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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做到使群众心满意足的教育"是政府对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加大招生体制的改进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一政策是政府全面性的工作,此事系着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民生活的完善的保证,因而,对高中招生制度的改进方案的研究有一定的价值。
一、确定各级协调互补的高中招生体制
要制定明确政府督查与审核责任,落实高中招生机构执行招生方案的任务,提供社会监督和评价通道的体制。
省级政府的任务是审核所管理的各区域的招生准则、方案和途径。地区级政府的任务是建立该区域的招生准则、方案与方式,审核该区域内的各地方级的招生方案与方式。县级政府的任务是建立该区域的招生方案与方式,督促该区高中中学落实上级审核的招生方案与途径,依据相关规定杜绝中学在招生时的违规现象。招生工作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地方级政府要向社会公告该年招生进程和相关文件。
高中学校担任拟定并向县级教育有关行政单位呈递本校的招生政策和方案,严格依据上级的审核后的招生政策和方案进行招生。高中学校在招生进程中有义务接纳各级政府的监视督促并协同相关机构对其工作进行估量,招生完成后应该向县级教育行政单位汇报招生工作并递交相关文件。
社会评价对招生改革的发展有着积极影响,为满足高中招生方案改革的需要,政府有必要向社会民众提供招生制度改革的进程和方案,以及社会意见反馈的平台,在评价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布评价的意见并解决提出的问题,完善高中招生制度。比如,从2009年开始,《少年智力开发报・数学专页》成立专家课题研究组,对该年的全国中考数学试卷进行民间评价,并做出学术评价报告,这种做法是是对我国招生考试改革的积极探索,促进了我国在数学方面评价体系的发展进程。
二、积极建立高中招生制度
整个社会明白和拥护高中学校招收学生的标准,是高中学校招生招收是否发挥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功能的要害。近年来,各课改区积极向社会公告招生方案、宣传招生政策,采取优化教学资源的措施,完善教学条件,制定初高中办学能力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获得了广大群总的认可,应此应该坚持和推广。
而今需求深化评价标准和专业团体,确保初中学校的质量平衡发展,推动高中教育有特点地平衡发展。
应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目的,依据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影响程度和学校办学的投资量来制定办学能力的检测标准。要及早培养足够的具有学科评价和心理学知识与能力的专业人员。
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早实施必要的方案,在管辖各分区域创立管理国家义务教育学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状况的网络体系,为每个学生提供科学,完善的发展档案。
三、加强对高中招生的研究力度
科学研究录取标准应该招生的内容和有关指标获取的技术为重点。加强研究指标的正确性,可行性以及获得有关指标所需的成本,为改进招生原则和录取标准提供有力的数据。
科学研究招生方案应以初、高中教育对学生发展产生的影响为重点,确保正当合理的招生录取方案的实施,为改进和完善招生录取方案提供所需论证。比如在学业考试方面,根据课程内容的通用工具性、为高中阶段学习提供必需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有利于提高公民文化素养三项指标,将现行初中课程的科目分为统一闭卷分科考试科目、统一开卷合科考试科目、统一开卷合科考查科目。
【关键词】高中招生行为研究;问卷调查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当前,在高中招生中,家长和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等自主选择学校,以市场为中心的招生制度正在逐步形成。然而,这种招生制度却导致了招生秩序无序化,招生变成了“抢生”。防城港市的高中学校,在招生时为了既保证学生数量又保证学生质量,有些学校甚至采用不择手段进行竞争,使招生变成了“抢生”,这在同一地区实力相当的学校之间最为明显。这种无序的招生行为给我们的高中教育甚至整个教育过程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社会反映强烈。
如何规范防城港市的高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正、公平性,使高中招生工作更加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更加有利于选拔合格新生,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城乡教育公平、均衡、协调发展,是我们的重要课题之一。
本调查基于防城港市的中考考生及考生家长进行研究,通过实证调查,分析他们对中考方案和高中招生政策的了解和看法,以此揭示防城港市高中的招生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更为完善的高中招生方案提供丰富翔实的材料。
二、研究对象和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时间为2013年5月到2013年8月,课题组成员深入到防城港市各初中学校,与中考考生及其家长进行交流。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回收515份,有效问卷477份,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分别达到93.63%和79.5%,问卷调查有效。
本次调查研究对象为中考考生和考生家长。参与调查的中考考生男生占60%,女生占40%;来自城镇中学的占61.8%,农村中学占38.2%。受访男性家长比例为46.6%,女性家长占比53.4%;69.8%的人年龄集中在40岁至49岁这个阶段,23.5%处于30岁至39岁这个范围;受访家长的孩子在城镇就读的占80.1%,在农村中学就读的占19.9%。被调查人员在性别上较为均衡,年龄结构合理,城乡地域差别较大。
三、研究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包括考生和家长对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高中招生录取政策、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情况的了解,对高中录取制度的看法,并探求考生和家长了解我市高中各校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选择学校的主要原因和考生填报志愿的影响因素。
四、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关于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方案的了解
1.我市中考笔试科目
90%以上的考生和家长清楚我市中考笔试科目包括语、数、英、政、史、物、化七门,也清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等级制,这说明考生和家长都非常重视中考笔试科目;80%以上的考生知道体育与健康科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技能考查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但只有50%左右的考生家长了解这个规定;70.9%的考生和79.1%的考生家长认识到我市中考总分和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还有部分考生和家长不是很了解这种呈现方式。
(二)关于对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了解
第一,对高中招生录取依据、原则的了解
1.我市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
88.1%的考生和72.6%的考生家长了解到我市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62.1%的考生家长知道凡被某高中正式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学校择校生的录取,但只有38.9%的考生了解这个情况;不到一半的考生和家长认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者(或缺少综合素质评结果)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第二,对照顾录取政策的了解和看法
5.对于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设照顾分或降等级录取。您
对于我市的民族生、特长生、现役军人子女的招生条件和优惠条件,仅有少部分考生和家长知道,大多数人都不大清楚照顾录取的相关政策。问及他们对于特长生公示后的审批时间,有刚过一半的考生和家长认为时间刚合适;而对于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设照顾分或降等级录取,62.2%的考生和74.6的家长表示认同。
(三)关于对我市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情况的了解
65.9%的考生和61.4%的家长清楚我市高中招生填志愿采取网上自行填报和现场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有一部分考生和家长仅知道可通过网上填报或现场填报其中一种方式。对于志愿填报的时间和地点、网上修改志愿的次数,大多数考生不是很了解,家长比考生了解多一点,但也不算很清楚。
(四)关于对我市高中录取制度的看法和改革期待
1.我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你的观点是
92.1%的家长认可我市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而考生的认可程度稍低;对于我市的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使得初中学校不再那么注重分数和排名这一观点,仅有一小部分的考生和家长认可,考生认可的比例比家长认可的比例更高一点,大部分考生和家长认为初中学校依然注重分数和排名。大多数考生和家长不满意“一考定终身”的中考录取制度,希望能改革为“多次考试择优录取”。
(五)关于如何选择学校
考生和家长了解我市高中各校招生信息的途径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自己(孩子)的老师介绍,33%的考生还通过招生单位老师的宣传了解,21.9%的家长通过网络浏览获得相关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自己的意愿占了主导,但父母的想法也影响到考生的选择。虽然比例很小,但从中可看出班主任意愿、学校领导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左右考生的志愿填报。考生和家长选择某个高中,更看重的是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其次是省级示范性高中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硬件设施和各种优惠措施则是他们选择的附属条件而已。
五、关于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建议
1.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向全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宣讲招生政策和方法,普及招考信息,让更多的考生和家长了解相关内容,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问卷统计数据中发现,考生和家长对中考笔试的科目了解得较为清楚,而对于其他如综合素质评价、照顾录取政策、志愿填报等具体细则都是知之不多,这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也不利于考生和家长获得充分的时间思考该如何进行志愿的选择和填报。
2.不仅让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招生中占有一席之地,更应该真正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初中学业考试等级制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起来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在理论上实现了“不以分数为唯一录取依据”的前提。初中学业考试等级制淡化“分分计较”对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打击,减轻学生不必要的竞争压力,提高教师分层次教学的意识。综合素质评价强调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中考所具有的选拔和淘汰的功能,还是使得初中学校和老师注重分数和排名,这在问卷调查中不少考生和家长感受到了。为了学校和考生的利益,综合素质评价往往成为临阵上场的一个小卒。在高中招生中,应分别考虑考生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情况,既要关注其量化的等级评价,也要重视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的定性描述,这样才能激发初中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3.为彰显深厚的人文关怀,可将高中招考由“一考定终身”改革为“多次考试择优录取”,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行选择,也让学生在多次的考试中不断的反思与改进,以实现自身要求进步。在初中三年中,可分别在初二下学期、初三上学期、初三下学期进行统一学业水平测试,招生中选择其最优的那一次成绩。在问卷调查中,大多数的考生和家长都支持这一改革想法,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将减轻考生的思想压力,也更能激发考生的上进心。
4.实行多样化的招生方式,让优质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在统一中考前,优质高中可以依据本校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推荐、保送、自主考试等方式,择优自主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被录取的初中生不用参加中考,直接进入高中就读。从问卷中可发现考生和家长特别在意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所以通过学校和考生多途径双向选择,促使高中学校想方设法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办学质量,以吸引到更多优质的学生。
5.为保障学校招生自的公正、公平、合理,教育部门需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接受和处理社会各界对考试招生的意见建议。调研中,不少家长在对我市的高中招生意见中留言,希望高中招生老师尽量不要到初中学校去打扰考生和家长,从中可看出一些高中招生老师的宣传行为已经影响到考生的正常学习和家长的正常生活,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明确的制度,严禁各高中学校到初中学校“抢生源”。只有这样,才能办一个人民满意的教育。
6.各高中学校通过正常途径扩大宣传,让更多的考生和家长了解到本校的特色和招生计划等。在调查中,很多考生和家长表示主要通过孩子的老师和招生单位老师了解高中招生的信息,了解途径较为单一,信息面不够全,也不丰富。高中学校还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满足考生和家长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张远增.关于中考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0,(9).
[2]吴刚平、朱志平.中考招生改革的深化问题探讨〔J〕全球教育展望.2010(2)
[3]胡重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应以发展性评价为导向〔J〕教与学术月刊2008(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改革与完善,发挥招生政策在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中的导向作用,现将《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日
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改革与完善,发挥招生政策在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中的导向作用,2017年起,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含志愿征集)与录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充分发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功能,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阜阳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阜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事宜。
组 长:梁红群
副组长:张如明 于向洋 邵 杰 章颜青 王 伟 杜 明
成 员:王如达 刘绍华 吴 奇 金国涛 徐 伟 谭文影
尹立新 杨俊岭 张 磊 马怀军 王佳志 杨 林
职责分工:
基础教育科:负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制定、网报志愿和录取方案制定、分校招生计划制定工作,审核、确定录取大表。
考试中心:负责中考考务、成绩合成与打印、网上志愿填报、录取、打印录取大表及技术保障工作。
教科所:负责中考阅卷与各科成绩统计查分工作。
发规科:负责招生计划的下达工作。
监察室:负责制定普通高中招生纪律并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仪器站:负责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工作。
法宣科: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工作。
办公室:负责招生文件资料印发、后勤保障及各项协调工作。
财审科:负责招生方面相关的经费保障工作。
安稳办: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维稳与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基教科负责人担任。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并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依据我市年度教育现状和初中毕业人数,按照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初中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四、分数线划定
阜城三区(含市直学校)建档线划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协调三区统一划定,五县市建档线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后报市局基教科备案。各地各校不得另行划定预估分数线。建档线在公布中考成绩前向社会公布。
五、网上填报志愿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1.统招生和定向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在第一、第二批次中所填报的省市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定向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
2.网上志愿填报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地各校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学生本人持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的志愿预填表,到县级教育局指定的确认点现场填报志愿、现场打印、现场确认,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4.各地要加强校内志愿填报的现场管理,杜绝代填志愿现象。校内志愿信息填报与确认过程中要进行全程监控,各志愿确认点须加强对志愿填报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填报现场。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严禁学校、考生之间的代为填报。
5.严禁任何高中招生学校或委托社会机构设置志愿填报点。
6.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事宜另文下发。
六、网上录取
2017年普通高中实行局域网录取。
(一)招生对象。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二)录取原则和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 “以生为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中考总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的所填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省、市示范高中录取时,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看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三科成绩仍然相同,则看考生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若考生该两科成绩再相同,则看考生的语文单科成绩;若继续相同,则看外语单科成绩。
3.为了深入推进初中学校素质教育,继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优先原则。即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中学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当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规定之后,再看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继续实行应历届考生分开录取。除阜南实验中学、临泉实验中学、界首中学外,其他13所省级示范高中今年仍不招收历届生。对不再招收历届生的13所省级示范高中,将在录取程序上设置前推3年的自动检索设限功能。余下的3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在录取新生时,历届生的录取分数线应提高不低于中考总分10%的比例。
(三)录取批次。
1.录取批次依次为:提前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国际班”、“珍珠班”、特色班、特长生招生,占该校招生总计划;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第二批次为市示范高中,第三批次为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招生。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统招生与定向生合并在一个栏目内,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待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即行录取定向生。
2.在录取过程中,若相关学校计划未完成,则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直到录满为止。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提前公布。
3.凡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2017年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四)录取范围。市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区属高中可跨区域招生,其他县市学校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招生。
(五)定向生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1. 2017年阜城三区的定向生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比例为6:4。其中基础性指标分配依据为2017年该校参加中考的实际人数,发展性指标依据2016年该校参加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率(总分的60%)。
设置发展性指标的目的是为了强化各初中学校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初中教育更加注重品质内涵和办学水平的提升。今后将逐步降低发展性指标的占比,直至取消发展性指标。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2.今年实行省示范高中80%的指标定向分解到所在县市区的所有普通初中的办法,实行从高分到低分的分校录取,以促进薄弱学校的均衡发展。定向生指标不得集中分配到少数学校,要定向分解到全部初中。
3.从明年开始,将对2017年因规范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初一新生招生考试测试等违规行为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调减或取消定向分配指标。
4.在各地的建档线之上,定向招生指标不设最低控制线。为充分保证定向生权益,与统招生合并设置A、B、C、D 4个平行定向生志愿,在定向生指标中按照考生分数和志愿进行录取。
5.各地要认真宣传定向招生的惠民政策,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定向招生的优惠政策。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宣传定向生优惠政策、截留定向生源、徇私舞弊的,除按违规违纪招生进行严肃查处、并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6.对偏僻、落后的农村薄弱初中、行蓄洪区,可适当提高定向生比例,以体现倾斜政策。
7.定向生条件:学区内三年在籍在校不间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8.对享受80%的定向分解到普通初中优惠政策的考生,县市区教育局基教科要严把资格审查关。定向生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县市区教育局在资格审核无误后,分别同时在各自的网站上和校园内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凡不进行规范公示的,高中学校可拒绝录取。
9.定向生实行在毕业学校内网上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前,各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定向生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公示无异后,向市教育局上报不符合条件的定向生名单。录取时将对网填志愿和盘报志愿进行比对,凡不符合定向生条件的不予录取。
10.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市外父母务工所在地参加中考而要求回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录取的学生、随迁子女在本市流入地居住学区入学和参加中考的学生,以及异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等,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省厅皖教基﹝201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在保证他们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的情况下,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此类情况由县级教育局单独做成电子数据志愿盘,报市教育局一体录取。
11.市直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后下达,直接分解到全市的相关初中学校,县市区属高中的定向生指标由辖区教育局分别分解到各初中学校。
(六)特长生招生。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长生招生由各校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长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阜教基〔2017〕11号)要求,对拟招收的特长生进行专项加试,按照特长生招生规定,作为提前批次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建档分数线的学生,方有资格参加特长生的排序和录取。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地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地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八)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1.民办高中招生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管理。民办高中不得擅自录取无档案、无分数的考生。民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建档线。招生简章须符合省市招生政策,其招生简章、广告、方案须先报辖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无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学生。
2.民办高中不得委托他校代为招生或以他校名义招生,不准空挂学籍,严禁买卖学籍。
3.严禁为不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职业类学校招收挂靠生或注册双学籍。
4.当民办学校生源不足时,可在当地普通高中建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备案。
(九)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区域内的高中实行联合招生、划片招生、派位录取,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的公平竞争机制,以逐步构架起公平竞争的良性格局,有效解决部分学校在招生上的恶性竞争。
(十)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按照《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阜教基〔2017〕14号)执行。
(十一)市教育局的集中录取结果,是各地各校招生的结果,也是高中学生入籍的凭证。今年实行一次集中录取,录取名单即是入籍名单,录取结果不予调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管理。
1.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实行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录取。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解决。
2.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过程的管理,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经过市教育局按照程序统一录取。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市教育局对于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继续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
(二)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加强政策宣传。
1.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地要加强招生宣传的管理,规范招生宣传口径和渠道,树立良好的中招宣传舆论环境。各地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宣传材料需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阜城三区、市直学校需经市教育局审核,统一宣传口径,严禁乱宣传。对于定向生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额度,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通过官网、官微公布。招生期间,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网站、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全天候、全时段的公开公示。各地要向社会公布当地的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的咨询与监督。
2.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各地应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网站、媒体、咨询会、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招生政策,要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知晓率全覆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与规定,建立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格按计划招生,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省、市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及录取原则;从严控制政策性加分,保证加分政策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确保特长生招生公开透明。严格按程序招生,把握时间节点及各程序环节,严格执行志愿网上填报时间、填报操作流程、录取批次等招生程序,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录取之前提前招揽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