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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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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1篇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4、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甲、乙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5、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6、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8、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系统内食品生产企业要深刻理解区食安办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监管对象:泰供东方五云斋食品有限公司。

(二)监管内容:

1、索证索票落实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重点把好进货关,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制度,做好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记录,保证原辅料可追溯,确保采购合格的食品原辅料;

2、生产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做好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管理,按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做好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使用中的原辅料无过期变质,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按要求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储存条件。同时企业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明、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3、运输过程管理情况: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成品管理规范,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保持运输工具清洁,确保成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做好销售台账。

(三)监管时段:

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肉制品、糕点等节日热销食品及粽子、月饼等时令性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全面部署。区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3篇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安全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指标控制为核心,力争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继续抓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的落实。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各类事故控制指标,继续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进度监控,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力争不突破控制指标;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确保更好的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一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监网络建设,实现监管链条向下延伸。进一步统一规范完善乡镇安监机构的监管职责、权利、责任、模式以及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一线监管的合法、有序和效率,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以分片管理、委托执法等形式,将安全监管的关口“下移”。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乡镇安监员执法业务培训,不断努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业务水平,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严格按照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行淘汰关闭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不实行三同时”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建企业不予注册登记,严把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旧患未除,新患又添现象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突出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作,抓好规模以上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帮助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及对应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标准化管理。推进“抓大促小”示范企业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树立示范,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不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抓好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广泛宣传,抓好试点,积极推广以露天采石场为主的中深孔爆破技术,从本质上提高全县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组建民爆服务公司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帮助企业完善机制,加强管理,积极探索我县民爆物品从购买、运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和减少因民爆物品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在建水电站、公路建设等工程的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检查与关闭取缔相结合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不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彻底查找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重点要放在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上,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帮助企业依法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通过巡回宣传、知识竞赛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阵地,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抓好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筹备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责任状拟订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代表县人民政府组织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和和考核,按时收集上报各种报表和汇报材料。同时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