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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按时按质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落实好普查工作人员,在区镇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镇的污染源情况,综合分析污染源的分布、组成,全面掌握环境现状,为科学进行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控制污染。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严把审批核准关,提高新建项目的准入标准,新上项目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和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上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生产技改。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产品目录的淘汰产品的产能,综合运用环保、土地、价格、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严格监控建材、金属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旧物资加工利用等污染行业,国土、规划、安监、消防、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批关。各村(居)要加强监管土地出租出让情况,增加设定出租出让条件,严格控制污染项目的盲目投资。在外部电力供应能基本满足我镇企业需求的情况下,按照区统一部署,适时关闭西达电厂。
4、加强污水处理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2008年动工兴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筹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实现碧江、西海、桃村等村(居)的污水统一收集处理。逐步完善规划建设村级生活污水市政管网。
5、加大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处理力度。家具、印刷等行业企业的漆、洗版等高浓度有机废水,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得自行排放。
6、加大执法力度。全力配合区环境监察大队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7、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集约花卉种殖业,严格控制新上禽畜养殖项目,规范发展(管理)现有养殖业,继续清理整改高污染的养殖产业。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切实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2008年5月底前清理顺德水道水源保护区内共8家无证照饮食店档。这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城建办配合,三洪奇、黄龙、西海等村(居)要全力协助,农办、水利所要做好清理后周边堤围及鱼塘恢复整治工作。日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及水利会要对所辖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滩涂地及水利控制用地从严管理,杜绝设置与水源保护有冲突的项目。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按照《*市2010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2009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2009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2010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获鹿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山尹村镇、寺家庄镇、白*乡、黄壁庄镇、上寨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大河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曲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加强综合协调,注重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坚持标本兼治。
二、总体目标
继续深化整治,基本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建立和完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消除各类涉及企业的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环境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继而不发生环境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各有关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企业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专项治理的范围
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各类小化工、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
五、工作重点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环境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线,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环境管理与监督,着力构建安全环境生产长效机制。
(三)完善企业安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做好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增强安全环境预警意识,建立生产安全环境预警机制。要根据制定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环境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环保”向“我要安全环保”转变。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
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全面部署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6月)
企业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全面排查安全环境隐患,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完成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安监局。
(三)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7月—8月)
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查企业的安全环境隐患,建立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台帐,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法开展整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县安监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实施以“洗城净天”和“清流净水”为主要内容的“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构建和谐生态奠定环境基础。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25.7%,控制在10710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总量在年的基础上削减35.9%,控制在4173吨以内。圆满完成我市“”污染减排目标。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达到318天;大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控制在0.093mg/m3以下;降尘量力争低于21吨/平方公里·月,降尘量年均值比年下降6%。
西泄洪渠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气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在巩固年“洗城净天”全民大会战成果的基础上,拓展活动的时间和范围,在全市实施贯穿全年的“洗城净天”工程,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群策群力,确保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建设局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水泥、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治理工作。
3.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市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大气监测点位周边4平方公里区域继续开展专项治理。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水泥粉磨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在用燃煤锅炉、10吨以上锅炉和年燃煤量5000吨以上的窑炉进行脱硫除尘治理,20吨以上(含20吨)锅炉安装烟尘和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6.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燃煤小锅炉。
7.市工促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年推广使用优质低硫煤25万吨。
8.市政府办牵头,环保局、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垃圾无积存;道路、庭院、楼房、车身、树叶无尘土;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路面硬化、路边绿化和学校操场绿化分别达到100%”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开展垃圾清除、道路清洗、工地抑尘、庭院保洁工作。
9.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城管局、建设局、公用事业局配合继续实施空气质量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10.市秸秆办牵头,有关部门、各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制度,力争在夏秋两季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11.市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所有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必须先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环保部门发放机动车排气达标标志,排气不合格的,公安局对车辆不予年检。
(二)水环境整治
围绕“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以“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排污企业监管、污水处理厂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清流净水”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有关乡镇配合,按照“双三十”承诺目标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减排任务。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实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直接排污口。
3.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6月底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进行严格环境监管。
4.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确保排水单位入河排污口水质COD浓度控制在130毫克/升以内;对直接排入河流水质COD浓度超过130毫克/升的企业,责令停产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按照“园区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新建化工、制药、印染、制革、酿造、制浆造纸及涉及重金属排放等水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已进行规划环评的工业集中区。
6.市环保局负责,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废水排放管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无组织排放行为。
7.市建设局负责,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已经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进水口、出水口COD自动监控装置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中控室建设。
8.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整治制浆造纸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全市所有废水未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排放执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特别排放限值,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产治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牵头,交通局、工商局、安监局配合,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险物产生、经营、储运和处置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存放、处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的管理。
2.市卫生局负责,加大对医疗单位废物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各医院的医疗废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市城管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市环保局牵头,镇配合,进一步规范峡石沟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排污口并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同时与市环保局联网,确保3月底前垃圾渗滤液排放达到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
5.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对拆除机立窑中的废旧、闲置放射源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废旧、闲置放射源。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夜间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施工噪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2.市公安局负责,加强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的管理。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产生噪声污染活动。
(五)生态环境建设
1.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启动生态市的建设,镇、镇、乡、镇、乡年内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市环保局牵头,有关乡镇配合,3月底前完成北故城村、东焦东队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教育,扎实推进环境宣传教育“十百千”试点工程。开展绿色信贷工作。
3.市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加强农村土地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4.市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5.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有关乡镇配合,积极推广生态养猪经验,建设3至5个生态养猪示范点。
6.市环保局牵头,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加强对牲畜屠宰行业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屠宰行业污染。
7.环保局牵头,大河镇负责落实,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村10月底前完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8.市环保局牵头,文明办、教育局、建设局、旅游局、卫生局配合,继续抓好绿色创建工作,年内创建5家县级“五绿”单位。
9.市林业局负责,10月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目标任务。
10.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建和改、扩建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保证金缴纳率达到80%,生产矿山达到50%。
11.市国土局、林业局牵头,有关乡镇负责,加快对西部山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国土局负责山体的生态恢复工作,林业局负责对山区的植树和绿化工作,有关乡镇负责山区生态恢复工作的协调和具体落实。
(六)环境监管与能力建设
1.市环保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环境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
2.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加强建设项目后期监督管理,对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3.市环保局牵头,监察局、安监局、供电局、工商局、发改局、司法局、建设局配合,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危害身体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重金属和“两高一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
4.市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排污费依法足额征收。
5.市环保局牵头,局配合,加强环境处置力度,调解处理好重点案件、突发事件、跨区域污染案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案件接转率100%,办结率100%,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
6、市环保局负责,继续开展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市环保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调度指挥,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的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置,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每一项环保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二)严格检查考核。继续将环保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环境问题要挂牌跟踪督办,到期要帐。对达不到任务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懈怠、拖沓致使任务完不成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领导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处理。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和省、市关于生态环保相关要求,助力绿色交通发展,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控和治理能力,全面完成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学习或工作安排部署会,树立生态红线思维;二是在机关、车站、相关企业等公共场所利用LED滚动播放生态环境保护标语;三是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等移动交通工具顶灯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四是做好“6·5环境日”宣传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办、运管所)
(二)加强项目建设监管
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履行好项目建设前期环评、水保、林地等手续办理,履行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开挖、乱堆乱放和弃土扬尘监督管理。(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质监所)
(三)加强汽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环保工作有关要求,重点对辖区一、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作业点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严格管控维修企业烤漆房露天违规操作等行为。督查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建立台账,规范储存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规范完善标示标牌等。(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加强道路运输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医疗废弃物以及其它污染物运输监管和保障工作,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泄露或抛洒滴漏造成环境污染。(责任单位:运管所、路政所)
(五)优化路网建设
根据交通发展规划,不断优化公路路网建设,提升公路通行率,减少道路移动污染源排放。(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管理股)
(六)加强农村公路环境整治
一是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洁督查;二是积极督促属地街道、镇政府加大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保洁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边沟、路肩等,保持路面、路肩边缘清晰、顺直;三是落实公路保洁巡查制度,巡查发现的公路卫生环境问题及时通报至养护公司、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改;四是加强砂石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严格控制砂石车辆扬尘、抛洒。五是巩固好“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公管所、路政所)
四、加强排查治理
(一)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
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等上级移交反馈问题为重点,结合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特征,全面细致排查本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深入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控、河湖长制落实、企业超标排放等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主动发现主动整改。(责任单位:局相关股室、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
根据局党委责令的整改牵头股室、单位,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中的整改措施,逐一梳理“一案一卷”整改佐证及案件办理资料,逐条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目前现场有无反弹现象和新增涉污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新问题、明确新目标、制定新措施、开展新整改。(众力公司、局规建股)
(三)加强行业领域防污染排查治理
加强行业领域污染排查,主要涉及项目建设领域(责任单位:规建股、公管所、绵茂公司、质监所、交通发展总公司、众力公司)、道路运输领域(责任单位:运管所)、道路养护治理和扬尘管控(公管所、路政所)等,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制定治理措施并进行整改落实。
近日,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主任周长波接受本报专访,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
督促工业企业清洁化转型和污染物减排
问:清洁生产对绿色制造工程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答:通过分析“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两者的定义可以发现,二者均是以减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污染物产生排放以及对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理念,可以说是遵循同一基本原理。因此,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可以顺利融人绿色制造体系中。
通过《方案》中一系列清洁生产工作的推进措施,一是可促进我国重点工业领域的绿色化、清洁化进程,督促工业企业实现清洁化转型和污染物减排,二是可从更高层面提升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水平,三是可推动我国环境管理从末端向全过程管理转型,同时对绿色制造工程其他工作的落地起到积极促进和辅助作用。
问:清洁生产概念引入中国已有二十多年时间,目前在国内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首先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包括《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工业清洁生产推行“十二五”规划》等;其次建立了一套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了钢铁、水泥等19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组建了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专家库,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发展到1000余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也逐渐纵深发展、全面铺开,全国环保系统在4735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问:清洁生产有无强制性?如何与当前乃至今后的环境绩效相衔接、与标准相适应?
答: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条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促进清洁生产”,并且对清洁生产的推行以及实施,给予了明确的指导性政策措施。清洁生产审核作为推进绿色制造的手段和工具,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根据规定,“双超、双有、高耗能”的企业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随着清洁生产政策体系不断修订完善,清洁生产支撑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尤其是《方案》中提出了推进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大力推进和完善清洁生产制度等重点任务,研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规范》和《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核算规范》等文件,这些都将更有利于与环境绩效相衔接,便于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对环境绩效的统计与核算,促进企业和产品环境绩效提升。
另外,国家的现行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也能与现行产品标准相匹配,为环保“领跑者”企业和产品的遴选提供必要基础,发挥清洁生产标准的先导性。
解决工业园区“点”“面”上的环保问题
问:《方案》提出,建设项目在环评中,要遵循清洁生产理念,在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时,也要利用清洁生产审核对企业进行核查。请问,清洁生产审核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答:清洁生产审核制度设计、实施的重点领域,一直以来都是围绕企业正常运营中的污染预防和环境管理开展工作,这与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内容是一致的。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可准确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环保设施等运行情况,并结合资源、能源消耗和各产品产量等数据,较为准确地分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评价企业应遵守的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制度标准以及环境风险预防等要求的执行情况,为环保部门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问:现在,国家发改委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信部在推动绿色园区建设,包括之前的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方案》提出的工业园区清洁生产与这些计划有何区别,当前形势下有何意义?
答:目前,我国各大部委积极推进的“生态工业园”“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工业园区”等工作,对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水平的提升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各项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潜力:
一是目前各项工作主要是树典型为手段,以解决“点”上问题。例如“园区循环化改造”2016年支持备选名单只有18家园区,远不能满足众多工业园区大“面”上的需求。
二是目前相关工作的理念基本都是以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为支撑,缺少一项以环境保护为根本目标、以解决“水、气、固”环境元素问题为源头思想的工作,缺少对园区重点行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要素分析,缺少对园区面临环境问题的针对性解决思路。
因此,目前环境保护部的园区工作设计思路为在树典型做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我国工业园区“面”上的环保问题,从规划设计开始,从环境要素出发,密切结合“三个行动计划”工作,解决园区重点行业环境问题。这样,一是可以提升园区的整体行业规划、基础建设、环保设施水平,二是提升园区企业之间的资源能源利用率及循环化水平,三是针对园区重点行业,解决当务之急的环境元素问题,为实现“三个行动计划”的目标做出贡献。
这项工作突破了现有的单个企业清洁生产模式,将清洁生产提升到园区的综合层面,全面兼顾园区环保各项核心内容,可以解决单个企业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能有效改善工业园区存在的环保问题。
应尽快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规范
问:当前,将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重要抓手,还欠缺哪些关键因素?
答:一是企业缺乏清洁生产改造资金。企业是开展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主体,但近年来大量中小企业面临严峻的市场生存压力,难以独立承担清洁化改造需要的资金,无法充分实现全过程减排。
二是缺少清洁生产技术交流平台。我国已研发了一大批可用的先进清洁生产技术,但是由于整个清洁生产领域的技术和信息通道并不畅通,导致技术改造需求及供应信息不匹配,阻碍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提升。
三是缺乏清洁生产绩效核算办法。清洁生产工作已在我国开展多年,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缺乏合理的绩效核算办法,导致难以量化其在污染物减排中的实际效果,从而无法持续性开展并发挥作用。
四是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较为滞后。工业园区内企业及污染物排放均较为集中,应当更有利于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但目前相关工作开展缓慢。因此,应结合环保部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着眼于园区清洁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尽快制定园区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规范,促进我国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
问:“十三五”期间,围绕清洁生产顶层设计。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清洁生产制度。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梳理已的清洁生产管理文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各项制度,研究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规范》等技术文件,建设清洁生产专家库制度。
二是围绕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清洁生产。要以清洁生产审核为切人点,梳理“三个行动计划”圈定的重点行业,开展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审核指南,完善并落实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
三是创新模式,开展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从宏观(园区整体)、中观(企业间)、微观(重点行业和企业)3个层面人手,构筑多维度推行园区清洁生产的模式;构建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标准规范体系,选择重点区域典型工业园区开展园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一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一园区清洁生产推广”的试点示范。
为切实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创模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深化宣传教育,加强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展示美好*新形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创模工作20__年上半年通过省级调研,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20__年上半年通过国家调研,9月底前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年底前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1、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20__—20__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环境安全防范,防止发生重特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找材料到文秘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拓宽环保资金筹措渠道,建立污染防治基金。确保上述三项基本条件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2、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经济持续增长,人均GDP、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完成率、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用水量、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等五项社会经济指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3、加大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环境执法,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水、气、声环境质量五项指标达到考核要求,特别是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内无劣V类水体。
4、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城市绿化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扎实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推广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并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建设lO项指标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5、加强环境管理,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期完成总量控制计划,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全面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确保环境管理7项指标全面实施到位。
6、积极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国家IS014000示范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核,确保两项参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__年8月一20__年10月)
1、进一步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对照新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分析我市存在的主要差距和不足。
2、组织考察调研南通、泰州、扬州、苏南等周边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学习创模成功经验。
3、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动,调整充实市创模领导小组成员。
4、召开市创模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方案。
5、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对创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迅速在全市掀起创模的热潮。
(二)规划修订阶段(20__年10月一20__年11月)
1、市水务、建设、城管、经贸、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分别对我市原创模《规划》中的市区河道整治工程(水务局)、生活污
水处理工程(水务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管局、经贸委)、生态建设和绿化工程(建设局、农业局)、城市清洁美化工程(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建管局)、城市安静工程(环保局、公安局、*镇)、绿色社区创建工程(*镇、环保局)、产业结构和工业污染防治工程(经贸委、环保局)、宣传教育工程(教育局、广电局、环保局)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环保局)等十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新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进行修订、完善,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修订的意见进行汇总后,将修订后的《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
3、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明确一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精心制订本单位的创模实施计划,11月30日前报市创模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O月一20__年6月)
1、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输送管网的建设,确保20__年上半年建成。
市水务局督促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确保20__年底前开工,20__年底前建成,使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日以上(工业废水3万吨/日、生活污水4万吨/日)。
市水务局尽快规划并启动如泰运河以北地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并确保20__年底前全部建成。
(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市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垃圾处理方案的论证,并尽快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建成投运。
市城管局、*镇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实现日产日清。
市城管局对现有垃圾填埋点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恶臭气体产生。
(3)城区河道整治工程
市水务局尽快编制《*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统筹考虑城区水质改善、景观建设、防洪建设等规划,尽快组织实施,打造一个清水空间。
加快城区河道的活水工程建设,对内外城河等河道全面清淤,定期换水,提高河水水质,确保城考段面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市区范围内无劣V类水体。
(4)城区绿化工程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全面实施各项绿化工程,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20__年超过35%。
组织创建一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道路,结合城市特点,建成几个高品位的工程,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工程
市水务局、环保局切实加大第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管理力度,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第三自来水厂水源水质和供水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泰州市环保局、高港区人民政府加强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和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力度,防止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市环保局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超标污染源的产生,严禁在保护区内新建任何有污染项目。
市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各乡镇,按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20__年超过90%,20__年底前达96%以上。
加快泰黄清水二期工程实施进度,使水源水质较差的乡镇尽快饮上长江水。
(6)城区空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市环保局、*镇等部门进一步巩固城区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按要求进行年度复核,完善各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烟尘排放管理,严查省道、国道两侧冒黑烟现象。
市经贸、商物等部门清理整顿燃煤供应市场,禁止燃用含硫量大于0.8%的劣质高灰煤。淘汰污染严重的燃煤炉灶,加大燃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力度,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市城管、建管等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和机动车辆运输中扬尘的整治活动,大力提倡文明施工。
市城管、环保、工商、水务等部门和*镇加大城区特别是鼓楼中心区苏利巷、鹰扬巷等区域的服务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烟、烟尘对环境的污染。
市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大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力度,淘汰二冲程燃油助力车、摩托车,鼓励使用环保型机动车。
市农业、环保等部门和各乡镇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有效遏制大面积燃烧秸秆对大气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
市环保局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点位进行重新论证布点,尽快提请市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再建一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
(7)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市城管、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和*镇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开展大规模的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状况。
市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大生、姚王、张桥等乡镇积极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管理,使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管理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8)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
市建设、交通、规划等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改造步伐,特别是对如泰运河以北地区、江平路加以改造和建设。
市建设、城管、规划等部门和*镇做好其他沿街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门面房屋的改造及残墙断壁的清理工作。市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水务等部门和*镇继续抓好沿街围墙的透空改造和沿街建筑出新工程,全面清埋、拆除城区违章建筑。
市城管、工商等部门清理道路两侧不规范、非法的灯箱、广告招牌,消除城市视觉污染。
2、继续抓好其他考核指标的达标:
(1)市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必需的装备,定期组织演练。
(2)市经贸、发改、供电等部门尽快制定全市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对耗电大户、耗能大户、耗电行业强化管理,加大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并对有关数据进行重新核算,使单位GDP能耗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3)市水务局采取措施,对耗水大户、耗水量大的行业强化管理,并对有关数据重新进行核算,使单位GDP用水量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4)市环保局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高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积极制定削减计划,通过关停、改造、调整、治理等措施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5)市经贸、供电、发改、建设等部门积极加大城区清洁能源区建设力度,推广清 洁能源的使用。
(6)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普及环境渗透教育,提高环境教育普及率。
3、20__年11月,市创模领导小组组建创模资料组,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全面启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组建本单位的创模资料组,积极开展资料收集整理。
4、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检查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5、市创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督查,对各部门创模工作进行考核。
6、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7、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创模工作情况。
8、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领导、专家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指导,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及时整改。
9、20__年上半年,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0、20__年年底前,申请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进行省级验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自查整改阶段(20__年1月一20__年6月)
1、各创建责任单位对承担的创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创模领导小组提交自查报告,向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资料和台帐。
2、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组织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3、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基本完成创模软件资料建设和相关台帐、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写创模技术报告。
(五)迎接验收阶段(20__年7月一20__年12月)
1、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软件资料和各类台帐,进一步修改创模技术报告。
2、组织编写创模工作报告。
3、20__年9月底前,申请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市创模进行技术评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技术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力争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5、召开迎接验收动员大会,部署迎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强化领导。围绕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目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创模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创模工作负总责,对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序时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模”氛围。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创模”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全市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和“创模”活动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模”氛围。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管理。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强化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产业和产品,优化产业结构。
4、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水平。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全面整治城区河道,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提高城市环境建设总体水平。组织开展创建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活动,加强市区绿化美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清洁能源区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改善市区环境质量。
5、建立责任制,齐抓共管。对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解,签定创模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定期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制度,对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附:
*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相关部门、乡镇职责
为如期实现20__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公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相关部门、乡镇职责进行修改和调整。调整后的各相关部门、乡镇创模职责如下:
一、环保局:负责全市创模规划的汇总编制、修订,并做好相关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和规划环评综合执行率达到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落实工作,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考核成绩连续三年名列全省前列;加强金市工业污染源管理,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达100%,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100%;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确保每年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1.5万元;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市财政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要求,设立污染防治基金专用帐
户;设立年度创模基金,安排和协调创模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并监督使用;根据市发改委计划要求,协调解决各项环保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四、市建设局:加大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力度,负责城市广场、公园、景观、景点、观光带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面貌不断更新;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负责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报批工作,确保城区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0%;加大城区道路建设与维护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五、市水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及输送管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负责编制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给排水管网和防洪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且城区无劣V类水体;加强市自来水公司水源保护,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编制全市节水规划,并认真实施,确保全市单位GDP用水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负责全市江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报批工作。
六、市经贸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制,加大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开展城区清洁能区建设,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清洁能源使用率≥50%;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
七、市统计局:负责创模各项指标统计管理工作,确保统计的数据真实、可靠、可信。
八、市城管局:负责编制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20__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的环境整治,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九、市计生委:组织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保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达100%。
十、市公安局:负责全市机动车年检、报废及抽检工作;加强市区机动车辆尾气检测和治理,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商业噪声管理;负责开展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路段,确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十一、*工商局:切实把好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环保前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加强各农贸市场管理,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环境良好;积极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对在城区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以及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市交通局:负责城市出入口大道景观建设,保持本部门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干线路面完好,做好公路用地内绿化维护工作;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农业市创建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报批工作;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做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确保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
十五、市卫生局:协助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抓好农村集镇饮用水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废水处理、医疗垃圾处置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水排放达标率、医疗垃圾处置率达100%。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国土及矿产资源管理,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
十七、市广电局:组织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创模专题节目,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定期播放创模公益广告,环境质量报告和空气环境质量日报、预报。
十八、市文化局:负责我市文物古迹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大城区文化市场管理力度,协助城管、环保部门加强对娱乐业噪声监管。
十九、市建管局:负责建筑施工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防治扬尘和噪声污染。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烟气处理设施纳入锅炉日常运行管理中,确保烟气处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二十一、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需求,优化城市区域功能。对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未编写环境保护篇章或说明的,不予审批。对工业、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未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审批。对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批严格把关,确保预留的绿化面积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小区景观、户外广告等项目的规划审批,提升城市容貌品位。
二十二、市委组织部:负责将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考核。
二十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经济开发区内工业污染源管理,确保各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强对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福昌固废处理中心的运行监管,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二十四、*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工业企业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三废”稳定达标排放工作;配合做好市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建设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按照全市创模方案中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敦促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等单位实施绿色、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环保进社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反映的难点热点环境问题;按要求开展城区环 境卫生综合整治,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郊结合部面貌;组织镇属学校开展环境渗透教育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建设“洁净、文明、开放、繁荣”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市”创建为中心,认真落实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和综合整治,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水平,全面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创建工作主要目标。
、做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基础工作,保证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的天数=>%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且市内无劣于ⅴ类水质
、坚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总结。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勤政廉政。“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环保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群众满意度高于%
三、创建工作时间安排
年内基本达标,到年全面达标。
四、创建工作主要内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环境指标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考核严格。对照标准,我市还有差距,为完成目标任务,我们要抓住年度这个关键之年,迅速掀起创建,确保生态环境指标考核达标。我们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以实施“三大工程”为主线,全力打好创模攻坚战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现阶段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完成年度创模目标,我们将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签定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以新一轮市长环保目标责任状的实施为龙头,以“三大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创模”工作力度,细化各责任单位创模任务的分解和考核,克服薄弱环节,狠抓落实,力争在年内完成“创模”工作任务,接受国家、省、市专家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
、实施重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碧水工程”。一是结合“双创双清”活动,重点抓好后巷镇中心河、迎丰河、勤丰河,导墅镇鹤溪河和运河镇永丰河、向阳河的清淤整治,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提高自净能力。二是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提升印染企业的达标等级,推动污染治理和达标工作上新的台阶,力争在月底完成家省挂牌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三是继续协调建设局加快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接纳和处理能力,争取实际处理能力达到%以上。四是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城北分洪道综合整治工作,力争通过一两年的努力,使内城河水质达到一般景观要求,即符合四类水功能区的要求,消除市内劣ⅴ类水体。五是继续协助开发区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筹建工作。
、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打造“蓝天工程”。一是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城区、开发区范围内要从严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工艺特殊需要的除外)。二是对城区、开发区范围内吨以上燃煤锅炉实行脱硫除尘(建议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确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三是强化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汽车尾气在线监测,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开展对各类车辆的路检和抽检工作,确保汽车尾气达标率。
、实施声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宁静工程”。一是继续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尤其要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制度。二是加强交通噪声控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在建成区范围内扩大主要交通干线禁鸣路段,设置禁鸣标志。三是强化社会噪声的控制和管理。协调宣传、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齐抓共管,特别是对街道、居民小区、商场等噪声源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
(二)以总量控制为主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
一是以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中心,认真执行建设项目预审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工艺技术落后、能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程项目,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要切实加强项目审批后的跟踪检查,确保规定环保措施的落实,实现环评、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
二是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的作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是继续扩大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范围,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的双向控制。把总量控制与建设项目审批有机结合起来,使总量控制作成为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不得超总量审批建设项目。
(三)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今后几年要围绕发展循环经济这个核心,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废物、污染物排放最少、对人和环境最低危害为前提,加强政策引导和调控。
一是大力倡导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试点工作。在积极扶持协联电厂、江南食用菌公司、稻鸭共作等试点企业或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链接,鼓励更多的企业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二是继续做好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创建工作,开展重点(特殊)生态功能区的划定,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指导更多的乡镇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建设和生态村建设。
三是搞好清洁生产审计工作,积极协调市计经局推广清洁生产,大力协调企业开展环保产品认证,继续倡导和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iso环境管理体系等工作。
(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一是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环保热线电话值班工作,提高环境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应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年将重点加强对“三产”行业污染纠纷热点问题的研究和处理。
二是切实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按照“组织网络化、管理系统化、技术规范化、方法标准化、装备现代化、质量保证化”的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监测、监察、宣教、信息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技术装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增强环保部门独立执法、行政协调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原有环保网站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邀请信息产业局技术人员协助做好环保局网站的维护和更新,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完善网上投诉回复机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五)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为突破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继续加大对污染源的现场督查力度,积极推动老污染治理设施的改造、出新工作,现场监督做到重点污染源每月至少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至少一次;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做到每季至少安排一次,以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防止污染反弹。
二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执法行动。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认真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的监督力度,定期安排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年月底前)。
l、全面学习、领会国家相关文件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使每一个职员保持高昂的热情,切实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
、健全机构,成立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集中力量抓创建。
、组织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创建目标要求,分析现状和存在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环保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的“四进”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在全社会确立绿色文明的新理念。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年月)
l、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工作计划。结合第四轮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将环保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各级职责,制定考核标准,调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环境保护项目和措施的落实。
、按照市工作方案和分解任务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对照目标,抓紧重点工程的建设和重点问题的治理。
、组织督查,定期检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组织进行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学习创建工作经验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总结和迎接验收阶段。(年月---)
、对承担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全力整改。
、完成有关的报告和资料、数据的统计,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验收的各项配合工作。
六、创建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求每一个职员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验收。
(二)加强领导。工作推进得好不好,关键看领导。为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精心组织,整体推进;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定任务,定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三)责任考核。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制定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联络员例会制度、督查工作制度、公示制度等,实行创建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对创建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将依据“六有、四落实”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六有就是“创建”要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四落实就是“创建”要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活动落实、经费落实。尤其要抓住关键性的工作不放松,实行连续跟踪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整改时间。把创建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领导于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多、任务重、时间紧,工作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尤其要重视薄弱环节。要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债和外商投资,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企业要按“污染者负担”的原则,保证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资金的筹措和落实。要引导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贯彻“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减轻财政负担。
(五)广泛宣传。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利用各种形式,营造创建的良好氛围。
在工程施工中,为确保承包商环保施工,施工前需对施工环境进行分析,制定出符合本工程环保要求的措施和方法。所制定的措施和方法,应结合实际、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便于环保措施的落实。结合在界首市沙颍河近期护岸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中落实与应用,效果良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业主、监理人和施工方的一致好评。
本次施工的工程是界首市沙颍河护岸治理工程。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好施工前的清场、临时设施的完善,施工机械的安装和运输,施工中物料的堆放和完工清场等。对存在的潜在影响要进行周密安排,采取措施,确保不会造成水,空气和噪声的污染。为确保环保施工,有序作业,针对潜在的问题制订了措施和方法,施工时必须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清场时的扬尘污染
措施与方法:施工区域有大面积的农作物、树木或5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作业时拆除应采取以下方法:
1.1 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毁坏的树木和农作物要给以合理的补偿。
1.2 对被拆建筑物经充分洒水,确保湿润,减少扬尘。
1.3 对框架混凝土结构的,大部件尽量吊装移除;
1.4 拆除物装车清运前,应充分洒水,避免产生扬尘,造成污染。
分析:针对本工程各堤段施工中存在的不同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制定不同的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的区域特征,及施工方法和规模,确定本工程扬尘的影响范围在50m以内。作业时明确了影响范围,为顺利作业创造了条件。
2 剥离地表土时的地表土流失
措施与方法:用于本地恢复的,应选相对低洼处堆放、且四周相对平缓。数量较小的,为避免流失,需用草垫或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处理。
对于不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移至其它较低洼的地块,便于耕种,避免资源浪费。
分析:剥离地表土是施工中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操作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等。根据本工程环保条款的规定,地表土不用于本地恢复,应直接移至废弃的沟塘及较洼的地块,避免流失。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洒水并覆盖,避免造成扬尘。
3 发电机的噪声污染
由于施工地偏远,电力多由发电机来提供
措施与方法:由于发电机组噪声大、且距施工点的距离小。安装发电机时,为了减少噪声、应将发电机置入减噪槽内。减噪槽应按顺堤方向建在堤脚线1.5m以外。槽深以不影响发电机操作为原则,发电机两端要有2M以上的空间,周围加高,在槽顶建有防雨棚,备有潜水泵。
分析:由于本工程在堤边施工的。结合该发电机的基本情况,设计了该减噪槽。施工点位于堤内侧,根据声的传播规律,因此尽量靠近堤身。减噪槽设在距安全线1m以外比较合适。
4 材料堆放时的流失
措施与方法:砂石堆放要设在混凝土搅拌场区或预制场内附近,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堵塞交通运输。
水泥应存放在排水便利的混凝预制场内。没有混凝土场地的,应将堆放点应选在堤外地势较高,排水顺畅,远离水边线,并备有防雨设施。
分析:本施工地无预制场地,堆放水泥应选择地势较高,周围排水好的地方,底层用塑料布或油毡铺垫,整个堆放点用塑料布全覆盖,做好防潮防水。
5 环境污染
措施与方法:可在35m范围内选择废弃沟或废弃干塘作为垃圾堆放点。注意堆放点不能与其他沟道河塘相通,更不能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水污染。
分析:由于本工程施工地多在居民较少的河滩地带的特点,临时堆放点可选择距施工点35M以外无水的废弃沟塘。
6 农作物损毁
措施与方法:对施工物料存放和废弃物处置地进行科学规划,提高现有场地的利用率。减少占压农田,对施工范围内所占压的农田,应和当地政府沟通,提前通知农户,做好宣传。
分析:该施工堤段外滩有大量的农作物,且即将成熟。为了减少损失,对外滩农作物采取保护措施,要求农民积极行动,在施工前抢收农作物。
7 码头内护坡,影响码头正常作业
措施与方法:施工前要对码头l0Om范围内的设施(包括地下埋件)进行定位,摸清现有设备具置,注明埋件的名称,型号和构造。标明开挖走向和尺寸。由于空间较小,宜采用人工作业。
分析:由于本工程施工地点是在沿河岸边,与码头作业区存在交叉,按排不当,会给双方带来不利的影响。根据规定,港口岸边lOOm范围内为码头设施保护范围。由于范围较小,为确保码头的正常做作业,因此不宜使用机械施工。在码头范围内施工时要提前标明码头地下设施的位置,采用人工削坡。
8 作业迹地的土地污染
措施与方法:彻底清除潜在性改变土壤性状的化学成分、影响土壤功能的污染物。对未凝涸的水泥砂浆、散落的石油废弃物及其他有毒、有害会造成污染的物质要进行移出处理,防止随雨水渗入土壤或流入河道,造成污染。
分析:根据本工程施工的特点,所用机械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清除物的具体种类,按照环保要求,对处置地点的选择及处置方法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9 堤内草皮植被占压或损毁
措施与方法①:划定作业区。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穿行时,应固定通道,在红线标明的区域内通过,避免红线外草地占压和损毁。
②:大型构件安装和移动时,要避开植被,以免损毁植被。在设备前期安装时应选无草皮无植被的地方,决不能在人工草皮及苗圃地进行安装作业。
分析:堤坡防护草皮的损毁,多是人为造成,因此在本次工程施工中,制订了严格的人员穿行路线,并对穿行人工草皮和草皮密集地制订了严格的要求。
10 为环保对象做好警示牌
措施与方法①:在饮用水源范围内、排水设施点、草皮密集地、水下施工活动的鱼类产卵场边界等保护对象处设置警示标志。
②:对施工人员进行工前培训,提高认识,按照警示要求,进行环保作业。
分析:由于警示标志,注明了环保对象、标明了方向和范围,一目了然,便于执行,易于监督。
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的坏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村卫生室或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处置不当,流行社会及环境,不仅会造成环境危害,而且会成为疾病传播的重要传染源。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经乡卫生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建立健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人员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工作,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个人安全防护、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落实责任,规范管理
(一)综合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台账,做好台帐、转移联单、运送等记录与交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台帐、转移联单等所有资料必须至少保存三年。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暂存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病理性五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购置和修建使用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内部转运工具、暂存场所(暂存间、暂存柜或周转箱)等。暂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周。
(三)医疗废物安全转运与处置管理
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我院与签约的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公司转运处置,不得私自处置。卫生院负责接收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卫生院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转运至暂存间暂存;各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安全转运至卫生院。各医疗机构转运原则上1周/次,各转运环节均须做好交接及相关记录。
(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技能及职业防护
1、专业技能
认真履行岗位的职责,掌握医疗废物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标识、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防护
在医疗废物处置(收集、转运等)过程中,坚持使用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坚持岗前、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2年/次,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三、医疗废物处置登记及报表
1、各村卫生室及各科室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即:填写《医疗废物管理台帐》,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卫生院接收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帐》。
2、卫生院对本单位及接收的医疗废物交由惠众废弃物处理公司上门收运车辆时,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废物运送记录卡》。
四、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医疗机构或科室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与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处。
附件:1、大湾乡卫生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2010年第一分公司在上级各部门,尤其在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直接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消防、职业健康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公司2010年安全质量现场监操作要点》。牢固树立“全员抓落实,构筑大安全”的思想意识,始终坚持“安全是前提,质量是根本,进度是目标,效益是追求,资金是血液、工地是形象”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正做到施工作业有依据、监督检查有标准、事事时时有人管,以合理的工艺和严肃的工艺纪律保障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质量。保证职工和协作员工在生产全过程中不受伤害,一年来,经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消防、职业健康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实现了既定目标.
2010年分公司主要承担:
1810工程码头工程
旅顺新港改扩建工程
大连陵水湾填海护岸工程
760研究所黑嘴子四码头工程
二工厂新建钢板装卸码头工程
金石滩港区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长兴岛30万吨级原油级码头工程
长兴岛恒力石化工程
长兴岛北港区防波提及围堰工程
河口湾护岸工程
四八二一码头扩建工程
等工程沉箱预制及码头扩建任务
全年预制大、小沉箱180个左右,码头扩建进行中.
2010年分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安全是前提,安全无小事的生产经营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深入整治;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加大防护设施购置、整改力度;加强对协作单位的管理,加大对协作员工的教育,提高协作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协作员工自我保护能力的安全工作重点。为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一年来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分公司调整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增补现场安全监督员,配备与安全生产、交通消防、环境保护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的系统安全、环保管理体系。1、与工段、班组、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环保责任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岗位职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地保证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目标实现。2、针对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环节坚持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共进行危险源辨识973项,环境因素314项,从中确定重大危险源4项,重要环境因素3项,并依此制订应急预案30项,专项方案6项,制定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涵盖了施工生产全过程。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环保工作的基础在工段、班组和个人,搞好安全工作要从思想教育上抓起,树立“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充分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全面的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
加强对员工进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协作单位员工进场第一时间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我们从安全生产法制概念教育,安全科学技术教育,安全态度教育及典型案例教育入手 。通过开工前、各项专题安全活动,不定期地对职工、协作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使大家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环保知识;并明确所从事的作业性质、危险部位和危险点源,如何加以控制;全年进行大会教育204人次/4次,安全培训2463人次/63次,安全考试3178人次/86次,有毒有害相关知识和防护培训61人次/10次,职业病安全防护知识培训4人次/1次,消防知识培训15人次/1次。协助安质部进行特种作业培训、复审98人,安全技术交底73次,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各项专项活动,实现了教育培训率100%。
三、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会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只有提高人的素质,依靠科学管理,才能搞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在生产中,常常接触许多不安全因素,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危险因素。为了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不发生事故,只有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和开展活动,把上级的要求、各种案例和本工种操作规程以及在施工中应该怎样去做、如何做好;分公司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题安全活动和日常施工作业过程制定安全学习内容,安排班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规章制度和规定去分析,去理解,去预防。尤其是部分班组的班前会活动,要求各班组在布置生产任务和分配具体人员工作时,同时要交待施工作业的危险部位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行为,研究如何预防预控;而且要互相检查劳保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虽然班前会的记录水平参差不齐,但是起到的效果很明显,使大家知道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危险作业点、危险环节和冬季施工等特殊环境作业,提前做好预防和告知,做到有效地防范和控制。
工会每年两次组织工会小组长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安全知识,让小组长发动职工查找隐患、提合理化建议,以便能使分公司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并安排整改。充分发挥了群众安全监督网络的作用。
四、加强现场检查监督,改善作业环境,加大安全投入
分公司多年坚持每月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到工地进行综合性和专项检查;坚持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针对施工特点,配备四名专职安全员和12名有证安全监督员,协作单位安全员7名,现场安全监督员62名(包括协作单位),并做到不分节假日,白天有人监督检查,夜间有人值班监控的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护。全年进行安全检查98次,共查出隐患和不符合项目205项,整改205项。查违章144人次/67次、违章教育202人次/93次。
分公司领导保证每天到工地巡视,以身作则;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和现场安全监督员在工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违纪人员加强人文管理,加大对习惯性、重复性违章现象现场教育,讲述违章产生的后果和危害性,使作业人员逐步明白违章作业对自己、对他人的危害,相应地提高了对违章作业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减少了违章作业频次,保证施工作业的安全、平稳进行。
高处作业是分公司的一个重大危险源,分公司对安全网、安全带的使用尤为重视,要求安全网必须挂好、挂满,否则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钢筋工在沉箱上段绑扎、木工在紧、拆对角螺栓时必须按要求系好双绳安全带。 根据现场违章情况给予2000元/8人次的罚款教育,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分公司坚持安全生产投入,全年共投入安全生产费用180余万元。为作业人员统一配备安全帽、双绳安全带、安全网,并监督、检查、指导其正确使用;制作防护栏、围栏,以保证作业安全;制作安全标识、警示标牌,以警示作业人员避其危险部位;配置标准电闸箱等,以保证安全用电;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分公司生产任务饱满,根据各施工点施工特点,沉箱型号多涉及到水上作业,工期要求紧;为了能按时、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分公司着重加强对沉箱的结构、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源、部位进行逐步分解,并详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危险部位、环节所在,能够加以预防和规避;并通过书面形式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吊蓝作业、吊物站人作业、危险作业点安全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告知和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吊蓝作业、吊物站人作业、危险作业点安全管理规定告知》等的签认和承诺。
吸收协作单位负责人、现场领班人员参加生产调度会,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事宜,并提出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时间、责任人,全年共召开生产调度会1000余次,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事项300项,,使协作单位负责人、员工能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和操作;服从分公司各项管理,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使施工现场做到了安全、有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加强防范意识,做好消防工作;
为加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职工人身和分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一航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具体情况,做到每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处不符合事项28处,整改28处。确定重点部位20处,有专人监管。各项目结合实际成立消防领导小组5处,配备义务消防队员78人,按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加强防火教育使员工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分公司的防火处于受控状态。
七、搞好环境保护,利国利民利己
今年夏天分公司通过公司进行环保检测、聘请疾病防治中心、安监局等单位来预制场进行了粉尘、噪声、污水、电焊尘等检测,全部达标。分公司也坚持加强拌和楼石料仓粉尘控制,并严格控制车辆、设备渗、漏油污染环境。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八、存在的问题
1、部分职能人员、职工本身的安全意识较淡漠,对协作员工监督、检查、指导仍有不足。
2、员工习惯性和重复性违章仍然存在。
3、海上作业的安全防护知识及相关事项需进一步加强。
九、今后的打算
做好安全工作必须 “严防思想麻痹,坚持警种长鸣”;以《2010年公司安全质量现场监控操作要点》为行动准绳,明确地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紧紧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着重在预防上下功夫,着重在人的因素上下功夫。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预防预控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的每一名员工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疏忽。在企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安全责任与义务。切莫把安全责任与义务束之高阁,要真正地落到实处,最好的办法是严管理、重监护、勤叮嘱、细观察。如果说在安全生产上有所选择的话,那么,我们的答案是:宁可听骂声,决不听哭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调动全员积极性、创造性,使全体员工在分公司找到家的感觉,达到“以人为本”的原则,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和文明、和谐、健康、安全的分公司,营造安全发展氛围,构建和谐平安工地。为三公司和分公司的发展、壮大、兴旺、发达尽我们最大的努力。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你办关于上报贯彻落实《2018年XXXX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委结合《2018年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第四项扎实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中的第一、二小项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纪委按照《2018年八师XXXX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围绕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各项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强力推进、取得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 成立组织
为彻底解决镇秸秆焚烧、生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问题,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财政、环保、交通、林业、派出所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转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与镇村干部年末绩效奖挂钩。
二、整改进度
(一)关于“中央反馈任务十三: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镇转运提供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实施治理工作季度通报和检查制度,各村要及时维修和新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镇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和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动机制,建立健全镇、村卫生保洁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考核镇、村制定村规民约签订“三包”责任书,增强爱护环境责任意识,镇政府年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对照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治理目标找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落实工作.
(二)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五:省控双胜断面仍为劣V类水体。2017年和2018年1—5月份双胜断面是劣V类水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污水、污泥存在直排现象,镇、镇、海龙镇等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辉发河及其支流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制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加大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力度。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工作;由小组成员不定期下去检查,镇政府针对没有建设空间、养殖规模小、动态变化大的散养户,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符合环保标准的集中堆肥场(现已建完)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及时处理。逐步实现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对流经我镇支流的河道综合整治。
(三)关于省级反馈任务十八: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只做到了村收集,转运过程乡镇存在随意掩埋的现象,污染周边环境。方面
我镇第一季度各村屯已建设统一设置、统一标识的垃圾收集点。镇政府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保护措施,一抓到底”的原则,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初步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示或宣传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四)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四:第一轮督察指出,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方面。
第一季度我镇定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并依据《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对服务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严把饮用水水源地项目审批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达到100%;整合规范煤炭经营,杜绝劣质煤炭的流通销售。
(五)关于“回头看”反馈任务十五:2018年6月,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改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 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方面。
第一季度因地制宜建立符合本辖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方案。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巫溪人家”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概述
为深入推进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0〕24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农联〔2020〕2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标任务。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我县暂无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8号)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视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我县开展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已经形成了乡镇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表和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类别划分评价点位信息表等相关成果。
二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安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77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布置和进度安排,配合信息采集单位将辖区内已采集的基础信息反馈给企业做进一步复核确认,特别是对无主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信息复核确认。对企业信息填报不准确的地块,收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一是开展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核实,最终核实我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内企业8家。
二是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根据涉镉等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一源一档、边查边治、以治为主”原则,对列入整治清单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县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中有11家涉镉企业,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单及动态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全年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开展我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跟踪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2020年我县化肥使用实物总量60441.11吨,比2019年减少1358.63吨,亩平减少0.72公斤,减少折纯总量434.9吨,亩平减少0.23公斤,减幅2.21%;全县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74万亩,实际完成178.0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3%,主要农作物应用面积达到95%以上;经水稻、玉米试验比对,肥料平均利用率达40%以上;同时,通过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全县推广有机肥施用量52.46万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有机肥用量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县农药商品折百用量总计138.32吨,较去年144.94吨减少了4.57%。其中国家禁用农药使用量为0,限制型农药使用量5.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的4.04%,较去年下降了14.37%。杀虫杀螨剂39.3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8.44%,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机磷类杀虫剂减少了15.22%。杀菌类农药全年使用34.17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减少了0.29%。各类除草剂今年总用量64.0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46.32%,较去年下降了7.52%。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县农膜总使用量为417.26吨,总回收量为340.43吨,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吨,回收量110.48吨,回收率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吨,回收量229.95吨,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为网点回收和农民自行回收。经调查,目前全县农膜回收企业0个,回收网点34个。全县主要农膜销售主体81个,2019年共销售67.22吨,2020年全县销售主体共销售79.84吨,同比增加18.77%;主要农膜使用主体131个,2019年购买使用197.87吨,2020年购买使用345.46吨(其中外地购买265.62吨),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我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全县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城镇垃圾“上山下乡”问题。2018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制定了安化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组织对清塘铺镇(袁桃社区、清塘铺社区)、梅城镇、仙溪镇、大福镇、龙塘乡、羊角塘镇、滔溪镇、小淹镇、柘溪镇、古楼乡、长塘镇等11个乡镇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察,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类制定了整治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点采取了挖转运、原地封场、覆土绿化三种技术整治,同时做好排水沟、挡土墙修建和防渗处理,恢复地表生态。2019年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组织环保等部门完成了联合验收。2020年无整治任务。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评估考核规定》要求,对照说明是否完成全省类别划分,并按照《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送规范》(农办科〔2020〕11号),成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一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我县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EPC项目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个部分。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涉及柳坪村、岩坡新村和杨林社区3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猪养殖规模4900头,鸡、鸭养殖规模47000羽,耕地11500亩。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岩坡新村单户四格净化池系统基坑开挖200套,成品化粪池88套和玻璃钢水池200套已进场,生态塘改造完成6个,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砖铺贴及绿化带土壤回填;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32座、田间堆沤池15座,有机肥加工车间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储粪棚16个,格栅池10个,厌氧池16个。二是认真开展受污染耕地入户调查,土壤详查严格管控区调查,安全利用区调查;三是稳步推进安全利用区治理,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了安化县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并与上级部门联网,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完成对辖区内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的分配,并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按时填报和更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要求,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无相关风险管控任务。
(五)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是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该地块为林业用地,项目2017年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显。
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是益阳市争取的第一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阳市将其作为一个标杆型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项,一是对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内的36800m3废弃废渣及渣土混合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运至新建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并对填埋场进行生态恢复;二是对项目范围内6840 m3污染土壤清运至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并对该区域约3969m2进行生态恢复;三是建设库容约44661m3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用于填埋稳定化处理后的废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后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的成功实施,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改善;二是重金属消减量显著;三是示范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县土壤、水体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大幅提高全县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通过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将有力推进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安化不涉及。
3.鼓励地方创新和先行先试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7日颁布实施。该方案明确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县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各个领域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测土壤中镉、锑、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遗留石煤矿环境污染问题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6家矿山的决定,根据《益阳市石煤矿山关闭治理工作方案》(益办〔2019〕4号)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公告注销。2018年6家石煤矿关闭企业开始场地调查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场地调查报告评审、实施方案评审、环评批复、发改立项批复、挂网招标、中标公示、施工图设计、图审、工程概预算、财评。施工单位进场后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进,按时按质量均完成整治工作,于10月22日通过了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11月2日均通过了市级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项目管控验收。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和工作职责,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土十条》等有关要求,区域内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政区域内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布了企业基本信息和监测方案。
3.宣传教育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宣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知识,特邀湖南省环保厅宣讲团来对各乡镇进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培训,同时订购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资料,通知各乡镇来领取并发送到村上组织村民学习。我分局组织编制宣传手册,印发至各相关部门、乡镇、重点监管企业,并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树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牌,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义。此外,区环保分局制定了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县全年无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或人居环境安全事件等情况。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台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准入,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对经开区和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严格项目准入,严管环境污染。确定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根据益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里,我县要求1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工作。今年扎实有序的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最快有效地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其中金华锑矿历史遗留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组织了验收评审会;大福镇木溪村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应急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工作;安化县奎溪镇木榴村原松溪锑矿废矿坑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和安化县马路镇金正锑冶炼厂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均已完成了发改立项、技术方案编制、招投标,工程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通过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断其继续污染周边环境的途径,阻止污染地块扩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1、土壤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
3、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市场化投资渠道不够畅通。
4、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已经开展的一些治理项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和较小范围进行实验。
5、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断扩宽,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专业性强,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未能适应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短缺。
(二)下一阶段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土壤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1.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以肥料、农药、地膜和养殖饲料的生产使用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为重点,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因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 的原则,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渠道,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和科技研发力度。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