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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8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7(b)-129-02
2008年8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卫生监督所接到报告,称宝安区沙井街道万丰社区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3人,沙井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验结果综合分析,确认是一起毒鼠强引起的食物中毒,现将调查结果报道如下:
1 中毒经过
2008年8月2日14∶30左右,万丰社区居民卢某及居住附近的堂姐弟3人一同在卢某家就餐,食物为在社区内杂货店购买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和袋装“鸡肉丝”。就餐后15 min左右,卢某(女,8岁)首先出现头昏、头痛、呕吐、强烈抽搐、口吐白沫、痉挛、低热、意识不清并昏倒在地上。随后卢某的堂姐(9岁)和堂弟(7岁)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呕吐、抽搐等症状。3名中毒者立即被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
2 流行病学调查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中毒患者居住场所周围卫生条件较差,8月2日中午卢某等3人在自家食用方便面和鸡肉丝,用餐后出现类似不同程度症状,3名中毒患者全部住院治疗,无死亡病例。中毒潜伏期15~30 min,平均20 min;中毒人员中,男1例,女2例;年龄最小7岁,最大9岁。经对中毒人员个案调查了解到,3例患者平日经常一起玩耍,但正式用餐均在自己家中。2008年8月2日早餐为稀饭,中午为稀饭、青菜;2008年8月1日全天进餐食物均为稀饭、炒肉、青菜,且均与家长一起就餐。2008年8月2日14∶30左右,三人到社区中某杂货店购买方便面和鸡肉丝,在家中自己煮食,其中卢某进食方便面的量最多,中毒症状最严重。卢某堂姐未进食鸡肉丝,但也出现类似症状。
3 临床表现
3名中毒患者临床症状相似,临床表现均为头昏、头痛、呕吐、抽搐、痉挛,其中卢某症状最为严重,出现强烈抽搐和昏迷。3名中毒患者在深圳万丰医院和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经过洗胃、吸氧及对症支持疗法之后于当天晚上转诊至深圳市儿童医院进一步治疗。目前3名患者均已病愈出院。
4 实验室检测
对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洗胃液及血样进行采样并送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进行检测,结果在患者洗胃液和呕吐物中均检测出毒鼠强成分,血液CK-血清总肌酸激酶1 564 U/L。未检测出其他有毒物质。
5 讨论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病例的临床表现以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可以确定本次中毒是卢某等3人误食掺有毒鼠强的方便面而引起食物中毒。
毒鼠强(Tetramine,TEM)又名“没鼠命”、“一扫光”、“三步倒”、“王中王”,剧毒类,为国内禁用鼠药,大鼠经口LD50 0.1~0.3 mg/kg。毒鼠强的毒性比氟乙酰胺大1.8倍,比氰化钾大100倍,具有良好的稳定性[1]。毒鼠强是无嗅无味白色粉末,外观上与纯碱、小苏打、米粉相似,容易造成误食中毒。毒鼠强为中枢和运动神经系统刺激剂,具有强烈的脑干刺激作用,可引起阵挛性惊厥、意识障碍、四肢抽搐、昏迷、死亡,也可以直接损害心肌细胞,引起心肌酶的增高,引起ST及T波的异常及心律失常[2]。
此次中毒的3名患者年龄相近,但中毒潜伏期时间长短不一,中毒程度也深浅不一,究其原因可能主要是毒物摄入量不同。摄入体内毒物越多,潜伏期越短,中毒症状越严重,卢某吃了大部分的面和面汤,因此中毒程度最深。
据报道,中国每年约有数十万人发生急性中毒,其中急性鼠药中毒占50%以上比例,鼠药中毒死亡人数高于同期传染病死亡人数。特别是毒鼠强中毒案例时有报道[3-5],中毒死者中,以儿童、青壮年为多见,主要原因是误食、自杀或被投毒[6-7]。口服几乎是毒鼠强中毒的唯一途径,大多数服毒后在极短时间内死亡。
毒鼠强在国内属于禁药,禁止贩卖和销售。政府针对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已开展过收缴、销毁、整治等专项行动,但由于生产成本低廉、鼠药市场管理混乱、高效灭鼠药的缺乏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等原因,毒鼠强的生产和使用屡禁不止,部分居民仍能从市场上购买到毒鼠强,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危害。因此笔者认为,预防毒鼠强中毒的关键在于控制源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对剧毒药品的认识,特别要普及毒鼠强的毒性及危害知识,提高人们的警惕性;二是相关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下决心整顿剧毒药品市场,尤其是禁用剧毒药品的管理,减少或杜绝其在社会上泛滥,保护居民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陆凤翔.内科临床处方手册[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887.
[2]廖文才.一起毒鼠强食物中毒的调查[J].现代预防医学,2008,35(3):456.
[3]汤湘云,蒋世钊,顾小红.一起毒鼠强食物中毒的调查分析[J].实用预防医学,2003,10(3):380.
[4]刘金萍,温凯英,刘辉.一起毒鼠强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J].职业卫生与病伤,2003,18(3):240.
[5]蔡茂仁,史丽娟,汪忠武,等.一起“毒鼠强”严重中毒事件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1998,5(2):50-52.
[6]田利国.一起毒鼠强引起的家庭食物中毒调查[J].实用预防医学,2005,12(1):152.
1、一般情况及临床表现
2010年7月20日约12时左右高淳县阳江镇北固村徐子标家午餐,主食为米饭,菜肴为长豆角烧鸡、炒黄瓜。共同就餐者7人。人员组成:徐子标(户主)、孙如锦(户主老婆)、徐红民(户主儿子)、徐丽云(户主女儿)、曹雷(户主女婿)、曹玉洋(户主外孙)、曹诗颖(户主外孙女)。晚餐继续食用午餐剩余的长豆角烧鸡,次日上午6时30分左右,曹玉洋、曹雷相继出现恶心、呕吐症状,无其它明显临床症状。曹玉洋症状较重,于2010年7月21日7时左右就诊于当地卫生室,给予654-2静脉滴注后症状未好转。21日下午5时左右曹诗颖亦出现呕吐症状。夜间10时左右,曹玉洋家人发现其呼吸急促,立即送高淳县阳江镇镇卫生院就诊,约20分钟后死亡。随后,曹雷及曹诗颖被送高淳县人民医院就诊。2010年07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徐子标、孙如锦相继出现呕吐症状,随之立即就诊于高淳县人民医院。经过医院对症治疗后,徐子标、孙如锦、曹雷、曹诗颖中毒症状消失,生命体征平稳。
2、卫生学调查
事发家庭位于高淳县阳江镇北固村三组徐子标家,在2010年07月20日中午前没有共同就餐史,上述7人在当日中午及晚间共同就餐,有5人出现恶心、呕吐等类似症状。孙如锦自述其自家于本月18日对其门前的蔬菜进行杀虫施药,使用药物为溴氰・毒死蜱,施药浓度0.15%;施药后至出现中毒症状前天气晴好,没有下雨;事发家庭20日晚间除徐子标夫妇及徐红民外,其余四人住一房间,使用气雾剂灭蚊后,续用蚊香熏杀,房间内药物浓度较高。
食谱:2010年07月20日午餐食谱为:长豆角烧鸡、炒黄瓜、米饭;晚餐食谱:中午剩菜(长豆角烧鸡)、粥、饼。
食品来源调查。长豆角:自家菜园内采摘,本月18日已进行杀虫施药,使用药物为溴氰・毒死蜱,施药浓度0.15%;鸡、黄瓜为阳江镇市场购买,未见同样购买者食后出现异常症状;米、家庭用调味品该户一直长期在食用。
现场状况:该农户家庭内物品零乱,调查人员在该农户的碗柜上发现未使用完的成品溴氰・毒死蜱,锅台上尚有未食用完的剩菜(长豆角烤鸡)、饼、熟的小瓜菜等食品。农户卧室内驱蚊剂的浓度较高。
发病人员与时间:曹雷、曹玉洋于2010年07月21日晨06:30出现中毒症状;曹诗颖于2010年07月21日下午5时左右出现中毒症状;徐子标、孙如锦于2010年07月22日下午16时左右出现中毒症状。具体中毒人员、时间、症状、潜伏期及转归见表1
3、实验室检测
现场采集患者20日吃剩的长豆角烧鸡、施药用剩余的溴氰.毒死蜱、饼、熟的小瓜菜、次日饺馅[长豆角(为21日市场购买)、猪肉]、调查时在中毒患者家蔬菜园内的长豆角(调查前夜间已下雨)进行检测,结果见下表2。
4、病因判断
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看,所有中毒人员均有共同的就餐史(2010年20日中午及晚上);食谱中原料有明显的农药污染来源,农药溴氰・毒死蜱为复合农药(主要成分拟除虫溴氰・毒死蜱);中毒者就住的环境中驱蚊剂的浓度较高(主要成分拟除虫菊酯)增加中毒的强度;现场采集食物样品检测结果显示:2010年07月20日徐子标家长豆角烧鸡中含有较高浓度的溴氰・毒死蜱;20日食用的其他食品、21日食用的食品及被雨水浇过的长豆角中均未能检出高于检出限的溴氰・毒死蜱。
结合临床症状及检查结果,可认定为一起因食用农药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5、讨论
农药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国时有发生[1][2],严重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我县是农业大县,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药使用非常广泛。伴随多年的农药中毒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生产性农药中毒呈逐年下降趋势[3],非生产性农药中毒防治工作任务突显。农药污染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虽非农药中毒的管理范畴,但在农药中毒社会防治中应增加农药污染的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正确使用和食用有农药污染的物品与食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付卫东.一起由甲胺磷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的调查[J].苏预防医学,2005,16,(01).
【摘要】目的 探讨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预防此类食物中毒的发生。方法 采用现场调查法,对就餐者和食物中毒发生地点进行调查,对剩余食物、患者的排泄物、可疑中毒食品进行现场采样做定性和定量实验。结果 此次调查共调查了5人,其中4人发病,确认为亚硝酸盐中毒。结论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食品行业人员的培训,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日常饮食中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的方法。
【关键词】亚硝酸盐 食物中毒 调查报告
Abstract Objective The causes of food poisoning, Prevent the occurrence of such food poisoning. Methods. Of eating and carrying out a survey of food poisoning. The remaining food, excreta of patients, suspicious conduct on-site sampling of food poisoning for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experiments。 Results. The survey investigated a total of 5 people, 4 of them the disease, Recognized as nitrite poisoning. Conclusion., Recommendations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trengthen the food industry staff training, Increase food security and propaganda, Strengthening the safety management and usage of food additives,Diet nitrite poisoning prevention method。
Keywords Nitrite Food Poisoning Report
1 事发经过
2010年6月26 日9:40,北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北票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告,和平市场一家馒头店4名服务员早餐后先后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及口唇、颜面青紫等症状,怀疑为食物中毒,正在医院抢救。
1 流行病学调查:
1.1 可疑中毒食品:6月26 日早晨,南山街和平市场馒头店杨某等4人早餐食用自制的韭菜馅蒸饺,进餐后 一个半小时左右,杨某等4人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口唇青紫等症状,吃的少者症状轻,店主刘某未吃早饭,无上述症状。
1.2 临床表现与治疗情况:潜伏期1.5-2.0小时,所有病人临床症状基本相似,头晕、恶心、呕吐、及颜面、口唇青紫,重者出现了呼吸困难,均未出现发热症状。市二院给予了吸氧、洗胃、催吐、导泻、特效解毒剂美兰、大剂量VC和对症治疗,四天后全部痊愈出院,无后遗症。
2 现场卫生学调查
和平市场馒头店,上岗人员健康证齐全,店内卫生状况良好。
中毒原因:服务员做早餐时没有食盐了,发现一闲屋塑料桶内有类似食盐的白色晶体,以为是盐,便拿过来当盐使用。
3 实验室检验
3.1 采集剩余蒸饺1份;类似食盐白色晶体1份;病人洗胃液4份。
3.2 按照GB/T5009.33-200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方法》[1]。
3.3按照GB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3.4 按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5 检测结果 :塑料桶内白色晶体为亚硝酸盐,蒸饺内亚硝酸盐含量为10050mg/kg(超过国家标准502倍[4] [5]),病人洗胃液中亚硝酸盐定性实验均为阳性。
4、结论
由于病人有共同就餐史,吃者发病,未吃者不发病;临床症状相似: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口唇颜面青紫;实验室诊断亚硝酸盐阳性;使用特效解毒药后症状缓解;停止食用该食品,发病立即停止的特征,所以此次为一起误食亚硝酸盐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2]。
5、预防措施
本起食物中毒,主要原因为服务员知识浅薄,食品安全意识差,对亚硝酸盐与食盐缺乏鉴别能力,同时对亚硝酸盐管理不当。预防亚硝酸盐中毒方法:妥善保管亚硝酸盐、尤其是装有亚硝酸盐的容器要有醒目标志;禁止食用变质及存放过久的熟菜;腌菜至少在20天以上再吃;不喝“苦井”水,不用“苦井”水煮饭;禁止超剂量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加强对食品行业人员的培训,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以防造成食物中毒。
参考文献:
1. GB/T5009.33-2003《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方法》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 GB/14938-1994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与技术处理总则》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3. 吴坤《营养与学食品卫生学》第五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