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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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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方案

第1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省市安排我县的2013年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对列入范围内的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全县农村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推动我县城乡建设新发展,建设更加美好幸福的家园,为“开放、创新、生态、幸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1、实施规划布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对列入2013年整治任务的全县611个规划布点村庄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后的村庄达到《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一星级以上“康居乡村”标准,其中经济条件较好和重要窗口地带的规划布点村庄达到二星级“康居乡村”标准,并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4个。

2、实施非规划布点村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列入2013年整治任务的全县529个非规划布点村庄进行环境卫生整洁,突出生活垃圾、乱推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实施环境卫生整洁后的村庄全部达到《省村庄环境整治分类标准》中的“环境整洁村庄”标准。

3、实施村庄规划优化行动。在调优、调定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村庄的自然地理特点和历史人文特征,充实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活动,注重对村庄地形地貌和传统机理的保护,强化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

4、实施特色村庄保护行动。开展特色文化村庄调查,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充分发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保护和修缮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建筑,培育特色文化村庄。

5、实施村庄环境长效管护行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巩固提升全县农村公路养护、河道管护、村庄保洁及绿化管护“四位一体”长效管护建设成果,进一步拓展管护范围,提升管护水平,推动农民群众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使村庄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实施步骤

1、全年整治工作部署:

2013年,全县列入整治范围的1140个自然村庄,涉及15个镇(开发区),134个行政村,其中611个规划布点村庄中居住人数小于30户的自然村125个,30—50户的298个,大于50户的188个。529个非规划布点村庄中居住人数小于30户的266个,30—50户的约占157个,大于50户的约占106个。(各镇村庄类型及整治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1)。

根据市安排,2月底前需完成整治任务的51个,上半年793个,下半年296个,2月底前任务需按序时及要求完成。上半年和下半年任务各镇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具体特点制定整治方案,安排调节整治任务,但需完成规定的整治任务数量,达到整治标准要求。

各镇(开发区)应在3月10日前自选2个具备自然风貌或历史传承等类型的行政村作为二星级“康居乡村”(试点村)进行打造,并作为本地区的整治样板,为下一步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做好基础工作,同时对试点村周边村庄、出入口进行配套整治。确定试点村应尽量选择重点区位、交通干线及其他重要窗口地带,试点村名单及整治方案报县村庄整治办公室审定。

2、2013年2月底整治任务安排。

2月底前需全县完成6个位于城镇主要出入口附近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完成京沪高速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44个自然村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启动4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工作和周边7个行政村的配套整治工作,其中自然村庄中居住人口在30户以下的5个,30—50户的26个,50户以上的30个。(整治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2)。

四、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本地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组织领导机构与实施牵头部门应与现有农村环境整治及“四位一体”长效管护管理机构合署办公,所有涉农单位全力参与,以利资源整合,合力推进,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2、加强资金投入。县财政设立村庄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对镇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进行奖补。各镇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切实加大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的筹措力度,保障村庄环境整治顺利推进。

3、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实施跨村组宅基地置换,对于符合规划要求的村庄整治用地,国土部门要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保障村庄环境整治用地需求。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理工作,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各项惠农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

4、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基层干部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组织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的能力。选择不同类型村庄开展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庄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大力开展科技、规划、技术下乡,建立科技、规划、设计单位“一对一”技术帮扶机制,规划布点村庄要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非规划布点村庄要编制村庄环境整治方案。2个重点整治村和2个特色示范村整治规划要在3月10日前完成,其他村庄整治规划应在3月底完成。

5、加强检查考核。县政府按年度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各镇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实施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同时作为全县“十二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第2篇

(一)、现状分析

1、公民环保意识不强,参与环境整治积极性不高。一些公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性不足,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导致参与环境保护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2、停车场地需进一步整治。农村乱堆放现象时有存在。同时,随着自驾游的旅客逐年增多,旅游特色村原有的停车场地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的游客需求,加上一些游客的环保意识低下,有随手乱丢垃圾的习惯,导致停车场的环境不整洁。

3、店面招牌形式多样。沿街店面的招牌都是经营户自己随心所欲,没有统一的规格与要求,有些时隔多年已经破烂不堪,有些与周边环境的建筑不协调,有失整齐。但开展这些专项整治行动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牵头,届时街道将予以积极配合。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态立县、产业富县、文化名县”发展战略要求,围绕“神奇畲乡、养生福地”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态和民族两大资源为基础,全面推进旅游基地建设,努力创建全国唯一的畲族特色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福地,着力以旅游经济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和跨越发展。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促进全县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三)、制定措施

成立以街道主任柳先敏为组长,分管领导刘慧云为副组长,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整个工作的领导。认真对照《畲族自治县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责任分解表》,充分结合街道的地理位置与旅游实际,拟定辖区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与工作任务。

1、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整合妇联、团委力量,充分发挥社区、村两委力量,积极动员宣传,落实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积极引导公民参与环境整治。充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对城容村貌进行整洁,改善卫生设施,美化庭院,整治“脏、乱、差”现象。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村务平台、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民的素质和环保意识。结合群众路线的“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活动、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建设、三改一拆、立面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动员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第3篇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环境整改提升,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沿线旅游公路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脏治乱、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为工作重点,以解决旅游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全力抓好我镇常付路(西万段)、焦克路(西万段)公路公路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沿线公路环境的“脏、乱、差”,使我镇旅游公路环境明显改善,达到“环境整洁、公路畅通、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目标,实现公路与环境协调发展,谱写“美丽沁阳、清洁乡村”新篇章。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镇旅游公路沿线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了**旅游公路沿线卫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副镇长)

副组长:(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张小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督导、巡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公路两侧公路界内的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沿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分为集中整治、深化提高和巩固发展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0日)

一是积极利用广播、横幅、宣传单等多媒体设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旅游公路沿线卫生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责任分工,层层推进;三是所涉各村+集中力量清理公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和杂物,积极改善路容路貌。

责任单位:公路沿线各村、镇村建办、**公司。

(二)深化提高阶段(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30日)

一是积极做好日常保洁工作。保持路面、路肩、边坡、绿化带整洁,无果皮、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加强对边沟、排水沟内杂物清理,保持路面干净通畅;二是做好施工路段监管工作。加强**路施工路段监管,要求施工方规范施工,做好裸露黄土覆盖、湿法作业等工作,减少扬尘污染,设置施工公告牌、安全标志牌、指示明确、夜间应有反光标志或照明警示标志;施工人员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三是做好路政监管。治理公路沿线占道行为,及时制止乱堆乱放、堆物作业以及其他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活动。

责任单位:镇村建办、市交通局。

(三)巩固发展阶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12月30日)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沿线公路服务质量。各村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公路沿线商家鉴定“门前四包责任书”;沿线公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将纳入干部年终考核机制,通过开展旅游公路沿线卫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沿线公路卫生工作常态化。

责任单位:公路沿线各村、村建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旅游公路沿线卫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监管,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多项活动,引导广群众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在道路上乱丢乱扔的不良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巡查组加强对各村管辖路段的巡查和督导工作,实行一周一巡查,一周一评比。并对各村管辖路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统计,纳入镇政府年终考核。

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围绕“建设美丽、打造幸福家园”总体目标,按照“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工作要求,加快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打造“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城更美”的美好家园。

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四项工作、实施四项工程、加强四项管理、完善四项机制,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八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景区、进家庭),着力解决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的目标。

组织机构

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焦清平任顾问,乡长武安磐任组长,各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和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评组、宣教组。

主要任务

(一)推进四项工作

1.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按照“分类减量、上户收集、村民自治、公司运营、政府补助”的原则,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鼓励新建大型垃圾焚烧炉,乡财政给予一定补助。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垃圾分类集中转运、分类分户焚烧、分类集中焚烧相结合的处理模式,扎实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整治办

2.门前“三包”工作。全面实施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网格化管理,严格对村、组、户进行考核评比。企事业单位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检查督促和考核评比。

责任单位:整治办、各职能站办所

3.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美丽村庄”、“美丽屋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增强示范效应。各村每年至少创建一个示范小区(屋场)。

责任单位:整治办

4.拆违控违工作。加大拆违拆旧工作力度,遏制违法建设势头,防止搭棚反弹,确保主干道两厢无“已建新未拆旧”房屋。

责任单位:城建所、国土所

(二)实施四项工程

1.河道治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加大对河沿线单位和排污企业检查力度,完善企业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杜绝污水直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

责任单位:水管站、环保站

2.全民绿化工程。突出集镇边、路边、水边造林绿化,重点抓好大浏高速、浏东公路、河沿岸绿化工作。

责任单位:林业站

3.生猪污染治理工程。对所有养猪场进行污染防治检查,10头以上养殖场都要建立沼气池或沉淀池,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关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猪场(责任单位:畜牧站、环保站)。制止并拆除私搭乱建猪场(责任单位、城建所、国土所)。

4.交通畅通工程。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推进乡村道路硬化。严格控制浏东公路沿线摆设水果摊,按市整治办要求从严管理,确保道路整洁畅通(责任单位:交通办)。严格管理集镇车辆停放秩序,大力整治无序停车、占用道路堆放物品等行为(责任单位:城建所)。

(三)加强四项管理

1.环境卫生管理。将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各村主职亲自抓,专干具体抓,清运、保洁队伍健全,网格、组、户考评坚持不懈,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整治办

2.网格化管理。实行党政领导包村、干部包网格,制定考评办法,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管理制度,开展日常督查,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责任单位:整治办

3.乡村容貌管理。严格村民建房规划审批,确保民居风貌与周边环境协调。集镇和浏东公路两侧建房一律围档作业,不占用道路。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查处车辆撒漏和渣土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城建所、国土所

4.市场秩序管理。尽快启动集镇农贸市场建设,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加强卫生、秩序管理。治理店外经营行为,统一广告标牌,营造整洁舒适的购物环境。

责任单位:城建所

(三)完善四项机制

1.考核监督机制。完善考评方式、内容,切实抓好乡对村,村对网格、组、户,职能站办所对管理对象考核评比。

责任单位:整治办

2.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干部问责,对环境整治中作风漂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严格奖惩,提高效能。

责任单位:乡纪委

3.多元投入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政府投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动员群众出一点、发动企业捐一点、面向市场换一点的多元投入机制,认真做好工商企业、农户环卫费收集工作,多渠道筹措环境整治经费。

责任单位:财政所

4.素质提升机制。加强对广大群众宣传、教育、感化,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活动,把环境整治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责任单位:文明办)。学校每周开展一堂卫生讲座,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劳动,每期开展一次评比(责任单位:学校)。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5篇

一、整治目标

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政园林、环境保护、违法建设、市场及摊点、居住小区、城市出入口、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建筑物外空间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功能更完善,市容更整洁,环境更优美,管理更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普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推行主干道冲洗除尘,次干道洒水抑尘,延长保洁时间;应对天气变冷落叶增多,适度增加对行道树落叶清扫和处置力度;整治铁路、公路沿线垃圾、杂物,疏通沿线明沟,清理乱设的标示标牌,规范整齐沿线物料摆放;车站、码头、车辆停靠站点、重要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沿街门市、商铺、网店、单位等“三包”落实到位,卫生、容貌、秩序等管理达到标准;餐馆饭店门前无泔水桶、地面无油污污染、周围无便溺;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密封,无飞扬洒漏,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无异味污染;河道堤岸、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协调,市城管执法局进行监督和处罚,市交通局、旅游局、铁路局、园林局、物业办及各区城管办、环卫局(处)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二)市容市貌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街道广告设置醒目、规范、有序,整治拆除违章及不合格户外广告、灯箱牌匾、店牌店招等,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野广告等;城市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宣传栏、广告栏等设施完好,外观整洁;临街门面店铺经营规范有序,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主要道路、建(构)筑物及公共场所景观及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95%以上;深入持续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强化“五小行业”联审联批联管机制;加强市区养犬许可的审批与管理,集中整治遛狗上街随地大小便行为,加强管理与处罚力度。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邮政局、市政处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交通“乱点”、“堵点”整治,进一步改进市区交通设施,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易堵、卡脖路口改造,完善分流方案,杜绝交通堵塞;大力开展路通秩序整治,以行人、非机动车为重点,整治闯红灯、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酒后驾驶、违章驾驶、违章停车行为查处,确保在城区行驶的各类车辆行车秩序规范;加强各类车辆运营管理,确保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文明、经营规范;重点开展市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处罚、取缔机动三轮车载客行为;加强市区停车场规范管理,制止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停放有序、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责任分工:市公安交警支队总负责,市交通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四)市政园林设施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的维修养护,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破损的道沿、花坛、护栏及时得到维修,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100%、次干道达95%以上;加强对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卫生管理和养护管理,清除枯枝死树,按时令季节适时修剪,保证行道树、草坪等景观效果良好;研究易冻树木越冬措施,做好防护准备,减少冻伤冻害;将市区失管、漏管闲置地、空白地等纳入城市绿化管理范围,及时查漏补植,杜绝乱堆放、乱挖掘和乱种菜现象;抓紧办理海源公园、海港公园管理交接手续,尽快规范和理顺到位;各类管线地上设施整洁、有序、完好,地下设施按规划设计埋设,档案图纸留存齐全;严控城市道路冬季挖掘审批,规范审批手续,严肃查处乱破乱挖行为;对现有破损架空管线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逐步实施落地改造,消除视觉污染。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处、园林局、各区政府(管委)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管线单位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五)环境保护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海岸线的保护,全面查处非法使用海域、非法抽取地下水、乱排污水以及乱挖沙土、破坏岸线、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理,以治污、保洁、清淤、造景为重点,促进河道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抓好山体的管理与整治,严肃查处开山采石、烧山毁林行为,对市区废弃采石厂进行生态绿化,恢复山体原貌;加强环保监察,治理乱排乱倒行为,改善大气环境和水体质量;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特种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六)违法建设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筑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既有违法违章建设实施分类处理,形成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拆除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机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批后管理,努力将违法占用土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城中村改造、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堵疏结合、拆建结合、治管同步,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出现。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规划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七)市场及摊点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大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场内秩序有明显改观,场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规范经营、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规范市场摊点行为;依法取缔主要道路及场所室外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的摊点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引导退路进屋经营;严格街巷临时摊点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工商局、卫生局、贸易办、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八)居住小区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有物管居住小区环境管理,做到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通畅,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无乱贴乱画,无杂物乱堆乱放,无车辆乱停乱占道现象;推进无物业管理老小区环境整治,综合实施道路、绿化、雨水、污水、供气、供热、路灯等整治,改善老小区居住环境,同时落实物管企业,实施长效管理;治理整顿草厦子、车库随意改造出租等违章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责任分工: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总负责,市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九)城市出入口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主要出入口事关城市第一印象,要设立大型公益形象广告牌,体现城市形象或特色;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无乱设的非交通标志牌匾、广告招牌,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暴露垃圾等;道路沿线环卫设施分布合理,保洁措施责任落实,城市出入口形象明显改观。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交通局、工商局及城市出入口所在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全面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要求封闭施工,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工地垃圾清运、扬尘及噪音管理,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落实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规范处置运输核准制度,实行定时、定车、定点、密闭运输,对擅自使用未经核准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给予停工和经济处罚,对海滨路、青岛路、文化路、疏港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超载、未覆盖的运输散煤、石子、沙土、垃圾等车辆进行严加管理和处罚;对市区积存的堆土,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秋冬季节风大特点采取覆盖防扬尘措施,并限时集中清运,消除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环保局、市建管处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一)建筑物外空间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整顿建筑物外空间,规范空间环境秩序,临街建筑物立面风格协调,整洁美观,消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现象;对安装的室外空调机、太阳能、晾衣架、防盗网、各种缆线等建筑外挂物进行统一和规范,拆除存在隐患和严重破损的外挂物,对安装不规范的进行治理和整顿。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物业办具体进行专题研究,抓紧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设在市城管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负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参加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要求做好整治各项工作。各专项牵头负责部门将所负责专项的整治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将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确定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的“五定”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详细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第6篇

为进一步改善园区和企业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管委会集中整治全区核心区大环境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大力实施转型升级,深入整治开

发区厂区环境,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创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区内企业,尤其是核心区内的企业内部环境,经过整治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1、对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卫生等方面问题及隐患限期整改,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企业;

2、全面清除厂区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做到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分类摆放有序,厂内道路通畅;

3、对厂内部分未能及时开发使用的闲置空地,严禁杂草丛生、堆放建筑垃圾或其他杂物,一律种植树木(不宜种植高大乔木)或种草、绿化;

4、厂内面向主要干道(通江路、南三环路、沿江大道闸南路、闸北路)的墙立面,必须整洁大方,严禁杂乱无章、墙面斑驳,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保持企业对外的良好的形象。

三、实施步骤

1、准备调研阶段(2013年6月20日前)。开展调研,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2、整改治理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8月31日)。落实整改治理方案,加强督办检查,推进各企业整改措施到位。

3、验收审核阶段(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各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验收审核。

四、整治措施

1、企业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因企制宜,根据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文化内涵对办公楼、厂房、食堂和围墙(栅栏)进行粉饰。大门建设要充分体现企业形象、特点和理念。室内外要有体现本企业经营理念、安全环保和奋斗目标等方面的宣传标语。

2、企业对车间内钢架结构、机器、设备、管道等建筑和设施要进行维护、清理和粉刷,办公楼内要明亮、干净、整齐。

3、厂区内道路两侧要绿化植树,做到树型整齐、无病虫害;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主干道路面清洁畅通,路面要常洒水保持湿度。对厂区内地面,一律种植花卉、草坪或种植树木并定期维护。彻底清除厂区内的垃圾、杂草、堆积物,对有碍观瞻、影响环境和安全的各种临时设施进行清理。

4、要有专人负责环境的整治和督查,及时清除厂内的各种废旧设备及备件和废物、废液,严禁借清除废物之名倾倒有毒有害废物,转移危险废液和危险固废。

5、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厂区围墙外和出厂至主干道的道路两旁要植树绿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区厂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厂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要以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转变行政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以“办事高效、服务规范、公开透明、廉洁行政、争创一流”为目标,采取“查、评、纠、建”的方法,着力解决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服务态度、执法效能、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改进执法工作作风,为唱响全市发展大合唱提供有力的软环境支持。

二、工作目标

以着力构建公开严明、公正合理的法制环境,主动热情、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相互尊重、文明开放的社会环境为重点,力争用一年的时间,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以下六个目标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能否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将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也体现出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优劣。全局执法人员要切实提高对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和不抓环境治理就是失职、抓不好环境治理就是不称职的观念,立足本职,从一言一行做起,通过文明、合法、高效的执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在立案、调查、询问、送达、处罚等一系列环节上,要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严禁超越职权、和违背法定程序执法。

(三)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必须出具省当场处罚罚没款收据;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由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严禁不按规定私收罚款等行为发生。

(四)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凡是通过教育可以达到目的而不需要处罚的,要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促使当事人自觉改正;对经说服教育无效、逾期拒不改正、依法必须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先警示,责令限期改正,然后再依法进行处罚。

(五)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越权执法和违背法定程序执法的,要按照《城管执法人员纪律处分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肃处理;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同时追究其经济责任。

(六)切实加强执法形象建设。严格执行《城管执法人员队容风纪规定》,执法中要做到:着装整齐,风纪严谨,各种标志证件佩带齐全,举止端庄大方,行为规范有礼,亮证执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坚决杜绝“生、冷、硬”和粗暴执法现象。

(七)加强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执法人员要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严禁违法行使职权或,严禁利用职权索要财物、收受贿赂,严禁截留罚款、私分没收物品,不得从事与执法工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八)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处罚事项及其依据、程序、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转办的案件,要认真严肃对待,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要有专人分管、承办,一案一查,一案一报。对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向转办单位和有关方面及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局对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软环境整治办),软环境整治办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软环境整治办主任。

(二)组建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职责。

为深入做好软环境工作,局软环境整治办成立2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局软环境工作的组织、监督、考评等工作。

1、综合组。由法规宣传科牵头,执法监督科、办公室配合。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和完善《关于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方案》;二是组织开展软环境建设的教育工作;三是负责将软环境建设的有关情况上报给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督办、考评组。由执法监督科牵头,法规宣传科、办公室配合。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城管行政执法软环境建设的监督工作;二是处理群众软环境投诉的督办工作;三是负责查处软环境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制定软环境工作考评标准、考评程序;五是组织对各中队(科室)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采取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1、加大宣传力度。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认真学习和传达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

2、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建立经济发展软环境政务公开栏,将已经做的、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与经济发展软环境有关的事项向社会公布,既要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更要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结果。

3、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拓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渠道,通过日常督查、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市民和业户的意见,将城管行政执法依法行政和环境建设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及时查处举报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

4、加强监督检查。执法监督科要加强对各中队(科室)依法行政、队容风纪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凡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将根据局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5、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让制度确保作风的转变。坚决杜绝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丑恶现象,对群众举报的服务态度生硬、冷漠、蛮横、粗暴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6、聘请社会监督员。拟聘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新闻媒体、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市民代表为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听取监督员的意见。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教育发动阶段(5月底以前)

召开城管行政执法经济发展软环境动员大会,树立“加快经济发展没有局外人”、“大合唱里面都是演员、没有观众”、“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经济发展主体”的大局观念,自觉照准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和坐标,加强宣传教育,端正执法队员的思想认识,制定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主要措施和时间步骤,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二)对照检查整改阶段(6月底以前)

要对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及“三城联创”的标准要求,认真检查全局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问题,结合工作职能,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并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目标,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提升整治标准,改进管理手段,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长效管理,努力推动城乡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为二十二届省运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城区、城乡结合部和镇驻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及所有村庄,重点是省运会分赛场“赛、住、行、游”所涉及的主要道路(路段)、旅游景点。

(二)主要工作目标。在近几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突出一个重点(迎省运会重点区域),开展五项整治(城乡垃圾、环境污染、城市“六乱”、绿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力推进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集中攻克城市管理的顽疾难点,有效改善城乡环境的薄弱环节,确保省运会所涉及部位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推动城乡面貌实现根本改观,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迎省运会、文化节重点区域整治

一是“三线”综合整治。“三线”即济青高速、胶济铁路段、国道段。对“三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危旧、杂乱、违章建筑进行综合整治和清除,提升“三线”两侧建筑档次和水平;植树造绿美化景观,在沿线两侧建设高标准绿化林带,充实提高现有绿化率,依靠高档次的绿化提升景观效果;对“三线”两侧及城区部分道路两侧立面进行全面提升改造,改善城市形象;加大解决“脏、乱、差”现象的治理力度,巩固提高卫生城市建设成果。

二是省运会重点部位环境治理。围绕“赛、住、行、游”所涉及运动员驻地、比赛场馆、参赛所经路线、旅游景点、窗口地段及周边环境,实施治脏治乱治差、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环境质量,重点加强对城区、古商城、风景旅游区、北外环、路、庆淄路、新建路、国道等地段整治力度。

三是抓好迎接旅游文化节市容市貌整治。利用今年7-8月两个月时间,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积存垃圾及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市貌、路名牌、指示牌等。(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教体局、区环保分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队、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市政公司)

(二)城乡垃圾整治

一是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环卫保洁体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扩大保洁范围,消灭死角和盲区。城区全面实现“一日两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城区以外实现“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完善城区主要道路定时冲洗和每日洒水降尘作业制度,特别要加强省运会涉及重点道路、场所的保洁,同时要加大投入,逐步从人工作业向机械化作业转变,进一步提高保洁效率和质量。

二是加快健全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建立健全“袋装收集、定点投放、集中运输、无害处理”的运行机制;加快垃圾池、收集站、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年内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尽快开工建设镇垃圾填埋场,年12月底前建成使用;尽快建成启用镇、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配齐垃圾运输车辆;6月底前完成新建路、路590个果皮箱设置;12月底前完成城区南部混合垃圾处理场建设,用于城区生活垃圾应急堆放。

三是加大建筑工地治理力度。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建筑工地,要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卫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是加大河道治理和美化力度。清理河道内及两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加强监管,保持河道整洁;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规范河道采沙、涉河项目审查审批,及时查处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做到水清、岸绿、坡洁。年底完成孝妇河段改造提升,河道护岸、沿河交通道路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市政公司)

(三)环境污染整治

对全区所有相关行业实施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对化工企业及产生其他异味的非化工企业实施化工异味污染综合治理;取缔“土小”企业,抓好散落在农村的化工、建陶、建材等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私拉乱倒、偷排偷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城区烟囱冒黑烟现象,城区企业炉窑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茶水炉、小餐饮饮食灶、浴池锅炉等全部改烧清洁燃料;加强交通干线、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排放烟尘、粉尘及化工异味污染企业监管,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确保省运会期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市“六乱”整治

加大城市“六乱”治理力度,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以及镇驻地和村庄等重点部位、地段和重要区域。

一是统一规划,定点设置露天经营摊点、临时疏导摊位或便民街,严格规范管理城区洗车点和摩托车、自行车维修点,杜绝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夜市、探头市场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便民市场、劳务市场,方便市民,疏导商贩,从源头上解决占道经营问题。

二是对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进行整治,拆除废弃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对陈旧建筑物进行粉刷或改造,对墙体、立式平面、建筑物顶部广告进行整治;按照“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刷干净,乱搭乱建拆干净,陈旧建筑粉饰一新,广告牌匾设置一新,沿街门面修饰一新”的要求,对道路进行立面整治。统一整治、设置门头牌匾,严格控制临时性宣传广告设置。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清理乱贴乱画。

三是深度治理户外广告,拆除没有规划手续和手续到期的大型立柱广告牌,进一步提升户外广告的设置档次,美化亮化城市景观。(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绿化美化整治

抓好建成区外沿水系、沿道路、环城镇、环企业、环村庄“两沿三环”绿化工程,加强路域环境绿化治理,做好可视范围内荒山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无农作物种植,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加强病虫害防治,对死株枯枝、缺株断垄等及时清理、补植和修补,保持绿化带整洁、美观、完好。路南延绿化工程按照张博路复线标准加快推进,年7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政府,经济开发区、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

城区内绿化美化,抓好城区便民绿地建设,提升城市绿化艺术含量和文化品位,形成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简洁大方的城市绿化景观。加强对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繁华地段、车站及道路绿化带、精品绿地养护管理,保持绿化带、精品绿地整洁、卫生、完好。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确保省运会期间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对国道、路、站北路等城区主要路段进行绿化升级,对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树穴进行整理改造。(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公路路域环境整治

开展平交道口整治,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距路面边缘硬化长度不少于50米,并保持整洁卫生;加强交通管理,依法查处公路上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障碍及维修、清洗、随意停放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国道省道两侧外缘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开展超限超载撒漏治理,依法查处撒漏扬尘、超限超载车辆;对交通干道两侧的物流货运市场进行治理,硬化场地,加强冲洗,杜绝货运车辆带泥土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基础设施提升

1、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年底完成涿河、米沟河污水系统工程施工及河道整治;8月底前完成淦河污水系统、广电西路和北部工业园区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12月底前完成淦河上游及青年湖段河道治理;6月底前完成新建路、路等城区主干道路雨水管道施工。(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南郊镇政府、北郊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桥梁改造维护工程。年6月完成建中大桥翻建工程施工,9月份开工建设路桥改造工程,12月底完工;6月份完成米沟河、跨河桥新建和路铁路桥排水设施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郊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新建路改造工程。年7月底完成道路施工改造,9月份完成景观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市政公司,大街街道办事处、路街道办事处、街街道办事处、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4、张博路复线北延工程。年8月底完成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镇政府、国土资源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标准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创新措施,积极破除城乡环境中存在的难点和顽症。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坚持理念创新与手段优化并举、拓展思路与拓宽领域并重的原则,推动实现长效管理、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形象,使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城乡面貌的崭新变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全市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第三年规范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实现全市城乡环境整洁、有序、和谐”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机制、完善监督奖惩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保障城乡环境始终处于整洁优美的状态。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特别要强化迎省运会环境整治责任的落实,认真搞好对省运会涉及道路(路段)周边、重点窗口、出入口、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的排查,逐段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登记在册,建立整治档案,6月底前必须完成。

第9篇

一、环境整治方案

1、成立环境整治组,由工商、规划、房管、环保、交警、城监、物业等部门人员组成,实行分工负责制。

2、占道经营、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垃圾处理,由城监大队负责。

3、饮食店规范要求,卫生、排污处理,由环保局负责。

4、小区、道路环境卫生由各小区物业公司和开发区物业公司负责。

5、广电大楼对面,东侨大道、五里亭、管委会大门等公共绿地补植、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

6、天安经典至东海商务广场段河道垃圾清理、防护坝修筑,由环保局、德港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与商贸街交叉路口设置闪烁灯及东侨大道等各要道修补交通护栏,补刷道路标志线,由交警二大队负责。

8、建筑工地围墙砌筑及工地入口硬化,人行道地砖铺设由规划局负责。

9、闽东路新建绿化带由路桥指挥部负责。

二、夜景工程

1、新建商贸街夜景灯光工程,共安装小华灯80盏,投资40万元,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2、新建工业园区夜景灯光工程,安装路灯30盏,投资8万元,由工业园区指挥部负责。

3、修复灯箱广告94面,由工商局负责。

4、闽东路、东侨大道、坪塔路路灯、景观灯修复由物业公司负责。

5、各业主单位夜景灯光由规划建设局负责。

6、“天安电器城”夜景灯光布置路灯、霓虹灯及广告灯箱,由天安房地产公司负责。

7、闽东路兰溪桥绿化带草坪灯安装,由物业公司负责。

三、环境布置

1、闽东路布置彩虹门8个、彩球10个,祝贺单位: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通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地税局、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大道布置彩球8个,彩虹门2个,祝贺单位: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逸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邮政局、闽东建设开发总公司、牡丹大酒店;坪塔路布置彩虹门6个、彩球8个,祝贺单位:冠宏星(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广播电视局、宁德市电视台、华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侨建设工程公司、东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烘托招商节氛围,由管委办和物业公司负责。

2、高级中学环境布置由高级中学负责和市委宣传部负责。

3、体育中心环境布置由办展单位和体育中心为主负责。

4、各开工、竣工项目场景布置由各业主单位按要求布置。

四、工作要求

第10篇

一、整治目标

实施农村面上环境改观行动,分步骤对全所有村庄进行村旁屋边环境整治,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着力提升村庄洁化绿化水平。其中,实现所有中心村和黄山东线美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所有村庄(含自然村庄)“两无两化”全覆盖:即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洁化、绿化;实现50%自然村“一无一化”:即无乱堆乱放,洁化。

二、整治原则

(一)与美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实现所有中心村和黄山东线美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所有村庄 “两无两化”,其他自然村“一无一化”目标,提升风情小镇建设水平,在农村垃圾处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垃圾处理水平。突出抓好河道沿线、公路沿线以及城区周边、际周边、景区周边、乡(镇)际周边的村旁屋边环境整治,确保重点地带环境率先出亮点、树形象。

(二)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实施村旁屋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总体整治质量。结合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做到统一要求与尊重差异相结合。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完善管护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村民自治,明确管护内容,提升管护水平,使村庄环境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村旁屋边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三、整治标准

清理乱堆乱放: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的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和柴堆、作物秸杆、土堆、粪堆及其他杂物,做到柴草码放整齐,物料堆放有序。并要求农户庭院无乱堆乱放。

清理乱搭乱建:全面清理村旁及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拆除村内的违章建筑、构筑物,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清理村庄的残墙断壁和其他有碍观瞻的废弃物;整理村内的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杆线。

洁化:全面达到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

绿化:充分利用村旁屋边空闲地,在村庄的房前屋后、路旁、水旁、公共活动场所补齐、补足绿化。绿化应以乡土乔木和花草为主、灌木为辅,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形成四季有绿、季节分明、层次丰富、乡土自然的绿化景观。村庄内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80%以上。

四、整治进度安排

2015年起,对上年完成整治的中心村和50%自然村进行补缺补差,巩固成果。第二季度开始,对黄山东线美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沿线所有村庄和全余下自然村摸清底数,按要求分月推进整治,到6月底完成30%,到9月底完成60%,到12月底完成100%。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旁屋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村旁屋边环境整治纳入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各乡镇村旁屋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由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统筹村旁屋边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要专门制定村旁屋边环境整治推进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加强协调指导,严格督查考核。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农村为目标,突出重点,绿化无极,打造经典,彰显特色,着重新农村环境整治、绿化、美化、亮化的原则,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领导小组。

三、具体任务

1、绿化:沿路村屯绿化草坪30亩,补充植树300株.

2、垃圾处理点:沿路屯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14处,其中:水泥厂1处,八宝沟4处,苗圃4处,八社2处,五道阳岔3处。

3、建设文化广场:需在八宝沟、五道阳岔、八社三个自然屯建设农民文化广场三处,每处需占地2000平方米。

4、亮化:在八宝沟、五道阳岔、八社三个自然屯安装路灯100个。

5、改厕:新建标准化厕所120个。

6、清洁队伍:预计各屯配备清洁员,每屯2人,共计12人。

7、清洁能源:预计新增沼气用户50户。

8、牧业小区:预计新建牧业小区1个,达到规范养殖。

9、安全饮水:全部实现饮用安全水,自来水入户达到95%以上。

10、排水:预计沿路河道、边沟进行治理,主要对刘家沟、大冰湖沟、大八宝沟、五道阳岔、青沟子流域进行治理。

11、退耕还林、植被恢复:沿公路两侧退耕还林和生态恢复工程,今年预计完成剩余八宝沟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

12、房屋改造:实施整村农村农民住房水泥挂面,统一颜色粉刷涂料,使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提升。

四、整治范围

建国街道沿公路台兴村,重点开展沿公路两侧视线25度坡耕地恢复生态,公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退粮进特等工作。全面整治公路沿线村屯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破损房屋,达到道路硬化、河道净化、道路绿化、居民美化、村庄亮化的整治范围。

五、时间安排

(一)、筹备工作。3月1日—3月31日,结合市政府退粮进特、退耕还林、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兼顾,制定规划、方案等筹备工作。

(二)、具体工作落实。4月1日—4月30日,

1、4月1—10日宣传发动,层层落实,进村入户宣传环境整治、退耕、退粮进特的意义,唤醒村民生态恢复意识和卫生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是村民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政府行为与群众参与结合起来,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2、4月11—20日突出整治公布公路两侧脏、乱、差现象。彻底清除公路两侧、主要街路、河道、残土堆积物,全面治理厕所乱建、柴草乱放、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畜禽乱放等,提高改善村容村貌管理水平。

3、4月20—4月30日开展全民绿化和生态恢复活动。加大退耕还林和植被恢复力度,组织全民植树活动,努力增加区域绿化覆盖率,所有沿路单位、个体工商业户门前植树、种花种草,使本区域美起来。

4、5月1日—10日检查验收前一段工作完成情况。

5、5月11日—9月30日巩固提高绿化美化等工作质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6、10月1日—11月5日安排部署秋季绿化任务。

7、11月16日—12月30日考核全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年总结。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抓好村屯环境整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街道已经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导村屯开展具体工作。村两委要下大力气抓紧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治计划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大投入,全全面部署脏、乱、差地段的整治,推动我区域环境卫生整体工作的全面提高。

(二)此项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部分,纳入考核范围与村签订责任书。

(三)检查与批评相结合,按市政府的要求,定期检查整治情况,作好记录,年终兑现责任状时,以奖待补。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深入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活动,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容貌管理水平,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凝聚干群合力,扎实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促使镇区、村庄、镇域主干道路两侧、河道及两岸环境得到全面改善。村庄进村路和大街小巷卫生得到彻底整治,无“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乱倒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村庄绿化整齐美观,为下一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坚实基础;镇区卫生、绿化、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域主干道路两侧违章建设、各类料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等方面得到彻底整治,广告牌等宣传设施规范有序,无卫生死角。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村庄整治内容

1、进出村庄路段环境整治

(1)对进出村路段两侧进行杂草清除,路肩整平;

(2)对路两侧暴露垃圾进行填埋;

(3)拆除路口及拐弯处有碍观瞻的障碍物;

(4)对进出村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2、村内大街小巷卫生整治

(1)在街道醒目位置张贴环境整治宣传标语,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2)对村内大街小巷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做到无“三堆”,无违规种植物;

(3)对可视范围内白色树挂及电线杆、主街道两侧墙面上的“小广告”、陈旧标语等进行清除,对村内宣传展板、横幅标语进行维护;

(4)对大街小巷现存的建筑物料堆进行清除;

(5)对围村垃圾建设垃圾填埋坑进行填埋处理;

(6)对主要街道两侧乱搭乱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

(7)对村庄主要街道路面进行全天保洁。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3、村庄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1)疏挖村内排水沟,贯通环村沟渠,确保排水畅通;

(2)对村内已硬化路面进行维护,未硬化路面进行整平;

(3)对娱乐健身器材进行维护管理,无破损现象。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各村。

4、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1)按照《镇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配齐配足村保洁人员、车辆司机和装卸人员;

(2)选好配强村保洁员,每450人配备1名保洁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建立卫生保洁员管理制度,卫生保洁人员做到“一日一清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4)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摆放到位,四周整洁;

(5)健全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

(二)镇区整治内容

1、加强镇区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正常发挥;

2、做好镇区道路及广场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绿化树木修剪整齐,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无死树枯枝现象;

3、加强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到道路清扫保洁及时规范,保持整洁,主要道路路面及两侧无卫生死角和垃圾,垃圾池完整,有专人清运、保洁,池外清洁;

4、做好镇区容貌的管理,加大对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写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的整治,确保镇区环境整洁有序;

5、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维持良好的镇区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三)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环境整治

(1)做好镇域县乡主干道路的路面保洁,做到路面整洁、无坑洼,两侧无杂草,确保道路通畅;

(2)加强对镇域县乡主干道路两侧的卫生保洁和环境治理,清理县乡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柴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物料堆等垃圾杂物,确保道路两侧无白色树挂、边沟漂浮物等垃圾杂物,无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无外接棚舍及违章建筑,无卫生死角和垃圾。

责任单位:镇城建办,各办事处、各村,镇交运所。

(四)淄河河道及两岸整治内容

1、河两岸及边坡无各类垃圾,无柴堆、粪堆、土堆、建材堆、物料堆。

2、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物、阻碍物,河(边)坡整洁,无堆积杂物。

责任单位:办事处、镇水利站及相关村。

四、实施步骤

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环境集中整治提升工作。各办事处、各村层层宣传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村内高音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对照整治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集中力量,加大整治力度,按时完成全镇城乡环境整治提升的各项重点任务,使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改善。

(三)检查验收阶段。组织各办事处、各村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镇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逐村、逐段对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对验收不合格的村和单位,取消其资金补助资格,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各办事处、各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第13篇

以全市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入境旅游市场、打击“帮帮干”肆意拼缝、敲诈勒索为突破口,坚持依法治旅,强化整章建制,专项治理与综合整治并举,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依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使我市成为国际、国内最安全、最舒适的旅游目的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旅游局成立“旅游行业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

1、培训教育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开展新《旅行社条例》、《黑龙江省旅游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对我市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现场检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对旅行社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在公路、铁路两个口岸对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在宾馆、商场等俄罗斯游客集中的地方检查导游人员全程陪同情况,检查旅行社发放《旅游联系卡》、《游客满意度调查问卷》情况。

3、对外联络组

组长:*

成员:金丽芬

主要任务:与俄方旅游管理部门沟通联络,及时通报各阶段进展情况、整治成果,并积极争取俄方旅游管理部门的配合。

4、综合组

组长:*

成员:*、*

主要任务:做好整治工作的材料综合、信息反馈、情况汇总,总结经验,编发简报。在*旅游网和*日报、*电视台上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成果。

三、工作步骤

1、教育培训阶段(8月20日至8月25日)

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制定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职业道德教育、导游业务知识。通知各旅行社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各旅行社负责统计所属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将材料上报到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旅游局颁发《*市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证》,允许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旅游业务。

2、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25日)

旅游局与*、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对公路、铁路两个口岸现场及各宾馆、商场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黑社”、“黑导”、“黑门市部”,导游人员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坚决取缔无证照旅行社门市部;查处旅行社门市部私自转卖、转让旅游函件给其它非旅游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行为;清理国际社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的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城乡统筹管理为目标,以“四消除、五整顿”为重点,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乡村环境由无意识管理向有意识管理转变、由无序管理向有序管理转变、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转变,促进城乡管理一体化进程,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对象和范围

乡镇所在地含镇所辖村(友谊乡、镇按中心城区提档升级标准另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8分)。各乡镇要设立小城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配备两名执法人员,负责小城镇容貌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乡镇指派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按乡镇驻地面积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辆,解决目前乡镇无专业保洁和垃圾清运队伍问题。各乡镇要参照县环卫处管理机制,统一成立乡镇环卫保洁队伍(配备垃圾清运车,招聘环卫保洁员),定制度,实现环境卫生全日制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街路容貌管理(24分)。1.平面管理。强化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大“五马闹市”治理力度,规范工地文明施工,创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推动平面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2.立面管理。采取全员责任制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强化管理,建立牌匾广告告知制度,完善广告审批机制,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立面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3.冬季清雪工作。坚持人性化服务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冬季清雪力度,推动清雪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环境卫生管理(26分)。1.环卫设施建设。利用县政府“三个延伸”以奖资金,由各乡镇对所辖行政村匹配资金,包括按居住人口密度新建、修建景点式公厕,主次干道两侧修建渗水井,解决如厕难和垃圾污物干稀不分问题。辅设涵管,修建路涵,投放垃圾箱,解决排水不畅,乱扔垃圾问题。2.环卫保洁内容。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职的三定措施。定人:按照所属地域明确保洁员的卫生保洁责任范围。定时: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清扫每日一次,全天候保洁,垃圾箱每日一清理,污水井随满随清。定职:道路保洁做到路面无遗留垃圾、无积水、无积泥、无沙石,道路两边无杂草、无生活及建筑垃圾。

(四)集贸市场管理(5分)。合理规划,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形式建设农贸、蔬菜批发市场,解决占道经营和地产农副产品经营业户多、无场地经营的问题。

(五)道路管理(27分)。乡村街路整修包括平整路基、清理边沟、修筑树台、砌过路涵,达到道路平整、拱度适宜、砂石铺装、排水通畅。结合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停车的办法,设置停车场,以解决道路狭窄、交通拥堵、出租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在乡镇驻地主次干道两侧及休闲广场安装路灯,解决夜间照明问题。

(六)绿化美化及清雪管理(10分)。搞好绿化工程规划,通过春季栽植、雨季补植办法,做好街路行道树的栽植工作,解决缺少行道树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冬季清雪力度,确保人车出行安全。

各乡镇除完成规定的管理事项外,要积极做好“三供两治”(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三供两治”建设规划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本乡镇的垃圾处理项目规划,并完成向上申报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拉动内需所涉环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的支持。

四、考核办法

(一)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由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年定期检查12次,平时不定期抽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考核结果,季度打分,下发通报。

(二)评定等次。根据《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考核评分标准》,对乡镇采取月打分、季评比和年终综合评定的办法,评出一、二、三档乡镇,得90分以上的为一档乡镇,80-89分的为二档乡镇,70-79分的为三档乡镇。

县政府对年终考核排在前3名的乡镇,年底分别奖励10000元、7000元、5000元。考核结果并列的按同级标准授奖。对表现突出的县直有关包扶部门及有功人员予以适当表彰奖励。县政府对年终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乡镇,环境整治无明显成效的,进行通报批评,以观后效。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成员:政府办、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局、人社

局、法制办、交通局、文广局、住建局、林业局、新农办、工商局、民政局、环保局、发改局、卫生局、规划处、交警大队、运管站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吕贵发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二)资金保障

1.保洁人员工资。小城镇环卫保洁管理,8个乡镇需配备保洁员128人、保洁车辆22台,保洁员月工资700元,保洁车辆年经费1.2万元,共需133.92万元。资金采取以下三个渠道筹集:

(1)向劳动就业局申请公益岗位,共135个,每个岗位每年每人5040元,共计68.04万元;

(2)按乡镇规模自筹30.38万元;

(3)县财政补助35.5万元。

第15篇

一、总体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标准目标。

项城市沙颍河(沈丘县槐店大闸前)、汾河直河头、泥河郭王、泥河崔大桥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30mg/l、30mg/l、65mg/l、6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3mg/l、3mg/l、3mg/l、5mg/l;

入河口断面设置:枯河牛营桥、谷河师寨桥、驸马沟入沙颍河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控制在300mg/l、70mg/l、300mg/l,氨氮浓度分别控制在25mg/l、15mg/l、50mg/l;

秣陵镇十八里沟1*公路桥断面入老泥河黄庙闸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丁集镇郭沟入谷河断面水质由省环保局监控,COD≤100mg/l,氨氮≤15mg/l。

(二)工作目标。

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违法行为全部查处到位;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二、综合整治内容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⒈工作任务。根据环境责任目标和省市综合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调整,对污染物和污染因子不能达到标准以及对我市环境造成污染的项城市沁园化工有限公司、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项城佳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通知依照法定程序另行下发。

⒉工作要求。上述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治理工程完成后,须经市环保局审核,并报省、市环保局组织验收。

⒊工作责任。由企业负责,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企业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环保的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市环保局具体负责监督,并派驻监督员。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予以关闭。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⒈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的要求,由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一律停建并拆除;同时依法从重处罚。

⒉工作责任。由市环保局负责,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具体负责人。凡是省、*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2起以下(含2起)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或因出现“未批先建”给我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所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副职的责任。

(三)巩固完善皮革企业深度治理成果。

⒈工作任务。对20*年度皮革企业的深度治理工作进行巩固和完善,各项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所有皮革企业的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必须在7月初正常运行,并与市环保局联网。

⒉工作责任。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和市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环保部门要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凡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依法从严处理。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⒈工作任务。20*年7月底,提水泵站要投入使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⒉工作责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为具体负责人。

(五)城市垃圾处理厂建设。

⒈工作任务。20*年12月底,完成并通过验收。

⒉工作责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

(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⒈工作任务。凡属“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的,全部关闭取缔。

⒉工作标准。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执照。

⒊工作责任。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环保局长、电业局长、工商局长为具体负责人。市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拆除设备,电业部门负责停止供电,工商部门负责吊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通报情况。凡省、*市、项城市环保部门发现辖区内2起以下(含2起)“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线及逾期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对乡镇政府、办事处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电业部门严禁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提供生产用电,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召开的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参会单位有:市环保局、发改委、建设局、监察局、*局、公用事业局、电业局、工商局、检察院、法院等,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强化目标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二)加强监管。

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检查,工作人员要分驻到企业,建立严格详实的监察纪录档案,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对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要做好监测取证工作,并及时报告。

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凡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超标一倍以下的发现一次停产治理,并给予经济处罚;发现二次立即关闭取缔;超标排放一倍以上的立即予以关闭;私设暗道偷排的,立即关闭取缔。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因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视其情节轻重,由监察部门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三)严格考核。

按照方案规定,环保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半年考核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

(四)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所有重点排放污染的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废水排放要达到省、市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市环保局要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持证排污企业名单、排污许可证编号、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加强部门协作。

⒈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⒉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对因污染严重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⒊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⒋公用事业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满负荷正常运行;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企业化改制,实现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