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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按照《2021年市营商环境评价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我镇精心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动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镇,打造一流生态乡镇”的奋斗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二、主要问题
1.为群众服务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低。
整改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贴近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镇村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和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冷暖,让他们把我们当朋友。二是服务群众,做群众的暖心人。镇村干部要热情接待群众,当好“服务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要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便民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大中修、通户工程、公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让城乡环境整治成为群众满意、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三是丰富日常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百姓大讲堂活动,大力建设农家书屋,不断更新书籍和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完善健身设施,实现体育器材镇村全覆盖。做好现有健身器材管护工作,对损坏的健身器材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和无安全隐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整治“四凤”问题,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坚决惩处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清洁办、镇宣传线、镇文化站、镇新村办、镇便民服务中心。
2.落实上级政策(惠农、惠民等政策)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
(1)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让镇村干部成为政策的“明白人”。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宣传,由各村(居)挂点领导带领蹲点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3)规范政策落实。规范各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办理程序,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4)公开政策享受。及时公开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政策享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站、镇民政所、镇农医所、镇宣传线、镇便民服务中心。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满意度低。
(1)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岗定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做好日常值班安排,按时上下班,加强错时延时服务,镇纪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热情诚恳,做到“微笑服务”,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持以人为本,设置接待室、指示牌、文件袋、便民眼镜、雨伞等物品,营造温馨办事环境。
(3)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时转办上报,实行群众问题台账管理,落实解决问题销号机制。
(4)建立评价机制。在每项便民事项办理结束后,由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并将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对照评价分项指标,认真梳理第三方评价和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自身不足,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我镇营商环境2021年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市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前列。
(二)抓好整改落实。
各站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要亲自过问,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站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全镇32个村(居)委会、6个镇属农场、镇属学校、村(居)委会管辖的农贸市场及车站。每月评选出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3个、环境卫生先进社区2个、环境卫生先进农场1个、环境卫生先进学校1个,其中先进村小组、连队、优秀卫生管护员在先进单位中产生,星级文明卫生户由村委会按10%评定。
二、考评标准
检查考评内容以评定环境卫生先进村委会、环境卫生先进社区、环境卫生先进农场、环境卫生先进学校的考评标准进行,详细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镇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
成员:由市创卫办,镇各包点工作组组长及爱卫办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爱卫办(504室),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考评分为:月检、季检、上半年及年终交叉评比检查等方式进行。
1、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采取平时督查与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检查考评方式为“看、查、问”三个方式相结合考评。“看”是看整体环境卫生情况;“查”是查阅有没有相关的制度、措施、村规民约;“问”是随机抽问村(居)民对本单位环境卫生满意度;
3、月检查考评总分为暗访得分乘以60%﹢月检得分乘以40%;
4、季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乘以60%﹢季检查评比得分乘以40%;
5、上半年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上半年检查得分乘以40%;
6、年终交叉检查考评总分为月份检查平均得分﹢季检查评比得分﹢上半年检查评比得分的平均分乘以60%﹢年终检查得分乘以40%。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达标,69分以下为不达标,考核名额从考核结果中筛选;
五、考评奖罚措施
考评实行奖罚制。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到位、日常保洁效果好的,月检查考评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村(居)委会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卫生工作经费5000、3000、2000元,先进农场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元,镇属学校奖励卫生工作经费1000元。村组(连队)奖励卫生工作经费300元、管护员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元,文明卫生户每户100元(生活用品),奖励经费从获得市当月的奖励资金中支付。镇政府排在市当月第四名后,对倒数后三名单位及被检落后村庄、村(居)委会以及卫生管护员进行处罚,并对爱卫办通报批评。当月被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被检单位,获得第一名的镇政府给予被检的各单位奖励卫生工作经费20000元,第二名的奖励10000元,第三名的奖励8000元。
(二)季评比、上半年评比及年终交叉检查评比的奖励经费从获得市的奖金中按70%的比例分别给予各单位奖励。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细则》的要求,通过组织环境卫生考评活动,在我区乡村范围内营造环境卫生工作“比、学、超”的氛围,激发各村委会重视环境卫生工作的热情,从而加快我区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的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卫生考评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有效,成立以下机构:
1.领导小组
2.办公室:
3.考评组:
三、考评操作
(一)考评要求
为确保考评工作的有效性和严肃性,考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评项目、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记录评分,做到评分有依据、考评有记录、整改有登记。
(二)考评范围
二十四个居(村)委会辖区内的环境卫生
(三)考评结果得分
月考评得分以100分起点,按本项1、2、3条扣分。
1.考评组扣分:考评小组每周对各居(村)委会辖区范围内的乡村道路、空地、田园、办公区域、公共用地、村民房前屋后等各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考评。考评时考评人员根据居(村)委会环卫队和外包保洁企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外包保洁企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区村(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标准,分别认真地对居(村)委会环卫队和外包保洁企业进行扣分,并将其平均值作为本周被扣分数,月末再将四周被扣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当月的被扣分数。
2.巡查结果扣分: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城管局市容办、环卫所业务督查室等四部门单独对辖区内各居(村)委会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区村(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外包保洁企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标准,分别认真地对居(村)委会环卫队和外包保洁企业进行扣分,并拍照记录,提出整改期限和在微信工作平台,如不能按时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做两倍扣分处理。三个部门在巡查中的扣分将单独在当月考核总得分中直接扣除。
3.居(村)委会检查扣分:居(村)委会每周组织两次有居(村)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保洁企业负责人、居(村)民小组长共同参与的检查组,按《区村(居)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外包保洁企业环境卫生工作考评表》标准对居(村)环卫队和保洁企业工作进行考评扣分,每次按1/8值计入月扣分。
(四)参考评分
1.省、市、区检查结果奖罚分:凡获得省级检查表扬的每次奖10分,凡获得省级检查批评的每次罚10分;凡获得市级检查表扬的每次奖5分,凡获得市级检查批评的每次罚5分;凡获得区级检查表扬的每次奖3分,凡获得区级检查批评的每次罚3分。
2.媒体褒贬奖罚分:凡获得省级媒体表扬的每次奖10分,凡获得省级媒体曝光的每次罚10分;凡获得市级媒体表扬的每次奖5分,凡获得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罚5分。
四、考评通报
1.每月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小组将按考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名,并将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评比名次进行通报。
2.各居(村)委会、各外包保洁企业要对照通报上涉及的问题及时排检整改并巩固,发现未整改的处于两倍扣分并计入次月的扣分。
五、考评结果及参考评分的运用
参照《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奖罚条款,通过考核评比工作开展奖优罚劣活动,促进各责任片区尽职尽责,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退、使我区乡村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积极进取的动力和活力。
(一)奖罚
考评小组将每月各居(村)委会的环境卫生考评得分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对居(村)委会和外包保洁企业做出如下的奖罚:
1.对居(村)委会及居(村)环卫队的奖罚
(1)凡当月没有被扣分的居(村)委会,根据保洁人员的多少,分A类8000元,B类6000元,C类4000元给予奖励。
A类居(村)委会:凡保洁人员在18人(含18人)以上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分管干部和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每人当月各奖励300元;
B类居(村)委会:凡保洁人员在10-17人之间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分管干部和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每人当月各奖励300元;
C类居(村)委会:凡保洁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分管干部和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每人当月各奖励300元;
(2)凡是每月考评得分在100-95分之间(含95分)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及被扣分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等人都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凡是每月考评得分在95-90分之间(含90分)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及被扣分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等人都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凡是每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及被扣分的居(村)民小组保洁员等人都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注:居(村)民小组保洁员月工资1500元,其中: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500元)
(3)凡获得省、市、区检查或媒体奖、罚分的,每半年统计兑现一次,按每奖1分奖500元、每扣1分扣500元的标准执行。
(4)每月召开一次环境卫生工作会议,点评各居(村)的环境卫生工作情况,并对优劣居(村)作点名表扬或批评。季度考评结果将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居(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2.对外包保洁企业的奖罚
对外包保洁企业的奖罚以每一个居(村)委会为单元进行。
(1)凡外包保洁企业当月在该居(村)工作未被扣分的,发放当月100%该居(村)的承包服务金;
(2)凡外包保洁企业当月在该居(村)工作考评得分在100分以下的,以100分为界,每低1分按1个百分点扣除保洁企业在该居(村)的服务保证金,直至扣完全部的该居(村)服务保证金为止。
(3)凡保洁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村)同时被扣分的,每低1分,则按被扣分的居(村)数的百分点扣除这些居(村)服务保证金之和。
(4)凡获得省、市、区检查或媒体奖、罚分的每半年统计兑现一次,按每奖1分奖500元、每扣1分扣500元的标准执行。
(二)责任追究
1.对居(村)委会的责任追究
各居(村)委会对环境卫生工作不重视,没有严格按网格管理要求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巡查管理,致使无法及时处置环卫突发性事件、或对存在问题不及时发现和整改所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情节轻重、损害后果或影响大小,分为失误、过错和失职。
(1)失误: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中之一者可视为失误:一是一季度内月考评有一次分数在100-95分之间(含95分)的;二是一季度内有一次未按照通报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三是一季度内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一次的或群众反映强烈一次及时整改且影响不大的。
凡被评为失误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2)过错: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中之一者可视为过错:一是一季度内月考评有一次分数位于95-90分之间(含90分)的;二是一季度内有二次未按照通报情况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三是一季度内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二次的、或群众反映强烈二次不及时整改且影响较大的。
凡被评为过错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个人不得参评一年内争优评先活动,组织部门对其诫勉谈话。
(3)失职:有以下三种情形其中之一者可视为失职:一是一季度内月考评有一次分数低于90分的;二是一季度内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按通报情况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三是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群众反映强烈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及时整改,影响恶劣的。
凡被评为失职的居(村)委会书记、主任和分管干部,区委应给予停职或降职处理。
2.对外包保洁企业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