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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坚持做到所有村(屯)农户“三个全覆盖”:组织发动全覆盖、指导帮扶全覆盖、补贴政策全覆盖;稳步实现发展规模稳中有升。
二、实施措施
(一)抓好谋划布局
各行政村要对2020年庭院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继承和发扬成功经验,查找问题短板,根据自身优势和立地条件,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着力打造庭院经济示范屯、特色屯,以点连线、以点带面。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庭院经济发展新类型、新模式,实现“小庭院”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为市场化过渡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快提档升级
优化庭院结构,发挥“农家院”传统优势,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继续按照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要求,积极开展庭院经济产品商标注册,搞好包装设计,提升产品档次。打造“园子蔬菜”、“休闲庭院”等金字招牌,提升产品品质和产品知名度,加快庭院经济提档升级。
(三)强化政策扶持
严格按照“四不摘”要求,继续实行庭院经济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不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信心,逐步向市场化过度,最终使庭院经济按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四)拓展发展模式
坚持“企业+”、“合作社+农户”、“经纪人+”、“互联网+”、“包保单位+”、“城市食堂+”、“城里人+”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夯实以订单统销、经纪人代销、电商直销、社会力量帮销、包保帮销、定产定销等多形式销售渠道,不断同探索“私人订制”、乡村旅游,发展“休闲庭院”家庭服务,让城里人走进农家院,把农村庭院变成城市居民的小菜园、后花园、微农场。不断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份额。
(五)加强指导服务
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相关部门成立科技服务团队,把庭院经济培训作为农业技术培训合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储藏、运销各个环节,从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提供系列化服务,解决好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等问题。充分发挥产业指导员作用,有效衔接相关部门,及时有效提供技术推广、品种引进、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服务。
(六)注重示范带动
要发挥庭院经济示范屯、示范户的带动效应,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农户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每个脱贫村至少要培育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名致富带头人在脱贫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积极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增加收入、稳定脱贫。
(七)强化“六帮”举措
各包保部门要继续发挥包保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做到“帮谋划、帮技术、帮资金、帮种植、帮管理、帮销售”。特别是要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优先购买庭院经济产品。做到庭院经济跟踪帮扶,全程服务。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调度、督导、检查庭院经济工作开展情况。确立各行政村主要领导为各自辖区庭院经济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确立推进庭院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庭院经济重要性的认识。精心选择一批发展庭院经济的典型进行总结和推广。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宣传发展庭院经济的扶持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的经验、好做法,加强工作交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助推庭院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活动主题
保增长,促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帮企业、抓项目、调结构、增活力、保增长为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困难,推动企业项目建设,加快企业发展。
三、活动时间
从8月份开始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
四、主要内容
以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主体,加强服务引导,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在融资投入、用地需求、项目推进、市场开拓、结构调整、管理创新、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扶内容以企业需求为第一信号,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解企业所难。
(一)开展“百名干部进企业”活动。向企业派驻工作组,了解企业实际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及时反馈上报并协助解决。加大调研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解决企业在融资、土地、用工、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开展区领导走访企业活动。区领导分别带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三)开展“用增量补欠量”活动。将下半年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亿元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工业企业。积极引导市场消费,加强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运行监测,力争下半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在46亿元以上。加大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做好新增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工作。
(四)开展“多产多奖”活动。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鼓励企业多产多销。进一步整合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出台鼓励企业多产多销的政策措施。
五、工作分工
(一)区发改经信委是本次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此次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情况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向全区98户重点骨干企业派驻工作组,每组由一名处级干部带队。“百名干部进企业”活动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区发改经信委共同制定。
(三)区发改经信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帮企业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一)城镇化率对碳排放的影响
表1中相关数据已经表明安徽省碳排放量与人口数量变化方向一致,说明随着人口数量增长,较多的人口必然导致能源消费总量的提升,如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需求,碳排放量也随之增加。根据1995~2010年的经验数据,人口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碳排放数量将增加22个百分点;在人口年龄结构中,15~65岁的人群比重有所上升,2010年比重达到72%,正常情况下中青年比例的提升将导致能源消费量的提升以及碳排放的增长,但对相关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时并未发现显著正相关。故尝试从城市化进程即农村人口迁移的角度来分析人口因素对碳排放的影响,结果如图1所示。随着安徽省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碳排放总量也不断增加,这是因为城市居民生活行为消耗的能源和排放的碳远远高于农村居民,其中能源消费是农村居民能源消费的2.96倍。
(二)能源消费对碳排放的影响
研究表明,碳排放量随着能源消费增多而不断加,能源消费结构和能源强度是影响碳排放的重要因素。[8]分析安徽省1995~2010年的相关数据可以发现安徽省能源消费与碳排放之间显著正相关(图2)。安徽省煤炭资源非常丰富,油气资源相对贫乏(图3)。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安徽省煤炭资源基础储量为83.7亿吨,位居全国第7位,华东地区第1位;石油基础储量为180.9亿吨,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513.5亿吨;安徽省天然气资源极度匮乏,远远无法满足区域工业发展需求。受能源禀赋制约,目前安徽省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90%以上。相对于石油与天然气,煤的碳密集程度很高,单位能源燃煤释放的二氧化碳是天然气的近两倍。因此,以煤炭资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高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
(三)经济发展水平对碳排放的影响
2001年,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指出,经济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的关系非常密切。从图4的数据变化趋势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出1995~2010年随着安徽省GDP的快速增长,碳排放量呈现出与之相一致的增长形势。分析计算安徽省1995~2010年的碳排放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二者之间关系发现,安徽省碳排放系数在1995~2002年间始终小于1,但呈逐年递增趋势,2003年碳排放系数大于1,即碳排放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随后这一数值开始下降但2010年碳排放系数再次达到0.96,即安徽省GD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碳排放量将上升0.96个百分点。
安徽省发展低碳经济存在问题分析
(一)产业结构重型化发展,高耗能行业减排压力较大
安徽省当前正处于由新兴工业省向工业强省过渡阶段,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有力拉动下,安徽省的原材料生产正在飞速发展。“十一五”期间三大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比例持续增长,三大产业单位产值能耗也随之上升,工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越来越大,同时工业内部主导行业以高耗能行业为主且集中度高。2011年上半年,安徽工业快速发展,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192.1亿元,比2010年同期增长20%,居全国第9位,中部地区第3位;工业对经济贡献率达66.6%,比2010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工业经济效益指数达286.5%;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电力六大高耗能行业同比增长了15.3%。[9]
(二)出口结构调整缓慢,受欧美发达国家市场影响较大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世界贸易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各国出口产品开始更多地迎合“绿色贸易”的发展潮流;金融危机之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发展低碳技术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取得一定技术领先之后开始倾向于使用“碳关税”来进一步获得国际贸易的竞争优势,降低新兴经济体的贸易发展空间。[10]与国内一些发达省市相比,安徽省目前仍然处于工业化发展初期阶段,在国际、国内市场分工体系中均处于中低端位置,出口产品单一化、重化工化,附加值和竞争力都比较低。柳红波、朱飞认为,2009年安徽省规模以上出口工业产值为34096482万元,但是消耗的煤炭却达到89651622.5吨标煤,能耗比2.63吨标煤/万元,出口产品碳排放量超过0.3亿吨。如果国外据此征收碳关税,我省出口工业产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11]
(三)低碳技术研究水平相对落后
低碳技术是指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9]提升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水平可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并增大无碳或低碳能源供给,降低碳排放总量。安徽省在2010年出台的《低碳技术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安徽省在以下几方面存在不足:低碳技术整体研发水平不强,建筑节能和能耗监测技术开发亟待加强;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技术关键设备严重依赖进口,核心技术尚未突破,产业化共性技术平台缺失;技术成果转化体系也尚未真正构建,缺乏区域性良性互动和合作共建技术平台,融资服务体系不完善,低碳科技人才严重缺乏。
安徽省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发展低碳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人民生活福利水平不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低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和使用,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使之趋向合理化发展,从而加快实现区域节能减排目标和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安徽省近年来着力发展低碳技术,并逐步对产业、能源、技术、贸易等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抢占先机和产业制高点。依托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的优势,安徽省逐步开展低碳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目前安徽省在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以及核聚变等清洁能源技术领域具备一定研发实力,智能电网、电动汽车以及环保设备制造技术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2009年12月安徽省科技厅在调研分析我省低碳技术发展现状、产业化前景、低碳关键技术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起草编制了《安徽省低碳产业技术发展规划》;2010年6月份安徽省出台《低碳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10月份安徽省在“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0年1月,作为中国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11年8月,中国首个国际标准的低碳功能区-Z区在安徽江南产业集中区项目正式启动,Z区将打造成综合性低碳功能区域,总投资预计400亿元。以下笔者结合安徽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制约因素,提出低碳经济发展对策。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三位一体”治理模式
众多学者认为,在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应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市场)三类主体的作用。政府在以身作则的同时要肩负低碳经济发展的领导与管理功能:各级人民政府可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以及加大对国家强制淘汰不符合要求高耗能设备和产品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来发展低碳经济,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能源和耗能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以营造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应该成为低碳产业和低碳产品的开发主体,只有企业提供了低碳节能的消费品,全民低碳消费方式才有可能早日实现。对于社会公众(市场)而言,应在政府的积极倡导之下,主动参与低碳经济实践,在经济实力尚可的前提下主动消费低碳产品或服务,同时社会公众(市场)还应发挥其监督政府、企业低碳经济实践的主体作用。
(二)构建安徽省低碳经济产业体系
一是推动部分新兴产业进一步发展。安徽省在“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重要突破口,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在安徽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中,智能电网技术、电动汽车技术以及环保设备制造技术研发与利用水平较高,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目前安徽省在智能电网规划与可靠性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配电网自动计数以及分布式储能技术等领域国内领先;电动汽车技术及产业化应用也走在全国前列。为了刺激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汽车的长久发展,政府应给予更多的财政和信贷支持,如对混合动力汽车研发企业降低税率以及对节能汽车消费者给予购买补贴等政策优惠,这样做既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自主创新与技术、人才的引进,形成更为长效稳固的研发优势以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逐步形成一定的消费者市场,鼓励民众去了解、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新兴产品的市场化。
二是鼓励重点行业、高耗能行业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安徽省高耗能行业主要集中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电力六大块。鼓励重点行业、高耗能行业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有效途径,按照规模化、低碳化的导向优化工业结构,从而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未来安徽省需加大对传统行业、高耗能行业的政策、资金支持,支持马钢集团在烧结余热、转炉汽化蒸汽发电技术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加大对海螺集团在利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回收技术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企业也需要相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节能减排技术研发,部分出口企业面对日益萎缩的国际市场以及欧美发达国家对于新兴经济体“高碳”产品的进口标准的日益提升,更应该加大对低碳产品研发的力度,减少与发达国家的低碳技术研发差距,转变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是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安徽省在“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在旅游资源方面,安徽省拥有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等10个国家级旅游风景名胜区、近30个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在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安徽交通发达,水网密布,公路密度居全国前列,公路客车营运班线14857条,总营运里程271.692万公里;2011年在全省服务业大会上安徽省提出以商贸服务业、物流业、金融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为六大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将超过9000亿元,比2010年增长一倍以上,占GDP比重提高至40%以上。未来安徽省应建设皖江外向型现代物流产业带,使之成为辐射周边、服务全国、沟通国际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支持合肥建设全国金融综合服务基地和区域性金融中心、芜湖建设皖江金融中心;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完善旅游景点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把壮大旅游产业与促进皖南、皖西大别山区又好又快发展和加快皖北振兴结合起来。
(三)构建安徽省低碳经济能源体系
一是加强低碳经济能源研发与市场投入。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将有效减缓安徽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源环境的进一步制约,有利于调整安徽省能源结构中对于煤炭资源的过度依赖,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未来安徽省应强化在某些关键与优势领域的技术研发,抓紧时机将科研成果市场化。目前安徽省在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以及核聚变技术领域存在一定研发优势:合肥工业大学光伏并网发电技术及装备、高效能量转换技术与装置、光伏系统专用高效配套装置等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在北京、新疆、等地建立了光伏并网电站,未来安徽省需进一步推广这种低碳技术的市场化应用;另外,2011年以来安徽省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快速发展,产量超过20万吨,相当于替代12万吨标煤,并初步形成以安徽晔城、安徽鼎梁、合肥天焱等万吨级龙头企业为首的产业链,未来安徽省应将这种产业链模式进一步推广。安徽省未来一定时期内应加大对新能源优势产业的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鼓励企业积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发展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使之成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新兴支柱企业。
二是调整城市能源结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能源消费增加的重要原因。安徽省应该认真分析全省中小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相应评价指标体系以合理评价其能源结构现状,继而有效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在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同时,要鼓励和推动城市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政府应制定车辆的燃油税收或者发展公共交通模式,在大中城市内尝试建立智能交通系统(ITS);同时应引导城市居民减少能源消费的增加,居民生活用能趋向气体燃料和电力等优质能源,增加天然气消费。
(四)逐步建立碳交易与碳金融市场
碳交易市场的存在是由于不同企业在降低碳排放量的边际成本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而产生的一种碳排放权的交易活动。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大直辖市,外加湖北(武汉)、广东(广州)、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一、战略实施回顾
*市自1992年实行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以来,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断创新思路,研究明确了一系列战略发展方向,在不同的阶段推进实施了一系列战略,大体可以简要归结如下:
(一)抢抓机遇,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源于92年*市经国务院批准为西部内陆开放城市,学习沿海开放城市的成功经验,抢抓发展机遇,着力于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而确定推进实施的,并持续至今,为*市长期推进实施的重要战略之一。主要途径为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两方面,促进投资环境的改善而吸引外资的进入,扩大经济发展的外向度,立足于内外两个市场来谋划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大循环和大流动、大发展。具体实践中,*市在多渠道融资加快建设努力增强城市功能的同时,调整对外经济工作思路,一是加强对外联系与合作,不断扩展与市内外各地的横向经济合作规模和范围,先后与多个城市结成友好城市;二是以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重点,面向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等国内发达地区重点推出,力求招大商、引大资。13年来,经济发展外向度提高,进出口贸易总额和招商引资均取得较大的突破,初步构建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着眼长远,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市来说异常重要,*市是一个以资源型加工产业为主导的城市,其产业的支撑主要为铝及铝加工、磷化工、卷烟、煤化工等行业,其显著的特征为资源型、高耗能、重污染。早在“八五”、“九五”开始,*市即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并不断得到演进和深化。“十五”明确推进“环境立市”,随即争取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确定了构建“生态经济市”的长远战略目标,一步步将这一发展模式恒定下来,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围绕这一战略思路,*市采取了“退二进三”、“大树进城”、“南明河三年变清”、“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战略措施,确立了“林城”城市定位,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城市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改观。
(三)注重基础,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市作为科教兴市试点城市,在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历来关注科技教育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有效发挥。“九五”以来,成立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管理理念成功孵化了大批科技型企业;上世纪九十年代先后成立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软件园”,为科技技术产业化创建了平台。注重教育发展,推进示范性学校建设、实施“名校名师”工程,建设“*学院”,改革教育管理体制,逐年下放中学为区县级管理,努力构建完整合理的国民教育体系。随着发展进程的加快,人才问题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十五”明确提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将“三支队伍”建设问题作了长远的系统化考虑来逐步实施。近年来,引进了一批高学历人才在政府相关部门担当重任,以期产生良好的带动性作用。
(四)抓住关键,全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多年来*市产业结构中,工业一直占居大头,2004年占GDP的比重达到42%。其在*市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不可动摇,这是符合*市实际情况和阶段性特征的。“十五”以来,“工业强市”的发展思路被进一步明确,“名牌战略”、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大项目带动、经济强县等具体战略举措得到实实在在的推进。工业发展速度逐年提升,不断刷新,2004年增加值达186亿元,速度与总量均超过第三产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主导作用。
(五)攻克瓶颈,强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市为山区喀斯特地貌特征,长期来土地开发利用过度集中,城区人口密度大,城市发展空间日显不足和紧张。在此情况下,“十五”初期市委市政府即采取了城市建设“三轮驱动”战略,在提升改造老城区破旧面貌的同时,强力推进金阳新区建设,加快进行小城镇建设。三年多来,新区建设第一期开发初具规模,17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市级行政中心实施搬迁,商品住宅形成规模,产业开始逐步发展,一个新兴的现代城市在短短的几年间呈现于人们面前,初步构建了*市“大*”战略目标中城市“双中心”雏形。
无论“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市”、“城市化”还是“工业强市”,这些战略的推进实施均对*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和引领作用,正是这些战略的共同有效实施,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13年来,经济保持了两位数的高增长,最高年份即2004年高达13.8%的增长,总量从1992年的83.3亿上升至2004年的443亿元,翻了2.4番,财政实力得到增强(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达50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收入从2154元和963元上升至8989元和2809元),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发生巨大改变。这些成就得宜于市委、市政府找准了推进经济工作的切入点,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做出的科学决策、实施了合理的战略举措。
二、“十一五”发展战略选择思考
政府所谋划的五年发展计划周期即将结束,在迎来新的一轮发展规划周期之时,*市应选取什么样的战略来主导经济社会的发展呢?笔者认为,作好这一工作,首先要对既往战略进行科学评判,对市情进行深入分析,对*市发展阶段进行合理判断,在此基础上,才能提出符合实际的战略方向和举措。
(一)当前*市市情状况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第十个五年计划实施以来,*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可以概括为:
1、初步构建了加快发展所必备的物质技术基础条件。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一批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重大工程相继建成,城市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技术力量日益增强,汇集*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才智力资源广泛参与经济建设,与国内知名的高等院校紧密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极大地提升了*市科技进步与创新能力;发展空间扩大,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金阳新区第一期规划17平方公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建成。
2、经济体制机制环境逐步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在制药等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中充分发挥了体制优势;商品市场日臻完善,资本、房地产、技术咨询、人才等要素市场发展迅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度减少并得到规范,为将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增添了发展活力。
3、经济结构趋于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一产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比重逐渐上升,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04年比2000年分别上升了1.7和0.2个百分点。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农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工业向提高科技含量及注重环保方向发展,服务业向现代多元化方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品产值、优质农业产品产值比重提高,优势资源和产业更加显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局部趋缓。
4、社会需求结构日渐升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居民消费由温饱型进入小康型,住房、教育、医疗、旅游、信息、汽车等成为居民消费的热点,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市场需求。这些产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将成为*市经济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拉动力量。城乡结构调整空间巨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等,将有力地促进农村繁荣和农民购买力的提高,从而启动巨大的市场需求。
5、对外开放不断推进。1992年*市被批准为内陆开放城市以来,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利用外资规模增长快、领域扩大,开放型经济逐步发展,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为下一步更好的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进行充分认识的同时,确定和选取未来发展战略,更应客观和清醒地分析我们发展当中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以通过战略的实施有效地解决和突破。笔者认为,近年来,尤其是“十五”以来,*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市固定资产投资以投向基础设施为主,由于更新改造资金投入较少,原有的生产能力得不到根本改善和提高,甚至相对萎缩,加之产业投入不足,新开工项目不多,致使工业新增项目不足,支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不多,直接导致经济增长后劲乏力,投资拉动的效应逐步减弱。
2、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由于政府财力资源有限,谋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解决好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需要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缺口尚大,地方财力支撑明显不足。长期以来投入资金满足不了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造成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低、欠账多。
3、产业结构层次低。*市以资源粗加工产业为主导,产业链不长,多为高耗能、低附加值产业产品,科技含量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拥有量低。经济的粗放型增长,导致城市综合竞争力不强。
4、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且城乡差距大。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没有充分分享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居民收入水平与东部地区差距拉大的趋势仍在加剧,人均收入已落后在全国平均线以下。并且,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仍在扩大,地区经济水平差距仍十分显著,十个区县市中,人均GDP水平最高的白云区与最低的修文县相比,差距高达5.75倍。
5、劳动力素质偏低,高层次人才匮乏。现有人力资源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劳动力素质偏低,尤其是需大量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人才总量中高层次人才严重不足,突出表现为创新型、复合型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不足,同时,相当一部分人才不能人尽其用,浪费的现象较严重。
6、城市就业容纳量有限,城市化进程缓慢。受产业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制约,城镇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加之乡镇工业的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的结合不够紧密,而农村人口增长快于城市人口增长的客观事实,致使近年来城市化率进展不大,平均每年0.5个百分点的增长远低于全国平均每年1.4个百分点的水平。
总体来看,*市面临的发展环境是较为有利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广阔的空间,但同时发展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过程将是艰难的。
(二)发展阶段分析判断
在弄清市情的基础上,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可以对*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做出如下基本判断:
近几年来,在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及积极财政的宏观政策环境下,*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明显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经济自主性增长机制得到增强。2004年,*市生产总值增长速度达13.7%,是多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对照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当前及“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处于新一轮上升期,并表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预示着*市经济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更快更好的发展阶段。
应该说,“十五”时期的发展对*市具有特殊的意义,2001年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按世界银行标准,进入中低等收入国家水平,标志着经济步入起飞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方面,这个时期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因为上了1000美元的台阶后,具有了比较高的积累率、投资率、生产增长率,形成了运行正常的发展机制和政策法治环境,且消费结构可能急剧升级,并将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另一方面,这一时期也是一个社会矛盾突显的时期,在加快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社会矛盾和资源约束矛盾会更加突出。此外在这一时期,生产要素价格低廉不再成为主要优势,决定竞争的是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在比较优势递减的同时,经济增长的成本也在上升。按照国家、省、市既定目标和部署,“十一五”时期是*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市经济社会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着严峻挑战,如果能够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和结构优化,经济发展就会跃上一个新台阶,否则,就可能停滞不前。因此,这一时期,对于*市的发展来说是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产业具体发展情况来看,处于工业化发展中期阶段的*市,工业发展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发展阶段,在这个转型阶段中,工业经济增长方式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资源开发利用将由粗加工逐步转向精深加工,产业结构将由传统产业为主逐步上升到以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为主,所有制结构将由国有为主体逐步转向以股份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生产要素结构将由劳动密集型逐步转向资金及技术密集型相结合,将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可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对于*市来说,服务业发展开始进入一个新的上升阶段,这个阶段中,服务业开始由传统服务业为主逐步上升到以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并轨发展的一个多元化的服务业体系,将走一条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道路。*市农业经济发展应该说进入了发展新阶段,这个新阶段中,农业将由传统农业逐步向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转变,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将走可持续的健康、绿色的都市型农业发展道路。
(三)“十一五”期战略选择
综上所述,*市在“十一五”乃至今后更长时期,面临更加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些矛盾和问题是由来已久的,一些是近年来突显的,这样一些问题和矛盾的有效解决,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强大财力的支撑,因此,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仍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其它。应该选择走的是一条讲求效益、追求质量、注重生态的协调发展之路,力求实现市民生活富裕、环境良好、生产进步的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贯穿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形成支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充分发挥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动力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科技事业大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督查内容
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三、督查计划
为确保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决定自年6月开始,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1.安排部署阶段(年6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目标和措施。
2.自查自纠阶段(年7月-10月)。组织局各业务处室、工业研究院、知识产权局、创新基金中心、技术市场办、科司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摆在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科技行政管理尤其是科技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
3.重点督查阶段(年11月-12月)。市科技局督查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4.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月)。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对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报告局监督检查领导工作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市科技局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集体经济,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确保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不断增强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我镇建设更高水平小康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确立“会社一体、三资兴区”工作思路,实现“三五定量”工作目标,即:2014年,实现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达50万元,50%的村(社区)达100万元,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增幅比上年度不得低于50%。增加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本村(社区)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充分挖掘利用现有资产资源,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打优势牌、谋特色路、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多途径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二)坚持切实可行的原则。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根据市场需要确定发展集体经济的项目。各村(社区)之间经济实力不同,要量力而行,发展目标措施要切合各村(社区)实际,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一般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
(三)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实现保值增值。要按照“四议三评两公开”等制度要求,认真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实现途径
(一)资源开发型。即采用土地出租和合作开发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强中介收益;通过荒地、荒岭、荒滩、房产等集体资源和存量资产公开发包,增加集体收入。
(二)商贸带动型。即通过兴建专业市场、发展商贸流通业增加集体收入。对一些人口居住集中、交通运输便利、有一定商业基础的村(社区)通过兴建专业市场、门面房、超市、宾馆等项目设施壮大集体资产;采取使用权入股、租赁、自主经营等形式使村(社区)集体获得稳定的收入。
(三)合作服务型。即通过创办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惠民利民服务增加集体收入,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模式,鼓励村级组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销服务,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四)创办实体型。即通过创办实体公司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可以通过联合开发、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等方式建立运输公司、建筑公司、物业公司等实体,为辖区及周边地区提供仓储物流、代建房屋、物业管理、休闲娱乐等服务,提高集体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关联度,拓展发展空间,促进集体经济的提升和转型。
(五)村企联建型。即通过发挥企业、村集体各自优势,促使双方在共同发展中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合作开发,实现双赢。结对企业可以与村合作进行旧村改造,盘活存量资产,完善经营服务设施或让村集体参股,增加集体资产和经营收益。
(六)特色产业型。即依托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开发特色产业项目。通过深入挖掘山水、人文、农业特色产品等资源,发展农家乐、餐饮、文化娱乐、农特产品等服务项目,使村集体在提供特色优质高效服务过程中增加收入。
(七)资产运作型。各村(社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创新、大胆尝试。加强资产、资本的流动、经营、投资等范围,实现集体资产增值、增加集体收入。尤其集体经济较强的社区要把注意力从资产管理转到资产运作的轨道上来,通过购置物业、委托理财、参股经营等途径促进资产资源合理流动、最大化凸显资产价值,从而实现保值增值。镇政府将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且成立资产运行公司,统一指导社区资产运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三套班子领导包村包片,指导各村(社区)拿出切实可行发展思路;各村(社区)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述职评议,帮助代先伦找准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履职能力,促进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密切人民群众与人大政府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三、评议的内容:
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四、评议的组织:
人大主席团决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组长,骆泽敏为副组长,王世远、李旭、张小芳、张召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评议工作。五、评议的阶段工作:
1、4月5日前2、4月20日前
对代先伦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乡评议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准备会,组织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学习《农业法》法律法规等。针对汇报材料,安排有关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中心发言人。参评人要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评议素材。
3、4月25日前
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
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5、5月30日前
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参评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责成继续整改。
一、调研目的
立足物价工作实际,按照实用管用、主动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省局“支持皖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六项价格政策,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工作职能,找出相关价格政策与我市中心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格政策,使价格工作更好地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调研课题
重点做好以下课题(具体调研内容见附件):
1、如何发挥价格政策的调节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如何实行收费优惠政策,促进开发园区建设。
3、如何运用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4、如何实施积极的价格政策,促进医药产业发展。
5、当前中小微企业收费现状及对策建议。
三、调研工作具体分工
本次调研分为5个课题组:
1、综合科围绕“课题1”开展调研。课题组带队:庞胜,责任人:,组成人员:
2、服价科围绕“课题2”开展调研。课题组带队:王树理,责任人:,组成人员:
3、商价科围绕“课题3”开展调研。课题组带队:于天斗,责任人:,组成人员:
4、农医科围绕“课题4”开展调研。课题组带队:解柏筠,课题责任人:,组成人员:
5、收费科围绕“课题5”开展调研。课题组带队:高家成,课题责任人:,组成人员:
四、调研方式及时间安排
调研以实地走访、座谈会和书面调查形式进行。7月中旬各课题组按照调研课题内容要求,分别开展相关调研。8月5日前完成调研任务,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课题组的调查报告。8月10日前综合科将根据其他四个课题组的调查情况进行整理归纳,8月15日前完成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工作要求
1、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各课题组要将此次调研工作纳入科室7、8月份工作重点,在认真研读皖价综[2012]90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调研时间进度表,确定调研对象、调研方式,积极展开调研,确保调研工作保时保质完成。
2、领导带头,亲力亲为。局主要领导将参加所有课题组的调研工作,局其他领导、课题组责任人要主动走访企业、开发园区,认真听取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做好分析归纳,形成思路清晰、数据真实、材料翔实,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才能更好地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处理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稳又快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县、镇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复杂。坚持依法行政,有助于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练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活动的指导和考核。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查。对拟任命为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考试档案,把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决定土地、森林、水流、矿藏、山岭、荒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可能产生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准入和行业垄断经营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避免盲目决策,杜绝个人擅自决策。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作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加强与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并依法提请县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备案。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要向社会公布,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举行听证时,对参加听证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及时告知听证代表,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向社会公开。
(八)加强政府性合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本级政府对外签订合同制度。县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和行政合同,必须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的审查,重大事项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经过本单位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审查;政府性投资合同标的在100万以上和招商引资合同标的在5000万以上的,必须事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九)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应当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严格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各级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县政府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发现县政府所属部门和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合法不合理、违反法定程序等,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逃避监管、有件不备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异议申请,由本级法制机构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十三)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汇编制度。规范性文件施行后,执行机关要定期将实施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机关要每隔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以后行政管理的依据,并按期整理汇编,以便更好地学习、贯彻、执行。对有施行期限的规范性文件,到期前制定机关未作出重新确认的,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废止。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等有关规定,拟订我县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力争2009年底前实施。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管理、执法扰民等问题。
(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建立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的新机制。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个窗口对外、行政法律文书格式化、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作出公开承诺。健全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机制,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推行事前定标准、事中重指导、事后严督查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化。依据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将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权限和范围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未经定期审验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清理聘用合同工、临时工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为重点,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对无证执法、证件超期使用、越权执法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十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裁量权的行政机关,要抓紧组织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有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对上位法暂时没有具体规定,又需要规范的行政事务,要善于运用合同方式管理行政事务。建立行政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牵头组织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加大暗访力度,并就监督检查的内容、依据、方式、人员、目的、时间等进行记录。
(十八)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机关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彻底杜绝行政执法与福利挂钩。严格实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行政执法经费、行政赔偿费用和行政工作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十九)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考核评议。法制、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而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十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现有隶属于行政机关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逐步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与所属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其违法经营活动要依法处理。
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认识并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案件,提高和解率和调解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的,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保障行政复议办案条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
(二十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必须有专人具体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提倡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确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分管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积极主动地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纠正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加强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除应当保密外,要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
(二十六)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各镇、各部门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权利。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依法决查处。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十七)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值。要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不依法行政,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八)加大依法行政典型的培育力度。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镇和部门中确定依法行政示范点,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九)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镇、各部门要于每年*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告县政府。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改进意见,要自觉接受并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县经济社会正处在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才能更好地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才能更好地处理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稳又快发展。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自身改革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县、镇政府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越来越重,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复杂。坚持依法行政,有助于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从制度上规范行政权力,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府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安排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学习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练掌握公共行政法律知识,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活动的指导和考核。各镇、各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建立行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查。对拟任命为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在任职前考察时,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机制,逐步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考试档案,把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评。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五)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决定土地、森林、水流、矿藏、山岭、荒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可能产生污染或其它公害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准入和行业垄断经营项目以及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避免盲目决策,杜绝个人擅自决策。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作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在作出重大事项决策前加强与县政协的民主协商,并依法提请县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备案。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按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要向社会公布,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应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举行听证时,对参加听证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及时告知听证代表,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当经过本级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主体、内容、程序合法。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结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均要向社会公开。
(八)加强政府性合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本级政府对外签订合同制度。县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和行政合同,必须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和法律顾问的审查,重大事项应当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经过本单位的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审查;政府性投资合同标的在100万以上和招商引资合同标的在5000万以上的,必须事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九)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县、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应当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严格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各级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按照《*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县政府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按相关规定报送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发现县政府所属部门和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超越法定权限、合法不合理、违反法定程序等,要坚决予以纠正。对逃避监管、有件不备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异议申请,由本级法制机构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
(十三)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汇编制度。规范性文件施行后,执行机关要定期将实施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由制定机关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制定机关要每隔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等上位法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以后行政管理的依据,并按期整理汇编,以便更好地学习、贯彻、执行。对有施行期限的规范性文件,到期前制定机关未作出重新确认的,该规范性文件自动废止。
五、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政府法制办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等有关规定,拟订我县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力争2009年底前实施。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管理、执法扰民等问题。
(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建立以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制度、提高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的新机制。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个窗口对外、行政法律文书格式化、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理时限等作出公开承诺。健全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的机制,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积极推行事前定标准、事中重指导、事后严督查的行政管理方式,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十六)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实行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化。依据有关规定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认,将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权限和范围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未经定期审验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清理聘用合同工、临时工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为重点,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对无证执法、证件超期使用、越权执法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十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实体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有裁量权的行政机关,要抓紧组织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有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对上位法暂时没有具体规定,又需要规范的行政事务,要善于运用合同方式管理行政事务。建立行政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要定期不定期地牵头组织开展行政监督检查,加大暗访力度,并就监督检查的内容、依据、方式、人员、目的、时间等进行记录。
(十八)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机关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彻底杜绝行政执法与福利挂钩。严格实行行政赔偿制度,认真执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行政执法经费、行政赔偿费用和行政工作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十九)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考核评议。法制、监察、人事等部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而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理。
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十)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正确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基层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务,不得要求群众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
(二十一)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管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现有隶属于行政机关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逐步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与所属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其违法经营活动要依法处理。
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认识并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案件,提高和解率和调解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的,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保障行政复议办案条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
(二十三)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必须有专人具体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对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提倡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确因不能出庭应诉的,分管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积极主动地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公开通报案卷评查结果,纠正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加强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除应当保密外,要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
(二十六)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各镇、各部门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制度和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实施监督的权利。对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依法决查处。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十七)实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设置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值。要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不依法行政,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八)加大依法行政典型的培育力度。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较好的镇和部门中确定依法行政示范点,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九)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镇、各部门要于每年*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告县政府。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改进意见,要自觉接受并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一)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
(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
(三)除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
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胸牌。
第三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各部室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将职责逐级分解到各个部室和岗位,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到位,高效运作。
第四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等事项,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第五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
第六条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第一个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的内容、来电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办理;来电咨询的,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热情,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笔者认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确信利用制度要付出成本,但利用好的制度会获得更大的收益,即“合作剩余”,正因为笔者置身于地质勘查与矿业开发这一领域,通过对贵州省矿业权市场制度环境的分析,找出我局治理制度存在的差距,提出“帕累托改进”建议。威廉姆森把制度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嵌人制度或者社会和文化的基础。这是制度层级的最高层次,包括非正式制度、习俗、传统、道德、宗教以及语言和认知的一些方面。这个层级的制度是社会制度的基础,笔者把它理解为组织的基础。第二层次是指基本的制度环境。这个层级的制度包括:详细制定的宪法、政治体制和基本的人权;产权及其分配;使政治权利和产权、货币、基本的金融制度和政府的征税权力得以实施的法律、法院以及相关的制度;规定移民、贸易和外国投资规则的制度;推动基本制度环境变迁的政治、法律和经济机制。笔者把它理解为组织的环境。第三层次的制度是治理机制。这个层级的制度包括:个人交易商品、服务和劳动的制度;制约和影响合约及交易关系的结构、商业企业的垂直和水平的结构以及内部调节的交易和市场调节的交易之间的边界的制度;公司治理以及支持私人投资和金融制度等。笔者把它理解为组织治理机制。第四层次是指资源分配制度。这个层级的制度实际上指的是经济的日常运行,即组织的管理体制,为了实现组织上的目标而选择的资源配置。笔者把它理解为组织资源配置。笔者从以上四个层次分析,来探讨所处的制度环境。
一、组织的基础
历史选择了我们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并利用市场经济机制发展经济,2006年1月20日,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明确了地矿工作的发展方向。
(一)存在问题
《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地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实施是我国地质工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决定》指出: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决定》提出加强地质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地质勘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加强地质工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地勘单位的改革。加强地质工作的主体应该是地质勘查单位。一方面要通过推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地勘行业管理职责,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方针政策,依法规范地质勘查行业准人,引导、监督和检查地质勘查单位实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另一方面,地质勘查单位要发挥好人才、技术设备手段、已掌握的地质资料等组合优势,认真履行好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组织实施好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完成全省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应急调查、地质环境监测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地质技术服务;通过循序渐进的改革,最终实现事企分体运行。由于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地矿改革存在诸多不适应我省社会与经济发展与地质有关的主要问题:
1.地质矿产勘查与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矿产资源的保障涉及国家安全,地质科学研究与地质工作程度不高,保障程度不够。如饮水安全、地热资源勘测查与开发利用、地学旅游资源调查、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
2.生态、城市及矿山环境治理方面
石漠化治理任务艰巨、“西电东送”、交通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一批重大工程、矿山建设安全与生态保护、地下水污染治理都需要作大量地质调查工作。
3.地质灾害预报与环境监渊方面
贵州省地处高原斜坡地带,又为岩溶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条件脆弱,突发性地质灾害多。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预测未来新的地质灾害预报与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将不断增加。
(二)对策建议
从制度的第一层次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决定》要求,转变观念,促进改革。
1.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完成“厅管政务,局管事务”的目标
2.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履行职责①在省政府的层次上,首先要明确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方向。关于几家省级地勘单位改革重组问题,鉴于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地勘局等主要地质勘查单位在20。。年前后才分别下放省政府管理,时间比较短,各项管理工作正在规范。这三个单位队伍大,内部管理、队伍结构等存在较大差异,除共性问题外,个性问题还比较多。重组改革是方向,但进程过急,势必会影响到队伍的稳定。建议在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上,应稳妥推进。各局完成内部改革后,再适时推进此项工作。②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共同主动稳妥推进内部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质工作体制。把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其核心就是将投资主体、运行机制和队伍分开。对于地方地勘队伍而言,改革的一个难点就是很难把现有队伍分成两支性质不同的队伍,即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与商业性矿产勘查队伍。按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原则,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需要人员精干并相对稳定、装备精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调查与科研相结合,能担当重大战略任务、善于攻坚打硬仗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同样,商业性矿产勘查队伍也需要一支适应全球化竞争、能在市场中立足的队伍。在一个地质勘查局范围内,如果专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公益性地质队伍,并从地质勘查局分离出去,而把非骨干人员、甚至家属留给商业性地勘队伍,很难想象这支队伍还能闯市场。由于人才资源是地质工作最主要的战略资源,因此,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离过程中,要想从原有队伍中分离出两支都是“精英”的队伍,显然是十分困难的。建议地勘单位改革的原则为: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地质工作的改革途径,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推进、逐步深人、择机到位的原则,继续推进国有地勘单位的改革,激发活力,促进地勘事业发展。因此,对地勘单位内部改革应先做好定位,分类进行指导,强化公益性事业职能,稳步推进准公益性企业职能,渐进过渡,最终实现事企分体运行。
二、组织的环境
(一)存在问题
从制度的第二层次分析,面对竞争与地矿改革的制度环境极待改善.
(l)政府规划指导不力。统一协调布局差,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封锁、力量分散、工作重复,超前意识不够。
(2)投人保障不足,勘查资金短缺。总体_L看从“八五”至“十五”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总的勘查资金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新的资源地的发现和已发现的资源地工作程度的提高。
(3)政府监管不力。实施《矿产资源法》管理不到位,矿业权是产权,产权不是指人与物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问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可归结为四种基本权利,即所有权、使用权、用益权和让渡权。在一个资源不稀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但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是一个资源十分稀缺的环境,每个人的自利行为都要受到资源的约束。如果不对人们获取资源的竞争条件和方式作出具体的规定,亦即设定产权安排,就会发生争夺稀缺资源的利益冲突,以产权界定为前提的交易活动就无法进行。因此,产权制度对资源使用决策的动机有重要影响,并因此影响经济行为和经济绩效。对矿业权产权保护不力,最明显的是矿业权的申办程序,其过程存在“权力寻租”的漏洞,干扰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展市场的健康成长。
(4)政事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体制不顺,权责不明,不利于地质工作的加强。
(5)改革成本不足。地勘单位有很多长期遗留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二)对策建议
从制度的第二层次看,要落实地勘单位改革政策。1999年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后,〔1999〕37号文、[2003〕76号出台了许多支持地勘队伍改革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部分得到了落实,但是,为进一步支持地勘单位的发展,还需落实的政策有:
(l)按照《决定》精神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切实实行政事分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工作投资体制。
①按照“十一五”计划对地质工作的要求,在用好中央财政国土资源大调查和各类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加大投人,解决事关民生的基础地质研究和调查工作。②改革一家独营,形成多元(国有、民营、国外及混合型)投资格局。③设立专项基金,保障重点投人。主要设立“风险地质勘查专项基金”,严格审批和筛选对地勘单位自身发展有利的矿产勘查项目,用于地质勘查前期投人,建立风险地质勘查经费补偿机制,加强矿产地质工作,为矿业开发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④保障风险收益,形成风险投资机制。
(3)财税等政策支持。
(4)加强监督、规范市场,扩大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领域开放。
(5)解决历史欠账,促进改革发展。
三、组织治理机制
(一)存在问题
从制度的第三层次分析,我局从治理体制机制方面要大胆改革。
(1)事企分离的改革任重道远。这涉及职工的思想观念、改革成本、改革的配套措施,需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推进。
(2)地勘事业拨款严重不足。
(二)对策建议
从制度的第三层次看,我局要着力用好政策,夯实基础,,推进改革。
(1)争取对地质勘查工作的投人支持,突出重点,统筹部署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建议按照《决定》精神和我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突出重点,统筹部署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重点突出以煤与煤层气、铝土矿、金、锰、磷矿、重晶石、硫铁矿、水泥原料、新型用途非金属等矿产的勘查工作。
(2)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做好政府部门的技术支撑。
(3)地勘单位改革原则。
“总的原则是改革要符合‘切实加强地质工作’的大目标,而且使这支队伍(地勘队伍)更具活力。”①我省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环境问题多,要实现生态立省的战略目标,达到保障人民生活,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除现在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工作外,需要地质工作进一步出力。无论是改善饮水条件、防治地方性疾病、满足人们衣食住行对能源原材料的需要,还是开展国土整治,恢复矿山环境,治理地面塌陷,都需要地质工作提供服务。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现有地勘单位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促进地质工作的发展。《决定》要求推进地勘单位改革必须落实政策措施,必须给足改革成本,必须解决好地质勘查单位的后顾之忧,只强调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不落实好有关的政策措施,是不符合《决定》精神的。②自1999年地勘队伍体制改革以来,[1999〕37号、〔2001〕2号、[2003〕76号3个文件已经明确给予地勘单位改革的扶持政策共12条,但在我省尚未全面落实到位。我局希望,除原12条政策在我省应尽快全面落实兑现外,在我省落实《决定》中,既要要求地勘单位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又要体现出对现有地勘单位给予关心、扶持的意见,达到《决定》和曾培炎副总理要求的“总的原则是改革要符合‘切实加强地质工作’的大目标,而且使这支队伍(地勘队伍)要具活力”的目的。
(4)地勘单位改革的定位。
①地勘单位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全省地勘行业统一构建为一个从事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事业单位,作为我省资源环境保障工作的技术支撑,但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改革过程。“十一五”期间各地勘局主要进行内部资源整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发展地质经济,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地勘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缺口较大,住房、基地建设、福利等历史欠账较多,技术设备落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需要把以上问题逐步解决后,方可实现改革的目标。②局改革定位。局机关定位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地质调查院、地质科研所、环境总站、实验室、地质学校定位为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国家及省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地质队定位为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承担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部分社会性地质工作。局属公司及野外地勘单位多种经营实体对外创收,弥补地勘经费的不足,最终改造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鉴于上述情况,地勘行业局机关应列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③今后改革的主要工作。一是建实建强纯社会公益性地勘队伍。《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开展公益性地质工作。实施公益性地质调查,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积极发展地质教育。大力发展地质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推进地质科技进步。完善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野外长期观测站网等科技平台建设。”“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推进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的要求,建实建强纯社会公益性地勘队伍(地调院、实验室、环境总站、地质学校)。二是适时推进准公益性地勘队伍建设,地质队伍以资质为纽带,以区域相近、产业相似进行整合重组,使其资质、人员、工作性质、工作覆盖范围、竞争能力等适应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需要,满足我省资源环境保障工程各项工作的需要。目前地勘单位改革仅在管理形式上完成了从部管划归省管的管理体制的转变,在人财物整合,组织结构制度改革,投人机制等深层次改革方面并没有大的突破,延续着部管模式。地质工作已纳人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但省财政投人基础地质工作经费不足,属地化以来,局主要是抓住资源开发的机遇发展经济,解决了部分职工历史欠账,实现再就业,稳定职工队伍,地勘单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地质工作,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贯彻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方针,按照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地勘队伍更好地发挥作用,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定位,稳步推进,要避免脱离省情和地勘单位实情搞改革,又要避免畏难情绪止步不前。由于我省的省情是一个欠发达欠开发为特点的省份、从全国各省各兄弟地勘单位来看,我省人才实力不足,经济发展落后,从我省事业单位来看,地勘单位历史负担较重,历史欠账较多,因此,地勘单位的改革要比兄弟地勘单位和省内其他事业单位的改革要慢半拍为宜。总之,地勘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健全,政策环境改善的条件下逐步推进。通过不断精简队伍,把地勘单位改造为一支地质事业技术支撑单位,剥离商业性地质队伍和其他经营性实体,实现事企分离。回、组织资源脆笠
(一)存在问题
从制度的第四层次分析,我局要改善内部资源配置。
(1)地勘单位事企不分。
(2)目前贵州地矿局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总量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二是人力资源的结构性矛盾凸现和人才的年龄结构不均衡,制约地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引进和留住人才面临挑战。在当前的地勘市场中,人才竞争日益加剧,地质专业人才的工资待遇偏低,时有人才流失的现象.在引进和留住人才方面还面临较大的挑战。四是培训的软、硬件急需改善,培训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
(3)地勘单位历史包袱沉重,管理成本高。
(二)对策建议
从制度的第四层次看,我局要着力推进改革创新。
(1)公益性和商业性地勘工作分体运行。
从200。年开始,由于西部大开发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除国家外,社会对地质矿产、地质环境的投人增加,商业性地质工作市场逐步建立。野外地勘单位在从事公益性基础地质、环境地质和工程工作之外,也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促进地勘工作的发展,国家提出建立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的体制。这是大势所趋,应积极稳妥推进,这有利于地调院、环境监察院、实验室、地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顺应国家改革的潮流,通过重组改造,打造有竞争实力的商业性地质队伍。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产品的,非公共产品应由企业提供,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在利用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情况下,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由一个权威(组织领导者)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科斯分析了企业相对于市场(价格机制)具有成本优势的原因:一是因为企业存在减少了签约数量。二是企业可以以低于它替代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得到生产要素(否则要素交易将重新回到公开市场)。三是企业契约关系的特性在于,生产要素通过签约获得一定的报酬(固定或浮动的)并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企业家在限定的范围内,利用其权力在不确定环境中将生产要素配置到“最优”的用途。由此可见,企业的存在是为了减少交易费用,是在利用价格配置资源存在较高交易费用时对价格机制的替代。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是满足“等边际成本”原则—利用市场价格机制配置的最后一个单位资源的边际成本(交易成本)等于利用企业配置的最后一个单位资源的边际成本(组织成本)。由此可见,市场交易费用和企业组织成本的高低决定了企业可以配置的资源数量的多少,从而决定企业规模的大小(企业的边界)。当追加的交易由企业家组织时,企业就变大;当企业家放弃对这些交易的组织时,企业就会变小。这对我局规划事、企业单位的规模提供了科学依据。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追求满意”而不是最优化,仅限于停留在某些较好解决方法,而不是继续寻找最好的方法。简言之,人类倾向于追求“满意”水平,往往“设定”一个渴望程度进行探索,直到发现了满足渴望程度标准的办法,选择该办法,从而解决了问题并制定了决策。这有助于我局设计事、企分离的办法、条件和时机。集体行动的选择标准是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率是考虑经济成果的大小,公平是考虑经济成果在社会成员间如何分割。公平、道德、平等、正义、分配等作为一个社会可能追求的意愿目标,都属于公平这一标准。当效率和公平这两个标准在某一议题上不能在相同方向起作用时,这就需要我们能够基于其他人可以接受或拒绝的明确标准,判明我们的建议。有效率可能不公平,公平的也许无效率。因而,在集体选择中,必须经常进行效率和公平的取舍。明确标准和进行取舍这两种活动,有助于集体选择。要有一些手段能对选择结果进行评价和判定。一般而言,集体选择的标准具有模糊而非清晰、暗含而非明显、多重而非单一的特点。经济学家已发展了净经济价值的思想,即商品和劳务提供给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货币价值量,以此作为进行比较效率的统一尺度,最有效率的行动是能够导致净福利最大化增长的行动。这有助于我们判断改革成败。
(2)积极推进地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新制度经济学对传统的经济人假设作出了修正,对人的行为内涵作了一些新的分析和假定。可归结为三点假定:一是人的行为动机的双重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动机是双重的,一方面追求物质财富预期,另一方面又追求精神财富预期。二是人的有限理性。这一假定涉及人与环境的关系。人的有限理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从客观上看,环境是复杂的,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世界;从主观上看,人对环境的认识能力和计算能力是有限的,即心智有限。三是人的机会主义倾向。这是指人对自我利益的考虑和追求,意思是指人具有随机应变、投机取巧,甚至不择手段以便自己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倾向。这有助于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实行聘用制,实行岗位管理,按照“定编、定责、定岗”的办法设定岗位,岗变薪变,一人多岗,发放岗位绩效工资。按照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切实贯彻按贡献大小领取报酬,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处理好分配与效益、分配与积累的关系。建立适应地勘经济的人事人才管理模式。①继续围绕我局产业结构调整,实施人才结构调整,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②建立激励人才和广揽人才的新机制,完善人才竞争和选拔激励机制,建立人才评价机制。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创造有利于实现人才价值的有利环境。④突出培养创新人才,建立起人才创新的培训体系。造就一批既有科研能力,又有管理才干,敢于从事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在地学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要培养一批既有较强创新能力又有市场头脑的经营管理人才。对学术带头人和专家型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以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形成我局高级人才队伍。⑤建立以智力交流为特征的“人才柔性流动”制度,允许系统内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合理流动,高级专家可实行延退政策,鼓励已经退休的老专家进行二次创业,发挥退休人员的作用,继续为单位作贡献。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人才培训和引进等各项工作。根据贵州局的实际,未来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主要围绕地质勘查、工勘施工和矿业开发,加大人员结构调整力度,以实现地质找矿突破,推进矿业开发,构建和谐地矿的目标。
(3)加强地质矿产勘查,为贵州省提供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
根据贵州省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未来贵州省发展与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有关的主要工作有:①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以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目标,以保持水土、防治石漠化为中心,推进以石漠化为主的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②在农业方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点,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和发展特色农业。③在水资源方面:以加快解决缺水为重点的水利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农灌、城镇防洪和人畜饮水三大问题。加强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对地表水资源缺乏地区、地方病多发区、石漠化区地下水的有效开发,配合地表水工程,解决或缓解岩溶干早造成的农田灌溉和人畜饮用缺水,以及城市、工矿、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促进石漠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岩溶石山区经济的发展、贫困区人民脱贫,实现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目标。④在基础实施建设方面:加速建成省内主要的交通干线高等级公路;加快黄织铁路、贵阳铁路枢纽的建设,加快民用航空体系的建设;加快整治乌江、赤水河航道,疏通南盘江、北盘江和红水河、都柳江、清水江航道以及天生桥库区港口建设。⑤在矿产开发方面:以大型煤矿建设为重点,建成一批大型骨干煤矿,并扩大铝土、磷等非煤矿山建设。⑥在能源建设方面:依托大型煤矿建成一批火电站,并加快乌江、南北盘江、清水江等主要河流水电开发。⑦在城市建设方面:逐步扩大主要城市,加快小城镇建设。推动经济发展。⑧在地热、旅游开发方面:发挥贵州省自然资源的优势,以地热资源带动城市建设和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培育为新的支柱产业。
(4)推进矿业开发,为改革提供经济动力。
通过找矿突破推进矿业开发。依靠技术创新实现找矿突破,依靠技术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技术变迁(创新)与制度变迁(创新)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技术变迁(创新)与制度变迁(创新)两者共同构成相互联系、相互推进的有机整体,唯有它们整合在一起,才形成推动经济增长的现实力里。一般而言,技术创新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部分,因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人,而人具有积极主动性,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和困难,这些都促使人们去思考、去解决,随着问题的解决,技术进步了,生产力也发展了。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冲破旧制度的束缚,导致制度的变迁,而制度的变迁又为新的技术创新提供更为广阔和宽松的创新条件,激励进一步的创新。正是由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此起彼伏的矛盾运动,才构成了创新系统的不断上升。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改革目标。
(5)构建和谐地矿。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区属各单位争取项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使用各类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资金、政府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的储备、申报、实施及考核奖惩。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区项目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项目办”),负责全区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区项目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研究、收集、把握相关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及时投资和项目信息;
(三)负责全区项目库的建设与管理,按照项目性质分门别类建立项目子库,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近期、中期、远期项目,督促各乡镇街办、项目牵头办公室谋划上报项目;
(四)筛选、确定重点项目,组织重点项目谋划和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全区重点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五)负责拟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争取和已纳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上报,指导协助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写和申报工作,参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评审;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推介及资金争取工作;
(七)审点项目和年度投资项目,参与竣工验收工作,编制全区项目统计报表;
(八)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通报、总结工作。
第五条根据各项目所属行业,确定其行业主管部门为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各类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信息上报。
第三章管理协调
第六条坚持在建项目优先、他方投资优先、上级项目优先、市场投资优先、专家方案优先的项目建设原则。
第七条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一)争取国家、省市投资的项目。由项目牵头单位会同区项目办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统一向上申报。申报过程中,项目牵头单位和区项目办共同负责协调上级单位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的评审和批复。
(二)自筹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可研报告、书面申请后,区项目办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发文批复。其中依审批权限应由市发改委审批的,区项目办转发批复文件。
(三)企业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按现行分工由相关部门配合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区项目办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实行核准、备案或转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
第八条区项目办、各项目牵头单位和各乡镇街办、开发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乡镇街办)要根据国家政策投向重点,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建立完善本级本部门项目库,形成“策划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项目格局。
第九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相关标准,不断提高项目包装质量,确保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手续齐备、呈报资料精美,提高项目争取效率。第十条重点项目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突出重点、突出规模、突出效益的原则,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期投资方向,具有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并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打基础、管长远作用的项目中确定。
第十一条重点项目每年确定一次,具体按下列程序报审:
(一)区项目办每年9月份开始向全区征集次年重点项目;
(二)各项目建设单位于12月底前向区项目办申报本单位重点项目计划。
(三)区项目办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草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后年初下达实施。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在接到重点项目计划后一周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区项目办。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区项目办会同区相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使用财政资金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手续齐备后报送项目开工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按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额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要缴纳不低于中标总价5%—10%的履约保证金,建设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审批拨付,原则上项目开工后拨付30%,竣工验收后视情况拨付工程款并预留部分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和配合国家、省市的项目稽察工作,真实反映和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
(五)禁止招标过程中分解项目或随意新增项目作为招标工程的附属工程。项目因实际需要而增加的工程量由项目业主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原则上新增部分不得超过原定工程总量的10%。超过10%的要重新按招标程序确定建设单位;
(六)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牵头单位、项目指挥部办公室、乡镇街办)要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承担责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统计信息工作,每月3日前向区项目办报送上月项目推进情况。区项目办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完善项目工作组织保障。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明确项目推进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六条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继续向重点项目派驻“员”(综治维稳员、组织员、员、会计员、监察员、宣传员、安监员、法律服务员),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营造和谐的项目建设环境。
第十七条落实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市重点规划、计划和资金安排范畴。
第十八条落实重点项目人才保障。选派优秀人才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干部予以优先推荐提拔使用。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十九条由区项目办制定考核细则,每年12月底和次年初,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据考核细则组织考核。
第二十条对项目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一)争取项目(资金)先进单位。以资金到位总量为依据,对区直部门当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
(二)支持、服务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对支持、服务项目建设成绩显著的区直部门、乡镇街办、各项目指挥部予以奖励;
(三)支持、服务项目工作先进个人。对在项目编制申报组织实施和支持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区项目办、项目牵头单位、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或“员”派出单位推荐报审后予以表彰奖励。
以上给单位(部门)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和项目管理工作经费,30%可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第二十一条凡出现以下问题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年度评先奖优资格,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一)项目申报过程中,协调不力或因其他主观原因导致申报失败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推进不力,造成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
(二)因管理不善,出现弄虚作假以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现象,或造成建设项目质量低劣、严重超概算,或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
*石材产业集中区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下设的集中区之一。该集中区使用*国有闲置土地进行规划和建设。集中区一期总体规划包括a区、b区、c区,规划面积28.8公顷,于2005年7月委托苏州科技学院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2006年7月通过评审。集中区二期总体规划为d区,规划面积80公顷,于2007年5月委托攀枝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2007年7月通过评审。*政府已批准规划实施。
规划区位于××镇*,占地面积120公顷,紧临214省道,距高速公路出口3千米,距*铁路米易火车站5千米。集中区以提升产业档次、做强做大花岗石产业为目的,把石材产业集中区建设成西南地区最大的加工、批发、销售一条龙综合性大型建材和一、二类工业集聚地的生态产业集中区。
*石材集团等15家企业已正式入驻集中区,其中花岗石加工企业13家,花岗石废料综合利用建材企业1家。到目前为止,协议投资金额为21700万元,一期设计安装花岗石加工切机200台,其中园盘锯188台、组合锯10台,砂锯8台,已形成年产板材250万m2以上的能力。到2010年,集中区建成达产后,实现年加工花岗石荒料15万立方米,将年产板材40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税金3000万元以上。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石材加工集散、贸易基地。
*花岗石资源丰富、品种多、易开采,经过地勘单位和市、县地矿部门多年努力,已基本查清我县花岗石资源情况,包括“中华绿”、“翡翠绿”、“豹皮花”、“紫罗兰”、“冰花兰”等品种。花岗石矿主要分布在白马镇和草场乡,目前已求得“中华绿”花岗石d级资源量3300万立方米,“翡翠绿”花岗石d级资源量1841万立方米,“豹皮花”花岗石d级资源量448万立方米,“冰花兰”花岗石d级资源量3500万立方米。除此之外,还有“二滩兰”、“星星黑”、“紫罗兰”等花岗石品种正在逐步开发。
二、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意义
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综合对废弃物进行产业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基础;以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为手段,实现经济增长、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发展主题,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生态建设、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运用生态学原理和循环经济理论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特色工业强县,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依托资源优势,坚持市场导向,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快制度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大做强支柱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链,积极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不断开发新产品;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结构调整,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循环型工业发展新格局,实现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到2010年,实现年产花岗石荒料15万立方米、板材400万平方米。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
三、建设生态工业园区的基础、途径和措施
政府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做好符合本县实际的理论论证、建立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体系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技术范式革命的基础实现“两化一利用”,以合理高价格为手段,出让公共资源和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促进企业自觉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强制性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企业生产过程的资源和能源消耗;延长和拓宽生产技术链,将污染排放在企业内进行处理,实现生产零排放。
(一)发展模式设计
石材产业生态工业园区发展模式:
废水(循环使用)
花岗石荒料—板材—边角料—工艺品
石浆(粉)碎石建材(免烧砖)
(二)资源市场运作,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通过市场运作,公开拍卖了具有开发价值的矿权,改变了过去企业矿权无偿划拨,企业不珍惜资源,破坏、浪费严重的现象,迫使企业珍惜来之不易的,赖以生成的资源,逐步过渡到资源节约型、循环型、科技型轨道上来。
从2005年6月1日起全县所有花岗石加工企业废水必须实现零排放,*工矿区将对石材产业生态园区花岗石加工边角料和石浆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处理。
(三)政府调控、社会参与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相结合,促进企业发展循环型工业
以“三个转变”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导向作用,狠下功夫,创造良好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加强政府可持续发展调控能力的建设,依靠和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尤其是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努力把流向西部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不断吸引到*,广泛争取国内外支持与合作,建立多种有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实行全面开放。同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以生产企业规模化保障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调高进入门槛,限制初级产品的出境,促使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充分利用有限的宝贵资源。
(四)科技进步为发展循环型工业提供了支撑
进入21世纪,人类面临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如何保持经济增长、环境保护、能源供给的平衡关系意义重大。石材及其相关产品的深入开发,具有较强的开发潜力,石材以其优良的性能、良好的环境相容性和对县域经济的巨大带动作用,得到我县的高度重视,市、县已将其纳入工业发展的重点。政府规划石材产品生产的新技术的应用和研发,促进科研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从政策、激励等多手段着眼,鼓励企业创新技术,应用新技术。使园区现出全面而快速发展的崭新局面。技术的不断成熟为白马工矿区发展循环型工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尤其是薄板生产技术的应用,在相同能耗的条件下,使得资源利用成倍提高。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业强州”发展战略和做强核心区,带动功能区的思路,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突出特色,优化结构,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引进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和优先发展资源开发型、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尤其注重引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业关联度大、有长远效益的工业项目,适当发展服务业和房地产经济。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项目质量和资金到位率,大力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营造亲商、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在2009年实现协议引资6亿元,力争到位资金3亿元(含续建项目)的工作奋斗目标。
1、2009年争取投资和协调服务的项目
①协助做好黔东火电厂一期(2×60万KW)工程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服务工作和电厂二期启动协调服务工作;②做好贵州省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及配套产业链包装厂等项目的引进和协调服务及建设工作;③做好年产8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落实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及其产业链配套的卫星项目引资工作;④做好启动实施黔东工业区道路网建设(长10公里、宽36米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和长6公里、宽26米工业主干道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招商工作;⑤完成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补充规划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⑥跟踪多晶硅生产、镍铁合金生产、高钛铁合金生产和实木复合地板木材综合开发等项目,争取早日签约落户;⑦根据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做好各工业区与各园区、功能区投资促进的协调服务和项目准入落户工作;⑧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库,做好定点定项目招商工作。
力争引进一批造纸、化工、冶金、能源、建材大中型工业项目,初步形成以林业、矿产资源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和循环经济产业链,初步形成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基地,建立健全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管理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
重点发展能源、新型建材、冶金、化工、白酒及饮料、生物制药、农林产品加工等七大产业群及附属配套产业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产业集群,形成运行较为良好、效益较为显著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二、工作措施
1、根据《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补充规划》,不断充实和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或机构对项目库编制进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含功能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健全激励机制并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3、努力打造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资项目平台,做好引资信息的联络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如广东省等)投资促进机构和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并做好项目推介。
4、加大工业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搭建工业区网上招商平台。力争今年6月底开通招商网站,同时在媒体上多层次宣传工业区各项工作进展成效,提高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5、组织好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各项重要招商活动或商务会议、会展,精心组织好年内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开展以商招商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国家级、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和贸洽会及项目推介会,力求多开展一些综合性或专题招商活动。
6、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逐步加快投资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服务体制建设,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中心,建立办证办照“绿色通道”,创建依法办事、公开公正、高效诚信的投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