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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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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工作方案

第1篇

一、任务目标和建设内容

(一)任务目标

完成扶贫搬迁任务520户、2080人。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1、房屋建设要求。被迁户新建房屋地基坚实,设计科学;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户平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砖混结构;配套建设沼气池、厕所、栏圈;房屋建筑风格以徽派或明清风格为主。

2、土地配置要求。对有土安置的搬迁户,搬迁后的住地与原住地距离较近的,可保留原住地的耕地及山场,只解决新的宅基地;对不能回到原地耕种的搬迁户,由迁入地解决宅基地和口粮地以及必要的林地。口粮地配置面积人平0.5亩以上。

3、产业发展及转移培训要求。围绕被迁户家庭增收,帮助发展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特色产业按人平1亩高效经济林园的目标进行规划并落实到位。对搬迁户的劳动转移培训给予优先安排、倾斜照顾,力争每户培训转移1人以上。

4、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在搬迁户落户的同时,配套建设交通、用电、通讯以及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

5、公共服务要求。对搬迁户新型合作医疗关系、户口、子女入学、社会救助等服务及时转移办理,并确保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二、工作原则

(一)自主自愿、自力更生原则。在政府引导下,搬迁对象必须自愿申请搬迁,自力更生。

(二)公开公平原则。依据扶贫搬迁对象六个认定条件,将搬迁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扶贫搬迁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原则。将县政府分配的年度搬迁计划与重点贫困村建设相结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扶贫搬迁与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残疾人建房相结合原则。将危房改造和残疾人建房纳入扶贫搬迁范围,整合资金,提高特困户和残疾特困户的建房补助标准。

(五)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尽可能集中安置,以便配置搬迁户生产生活资料,降低搬迁成本。

三、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扶贫搬迁对象为录入国家“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且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态地位重要、“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农户。具体条件为:①25度以下的耕地面积人均不足0.5亩的;②常年年人均生产粮食不足250公斤的;③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④受自然条件限制不宜修公路,或修公路代价高于扶贫搬迁的;⑤居住地水源匮乏,取水点水平距离在1公里以上或垂直距离100米以上的;⑥退耕还林、生态治理后面临新的生存危机的。

(二)认定程序和要求。相关乡镇(场)对照扶贫搬迁认定条件,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摸底,逐户识别,按照“户申请、村认定、乡审核、县审批”的方式,在村内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搬富不搬穷、优亲厚友现象发生。搬迁扶贫要向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单亲母亲户、贫困党员户倾斜。

四、安置方式

全部采取集中安置的方式。在不脱离原有生产资料的前提下,集中安置搬迁户,每个集中连片搬迁点不少于10户,否则不予认可。扶贫搬迁迁入地建设要结合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放线施工,统一建筑风格,逐步形成居民小区。要以居民小区建设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农村城镇化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时间安排

4月上旬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为农户申请、群众评议、公开公示、申报审批阶段;4月底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扶贫搬迁对象花名册的电子表格上报县扶贫办备案,扶贫搬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扶贫办审批;5月至10月为组织实施、建立档案阶段;11月为基础设施配套、乔迁新居阶段;12月为验收兑现阶段。12月上旬要填好扶贫搬迁户新老房屋照片对比卡。对比卡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扶贫办备案,一份村级存档。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太宁为组长,扶贫、发改、财政、交通、民政、水电、农业、林业、畜牧、国土、劳动、教育、卫生、公安、建设、残联、供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扶贫搬迁规划审批、督办检查、验收兑现、资金落实等方面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相关乡镇(场)政府(管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严格程序,细化措施,分步实施,确保完成扶贫搬迁任务。

(二)筹措补助资金。扶贫搬迁按人平2000元(户平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县政府从扶贫资金中统一安排,同时捆绑使用危房改造资金、残联残疾人建房资金,提高农村特困户、残疾人建房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乡、村和农户自筹解决。

(三)配套相关政策。依据鄂政发〔〕16号文件,对搬迁户应承担的税费实行减免政策。国土、公安部门只收取办证工本费;财政、建设、林业等部门免收各种规费;教育、卫生部门解决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问题;交通、水电、电力部门解决通路、饮水和用电问题;林业、农业、畜牧、劳动部门帮助解决产业发展和搬迁户劳动力培训转移问题。

(四)组织专班验收。相关乡镇(场)要于11月底对照县政府办当年下发的《扶贫搬迁验收考核办法》进行自查后,向县政府提出扶贫搬迁验收申请。县政府将依据申请组织验收专班逐村逐户逐项验收。对程序操作不到位、对象认定不准确、搬迁质量不够高、措施配套不得力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年度搬迁计划,并在全县通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避灾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搬迁原则。居住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需要搬迁的移民,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各有关镇(街道)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自愿的基础上,实现搬迁。

(二)政府主导原则。避灾搬迁移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由政府主导,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实施。

(三)整体搬迁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主动避让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三、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居住在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居住安全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根据我区需要避灾移民搬迁的任务和工作的实际情况,今年在沙石镇东风村、水西镇石珠村、沙河镇华林村等镇村的50户214人实施避灾移民搬迁。

四、补助标准

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的补助标准以人为单位进行补助,省补助3500元,市配套400元,区配套100元,到户资金人均3500元,其余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公共基础设施的改善

五、实施步骤

(一)搬迁对象核查。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对本地急需并自愿避灾的群众,进行核查,确定准确的避灾搬迁点和人数。

(二)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各有关镇(街道)要在7月底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新的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估。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中旬前组织干部深入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户家中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做到“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读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避灾移民搬迁政策,宣传灾害隐患对生命财产的威胁,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隐患点整体搬迁。

(四)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点。各有关镇(街道)要在8月20日前指导有移民搬迁任务的村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公示;8月30日前完成镇(街道)拟搬迁移民对象的审查工作,并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集中安置的要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的选点和规划设计工作,同时办理好有关报批手续;分散安置的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8月底前完成安置点选定工作,地矿部门要组织专人对所有安置点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防止二次避灾搬迁现象发生。

(五)组织搬迁对象自主建房。各有关镇(街道)要督促搬迁户在今年12月31前完成搬迁移民新建房屋建设,并于明年春节前搬入新居。

(六)总结验收。2012年2月由区地质灾害避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安置点进行验收,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对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避灾移民搬迁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为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扶贫和移民办、新村办、市国土局分局、市地矿局直属分局、州城郊供电公司、有避灾移民搬迁任务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和移民办),具体负责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区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工作,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区发改委、区建设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移民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安排;同时做好避灾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及新户型图纸设计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管;

区交通局:负责安置点的公路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安置点的饮用水工程建设;

区新村办:争取将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纳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市地矿局直属分局:负责对各有关镇(街道)摸底调查情况进行确认,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搬迁安置新址评估、避灾业务指导等工作;

市国土局分局:负责搬迁移民安置用地的协调审批工作,确保避灾移民的安置用地;

州城郊供电公司:负责安置点的用电建设;

各有关镇(街道)负责搬迁移民对象的摸底调查、审查核实、宣传发动、安置点选址,因避灾移民搬迁而导致的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三)严格规范操作。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街道)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将此民生工程建设成为民心工程,确保移民安居乐业,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1、移民对象的认定。对象的认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避灾移民搬迁的对象是居住在地矿部门认定的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户申请,村推荐,镇(街道)审查,区批准”的程序。(1)由自愿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由村委会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拟搬迁移民对象,并在本村进行张榜公示;(2)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镇(街道)审查并确定拟搬迁对象,并统一报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批。(3)区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移民农户名单后,在移民迁出地行政村再次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的,组织移民填写《移民搬迁审批表》,农户、村委会、镇(街道)、区扶贫和移民办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具体表样见附表)。

2、安置方式的选择。安置方式由移民自主选择决定。根据我区实际,采取下列安置方式:(1)集中安置。对同一隐患点十户以上移民的,在征得多数移民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安置方式进行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建设移民集中安置点。(2)分散安置。对同一隐患点不足十户农户的采取分散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安置地点在本村范围内由移民自行选择,在本村组范围内无法安置的,由镇(街道)协助解决。无条件建新房的,可以通过购买旧房予以安置。(3)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敬老院。避灾移民安置的选址要与小城镇建设规划、农民集中建房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慎重选择。尽量做到“六近”,即近路、近水、近电、近田、近校、近医院。必须做到“一高两避”,即高于洪水线,避开地质灾害威胁,避开泥石流威胁。安置点选择要尊重移民意愿,由移民自主选择。

3、集中安置点建设。移民安置点建设坚持“五统一分”。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竣工验收和分户自主建房。每个集中安置点的移民必须达到10户以上。

4、补助资金的管理。移民个人建房补助款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用“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移民户。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根据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础,以贫困群众得实惠为目的,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对居住在深山区及退耕还林区的贫困群众,积极稳妥地、有计划地进行移民搬迁。通过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提高综合发展能力、转变搬迁群众思想观念,调动其自力更生、自建家园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对于居住在边远高寒深山区和退耕还林区的群众,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激发群众移民搬迁的愿望,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驱动,充分调动移民户搬迁的积极性,让群众自愿接受移民扶贫搬迁,深知移民扶贫政策的好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项政策要宣传到位,工作要做深、做细、做实,特别要注重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必须是群众自愿申请,自主决策,自愿搬迁,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揽。

2、坚持整体搬迁,分类安置的原则。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状况相对严重、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居住点,优先列入规划并先行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安置形式,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无土安置为主,有土安置为辅。

3、坚持量力而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应根据资金筹措能力和安置条件量力而行,合理确定移民规模和范围,要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着眼于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合理布局、长期受益。坚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整村推进相结合,与退耕还林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与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相结合。选择具有良好的人居和发展环境的地方,避免迁入易涝、易旱、易洪和缺水地区,做到一次安排就绪,不形成二次搬迁。既解决当前脱贫,又给未来发展留足空间。

三、搬迁任务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2011年度移民搬迁扶贫计划1800人,其中2011年度以工代赈易地搬迁扶贫计划734人,2010年度生态移民计划100人。任务下达到各乡镇(任务数见附1)。

四、移民条件

(一)移民迁出地条件。深山区、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退耕还林区异地移民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较差,社会发展程度低的边远山区在册农户(2011年3月31日以前登记的,以户口簿为准),必须是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一是重点安排在前几年已搬迁但未达到整体搬迁的自然村、组的剩余农户;二是今年确定的新迁出点,必须坚持一次性整体搬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居住在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山区,人均基本农田不足0.3亩,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粮食不足200公斤,就地扶贫难以改变贫困面貌。

2、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离公路3公里以上,信息闭塞,修路、通电一次性投资太大,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投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

退耕还林区移民实施范围为:泉江镇洲上村,新江乡范背村,西溪乡文坳村,戴家埔乡双桥岭村。

(二)移民安置地条件。移民安置地必须选择近路、近电、近水、近学校、近医院,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

(三)移民安置方式。安置方式要因地制宜,尊重移民意愿。为了节约土地,便于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实行集中安置(指10户以上)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圩镇安置不了的,可就近安置在村里的宽阔地带,要防止随意切坡建房,产生新的灾害隐患。要按照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实行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分户建房。分散安置的由乡、村帮助移民户规划和选择建房地点,由移民户自行建房,并鼓励移民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自找接纳地,自愿跨区移民。

五、审批程序

移民对象的逐级审核、审批,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严格履行以下程序,方可确定为搬迁对象。

1、农户本人自愿申请;

2、乡(镇)、村核查后,搬迁对象和搬迁户家庭人口(指常住人口,包括现役义务军人、两劳人员、大中专在校学生及已接受处罚的计划外生育人口等)在原居住村委会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申报;

3、县移民扶贫办派员实地核实审查;

4、将核实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农户再次张榜公布;

5、填写移民扶贫搬迁有关审批表格(样表见附2);

6、审批表经乡(镇)、村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由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统一行文批复;

7、移民户与所在乡镇签订移民搬迁协议。

六、资金管理

为确保实现移民扶贫的工作目标,对实施移民搬迁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深山区搬迁农户的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其中上级安排3400元/人,县财政配套100元/人;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生态移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补助资金以户为单位发放,按照涉农资金“一卡通”拨付要求,移民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封闭管理,由县移民办根据上级的资金到位情况和移民户建房进度,分期分批将移民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移民户“一卡通”银行帐户。

七、工作步骤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从2011年2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按前期准备、核查审批、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至3月下旬)

1、调查摸底。重点对本辖区内以往年度已部分搬迁的深山区贫困群众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自愿移民搬迁的群众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一簿,并将拟移民搬迁对象花名册于3月25日前报送到县移民扶贫办。

2、会议动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县移民搬迁工作,下达移民搬迁任务。各乡镇召开由实施村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3、制定方案。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并在3月25日前报县移民扶贫办。

(二)核查审批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上旬)

县移民扶贫办根据乡镇申报的名册,派员深入村组实地核查,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报请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1月下旬)

1、土地征划。集中安置的由乡镇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分散安置的由移民搬迁户自行选择建房地点,乡镇进行宅基地勘界,并对实行有土安置对象的耕地、山场进行划拨,办理有关手续。

2、房屋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拿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期建造房屋,完成必要的装修。乡镇统一实施集中安置点的水、电、路、排污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3、移民搬迁。组织移民户进行搬迁,移民搬迁完毕后,必须将原居住地的房屋全部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

移民搬迁后,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移民新房进行检查验收、拍照,填写移民新房验收单。县委、县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移民扶贫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移民户建房情况、入住情况及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

八、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移民搬迁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全县上下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移民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全方位、多层次、宽角度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移民整体搬迁,在工作过程中,要宣传移民扶贫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形成举全县之力抓移民扶贫的浓厚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明确移民扶贫工作由县负总责、乡镇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移民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移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全乡上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抓好移民扶贫工作。

3、加强部门配合。为减轻移民搬迁负担,确保移民扶贫搬迁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落实好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深山区移民扶贫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兑现支持移民扶贫有关政策措施,为移民扶贫工作提供最优惠的政策环境,并积极向省市对口部门争取配套项目,完善移民集中安置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让移民真正得到实惠。

第4篇

一、提供合适的位子。“有为”才能“有位”,但“有为”也需“有位”。班组长要激发下属的安全生产工作潜能,首先要为下属选择合适的位子,把下属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上去,通过岗位锻炼激发下属的安全工作潜能。有的职工平时在班组里是个不起眼的人物,看不出有什么能耐,但在被选到了一定的岗位、担任了一定的职责之后,某一安全方面的能力就会得到充分的展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平庸多半是被放错了位置。每个下属都有各自的长处和不足,关键是班组长如何扬其长避其短,通过平时的接触了解,发现下属的潜能,并根据每个下属的特长来安排合适的位子,把其放到最能发挥安全生产能力的岗位上去。另外,一个人在一个岗位呆久了,势必产生惰性,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容易模式化,创新的激情会下降。这时,班组长要适时把下属放到新的工作环境中去磨炼,用不同的岗位锻炼下属,从而激发下属的安全创新意识。

二、位置明确的目标。用安全工作目标激发下属的安全潜能就是经常给下属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通过设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目标,使下属工作有压力,奋斗有目标。适时给下属分配安全任务,提出安全工作思路,规定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下属就会感到有事干、工作满负荷,有一种充实感。不过。设置的安全工作目标要适当,目标过高,下属经过努力还是达不到,就会产生放弃努力的想法:如果过低,就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班组长的职责是出主意、用好人,要善于调动下属的安全生产积极性,不能什么事情也“一竿子插到底”,抢了下属的“活”。班组长要有意把一些该放手的安全工作交给下属去办,比如,请下属代替自己主持“安全活动日”,让下属出面解决某个棘手的安全问题,由下属独立完成某项安全操作任务,故意设置一些难题考验下属解决实际安全问题的能力等。在企业里经常发现这么一种情况:有些班组长一天到晚忙忙碌碌,下属却闲得要命,班组长自己累不说,下属也变成“传话筒”、“留声机”,也有怨言。如此班组长,又怎么能充分发挥下属的安全潜能呢?

三、创造宽松的环境。一个人安全潜能的发挥主要靠主观努力,但也离不开外部条件的激发,而信任、理解和宽容是最好的激励措施。班组长要开明,善于放手,充分信任,多让下属放“单飞”,为下属提供更多的自由空间,有创新就会有失误。对下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某些不足,班组长要持宽容态度,要有为下属揽过的胸怀,让下属针对安全工作现状大胆发表真知灼见,鼓励下属冒尖,宽容下属某些不违反安全生产大原则的失误。对有关针对下属的不当非议要及时给予说明和抵制,以消除下属安全创新的后顾之忧。班组长的信任能激发出下属持久的安全生产工作热情,使他们心甘情愿地为班组效力。有的班组长对下属这也不放心,那也不满意,总是担心下属干不好、干不了,那样,下属就永远不会有发挥安全工作潜能的机会。

四、营造竞争的氛围。在班组安全工作中,其实,下属之间也需要有竞争对手。班组成员之间在和对手的竞争较量中,沉睡的安全工作潜能更容易发挥出来。班组长要善于为下属培养安全生产竞争对手,营造竞争的氛围,让下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有些班组由于缺乏竞争的氛围,下属长期处于“衣食无忧”的环境之下,慢慢滋生了一种依赖和惰性心理。随着岁月的流逝、时间的推移,不仅许多安全工作潜能未能发掘,就连一些显能也渐渐消磨掉了。这不仅是班组成员的悲哀,也是班组长的悲哀。

第5篇

一、搬迁安置房代建管理的原则

安置房实施代建应遵循“政府主导、专业代建、全程监管、整体移交”的原则,代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国家、省及本市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规定。

二、搬迁安置房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方式

全市搬迁安置房项目原则上交由市人民政府指定本市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有企业负责组织代建(按代建内容实施),项目业主按照立项批复确定,由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市政府统一规划及建设要求组织建设资金,全程负责建设并交付使用。

对代建安置房项目严格实行项目“四制”管理,即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三、安置房项目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职责

(一)项目业主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筹划及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报批和立项审批;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及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申请市人民政府指定项目代建单位。

2.负责做好涉及项目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杆)线迁移、构筑物搬迁、障碍物拆除等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维稳等工作。

3.配合代建单位实施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协调做好项目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

4.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5.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招投标、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工程招标的监督工作;参与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负责代建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的档案资料和固定资产。

6.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二)代建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业主委托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概算及协助做好立项审批,负责完成地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

2.根据业主委托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开工前的消防、人防、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监督等报建手续。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土建、装饰、安装、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程监理等招标工作,负责合同签订。

4.负责对代建项目资金的核拨审查,按预算评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期交付使用;负责项目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5.负责代建项目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6.负责办理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

7.负责办理代建协议中明确的其他工作。

四、搬迁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费标准

300万元以下按投资额5%收取;300万元-500万元,按投资额4%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投资额3.5%收取;1000万元-3000万元,按投资额3%收取;3000万元-5000万元,按投资额2.5%收取;5000万元-1亿元,按投资额2%收取;1亿元以上,按投资额1.5%收取。按分段累进计费。

五、加强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代建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授权后,由项目业主委托给代建单位实施代建。所代建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报建手续、验收手续等均以业主单位名义实施。代建单位重点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报建手续、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投资及进度控管、建设资金申请报批、竣工验收等。

(一)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代建项目资金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按项目、分年度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资金使用封闭运行,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或市国通投资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支付工程款。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加强对代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通过对资金申请、账户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等审查,加强对代建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

(二)有关合同签定;项目组织建设前由代建单位与业主单位签定代建合同,明确代建的形式、内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中根据代建内容由代建单位与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招标、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签订合同。项目建设实施中根据需要由业主单位委派协调工作专班负责全过程的协调、监督。

(三)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代建的安置房项目建设期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优惠政策。

(四)代建单位应严格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定期向市项目管理部门、市财政局或市国通公司报送相关财务报表。续建项目年末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竣工项目除预留款项外,结余资金按基建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五)项目竣工后,由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市审计局或市国通公司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后,向项目代建单位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抄送项目业主单位。

第6篇

关键词 分析案情 政策攻心 善于战斗 筑牢防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成份的多样化、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腐败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违法违纪案件呈现案情错综复杂、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的违法违纪案件增多,涉案人员文化程度高,作案手段诡秘,反侦查能力强,心理防线不易突破,为了保全自己及同伙,不惜血本到处活动,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扰乱视线,逃避处罚。上述情况,大大增加了纪检监察查办难度。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查办案件中务必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

一、分析案情、明确重点

接到违法违纪案件举报线索后,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对于署名举报,一般具有可查性,先搞清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关系,再进一步查清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涉及到的举报内容。如举报所涉对象身居要职,案情重大,涉嫌对象多,跨地区,应及时向本辖区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若涉及本辖区主要负责人,可直接向更高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排除干扰,由上级纪检监督部门、主管部门中的纪检监督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明确重点,制定调查方案,集中优势,依法搜集外延证据,在外延证据基本搜集完后,拟定讯问违法违纪人员的提纲,做到知己知彼。对于未署名的举报,若只提供违法违纪的事实,而未提供任何线索,一般不具备可查性,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举报的事实重大,又涉及所在地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慎重,最好采取多种形式,以不公开的方式,摸清被举报人所在岗位与所违法违纪行为是否有关联,再搞清被举报人平时的工作表现,交往情况,寻找疑点,若仍不能确定,最好不要扩大影响和惊动本人,以免造成负面影响。

二、政策攻心、区别对待

在查办案件中,要注意分析涉案人员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思想根源,结合他们违法违纪的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退赃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对一些重要、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有重大嫌疑的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内部审查时,要注意充分利用好“两规”。使其在案件突破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当然“两规”不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在掌握一定违法违纪事实的可靠证据的前提下,确实必要时才能使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切记严禁逼供信,要用证据突破,用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触及其灵魂深处,使其感到有压力,从而主动交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对那些主观恶性不深,组织尚未发现,或已发现,但主动交待自己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退赃,且情节不重者,建议考虑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虽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但主动交待,积极退赃、有重大立功者,也应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那些顽固不化,阻碍调查,抗拒交待的,应从重处分,绝不手软。要充分发挥党纪国法的威慑力和政策的感召性,实现教育和挽救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顽固腐败分子。

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

对办案人员来说,善于斗争就是要注意掌握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力度、技巧性、连贯性和完整性。如与涉案人员谈话时,除具备“以变应变”的良好素质外,还要注意“谈话”的风格、语气、气氛,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灵活多变,应对自如,多管齐下,突破他们思想防线。在他们处于被动阶段时,给予他们必要的人性化关怀,以提高“谈话”的“综合功效”。知难而进就是要求办案人员有契而不舍的韧劲及战胜困难的决心。对那些规避调查,心存侥幸、顽固不化的被查对象,办案人员要知难而进,无私无畏、除采取多种方法保持一定“谈话”的高压态势外,还要注意分析他们的反查心理,依纪依法搜集证据,寻找突破口,用铁证定案,使他们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

四、完善自身、筑牢防线

第7篇

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结合《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管理,主动服务,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一步提高地质环境工作服务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工作

1、认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复核,于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本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

2、及时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村(居)群众转移预案。各乡镇应结合本乡镇防灾工作实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政办〔2007〕62号)的要求,在3月底前修订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新增的和险情发生变化的隐患点,应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并在当地村(居)公布实施,同时报县国土资源局地环股(电子文档及纸质各1份)备案。《群众转移预案》的防御范围包括: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

3、搞好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各乡镇应全面总结去年防灾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制订、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并演练好以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基干民兵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置好专业监测仪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4、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警示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各乡镇应当组织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补缺补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处。要查清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查清原地质灾害点险情是否加剧;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填写规范、是否发放到位;查清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是否变化、到岗到位、是否思想稳定,若变化应及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查清监测工具是否齐全,通讯、应急装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查清灾害点周围的警示牌是否设置完毕。同时,要利用检查、巡查的机会,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进行识灾、辩灾、避灾等知识的讲解,对汛前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并落实整改好。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应当严格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组织人员排查、监测和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灾情、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使各责任人了解灾情、明确任务、监测到位、负起责任。

5、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灾情报告等制度,在汛期要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若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镇、村干部应在岗到位。凡发生地质灾害,必须及时报告县总值班室、防汛办和县国土资源局,保持信息畅通,处置迅速,报告及时。

6、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处置。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3—5级时,各乡镇应及时启动气象预报预警响应,准时发出《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通知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稳妥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7、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要求国土资源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系统上传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8、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政办〔〕225号文件精神,对能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的,各乡镇政府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治理方案,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引导群众异地新建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动员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围绕“选址到位、筹措资金、尽快搬迁”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减免审批费用,力争于年国庆之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30日)。由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利用会议、宣传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地灾户进行异地新建。

2、落实新建选址阶段(月1日—月15日)。由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协调新建用地权属界限,镇国土所、村建站组织对各地灾户的新建选址进行现场勘测,保证新选地址符合政策及村镇建设规划要求。

3、完成一层新建阶段(月16日—8月31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对新建进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已一层封顶,是否已着手准备搬迁。

4、完成搬迁阶段(9月1日—9月19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对地灾户新建搬迁工作进行检查,重点落实是否已全部搬迁新居,旧房是否继续有人居住,开始拆除旧房。

5、落实验收阶段(9月20日—9月30日)。由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有关规定,对各地质灾害户落实新建搬迁的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落实有关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和验收标准

对地灾户异地新建搬迁资金补助,由镇政府带头向上争取,验收由区府办牵头组织区监察、财政、国土、民办、农办、水务、建设等部门共同认定,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基础底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户补助1000元;房屋建设一层竣工验收后每户再补2000元;各户搬迁新房并拆除旧房复耕后每户再补助2000元;其它能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待旧房拆除完全复耕按上级有关规定再予以补助。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我县“三县”建设进程、提升县城建设品位、打造生态宜居、营造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为前提,以强化客运市场管理、方便群众出行、稳定客运市场秩序为目标,以维护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东云路老汽车站搬迁为契机,秉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先调整后完善和安全、有序、便民、稳定的原则,科学调整班线及公交线路,合理安排客运运力,促进我县客运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6月17日22时关闭东云路老汽车站,6月18日正式启用汽车总站。

(二)按照先调整后完善和稳定、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则,调整县城区公交线路和进城班车线路,开通主城区循环公交线路,方便群众乘车。

(三)开展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确保客运班车、城市公共汽车严格按照核定的站点和线路营运,禁止客车在中心城区乱停乱靠、沿街上下客;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6月16日)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召开客运企业和经营者代表座谈会,切实做好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召开各类协调会议,起草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客运班车及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和通告等;召开公交车线路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完成搬迁秩序维护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公示客运班车及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6月17日至7月18日)

6月17日22时关闭东云路老汽车站后,所有原停放在东云路老汽车站的客运车辆全部停入汽车总站;6月18日汽车总站正式运营,同时县城区公交车按调整后的线路正式运行。切实加强对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和监管。

(三)巩固验收阶段(7月19日至7月30日)

处理好汽车站搬迁和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县交警、城管、物价、运管等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常态化管理,防止违法营运行为反弹;做好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的验收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县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职能认真履职,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的有关工作;县运管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客运班车及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负责协调汽车总站营运筹备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规范客运车辆经营行为,负责协调搬迁工作中客运企业和客运经营者的相关事宜,妥善解决汽车总站启用后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及驻站管理等问题;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监察局负责对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县稳定办负责排查处理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对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县公安局负责搬迁和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县局负责排查和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苗头,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靠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行为,查处出租车定点长时间待客不即停即走行为;县城管局负责加强汽车总站周边街道管理,安排人员积极配合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县规划局配合搞好城市公交路线规划调整工作;县物价局负责查处客运班车、出租车、公交车经营者违反价格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负责指导和协调汽车站经营有关价格的制定;郴汽集团分公司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搬迁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东云路老汽车站的搬迁和汽车总站经营管理方案,完善各种营运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手续,确保如期启动搬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客运经营者的稳定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为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宣传造势,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让广大群众明确汽车站搬迁的时间、具置、营运线路的走向调整、新增公交线路的安排等,宣传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的重大意义,使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运管所组织各客运企业、各线路主要负责人、客运业户及客运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各客运企业组织召开客车承包业户和从业人员动员大会,消除抵触情绪,争取广大群众和客运业户的支持,确保汽车站搬迁暨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10篇

整治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的通告》《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区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作方案》及市、区政府有关文件。

整治范围:

西至快安片区,东至罗星街道与亭江分界线,南至闽江,北至后山高程100米等高线,含天马山、君竹山。

整治时间:

1、2012年8月17日-9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

2、2012年9月21日-9月30日丈量清点阶段。

3、2012年10月7日-10月15日自行关闭拆除并发放奖金补贴阶段。

4、2012年10月15日-10月31日前组织强制关闭拆除全部清场结束。

领导机构:成立罗星街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挂靠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村委会是本辖区禁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负责起相应职责,包村领导及相关包村工作队应积极配合,督促禁养工作。

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由村委会、包村干部及其相关人员联合进场动员,并发放相关的通知书。

2、清点丈量:由区农发局、罗星街道联合派人员进场清点母猪、小猪;由区土地局、罗星街道联合派人员丈量猪场面积。

3、经费发放:由罗星街道与养殖户签订关闭协议,公示相关内容,猪场拆除后发放相关经费。

工作时限、补偿标准奖励办法

1、2012年10月10日前按期自行关闭并拆除的,属于2000年以前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100元/m2,并发放奖励金40元/m2;属于2001年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60元/m2,并发放奖励金40元/m2;2004年8月1日后建设的养殖场不予补偿,发放搬迁奖励金40元/m2.

2、2012年10月11日后,组织相关部门对未按期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断水、断电。2012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自行关闭拆除的,属于200年以前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100元/m2;属于2001年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建设的养殖场予以补贴60元/m2;2004年8月1日后建设的养殖场不予补偿。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重要思想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施拆迁,正确处理拆迁与建设的关系,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妥善落实安置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扎实稳妥地推进拆迁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依法拆迁、统一管理、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采取分工包户、目标管理、责任到人的方式,由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涉及单位协调配合,全面开展拆迁工作。

三、工作任务

“*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范围:东起解放北路石油公司加油站房,西至昌厦公路,道路总长1088.6米,道路线宽46米。初步调查该项目涉及房屋拆迁总户数36户,其中私人34户,住宅用房建筑面积:5020.77平方米;单位2户,住宅建筑面积:246.71平方米。

(一)责任单位分工包户

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对该项目涉及的房屋拆迁户进行以下分工包户:

1、县石油公司负责以下被拆迁户的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人为高奕林。(18户)

黄玉泉、蓝德才、章淑仁、李同本、陈建平、刘龙秀、钟大林、黄文涛、王顺如、曾奇勇、徐冬明、冯报嘉、高奕林、游建武、陈建辉、蓝军、何国光、谢昌华

2、旴江镇政府负责以下被拆迁户的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人为吴源辉。(11户)

李名裕、高炳生、揭小明、肖湖南、方汉云、刘炳荣、胡明亮、李清华、邱建华、邱定华、邱进华

3、县建设局负责以下被拆迁户的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人为揭兴华。(2户)

张声侨、温国生

4、县教育局负责以下被拆迁户的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人为顾荣辉。(2户)

邱相华、魏长华

5、县供电公司负责以下被拆迁户的协调服务工作,责任人为胡志强。(1户)

钟海明

(二)分工包户责任单位工作任务

1、摸清本单位责任包干户的住房状况(含本县城异地住宅、房屋面积以及被拆房屋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情况。

2、做好被拆迁人过渡用房的安置,依照《*县“*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规定,协助进行各被拆迁户补偿安置。

3、负责做好本单位责任包干户的《房屋拆迁现场勘察分户表》、《房屋拆迁现场勘察图》的现场调查及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基础工作。

4、按照《*县“*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规定负责做好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土地置换的衔接工作。

5、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责任包干户的稳定、及接访工作。

6、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责任包干户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解释工作。

四、拆迁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摸底调查通知,组织拆迁单位、旴江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拆迁区域内房屋调查、登记、征求意见等工作;在拆迁区域产权复核公告,并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旴江镇、居委会(村委会)对拆迁区域房屋核准、确权,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二)拆迁公告

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通过后,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下发拆迁公告,在主要媒体拆迁公告,并在拆迁现场张贴。房屋拆迁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拆迁实施单位等。

(三)宣传动员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公布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政策,说明拆迁时限、搬家验收标准、回迁时间、过渡方式、协议时间等事项;组织拆迁实施单位、旴江镇、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将房屋拆迁公告、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政策向被拆迁人逐户宣传。

(四)拆迁评估

1、房屋拆迁评估机构的确定

由县投资公司和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评估规程

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经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拆迁现场公示。

(五)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搬家验收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2、搬家验收

验收标准以房屋原有结构、门窗及附属设施保持完好,室内生活用品等全部搬空为验收合格。

(六)拆迁裁决

1、裁决听证

对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比例超过60%或由拆迁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由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经过、提出的要求和法规、政策依据进行听证。

2、裁决程序

(1)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

(2)审核相关资料和工作程序。

(3)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采纳当事人的合理要求,并组织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对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由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书面裁决。

(七)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人向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组织有关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进行听证。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迁决定形成后,送达强制拆迁决定书和限期搬迁通知书,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五、搬迁拆迁时限

1、2009年5月30日以前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完成责任包干户房屋的丈量、核实,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及被拆迁人搬迁工作。

2、2009年6月6日以前开始拆房。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路”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到强化领导、责任分工,协调服务到户,决定成立“*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工作经费由县政府专项拨付。

七、有关部门职责

1、县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落实拆迁补偿政策和安置房竣工验收后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强制拆迁。

2、县建设局负责在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完成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安置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管理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负责安置房综合验收、备案。

3、县发改委负责在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手续,下发建设项目立项批复。

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各拆迁项目具备颁发拆迁许可证条件之前,办理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落实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对被拆迁人房屋用地面积的测量和确定工作以及协助评估机构确定被拆迁人土地补偿价格。

5、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房屋拆迁程序法律法规的运用监督和管理,确保依法拆迁、依法补偿。

6、县局负责拆迁接访工作,主动及时地指导拆迁责任单位解决拆迁纠纷及问题,积极稳妥地把拆迁矛盾解决在萌牙状态。

7、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拆迁人及拆迁责任单位及时做好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工作。

8、县法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强制拆迁工作。

9、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工作。

10、县供电、供水、网络公司、电信公司负责自行做好本单位管、网、线的拆除工作以及做好被拆迁人有关管、网、线迁移工作。

11、县*局负责做好房屋拆迁稳控工作和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强制拆迁现场的治安工作,确保强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12、县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宣传“*路”道路建设对于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所起的作用和重大意义。

各职能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密切配合,确保“*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任务顺利完成。

八、工作安排

1、2009年4月23日前拟定拆迁实施方案及工作方案,确定评估机构,完成初步调查摸底工作,由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县房管局负责。

2、2009年4月25日召开拆迁动员大会,由县政府办负责。

3、2009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各拆迁责任单位各自召开本单位的拆迁工作会,组织召开本部门责任包干户的座谈会,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工作,拟定本单位的拆迁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指定联络人,并于4月28日下午5时前报拆迁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009年4月25日至4月30办理完毕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批准书、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许可证等,由县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5、2009年4月25日至5月5日为拆迁评估阶段,由评估公司和各责任单位负责。

6、2009年4月28日至5月30日完成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及搬家验收等搬迁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

7、2009年5月1日至5月30日完成安置用房的规划设计及相关报建工作,确定土地置换安置用地的选址,由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8、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房屋拆除阶段,由县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九、工作措施

1、“*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实行部门包干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被拆迁人按《*县“*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要求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做好被拆迁人的搬迁工作,协助被拆迁人解决拆迁过渡周转房;二是确保被拆迁人思想认识统一到“*路”惠民工程建设上来,自觉地支持*县公益事业建设,确保本单位责任包干户无集体上访及越级上访现象发生,遇有上访事件,由责任单位负责接访,所造成的接访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2、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间,相应成立本部门本单位拆迁协调服务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确保“*路”项目建设房屋拆迁工作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第12篇

二、 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xx、*

组 员:各部门指定×××名负责人(待定)

职 责:

1.组织公司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公司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各自部门的搬迁工作负责。

三、 搬迁的具体工作:

1、准备工作:*年 月 日—— 月 日

① 按照平面图对各部门新址进行分配;

② 确定搬迁的具体时间、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

③ 组织小组成员到新址进行实际场地考察;

工作包括:参照平面图对新址的各部门工作点进行统一编号、家具摆设规划、粘贴标识、对新址进行场地、装修保护(对门框、墙壁转角用纸皮进行保护等)等;

④ 相关搬迁物件准备:记号笔、封口胶、纸箱、螺丝刀、锤子、钳子、裁纸刀、报纸、泡沫等;

⑤ 拟定搬迁工作安排表:包括搬迁车辆、司机、每日搬迁部门的时段安排、搬迁人员安排、用餐安排、货车配备安排等;

2、搬迁实施:

① 搬迁具体工作应遵循:“自力更生,各

部门以自己搬迁为主,行政部服务为辅”的原则进行搬迁;

② 搬迁前由行政部与物业公司提前交接并借好相应的搬迁运输用具,开好放行条等事宜;

③ 各部门提前处理不要的物品,并对自己用的电脑进行整理(拆卸、对显示器和主机进行分开包装,贴上统一编号),使之成为两个独立的整体。要求员工将自己的私人物品装箱完毕封口,贴上部门、姓名等标识。

④ 先搬迁副总裁以上级别领导的办公室,由其分管部门派员协助分装、打包,对需要拆装的办公家具进行拆卸和保护性包装,确保相关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无损;

⑤ 对于各部门公用区域的文件 、办公设备(例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要求各部门进行打包或者整理要求贴上统一的名称、编号。易掉易损部件应拆卸分开独立包装,使之成为独立整体,便于搬运,确保不漏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贵重、易碎物品应特别作出注明。

⑥ 搬迁日期、顺序安排:

时间:*年 月 日—— 月 日

上午: : ,下午: :

搬迁期间从物业公司调配2辆汽车每天安排往返运输。

从旧楼切断网络、新楼开通网络时间考虑,安排科技中心布线完毕网络开通后进行,科技信息中心先搬,其他部门后搬。

月 日,科技信息中心

月 日,x总办公室

、副总裁、总助办公室

月 日,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月 日,经营部、生产技术部

月 日,行政部、投资发展部

月 日,完成整体搬迁,进行收尾工作

四、 搬迁要求:

1、 所有参与搬迁的工作人员要求佩带工作牌、准时到位、认真负责;

2、 搬迁前,各部门应对新办公室的布局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搬迁时 一步摆放到位;为核定用车数量,查看每个办公室拟搬物品时,每个办公室应有人配合;

3、 搬迁工作原则按照方案中的时间安排进行,当天未搬完的部门向后顺延,依次类推;如当天搬迁任务提前完成,可安排原定次日搬迁的个别部门提前搬迁。

第13篇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定期召开“四大家”领导联席会、市扶贫攻坚指挥部会议、各镇(办、处、区)以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落实镇(办、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村书记责任,加大考核激励和监督问责力度,强化了责任体系。明确了“4个70%”的要求,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70%的精力用于精准扶贫,全市70%的党政干部主要精力用于精准扶贫,全市每年新增财力的70%用于精准扶贫,各镇(办、处、区)及市直部门年度考核中精准扶贫工作占70%分值,为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扶贫攻坚约束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的行动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准扶贫农村低保兜底工作实施方案》、《**市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市农村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形成了“1+N+M”的政策体系,对精准扶贫各项扶持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建立了扶贫工作纪律及约束机制,保障了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全面推进脱贫政策落到实处

1、全面超额完成省下达易地搬迁任务。我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7571户57065人,**年在建、完工及搬迁入住16545户52520人,占总任务的94%。其中:在建户数5946户19124人;完工及入住10599户33396人,超省下达9100户任务的16.47%。

2、全面精准发力脱贫产业。一是按人均补助10000元标准,整合资金用于贫困户发展产业,**年共下拨产业发展资金1.88亿元,有30583户97267人用于发展产业。二是探索共赢模式,推进产业培育。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金融企业支持贫困户贷款、发展新兴产业、筹建农产品扶贫超市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3、全面实施医疗扶贫。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0.8万元,年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年参合精准扶贫对象累计住院报销9307人次,新农合累计补偿1973.41万元。**年正在着手优化健康扶贫政策,确保健康扶贫对象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且个人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门诊就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4、全面开展教育扶贫。开展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2万余人次,举办了多场外出务工现场招聘会;为11352名贫困学生建立了资助台账,发放补助资金772万元,为1943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358.13万元。

5、全面落实低保兜底政策。截止**年底,保障人数16592人,发放低保金2592万余元;医疗救助16398人次,发放救助金1218万余元。

二、**年工作计划

**年是全面突破、实现三年脱贫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市将更加注重激发内生活力,更加注重脱贫质量,凝心聚力克难攻坚。

1、村出列、户脱贫任务全面启动。**年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是:确保35290人达到“三有两不愁七保障”的标准脱贫销号;确保40个重点贫困村达到“四确保九有”标准脱贫出列;六里坪、丹赵路、三官殿、新港四个镇(办、处、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重点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他镇(办、处、区)做到尽可能多的村实现整村脱贫。

2、易地扶贫搬迁全面扫尾。严格督查考核,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和推进路线图,确保2月底前所有建房全部开工到位,5月底前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建房任务全部完成,7月底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扫尾。同时还要确保资金安全和房屋质量安全。

3、产业发展全面提速。一是完善贫困户产业脱贫规划。按照人均三年6000元的产业奖补资金进一步完善贫困户产业脱贫规划,确保户户有可持续的收入门路。二是稳步推进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抓好、抓细、抓实柑橘低产园改造工作,抓好核桃、中药材、茶叶等主导产业,在**年工作基础上,确保**年有变化,2018年见成效。三是大力推进“新型市场主体+增收示范户+贫困户”的“百千万”产业扶贫攻坚工程。着力培育100家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市场主体,重点发展2000户以上增收示范户,就近帮扶带动近3万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每个村围绕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家新型市场主体,培育20户以上的脱贫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四是金融扶贫进一步发力。推动村金融扶贫工作站进一步扩面,增至100个,为贫困户贷款提供审核把关和信誉担保服务,确保贫困户真正能实现“免担保、免抵押、信用小额贷款”的目标。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省职业教育条例》,深化我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二、总体规划

以*职教中心为基本构架,逐步做大做强,最终形成3000名学生办学规模,10个以上专业,并注意培养特色专业,办学条件完善、质量一流的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

利用殷汇中学现有教育存量资源,整合全区职教资源,并配置职教特需的实习实训资源。

围绕市场需要和服务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专业,培养适用性人才。

三、基本原则

(一)集中与优化的原则。集中力量,全区办一所职业学校;通过布局调整,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普、职教协调发展。

(二)利用与配置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根据职教发展需要配置新的资源。

(三)积极与稳妥的原则。建立职教新机制和新的办学模式,积极推进职教发展;稳妥有序地做好学校搬迁、教师分流、资源配置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职教中心职高部成建制整体搬迁至殷汇中学。根据*职教中心教育教学需要,配备61名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师;余下65名教师以及退休教师留在原*职教中心初中部,设立初中部。

(二)步骤:1、宣传阶段(20*年12月25日至2009年1月12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认真做好当地群众和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认识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和教职工拥护支持组建*职教中心的良好氛围;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2、搬迁阶段(2009年1月13日至2月12日)。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职教中心搬迁和重组以及职教资源配置等问题。殷汇中学于2009年1月25日前全部搬迁到政务新区新校区;除8名退休教师和房改房外,其余教师于2009年1月25日前悉数搬出,并提供65套教师住房,确保*职教中心随迁教师得到安置。*职教中心职高部于2009年2月中旬搬迁至殷汇中学,确保2009年春季正常开学。殷汇中学、*职教中心搬迁时,涉及到有关设施设备去留问题,由两所学校于20*年12月底前拿出详案,本着互利、便捷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3、组建阶段。2009年春季着手兴建职教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楼面积2800平方米,并逐年增设实习实训机械设备。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职教中心组建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职教中心组建,组织协调殷汇中学、*职教中心搬迁及资源整合等工作;相关镇街道、学校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维稳、搬迁等具体工作。

2、确保稳定。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殷汇中学、*职教中心搬迁事宜,确保搬迁工作有序、社会稳定。殷汇镇、马衙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干部、群众宣传工作,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学校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妥善安置教职工。

第15篇

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一】为切实做好安全防汛,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村防汛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遵循系统规划、综合管理、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建立适应本村发展要求的防汛安全体系。

二、建立防汛办公室及防汛办的主要职责

1、在做好本村各项工作的同时,执行镇防汛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动命令,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镇防汛应急指挥部。

2、汛情信息

当镇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村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防汛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逐级上报.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将受灾情况同时上报街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对事实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半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汛思想准备。对本村范围内的危漏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有条件的人员做到汛期劝其离开居住,无条件离开的汛期来时,必将其撤离至安全地域.做到思想上不麻痹,行动上不迟缓.

2、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是提前作好危漏房歼灭的转移工作。

四、组织指挥

1、各防汛责任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暴雨发生灾害时,在及时将受灾群众安全转移的同时将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上报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上报。

农村防汛工作方案【二】为落实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保证全镇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安全转移危险区人员工作方针,以蓄水工程、河道堤防、低洼村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渡汛为重点,以防洪工程和在建工程不垮坝、不决堤、城区村屯不受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为目标,将努力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宗旨,动员全镇力量,争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任务

为确保安全渡汛,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汛。

水管站负责制订完善全镇的蓄水工程安全应急度汛方案,水库蓄水量的调度,安全度汛措施,病险水库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督查河道清障,检查易进水村屯的应急措施和转移地点落实,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的度汛措施,督查各村应急预案演练和落实,负责辖区的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

各村负责制订全村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和沿河、地势低洼和山洪泥石流易发村屯应急预案,预案要明确灾害位置、受影响农户、报警方式、包保人员、人员转移路线等内容,每个村屯要配备一个手持式可充电扩音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提前动员群众转移。

各水库执行安全渡汛各项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群众,按应急方案制定转移路线和指定地点进行转移,各村屯要实行10户联保,相互督查,村社干部及工作队要各户排查,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由民兵为主体看护村屯最后撤离。

各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人员转移应急预案。

2、清理河道及两侧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各村社要在立即对河道进行一次清障,特别是沿河两岸及沟边秸稞和柴草垛、垃圾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一遇大水造成河道、桥涵严重堵塞,无法正常行洪,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河道清障工作各村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3、做好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安全渡汛。

各水库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修复,水库输水洞的挡网必须清除,保障放水畅通,不得超汛限水位运行。此项任务由镇防办进行督查,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到期未执行的,将上报到市防办并强制执行,同时收回水库承包权。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从6月15日开始到6月20日,各村社要对辖区内河道的险工险段进行排查和修复,做好应急度汛的措施。

各村的拦河坝、拦河闸要拆除挡板,闸门及早的提起,临时性拦河坝要进行拆除。

各村社要对存在山洪泥石流隐患区域的住户进行排查,一旦出现连续降水,必须组织人员进行转移,特别是八道村西崴子屯、四合村的西样沟屯、榆木社区。对低洼地易进水的村屯,应对堤防进行加固,河道、柴草垛进行清障,防止洪水进屯,特别是:四方甸子新立屯、北大桥屯,新胜村的前甸子屯,海浪布村的后海浪布屯。

钼矿的尾矿坝,一旦出现强降雨,必须要采取防雨布进行铺盖,如正在生产,井下工人必须停止生产,返回地面,大坝要24小时有人看护。

4、各村社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危房户的搬迁,必要时由村社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并安置住处。

5、按要求备足防汛物资储备,完善抗洪抢险队伍。

各村、各单位要把防汛物资落到实处,有水库的村,要把防汛物资集中到水库存放,其它村要把防汛物资存放在村部,抢险队伍名单上墙,并通知本人,至少组织一次防汛演练。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