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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以打击建筑施工过程中非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突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企业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集中精力、严厉打击非法违规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产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
3、施工单位承接后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由建管股负责。
4、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承接工程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证书过期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岗位证书无效而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7、建设单位招标工作中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由招标办负责。
8、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措施费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9、建设单位非法干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10、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到位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11、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由质监站负责。
12、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各股、站、办按工作职能分别负责。
五、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阶段:7月15日至7月30日。学习领会开展“打非治违”精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打非治违”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二楼意见箱),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建筑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标准认真进行整改。
3、集中打击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我局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各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对涉及非法违规施工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并上报有关部门。
4、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认真总结经验,建章立制,针对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根据建筑施工的行业特点,制定防范措施,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的报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全县开展“打非治违”重要部署,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行为,要求各施工单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落实责任。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本地及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各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春夏秋冬四大战役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以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经贸局所属企业及有关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经营的;
2.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其他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经营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1.重点治理的问题。
(1)安全经营监控设施、工作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单位;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企业。
2.重点治理的领域。
(1)消防火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治各企业、商场、市场“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及高层楼宇火灾隐患,落实营业场所柜台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要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经营性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2)促销活动。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监管和促销现场的安全检查,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按照要求到当地公安部门审批和到市经贸局备案,做到专人负责,有措施、有预案,防止出现踩踏事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格化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1.加强安全经营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各企业要加大对本单位的安全经营的监督检查,有组织的开展好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把安全生产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本单位各类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检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避免因麻痹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安全生产经营事故。
2、推行全员定责,落实监管责任。借鉴和运用奥运安保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有效监管。
3.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
4.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提高安全素质。市经贸局将对各企业加强安全发展理念的教育,明确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法制、主体责任、安全诚信等方面的教育。督促企业通过班前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对员工加强遵章守纪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市经贸局积极组织开展好6月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进一步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各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并确定本单位专项行动联络员。
(二)排查整改阶段(6月11日到9月底)
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秋季战役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各企业火灾隐患治理、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经贸局将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2.落实汛期防洪、防台风、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
结合我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企业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本企业安全经营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和安全责任人。
3.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经贸局企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的管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靠上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措施,要在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通过分解、细化安全责任,明确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员工的职责,使其自觉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