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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责
1、按照宣传员手机网络应用管理平台任务安排,及时做好工作推进、图文上报等各相关工作的落实。
2、抓好村年度宣传教育和文体运动,督促村两委抓好“大喇叭”、定频音箱的播放。
3、具体抓好村全年的升国旗仪式,村级宣传文化阵地和文体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使用和管理,村级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组织开展等。
4、负责本村文化产品的入户发放工作。
5、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会议和业务培训。
6、完成市委宣传部、镇宣传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办法
1、基层文化宣传员由各村推荐后由镇宣传办统一上报市委宣传部,后经市委宣传部审核后确定,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放聘书,原则上聘期为3年。
2、各村要对基层文化宣传员建立完备的人员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负责的具体片区等,并将人员档案报镇宣传办备案,各村对日常开展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
3、各村不得随意对人员进行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向镇宣传办申请,由镇宣传办向市委宣传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及时变更相应的人员档案,做好各类补助的移交工作。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直聘直管,由市委宣传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直接下达宣传工作任务。
三、补助标准
为切实调动基层文化宣传员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基层文化宣传员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进行补贴。其中,2000元作为绩效考核补助,依据考核办法进行发放;1000元作为开展工作通信补贴,为每人每月补助话费80元。
四、考核办法
1、各村要根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和镇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制定基层文化宣传员全年工作计划,并报镇宣传办备案,再由镇宣传办统一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2、镇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由镇宣传办进行具体考核评价,以平时掌握及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综合打分。
3、基层文化宣传员的考核实行10分制,9分以上(含9分)为优秀,8分以上(含8分)9分以下为良好,6分以上(含6分)8分以下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基本工作分值为:“九个起来”活动开展情况2.5分;各类惠民文化产品发放情况2分;各类政策宣传情况1分;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掌握情况1分;外勤助手、易信宣传群任务完成情况2.5分;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1分。
4、基层文化宣传员实行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宣传员工作情况进行每月或季度的通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年底确定每名宣传员具体得分情况。
五、奖惩办法
基层文化宣传员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考核补助挂钩,每扣0.1分即扣除20元补助津贴,直到绩效考核补助扣完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各类会议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次扣0.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旷到一次扣1分。
2、按照市、镇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并及时上传图片、文字资料,晚报一次扣0.2分,不报一次扣0.5分。
3、常规性工作督查,每通报一次扣0.5分,上级抽查通报一次扣2分。
4、未按要求完成市委宣传部、镇宣传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一次扣0.5分。
5、工作中创出新经验、新做法被镇及镇以上单位认可并推广的将予以适当加分。
6、迎接市级以上检查或调研,未出现任何问题的适当加分。
省环境信息中心主任进一步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将环境新闻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保各项重大决策、重要活动中去,快速准确地各类环境新闻、突发事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此,我局就环境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宜特通知如下:
一、将环境新闻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我局在制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或上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纲要时,要将环境新闻宣传教育纳入其中;在讨论、议定重大环境事项、重要活动时,要有环境新闻宣传人员参加;在发生发现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环境新闻宣传人员赶赴现场;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要及时通知环境新闻宣传人员参加,或主动与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联系。
二、统一环境新闻口径和平台,提高环境新闻的可信度
我局将建立对外环境新闻制度,环境新闻发言人由主管环境新闻宣传工作的主管局长兼任,重大环境事件的新闻由我局主要领导。的平台主要有:县电视台、县环境信息网站,环境新闻宣传日常工作由我局法规宣教股统一负责、归口管理,未经法规宣教部门核准,机关各科室不得擅自向媒体投发新闻稿件。我局制定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告类文书和其他需要在新闻媒体的文稿,经局领导审定签字后,由法规宣教部门协调相关媒体刊发。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我市民防(人防)宣传报道工作要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国家人防办、省民防局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尽责、在服务大局中有为,进一步创新宣传报道工作的形式和载体,着力提升民防(人防)宣传报道工作的贴近度、融入度、贡献率,全力营造又好又快、创先争优、再攀新高的浓厚氛围,努力为民防(人防)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宣传报道工作要点
(一)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级民防(人防)宣传部门要自觉融入到党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热潮中去,深刻领会十报告中重大理论观点的精神实质,全面反映民防(人防)干部职工的学习动态,深入报道本单位、本部门在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
(二)积极做好民防(人防)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报道。重点报道各级民防(人防)部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准军事化”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民防事业建设发展中创先争优,切实增强为民务实清廉观念,坚决根治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树立民防(人防)良好形象、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对各级民防(人防)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针对民防(人防)信息化建设、综合防护体系建设、重点人防工程项目、民防工作进社区、民防专业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创新和推进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借助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市本级和各辖市、区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为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提供舆论支持。
(四)加强对民防精神家园建设的宣传报道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及时报道各级民防(人防)部门开展民防精神家园建设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成果,深入研究探讨民防(人防)精神文化的基本内涵、体系架构和建设途径,总结凝练反映民防(人防)共同价值追求、传承民防(人防)优良传统、体现鲜明时代特色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精神。
(五)进一步做好民防(人防)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深入开展先进典型人物的“选、树、学”活动,大力宣传报道近年来各级民防(人防)部门在军事斗争准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六)加强对基层民防(人防)工作的宣传报道
始终贯彻中央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要求,发动全市民防(人防)系统宣传工作者自觉深入基层一线和工作一线,充分挖掘民防(人防)工作在社区、在街道、在农村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鲜活素材,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基层民防(人防)工作者的时代风貌。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宣传报道工作内聚人心,外树形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人才选配、队伍建设、岗位培训和教育引导,并广泛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我市民防(人防)的宣传报道工作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科学筹划,统筹安排
当前全市民防(人防)新闻宣传工作点多面广,各单位在突出重点工作宣传报道的同时,要科学策划,统筹安排,做到日常宣传不间断,重点宣传形成声势和氛围,切实提高宣传效果。此外,各单位还要根据宣传报道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求,以“按月保季、按季保年”的方式积极完成好宣传报道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