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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严打”行动既是确保“两节”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推进转型履行职责的需要,同时还是推动年执法办案工作的抓手,切实增强做好“严打”行动的责任感,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督办落实。
(二)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县局成立“严打”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何卫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书雄、章一英同志任副组长,公平交易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各基层分局局长为成员,办公室置于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公平交易机构要牵头抓,其他业务机构要主动配合抓,形成拳头和合力,坚决克服各自为政、互不买帐、互相埋怨的倾向,防止领导不力、政令不畅、合力不强、落实不够等现象。
(三)及时上报情况。一是各单位在每个阶段结束时要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县局将分阶段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各单位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行动结束时每个单位必须上报1-2件典型案例;三是“严打”行动结束时(2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行动期间查处案件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附表报县局公平交易分局。各单位在行动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也请随时上报县局。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严打”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三类严重危害消费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以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大众消费的饮料、奶制品、粮油食品及副食品、肉禽蛋类卤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及腌制品、节日时令食品、裸装食品等八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标厂名厂址和质量、认证标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等违法行为。
(二)以五类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以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酒类商品、家用电器、燃气器具、建筑及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名称、字号“傍名牌”,伪造冒用认证和名优标志、伪造产地、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以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以医疗、药品、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金融类广告为重点范围,以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商品包装物广告为重点对象,严厉查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者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打折让利、虚假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行为。
三、任务与职责
此次“严打”行动任务为“四个一”,即开展一次大宣传、组织一次大检查、实施一次大监测、查办一批大要案,核心是查办一批大要案,用查办案件的成效展示“严打”行动效果,取信于民。
为了确保“四个一”落到实处,将各职能机构职责具体明确如下:
(一)开展一次大宣传,由办公室牵头负责,通过媒体宣传、张贴标语和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基层分局要在办公楼门前树站牌2块、拉横幅1条(内容附后,供参考),使“严打”行动家喻户晓,营造社会普遍关注执法行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执法行动的环境。
(二)组织一次大检查,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以基层分局监督检查为基础,查找问题隐患,纠正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监督检查要与执法办案工作相衔接,防止检查流于形式。
(三)实施一次大监测,由县局消保分局配合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从前述十三类重点商品中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质量隐患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部分商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抽检过程中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抽样笔录等固定证据工作,一旦检验结论确认产品质量有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立案查处。
(四)查办一批大要案,由公平交易机构牵头负责,各基层分局负责辖区案件的查处。县局要求在“严打”期间查办案件不少于25件,其中,公平交易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消保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2件)、龙舟坪分局5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贺家坪分局4件(万元以上案件1件)、都镇湾分局和资丘分局各3件。“严打”行动结束时,将对“严打”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2012年业务考核。
四、时间安排
“严打”行动在时间安排上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底以前)。
(二)集中行动阶段(月1日至1月31日),组织开展拉网式市场检查,对重点商品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对发现的轻微违法问题责令当事人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领会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推进依法行政,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这部法律。监察部门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高度,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把对落实《*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作为一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准备,抓好宣传,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
《行政许可法》所确定的原则和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所以,《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是各部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任务。区监察局、法制办多次研究、协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工作,详细分配了各职能单位的具体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并要求于2004年7月1日前完成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此监察局和法制办认真部署,经区政府批准,把整个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活动分为三个阶段:1、清理全区审批项目阶段。2、学习、培训《行政许可法》阶段,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分成处级及以上领导、科级领导和科员三个层次分别由组织部、人事局、法制办进行培训,并对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3、考核、考试、发证阶段,考试分为开卷、闭卷两种方式,对专门从事行政许可实施的工作人员实行闭卷考试,其他人员开卷考试。监察局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将定期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的落实工作。同时,《行政许可法》对监察机关在行政许可工作中的职责作了规定,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区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要带头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准确理解、深刻领会、正确把握其立法精神和基本内容,使监察干部能够熟练掌握《行政许可法》,增强依法监察意识,提高依法监察能力,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
三、严谨认真,高度负责,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奠定坚实的基础,监察局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清理工作。一是要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依法明确实施机关;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实施行政许可的,擅自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或者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都要依法予以纠正。二是要清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对增加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程序和超出法定期限的都要予以修改或废止。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公布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名单。自7月1日起,凡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主体,一律无效。
四、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依法强化对《行政许可法》的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规定,监察机关的职责主要有三项。第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取费用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有权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第三,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区监察局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履行《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一)区政府成立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推行全程办事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分设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办公室和推行全程办事制工作办公室。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二)设立区行政投诉分中心(于今年4月1日挂牌工作)。制发了《*区公务员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办法》和《*区全程办事制投诉督察暂行办法》,保证了救济渠道的畅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把监督工作落实到行政许可受理、审查、监管等各个环节,创新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进行立项检查。
(三)设立下列制度:
1.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2.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
3.定期检查制度。
4.两员监督制度。
5.申诉举报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大力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为推进法治城管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服务群众、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事项,确保执法依据合法;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和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执法事项不公开、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文明、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清理规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对城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程序规范、方便办事、注重实效”原则,再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行政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编制管理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进行清理,审核确认后报区法制办集中公告。严格审查城管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并按程序上报办理或注销执法资格证。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问题。
(四)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向全区电子政务办公平台报送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并在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的城管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会,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每年全系统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执法培训,2次轮训。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全面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行政执法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
(六)开展规范基层执法的课题调研。针对城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度挖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作法、好典型。
(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强化执法档案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规范制作、审签、填发;二是对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及其它执法文书建档立卷,并做到制作规范、专门保管、有效利用。
(八)扎实开展优秀队室评选和“执法中队规范化达标”活动。围绕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积极参与全市“执法中队规范化达标”活动,更好地提升城管执法管理水平,激发执法队员竞争意识,培养荣誉感,使城管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优秀队室评议办法,通过评选优秀队室活动,促进规范城管执法工作深入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我局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执法监督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系统规范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检查、督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执法单位的职能作用,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廉洁执法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中,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等问题;紧紧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城市管理领域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滨湖办、环卫服务中心、文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推进落实和举报受理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推进,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确定一名专项活动联络员,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1日)。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学习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活动方案,查摆问题;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专项活动前期准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6月1日-6月10日)。加强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活动主动性、积极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预防腐败、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务实为民教育培训和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题教育、培训,使得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6月11日-7月1日)。在前期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查找所在部门的风险源点。各二级机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科室、大队、滨湖办、环卫中心、文管办之间开展问题互查互帮,从中排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政许可事项做到高效、便民,既不人为提高标准,也不人为降低标准,杜绝吃、拿、卡、要;行政执法实现“四个标准化”即工作职责(角色分工)的标准化、执法程序的标准化、案件处罚的标准化、考核考评的标准化。通过高效的运转机制、规范的执法流程、严格的处罚程序、合理的自由裁量以及司法强制的有力支撑,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暂扣的物品或者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建立登记上报制度,各二级机构每周将暂扣或者没收的物品建立清单,上报到局执法科;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事项,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档案。局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网站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以查办案件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体现和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
第四阶段,建立完善制度(7月2日-7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前期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堵塞城市管理领域发生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同时,要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建设问题的查处等案件的内容、依据、结果进行公开;二是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制度;运用微博等自媒体进一步拓宽外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执法活动内部报告、审查、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三是执法责任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的工作意见,明确执法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四是审批(核)责任制度,审批(核)事项具体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及科室主要责任人要对审批(核)事项依法依规严肃认真把关,并对审批(核)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审批(核)意见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五是廉洁办事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执法纪律和执法质量承诺制,对所有审批环节、执法环节等工作事项,执法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吃、请、送,建立个人廉洁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8月1日-8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力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活动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重大意义,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统筹安排好专项活动事项与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展开。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省环境保护局有关污染减排的精神和要求,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我市污染减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对关闭、停产整治企业的后督察工作
坚决贯彻并进一步落实赣府厅字[2012]147号文件的要求,对实施关闭措施的企业进行全过程跟踪;对实施停产治理的企业进行后督察;对实施警告通报批评的企业加强监管,并做好相关的督察记录。
2、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对污染减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治理工程进行专项检查。
落实“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紧紧围绕减排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对化工、造纸、印染、皮革、水泥等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解决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防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
3、继续开展对工业园区(含工业板块)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当前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对所辖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含工业板块)自身的建设项目和在建、已建、已正式入园的建设项目、各类企业逐个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市局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含工业板块)进行核查,对已建成投产并办理了环保审批但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到环保部门补办“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对已建成投产但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按审批权限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对正在建设但未办理环保审批的企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按审批权限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要求限期补办相关环保手续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批权限到环保部门及时办理,逾期未按要求补办的市环保局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把它作为当前促进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要指定专人负责,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意见,并在10月中旬前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一、工作思路
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抓住重要季节,以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入手,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制度建设,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道关,着力提高放心农资和安全农产品的覆盖率;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农业执法体制为核心,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和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运行格局,打造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三农”。
二、工作目标
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县坑农害农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节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两个确保,两不发生”(即确保农民群众购上“放心农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不发生因农资而造成严重减产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因农资案件而引发的群访事件),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种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我们要抓住种子销售的关键时期,对重点地区、重点种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县各地已经发放的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不符合许可、登记条件的要依法查处。委托经营户必须具备基本的种子、肥料、农药知识,即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的农资经营资质或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单位的农技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并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必须准备必要的资金,即经营资金和先行赔偿保证金;必须有固定专用的种子、肥料、农药门市,不得假借、搭摊;必须有相应的种子、肥料仓库;必须合法经营,在农资经营中无违法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委托经营户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经营资质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实行一年一审。
二是健全品种审(认)定管理制度。依法加强主要种子品种审定工作,严格遵循主要品种在推广使用前必须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品种命名,已经国家或其他省(区、市)审定通过的品种,在我市再次审定或认定时,应当使用原审定公告的名称。要加强对品种推广使用的跟踪,把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缺陷的品种依法按照程序停止推广使用。
三是完善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商品种子的加工包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的规格、材质和包装物表面标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加强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必须规范齐全,标注的品种名称必须是国家或本市审(认)定公告的品种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称或品种保护权名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要按照品种审定公告的内容真实介绍,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四是加强种子价格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同物价部门的衔接,加强对种子价格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种子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总体水平高于上年时,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的规定,及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合理调控种子价格,防止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价格政策、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农药管理条例》、《**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农药销售旺季,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市场和蔬菜生产基地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整治。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肥料市场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计等未经登记、包装标识不规范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
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安全、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服务工作。加强对经营者法律知识宣传和培训,明确经营者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经营企业(个体)管理档案,对于经营的品种采取提前介入,做好服务与管理,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开展农资信用评价,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扶持和宣传优质农资和农产品。
二是做好广大农民的执法服务工作。要结合“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介绍农资识假辩假常识,引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证索票。发放“农业执法服务卡”,方便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农资质量义务监督员,负责对农资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无证经营和流动商贩的违法行为,提高农资市场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畅通便民服务的信息渠道。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农资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查询、信息、案件统计、跨区域案情通报、优质农资推介以及工作指导与交流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按规定及时上报执法信息、数据统计和重特大案件。
四是加强“阳光执法”建设。建立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办案纪律、执法程序、服务承诺、执法人员照片、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上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执法任务、权限、程序及责任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和考核评议、执法统计、执法报告、公示承诺等制度,增强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处罚决定等重要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建立重特大案件报告、工作报告、挂牌督办、执法考核目标、层级监督等执法制度,逐步做到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落实措施,放置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镇统一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创建良好的供应电环境,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供应电秩序,创造良好的供应电环境;通过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树立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是涉及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思想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电力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通过电力行政执法的具体实践,推进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建立,建立健全电力执法体制和机制,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任务
1、电力设施保护。集中整治一批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清楚一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开挖取土等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电力设施安全;查处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重大案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的多发问题。
2、电能保护。整治一批窃电场所和窃电用户,破获一批盗窃电能重大案件,使盗窃电能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用电市场明显好转;督促整改一些企业供应电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和防范企业供应电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安全稳定供电的可能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把执法专项行动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专项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审计执法体制,为构建和谐平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依法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加强;进一步转变作风,随意执法、审计不公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促进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
三、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机构和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谢会明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邓余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副职领导和各业务科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张小平任主任。综合科负责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日常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为规范审计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奖惩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氛围,促进依法审计、依法行政,制定《法行政责任制》。
2.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审计工作开展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宏观调控法律法规、服务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以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新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以及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为重点,制定宣传教育计划,使审计人员及时掌握两个条例和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关注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及时开展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在本机关内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4.清理审计执法依据。对审计机关现行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章、省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审计机关执行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汇编执法依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5.清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一直以来,审计文书在全国、全省有专门的统一要求。省审计厅在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也部署了全省统一审计业务文书的任务。待省审计厅此项工作完成后,我们将根据省厅要求使用。
6.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和程序。在依法行政责任制中,要对审计机关职责具体细化、分解,明确局领导、审计业务人员和各个业务科室、人员岗位和审计程序中各自不同的执法责任,并实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7.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外,近年未安排对企业的审计。在对授权企业审计中,要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做到依法、廉洁、文明,不得向企业摊派、报销费用。
8.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今年继续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并组织优秀审计项目和审计报告评比活动,通过对审计项目案卷(档案)的评判,检查审计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以此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进程,促进提高审计质量。
9.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全体审计人员要按照《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规范》和本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八不准”审计纪律等要求,做到文明审计、严格、公正执法。
10.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严格落实本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结合年终综合考评,对本局审计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责任人,将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5月15日至5月25日)。局领导组织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自查,各相关股室(站)在执法检查中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企业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大幅减少“三违”行为。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威胁健康和生命的最大杀手,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执法行动,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法制教育,确保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二、监管执法组织方式
(一)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专班。为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股室(站)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小组,各小组组长由业务分管领导担任。
(二)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实际,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1年5月31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和整改情况报水利局局备案。
第二阶段:专项执法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在专项行动期间,每个执法检查组按照行业分工每月至少检查2家企业。主要包括:在建工程、水库和砂石企业等重点领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2月)。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行动重点
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各分管领导按局党组分工,认真抓好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关安全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办公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整治局机关办公区域所有电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保管的危险化学药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小区宿舍大楼的电力和天燃气等管线是否破损,有无漏电、漏气、短路等安全隐患存在;小车驾驶员要做到勤检查、按期保养,遵章守纪,不超速、不超载,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不酒后驾车等,确保行驶安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安全、稳定。(责任领导:刘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作,积极开展工程机械无牌无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改装拼装、酒后驾驶、不按规定参加保险、未参加年检审带病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打击各种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工程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延续性。(责任领导:杨志才责任单位:规建股、农水股、祥凤寨水库管理局)
(三)项目工程安全。重点检查在建项目的安全标示标志,对危险地段施工点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对蓄水、涉水处是否设立安全防护栅栏,对重型机械作业是否设安全警示标线等。(责任领导:杨志才;责任单位:规建股、农水股、祥凤寨水库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要落实责任,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隐患,不留死角。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好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各股室(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予以跟踪督办,一抓到底。
(三)强化值守,严肃问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和事故快报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节假日及两会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及时处置突发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滋生苗头;要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职必担当、问责必从严。对因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排查整治不彻底,导致隐患酿成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出一批“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和“交通文明执法标兵”、“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为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推进现代交通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1.建立主要领导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情况;
2.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机构的工作条件;
3.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4.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5.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
2.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3.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4.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5.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6.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了以下制度:
1.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2.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
3.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
4.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4.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5.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6.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三、检查步骤和方法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上下联动,检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份)
具体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事宜,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4—5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根据《2012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2.各地区、各系统的地市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要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要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自查情况,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本地区、本系统的地、市级以上(海事、长航为其一级直属机构)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自查评估得分表一起于 2012年5月31日 前报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科技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查处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等违法行为,在全州营造公正、公平的科技创新环境。同时通过联合执法和办案,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做到执法人员人人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推进科技行政执法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检查内容
重点围绕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活动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等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三、时间安排
8月中旬—9月中旬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方案,9月下旬—10月下旬各县开展执法检查,11月上旬各县上报检查情况,11月中旬—12月上旬根据各县检查情况开展抽查,12月中旬总结执法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合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要按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上下沟通、协调行动,各县要积极开展对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工作。
为切实强化XX镇执法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精细化管理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执法形式
按照行政执法和安全事故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监管业务特点,重点采取两种执法形式:一是突出开展以安全监管业务为重点的全员执法;二是突出开展以重大节假日为重点的安全事故防范执法活动。镇安监办根据全年执法检查计划,结合不同时期的特点按照省、市、县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分阶段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二、检点
结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思想,全面提升“强执法防事故”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落实的理念,突出业务和监管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由镇安监办主导,各部门单位配合为原则、单位开展监管业务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责任制体系、安全许可条件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安全执法由镇安监办制定检查方案,在指导XX镇开展执法工作和安全防范的基础上,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化品、安全生产检维修作业等关键部位、环节进行安全执法检查。
三、部署安排
一、全镇动员部署阶段。
(5月10日——5月11日)
镇安监办制定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上门上户发放安全宣传资料,通过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周结合集中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由镇安监办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时间安排,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程参加宣传和执法,并负责事故隐患整改的指导工作。
二、集中推进阶段。
(5月21日——11月30日)
XX镇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以《XX镇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实施方案》为计划,针对节假日集中、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集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考核、重大危险源及关键环节、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内容。
1、全覆盖检查。由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检查方案和执法进度安排,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设立以各村(社)委员会为一个社区,全镇15个片区,安全执法检查档案进行存档备案,行政处罚案件自下达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市局备案。
2、镇安监办进行抽查督查。镇安监办根据各村(社区)统计的安全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过的个体户进行复查,复查面不低于10%。对辖区内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进行自查,自查以安全执法检查覆盖面、执法文书、检查档案、行政处罚等情况,安全生产防范安全工作为目标,并做好记录。
3、开展其他检查督查工作。10月份,根据镇政府和镇安监办201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相应专项执法检查、督查活动。根据县安委会的工作思路,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对接。
三、总结提高阶段。
(5月21日——11月30日)
针对本次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工作存在问题,镇安监办采取自查自纠的态度,追根溯源找问题的原则做好本次工作总结,构建XX镇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事故防范机制,探索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考核,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到岗的理念。
四、开展“强执法防事故”存在隐患的处理要求
一、一般隐患的处理。
对“强执法防事故”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安监办制定整改情况资料、图片。在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复查;复查中若未整改的,一律从重从严实施处罚。对应处罚而未处罚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安全执法检查和防范事故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由镇安监办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提请有管辖权的县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依法关闭。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巡查预防,依法查处各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为重点,以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为根本目的,全面推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确保发现率90%,制止率90%,维护好国土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
(二)加大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基层所国土资源案件的办理质量,完成既定案件查处任务,实现乡、镇强拆违法建筑“0”的突破,增强震慑效果,提升部门形象。
(三)加大部门配合力度,严肃追究国土资源管理违规违纪责任和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1、2、3、4”宣传措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推介执法监察工作亮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
1、加强执法监察巡查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执法监察力量,调优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现有执法人员结构。各国土资源所也必须成立相应的执法队伍,确定2人专职或兼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建立专门档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划分工作责任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巡查职责为:组织和指导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工作;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巡查责任;对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级巡查人员的巡查效果进行考核;每年对全市的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国土资源所的动态巡查职责为: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划分巡查区域,确定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建立好动态巡查工作台帐,每月定期向执法监察大队汇报,填写《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月报表》,及时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动态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报告;市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对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和巡查效果进行互查互评,汇总和分析动态巡查情况,每月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动态巡查月报表。
2、科学划分国土资源巡查区域等级。全市划分三级巡查区域,具体划分办法为:各所要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本地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划分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含开发区)、城郊结合部和国道、省道两侧的土地以及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乡村结合部、市(乡)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三级巡查区域为:集中的大型居民点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各国土资源所将所划分的巡查区域及等级在各乡(镇)办事处的行政区域示意图上标识清楚。
3、按照要求搞好巡查工作。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巡查中队对辖区一级巡查区每月巡查不得低于一次,二级巡查区二个月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实行随机巡查。国土资源所所属巡查队伍对所辖区域一级每月不得低于二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二个月巡查一次。在巡查中,各巡查队伍要填写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台帐》,写明巡查时间、线路、巡查情况和巡查人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和制止措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或拟处理建议。巡查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所每月于25日前将巡查月报表报到市局。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市局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各所的执法监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对巡查失查、渎职造成国土资源违法,且后果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1、严格按照各级政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国土资源部门为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执法主体的要求,开展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按要求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工继续施工建设的,国土资源所应及时上报乡、镇政府研究处理意见。对乡、镇政府做出拆除决定的案件,国土资源所应及时将案件调查材料和政府决定上报市局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协助乡、镇政府共同拟定强拆方案后实施。强拆所需费用由市局审核后据实报销。
2、根据我市实际,市局对各基层国土所下达了一定的案件查处任务(见附表),各所在日常案件查处工作中,既要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又要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调查笔录必须查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户籍,主要社会关系、建房资金来源、经济收入、违法用地动工的时间、土地座落、数量、土地性质、土地类型、建设程度及土地来源等内容;勘察笔录必须绘制详细的宗地图,标明本宗地建设程度和相应的参照物,方位要清楚,四界要明白,量算要准确,弄清土地类型及性质。各所将证据收集齐全的案件材料报市局执法监察科审查后,对违法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罚。对于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按照已经制定出台的“两违”清理整顿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3、深入开展“两违”清理整顿工作。一是认真领会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州城“两违”清理整顿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继续由局长李胜荣、党组副书记饶志钦和执法监察大队长唐斌负责对全市清理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调优人员结构,增强专班力量抽调相关执法人员从事清理工作。三是依法履行职能,搞好动态巡查工作。对顶风违建行为及时完善相关法律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符合处罚后补办手续条件的,及时按照清理文件处罚后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四是深入开展城市建设调研工作,为建立州城土地长效管理机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各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落实好执法监察协管员,在聘用协管员时,应将在当地威望高,原则性强的人员为国土资源执法协管员。对聘用的乡、村协管员,颁发聘书,建立联系档案,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建档。乡、村协管员的职责是: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协助国土执法人员搞好国土资源管理,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向国土部门报告。每年要对所聘协管员进行国土资源知识培训2次以上,增强协管员对国土资源法规的了解。同时,市局对所聘用的协管员每月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具体标准为:一级区域协管员50元,二级区域协管员40元,三级区域协管员20元。提高协管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全程跟踪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征地利用科应将每月审批的用地情况向执法监察大队提供名单,由执法监察大队建立跟踪检查档案。
二是严格土地登记制度。对登记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根据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办法予以立案查处。同时,执法监察大队将立案查处的案件向相应的所、科室进行通报,各所、市局机关各科室对已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不得继续办理各项手续。
三充分发挥经侦联络室的作用。经侦联络室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土资源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维护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环境。在案件执行中要搞好与市公安局联系,得到公安部门的支持,确保强拆工作顺利开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立案侦查,及时提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干部职工涉嫌参与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应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15号令的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五是争取法院对依法申请的强执案件能及时裁定,及时执行。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办好一份简报。即办好一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简报,积极向上推介我市执法监察工作亮点,反映工作动态,每年不低于四期。
二是编制二种资料。即制作好一张国土资源法规宣传光盘,编写一本国土资源法规“一口清”知识读本。
三是搞好三个报道。即报刊报道,继续与××晚报联合办好硒都国土专栏,利用报刊宣传执法监察工作动态;电视报道,继续与××电视系,通过电视屏幕宣传执法工作中的正反典型;网络报道,通过我局的国土资源网站宣传最新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开展四项活动。做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活动,法律知识“一口清”竞赛活动,政策法规调研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减少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六)强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案件查处质量,结合我局人事调整的实际,对我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组织建设检查: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如巡查制度和监察职责是否齐全);执法监察协管员是否落实,通讯是否畅通;有无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是否有2人专职或兼职执法监察工作。
2、宣传培训检查:每年是否对乡、村组协管员集中组织过2次以上的学习培训;在“4.22”、“6.25”、“12.4”期间是否组织过宣传活动,如宣传车,街头咨询等;主要交通沿线,重要居民点、集镇、基本农田保护区、矿区是否有宣传标语。
3、巡查工作检查:巡查台帐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每月是否按照巡查区域等级要求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每月25日前是否对当月情况实行了月报。
4、案件质量检查:卷宗调查笔录是否符合要求,证据收集是否能达到立案标准;法律文书送达是否及时,并按要求将送达回证交执法队存档;案件查处台帐是否完备。
5、案件完成情况检查:案件查处任务指标完成是否达到100%,结案率是否达到在90%。未全额完成工作指标的,不核拨案件办理经费,并扣减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30%。
6、行政强制效果的检查。对顶风违建的强拆是否实现了零的突破。未实现零的突破的扣减执法监察基础工作经费的50%。对于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而涉嫌渎职失职的,依法移交纪、检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个案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作为被考核单位的基本分值。
市国土资源局继续给基层所核定一定比例的执法监察基础经费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办案经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保障市委市政府“三年财政收入翻番,五年实现全面进位”工作目标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推进“和谐城管”为重点,以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运行机制为抓手,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办事快捷,审批迅速,效能提升,依法高效,创建最佳城市管理秩序和最优发展环境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今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制等“和谐城管”各项制度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全市效能示范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由局党组与各大队主要负责人签订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状,各大队大队长为本大队机关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及辖区协管人员的执法行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加大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效能建设一票否决”制,对服务意识差和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实施办法。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素养。认真组织学习省委苏荣书记和省政府吴新雄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学习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学习读本》,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测试、机关效能建设论坛和征文活动,加强对“和谐城管”的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努力形成“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氛围。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搞好对照检查,整顿思想作风。按照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方案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认真对照检查,通过自身找、群众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治理、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重点治理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高高在上,颐指气使,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工作作风漂浮,新官不理旧事,重审批轻监管、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等问题,努力改进机关作风;重点治理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中梗阻”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重点治理对企业发展漠不关心、对群众冷暖麻木不仁,碌碌无为、得过且过,逃避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4、完善制度体系,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建立“一次投诉查实停职”制度,同时加大制度落实力度,重点抓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各科室、大队每月定期结合工作讲评,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对本时段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分析,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5、狠抓纠风治乱,加大对各县市区行风建设监管力度。围绕“和谐城管”,继续在全市城管系统内深入开展“创品牌、树形象”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切实加强对全市各县市区城管系统行风建设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畅通渠道,实行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搞好群众投诉工作,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坚持“开门纳谏”,适时邀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及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各界不同层面的人士,召开各类座谈会或恳谈会,认真搞好客商评议科长、大队长活动,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行风不正问题,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方法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1月20日-2月28日)
各科室、大队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动员大会。2月10日前,各大队要开好本大队领导干部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层层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夯实思想基础。二是成立领导机构。各大队要及时调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工作班子,效能建设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三是制订工作方案。各大队要根据本大队的工作实际,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四是认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来,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全局上下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积极向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巩固和谐城管成果。
2、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10月31日)
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局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着力在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取得实效。
在解决问题上,各科室、大队要对照局制定的五项工作重点,通过自身找、群众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重查纠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涉及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
在建章立制上,各科室、大队要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3、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科室、大队要在11月10日前对各自的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局效能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将围绕机关效能和行风建设要求,组织对各大队进行考评,通过上路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掌握各大队2009年度机关效能年活动工作情况。年终要组织召开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四、几点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全局要切实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局已调整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长王建楠任组长,纪检组长周卓德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叶富贵、艾宏泉、余立生、李树平,副调研员郑树军任副组长,各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各大队也要相应调整领导机构,健全工作制度、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提供工作条件、精心组织实施,全局上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
2、认真实施整改。在机关效能年活动中,要着重抓住影响发展环境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突出问题。各大队要联系实际,认真分析,摸排本辖区、本大队优化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上加强研究,不能就事论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民主决策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3、加强监督查处。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将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级机关效能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着重督查各级效能建设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科室、大队、中队要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效能建设等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必要时选择个别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行政为公、执法为民”工作理念;以提升城乡发展战略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为目标,积极参与创卫活动,以全县辖区范围为整治抓手,以实现城乡环境“畅、绿、亮、洁、美”为目标,监管并重,标本兼治,实现美丽生态和谐幸福建设为目标。
二、工作任务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在全县范围着力乱推乱放、垃圾乱倒、车辆乱停等“九乱”整治,严格落实包卫生、包秩序、保设备、包绿化、包外观的“门前五包”,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
(一)开展城乡环境整治。
1.加强户外广告、电线乱扯乱挂现象的综合执法,规范整治县城“蜘蛛网”现状。
措施:一是加大相关法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电线管理,强化日常巡查,依法拆除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陈旧破损、影响市容的广告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门头匾额及时拆除或整改;三是督促商户及时清除可视范围内临街墙面、箱体、线杆等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违法张贴现象。
2.加大城乡“九乱“规划监察执法力度,做到城区“五个无”:无店外经营、无乱停乱放、无乱扯乱挂、无乱贴乱画、无乱搭乱建。
措施:一是充分利用车辆流动宣传、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栏、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加强市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立市容市貌曝光平台,跟踪曝光影响市容市貌的个别“难缠户”,直至依法取缔;三是科学规划停车位,完善禁停标识。对在人行道上禁停路段停车、逆向停车、停车不入泊位、非机动车无序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清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的“僵尸车”,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对违章车辆进行曝光,严格按照处罚程序,依法处罚违章车辆。 四是加大相关法规和危房翻建修建申报流程宣传,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宣讲;五是摸排违建底子,开展巡视巡查,对违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减少群众损失,并建立违建台账;六是按照谁负责谁监管、谁监管谁拆除原则,构建防范和整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不按程序申报或者超标准建房依法处罚、依法拆除,做到当罚必罚、应拆尽拆。
3.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门前卫生、绿化、市容彻底整治。
措施:一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专职领导分管,专门部门主抓,建立工作制度,协调、督促“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工作开展,并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人员,每日对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当约定“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监督电话以及法律责任,明确限期整改、履约责任保证等处理措施。三是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整治联动机制和巡查制度。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城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对巡查出的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户,进行通报,责令整改,监督其履行职责。四是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二)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1.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执法。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方式,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倾倒工程渣土等行为进行排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2.加强垃圾、落叶露天焚烧执法。加大对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的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对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3.加强城区露天熏制腊肉执法。按照规定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巡查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违规在露天熏制腊肉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4.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依法依规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行为,全面整治规范提升烧烤、大排档经营作业,严控店外经营影响街容街貌行为,严格执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和业务培训。
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行政执法、教育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相关法律的了解认知,从而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开展整体执法队伍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支持的培训工作,提升执法能力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将责任列出清单,把任务分解到岗位、到人头,扎实开展执法行动。
(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