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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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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工作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前治安状况;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3.入室盗窃现象;4.盗抢机动车现象;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6.抢劫、抢夺现象;7.吸毒、贩毒现象;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9.聚众赌博现象;10.xx赌博现象;11.对公安干警的评价;12.对法官的评价;13.对检察官的评价;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3.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各中小学校综治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综治部门的领导,认真完成其下达的工作任务,扎实搞好本单位常年治安巡逻,并积极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周边群众营造安全感和认同感。

第2篇

认真贯彻落实“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的指导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听民声,解难题,夯实基层基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治河渡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付强军任组长,政法书记周伏祥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刘绍华、司法所长曾国祥、综治专干张志勇为成员,办公地点设镇综治办,张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1、本村场治安状态;2、本镇治安状况与往年比较情况;3、吸、贩毒现象;4、抢夺抢劫现象;5、盗窃现象;6、严重刑事犯罪;7、黑恶势力现象;8、赌博现象;9、群众之间矛盾纠纷;10、家庭暴力现象;11、公安民警形象;12、法官队伍形象;13、检察官形象;14、司法官干警形象;15、包村干部进村工作情况;16、党政干部队伍形象。每项的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五个层次。

四、民调结果运用

全年民调成绩在综治工作年度百分制考核中占10分,实行一季度一讲评,镇综治办每季度对排名倒数1-3名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全年有一次诫勉谈话的,取消呈报县、镇评优资格,二次诫勉谈话的予以“黄牌警告”,三次诫勉谈话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各村(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农村广播网等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防盗、防抢劫(夺)等方面知识,提高全镇人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成立机构,各村(场)和相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综治民调工作班子,制订好工作方案。

第3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前治安状况;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3.入室盗窃现象;4.盗抢机动车现象;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6.抢劫、抢夺现象;7.吸毒、贩毒现象;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9.聚众赌博现象;10.赌博现象;11.对公安干警的评价;12.对法官的评价;13.对检察官的评价;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2010]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第4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华综办4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综治工作“保市优、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实行“四结合四为主”的考核办法,即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考察工作量与工作绩效相结合,以工作绩效为主;基础业务考核与考察群众安全感相结合,以群众安全感为主,加强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切实提高民调满意度,维护教育大局稳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组织负责机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提高教育系统民调满意度,确保民调结果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四、民调内容

1.目前治安状况;2.学校及所在乡镇(街道)治安状况变化趋势;3.入室盗窃现象;4.盗抢机动车现象;5.公共场所扒窃现象;6.抢劫、抢夺现象;7.吸毒、贩毒现象;8.地痞、地霸恶势力违法犯罪现象;9.聚众赌博现象;10.赌博现象;11.对公安干警的评价;12.对法官的评价;13.对检察官的评价;14.对司法行政干警的评价;15.对其他党政干部的评价。每项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较严重)、差(严重)等五个层次。

五、民调方式

1.听取汇报;

2.查阅资料;

3.电话调查;

4.上门暗访。

六、民调结果运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综治民调占30分,民调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县教育局将按华综办[2010]04号文件的规定,定期组织民调测评,并通报情况。对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5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黄牌警告”。城关地区综治民调单独考评的学校在县直单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挂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诫勉谈话,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决”。

七、具体要求

1.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民调工作班子,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乡镇中学、县直学校要采取向学生家长发放以创建平安乡镇(社区)为主题的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窗等形式宣传综治民调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科学性。要正确引导广大教师,让每一位教师作好参与调查的准备。

第5篇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一)听取各类人群的意见及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区就业局和各街镇要分别组织召开村居干部、居民代表、失业人员专题座谈会。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二)利用广播“村村响”工程以及网络媒体开辟《就业服务》宣传专栏,加强媒体报道。日报》开辟“就业之窗”电视台开设专题节目。通过《手机报》及短信、彩铃等方式开展宣传。

三)通过发放宣传画、宣传袋、就业服务联系卡”以及电视墙、市政橱窗、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向城乡劳动者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编印《政府帮助就业优惠政策汇编》宣传册,丰富宣传形式。27个社区分别设置就业服务宣传专栏。对当前的就业政策进行浓缩,以通俗易懂、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解析,并依托楼栋长、村组长挨家挨户宣传,扩大宣传规模,做到就业宣传全覆盖。

二、强化就业服务

一)收集、用工信息,设立就业信息员。分别在每个社区设立2-3名就业信息员(未建社区的镇设立3-4名就业信息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就业信息员负责宣传就业政策。收集失业人员就业、培训愿望,并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帮扶档案,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失业人员,特别是征地农转非、4050人员和低保户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意愿等,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同时搜集群众对就业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群众的负面情绪,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有关就业的诉求。

二)要通过进村入户交心谈心、举办就业典型报告会、创业先进表彰会等方式,加强就业观念的引导。针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存在等待、依赖和观望等消极观念。加强正面引导,使他对国家的就业方针和就业形势、劳动者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求职技巧等有一定了解,帮助他认清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树立市场就业意识。

三)针对不同情况和失业人员的不同愿望,实施分类帮扶。通过街镇、社区发放《就业需求登记表》解掌握群众对就业服务的不同需求。区就业局在掌握全区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开展政策宣传、就业信息发送、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把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低保户对象等就业困难群体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将帮扶计划具体到人、帮扶责任落实到人,真正为就业对象提供个性化、精细化的服务,确保就业主动帮扶到家。

四)能否为他提供适合自身实际的岗位是关键。一是要完善与经开区、街镇工业走廊、农业三园等用工单位的对接机制,积极挖掘就业岗位。群众对就业满意不满意。准确掌握用工需求,建立用工需求库存。二是要鼓励发展早市、夜市、创业街,以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夜市、早市和创业街自主创业的规划、市政、工商等部门要在市场准入、场地落实、手续简化等方面优先解决。三是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的就业困难对象实行托底安置。为每一位失业人员提供三次以上就业机会;对不挑不拣的确保在半个月内安排上岗。四是要积极发展微型企业促进就业,微型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的每安置1人分别给予3000元和5000元的财政补助金额。五是要充分发挥街镇、社区的作用,对街镇、社区推荐登记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每稳定就业半年以上1人给予100元工作经费。

五)实现培训全覆盖。培训要结合实际,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高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车工、电工等园区企业急需的职业技能培训,对“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开展保洁、保安、保姆、月嫂、养老护理、园林绿化等实用技能培训。培训班要开设到基层,做到报名在村居、培训在村居、实作在企业、就业在企业,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

三、加强效能建设

一)必须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行群众评议机制。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中。定期开展服务对象评议,适时进行回访,及时优化帮扶措施。

二)有条件的要设立咨询台,完善办事流程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资料等内容全部上墙公示。安排专人为群众解答疑惑,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电话号码通过新闻媒体和入户宣传向社会公开。通过服务热线,健全信息双向交流制度。区就业局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各街镇和社区也要分别设立就业援助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对就业工作的咨询、建议和投诉。社区干部要通过电话和实地走访,经常关心群众的就业情况,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第6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斗争为主线,以寺庙及其主要供养地为重点,以社情民意调查为载体,以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以下简称“三实”)信息采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入户调查、户籍管理、行业场所管理、重点人员摸排管控、重要阵地控制等工作,全面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所难、所思、所盼;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通过社情民意调查,摸清全县人口底数,全覆盖采集录入“三实’’基础信息,夯实社会管理信息化基础;推动建立以入户走访调查为重点的勤务模式,进一步强化服务工作,密切干群、警民关系。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加强户籍管理工作,完善户籍资料,强化实有人口管理,夯实人口管理基础,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的目标。通过社情民意调查,强力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严格落实旅馆业、网吧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出租房屋、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等行业场所治安管理,强化社会治安阵地控制。通过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情报信息,摸排管控重点人员,严密防范自焚等极端案(事)件发生。

2.具体目标

一是社情民意全面收集。调查工作入户率达到100%,全面收集掌握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将需要从政策层面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提请相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对合理的诉求提请、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做好解释、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认真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三实”信息全面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录入率以及街路门楼编号编制率、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95%以上;寺庙房屋、扎仓照片采集录入率达到90%以上。

三是户籍登记管理全面完善。开展户口卷宗复核和户籍清理纠错工作,身份证重错号及户口错漏项目纠错率、应销户口注销率、应上户口上户率达到90%以上;集中为群众办理二代身份证,大幅提高群众持证率;全面清理寺庙僧尼户籍,纠正户口五大项错漏、身份证号码重错等问题,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强化对寺庙僧尼的户籍管理。

四是实名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娱乐场所治安备案登记率,打字、复印、印刷业及手机用户身份识别卡(以下简称sim卡)销售单位、从业人员登记率,手机sim卡实名销售登记率达到95%以上;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率95%以上,旅馆、网吧实名登记率、信息上传率95%以上。

五是重点人员管控责任到位。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围绕敌社情复杂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阵地,特别是重点寺庙及其教区、边远地区和复旧势力、宗族势力影响大的村寨,对20类重点人员进行深入摸排,密切掌握各类重点人特别是自焚高危人群动态。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分类分层分级明确稳控责任,逐级落实稳控措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项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炉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何仁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李斌及治安大队民警王勇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社情民意调查的组织、指导、考评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折西及城区、折东两个工作组。

(一)城区、折东工作组

成员:县民政局、县农牧科技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两人、所在乡镇(街道)干部两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干警两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落实“三实”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户籍清理、行业场所实名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等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二)折西工作组

成员: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农牧科技局、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两人、所在乡镇干部两人,所在乡镇派出所干警两人。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落实“三实”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户籍清理、行业场所实名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管控等项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4月1日至4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动员部署。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4年4月20日至5月31日)。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基层干部、公安民警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按照全覆盖要求,以入户社情民意调查为载体,全面启动信息采集录入、户籍清理整顿、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实名登记管理、重点人员管理等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3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通过采取实地检查和网上信息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组织检查和总结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经验。

四、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责任主体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派出所。在工作开展中全面落实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干部与派出所民警捆绑责任制,切实发挥群众工作组、寺庙工作组、驻村工作组的作用,最大限度形成合力。

(一)采集录入“三实”信息。分区域由各乡镇牵头,集中组织辖区派出所公安民警、党政干部、群众工作组人员,分组深入,走村入户,按照采集标准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采集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和标准地址信息。开展街路巷门楼牌的清理编制工作,建立标准地址数据库,推进街路巷门楼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关联关键节点。对乡镇等人口聚居区,集中入户采集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实有人口信息和房屋照片信息;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召开负责人会议落实单位牵头调查的方式采集相关信息;对个体工商户,娱乐场、旅店、网吧等行业场所采取集中上门清理方式采集从业人员、场所照片信息,对牧民定居点和放牧点帐篷聚居区和落脚点,要编制村组门牌和临时帐篷牌号,采集相关信息,在公安警综平台中将牧民的帐篷和定居点住所相互关联,要重点加强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寺庙作为实有单位,僧尼作为实有单位的从业人员,全面采集人员、房屋信息。对采集到的各类信息要按照公安警综平台数据标准全部录入平台,并及时维护更新。

(二)开展户籍清理整顿。以基层组织、社区资源为依托,全面开展户籍清理整顿工作,核对辖区户口,掌握人口底数,着力解决人口管理突出问题。核对户籍资料、核查系统数据,注销重复户口,解决一人多户问题;依法注销死亡、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和在国(境)外定居公民的常住户口,解决应销未销问题;对因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末落户人员进行落户,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对户口项目漏填或不一致的,进行更正、补录、补填,解决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问题。通过户籍清理整顿,进一步落实公安派出所人口管理职责,健全派出所户籍档案资料,实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号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六一致”,全面夯实公安机关人口管理基础。全面开展寺庙户籍清理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小(寺)后大(寺)”的方法,以宗教、公安部门和寺庙工作组为主体,对寺庙僧尼扎仓进行门楼牌清理和统一编号钉牌,逐人进行居住登记,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对僧尼户籍的调查登记工作,要以寺庙登记为主,户籍所在地为辅,要针对僧尼普遍存在的人户分离情况,认真做好核对工作,避免重复登记和漏登。

(三)落实行业场所实名登记。以入户调查为契机,以旅店业实名登记为重点,加强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推进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实现系统安装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加大治安检查力度,督促旅馆、网吧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信息实时上传制度,强化治安阵地控制。要对县城、牧民定居点、旅游景区等地出租房屋进行彻底清理,加强依法、规范管理,掌握底数和动态,防止失控漏管。工商、通信、文化、食药监、畜牧等部门,要加强对复印、印刷业和手机sim卡、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放射类、医药毒性类、易制毒类)、音像制品销售单位的治安管理,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强化物品的流向监控,实现对全县社会治安的动态管控。

(四)摸排管控重点人员。通过入户,切实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的摸排,对发现的专案对象,非法出境回流人员、释放解教人员、作非罪处理人员,游僧等重点人员要落实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控措施。对摸排发现的自焚高危人员,要落实“查、管、控、转”措施,进行稳控和转化。对持有出入境证件人员、非法出入境人员,持证出境回流人员,特别是出境参加达赖集团有关组织活动及相关“法会”回流人员,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规定,强化调查登记和控制,逐人落实教育管控措施,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在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中,要加强治安耳目和情报力量建设,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寺庙周边相关情况的收集掌握,通过走访及时发现人头线索,及时预警处置。

五、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汇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全面全程参与实有人口清理、寺庙人口清理、旅店业治安整治、文化市场整治、行业场所清理整治、重点人员管控等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负责“三实"信息采集、户籍清理整顿、行业场所登记、重点人员摸排等业务并制定完善子方案。负责相关资料和入户调查表格,采集信息的录入工作,并严格信息质量把关。

(二)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门、楼牌进行彻底清理,做好门、楼牌的编制工作。掌握辖区住户的详细住址,未编街、巷(组)和门牌号的,按照要求编写临时门、楼牌号。对农村地区未编门牌号的,可按村民小组的自然序号填写。建立标准地址数据库,推进街路巷门楼牌管理“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打通人房关联关键节点。

(三)宗教部门:对各寺庙僧尼扎仓进行门楼牌清理和统一编号钉牌,逐人进行居住登记,实现僧尼户籍情况、居住情况、扎仓门楼牌号“三对应”

(四)工商、地税、国税部门:与公安、文广、卫生、食药、畜牧、通信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打字、复印业、印刷业及药品销售、sim卡销售等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对不规范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协助公安机关推进旅店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应用,将公安机关《特种行业许可证》置于旅店业开办的前置必备条件,确保全州各县旅店业信息系统全部安装、调试、运行到位。

(五)文广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音像制品市场、出版物市场及非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器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提升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守法意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行为,消除娱乐场所重大安全隐患。

(六)卫生、食药监部门: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卫生院(室)、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的进购、储存、管理、养护、使用、销售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重点对特殊药品(精神类、麻醉类、放射性类、医疗用毒性类、易制毒化学品类)的使用和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建立健全药品进购台账、索证索票、登记管理、使用记录、销售记录等制度,督促严格落实特殊药品买卖的实名登记制度.

(七)农牧部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各动物防疫疾控中心,兽药店进行监管,对无证经营兽药的摊点进行彻底的清埋。对各动物防疫疾控中心、兽药店所销售兽药的进购、储存、管理、养护、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重点督促检查兽药中含精神类、麻醉类的品种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买卖实名登记落实情况。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联动,全面组织和参与走村入户信息采集工作,把社情民意调查同民生工程建设和群众工作相结合,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的同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反自焚防聚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排查高危人员,防止自焚行为,防止发生重大。

六、工作要求

(一)2014年6月1日至8月15日为本次调查全面实施阶段。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乡镇(街道)、基层派出所全面负责辖区内“三实”信息的采集录入及户籍清理整顿。各片区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开展其余相关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调查期间要按要求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相关资料和入户调查表格。

(二)社情民意调查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藏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全州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社会防控,密切警民、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工作全覆盖的有利时机,充分认识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扎实稳步推进。要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将社会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寺庙、乡村和牧民定居点,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创新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

(三)搞好结合,统筹推进。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基层基础建设的结合,通过调查夯实基础业务,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人口管理、场所管理、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水平;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结合,通过入户调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排查治安重点、乱点,强化清理整治,整改突出问题;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群众工作的结合,把“温暖、服务、帮扶”送到群众家中;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反自焚防聚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结合,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排查高危人员,防止发生重大;要搞好社情民意调查与寺庙管理制度创新工作的结合,以寺庙依法管理为契机,依托寺管会、寺庙工作组等力量,同步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基础信息采集。

第7篇

一、继续开展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掀起新一轮普法。扎实做好“五五”普法舆论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提出完成时限,明确责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积极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委员通过视察、检查活动,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抓好城市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居民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订,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

二、从强化服务质量入手,扎实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拓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城区,充分调动律师、公证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方便居民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在农村,要依托律协、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深化和推广村聘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涉法工作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工作市、县两级网络,使律师参与涉法面力争达50%。加强律师、公证诚信体系建设,利用律师、公证网络建设的平台,向社会公开律师、公证员的诚信情况,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完善法律援助程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畅通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数量稳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保障受援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

三、从强化调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入手,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要继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巩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探索和创新人民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当前要重点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变动大、素质不高的问题;人民调解工作量化常态管理的问题;民间纠纷调处信息运转不灵或出现中梗阻的问题;人民调解手段与方式方法更加实用有效的问题。我们要在指导思想上有新观念,在工作方法上有新举措,在试点工作中有新突破,进一步理清思路,积极谋划。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协调,注意整合力量,加强基层建设;加强上下级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强化工作指导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推广;加强外部沟通协调,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的情况,密切相互间的配合与支持,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有效,把人民调解工作推上新台阶。深入贯彻省上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实际,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逐步改善全市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改善基层干警的待遇,为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职能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围绕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中发挥应有作用。

第8篇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我乡制定了《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网格管理员考核方案》等文件,并多次在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上部署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多次培训。

二、管理细化,责任明确。

按照“界址清晰、规模适度、人员适配、无缝覆盖”的原则,在现行行政区划框架下,原则上按照150至200户居民的规模,将将全乡4个行政村划分为21个网格,网格四至边界明晰,管辖权属明确,网格与网格间、网格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有机衔接,不留缝隙。

网格管理员主要职责为:

1.日常巡查。建立以监管重点人员和便民服务情况为重点的社区网格管理台账。2.化解矛盾。争取做到“小纠纷不出格,大纠纷不出乡”。3.维稳。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红绿灯”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计绿灯,当天未报送信息计黄灯,报送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性矛盾纠纷、上访动向计红灯,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短信报送至手机,短信报送格式为:xx号网格平安。4.业务。强化服务群众,代办业务,接受咨询。

三、层网结合,统筹推进。

通过一手抓四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手抓社区网格化管理,层网结合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实现综治维稳工作系统化、矛盾化解层次化、社会管理网格化,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1.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反对“”为根本,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解决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与“三送”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主旨。强化“三送”工作帮扶功能,以发展的眼光解决社会问题;强化“三送”工作信息收集功能,构建快捷的信息反馈平台;强化“三送”维稳功能,发挥“三送”干部(县里的领导,“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矛盾纠纷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3.与“民调评警”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民调评警”收集社会稳定信息作用,加强信息沟通,信息研判,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四、强化考核,确保落实。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履行职能,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活动主题

按照“司法公正行”县组委会要求,2013年“司法公正行”活动的主题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提升调解工作水平。我镇以加大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力度,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开展“镇司法公正行”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把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宇任组长,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公正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欧阳锦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司法公正行”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紧扣党的十报告精神和法治县建设这个大局,组织全镇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活动;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三跨”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账”社会矛盾积案,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和独特魅力。

(二)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平台,全力创新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综合职能,不断完善联动调处工作长效机制,探索逐步建立重点工程、重大事项矛盾纠纷评估制度,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力;各村(社区)、派出所、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职能,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村(社区)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将矛盾纠纷排查报表上报到司法所,重点排查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及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排准。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心经济工作大会精神,具体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管治念,以维护人民好处为基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大局,全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供应服务。

二、工作目的

1、深化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制地削减不好谐要素。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施行《人民调解法》,依法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特别是完善和稳固辖区企业和居民小区人民调解组织收集建设;二是狠抓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使居村、企业人民调解组织收集、调解阵地、调解队伍、调解顺序、解调文书均到达标准化的要求,村居、企业建有标准化的调解室;三是增强对村、居、企业、居民小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全年培训调解主任1—2次;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到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到达96%。

2、努力探究社会治理创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具体启动法治工作。一是认真总结“五五”的典型经历,具体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二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速改变经济发展方法主线深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多条理,多领域的法制宣传工作;三是充分依托县“六五”普法成员单位的力量,加大各类专业司法、法律的宣传力度;四是抓好普法试点工作;五是稳固完善政(村、居)务、财政两公开,镇、居村治理民主,决定计划正当。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管治,最大限制地添加和谐要素。一是以加强公民思想防备为主线的安全创立工作,深化居(村)民的防备认识;二是共同县政府、公安部分积极开展各类专治活动,为的发展发明优越的和谐情况;三是积极参加不稳定要素、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保证不发生重特大群死群伤、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情,最大限制地发明和谐情况。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服务跨越发展”为主题,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迎接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参加人员及组织机构

(一)参加人员

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全县人民调解员参加实战大练兵活动。县局机关处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继续与司法所开展结对联系,共同参与实战大练兵活动。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县司法行政系统实战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定点联系乡镇(园区)。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督查和组织。

三、活动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努力实现“四个深化”的工作目标: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二是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三是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四是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一)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

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业务、保障机制建设,按照省厅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四千四万”专项活动,即:千员万人大培训,对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分层次开展培训;千乡万村大排查,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千人万件抓化解,动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下基层,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千所万会争表率,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六统一”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巩固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分布推进,有序抓实县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服务省会经济圈机制建设,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到名称、印章、场所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等规范统一。

2.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各地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做好婚姻、家庭、继承、赔偿、邻里等常发纠纷调处的同时,重点加大对拆迁安置、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上访或酿成的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有效预防新矛盾,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意愿和诉求,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切实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三项经费,按照全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抓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落实,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主动性。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采取岗位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法庭案件审理、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启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建设,完善检调、援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成果。

(二)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0〕22号)精神,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落实衔接措施。县级安帮办、司法所要依托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我省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网上传递、相关文书和交接、登记建档、落实帮教责任和帮教措施等工作。对于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三假人员”、“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县安帮办、司法所要协调监所、各成员单位做好提前一个月网上传递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相关文书和交接、落户(迁户)、教育管控、安置帮扶等工作。

2.加强安置工作。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建立“一乡镇一过渡性安置基地”,在重点帮教对象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县级安帮办根据监所通知,按照自愿、就近的原则,将重点帮教对象安置到过渡性基地,并做好与监所交接相关材料等后续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委、扶贫办等部门合作,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努力解决安置帮教对象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抓好即将推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就业储蓄金制度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抓好衔接。

3.强化帮教工作。坚持首次帮教、日常帮教、上门帮教制度,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村(社区)等自治组织对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认真落实双向联系制度,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所在社区、家庭(或单位)的衔接机制,推动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双向延伸。大力培育和宣传创业典型,发挥创业典型引导示范作用。

(三)深化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1.加强教育矫正。组织社区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聘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系统性的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采取开展公益劳动、心理咨询、个案矫正、分类管理等多种方式,教育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培养其良好品格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评分考核,作为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年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必须落实扣分奖惩措施。县局将统一印制《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范本》和《社区服刑人员扣分奖惩文书范本及实施指导意见》,并协调监狱劳教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加强监督管理。抓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等级分阶段管理教育暂行办法》和《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暂行办法》、《市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完善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和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质量评估等制度体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会客、迁居、请销假、政治权利行使限制等管控措施。探索建立日常管理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常态化录入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应用,提高矫正工作流程监管质量。

3.加强帮困扶助。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积极推荐就业,并为社区服刑人员在申办企业、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四)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要求,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分类分级举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大培训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和司法行政系统核心价值观念主题教育活动,以争当全省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为抓手,全方位加强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实现基层工作网上全案全流程应用,推进“阳光办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四、方法步骤

实战大练兵活动从2011年4月开始启动,到9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1.县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

2.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局属各部门,结合实际根据县局实施意见和会议要求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安排活动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9月中旬)

1.按照活动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2.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县局领导组督查指导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的舆论宣传,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评比阶段(9月下旬)

1.对照活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保质保量完成活动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2.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各司法所于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局基层科。

3.省厅、市局、县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按照省厅司法所建设第二个五年周期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全系统人员积极参加省厅开展“争当信息化应用能手”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全县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司法行政机关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开展实战大练兵活动的有关安排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县局督查组通过巡回检查、暗访、抽查等形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局建立局机关人员基层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规范、有序、安全。各司法所要及时搜集整理活动动态和典型案例,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和相关统计报表,建立活动电子工作日志。各司法所于每月25日前,通过将活动统计报表报送县局基层科。

第12篇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宣教科、基层科、律师公证科、计财装备科、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服务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一)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省领导联系的恩阳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律师公证科和基层工作科协助,负责指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顾问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提升当地依法决策水平,切实做好法律服务。二是指导省领导联系的区、镇、村选派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是加强省领导联系的恩阳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定期开展法制体检,作出经营风险评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加强省领导联系的恩阳区、恩阳镇和高店子村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恩阳镇建法律宣传栏、高店子村设立法制图书阅览室。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宣传,主动送法讲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协助恩阳区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律援助中心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要建有规范化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建有规范化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每个工作站、联络点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援网络;进一步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程序,开通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进一步完善省领导联系区、镇和村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镇、村建要建有标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工作室,组织开展乡镇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骨干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调解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围绕群众诉求和中心工作,把一般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区;着力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做到矛盾“应调尽调”,纠纷受理率10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6%。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完成省领导联系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到人员编制配备到位,经费和物资保障向乡镇司法所倾斜。省领导联系乡镇的司法所配备不少于一名以上的专职司法助理员。二是协调完成省领导联系的县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方面,市司法局落实专人协助恩阳区司法局机关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工作,争取11月前启动建设。三是做好办公设备等装备配备向省领导联系的县区司法局倾斜,为恩阳区司法局工作迅速启动,市司法局帮助解决装备资金8万元,在局业务经费中补助2万元。

(六)落实局科室对口联系帮助制度

为认真落实好服务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工作,切实整合司法系统资源,实行局机关科室对口帮助服务省领导联系的恩阳区司法局,区司法局落实专人帮助乡镇司法所及联系村。要求相关责任科室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业务上指导到位,帮扶到位,工作成效突出。

三、工作要求

第1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蚂蚁DV”为你整理了这篇司法局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个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工作了20多年的调解能手,一个从基层到机关始终兢兢业业为民服务的法治铺路人。她就是蓬江区司法局的吴雪芬。20多年,她始终恪尽职守,以人民群众满意检验工作成效,在平凡的司法行政岗位中,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不断提升,以政法队伍党员先锋模范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发挥优势做好每一件事,守护一方平安。

一、尽心尽责,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

疫情以来,我区企业面临着招工难、融资成本高等矛盾问题,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经济和劳资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各企业亟需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平台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她认真思考,主动作为,积极与区工商联(总商会)、区人社局共同探讨,揭牌成立了蓬江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推进建立民营企业、商会、劳动争议、涉侨、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建设、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不断完善“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邻里矛盾纠纷入格“党建+N综合网格”平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在蓬江得到了不断的传承和发扬。多年来,吴雪芬同志共参与、成功调处矛盾纠纷近900多宗,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00多宗。每一次纠纷调解,她都争取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用自己的责任心和实际行动,去获取当事人的信任,从而消除分歧化解纠纷,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为2020年度“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称号。

二、用心用情,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上出实招

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外,她更用心用情为特殊群体重新融入社会搭建起一座“连心桥”。其实,每年都会有不少刑满释放人员因身份经历比较特殊,会为找工作而担忧,但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刑释人员都已经悔改自身,并且与普通人一样也需要赡养父母、需要养妻活儿。为了让更多的刑满释放人员顺利找到工作,她随时收集企业的招工信息,经常向企业宣传教育,希望能给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平等的机会,让他们更好地投入社会、重获新生。很多刑满释放人员都因此得到了工作的机会。在基层司法所,相比吴所长这个称呼,群众、同事们更愿意亲切地叫她一声“芬姐”。

三、创新争先,在动员社会力量壮大人民调解上见实效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为主题,着力实施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四项巩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实施“司法所建设巩固提升工程”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统一部署,县(市)区司法局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围绕全市司法所综合评定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所综合评定工作,组织司法所争创全市模范、优秀司法所。力争通过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

2、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县(市)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工作,充分使用政法专项编制,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确保年底前,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到位,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通过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等形式,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市局将在今年上半年,举办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县(市)区局除积极组织司法所长参加省、市各类培训活动外,还要开展对司法所干警的分级培训。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面要达到90%以上。

3、进一步完善司法所工作保障机制。县(市)区司法局继续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改善司法所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年底前,全市司法所业务用房要全部达标,每个司法所要配备2部以上内网电脑。要指导司法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强化司法所所务管理。要把司法行政业务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对省级示范所、市级优秀所的动态管理。针对司法所建设示范县(市)区活动标准,补缺补差,务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巡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以及信息化业务监管等多种方法,加强对司法所办公用房、标牌标识、装备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要完善基层信息化应用考核机制,落实信息化应用通报和奖惩制度,将行政推动、应用考核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实现各项业务管理系统的全员全流程应用。

(二)实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提升工程”

1、进一步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所依法全面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鼓励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深化完善开发区、集贸市场、高校园区、毗邻跨界地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县(市)区司法局对本辖区内乡镇(街道)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进行备案。司法所对本辖区内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进行备案。鼓励成立以调解员个人姓名或工作特色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各开发区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人民调解工作。

2、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县(市)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市《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搭建县(市)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推动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校园安全等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并实际开展工作,努力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

3、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推广肥东县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制度,按照“谁调解,补助谁”的原则,对调解成功的各类矛盾纠纷,根据纠纷类型、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实行“一案一补”。要进一步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行政干部,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建立培训准入和在岗培训制度,县(市)区司法局要组织开展1次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和区域、行业、企事业人民调解员的集中培训,司法所要组织开展对村居人民调解员的集中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广庐阳区司法局杏林司法所驻派出所调解室工作模式,在各县(区)法院、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移送、督查回访、立卷归档、统计报送等运行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对数据的汇总分析,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4、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按照司法部、省厅的统一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双百佳人民调解员”、“双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评选活动,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市局将开展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评比,推广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评选星级调解员并推荐参加电视台“和事佬”团队。

(三)实施“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巩固提升工程”

1、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5号、皖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县(市)区司法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以政府投入或依托企业等方式,至少建立1家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注重开展对“三无人员”等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安置工作。

2、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分散安置的安置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积极作用,司法所要按照“一乡镇(街道)一安置点”的工作要求,确定1-2个企业,作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实体,重点帮助有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企业政策性税费减免或优惠。

3、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的规范运行。按照《省刑释解教人员职业培训与过渡性安置基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职业培训与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名称、建立程序、认定、指导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对政府投入等形式建立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科学界定功能设置,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

(四)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提升工程”

1、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加强法律服务所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所的综合实力。积极推进两所分离工作,尽早实现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场所分离的工作目标。按照《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优化法律援助工作半小时服务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络在解答咨询、转递申请、收集信息等方面的便民利民职能。

2、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业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法律服务所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力度和对违纪违法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法律援助站点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三、实施步骤

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从2012年3月开始启动,到12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1、市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具体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处室及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层工作处。

2、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市局实施方案和会议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措施,部署安排活动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11月中旬)

1、按照活动内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抓好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2、市局、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总结交流各地工作经验,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下旬到12月)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照活动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缺补差,保质保量完成活动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总结活动的成果,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市局。市局将根据省厅工作部署,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

第15篇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赵双利为组长的验收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部署大会以及“四五”迎检协调会,确定县内分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并将在6月13日至24日全面进行检查,为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成效显著。我局各基层司法所紧密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文化大院”、“平安村”创建,丰富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工作。今年向市局申报的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有5个获得公示,八达岭镇里炮村申报国家级民主法制示范村已经通过了初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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