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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脱贫攻坚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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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脱贫攻坚方案

第1篇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省东、西两片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从2016年开始,将全省15个贫困县和1500个贫困村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扶贫工作计划,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贫困村新农村项目建设。从2016年开始,按照每2年开展一轮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到2019年开展2轮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每轮支持贫困村40个,2轮支持80个,约占支持15个贫困县重点村的40%,每个贫困村年支持额度40万元左右,2年累计支持80万元左右,总计支持资金6400万元左右,其中每年支持额度1600万元左右。

全省按照东、西两片划分,东片重点支持靖宇、长白、柳河、龙井、和龙、汪清、安图、图们8个县市,两轮支持36个贫困村,支持资金额度为2880万元左右;西片重点支持镇赉、通榆、大安、洮南、洮北、长岭、双辽7个县市,两轮支持44个贫困村,支持额度3520万元左右。支持项目主要有5类:道路建设、排水沟建设、村部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建设和围墙大门改造项目,具体以当年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二)推进贫困村村干部和村级合作组织带头人培训。结合省里新一轮万名村干部培训,每年对500名贫困村党组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级合作组织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农”政策和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等,提高基层干部和职业农民创业、带富和致富能力,确保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每期培训10天,到2018年,按照每村培训1名的标准,全面完成1500个贫困村村干部和村级合作组织带头人的培训任务。

(三)推进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各美其美、全面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贫困村打造新农村升级版,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是推进部分贫困地区整县美化、积极打造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法制建设。到2019年,在15个贫困县的贫困村中打造新农村建设文化名村50个。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科学推进,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新农村支持贫困村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金投入。以新农村支持贫困村为平台,按照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户企业三帮一的要求,加大新农村帮扶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集中向贫困村倾斜,切实解决好贫困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滞后问题,全面整治好农村环境。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新农村支持贫困村建设纳入督点,重点督查贫困村规划制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美丽乡村创建情况,坚持标准,不打折扣,加强监管,保证项目建设平稳运行,发挥应有效益。

(四)创新机制模式。在推进新农村支持脱贫工作中,要积极创新能人治村、民主管理、整合投入、整村推进、产业兴村、商贸活村等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切实增强新农村帮扶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四、责任分工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工作由省农委负责,按照“省级规划引导、市州协调推进、县为责任主体”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

一是省新农村办负责制定全省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主要措施等,抓好工作指导和工作考核。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的通知》以及《**县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文件精神,促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使“五大”提升行动持续开展,推动督查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2017年全镇脱贫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扶贫办的准确指导下,我镇紧紧围绕既定任务目标,集中了开展脱贫攻坚大排查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大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提供组织保障。

1、9月28日-9月30日,我镇召开“**镇大排查工作布置会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根据《**县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制定了《**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实施方案》,由各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副队长、各包片干部、村扶贫专干四人为一小组逐户排查问题,逐村核实软件资料。

2、10月27日-10月31日,为进一步提升大排查工作实效,我镇召开了“**镇大排查暨大整改、大走访、大迎检工作推进会”,并成立了两个大排查工作组,入户排查组和村级业务排查组。入户排查组根据各村分片情况,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排查小组分别进入各村各片排查,村级业务排查组分为两个小组,由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围绕“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了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精准帮扶、工作推进与脱贫成效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深挖细究,梳理查找问题。根据工作部署,各工作组迅速行动,进村入户,详细调查并填写《贫困户入户核查表》和《村级排查表》,仔细查看扶贫手册填写情况,并做好问题登记。入户核查结束后与系统进行对照,汇总填写《大排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举一反三,将所有问题进行梳理、登记,确保无遗漏。

三是全面整改落实,确保“无死角”。针对大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立的台账,盘点消耗,确保每一个问题有整改措施、有整改时限、有整改责任人、有整改结果的“四有”目标完成。整改结束后,镇上再开展整改结果复查,对于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严格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排查出的常年外出的贫困户,镇上开展“访贫户、走大户、宣政策、助脱贫”活动,由镇上主要负责人带队,抽调25名镇村干部组成3个工作组,到江、浙、沪地区走访贫困户34户。外出地点在省内的贫困户,由各村自行组织走访。其他零星外出贫困户由驻村工作队组织走访,确保此次整改“无死角”。

四是组织自查,认真准备迎检。按照国家、省、市、县督查入户考评的要求,对照考核指标逐户、逐人、逐项“过筛子”,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和扣分标准,按照“联系人不查所联系村”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迎检工作。自查工作主要针对扶贫手册填写、档案资料完整规范、贫困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检查,逐村建立脱贫攻坚软件资料排查问题台账。

第3篇

 

一、项目库计划的必要性

    青秀区属于南宁市12个县区之一,下辖4个镇和一个开发区,截止2020年底,我区5841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我城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方案。

二、项目计划的基本原则

坚持贯彻南宁市扶贫项目库建设的要求原则,秉持城区、镇、村三级联动推进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由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干部及时动员群众,宣传政策,根据资源禀赋、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选择适宜项目,完成村级项目申报。镇对村级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根据“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预期效益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行业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城区各行业部门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指导镇(开发区),并对镇(开发区)报送的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实地核查,核查出来的结果再返回给镇(开发区)及报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行业部门和镇(开发区)报送的项目后,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上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录入年度计划。

三、项目计划的主要过程

(一)村级申报。2020年9月上旬,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的基础上,再次核对项目库内的本村项目,确定轻重缓急,排出顺序,确定村级申报计划项目,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上报。

(二)镇(开发区)审核。镇(开发区)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讨论,并入户对项目的缓急程度、受益贫困户的意见等进行再次核实;公示后上报城区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评审,主管部门将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到镇(开发区)上报的项目再次到点去核实,同时对上报的项目做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给相应的镇(开发区),并报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城区审定。加强对镇(开发区)报送入库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的审查,重点对行业标准、工程设计、实施内容、投资概算等方面进行把关,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存在异议的项目要提出专业要求并反馈给镇(开发区)进行调整完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后通过的建设项目予以公告。

四、入库项目及投资概算

10月底,经各镇(开发区)上报和各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研究,并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21年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定同意,并及时录入项目库系统,财政局统筹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以便项目能按时开工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类型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相关项目建设。

五、项目库管理

(一)建设使用。每年10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资金整合方案、提前下达到各镇(开发区),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二)动态调整。计划于3月、9月底再次对本月初审定上报的入库项目进行“回头看”,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扶贫对象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做到有进有出。项目库入库项目原则上根据资金落实、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成熟度等情况,新项目按照规定流程补充入库,无法落地的项目调整出库,从而实现脱贫人口精准、扶贫项目库精准。

(三)信息化管理。项目库纳入广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信息系统管理。各镇(开发区)要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并录入系统管理,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进度提供网络跟进、网络审批,方便快捷,数据精准。

六、档案管理

城区、镇、村都要做到公示公告“留痕、可查、可追溯”。特别是到村到户项目公示的资料,要在镇和项目实施地所在村存档资料,包括公示相关文件、张贴或印发的文本、会议记录、现场图片、群众意见反馈和处理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环节,是预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规定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库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可行性及科学性的审查,确保项目质量;街乡要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申报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扶贫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运用检查结果倒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确保项目库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强化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