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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普法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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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普法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是调整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调整,将局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和局党组成员全部并入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制定规划。为搞好全年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____县城管局__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____县城管局____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____县城管局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依法治县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年依法治县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相关股室队所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发《____县城管局__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____县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专题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有力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将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局属各队所认真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提醒、纠正,有效地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每月评选优秀环卫职工、每季度评选优秀执法队员及优秀管理人员的方式和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参观县法纪基地、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等形式,全面树立正气、激发正能量,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着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局机关各楼道布置图文并茂的廉政图板18幅,让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3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5次,纪检组长约谈干部职工4次,参观法纪基地1次,通报处理违规行为3起。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民主集中等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全面清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权力事项,做到了两集中两到位。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接待室和举报电话,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服务水平。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城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规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相关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是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讲、领导干部集中学、定期组织法律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目前共组织执法队员培训2次、法治测试3次。

第2篇

一是调整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调整,将局原六五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和局党组成员全部并入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法治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制定规划。为搞好全年依法治县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__县城管局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__县城管局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__县城管局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依法治县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年依法治县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将依法治县工作纳入相关股室队所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头。

坚持全面依法治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狠抓工作部署落实。年初,局党组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发《__县城管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__县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专题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听取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有力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将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局属各队所认真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对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提醒、纠正,有效地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通过每月评选优秀环卫职工、每季度评选优秀执法队员及优秀管理人员的方式和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参观县法纪基地、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等形式,全面树立正气、激发正能量,强化干部职工法纪意识。着力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局机关各楼道布置图文并茂的廉政图板18幅,让干部职工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目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3次,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5次,纪检组长约谈干部职工4次,参观法纪基地1次,通报处理违规行为3起。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民主集中等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全面清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权力事项,做到了两集中两到位。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接待室和举报电话,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有效地化解了城市管理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地提升了城管执法服务水平。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城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规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在相关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是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讲、领导干部集中学、定期组织法律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目前共组织执法队员培训2次、法治测试3次。

一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认真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和法治实践,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确定阶段性宣传教育主题,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宣传形式,努力增强法制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制定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将学习宣传宪法贯穿到法治宣传的始终,营造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采取座谈、法律咨询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

学校、企业、单位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印制城管知识宣传资料,利用综合宣传月,法律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市民城管意识逐步增强。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6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0余人次。五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县级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2次,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意识。一是加强城管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重点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绩效考核办法》、《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公文送审程序》等20余项制度,为城市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利用工作例会、集体谈心谈话会等,教育城管执法队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培养执法队员爱岗敬业、文明执法、严守纪律的思想品质和政治觉悟。通过开展讲座、以案释法、组织业务骨干外出考察,着力提升城管执法队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完善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完成执法证年审,组织新办证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考试,着力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为依法治县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建立健全法治考核评价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局班子成员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终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制度。四是建立完善法治年度考核制度。年底根据依法治县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估办法,结合年度工作,对下属各队所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法治工作滞后的,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3篇

实施纲要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18)》精神,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盟市自检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自查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并公布了城管执法权责清单。

(二)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职能。一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从执法队伍、执法规范、执法监督等方面不断规范,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二是“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并且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音像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和办案场所全程记录,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

管理。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已健全公职律师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并有专人负责,拟对重大复杂法律事务在公职律师协助下进行研究。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加强执法主体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建立学法制度。不仅坚持每年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违法违纪案例剖析,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案明纪、以案明鉴、以案促改;而且通过不定期邀请专职律师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我局文件的印发、管理、登记、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方面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

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为: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是执法程序及文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体制机制方面还不够全面,具体。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制度,重点做好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及问责纠错机制。

(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普法力度,设立专人定期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提升,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的能力,把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实践中学,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健康有序正规化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部门内部纪检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倾向。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接受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

第4篇

通过开展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营造重视和支持教育的氛围,推动教育事业长足进步,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水平与教育综合实力。通过对照《省县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方案(试行)》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丰富办学内涵,打造教育品牌,促进黄埔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上下一心,各部门通力合作,争取在年上半年优质完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各项迎评准备工作,做好向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申报,确保在年月底前接受省评估组督导评估并顺利过关。

组织领导

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是推进“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大教育体系,提高全区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要将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工作列入年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现成立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领导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宣传、监察、编办、教育、发改、财政、人社、文化、卫生、科信、公安、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司法、档案、体育、民政、环保、团区委等部门领导和各街道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兼任。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职责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职责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设五个工作组。

1.文秘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彭瑄同志任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姚新同志任组长,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等协办。文秘宣传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2.综合资料组: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姚建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办。综合资料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准备。

3.计划财经组:由区财政局陈红燕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牵头,区审计局、建设局、教育局等协办。计划财经组主要负责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经费按时落实,并加强经费管理等工作。

4.组织人事组:由区人社局陈劲松同志任组长,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等协办。组织人事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5.质量督查组:由区教育局张灿华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区监察局等协办。质量督查组主要负责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认真检查、督办,指导各部门、各学校进行整改。

(二)各部门、各街道工作任务列举。

1.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助区教育局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等资料;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并报送黄埔区申报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评估自评报告等材料。

2.区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照片等资料,负责对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黄埔教育现代化专题片、画册等,联系媒体宣传、展示黄埔教育现代化成果。

3.区教育局:负责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创建各项工作;全面总结近10年黄埔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年各项评估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代区政府草拟黄埔区教育现代化评估申报书、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打分说明;撰写、拍摄、编印反映黄埔教育现代化的汇编材料,筹划教育成果展览;牵头做好迎检接待、会务安排等工作。

4.区发改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求,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情况,以及在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5.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落实对教育的投入,建立教育经费审计与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以及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6.区司法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城管局、黄埔交警大队: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每年的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法制教育、法制副校长制度的设立、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防火、交通、治安等工作,做好年涉及教育工作的统计和总结。

7.区文广新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科信局、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负责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涉及教育的统计和总结。重点突出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等问题,将“0-3岁婴儿教育”纳入社区教育范畴,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社区教育、家长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增设少年儿童活动项目,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8.区人社局、区编委办: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的要求,按规定配齐教师,落实人员编制。

9.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建设局、黄埔规划分局: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及时解决教育所需用地及有关手续问题,做好区教育资源规划,落实教育建设工程实施等工作。

10.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做好医疗、卫生、健康、环境教育等有关工作总结与资料提供。

11.各街道: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街道及社区教育工作的实际,做好年街道教育事业发展总结,抓好学校布局调整及薄弱环节的整改,组织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文化教育、艺术教育和娱乐活动;积极抓好社区内青少年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12.区人大、区政协、总工会: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对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有效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工作重点

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对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进行督导验收的工作程序,以及进行自评报告、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活动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按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向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收集年近3年为主的体现教育现代化保障、教育现代化实践、教育现代化成就等有关教育规划、人才资源、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教育体系、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学生培养、教育管理、教育改革、教育质量、教育效益、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材料。及时将各种相关材料移交到档案资料组,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丰富、详实、规范的评估档案资料。

(二)文字材料撰写。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全面总结近10年来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重视教育的重要举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教育改革的主要做法,总结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特色亮点和成效成果,形成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总体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各1份,同时撰写有关教育行政管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法治、教育公平、教育特色等5份专项自评报告,撰写关于课改科研、学前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基地建设等4份专题特色材料。

(三)画册编制。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支持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照片,收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素质教育、课改科研、办学特色等工作开展过程及成果成效等照片,编制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教学风采风貌的画册。

(四)DVD光盘制作。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收集整理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各职能部门关心重视教育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各种声像资料,请专业机构到我区采访、拍摄,制作完成反映我区近年教育风貌,播放时长约20分钟的DVD光盘。

(五)迎评活动筹备。

按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根据接受督导评估的日程安排等,制定详细可行的迎评工作手册,整理汇集全套迎评资料,组织好自评报告会、意见反馈会等会议,安排好专访、座谈、视察学校、考察社区等活动,落实好各项工作细节,以浓郁的氛围,以昂扬的精神,以丰富的成果,充分展示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成就,确保迎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工作进程

(一)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制定黄埔区迎接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将职责任务分解下达到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迎评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年3月底前召开黄埔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要求,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形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册、标语、广告牌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树立黄埔教育的良好形象,使黄埔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迎评工作深入人心。

(二)资料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迎评各工作小组根据评估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迎评资料收集、整理、撰写、编辑、制作等工作。档案材料于5月底前完成收集、整理,6月底前完成编码、装订入盒。教育成果画册、专题DVD光盘5月底前确定内容,收集材料、确定方案,6月底前完成制作。总自评报告、自评分说明及专项报告、专题材料于4月底前形成初稿,6月底前定稿。

(三)自查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单位对照教育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案认真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反馈,进行协调整改,同时认真进行准备,完善各种资料;特别是全区教育系统各个单位,一定要全力以赴,强化学校管理,完善各类制度,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浓郁氛围,精心做好准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督查组将定期组织督办,进行专项检查,并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查漏补缺;在正式受检之前,将邀请省有关专家到区先行调研和初评,根据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进行复查整改,确保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工作。

第5篇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建人民满意城区、建设平安和谐模范城区”的目标,加大创建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健全“平安物业”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防范意识,明确防范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

(一)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明确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照“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安全保卫机构、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并完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工作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服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环境整洁,安全有序。物业服务区域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房屋外观完好,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乱种、违章搭建、违规装修、违规饲养动物等行为。

(三)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物业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报修及时(水电小修不过夜);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四)处理及时,业主满意。物业服务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对业主的投诉能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办结,及时回复,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负责协调、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平安物业”建设工作;对街道上报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督办件申请表》进行交办和督办;牵头调处需要区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的重大物业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平安物业”建设活动,切实增强业主的消费意识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

(三)区综治办:负责将“平安物业”建设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考核,重点考核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化解处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的情况,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事件的,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协调、指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化解处置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落实物业小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安全防范。

(四)区维稳办:组织对物业管理类不稳定问题进行排查,密切关注、搜集、研究判断相关情报信息;协调、调度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及时化解处置涉及重大物业管理不稳定因素,并责成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五)区局:认真接待人对有关物业管理类的上访,积极疏导群众的情绪,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向责任部门转办。

(六)区发改局(物价局):负责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监督和管理;受理有关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七)区教育局:协调处理新建小区楼盘教育基础设施配套、业主子女入托、入学的矛盾纠纷和业主投诉。

(八)区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平安物业”建设活动的开展。对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处理房屋保修期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和矛盾;负责房屋装饰装修和房屋安全管理,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结合创建国家示范、省优、市优、区优物业评比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把创建“平安物业”活动纳入本系统考核内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调处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资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调处涉及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协调处理涉及房屋租赁、房产中介、产权产籍、维修基金等方面的矛盾及投诉。

(九)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职能作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公司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能力和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指导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物业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十)区环保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产生的噪声、辐射、废气、废物、废水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查处;协助文化、工商部门调(查)处无证无照的音乐茶室、卡拉OK噪声污染纠纷问题;协助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处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纠纷问题等。

(十一)区文体新局:依法对物业小区内经行政管理许可从事经营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活动、音像制品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物业小区内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许可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强对小区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引导和指导,营造和谐氛围。

(十二)区卫生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饮食卫生二次供水的卫生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采样和检测,保障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十三)区食药监局:负责对物业小区内食品、药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四)区城管局:负责调处涉及物业小区市容环境、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

(十五)区城管执法大队:协助调(查)处涉及物业小区内违法建筑、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油烟扰民以及店外经营、乱摆摊担及其他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对有关违法违章的相对人依法查处。

(十六)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依法查处在小区内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含油性油漆)的行为。

(十七)区人防办:对有人防工程的物业小区,督促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按有关规定完成人防工程的交接和建档;督促物业公司更替时,做好人防工程的交接和建档;负责会同市人防办执法队对人防工程使用的违规行为实施查处;负责协调处理物业小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

(十八)区环卫局:负责及时指导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十九)区园林局:负责办理物业小区内树木移植、修枝、砍伐以及绿地占用的查勘、初审,对违反绿化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十)区市政局:负责对物业小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及维护进行指导。

(二十一)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排查整治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及时查处治安案件,调解各类涉及治安管理的矛盾纠纷;加强对物业小区的人口管理,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清查,确保小区治安环境;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公章刻制的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周边道路车辆秩序管理,查处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对宠物的管理,查处违规饲养宠物的行为。

(二十二)区工商分局:负责监管物业小区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企业登记审查,对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或者相邻权利人同意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质的场所,不予核准登记;查处在住宅小区擅自将居住用房改变为非居住用房从事无照经营的行为。

(二十三)区国土分局:负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物业小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用地性质进行认定,协助处理涉土矛盾和纠纷。

(二十四)区规划分局:负责协调处理物业小区涉及规划审批问题的矛盾纠纷及投诉,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定配置各类公建配套设施、物防、技防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协调解决涉及规划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查处擅自改变规划和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小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规划合法性进行认定。

(二十五)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中央空调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协助调查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二十六)区消队大队:负责指导、监督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十七)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改选及其日常工作;主动调解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涉及业主相邻关系、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活动中的矛盾与问题;引导业主依法维权、合理用权、理性消费;发动业主积极参与“平安物业”的建设活动;做好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和业主投诉的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建立问题台帐,并根据问题性质及部门联动调处原则分类处理;负责牵头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和业主投诉;对重大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以督办件方式移交区相关部门协助处理;配合做好矛盾纠纷及业主投诉调处过程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咨询解答;负责组织、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物业小区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区域内门店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二十八)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并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加大投入,并争取业主支持,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对出租户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对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乱堆乱放、违章搭建、违规装修、违规饲养宠物等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区直相关部门、街道及时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和业主投诉,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果断稳妥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四、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诚信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员工放心、业主满意”的总体要求,推进管理创新,不断深化“平安物业”建设活动,努力达到“服务贴心、安全放心、维修省心、环境舒心、和谐同心”目标,具体包括: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建设覆盖率达100%,85%的物业管理项目达到平安物业建设的标准;物业管理区域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不出现大的上升,并努力做到有所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

五、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建立“平安物业”建设责任机制,切实按照工作职责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健全管理网络,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主动服务、重心下移、监管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平安物业”建设活动的宣传力度,强化居民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参与“平安物业”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要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业主形成共管、共享、共同维护共有家园的物业管理意识和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商品意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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