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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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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在处置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四)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7处。属Ⅰ类搬迁避让点2处共计威胁群众2户9人;Ⅱ类治理工程点4处;Ⅲ类监测预警点1处。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其中滑坡4处,危岩1处,不稳定斜坡2处。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特殊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门间的工作。

3、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组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指挥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参与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国土所、城建办:负责农房质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防治。

(1)做好全镇地质灾害的排查及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向镇政府及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中心汇报。

(2)对审批农房及其它建筑工程做好预防工作,把好选址和质检,对已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2、安监办:负责全镇煤矿企业、非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煤矿企业、采石厂、砖厂等矿山企业管理,防人为地质灾害。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看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3)加强矿井采空区的回填管理,防止地表塌陷。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塘、堰、库、堤坝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专人开展汛期地质排查。

4、交通办: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等地质灾害的检查,特别是沿山一带公路的检查。

5、民政办:负责发生地质灾害后的调查核实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并报告灾情。

6、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发生地质灾害进的抢险工作,组织人员车辆,以最短时间内进行抢险。

8、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9、镇卫生院: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灾区消毒等工作。

10、村社职责:各村社行政负责人,主要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常年监测,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有情况及时汇报,并组织村民撤离危险地带并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向临江镇政府和临江国土所报告,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应急行动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由组长李凯同志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党政办负责通知应急抢险的成员单位进入战备状态。派出所和交通办立即组织警力和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抢险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卫生院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医疗救助;派出所负责人员疏散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不间断地向上级汇报。依靠临江镇应急力量无法处置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五、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或紧急调运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物资。

2、队伍保障:镇、村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完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

3、交通保障

领导小组必须保证一台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4、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医疗应急小分队及时到达受灾点,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保证绿色生命的畅通和医疗物资的储备。

5、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道路通畅和治安保障工作,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控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第2篇

一、适用范围

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

(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社会通告。

(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

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

(1)紧急抢险组

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宣传组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生活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灾后重建组

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临灾应急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各站所室及社区居委会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第3篇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和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以下工作领导机构。

1.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摸排地质灾害险情,落实防控监测

全镇在5月上中旬以村为单位对所有的山体、矿山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往年已列入监测对象的危险地域和采矿区等,按险情程度分别为重点监控和一般性监控,对重点监控地域必须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对一般性监控要落实人员定期不定期观察,特别在下雨期间要守护,凡在有险情的地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住房户及时落实搬迁地点,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三、部门配合,齐心协力,落实排险抢险措施

地质灾害隐患险情排查出来后,要及时落实排险、抢险措施。

1.镇政府党政办要收集好险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2.镇建管办、安全办要全面掌握各隐患点的具置,具体情况,填写好明白卡,提出科学、合理的排险措施,对确实不能排除的要划定危险地域,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控人员,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两办要与各村、厂矿、有关社、隐患点监控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维护好社会治安及灾情发生后的安全工作。

3.有关单位、厂矿、村社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让群众了解防治知识,对排出的隐患要及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该搬迁的必须及时搬迁,并准备一定的抢险物资,组织20人以上的抢险救灾对原,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4.镇财政所和有关单位要预算一定金额的地质灾害抢险资金,保障抢险工作顺利开展。

5.镇医疗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工作。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县区内地质灾害发生后,全体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及时赶赴现场查明灾害原因,并向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具体处理程序为:

1.各级应急小组及时进入现场,抢险救灾。

2.查明灾害原因,并划定影响范围。

3.综治安全办划定出“警戒线”,并设定明显标志。

4.民政部门对灾情登记造册,发放救灾物资。

5.卫生部门作好卫生防疫。

6.落实救灾措施,搞好灾民安置。

7.请有关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对灾害定级。

第4篇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地质灾害事故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宣传,群测群防”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依靠科技,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段的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事故发生后,及时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依靠科学,提高水平。地质灾害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遵循科学原理,依靠先进科技,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实现应急指挥决策和预案实施的科学化。

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及时抢救原则 。(a)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b)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根据气象预报,对地表岩石移动的范围内及时预报,尤其夏、秋季节。该避的就避,每次大雨过后由地测组负责对地表及时测量,随时掌握地表下降数据及规律。

4.1.1.2 从各科室中抽出专人组成矿井地质灾害巡查小组,在全井田范围内定期巡查,每10天巡查一次。对于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天气如大雨、暴雨时,坚持雨中巡查。每次雨后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井田周围的水库、河流、泄洪沟、采空区地面进行专项检查。

4.2 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4.2.1 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调度室)。

4.2.2 把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地点作为重点观察对象,设立警示牌,建立详细的巡查记录。

4.2.3 成立三个抢险小分队,每队30人配有2名队长,1名技术员,1名安全员,1名电工,1名铲车司机。并要求所有抢险队员在汛期期间,必须在矿职工宿舍居住,一旦遇有灾情能及时组织抢险救灾。配备足量的抢险物资。设专库、专人负责保管。

4.2.4 对于因开采引起的裂缝在及时排查后,限期进行填平夯实。

4.3 预警行动

一旦接到发生矿井地质灾害事故汇报后,接警人员(煤矿调度员)要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和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立即汇报,同时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及大小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

4.3.1预警条件

1)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

2)接到当地气象局通知,有大雨或暴雨。

5、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现场人员应迅速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员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照矿长或值班矿领导指示,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各救援专业组立即开展工作。

2)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3)通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4)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事故现场人员在对人员进行抢救的同时,应对现场拉线划定警戒区域,使危险车辆、设备应与人员隔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导致此生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立即通知危险涉及区域人员进行撤离。

6)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必要时要画图进行说明。

7)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资料,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8)井下发生地质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9)地质灾变时,遇险人员应立即撤离,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0)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6)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井下地质事故时避灾路线:

6.2.1 正常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第5篇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

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第6篇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适应范围:本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适用于xxx乡(镇)境内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

二、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地质灾害等级的划分: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1、特大级: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2、重大级:因灾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3、较大级:因灾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4、一般级: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二)预案启动条件和方式: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地质灾害险情出现时,由乡人民政府宣布启动本级预案。并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为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成立“xxx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全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的领导指挥工作。

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xxx(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动员组、动态信息组、灾害调查组、秩序维护组、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疏散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物资筹备组、搬迁安置组、灾后重建组、运输组、资金筹备组等12个工作组。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xxx(兼)

成员:x

2、宣传动员组、通讯组

组长:xxx(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xxx(农村放映员)

3、动态信息组

组长:xxx

成员:xxx

4、灾害调查组

组长:xxx(派出所所长)

成员:xxx(派出的人员)

5、秩序维护组

组长:xxx(政法委书记)

成员:xxxxx(派出所人员)

xxxxxxx(司法所人员)

6、抢险救助组、人员物资疏散组

组长:xxx(武装部长)

成员:xxxxx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组长:xxx(卫生院院长)

成员:xxxxxxxx(卫生院职工)

xxxxxxxxxxxx(计生服务站职工)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

组长:xxx(政府副乡长)

成员:xxx(财政所)

xxx(企业站)xxx(计生办)

xxx(民政办)

xxxxxxx(民兵应急分队)

9、运输组

组长:xxx(交管站)

成员:xxxxxxxx

10、资金筹备组

组长:xxx(财政所所长)

成员:xxx(财政所人员)

xxx(民政办人员)

四、职责分工

1、总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工作,实行紧急应急措施命令,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物、财准备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有关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1)当灾情发生时,协助领导组织调度抢险救灾急需的人、财、物,同时搞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2)及时传达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的指示。(3)对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4)对以上技术性工作需要专业部门的指导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及时与专业部门联系。

3、宣传动员组:(1)按规定及时向公众灾情有关信息。(2)大力宣传防治救灾过程中的先进和事迹。

4、动态信息组:(1)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掌握抗灾救灾情况。快速准确的报告灾情,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2)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灾资金、物资安排落实。

5、灾害调查组:(1)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查明受灾范围、灾体的规模、灾害类型、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估计灾害损失

和社会影响、确定其等级,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按速报制度的原则、内容及时上报。(2)待救灾结束后,拟定工程治理方案或搬迁计划。

6、抢险救助组:接到命令后,迅速投入救灾抢险工作。(1)抢救受灾害人员,寻找失踪人员抢救国家和人民重要财物、文物。(2)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散灾区和危险区的人员及财产,要按照事先选择预定的路线及时地疏散到安全地带。(3)对灾害体尚存危害部分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

7、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1)负责迅速组织医护、防疫人员组成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2)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3)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8、物资筹备、搬迁安置、灾后重建组:(1)规划落实灾民转移安置点。(2)指挥帮助灾民搭建救灾篷。(3)保证灾民转移安全有序。(4)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5)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的住房。(6)帮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秩序维护组:灾害发生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交通运输组:(1)负责转移安置灾民的车辆准备,组织救灾物资的运输。(2)负责灾中被毁道路、桥梁的交通管制及其灾后中断的道路、桥梁的修复。

11、通讯组:负责通讯设施完好,保证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12、资金筹备组:负责筹备资金、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险情或灾情发生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

(一)预警信号

打铜锣。

(二)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点(见附表)

附:xxx乡(镇)灾害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及安置表

隐患点名称

转移路线

安置点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小学方向

老xxx中学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xxx地裂缝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荒田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xxx一、二组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xxx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小学

xxx村砂田滑坡隐患点

xxx方向

xxx

xxx村xxx、xxx滑坡隐患点

第7篇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为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发生灾害后为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业组,办公室设在市地质矿产局。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七、人员财产转移路线

第8篇

一、基本情况

200U年,我县发生自然灾害类(山体滑坡地质灾害)突发公共事件1起,死亡3人,轻伤1人。滑坡体将一栋3层四间半的木房整体推倒,经济损失1.6万元。与20__年比较,死亡人数增加2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经济损失减少3万元。全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级突发公共事件。我县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属自然灾害类)发生的主要特点是山区切坡建房、修路、兴修水利、爆破等活动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机率高,破坏性大。

二、应对工作评估

(一)应急预案启动迅速,根据灾情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得力。

1.及时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并疏散、撤离、安置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2.组织国土部门技术人员勘测现场,迅速消除了危害和危险源,划定了危害区域。限制所有人员在危害区域活动,防止损害扩大。3.组织提供受灾人员生活必须品、临时避难场所。4.组织善登陆文秘站查看更多文章后处置和恢复重建。认真制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灾区恢复重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拔救助资金和物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5.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二)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明确并落实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人以及各重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2期,各乡镇分管领导、地质防御重点村村主任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以及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知识。有针对性地向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和防治区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近500份。

(五)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组织修订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工作建议

(一)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各种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9篇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超级秘书网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10篇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6.2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八、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11篇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指挥、副指挥、成员组成(名单附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医疗等方面的准备。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各街道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承担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所部署的各项任务。

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组织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提供地质灾害险情和预报;负责及时组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域的地质调查勘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依法运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以及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2、区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安排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资金;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投资。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供应,协助区政府抓好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4、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编织袋(或麻袋、草袋)等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

6、区农业局:掌握农业地质灾害受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工作。

7、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掌握地质灾害对群众的生活保障影响,组织、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基本生活保障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表彰、奖励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8、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和拨付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经费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费用,并监督使用。

9、区民政局:负责地质灾害灾区灾民的生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和抢险救灾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11、区人武部:根据灾情需要,担负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落实重大防灾措施的任务。

12、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协调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及破坏地质灾害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纠纷调处。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和防疫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14、区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及时险情预警,普及防灾抗灾知识。

15、区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及雨情信息,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

16、供电公司营业与电费部: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17、区人保财险支公司:在汛期来临之前,及时督促并协助投保单位做好器材、物资、仓库、房屋等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灾后及时做好受灾户的理赔工作。

(四)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抢险救灾工作职责,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配备抢险救灾第二责任人,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交待好工作。

(五)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

1、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由各处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

2、医疗救护队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区民政局协助。

3、抢险救灾突击队由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

4、治安维护队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区人武部组织民兵协助。

(六)各街道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及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灾情的收集。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的监测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起全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网络,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或扩大。

(七)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并聘请有关地质专家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三、险情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将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区划分如下:

(一)岩溶地面塌陷区:

(二)崩塌防范区:区北部山区刘家庄至大河峪一带。

(三)泥石流、滑坡防范区:路沿线附近山口的陡险坡处及北部山区。

各街道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预测分析的结果和《市区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监测点,派驻专人,采用设桩、贴纸片、固定标尺和设置监测仪等方法对地面沉降、地面裂缝相对位移进行监测,并结合人工巡视山体内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筑物标志的各种微细变化对崩、滑、流地质灾害进行监测。以定期监测和汛期强化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监测为每周一次,汛期强化监测,根据降雨强度,24小时值班监测。并注意收听收看当地电视台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

四、应急处置

(一)各监测点发现地质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街道、镇人民政府或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各街道镇和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发生或者扩大,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

(二)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街道镇、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人员财产撤离、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相应的应急工作。

(三)接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应急的基本程序:

1、由区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下达具体任务,向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街道、镇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发出指令。

2、区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指挥和副指挥视情况现场指挥,部署全区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坚守岗位,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第12篇

一、20__年1—5月份工作情况

1、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3月7日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同对我县白地镇、版书乡、俞村乡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16日与芜湖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对我县版书乡、孙村乡、云乐乡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9日连续几天雨水天气,电话通知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注意地质灾害监测工作。2、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工作:与版书乡政府一起做好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等,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版书乡政府对搬迁避让对象进行了公示。5月16日省厅安排省地质调查院对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领导组会议,领导组成员单位全部参加了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

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5月初,在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__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方案》将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县、乡、村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公布了监测人、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及报警号码,同时继续实行重要地质灾害点县领导、县局领导包点负责制度。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在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__—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5、县局应急工作情况:为做好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召开了各乡镇国土所长会议,贯彻落实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汛期双休日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有大雨暴雨或地质灾害险情,全体干部必须全力以赴,服从统一调度。

6、各乡镇应急预案编制、落实情况:目前,蔡家桥镇、俞村乡根据《20__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已编制了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了报警信号和转移路线。

7、县委、县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于20__年5月17日召开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做好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__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

8、对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逐一核实,对部分监测人进行了更换。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汛后地质灾害防治总结工作。近期对县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主要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原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是否发生变化,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有关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结合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巡查,在汛前、汛期、汛后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到现场勘查指导防治工作。

2、对全县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记录,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在汛期保证网络的通讯畅通,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同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发动各乡镇和群众发现、报告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3、针对去年台风次数较多的现象,今年我们将继续与气象等部门搞好协作,完善预警预报平台,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预警预报系统,汛期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干部群众密切关注并防治地质灾害。

4、对于白杨岭村民组搬迁项目,积极协助、配合当地版书乡政府,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确保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

第13篇

一、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在防震减灾工作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正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实。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兰威任组长,分管领导李景任副组长,国土、党政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明确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为增强我乡防震减灾工作战斗力,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我乡完善了抢险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抢险队伍,补充了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

二、强化宣传,增强防震意识。我乡4个村都建立了防震减灾宣传专栏,我们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及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和自救意识。全乡印发防震避险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及时上报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避险演练、地质灾害巡查等信息。

三、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防震理念,组织国土、民政等部门对全乡3个村的7处地质灾害点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向地质灾害隐患地带群众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落实了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一有险情立即上报。

四、完善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XX。制定了《XX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XX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XX,及时充实抗震减灾应急队伍及应急小分队成员,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严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时期,要求各村严格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上报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

五、做好地震宏观观测及舆情信息的上报工作。各灾情速报员做好信息的收集整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完善了“三网三员”管理信息,健全了“三网三员”群测群防阵地、队伍和制度XX。

第14篇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年完成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统计,我市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滑坡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共24处(包括潜在滑坡5处),占58.54%;其次是崩塌,共13处(包括潜在崩塌2处),占31.7%;泥石流4处(包括潜在泥石流2处),占9.76%。

我市地质灾害点大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2002年共发现灾害点26处(其中6月份18处),占全市灾害点总数的63.41%。我市地质灾害点具条带状分布特征,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镇、*街道、*镇、*镇、*乡、*镇,共有灾害点32处,占总数的78.05%。尤以*镇和*乡最为发育。总体沿北部边界,由南东向转北东向展布。

东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乡—*镇*—*—*一带,呈北东向展布,共有7个灾害点,占17.07%。

20*年我市增加灾害点1个,诸葛镇周村采空区地面塌陷,受威胁农户19户78人,威胁资产95万元,危害程度属较大级,目前稳定性差。20*年3月18日,诸葛镇长乐村垷山发现滑坡长150米、宽度60厘米、滑动台阶高差40厘米、滑坡体积达80万立方米的地质灾害隐患一处。

二、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对我市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3~5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强对流和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属降水集中期;6~8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有降水集中期,9月份比常年略偏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有降雨量多、台风频繁的特点。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松散的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大都未采取护坡和排水措施)以及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道路(挖方路基段大都未采取护坡措施)是滑坡易发区;公路边坡、露天采场等处易引发岩质崩滑;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水可能诱发泥石流的发生。

三、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镇*潜在崩塌、*桥村*潜在滑坡、*街道*潜在滑坡、*镇*滑坡、*乡*、*村潜在泥石流、*乡*—*等7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今年的防治重点。

另外,要以人为本,对危害程度虽然为一般级(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受威胁资产小于100万),但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在汛期雨季期间,落实监测人和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人员受到威胁的,参照重点隐患点的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加强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区群众的抗灾救灾意识。

(二)全面贯彻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乡、街道及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对上述重点隐患点制定具体的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报市府办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镇乡、街道要加快受灾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已落实建房用地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汛期前搬入新居;尚未落实搬迁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尽快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解决*村的搬迁用地,以便尽早对*乡山口村潜在泥石流进行搬迁避让和全面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加大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各有关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其余地质灾害点,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也要注意监测,落实监测责任人,及时收集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与气象局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点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

第15篇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灾害演练领导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讲话稿一

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领导讲话稿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正值汛期,我们在这里开展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镇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我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

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求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本次演练,主要模拟从地质灾害预警到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共分“事故发生,先期处置”、“接警出警,启动应急预案”、“部门联动,快速集结”、“分析研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密切配合,抢险救援”、“汇报处置情况,演练结束”等6个演练流程,内容包括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巡查监测;险情上报、应急响应、应急调查、启动预案;紧急会商、现场救援、人员安置。全镇各职能站(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山洪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工作作为当前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值班、监测、巡查和预警预报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职能站(所)、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山洪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山洪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罚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二

二团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总结讲话稿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开展第xxx山洪防御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演练工作精心准备,密切配合,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团党委对演练队伍和工作人员的辛苦工作表示亲切慰问,对师水利局、师建管局的大力支持和东华软件股件有限公司精心施工表示衷心感谢!

此次演练是以突出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依据,本着“贴近实战、周密组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是增强应急意识,检验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平安奉节的重要体现。本次应急演练是一次规模较大的综合实战演练,是各部门、各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综合指挥、协同作战和现场处置能力的一次考验。同时也是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一次检验。

进一步提高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次演练活动中,各参演单位人员做到了“听从指挥、协同作战、密切配合”的基本要求,达到了“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有力”的预期效果。但必须认识到,这毕竟是模拟演练,与实际突发事件还有区别,实际中的困难和不可预见因素难以预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困难估计的更充足,不可预见因素考虑的更全面,工作方案想得更细、更实、更具体,做到“有备无患”。

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刻也不能放松。借此机会,我提三点要求。一是要建立一个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完善指挥协调、信息处理、工作联动、综合保障及舆论引导的综合应急处置管理机制。二是要打造一支反映迅速的救援队伍。各部门要把救援队伍建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统筹全团救援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改善应急救援装备,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各相关部门也要强化岗位练兵,确保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救援队伍。三是要构建一套预防为主的预警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隐患排查,加强信息互通与预警,特别是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高度警惕,加强监测预警,把事前防范作为重点突破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对本次协助参演演练的派出所、治安大队、水管所、医院、防疫站、农业公司机关、第二作业站的全体参演单位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做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

谢谢大家。

讲话稿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在20XX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四周年和第四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我们在这里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既是对我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全面检验,也是对“5〃12”汶川特大地震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的有效纪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而应急演练是我们应急方案与实践结合的根本途径,是检验我们制定的应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确保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全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作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立足抢大险、救大灾,从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毫不松懈地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此次演练,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每个环节都衔接紧密:险情报告有条不紊,应急反应快速到位,人员撤离井然有序,救灾安置及时合理,符合地质灾害应急程序,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真实的模拟了险情应急的全过程,完成了各项演练任务,是一次成功的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范、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提高各单位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最后,祝贺本次演练活动圆满成功,愿前来参加现场观摩会的各位领导和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讲话稿四

xxx山体滑坡应急演练现场的致辞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xx市xx区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在我镇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镇委、镇人民政府向莅临本次应急演练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地欢迎!向参加本次演练的各位父老乡亲、同志们表示诚挚地慰问!

栗溪镇地处xx城北山区,国土面积373.5平方公里,辖25个村,2个居委会,总人口2.2万人,是全省第一养羊大镇,全市较大的林业乡镇和食用菌种植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预防地质灾害,责任重如泰山。

近年来,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紧密结合地质环境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延伸到村(居)委会,落实到隐患点,落实到受威胁的村民,明确了村(居)监测员、预警员的职责,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网络。

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是有效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国土资源局、区政府把这次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放在栗溪镇举办,既充分体现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对我镇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同时也是对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次很好的检阅,对于提高我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必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各位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将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扎实做好这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希望参加演练的各位同志,认真对待,认真演练,真正做到“平时多流汗,难时少流血”。

我坚信,通过这次演练活动的成功举办,我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预祝本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