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展会布展方案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活动主题
“科技进步惠及民生”
二、活动时间
年5月15日—5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科技方针政策。我局紧紧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市”,充分利用“创业网”、“就业网”,《人力资源周刊》,大厅LED大屏、横幅等媒介在辖区内广泛宣传省市科技方针政策,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入开展“科普知识大宣传”活动。我局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科普宣传主题,利用展板、社区宣传栏,大力开展低碳环保、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等内容的宣传活动。同时,区就业培训中心结合科技活动周活动要求,开设心理咨询、营养保健、保健按摩等培训工种,重点针对失业人员特点,全面宣传身心健康知识,提升失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组织开展区就业系统“迎接建党90周年”知识竞赛。我局以建党90周年、科技活动周为契机,组织全区就业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以党建党史、就业政策业务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就业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及就业工作水平。同时,筹备开展餐饮服务业技能大赛。通过组织培训学员参加比赛,进一步增加失业人员自信心,提高失业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技能水平,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就业。
(四)筹备开展“创业示范点创业产品展示周”活动。为充分体现“创业促就业、创新促就业”,我局组织已认定202家创业示范点,组织筹备开展创新服务成果及产品展示周活动。通过该项活动开展,为自主创业者提供成果展示平台,从而鼓励支持更多失业人员通过创新创造,开辟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就业路。
(五)举办科技专题讲座。我局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社区就业专干进行科技知识学习,同时邀请专家开展科技专题讲座,引导就业工作者进一步树立科技意识,不断掌握先进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有效促进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科技活动周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由区就业局局长陆祖成任组长。要把开展“携手建设创新型区”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区就业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__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__〕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__〕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__〕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__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关键词】档案;社会记忆;法律制度;管理体制
谈到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问题,我们首先得了解社会记忆的由来,提到社会记忆,则不得不提两个人,即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和美国的社会学家保罗・康纳顿。哈布瓦赫是“社会记忆理论”的开创者,他在其著作《论集体记忆》中对集体记忆的建构提出了精辟的论断,他认为:“集体记忆是一个建构的过程,而不是恢复的过程,在群体提供的统一框架(记忆的框架)下,个人的记忆都要以此为前提。”同时他提出:集体记忆不仅仅是对过去的回顾和描述,而是对过去的重构。他在这里强调要立足于当下来进行集体记忆的建构,并且通过社会交往来实现这种建构。美国社会学家保罗・康纳顿在接受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记忆”的概念。保罗・康纳顿从新的视角谈论他对社会记忆的理解,“社会记忆不是集体记忆的一个完善缺陷的补充,社会记忆是一种由其自身的独有特征来定义的、本质上可行的、能够实际地自我维持和逻辑的自我包容的理论框架。”康纳顿把社会记忆分成三种类型,分别是个人记忆、认知记忆和习惯记忆,他认为:“社会记忆只有保证记忆能够传递才有意义,人是一种社会记忆的存在。”同时,他也创造性地提出“社会忘却”的概念,并指出我们学会了用“社会忘却”来解释社会记忆的选择。
20世纪90年代国内档案界对“记忆”的研究萌发了兴趣,随着“世界记忆工程”和“城市记忆工程”的进展,“档案记忆”在学术界也掀起热潮。档案是记忆的传承者,作为保存社会记忆的场所之一的档案馆,更是在构建社会记忆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档案在社会记忆构建过程中,也暴露出其局限性,档案部门如何有效地开展档案工作,对构建完整的社会记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
学界对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的看法有很多,其代表学者有著名的上海大学丁华东教授,他在《档案记忆观的兴起及其理论影响》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他认为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表现为载体、客化、建构和控制关系。在《档案与社会记忆构建》一文中,薛真真也论述了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认为档案是在社会记忆建构过程中一种重要的载体形式和中介方式,是人类社会在时间维度上相互联系的纽带,在建构社会记忆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
不同的学者所站的角度不同,看法也有点差别,笔者想在此着重论述档案是社会记忆的载体和工具,正是因为它是社会记忆的工具,从而具有对社会记忆的建构功能。
档案具有知识属性、信息属性,进而延伸到社会记忆属性,这些都是档案的一般属性,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档案的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那么,作为具有社会记忆属性的档案,它本身就是社会记忆吗?笔者不太认同,档案的确具有传承、建构社会记忆的作用,但他本身和社会记忆不是一物,更确切的表达来说,它可以说是社会记忆的载体和工具。档案是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物。档案作为记忆载体在维系历史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中传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既实现了记忆功能,又发展成为重要的信息载体,这就是文化的积累。人类之所以能在传承中发展、进步和不断延续,就是因为通过对档案的收藏和保护,使社会成为一个统一连续的时空整体。这一切体现了档案在社会记忆建构中有其独特的作用,它是社会记忆的载体和工具。
二、档案在社会记忆建构中的局限性
1.档案法律内容不够完善造成的局限性
这主要体现在档案公布权设定不合理以及缺乏保护档案机构的免责条款。《档案法》在肯定档案利用权的同时还设置了档案公布权的规定,在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这样是为了限制档案开放的范围,把档案开放的权利控制在档案机构手里,对档案开放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不利于公民对档案利用权的实现。档案公布权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将档案馆置于了不利的位置,即档案馆有可能会因为利用者对已开放档案的不当利用而承担连带责任,然而目前的档案法规中缺乏为档案馆设置的免责条款,档案工作人员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为了规避风险,免受到责任牵连, 自然他们对于档案开放的工作也不会积极落实开展,延长档案开放时间的情况普遍存在也具有合理性了。这样一来,不利于档案在社会记忆建构中起到桥梁的作用。
2.档案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局限性
档案鉴定的过程,可以说就是决定哪些社会记忆将被留存下来,哪些将被销毁。加拿大档案学者T・库克也说过“鉴定是档案事业的中心,是一项没有终点、永无止境的工作”。“我国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然而在实际鉴定过程中,档案鉴定标准和保管期限的划分标准都比较笼统、模糊。鉴定工作一旦做的不好,会造成了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相当一部分有价值的档案会被忽视,会因为没有被接收进馆而不能永久保存,破坏了社会记忆载体的完整性,使社会记忆构建受到损失。这是档案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局限性。
3.官方档案多,民间档案少,内容片面造成的局限性
我国档案馆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馆藏内容单一,数量不够充分。据调查所知,我国档案馆所保管的档案中,绝大部分为机关文书档案,显得馆藏内容十分单一,相比而言,科技档案、基建档案、房地产档案、设备档案、科研档案极少。历代的档案成为权力象征的一部分,都只是那些与国家机器相关的记录,然而贴近老百姓实际的档案却十分少,一些珍贵的民间档案遭到忽视。近几年档案部门虽加大了民生档案的进馆比例,但由于数量总体还比较少,因此这部分的档案始终处于缺失和片面的状态。在社会记忆的过程中被遗忘总是不可避免的。
三、建构社会记忆中档案部门的发展方向
档案部门是保存社会记忆载体的重要场所,正如一句话所说,档案馆是记忆的殿堂。档案部门也正是通过对各种载体档案收集、整理、修复和编研等工作来保护这些历史记忆载体,实现社会记忆的传承和重构。档案工作要切实在社会记忆建构中不断自我完善,体现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部门在这些方面所要做的工作很多。
1.完善档案法律制度
对一些档案法律法规进行慎重、必要的修改,解决档案公布权不合理和档案免责声明的问题,调整档案公布权的设置。关于调整档案公布权的设置问题要慎重的对待,并不是说这样一来所以的档案都能被随意的公布。允许利用者通过各种方式公布那些已经经过鉴定可以开放利用的档案,建议档案部门取消对档案公布权的控制。对于对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处在不开放范围的档案,应防止利用者因缺乏档案意识,随意在利用的过程中公布不应该公开的内容,档案部门仍然保留对档案的公布权。
2.健全档案鉴定管理体制
可以适当考虑调整档案馆的鉴定职责,档案馆只起审查和监督的作用,由档案生成单位承担主要的档案鉴定工作,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协助,配合档案生成单位更好地完成档案鉴定工作。档案工作人员根据进馆鉴定时设置的保密期限按时开放,同时已进馆鉴定的档案,不再单独承担档案鉴定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档案馆承担的开放责任,改变工作人员普遍因规避开放风险而延期开放的现状。从而使得档案开放更加便利,有利于档案在社会记忆中起到良好的作用。
3.提倡馆藏档案的多元化,注重保管平民档案
馆藏档案不能只是收集党政机关的档案,要更多地贴近民众,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档案接收进馆保存,将具有代表性的农村、民营企业、家庭档案等纳入档案馆收藏范围。同时档案馆要不断拓展档案的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让档案更充分地反映社会活动,让档案能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利用者,充分发挥档案在宣传教育人民、传播历史文化知识、帮助民众维护自身权利、帮助百姓排忧解难、提供市民休闲娱乐中独特的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
面向社会全面进行宣传,走全面特色宣传之路。例如:为更好地宣传档案文化、让档案走进百姓生活,提升黄山市档案文化影响力,助力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黄山市档案馆与黄山日报・黄山晨刊签署协议,定于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合作开办《档案时空》专栏。此次双方合作开办专栏,为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实现了新的跨越,对档案部门的宣传形式和新闻媒体自身的栏目建设都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一次双赢的合作。
四、小结
档案与社会记忆的关系,是紧密联系且十分复杂的,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一样的答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发展的新阶段,档案在人类文明的记忆建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档案部门需要做的是完善体制,提供良好的环境,解决不利因素,便于档案在社会记忆建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莫里斯・哈布瓦赫(法).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2]保罗・康纳顿(美).纳日毕力戈(译).社会如何记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丁华东.档案记忆观的兴起及其理论影响[J].档案管理,2009.01
[4]薛真真.档案与社会记忆构建[J].档案管理,2006.02
[5]李锦华.从档案馆的角度论述档案开放的困境[J].档案学通讯,2013.06
[6]T・库克(加拿大).铭记未来――档案在构建社会记忆中的作用[J].档案学通讯,2002.02
[7]王向明.档案管理学原理[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06.
[8]安徽档案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