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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要达到高质量的教育,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教师。为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端正价值观,增强敬业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创建积极向上的和谐校校。制定师德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项准则》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整体水准,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新形象,提升校的形象。本次师德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以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教育方法;第二,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第三,坚持“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目标培养,建构一支具有时代特征,富有人格魅力,具备教育影响力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学习阶段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坚持把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政策法规,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校教育指导纲要》、《校管理条例》、《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国幼教系统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材料,明确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共识。
(二)研讨阶段
1.讨论校存在的不文明现象。
2.深刻的自检、反思,剖析自己的教育行为,分析其危害。
3.拟定“个人师德承诺书”。
4.在广泛分析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共识,制定出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讨论如何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三)实施阶段
1、组建专班,加强领导。
(1)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每月研究一次师德师风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完善有关措施,制定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并将此工作的各项任务列入教师工作的职责范围内,与年终考核挂起钩来。
(2)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为行风监督员提供各种机会和方便,使他们随时可进入学校、班级、幼儿家长中了解情况,及时反馈,以便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强化规范,教育为本,加强自律
(1)加大加快宣传力度,利用政治学习在全校教师中传达各级领导“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报告和精神,提高认识,自觉地置身此活动中去,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
(2)进一步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规,使每个教师自觉执行“师德规范”。严禁变相体罚学生,轻视、歧视学生的违法行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为维护学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做出自己“教书育人”的应尽责任。
(3)按上级规定收费,严格执行市、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费制”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纪行为。
(4)加强监督手段,向家长宣传我校师德活动计划。
3.激励约束,用好典型,硬化考核
(1)密切配合,以人为本,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根据师德师风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教师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现人文关怀,创设和谐校校。
在学校“共施和谐教育,共筑和谐校园”的办学目标指引下,为使我校教师队伍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学校教育的新要求、新发展,努力打造新时代教师队伍,结合上级师德建设要求,结合学校教师情况,制定本计划。
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以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为重点,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做学生满意的教师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强化师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为人师表、与现代化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目标:
坚持把教师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精神,数典型、立标杆,以点带面。同时抓住活动主线,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使良好的师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为,转化为广大教师的人格品质。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师德建设观念。
1、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工程,分管领导牵头,把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师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活动效率。
2、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过程性管理。在学校常规工作的检查中,把师德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并与年级组的各项评比和教师的晋职评优挂钩。
3、做到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集中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榜样学习和渗透学习相结合,坚持依法执教和依德执教相结合。
4、注重师德建设工作的分层管理,抓两头带中间,确保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推广和深化激情做教师,和谐师生情活动。
(二)加强学习,提高职业道德素养。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讲学习、讲师德、树形象的宣传教育活动。
2、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做到:即与学习《教育法》、《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结合。结合学习内容,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3、引导全体教师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活到老学到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教师除掌握好专业知识外,还要积极参加进修深造,结合继续教育学习,拓宽教师视野,更新教育理念,从而在理论上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树立师德标兵,发挥师范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高尚师德,坚持开展师德之星的评选活动,树立个人先进典型,让身边的典型发挥正确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使全校形成团结、进取、拼搏的师德师风。
(四)服务全体学生,树立全新教师形象
1、开展“送温暖”活动。关注教师的情绪、关心教师的生活、关怀教师的成长,工会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帮助解决教师存在的实际困难,让她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提高职业幸福感,稳定教师队伍。继续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保证教师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学校工作。
2、继续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在党员教师中继续开展以“共学共育、一帮一助”为主题的“两个一”(即联系好一名积极分子、绑好好一名学困生)活动。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引导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型,以教师综合素质地提高带动教育教学质量地提高。
(五)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