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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我市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六新大”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坚持学习党的十精神,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积极营造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建立起于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办公室)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审批事项调整。为贯彻落实《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推动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制度改革,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报送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清理计划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事项清理工作,成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和个人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科技部门不再对此类事项进行审查。(成果科)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改进行政决策方式。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决策事项的性质、重要程度及影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进行合理确定,全面规范和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政务通报等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办公室)
(四)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完善裁量标准制度。结合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出台《市科学技术局适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和《市知识产权局适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执法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和方式。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细分成若干裁量等级和裁量档次,让裁量空间由“个人说了算”变为“制度说了算”。(各科室、直属单位)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形势要求、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从必要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上对文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各科室、直属单位)
(六)加强科技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作。为了促进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效率和项目实施成效,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审批流程》等规定执行,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申报立项科技项目要严格做好跟踪、监督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公开透明运行率达100%。(计划科、监察室)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宣传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大力宣传以以新修订的《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省专利保护条件》、《科学技术普及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日、“市科技·人才活动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方式,强化对公众的普法力度。(成果科、计划科、知识产权局)
(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和途径,依托科技网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及时政务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公众对信息的获取和查阅,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办公室、情报所)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个岗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有责必究,纠必到位。
一、指导思想
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的理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拓宽执法监督领域,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工作要点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工商”建设
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端正执法理念,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文明执法。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地方经济的关系,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文件精神,组织人员梳理完善行政处罚依据,确定应当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项目;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
3.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继续开展全局优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评选,提高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的能力和水平。
4.继续推动工商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工商干部的执法能力,促进工商所的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加快建立法治理念牢固、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监督到位、执法制度完善的法治工商所。
5.排查执法风险点,积极防范执法风险,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执法风险的最低化。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转变行政方式
1.加强对行政指导理论研讨,了解目前全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途径,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工作,达成行政指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2.积极转变行政方式,正确处理行政指导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系,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上阶、拓范围、出成效。
3.认定一批行政指导示范单位和行政指导示范项目,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4.积极在行政许可、消费维权、合同纠纷、行政复议等领域探索行政调解。
(三)强化程序公正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1.贯彻执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的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程序,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规范性。
2.创新行政执法程序。推行“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即“对初次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先进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以减少行政处罚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起来,对其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带有自由裁量的处罚条款进行逐条量化规范。要做到量化标准切实可行,合法、合理,在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同时,每一个违法行为的适用依据后面都要标注适用、部分适用以及不适用“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的情况。要切实做到降低处罚幅度、减少权力行使自由空间、规范行政处罚程序,量化处罚标准。
3.结合《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出,研究探索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拓展监督领域
1.积极拓展执法监督领域,适时组织、参与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调解、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2.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强化听证工作,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合理性的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对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加大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对执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与司法机关、复议机关开展研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系统性和典型性问题。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五五普法”的要求,总结成果,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验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
(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1.认真实施《工商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高效有序的组织好全系统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工作。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杜绝无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
一、加强县镇大调解中心建设,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县大调解中心实体运作能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综合督察室。设1名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和5名兼职副主任(县综治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使专职调解员人数达4名以上,办公室6间,200平方米以上。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层科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二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驻外省、市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帮助相关建筑企业、水运建造企业、服装企业等建立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县大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三是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坚持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县律师行业党支部,健全完善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律师的执业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推进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各类经营承包合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案件,依法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协助政府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和涉法工作。认真做好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证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稳定发展、有形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公证业务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全面落实市局公证规范化考核指标和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合理的公证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公证员工作积极性。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大局,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形象,保障我县农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法,行政管理人员经常学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讲法制度;落实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尤其是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保持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积极修订完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按照“突出主题、集中时间、上下互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检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无污染,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并严格执行农产品采摘安全间隔期规定,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
6、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7、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工作成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成效。
8、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培训考核,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做好执法证件审验,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完善证件管理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申报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法制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提高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执行重大决策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在全委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3、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14、完善土地流转维护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全县土地流转指导,引导群众规范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以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深化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执业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进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机制,扩大设立医患、交通、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环县、环乡(镇)边界联合调解组织,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部门的衔接,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维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GPS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四是严格执法,认真做好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对于不服从监管有再犯罪风险或有严重违法现象的矫正对象,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予以收监。五是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加强矫正机构建设,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局,逐步解决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是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守法免疫力”的重要防线。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突出核查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无缝对接。深入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因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三帮一促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坚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探索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利用传统方式和现代大众传媒相结合,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普法从应付考试走向实用,要求每个国家公职人员有一本普法读本,每个农民家庭有一份普法简易读本,县城区内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法治”、“服务助改革、助发展、保民生”等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使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及现场推进会,实现县、乡、村联动推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村(社区)全部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五是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各级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司法公正行”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文化”的法治品牌。
四、突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大力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权益保障、就医、就学等涉法难点、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建全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一乡(镇)一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目标。二是注重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法制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执业良知,提升职业素养,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分级和公示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者基本信息公开、诚信状况披露。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全面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无业可执、违法执业者无处可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使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援助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五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减少鉴定投诉。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公证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一、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办事处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基本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街道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街道范围内确定以社区、作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开展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预防非法侵害”为主题的法制活动,针对辖区小区突出问题,开展了法制讲座活动,加强工作指导,把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此次示范点活动印发了千余份有关资料给辖区居民,提高了居民法制观念,增加了居民防范意识,有效遏制了发案势头。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制度落实,有效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推定依法行政活动深入开展,使大家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年对街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法制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等,能更好的在工作中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
(三)年为了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街办制定了《街道贯彻<纲要〉宣传安排意见》,积极利用墙报、专栏、例会、广播、标语、宣传车、禁毒等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及通过综治、、法制、计生、国土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纲要》和《五年计划》,制作宣传单500张,村、社区办8期《依法行政》专栏,张贴宣传语50幅,将《街道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下发到各村、社区。积极引导村民、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四)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向光富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普法工作。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包实销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并在今年组织干部和党员开展2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教育相结合,把法制培训延伸到村、社区。在“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办宣传小分队组织街道治保巡逻队全体成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及法制宣传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各村、社区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文明村、社区安全文明户,遵纪守法户活动。街道以多种形式开展的这些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社会氛围创造了基础。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
为推进街道法制政策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和“强作风、保增长活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更好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投资软环境,树立对外招商良好形象。街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各种规章制度41个,新增了《规范化服务细则》、《街道告知服务制度》、《街道首问责任制度》、《街道承诺兑现制度》等,将汇编成册,逐条学习;二是跟踪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搞好协调服务;三是本着热情、耐心、周到的态度,对每一个来电、来访,网上留言都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协调、疏导工作。对反映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和有关政策进行分类处理。能及时处理的,做到矛盾不上交,事关紧要的问题及时汇报,在领导的指导下协调解决,力求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一年来,我街道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街道行政服务事项39项,为街道的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
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党工委、办事处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加强街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并领导和指导村、社区、驻区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群众,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力度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的宣传,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调解工作者给予表彰和鼓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大,街办涉及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引起的拆迁纠纷特别多,而且调解处理时特别棘手,“人民调解在行动”活动期间也是此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时期,针对这个严峻社会问题,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工作重点,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部署,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运用调查、听证、和解等手段办案,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推进联系沟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事态扩大,防止了几次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为辖区的稳定和创综治模范街道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街道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灌云县燕尾港镇共同研究,制定燕尾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措施、时序进度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共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拓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统一要求,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精简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震局窗口建设。推进“三集中四到位”,重视和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的事后监管,提升审批水平。
(三)开展行政执法证据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按照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实行使好自由裁量权;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完善地震系统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实施方案,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质量。
(四)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无一项地震行政权力事项库外运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办事公开。加强外网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局内部监控及其考核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行政决策的系列文件,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地震局科学民主决策各项制度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六)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七)开展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和监督检查。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后,评估情况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通过跟踪检查、督办、考核等措施,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三、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八)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行“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征集意见,特别是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依据《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对满2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发挥地震部门职能作用,为重大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行政执法证据规范化工作,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制定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探索实行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
(十二)开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系列活动。大力推行“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二十四字执法方针,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的各种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服务建设业主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和终端反馈卡制度,实现建设业主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地震部门在经济建设中的特有作用。
五、扎实开展“阳光行政延展年”活动
(十三)开展“法治政府文化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在港城(二)》大型图片展,集中展示全市地震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和谐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把贯彻实施《省防震减灾条例》作为工作重点,全面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六、开展市县地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县地震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轮训工作
(十四)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抓好地震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
(十五)大力推行办事公开。依法在网上公开地震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信息。做好规范和监督工作,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十六)继续深入推行“公开审案”、“阳光执法”。推行执法职能分离、裁量公开、裁量判例、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全面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对内、对外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规范。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
(十七)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进行专项整治。精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检查监督,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公共利益、经济社会秩序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十八)组建调解机构和工作平台。搭建行政调解接待处理工作平台,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十九)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以灌云县燕尾港镇为联系点,着力推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扎实做好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解决不到位造成重复上访。注重从社情民意中分析矛盾、从打算出台的政策措施中预测矛盾,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切实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建立重大问题“绿色通道”,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或不良后果的问题,由联席办、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接待处理,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状态;及时化解、妥善处理经济领域的社会矛盾纠纷、案件。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和信息报送等制度,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十)强化地震行政复议调解。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申请、审查受理环节,推行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前置制度,受理前告知调解权利、申请人接受调解则先行调解、暂不立案。在审理环节,在书面审查的同时,采取现场调查取证、勘查,召开听证会、质证会、见面会等多种形式查明案情,化解纠纷。在结案方式上,坚持调复结合,能调尽调,尽量采用和解、调解、协调协议、撤回申请而终止的方式结案。在善后工作上,通过制发建议书、意见书、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等方式延伸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
(二十一)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各种矛盾纠纷化解途径的贯通机制,形成形式多样、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畅通有序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按照“整合资源、整体联动”的要求,完善市地震系统法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八、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市县区地震依法行政工作。各级地震部门每年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领导班子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及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理念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年度安排全市地震工作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局领导和中层干部听取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对县区地震局和局各处室贯彻国务院《纲要》精神和依法行政目标、软环境考核结合起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公务员晋升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和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推进阳光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八)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推动卫生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十)与区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全面提升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共建合作机制暨成立区检察院驻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络站。围绕发展大局,统筹协调,建立方便有效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卫生、食药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结合,实现卫生、食药监、检察三方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月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事项严格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减少环节、优化程序、再造流程。把确需审批的事项管住管好,防止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要建立违法设定或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定期评价制度和动态清理制度。
2、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市和各市(区)两级水行政执法权责。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实行上级挂牌督办制度,明确层级监督的事项、内容、目标和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深化与公安、司法、海事、航道、渔业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等涉水违法行为。健全流域与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效能。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市水利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强力推动。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出部门和重要项目报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
5、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6、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
7、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体制机制创新,注重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之与改革决策相协调。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根本依据,把有限的制度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上。坚持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异地先进经验。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座谈会,重点是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确保文件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今年市局将积极推进《市卤汀河及泰东河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出台工作。
8、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把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改进和完善文件起草、协调机制,强化调研、听证、论证和评估。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卷宗评查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适时组织面向社会的专家点评会,与公众互动,根据点评形成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并结合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情况,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9、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局,重点突出水利发展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招投标环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水利收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权力平台运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库,保持与对外一致,解决权力名称与编码不统一等问题;继续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程监督、督察督办,开展网上运行绩效评估。
10、强化行政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权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强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进一步加强水利门户网站建设,认真维护政民互动栏目,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推进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与网民实时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接受监督评议。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深入开展水资源、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水文设施保护、河道采砂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12、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健全水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行政许可、重大水行政处罚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防止违法行政发生。对重大水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重大水事案件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水事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接待中心设立复议受理窗口,探索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健全复议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及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复议受理、审查、中止、决定、执行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
15、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探索在接待中心等服务场所设立行政调解接待窗口,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接待、受理、协调、处置、交办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市局将加强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16、加强改进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受理制度,畅通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初信初访和化解积案。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工作理念推进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更多地采取人民调解等群众参与的方式化解问题,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维护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落实工作领导体制,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相衔接,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相统一。继续扩大市和各市(区)的协作,探索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努力在依法行政的难点、重点方面取得突破。适时召开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面上工作开展。
1、在全市档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制定法治学习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化,将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列入年度创新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组织档案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4、深化普法宣传活动。制定档案“六五”普法规划。
二、加强体制建设,强化制度保障
5、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监督机制。
6、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论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的统一。
7、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
三、加强信息审核,推进政务公开
8、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便捷公开形式,放大公开成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高效开展。
9、加强市档案馆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级政府机构应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质量和齐全率、完整率,同时搞好本馆对接收信息的整合、管理工作,为社会大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四、扎实开展“阳光行政落实拓展年年”主题活动,完善行政监督
10、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坚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
12、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的力度,建立健全以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培训为重点的教育机制,以阳光执法为重点的预防机制,以社会评议和问责查究为重点的监督机制,以建立执法档案、强化执法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奖惩机制,构建教育、预防、监督和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
五、规划六五普法,严格规划落实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的监督考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3、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积极参与指导各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5、开展决策实施检查和后评估。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中心将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抓紧制定、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加强对本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知法学法常态化、常规化
(1)组织学习法律知识,重点学习宪法、通用法律和履行职责相关的粮食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赴先进单位学习2-3次,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2)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养。
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行使决策权。重大行政决策都应当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全员参与、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三、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化、规范化
(1)树立正确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做到执法措施和手段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
(2)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等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核查,加强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法定义务的检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加强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管,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3)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梳理和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规范和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文书和案卷管理等制度,保障程序公正公开。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公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规则和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坚持文明执法,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和用语规范。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矛盾化解有序化、程序化
(1)加强督促检查。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经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2)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3)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为副组长,助推粮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公开、高效。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平安__”、“法治__”、“和谐__”建设的职能作用,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全省排头兵,全国中心城市一流”的工作目标要求,积极进取,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把握舆论方向,落实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司法行政系统的主旋律,着力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__”、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知晓率上求突破。
2、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外宣传能力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工作目标。
3、要以省厅和市局建立的主要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突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__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宣传主攻方向,及时充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市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和区县局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分别不少于20、20和80篇(条、幅)。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4、结合机关作风评议,大力宣传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平安__”、“法治__”、“和谐__”进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经验和成效。
5、大力宣传在“五五”普法、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所建设、社会矛盾调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以及劳动教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事例)。
6、大力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以及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7、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宣传策划,提升宣传品位
8、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省、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省厅、市局两级已建立的宣传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办好《__日报》和__电视台教科频道的专版、专栏。
9、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适合媒体风格和栏目要求的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闻化宣传的路子,注意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事件,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0、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做好阶段性宣传计划和月度宣传安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重大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地搞好调研分析,做好专门策划。
11、着力搞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2、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
13、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政策,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新闻事项要按规定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