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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排查工作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河XXX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支部书记XX同志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市政管理部、环卫管理部、园林绿化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分段进行排查整改。一是自查时间从11月6日之日起至11月11日结束。自查工作责任部门有: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市政管理部、环卫管理部、园林绿化管理部、灯饰照明管理部、隧道管理中心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按照要求,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由上到下、由部门到个人,根据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相互帮”的方式,认真查找风险点,克服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的思想认识,认真填写《企业岗位廉洁风险评估表》,做到边查找边改进,通过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进行有效防控,切实追求每个工作环节的实效。
(三)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排查。本次排查是以回归本源、防范风险为目标,为准绳,主要围绕的七种表现形式,排查整治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什么排查什么,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并建档立案,逐项对照整改,严格自查自纠。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体系。采取定期自查、重点抽查的方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监控措施。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对党员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实施重点监督,认真查找风险点。
二是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深化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并与岗位职责相结合,规范岗位职责,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一、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主动,缺少系统、全面的学习且自觉性不高。经常以工作任务繁重为理由,不能自觉主动抽时间学习。经常是上级要求的任务中不懂的、急用的才主动去学习,碰到材料才找依据、查资料。学会了粗浅的知识能完成任务就自我满足,没有系统地学习和深入的研究一些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不能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工作被动落实多,主动超前少。大多是承办领导交办事项,工作中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在多项工作同时进行,而且时光紧、任务重时,往往是疲于应付,当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往往心浮气躁,没有做到胸有成竹,直接导致做起事来畏首畏尾,影响效率。
(三)统筹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对统筹意识的体会的不深不透,甚至有些时候对待项目建设过程不能始终持续以饱满的精神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躁,对建设项目中的各方态度不够和蔼,而且有许多工作做的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对整个项目的统筹把握欠缺,今后还要继续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整改的措施
针对自我在工作中存在种种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反思,加以改善,时时开展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我,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动;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持续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自我综合素质。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行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更新自我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用知识的力量提升自我整体素质,做到遇事不慌不燥,处事稳当高效。
(二)增强工作超前意识,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升工作意识,在工作中领会精神,先思考后行动,把工作建立在有想法有思维的基础上,完成工作是第一步,思考研究工作后如何提升如何改进是第二步,能更好更高效的完成以后类似的任务是第三步,做到工作又快又好。
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书
填表人:谢进辉检 查 日 期: 2014年01月11 日
第三篇: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内容。我单位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宣贯会议精神内容,并成立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1、成立未来科技城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组员:xxx、xxx、xxx及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后附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对自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联合大检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对违法违规的举措进行全面整改,积极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2、明确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1、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内容的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实施。
2、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包含有防止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
4、环保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5、是否对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环境保护法规知识和文明施工培训及考核。
6、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五牌一图"及监督电话,是否有环保宣传标语。
7、现场材料是否分类码放、码放整齐,材料标识是否清晰准确等。
8、是否对现场施工扬尘进行管理。土方运输车辆是否苫盖严密,是否做到清扫及时等。
9、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满足人数要求。
10、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配备足够及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
11、监理工程师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及时到位的监督检查。
第四篇:江夏一中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江夏一中“双争”活动自查自纠
报告
自查自纠是集中开展“双争”活动的重要环节,江夏一中紧紧围绕“双争”内容,同时结合实践贯彻科学发展观精神,做好我校友会“双争”活动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促进了我校工作的积极开展和谐发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查摆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和突出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2、主动服务意识不浓,质量不高;
3、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4、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执行力度不够;
5、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6、勤政廉洁观念需要强化。
二、认真整改,措施到位
整改是自查自纠过程的继续,是进一步处理问题的必要过程。这个阶段,切实纠正和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
1、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服务。公开办事项目和办事 1
程序,简化手续。每个部门都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以方便办事学生和家长。
2、加强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将思想教育贯穿自查自纠的全过程。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职员认真学习区、局文件精神,明确目的意义,引导自查自纠。认真学习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方案。针对干部职工队伍及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通过思想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学习,使其在思想上增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工作中成为行家里手。
3、优质服务。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做到热心耐心和细心,不厌其烦地对前来办事人员给以说明、沟通、解释等工作,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让家长多跑路;不能及时解决的,说明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限,不拖拉、不推诿,直到群众满意而归,绝不让问题溜走,让问题沉淀。
4、完善和规范工作制度。在“双争”主题教育中,我校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狠抓各项制度、规定、服务承诺的修订完善,按照“立、改、废”的原则进行分类并根据讨论会上讨论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制度的贯彻力度,进一步规范日常办公秩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重点是完善和认真执行校务公开制度,教代会制度。
5、强化勤政廉洁意识,加强廉洁自律。要求令行禁止,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决杜绝不规范操作程序和违纪违法贪贿行为。自我约束,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权、慎终”,使不思腐败、拒绝腐败成为我们的自觉行为,从而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第五篇:“合规建设回头看”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部门(支行)
“合规建设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参考模版)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合规建设回头看”主题活动,根据中山银监分局《关于***》、省行《关于***》的要求,在分行的统一部署下,我部(行)于*月*日至*日*日开展对合规建设的自查自纠活动,综合审计、合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部(行)的实际情况,******,,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单位现阶段经营管理概况
要求:分别罗列各业务截止目前的发展数据、业务管理与培训、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宣传等概况。
二、本单位合规风险管理现状
(一)合规风险管理概况
要求:明确罗列在开展各项业务过程中已采取的合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案件防控、合规管理人员配备、合规文化建设与培养、问题整改机制、异常情况上报制度执行、与合规经理工作协调度等),力求在梳理现状的同时,查找目前本单位在合规风险管理中的漏洞或薄弱环节。
(二)“合规建设回头看”活动进展情况
要求:活动部署情况(明确具体的日期、活动宣贯形式等)、进展情况、亮点所在、不足之处、活动报告共享情况等,力求本单位每位员工均积极参与到自查自纠活动中来。
(三)本次自查自纠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未能整改原因
本次活动情况:*****
1、“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未整改的原因分析。
(1)、个金业务方面:(参照自查自纠内容指引表)
(2)公司业务方面:(参照自查自纠内容指引表)
(3)信贷业务方面:(参照自查自纠内容指引表)
(4)管理方面:****
要求: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报告正文中予以总括列明,具体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及上级协助事项在附表中逐项列明。
2、以往检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要求:针对3季度主要问题已开展的整改措施,未整改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需上级行协助事项。
三、本单位下阶段合规风险管理主要举措
1、******
2、******
3、******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各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13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
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
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
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
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
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
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
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
,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12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
,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
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
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
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或实施联合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
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企业隐患自查自
一、自查自纠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㈠自查自纠主要目标:通过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系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通过集中查找,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通过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一些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㈡工作原则:
1、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2、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行业分级指导监督与搞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起来。依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公管、航管等部门在做好自己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向所监管的企业延伸,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4、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与构建具有我区交通工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结合我区交通系统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和时间要求
㈠自查自纠重点: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与交通建设(当前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以及有关中介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主要是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㈡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三、具体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各单位召开班子会议,传达贯彻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局《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好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2、通过各种会议、座谈、专题教育等形式,结合当前“八荣八耻”教育和“七一”建党纪念日,进一步强化治理商业贿赂教育活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自觉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动员干部职工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局机关、公管所、航管所分别向交通工程建设相关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等发出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3、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机关与工程处配合,在6月下旬召开一次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题座谈会。
㈡集中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上旬)
按照先易后难、先面上后深入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正常工作与自查自纠工作的关系,把握好自查自纠工作进度,自查自纠既要查行为,又要查制度,查思想。
1、面上查。各单位可以以表格的形式,人手一份,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的思想认识,单位和个人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单位管理方面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纪委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96178、86882788,局举报电话:86782752、86782755。
2、重点查。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查。区公管所、区航管所对2001年以来特别是两区合并以来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费减免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有没有违反规定,不该批的批了,该罚的不罚(或少罚),不该减免的减免,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区公路段路政管理中是否存在着该罚的不罚、不该批的批了等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养护工程和小工程建设是否按区里规定规范操作,存在哪些问题,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区汽运公司在2001年以来车辆购置、车辆保险、油料供应、车辆维修、车身广告等环节中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工程处在2001年以来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中是否有收受施工企业好处费的现象,对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局里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计量支付、质量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查,查找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重点查找借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私自违规分包转包、虚报工作款、利用工程设计变更套取政府资金、设计单位虚报工程造价、监理公司对施工企业缺乏监管等问题。
3、个人查。个人查,以自觉查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搞群众运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查,党员同志要自觉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主动查。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把握改正错误的良好契机。
4、组织督查。督查内容:①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②各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检查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③重点案件的督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本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单位活动动态、信息也要及时上报。个人退缴的礼金、礼品,各单位要妥善登记,统一上缴到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从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认真抓好整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各单位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㈢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情况。区、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对自查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防止反弹现象,切实改正存在的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总体目标:在20xx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两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20xx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20xx年4月至8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5月上旬)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5月上旬—7月底)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8月)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20xx年8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30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衡办发[20xx]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20xx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20xx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20xx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8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1、总体目标:在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些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年月至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办发[]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特征
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突出以下三个字的特征:
(一)在行动上突出一个“早”字
1、早部署
继9月9日省政府、省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动员电话会后,9月10日,我局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行评工作。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9月13日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小琴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李家顺、党组成员郭新、周明山、王晓蓉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郭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蓉、杜永庆、黄琼、向可为副主任,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行评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专班具体抓,全体员工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拟定实施的工作方案。9月13日拟定了《县审计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行风工作日程安排表》,为全局行评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定的物质基础。
2、早动员
9月14日县政府召开全县行评动员大会之后,于15日下午召开了审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邀请了县纠风办领导、县行风督查员和县委督查员等领导参加会议。在全县62个被评议部门中率先拉开了行评工作的序幕。
(二)在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
1、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围绕审计抓行评、抓好行评促审计”的审计行评主题,明确地提出了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依法审计与做好行评的关系。在认真开展行评的同时,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观念,决不能因追求行评结果,忘记严肃执法这个根本;正确处理好自查与他评的关系。在自查的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倾听民声、把握民心;正确处理好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长期性与行评工作的阶段性的关系。坚持把行评工作作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全过程中的“细胞”工程,既要追究短期效应,更要追究长期效应,不搞短期行为;正确处理好本局行评工作与全省审计系统行评工作的关系。既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要求做好本局的行评工作,又要把本局行评工作置于全省审计系统行评的大环境中去,力争为全省审计系统行评工作争先进作贡献。确保行评与审计两手抓、两手硬,彰显双项成果。
2、实事求是地亮出“以海纳百川之气概广聚群众诤言、以谨小慎微之态度纠建并举”的审计行评旗帜。于9月13日率先向全县人民发出280份《致全县人民的公开承诺书》和5000多条手机信息,表明审计机关广纳社会各界诤言的诚意和正确对待群众批评的气概。
3、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六纠六造”审计行评重点。为了牵住审计行评的“牛鼻子”,抓住审计行评的工作重点,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行评领导小组的要求,充分结合审计实践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了审计机关开展行评“六纠六造”的工作重点,即:纠正服务发展不主动,事不关己的思想偏差,营造自觉投身于发展,服从服务于发展的良好氛围;纠正执行力偏弱、不思进取、各行其是的行为偏差,营造不甘落后,敢立潮头,不需扬鞭自奋蹄的良好氛围;纠正执法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的行为偏差,营造依照法律程序,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执法的良好氛围;纠正办事拖沓,成本高,效率和效益低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讲成本,讲效率和效益的良好氛围;纠正变通执行审计现场“八不准”纪律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廉洁自律,无私无畏的良好氛围;纠正自查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营造自觉不掩饰、不回避,敢于自查自纠,纠建并举的良好氛围。“六纠六造”符合省市县行评领导小组的要求,又突出了审计机关行评工作重点,体现了审计机关行评的特色。
(三)在做法上突出一个“诚”字
1、自查守“诚信”。在开展自查自纠的活动中,局领导班子及全体审计人员以开展“四讲四不讲”,即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假话、讲自己不讲他人、讲主观不讲客观为为基本要求。以开展“三项革命”,即“革自己在思想领域事不关已的命”、“革自己在履行发展职责无所作为的命”、“革自己在廉政建设中泛用职权的命”为支撑点;以开展“六纠六造”为主要内容,人人写出书面自查自纠报告。采取分片集中自查自纠、互帮互促的方式,人人正视思想行为中的偏差、理性分析偏差产生的根本原因,个个作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承诺,在全体职工中烙下了“诚信”的印记。
2、征求意见显“诚意”。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局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评议意见箱、手机短信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群众的诤言,把审计的行风建设置全县人民监督之中。尤其是组建审计“回访团”采取登门拜访领导、问计部门、走访被审计单位,面访人民群众等方式,面对面地听取各方意见及批评,在社会各界基本上烙下了诚意的印记。
二、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效果
我局本着宣传发动造声势、由表及里和自查从严、自纠从实、纠改并举的原则,顺利地完成了上述阶段的任务,彰显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成就。
1、彰显了“三个率先”。审计机关的行评工作在全县62个被评部门中,一是率先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全面谋划审计机关行评的指导思想、工作主题、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及工作目标,组建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审计机关的行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组织保障;二是率先召开各方代表参加的审计机关行评工作动员大会,并在县电视台率先公开报道,拉开了审计机关行评工作的序幕;三是率先向全县人民发出审计机关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书和手机短信,表明审计机关诚心诚意纳谏的诚意。
2、彰显了“四个增强”。在本次行评的伊始,由于局党组把本次行评工作当作展示审计机关形象的机遇,提高审计地位的机遇,营造和谐审计环境的机遇,推进审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机遇来认识、来把握、来谋划,并把行评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而准确地提出了“围绕审计抓行评、抓好行评促审计”这个主题,一步一个脚印的践行,取得了行评阶段性工作和审计阶段性工作的双丰收,彰显出“四个增强”,即:(1)科学高效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在行评与审计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审计人员自愿放弃业经政府同意参观“世博会”的机遇和《公务员法》规定的法定假期,全局修订了审计工作日与审计费用捆绑的“成本控制”办法,提高了行评和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益;(2)依法廉洁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在依法从审方面,全局已修订了《审计廉政文化体系建设纲要》,为审计正确运用“三权”,即审计检查权、审计审理权、审计处理权的源头、源中、源尾进行了有效控制。(3)诚实守信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全局加大了审前承诺、审中评议、审后专题回访的工作力度,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搭建了一个长期友好合作的平台,烙下了诚信守信的印记。(4)无私无畏从审的意识得到增强。由于认真纠正执法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行为偏差,强化奖后惩前”的措施,坚持“邪不压正、邪不胜正、身正不怕影子邪”的理想,审计执法浩然正气得到增强,仅投资审计审减投资近3000万元,审计执法成为政府投资领域反腐倡廉一道亮丽的“防护墙”,得到省市县三级反腐倡廉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得到审计系统众多同仁的借鉴和推介。
三、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主要措施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采取先外后内,由表及里的措施,首先面向社会,公开发放《行评征求意见函》共210份,书面征求意见;其次组建了四个审计“回访组”,采取登门拜访和面对面座谈的方式,分别到县乡85个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也许是顾及情面的原因,被征求意见的单位一致认为审计执法在全县所有执法部门中的行业作风堪称一流。但局党组并不以此为殊荣、善罢甘休,组织全体职工静下心来,自查自纠。综合全局职工自查自纠的结果,在现行地方审计机关只是地方政府一个内部审机构的法制框架之下,审计机关在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意图践行审计监督方面,存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1、审计监督有所滞后。主要表现在缺乏对审计事项的事前和事中的监督。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审计资源与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县审计局尽管有在职27人,但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只有11人,只占总数的40.7%,人少事多,无力顾及,尤其是中央加大新增投资力度之后,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越来越多,在本来人员缺乏的情况下,审计监督滞后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更好地改变这种状况,一是在审计机构编制之内尽快引进审计业务人员;二是在坚持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在投资审计领域中开展工程预算、工程管理跟踪、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形成投资领域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的审计监督体系。对于引进人才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对于加大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监督问题,由分管审计业务工作的局长负总责,投资分局的审计人员具体落实。
2、审计参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主要特征
根据《县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重点突出以下三个字的特征:
(一)在行动上突出一个“早”字
1、早部署
继9月9日省政府、省纠风办召开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动员电话会后,9月10日,我局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行评工作。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9月13日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小琴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李家顺、党组成员郭新、周明山、王晓蓉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郭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蓉、杜永庆、黄琼、向可为副主任,全体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行评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专班具体抓,全体员工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2、早动员
(二)在内容上突出一个“实”字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指示,我所于2019年9月8日组织全所律师传达学习了省厅编制下发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并要求全所律师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开展内部自查自纠。
自活动开展以后,本人认真学习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规范执业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的会议精神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结合自身实际,深入细致地查找自身在政治立场、执业理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服务质量、廉洁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弥补不足,切实做到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还需提高。对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有一定的了解,但是还不够深刻。不仅要保证以前和现在不犯原则性错误,也要保证以后不犯原则性错误。在工作中,对当事人的服务意识需要提高,对服务的体会的不深不透,在自己工作稍多时,存在与当事人沟通时略显急躁,办理案件时准备不够充分。在办理当事人案件时不是做的那么令人满意,小成即满,没有认识到服务是永无止境的。
2.专业知识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不能完全应对所遇的案件,在工作中往往就案件进行研究,需要什么学什么,急用什么学什么,碰到实际案例才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例,这说明了自身专业知识的不足,这严重影响了服务的质量,应该予以加强。
3.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法不够灵活多变。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案件,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积极主动地去寻找解决的对策;在处理类似的案件时,工作方法形成固定模式,没有做到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思维局限,认识落后。平常在工作中,没有深刻认识到律师这一职业的公益性以及社会价值,职业荣誉感不够,只局限于自己的个人业务,而没有考虑到律师能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对律师能产生的危害认识也不够深刻,只知埋头案件,没有注重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
2.自身的学习没有主动性,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平常较为懈怠,遇到了案件才去学习相关知识。
3.做事情依靠经验做事,不能及时用科学的思想来分析问题,没有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的进行思考,导致出现在类似的案件中存在工作方法不够灵活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全资、控股及其受托管理的二级公司)
二、检点
按照《 公司纪念品与接待合规管理办法》要求,检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
2.是否存在提供高档菜肴、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问题;
3.是否存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及礼品;酒水购买及使用是否合规问题;
4.是否存在陪餐人数不合规问题;
5.是否存在招待费用报销流程不规范、接待清单不齐全问题;
6.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KTV等娱乐场所问题;
7.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其他名义隐匿、转移招待费经费开支等问题
8.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对2019年以来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落实,并于11月9日前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送公司行政部并抄送风险管理部及监察部。
2.重点检查(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7日)
公司将组织若干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主要通过自查情况报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查账目票据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整改落实(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公司行政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反弹、遏制腐败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2012年8月8日到2012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2012年8月10前,上报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2012年8月13日到8月20日)。
律师事务所重点自查在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诉讼文书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律师执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律师自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以非律师身份办案,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改进提高管理和自律的制度措施,对律师和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律师事务所有关制度规定做出处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各律师事务所和存在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律师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在8月20日前上报至区司法局。
在本阶段,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协商确定查阅案卷的时间、数量。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到法院进行案卷查阅登记工作。对2010年度涉及我区律师办理案件(以下简称“登记案件”)对应案卷中的案号、案由、委托人、人、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结案日期等信息进行登录,并按律师所在单位对信息进行汇总编组。根据登记案件涉及律师情况,制定检查时间顺序表,通知所涉及到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阶段:检查、调查和处理。时间安排是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6日。分步进行。
1、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汇总各律师事务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录入《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登记表》。
2、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组成工作小组,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时间表,到登记案件涉及的律师所在单位,检查、调查以下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等六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诉讼文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律师事务所某一时段收结案登记情况;登记案件履行审批登记、收费、合同签订、诉讼文书领取、公章使用、立卷归档等情况。将检查实际情况填入《专项检查登记表》,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对涉嫌存在私自收案、收费和以非律师身份办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研究确定并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根据检查、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于2012年8月31日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区。
三、组织机构
区司法局成立规范律师执业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于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所主任作为责任人要靠上去亲自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一、主要内容
依法查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情况,已办结案件的立卷归档情况;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六类23项基本制度情况。
二、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与自查自纠。时间安排是年8月8日至年8月12日。
1、学习动员(年8月8日到年8月12日)。各律师事务所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于年8月10前,上报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备案。各律师事务所按计划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的相关规章制度。
2、自查自纠(年8月13日到8月20日)。律师事务所重点自查在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统一收案收费、诉讼文书管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律师执业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律师自查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是否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以非律师身份办案,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改进提高管理和自律的制度措施,对律师和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律师事务所有关制度规定做出处理。
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各律师事务所和存在违法违规执业问题的律师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在8月20日前上报至市司法局。
在本阶段,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协商确定查阅案卷的时间、数量。由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到法院进行案卷查阅登记工作。对年度涉及我市律师办理案件(以下简称“登记案件”)对应案卷中的案号、案由、委托人、人、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结案日期等信息进行登录,并按律师所在单位对信息进行汇总编组。根据登记案件涉及律师情况,制定检查时间顺序表,通知所涉及到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阶段:检查、调查和处理。时间安排是年8月22日至年8月26日。分步进行。
1、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汇总各律师事务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录入《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登记表》。
2、由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组成工作小组,按照事先制定的检查时间表,到登记案件涉及的律师所在单位,检查、调查以下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等六类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档案管理、诉讼文书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律师事务所某一时段收结案登记情况;登记案件履行审批登记、收费、合同签订、诉讼文书领取、公章使用、立卷归档等情况。将检查实际情况填入《专项检查登记表》,由律师事务所盖章确认。对涉嫌存在私自收案、收费和以非律师身份办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研究确定并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根据检查、调查情况,依法依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于年8月31日前,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
三、组织机构
市北市司法局成立规范律师执业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北市司法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北市司法局副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北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同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同志、法律服务管理科同志等组成。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于提高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和能力的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所主任作为责任人要靠上去亲自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一、总体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主要解决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教育我市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医院为社会服务、医生替患者着想、医疗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改进我们的工作,转变作风,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有效地解决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
二、基本要求
政风行风评议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的重要途径,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松懈及疲倦情绪,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主要环节
(一)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查找卫生行政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局机关要结合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等“六型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查、看、纠,努力解决发展不足、执行不力、公开不够、服务不规范、反腐不彻底和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促进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
(1)查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看科学发展观是否全面落实,纠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发展不足的问题。
(2)查领导班子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是否落实到位,纠正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3)查反腐倡廉工作,看《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不健全、不规范,惩防腐败不力的问题。
(4)查机关工作作风与效能,看行政服务是否便捷、高效、优质,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5)点工作完成情况,看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进展是否顺利,纠正工作落实不力,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6)查工作责任制,看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纠正卫生业务工作与行业作风建设“两张皮”,抓工作统筹协调不够的问题。
(7)查执行力建设,看执行党委、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重大决策是否雷厉风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事拖沓敷衍的问题。
(8)查政务公开,看行政权力运行是否公开透明,纠正政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9)查机关服务能力,看各项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落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作风、服务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10)查问题整改,看去年行评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纠正整改措施不力,规章制度不全、不规范等问题。
2、查找医疗卫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要以为群众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目的,通过深入的查、看、纠,不断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卫生行业作风进一步提高。
(1)查领导班子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看科学发展观是否全面落实,纠正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发展不足的问题。
(2)查领导班子行风建设责任制,看“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到位,纠正一手硬一手软问题。
(3)点工作完成情况,看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是否按要求完成,纠正工作落实不力,重点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4)查依法执业、守法经营,看有无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纠正法律意识淡漠、执业经营不规范问题。
(5)查卫生政务院务信息公开,看卫生执法、医疗服务等单位的卫生事务信息是否依法公开,纠正卫生事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
(6)查卫生监督执法,看执法是否严谨、科学、文明,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力的问题。
(7)查卫生服务效率,看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8)查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看医务人员是否依法执业、文明行医,纠正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过度医疗、欺诈医疗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9)查反腐倡廉建设,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健全,纠正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10)查问题整改,看群众反映问题是得到有效解决,纠正整改措施不力,规章制度不全、不规范的问题。
(二)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要采取互联网、举报电话、意见信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收集问题和建议。
2、主动走出去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对象不同,由单位领导分别带队,集中时间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病人及家属和所在地群众,以及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级部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各种电话、函询等形式主动征求意见。
3、敞开大门请进来帮助查找问题。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汇报本单位工作,争取工作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各单位要主动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他们加强对本行业政风行风的督导。要广泛印发征求意见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及时汇总分析,分类提出整改意见。
(三)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建立台帐,看哪些问题是能及时解决的,哪些是能通过努力而能解决的,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问题,为有的放矢,分类处理,做好基础性工作。重点是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情况、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
四、边查边纠边改
(一)要将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始终。各单位对征求的行风问题要及时核实,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或科室,做到边查边纠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找准问题的根源,区分情况,分别实施整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不等不拖,立即整改;对暂时条件不成熟不能解决的,应尽快拟定整改方案,分步实施,限期解决;对现行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另一方面要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效。
(二)要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贯穿行评始终。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在听民声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在察民情中把握群众的需求,在知民意中找准服务上的疏漏,在解民忧中树立医疗卫生队伍的形象,在维民利中赢得患者和社会的满意。要把边查边纠边改与落实2012年医改任务相结合,要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继续深入开展“三送三进三问”、“万名医师进社区”等活动。
五、开展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近期将对各单位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重点督导检查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各单位也要加强内设机构和分院行评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单位要在市卫生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将自查自纠工作摆在行评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忌走过场。
(二)要组建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各单位要组建自查自纠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建立责任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抓业务、必须抓行风”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及分工包项等办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纵横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