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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琼府办函[2010]59号文《关于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搞好2007-2009年度的海防林造林验收工作,确保造林面积的落实和造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办法、验收对象
按照《海南省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办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人工造林更新检查验收办法》(琼林[2007]269)规定,要求深入造林地块,逐个对2007-2009年营造的121个小班、共计30292(含陆地造林、退塘还林、红树林造林)亩的海防林进行GPS测量面积、检查造林成活(保存)率、苗木生长状况和抚育管护情况,登记好小班调查表,数据交内业组完成图、表、文等处理。
检查验收工作要做到不重不漏、不弄虚作假,检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编写海防林建设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
市农委成立2010年海防林建设回头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海洁任组长、陈木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从农委营林科技科、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抽调人员组成自查验收工作组,负责进行自查和下一步的整改提高阶段、检查落实阶段的具体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由陈木兴副主任亲自抓。自查验收工作小组的外业验收工作,具体安排为:
第一组:周诗萍、陈兆德、陈之宁、王晋。负责海头、排浦、白马井、新州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
第二组:江荣、孙精光、谢青、陈冬兰。负责光村、木棠、峨蔓、三都镇的海防林自查验收工作,负责自查报告和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的撰写。
黎丽霞负责图表内业数据处理、统计、以及资料建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组间人员的协调互助由周诗萍安排。
三、时间安排
计划用15天时间完成验收,即4月28日至5月13日,“五一”休息,双休日加班。
四、验收用车
需要两辆工作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五、工作经费
按照《儋州市农业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文的规定,确定验收工作人员每日补助20元。12人15天合计3600元。内业使用的文具材料等费用实报实销。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规划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各村委会、社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土管所办公,由分管领导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宅改“回头看”指导、调度、协调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宅改,决定集中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宅改已验收的村点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还未验收的村点督促继续推进,完成宅改扫尾。各村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夯实宅改成果,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奠定扎实基础。
(一)自查自纠(12月7日-12月18日)
(1)自查自纠工作安排
各村应于12月7日至12月18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宅基地退出拆除不彻底的现象;
2.是否存在废弃倒塌的房屋、户外露天厕所、闲置废弃的畜禽舍未退出情况;
3.是否存在“真拆房,假退出”的现象;
4.是否存在拆除后擅自恢复、继续乱搭乱建的反弹现象;
5.是否存在已验收的试点村建筑垃圾未清理、土地平整不到位、基础设施未完善的情况;
6.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真交钱、假收费”、垫付空转返还漏收等弄虚作假现象;
7.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收取不彻底、擅自降低有偿使用费标准的现象;
8.是否存在有偿使用费没有上缴镇三资平台管理,使用不公开、不合理的现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以及理事会对违法用地不报告不制止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
10.是否存在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到位、建设超高超大住宅的现象;
11.是否存在不执行择位竞价分配宅基地的情况;
12.是否存在验收试点村资料台账未完善、保管不到位的情况;
13.是否存在宅改验收后试点村村民事务理事会名存实亡不再履职的现象;
14.是否存在擅自搭建铁皮房的现象;
15.是否存在改革中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
16.是否需要调整村庄规划的情况。
(二)整改落实(12月19日-12月30日)
对照自查存在的问题,各村必须于12月30日前逐一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工作情况报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巩固宅改成果,强化广大农民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宅改获得感。
(三)核查验收(12月20日-1月20日)
(1)验收时间。从12月20日开始,镇宅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按照边整改边验收、逐村过的形式,对全镇已开展第一轮宅改试点的自然村进行全面验收。
(2)验收内容。根据自查内容逐项进行核查,重点对宅改反弹、农民建房管理不规范、有偿使用费收取造假、宅基地退出不彻底、环境整治不到位、擅自乱搭乱建等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宅改验收、农房审批相关资料及三资平台有关账目,进村核查并随机上户调查。
三、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分组安排
为加强对全镇各村宅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工作,按照驻村负责原则,具体安排如下: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切实提高对宅改“回头看”工作的认识,以开展自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努力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监管执法失之于软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8月15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23日)。各部门、文化娱乐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24日至7月31日)。文化市场管理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区域的文化娱乐场所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局督查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各部门对“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在8月1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全保障股。
三、主要内容
(一)去年以来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去年以来省、市、县政府、县安委会、县安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是否完成。
(二)去年以来历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对去年以来各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是否已经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方式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
此次“回头看”要紧紧围绕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展开。
(二)突出开展暗查暗访
我局督查组采取专项督查的形式,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直插现场、直奔一线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
(三)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1.资料核查。检查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资料、档案,核查工作布置、过程督促、总结验收和建立隐患台账等重要工作痕迹。重点检查是否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针对实际制定印发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是否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逐一核实销号并签字确认,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实行重点督办。
2.现场检查。对照隐患台账,逐条核查隐患“是否真整改”、“是否改到位”,务必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生产经营现场的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新的安全隐患;以突击抽查的方式,检查基层岗位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建立台账。各部门要专门就此次“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检查人员、隐患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并由受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回头看”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台账整理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把要求和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
(二)条块结合,明晰责任。将对各部门“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台账的建立情况,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为深刻吸取“2.23”道外区陶瓷小区连廊杂物火灾和“2.25”南岗区征跃小区楼梯间杂物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兆力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哈安发〔2021〕5号)要求,··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双城区近期城镇住宅小区火灾发生的情况,为进一步巩固2019年以来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成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双城区委、区政府在会展中心中会议室分别组织召开了全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双城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按照任务分工,逐一明确治理重点和治理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隐患消号等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和2019年专项整治中出现的反弹现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此次“回头看”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二、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回头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区城区内共有283个小区,1139栋楼,5253个单元,自从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排查隐患2493处,其中占用堵塞封闭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处,占用消防连廊的85处,经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现占用消防车道隐患32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补划消防车通道黄线90个小区。全区共印发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宣传画册4万份。深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100余次。主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永治、承恩、承旭)牵头,组织消防、城管、规划、住建、辖区派出所、社区不间断地开展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联合明察暗访3个街道,35个住宅小区,87栋楼,351个单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普遍存在着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消防救援大队共计处罚10.81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发现双城区存在很多没有消防设施的老旧小区、小区院内乱停车辆、楼道内和小区院内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区物业消防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因为此次专项行动针对的是小区物业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着消防意识较差,多年养成习惯形成的占用消防车道、占用消防连廊等隐患,如果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很难将问题整改到位,并且问题反复出现,难以达到彻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此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全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气狠抓整治反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网格员和楼长制度建设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常态化治理奠定基础。一类、二类小区修复补建工作住建部门已进入招标阶段;其他住宅小区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时完善消防设施补建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利用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宣传氛围,让广大民众人人知晓,自觉参与社区管理这项活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常态化宣传,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社区对拒不整改行为严厉打击,对物业企业不能履职尽责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行为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经营市场,取消其经营资质。
一、工作目标
结合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逐场制定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全面排查全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通过全面排查确实达到养殖家底清、治理任务明、整改措施有力、治理模式有效的目标。
二、排查对象、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对象
1.全县区域内1219户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户)。
2.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养殖场。
3.年出笼肉鸡10000羽以上、存笼蛋鸡2000羽以上养殖场。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已建异位生物发酵床、化粪池和沼气池是否正常运行,养殖场(户)污染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是否完备,清粪方式是否按照要求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处理成熟的粪肥是否全部还田利用。通过“回头看”,对现存规模大户进一步梳理,对污染处理设施设备运行较差,不按照技术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治污不力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分类处置,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治污设施设备。
(三)排查时间
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全面结束。
第一阶段:5月20日-6月10日排查准备阶段,制定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10日-8月10日召开动员布置大会,开展全面排查回头看工作;
第三阶段:8月10日-12月30日梳理问题清单全面实施整改,对治污不力的规模养殖场,联合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强化指导、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联合环保部门依法处置。
三、人员安排
为确保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中心成立六个工作指导组,负责按片区对乡镇排查工作质量、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等工作进行督办、指导、落实。
第一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
第二指导组:***负责杨林桥镇。沙镇溪镇。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此项“回头看”工作全面实施,全力支持和配合指导组的工作,要做到排查精准、问题清析、措施有力、落实有效。并根据排查反馈情况,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制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认真总结好的治理模式和经验,全面整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治理方案要求技术操作可行、长效运行可靠。
附件:**县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回头看”检查记录表
落实机关党委《“四讲四有”作风建设方案》回头看工作的通报
同志们:
委员会于7月29日了《“四讲四有”总部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要求,以部门为单位,针对痛点、难点、不足,从学习、思想、行为、专业等方面认真查摆,梳理形成了“四讲四有”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划定整改期限,并在9月至11月间对问题清单内容进行整改。
截至12月20日,梳理的26项问题中,已落实整改完成20项(包括深入整治理论学习、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等),阶段性完成6项(包括增强项目策划创新意识、提高机关服务意识等);梳理的20项问题中,已整改完成9项(包括党最新方针政策的学习、时事政治关注、注重办公区域干净整洁等),阶段性完成11项(包括提高工作执行效率、专业综合能力等)。
依据《实施方案》要求,12月份“四讲四有”总部作风建设活动进入总结强化阶段,各支部应持续查缺补漏。将持续落实机关党委《“四讲四有”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巩固总部作风建设活动成效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总部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活动开展,持续做好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探索工作,发挥总部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支讲服务、有温度,讲执行、有能力,讲担当、有作为的“四讲四有”总部团队,为公司“二次创业”贡献力量。
一、工作整体情况
接《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财务部对照《2020年乱象整治“回头看”财务条线排查治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抓住重点环节,仔细梳理,对问题类型所涉及的问题性质逐笔进行排查,先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问题排查情况
1.公司治理
结合排查事项,对照2020年度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排查,未发现有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中不包含风险合规指标或风险合规指标占比过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占比太低等《细则》中提到的情况。
2.财务数据
(1)关于“财务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偏离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2)关于“通过虚假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关于“人为延迟或调整费用入账时间,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等”。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回头看
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未发现有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追究、未按时完成整改等情况。
三、今后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健全防控机制。
2、学习实务操作,加强过程管控。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规范实务操作执行工作,提升岗位人员工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和监督审核力度。
根据上级公司关于开展财务条线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及要求,我部门对财务条线开展了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整体情况
接《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财务部对照《2020年乱象整治“回头看”财务条线排查治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抓住重点环节,仔细梳理,对问题类型所涉及的问题性质逐笔进行排查,先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问题排查情况
1.公司治理
结合排查事项,对照2020年度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排查,未发现有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中不包含风险合规指标或风险合规指标占比过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占比太低等《细则》中提到的情况。
2.财务数据
(1)关于“财务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偏离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2)关于“通过虚假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关于“人为延迟或调整费用入账时间,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等”。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回头看
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未发现有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追究、未按时完成整改等情况。
三、今后工作措施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4项(序号8)反馈意见指出,“菏泽市监管不严,规划手续不全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工艺的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整改的情况下仍在正常生产”。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责任,经排查我市不存在此类问题。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0年7月,日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2020年日照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日工信函[2020]41号),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条目规定的要求,通过完善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综合标准体系,实施综合标准评价,并严格常态化执法,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推出。
(二)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碧水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净土保卫战攻坚方案><日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方案>的通知》(日办发〔2020〕9号)要求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坚行动会议精神,为做好我市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排查工作力度,明确淘汰清单,组织区县工信部门迅速对需要淘汰的工业炉窑及炉膛直径3米(不含)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展开排查摸底工作。经排查,拆除3台自制工业炉窑、34户砖瓦轮窑企业37支轮窑,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
(三)对落后工艺装备退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先后到长岭镇建材缸瓦厂、宏进缸瓦厂、宏开缸瓦厂、小店镇沂蒙瓦厂、福星瓦厂等企业现场查看砖瓦轮窑拆除情况,做好“回头看”,确保落后产能彻底退出。
(四)扎实做好工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技术改造,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先进制造业的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实施新一轮高质量工业技改行动计划。2020年1—12月,日照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2.1%,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38.2%,均保持两位数增速。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243个,当年完成投资突破150亿元。钢铁及配套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产业投资增幅有较大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会同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坚决做好相关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同时,结合2021年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工作方案,持续做好该项工作推进落实。
一、基本情况
二项惠残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从7月20日全面启动,现已基本结束。全县各级残联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活动,一是县残联对自身档案资料、操作程序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各乡镇(区)残联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县残联组织普查,采取现场查验资料和入户走访等方式,查各乡镇(区)的档案资料建设和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从自查和普查的情况看,全县二项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良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资金发放手续齐全,无弄虚作假、行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的手术复明率100%,未出现一例严重并发症。操作程序公开透明,档案资料完善,受助者满意,群众赞许。
二、主要做法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组织好惠残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7月24日,县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惠残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区)残联结合二项惠残民生工程的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回头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
2、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活动有序、扎实开展,我会下发通知,制定了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是明确活动形式,活动采取“自查与普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乡镇残联按要求,开展了紧张有序的“回头看”具体活动,有宣传、有自查、有讨论,形成了浓厚的活动氛围。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本次“回头看”活动,以持续发挥惠残民生工程效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从政策落实和实际操作两个层面,对2010至2012年实施的惠残民生工程逐项查找问题,重点检查审核、公示、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位,结合查找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促进今年工作更好更规范。同时,对各乡镇(区)活动开展情况计入惠残民生工程单项考核成绩。
3、县乡联动,扎实推进。首先是乡镇(区)残联广泛开展自查,按照活动方案要求,通过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等方式,对以前年度实施的惠残民生工程进行检查。其次是县残联普查,查着惠残民生工程档案资料建设,查看补助资金发放情况。通过县乡联动,全面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制度,完善了管理,夯实了工作基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与此同时,结合本次“回头看”活动,对今年的惠残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今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57例,核定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对象6168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对象655人,发放生活补助及药费补助402.8万元。基本实现应助尽助。
三、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取得的成效。通过县乡全面进行检查和摸排梳理,逐项进行了“回头看”,惠残民生工程制度、操作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总体认识是:二项惠残民生工程的相关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健全透明,手续规范严谨,人民群众比较满意。通过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基层残联基础工作得到巩固和强化。
2、在在的问题。宣传工作力度不强,方式较为简单,人民群众的知晓度、支持率还不够。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4年5月至11月开展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照《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13〕10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强化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有效防范脚手架体系及塔吊等起重机械整体坍塌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实施范围、领导组织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经研究,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章怀担任,安全科全体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章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对2013年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脱节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展开“回头看”,督促建设各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事故隐患整改。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展开“回头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准入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国家、省对其参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质。
2.从业资格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现场执行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5.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深基坑支护、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环节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下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份。将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县住建局将在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要做到全覆盖。检查要留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跟踪督办。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
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建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回头看”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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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19〕9号)的任务分工,我委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内部分工文件,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台账在委内部进行初步验收。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按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备案。按属地管理按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备案登记,经我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在防城港经开区和高新区内。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我委2018年已组织召开推进企沙和大西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题会议,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防城港经开区等部门研究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提供改造事宜,积极推进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经开区内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
紧密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以队伍管理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有效地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我市顺利实施“三三三八”发展战略的宏伟目标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回头看”活动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理举报和投诉等工作中收集到的事关以下五方面问题开展。
1.履职情况:有无失职缺位、以罚代管、违规执法,有无、徇私枉法、裁量不公,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等;
2.服务情况:有无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等;
3.效率情况:有无办事拖拉、故意推诿等;
4.公开情况:有无政策不公开、过程不透明、告知不到位等;
5.廉洁情况:有无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
三、方式步骤
1.问题排查。对各单位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理群众举报、开展“转变作风、强化执行”活动等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排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要解决问题的主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在4月20日前上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围绕“回头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和工作步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到责任领导、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员,逐一落实整改。对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预警,打好预防针;对倾向性问题,健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3.检查总结。局监察室将对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专项工作总结报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对巩固行评工作成果,促进作风建设,提升政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务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取得成效。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作为本单位“作风转变年”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查找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等阶段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按照省厅部署,为全面巩固我市集体林改主体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改革,为下步开展深化集体林改打牢基础,从二月份开始,全市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回头看”暨“巩固深化改革攻坚战”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加快了进度,纠正了偏差,弥补了不足,落实了政策,使得主体改革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到目前基本完成了工作目标。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此次活动按照“市级监督指导,县(市、区)级全面组织,乡(镇)村自检自查”原则,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利用十天左右的时间,对林改各项数据进行核对统计,对数据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分析解读,查摆问题症结所在,以便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破。第二阶段是活动的重点阶段。各地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工作方式。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查缺补漏,补充完善到位上,按照《***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要求,细细查对,缺什么加什么,漏什么什么;对于个别没有全部完成主体改革的,在市林改办的督促下,都制定严厉措施,强力推进,确保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因权属纠纷原因没能完成的,也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制定解决纠纷、加快发证进度时间表,加大推进力度。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由县级林改办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仍然存在问题或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市集体林改“回头看”活动,以大力开展回头看活动为契机,打响集体林改攻坚克难的关键战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包干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头。还选派政策水平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技术政策顾问小组,加强对“回头看”活动的指导,保证了工作质量。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为确保“回头看”活动严谨有序的开展,制定了《***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回头看”暨“巩固深化改革攻坚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对此次活动的目标进行了量化要求外,还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方法和完成时间。
(三)突出重点,定向突破。发证率是衡量林改工作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截止到去年年末,虽然全市完成了明晰产权任务,但全市的发证率还不高。为此。我市将加快发证进度和提高发证合格率作为此次活动的重中之重,一切工作都围绕这一重点进行,力争在回头看活动结束时有所突破。目前,全市发证率已达到87%,年底前发证率可达到90%以上。
(四)加强沟通,互相借鉴。从全市集体林改情况看,虽然各地情况有所差别,但有些共性问题比较集中。各地将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技术政策顾问小组给予指导解决的同时,将问题以林改简报的形式在全市进行通报,其他单位再遇到类似问题,就可以有所借鉴。各地还及时进行总结,在简报上刊登一些好的做法,进行相互交流。这种做法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在无形中营造了相互赶超的良好氛围,掀起了林改工作的新。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范围内未开展生态环境修复的3个采石采砂场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督察发现,3个采石采砂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仍未完成,整改工作滞后,其中鑫鑫采石场的余料未清理完毕,兴发采石场设备仍未完全拆除,余料仍未全部清理完成。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关闭采石采砂厂企业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于2018年1月组织对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关闭取缔的采石采砂厂进行现场验收,最终同意33家通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修复。但督察组抽查发现,2018年就已通过验收的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和勤丰采砂厂、三道采砂厂,部分区域植被和树木至今成活率不高。
整改措施:
(1)制定《**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21.8公顷,其中复垦耕地6.47公顷 、林地15.36公顷;完成勤丰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4.26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3.4公顷、林地0.86公顷;完成三道采砂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拟复垦面积1.4公顷,全部为林地。
(3)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展已完成整改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核查,及时解决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因后期管护不善,植被和树木成活率不高的矿山,重新补植补种。
二、整改情况
珠江源自然保护区内已关闭采石采砂厂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已完成《**市落水镇落水村委会绿砂凹片区砂石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三道砂厂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落水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珠江源省级保护区勤丰砂厂复垦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编制;已完成完成**市落水镇珠江源保护区内绿沙凹片区呈金采石厂、恒祥采石厂、宣峰榕岩采石厂、益利采石厂、兴发采石厂、鑫鑫采矿厂等6家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任务。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督促矿山企业在矿山关闭后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全面清查我县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包家屯、登仕堡、孟家等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矿山企业集中的乡镇进行全面清查和专项整治,彻底整顿清除工作死角,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加快推进整合工作,促进矿山开发合理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检查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继续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勘查、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或持过期失效勘查、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取得勘查许可证后不按期进行施工,或不依法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停产整顿期间擅自采矿,已关闭矿山擅自启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清查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业权年检工作,以硅灰石、陶瓷土、建筑砂石、砖瓦用粘土等重要矿种为重点,逐个矿山企业进行核查,严肃查处采矿权人超越批准矿区范围、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开采,不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不做储量动态监测年报;不做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不按时报表,矿业权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肃查处以承包等方式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核查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与实际探(采)经营者是否一致,矿山企业取得矿业权后是否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等情形,是否存在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将探(采)矿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凡未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变更矿业权主体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对转让方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受让方按无证勘查、开采予以处罚,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4.严肃查处污染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闭在各类保护区内的禁采区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对建立矿山环境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情况进行检查,对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自然植被、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矿山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停而不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5.严肃查处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凡不符合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持越权审批的勘查或采矿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一律视为无证勘查开采进行查处。
6.加快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对整合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整合矿山,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依法进行储量核实,编写和送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工作。于20*年6月30日前完成整合矿山审批登记发证和被列为整合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相关部门同时完成有关证照颁发和原证照注销(吊销)工作。对证照不全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二、工作安排
我县“回头看”行动从3月10日开始,到5月31日末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清查处理阶段(20*年3月10日至4月5日)
重点查处和清理无证勘查采矿、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越权审批矿业权以及污染破坏矿山环境等6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已关闭的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要重点查处。
(二)深入整改阶段(20*年4月6日至4月20日)
对第一阶段查出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处理到位;同时上报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下大力气遏止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的势头。
(三)迎接上级检查验收阶段(20*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县整规办公室对“回头看”行动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上报材料,迎接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职尽责、亲历亲为,亲自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人,要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配合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行动目标责任制。“整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对矿山企业的立项批复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同时函告原发证、照机关,由原发证、照机关暂扣相关证、照,经整顿验收仍不合格的或擅自生产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
2.县监察部门:参与有关重大案件的查办、督办和重大问题的调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行为进行清理和纠正,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和支持、包庇非法探矿、采矿等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县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整规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对矿产经营中的涉税犯罪案件的依法查处;对无证勘查开采、不按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对无证、吊销或注销矿业权的企业,停止其火工器材的供应。
4.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整规工作”;具体承担县“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检查指导矿产资源案件查处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力量加强调研,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有效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制约机制,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矿种的排查,强化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越界开采,无证非法转让矿产权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5.县水利部门:对水资源进行监督检查,对因采矿、选矿造成水土流失、严重污染水资源或破坏河道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6.县林业部门:对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并已施工的矿产开发者,或因其采矿等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破坏林木等自然植被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并限期整改,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7.县工商部门:检查市场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检查登记主体是否按核准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及时扣押非法采矿设备和工具;对无证、已被吊销或注销矿权的企业,不予发放营业执照,或及时吊销、注销营业执照;对选(洗)矿厂进行综合清理整顿,凡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企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8.县环保部门: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和各类保护区内的禁采区进行保护,加大监管力度,参与选(洗)矿厂综合清理整顿,对认定为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选(洗)矿厂和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制定环保准入管理制度。
9.县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不符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的,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三同时”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暂扣和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发现事故隐患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通知国土资源、公安、工商和供电部门。
10.县电力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无证、被吊销或注销矿权的企业停止供电,制止其他单位转供电。
(三)依法严肃查处案件
相关部门要继续保持打击违法开采的“高压态势”,全面清理、彻底查处和坚决纠正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2005年9月至2007年底立案查处的矿产开发中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复查。查有无遗漏,查处是否到位。二是对已排查的矿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作认真梳理。符合立案条件和标准的要予以立案。三是对已立案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进行复查。定性不准的,要予以纠正并重新处理。四是对立案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复查。应予处罚而未处罚的要督促落实。五是对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复查。应当追究纪律责任、刑事责任而未追究的,要督促落实。六是对“回头看”期间发生的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案件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
(四)建立长效机制
相关部门要针对“回头看”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真分析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建设,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具体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对尚未建立的制度尽快建立。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新机制、新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