题,可在政策框架和原则范围内作具体研究。各区市县在制定实施方案前务必加强调查研究,把情况摸准确,把困难估计足,把问题排查清,务必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同时要特别强调,各区市县在人员分流、竞聘上岗等核心问题、关键问题上一定要做到政策、条件、标准等的统一,避免相互攀比。关于统一政策问题,市人事局、市编办要加强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的部门较多,市和区市县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配套政策,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做好机构改革后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安置和乡镇公务员的竞争上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的沟通与协调,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重新核定等工作,全面掌握改革进度,及时总结经验;人事部门要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和未上岗人员分流安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落实人员分流经费,切实做好乡镇的清产核资和债权债务划转、化解及财务衔接工作;国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乡镇分流人员再就业的措施并落实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审计部门要对离任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各涉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和配合改革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要坚决克服目前存在的两种倾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一是将乡镇机构改革复杂化,认为改革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太多,搞不好会带来社会不稳定,有畏难情绪,能等则等,能拖则拖。二是将乡镇机构改革简单化,认为乡镇机构改革就是合并一些机构、分流一些人员,而忽视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我们必须正确认识乡镇机构改革,强化政策宣传,注重思想引导,既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又要突出重点,做细做实,深入推进。要制定乡镇机构改革风险评估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项排查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办法和应急措施,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未萌状态。要建立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搞好接待,做过细过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眼前利益,追求长远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尽力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同时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五)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严格执行中省的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财经纪律,禁止滥发钱物、私分财产;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得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严肃工作纪律,遵守保密制度。总之,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务求改革顺利实施,收到实效。
一、总体目标
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即:区直有关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省、市下放和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人员集中到专设的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再成建制集中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统一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区直有关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要落实到位,区直有关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审批权要授权到位。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职能归并,积极探索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能分离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政务环境,推动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行范围
凡实施《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减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府发号)中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区级保留行政许可、省、市级委托、下放实施的行政许可、实施有关内部管理审批事项的单位原则上都要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具体单位为:区物价局、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教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安监局、区人口计生局、区文广局、区粮食局、区药监局、水国土分局、区民宗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水公安消防大队、区烟草专卖局共26个单位。
各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
三、工作任务
㈠归并职能,设立行政审批服务股。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单位,要根据区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尽快将机构和职责调整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必须有2人以上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各单位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归并后,行政审批服务股主要履行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能,有关职能股室主要履行监督职能。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形成审管分离、权责并重、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监督运行新机制。涉及垂直管理单位的职能归并和内设机构调整由单位按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要求,报请省、市主管部门作相应调整。
㈡集中办理,分类组织实施。对区政府精简、清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含区级行政许可,省、市级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内部管理审批事项),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理。具体根据实际分以下三类情况组织实施:
1.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其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具体单位为:区工信局、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药监局、水国土分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
2.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入本部门的专业办事大厅,其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专业办事大厅办理,具体单位为:水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民宗局、区粮食局、区国税局。
3.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具体单位为: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烟草专卖局、区农业局、水消防大队。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按时办结,由窗口统一送达。
㈢授权到位,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后,中心窗口成为单位实施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担任窗口首席代表。各单位对窗口首席代表必须授权到位,由单位下达授权书,授予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首席代表)承办本单位的即时办理事项的审批权、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单位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即时办理件由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首席代表)全权办理,对承诺件、上报件和确需单位集体研究或分管领导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也应由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首席代表)协调和督办。确需分管领导审批的,由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签批或到窗口审批。
四、方法步骤
㈠行政审批服务股设定(年8月底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区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和设置行政审批股方案的批复工作。
㈡专题动员(年9月底前)。区政府召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专题动员大会,动员部署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重点部署区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及人员岗位调整,组建行政审批服务股,做好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公的各项准备工作;部署垂直管理单位按要求报请省、市主管部门整合和归并行政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服务股工作。
㈢区属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进驻中心(年10月底前)。区政府机构改革单位完成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及人员调整,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完成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归并,组建行政审批服务股工作。
㈣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进驻中心(年11月底前)。垂直管理单位行政审批服务股成建制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或专业办事大厅集中办公。
㈤检查验收(年12月中旬)。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单位“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请区政府在全区通报。
五、组织落实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是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习昆山经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最优政务环境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优化政务环境长效机制的内在要求。各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抓好落实,全面完成这次改革任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机编发〔2012〕9号、〔2011〕1号及江府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股级,具体负责全县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性质为公共管理类别。核定事业编制为5个。共设置管理岗位4名,均为九级职员,工勤岗位1个,执行的是九级职员工资。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领导职数及中层干部职数未作明确(注:江府办发〔2011〕34文件第五条第二款“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至今未见到文件)。
二、推行聘用制度情况
1、主要做法。首先,我中心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即县扶贫和移民局统一进行管理。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传达贯彻了全县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精神和局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议精神,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每个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召开了全体职工岗位设置工作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以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完成。其次制定了实施方案及聘用岗位的标准。组织人员根据事业单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岗位的标准。再次,每位职工根据自已的工龄、职称年限以及工作能力,对照岗位要求和标准,填报聘用岗位,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公示。最后,根据每位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方能继续聘用。
2、基本经验(1)公开、透明。将岗位设置、聘用合同条款策宣传到位。组织职工学习各项政策文件、聘用合同内容,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2)公平、合理。在岗位设置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中心实际及人员结构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岗位聘用标准,使职工对岗位有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确定目标,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形成良好的竞争意识。(3)科学、民主。我中心在制定方案上,征求各方建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经局限领导小组讨论并通过。详细、周密的聘用管理制度使职工们都能找到适合自已的岗位等级。经个人申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后,填写聘用合同并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建议
1978年卡特总统的文官制度改革之所以会成功,与其认真汲取了前几任总统的行政机构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密不可分。本文从改革的背景、政治策略、政治资本、卡特总统的自身因素等方面比较分析了卡特总统获得成功的原因并指出了卡特文官制度改革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卡特文官制度改革 借鉴意义
美国历史上,进行过两次文官制度的重大改革。一次是在1883年阿瑟总统当政时期,通过了《彭德尔顿文官改革法》(即《调整和改革美国文官制度的法律》);一次是在1978年卡特总统当政时期,通过了《文官制度改革法》。1978年卡特总统的文官制度改革,是自1883年美国文官制度建立以来规模较大的一次行政机构改革。这次改革在文官结构本身的调整和文官管理机构的改组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卡特总统的这次改革是以前几任总统特别是二战后艾森豪威尔和尼克松总统的行政机构改革的经验与教训为基础的。因此,我们应该思考:为什么卡特总统获得了成功,而艾森豪威尔和尼克松总统却遭到失败?从这当中,我们又可以借鉴些什么来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尝试着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一、1978年卡特总统改革的背景、政治策略以及政治资本
(一)1978年卡特总统改革的背景
从改革所处的时代背景看,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当政时期是在二战后美国处于恢复与上升的阶段。当时,政府的工作主要集中在经济调整与发展上。尽管进行政治与行政的改革也是必要的,但是,这种改革在当时并非必须进行,而且当时政府也不像后来那样严重。因此,艾森豪威尔总统倡导的改革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响应与支持。尼克松总统是在美国战后经济发展的顶峰时期走马上任的,经济的发展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政治的腐败,所以,改革联邦政府的方案遭到冷遇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到了卡特总统入主白宫的时候,国内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越站的失败、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经济停止高速增长以及严重的财政赤字,使美国人对国家的前途忧心忡忡。严重的政治与经济问题,为卡特总统改革文官制度带来了挑战,但更提供了可能。
正如斯迪芬·E·康德雷(Stephen·E·Condrey)所说:“对政府不信任和不满的日益增加把华盛顿的局外人卡特选进白宫。”[1]所以卡特来到华盛顿正是美国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程度达到最高点”,而对“总统的支持率下降到最低点的时候”。在社会情绪处于极度紧张和国家处于迷途之际,卡特走上了政治舞台,而他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改革早己失信于民的文官制度,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效能,恢复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二)卡特总统在改革中所使用的政治策略
从卡特总统在改革中所使用的政治策略与艾森豪威尔和尼克松不同,如:尽早做反对派的工作,以求他们转变对改革的看法与态度;注重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下大力气与舆论界搞好关系,求得它们的帮助与支持;此外,他们还进行了大量的游说。正如改革的设计进展很迅速一样,国会对它的议决也是如此。1978年10月4日和6日,法案分别在参、众两院通过。一星期后,即10月13日,卡特总统签署议案并使之成为法律。1979年1月1日开始生效。[2]
另外,艾森豪威尔和尼克松提出的改革方案并未超出设立“高级文官职位”和“联邦行政职位”的范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遭到强烈的反对。与前面二者不同,卡特总统把设立“高级行政职位”和“改革文官管理机构”这些比较敏感的问题夹杂在其他人事管理改革内容之内,例如功绩工资制、退伍军人“优待”政策、文官的权利、解雇的程序等,从而没有使这些问题成为矛盾的焦点,比较容易地获得了国会的通过。特别是,卡特总统把“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法案”与反对政府低效率和官僚腐败捆绑在一起,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法案在国会受到强大阻力的可能。
(三)卡特总统拥有的政治资本
通过对比三位总统的改革方案来看,实质上,三者都试图在某种程度上加强总统对文官的控制,然而,控制官僚是需要花费政治资本的。而当艾森豪威尔和尼克松总统进行改革的时候,他们的政治资本已经“所剩无几”。改革失败亦实属必然。[5]相比之下,卡特总统具有更雄厚的实力。首先,他出身比较“贫寒”,号称是美国历史上出身最“清廉”的一位总统,而且他自己认为,他是没有受到任何“政治污染”的美国南部中小种植园主。这一政治资本在人们对政府缺乏信任的20世纪70年代末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入主白宫的时候,作为总统,在某种程度上,他得到了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占有多数议席国会的配合与支持。因此,他的改革法案在国会就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与反对。
二、卡特总统的自身因素分析
对于上任后提出改革设想和建议后遇到的各方面的挑战,卡特总统比艾森豪威尔总统和尼克松总统的态度更为坚定。卡特总统自始至终一直把改革文官制度放在总统政策的优先地位,无论遇到多大的阻力,都不动摇。在竞选期间,卡特许诺,向华盛顿“官僚迷宫”发起进攻,将是他施政的主要内容。入主白宫以后,他便立即把重新组织联邦政府与改革文官制度当作总统政策的核心。尽管艾森豪威尔总统和尼克松总统也在改革文官制度上花费了一些精力,但是,卡特总统对改革的投入远远超出他们,人们甚至认为,“卡特总统对改革的热情与投入是不寻常的”。卡特总统不仅多次在内阁会议上谈到文官制度改革的问题,而且他还督促内阁成员如国务卿和国防部长把改革问题当作他们自己的任务来完成,并让他们对国会施加影响以利于改革法案的通过。另外,艾森豪威尔总统和尼克松总统的改革建议很大程度上局限在行政事务范围内,而卡特总统的改革远远超出这一局限而成为一项全面的政治考虑,从而赢得了更广泛的支持。
三、美国文官制度改革在卡特总统当政时期取得成功的借鉴意义
从卡特总统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有益的东西。对于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乃至是任何重大改革而言,一定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要有比较全面且富有技巧性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有强有力的领导力量、要充分借助舆论的力量、遇到阻力及风险要学会化解和控制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是1978年卡特总统改革美国文官制度取得成功的关键。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我们的各项制度随时随地都面临着过时的可能。这样的客观现实对我们的制度建设和改革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因此,在改革一项制度时,我们必须做到:首先对现状有一个准确清晰的认识,然后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广泛的咨询,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技巧性地处理遇到的各种风险和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力量作为保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赢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对关键环节、关键组织、关键人物,要有专门的行动方案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快速变化的现实社会中,把握住顺应时展的改革的主动权,增加改革取得成功的砝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