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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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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工作方案

第1篇

按照《xx省省直文化系统年度考核办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1—29日,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厅直处级单位,已划入xx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的企业由集团牵头,省文化厅派员参加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科级事业单位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对口处室另行安排考核。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此次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7个考核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每组4人,分别考核2-3个厅直单位。

四、考核方式

采取召开考核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考核会议

参会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100人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职工代表参加。

会议议程:(1)考核组组长讲话。(2)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3)进行民主测评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

(二)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分成两个谈话小组,谈话人员由各考核组根据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名册现场确定。

(三)查阅有关资料

对照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场重点查阅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纪录、班子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文本、党支部“”记录本、约谈记录本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前组织撰写党委(总支、支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按照《2017年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年度考核需准备的材料清单》(附后)准备好相关查阅资料。

(二)各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考核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2篇

第一步:

希望工作坊的成员们以年级为单位,完成以下几个问卷调查和访谈。

1、使用《关于初中几何问题教学现状的调查问卷》、《关于初中生对几何学习兴趣的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几何概念课的感受。

2、通过访谈了解教师对“问题链”在初中几何教学中的使用现状的认识。

第二步:

从几何概念课的教学实际出发,本研究将“问题链”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概念引入“问题链”,是教师为引入课题所创设的情境,是为了使知识间平滑转接,为后续教学埋下伏笔,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2、概念形成“问题链”,是教师为帮助学生体验发现新知识的本质属性或规律的过程,基于已有经验得到新经验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3、概念巩固“问题链”,是教师为帮助学生巩固新学的概念,避免与其他概念发生混淆,开扩学生思维的广度,加深理解概念等目的而精心设置的一系列问题。

本研究将“问题链”的设计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阶梯递进式“问题链”,要求教师把教学内容设计成不同梯度、不同层次的问题组,让学生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将难题迎刃而解。所提问题难度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点到面,每一个问题的提出都有明确的目的,是后一个问题的铺垫,是学生解决下一个问题的阶梯。

2、类比迁移式“问题链”,是根据两个对象之间在某些方面的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它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

3、变式探究式“问题链”,注重以知识变式为抓手,让学生在转化中进入“最近发展区”,提高思维能力,提升思维层次。

4、总结归纳式“问题链”,总结链是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单元小结或复习时,为唤起学生的知识回忆,帮助学生建立系统知识结构网络而设计的“问题链”。

希望工作坊的成员们以年级为单位,按照下表梳理出的概念课的范围,从概念引入、形成、巩固三种类型问题链中选择一到两种,完成相应的教学案例写作。

年级

内容

人员安排

六年级上

圆周、圆弧、扇形等概念

李亚琼

六年级下

线段相等、角相等、线段的中点、角的平分线、余角、补角的概念

七年级上

图形平移、旋转、翻折的有关概念

轴对称、中心对称的有关概念

周晓旭、金少珍

七年级下

平面直角坐标系的有关概念

相交直线的有关概念

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的概念

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全等形、全等三角形的有关概念

八年级上

命题、定理、证明、逆命题、逆定理的有关概念

沈安晴、程小婷

八年级下

多边形及其有关概念

平行四边形(包括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概念

梯形的有关概念

向量的有关概念

九年级上

相似形的概念

比例线段相关概念、黄金分割、三角形的重心

相似三角形的概念

锐角三角比(锐角的正弦、余弦、正切、余切)的概念

金伟杰、于晓玲

九年级下

圆有关的概念

圆心角、弦、弦心距的有关概念

点与圆、直线与圆、圆与圆的位置关系中的相关概念

正多边形的有关概念

注:上表是通过阅读上海教育出版社《九年义务教育课本数学》六—九年级课本,根据《2020年上海市初中数学课程终结性评价指南》里规定的图形与几何部分,梳理出初中阶段几何概念课的教学内容。

第三步:

从完成的教学案例中选一到两个比较优秀的案例,开展实验研究。

前测:在授课前,学生在自行预习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有关本节课概念的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在授课后,学生再次完成上一张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将两次成绩的差值作为本实验的前测。

后测:在授课前,学生在自行预习的基础上完成前测使用的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第一次授课后,将问题链进行改进,进行再一次授课。在授课后,学生再次完成上一张试题,记录其中概念题目的成绩。将两次成绩的差值作为本实验的后测。

将前测和后测的试卷结果进行对照。

第3篇

一、关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分尚未涉及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1、区委“610”办公室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的简称,也是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挂靠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2、区广播电视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区体育事业发展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4、区档案局(档案馆),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由区委办公室管理。

5、组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6、区经济协作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发展计划局管理。

7、区移民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民政局管理。

8、区委办公室对外挂区扶贫老区办公室牌子。

9、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挂区外事办公室牌子。

10、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区委老干部局不变。

11、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

二、关于非独立机构的设置形式及班子配备

1、合署办公机构

(1)一套班子,一个党组(党委)两块牌子,两个印章。

(2)合署机构的行政正职配备一名领导。任命两个合署机构名称的职务(不含纪委机关与监察局),副职领导互不交叉兼职,分别按两个不同机构名称配备。

(3)综合性、公共性科室(办公室、纪监、政工、财务、后勤等)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统一管理,业务科室可合设,也可分设。

2、挂靠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挂靠机构的正职领导由主体机构的正职领导兼任,专职副职领导可按主体单位副职规格配备,专职副职领导可参加主体机构的行政、党委(党组)班子,挂靠机构不另设党委(党组)。

(3)综合科室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由主体机构统一管理,挂靠机构业务工作相对独立,根据任务轻重设置相应科室。

3、对外挂牌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其牌子名称上的正职领导原则上由实体机构的副职领导兼任,不再配备副职领导。挂牌机构不定级别。

(3)职能并入实体机构后,一般不单独设置专门职能科室,如业务特殊,也可设置专门科室。

4、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其规格与政府工作部门相同。

三、关于部门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1、保留机构和变更机构名称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本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意见的研究制订和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定岗分流工作。

在“三定”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涉及部门之间重要的管理职能需要转移调整的,由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2、合署办公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合署办公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合署办公的具体工作方案。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制订和上报“三定”意见。

3、挂靠实体机构的部门

由主体机构的班子研究制定“三定”意见,以主体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意见。

4、相关机构合并共同组建新机构的部门

组建新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区分管领导召集下共同研究新机构的组建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由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机构的“三定”意见。

5、并入实体机构对外挂牌或并入实体机构作内设机构对外挂牌的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接收部门、并入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整体并入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以接收部门为主,并入部门配合,共同作好并入交接工作。由新任领导班子结合划入的行政职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的“三定”意见(挂牌机构不另制定“三定”意见)。

6、由原事业单位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由行政机构直接转为事业机构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订本单位新的“三定”意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资产的清理和交接工作。

7、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由新任领导班子研究起草部门的“三定”意见,提交议事协调机构讨论通过,以办事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方案。

8、部门管理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三定”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三定”意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予上报。

上述机构的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均在组织实施“三定”方案时,由新班子统一组织进行。

四、关于部分委、局更改名称、撤并、行政职能划转后,原归口单位的隶属关系问题

1、部分委、局仅更改名称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或归口的关系不变。

2、合并组建或机构并入的部门,合并前或机构并入前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统一划归合并组建的新部门或并入后的新部门。

3、部门行政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的,原与其职能相关联的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也随之归口到职能接收的部门。

五、关于机构改革后印章使用问题

1、机构改革后设置的部、办、局(含对外挂牌机构)的印章统一按正科级机构规格,使用直径4.2厘米(含外框)的印章。

第4篇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创新对戒毒人员的社会管理,扎实推进我市禁毒工作,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提高戒毒工作质效,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据《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禁毒办牵头,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以镇(区、场)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社区戒毒监护和维持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并重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在册吸毒成瘾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率达到100%;

(二)一年内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约率低于20%;

(三)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

三、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镇(区、场)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加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牌匾,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

(三)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在册吸毒人员20:1的比例,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管理员(禁毒社工),专门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要成立由镇(区、场)综治干部、社区民警、专职管理员等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共同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管控、帮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贯彻实施《禁毒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全市禁毒工作的成效巩固和长远发展。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镇(区、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将人员选配到位,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第5篇

1、机构变更:县手工业联社于1954年成立,经过多年的撤并,到1984年12月2日,与县二轻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6年10月县二轻局和县经济委员会合并,成立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下设县手工业联社办公室(股级)。2002年12月,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县外贸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合并,原手工业联社工作由综合管理股承办。2012年5月,撤销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成立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原手工业联社工作仍由综合管理科承办。由于综合管理科是综合性管理部门,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由人事劳资科办理。

2、机关人员情况:由于历史原因,原二轻局、手工业联社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机关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都混在一起,到现在仍存有3名事业在职人员,其社保、医保全部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有8名退休人员,5名在社保发退休工资,3人在财政发退休工资。

二、2012年工作

2012年主要工作是根据赣轻字[2012]13号《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按照文件,就围绕关于开展对我县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经审查,全县已申报登记的2335人中,我县第一批申报了1447名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经省审核已有1438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第二批申报了706名(待批)。

三、几点体会

1、领导高度重视。我县接到《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杨保根,副县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工信委),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乡(镇)长参加的动员会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副县长召开了乡(镇)分管领导工作调度会议。工信委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操作业务培训班,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登记工作。县里召开动员会和业务培训班后,各乡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并根据上级要求,做了一定的宣传发动。通过全县上下的努力工作,全县已申报登记养老生活补助对象2335人。

3、认真查找原始资料。由于年代久远,资料缺失严重,对开展这项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我们组织人员积极查找,通过认真查找,把多年放在垃圾堆、老鼠窝里的资料都找到了一部分。一些老同志真是万份感激,甚至热泪盈眶。

4、严把审查关。对全县已申报人员的资料审核工信委和社保局等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由于时间久,加上经历“”,手工业企业原始资料大部分已废,根据国务院1966年和1977年二次下放手工业企业由管理的精神,通过与省、市手工业管理部门的研究沟通,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了便于操作的四条:“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参保养老、具有城镇商品粮户口、1977年以前在手工业联社管理的集体企业工作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人员才能享受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有了这四条,办事人员思路清晰,条理明确,操作简便,工作有条不紊。

四、存在不稳定因素

1、农业户口人员。由于政策规定明确,农业户口的职工不能享受养老生活补贴,他们已经多次上访,要求一视同仁。

2、漏登人员。由于这项工作只开展时间短,这些老人有的不住在本地生活,信息获取晚,知道信息后就要补登申报,今后在每年二月报送一次材料,

五、明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对已查阅到了资料人员及时补报。

第6篇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州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水利系统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xx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块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安监股合署办公,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百日活动"。并明确了"百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股室、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建设、河道采砂、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一是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三是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规和水、电、渔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知识手册。四是开展以会代训。五是利用互联网、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精心组织,狠抓预防,严查隐患,强制整改

第7篇

为进一步以干部作风大改进促全县工作大提升,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作风问题大整顿活方案通知文章,欢迎参考。

 

 

       通知

为进一步以干部作风大改进促全县工作大提升,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现将《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XX作风建设办公室

2020年8月 x日

关于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县开展“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以作风大改进促进工作大提升。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把握原则

开展这次全县“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重点把握“三个坚持”:

(一)坚持查纠并举。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敢于正视问题,以自查自纠、自我整改、自我提高为出发点,深入查找不足,认真解决问题。

(二)坚持开门搞整顿。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闭门、自评自唱、应付了事。

(三)坚持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一阵风”“走过场”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共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结合省委有关部署,结合市委“五破五立”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着力解决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路线不深入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政绩观错位,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群众观念淡化,对群众利益诉求回应不积极,特别是对群众来信来访不重视,调处化解力度不够;工作方法简单,生硬蛮横,存在官僚主义;工作不接地气、不下底,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少。

(二)着力解决不敢担当、不愿作为问题。具体表现为:缺乏敢于担当精神,面对发展“拦路虎”、改革“硬骨头”,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做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奉行好人主义,不愿唱黑脸,发现问题不愿指出、不敢批评;优化营商环境不作为,政商关系不“亲”“清”,服务企业不主动、不到位。

(三)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问题。具体表现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积极、不主动,打折扣、搞变通;事业心、责任感不强,进取精神减退,工作平推平拥,不能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对需多方协作完成的工作不愿出面、不愿牵头,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四)着力解决标准不高、作风漂浮问题。具体表现为:缺乏精益求精的态度,抓工作浮在表面、沉不下去,没有精品意识;缺乏认真钻研的精神,工作做不到“门清”,吃不透情况,拿不出实招;缺乏严实作风,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满足于“差不多就行”“交上差即可”;工作效率低下、执行力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不按法律规定办事。

(五)着力解决墨守成规、创新不够问题。具体表现为:思想观念保守,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按照旧办法、老套路解决问题,面对新常态、新要求束手无策,思路不宽、办法不多;缺乏进位争先精神,没有危机意识,自我陶醉、小成即满;工作能力水平欠缺,平时不注重学习积累,知识储备不够,能力素质不适应事业发展要求。

(六)着力解决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具体表现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搞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不严格,为政不廉,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工作纪律抓得不严,自由散漫,纪律松懈,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等。

三、活动方式

“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活动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大约三个月时间,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各个步骤同步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一)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对照本实施方案中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广泛进行讨论,并采取各种方式征求服务对象、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全,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二)开展一轮督导检查。开展跟踪督导检查,设立作风效能督查专员,成立督查组,随机抽取单位进行督查。改进督查方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三)开辟一个作风专栏。在XX电视台开辟作风整顿专栏,与优化营商环境活动一体部署、同步推进,每周安排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上专栏公开表态,对本单位查找出的作风突出问题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措施与时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设立一个举报平台。设立作风问题专门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举报,扩大社会参与度,切实提高监督效应。

(五)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筛选典型线索,严肃进行查处,公开通报曝光。

(六)组织一次作风评议。坚持开门抓评议,采取群众参与、群众评说、群众监督的方式,对全县重点部门单位开展行风评议,评选作风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对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系统评”“归口评”;县作风建设办公室联合县行政审批局对县直政务服务单位、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优秀窗口作风评议。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作风突出问题大讨论大整顿”工作专班,抽调骨干力量,与县作风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调度、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县级领导要督促指导好分管领域、包联乡镇街道的活动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活动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尽快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保持政治定力,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显著转变。对作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干部,按照《日照市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充分发挥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廷剑任组长,县长助理兼公安局长宋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任副组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政府法制办、县教委、县交通局、县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贸易局、县质监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博物馆、县民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燃放办)于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光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勇任常务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龙飞、供销社主任陈其刚任副主任,相关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县政府燃放办原则上与县“打非办”合署办公。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和“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工作职责分工,县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县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负责对店堂门市开业庆典、饭店酒楼接纳喜庆酒宴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

县供销社:负责按照《**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和销售布点工作,严格储存库房的安全管理,规范完善专营配送机制,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同时对本单位和周边的禁放区域进行看护。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相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贸易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教委:负责组织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足部队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足部队加强军事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县武警中队:负责在重点时段协助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部队的巡逻、看护。

县林业局、博物馆、民政局、供电公司、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文物、敬老院、输变电设施、物业小区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年全县临时销售点的布局,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临时销售点经营户,除按统一规定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保险费外,免收其他办证税费。

2﹒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24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烟花爆竹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4﹒县城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余地区均为燃放区域。县城城区燃放时间从**年1月30日(农历腊月23日)至2月21日(农历正月15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销售公司配送时间:从**年1月25日至2月21日止;销售时间:从2007年1月28日开始至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五)止。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堵源截流,严查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行为。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政府燃放办要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的邮亭、雍溪、中敖、铁山、珠溪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堵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与运输证是否相符。从**年1月1日开始至2月25日止,要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查处违法销售、储存的行为。对无证、无照的销售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没收其烟花爆竹。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行政主管部门除采取行政处罚外,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由安监部门吊销许可证,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县供销社要加强专营公司的管理,防止销售网点隐秘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安监、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罚的同时,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罚款或警告。县公安局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查处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和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2﹒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县燃放办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宣传的主要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人民明确“定销售、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的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人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人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人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尤其是要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礼花弹、超规格产品及酒后燃放的违法性、危害性。同时,引导人民自觉适度地进行燃放,以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的几率和环境污染。

2﹒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宣传。学校放假前,县教委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是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小主人”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使宣传工作进学校。县建委要组织全县建筑单位对民工开展“争做守法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限放宣传品,使宣传工作进工地。武装部要组织驻足部队开展“维护燃放法规的严肃性,我为第二故乡社会安全稳定作贡献”的宣传活动,做好军事设施的安全守护工作,使宣传工作进部队大院。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使宣传工作进社区、村社。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刊载领导讲话、致市民和法人代表一封信、《公告》、发放宣传品、播放宣传片、公益广告、报道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案例等形式进行宣传;协调电信、移动、网通、铁通部门发送提示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手机短信;开展集中宣传。**年1月26日为全县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在繁华场所设置宣传站,向广大人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人民咨询等。

(四)严格现场监管,维护好燃放秩序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年1月20日前,禁放区域场所的产权或使用单位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由安监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围的划定标准,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2﹒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年1月15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年1月30至2月21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确保销售点安全。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销售网点经营者要落实1—2人维护好销售点购买秩序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维护力量部署到每个燃放现场,做到每条街、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维护燃放秩序。

5﹒加强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年1月20日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有关部门、街道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组织街道干部、保安员、治保积极分子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开展消防灭火演练,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对第一时间内发现的火情进行有效扑救、控制。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在除夕、正月十五等重点日,要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一遇火情,迅速出动,及时扑灭,严防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县卫生局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和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调整、充实燃放烟花爆竹领导组织机构,精心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和经费、装备投入,保证县委、县政府对燃放工作的部署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安全监管领导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措施到位。凡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机构不健全,无工作方案和预案,措施、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将严格依照《**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道综合整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整治”三大工程为主要内容,在全镇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突击月”活动,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城乡面貌,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四个曹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国道综合整治工程。集中时间对国道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沿路两侧房屋墙面进行统一装饰、粉刷,对道路两侧“三大堆”、乱搭乱建的建筑物、破屋烂房、城区店外经营等进行彻底清理,规范沿路广告牌匾设置,清理沿线河道内漂浮物及垃圾,保持水体清洁,把国道打造成进出的绿色大道、景观大道,着力把曹王打造成靓丽的南大门。

(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集中时间对城区驻地进行高标准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路灯设施、人行护栏、公厕、果皮箱、垃圾站等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彻底清除路面积存暴露垃圾和建筑工地残渣废土,做好绿化带管护工作,保持环境整洁,排水通畅;加强商业店铺管理,临街建筑立面清新,招牌、广告和各类亭(棚)设置规范、整洁,各商业店铺落实“门前三包”,杜绝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和跨门摆摊现象;规范广告牌设置,清理副广告牌,在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基础上统一广告牌设置标准,实现城镇驻地卫生整洁、环境舒适、景观优美。

(三)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全镇所有村庄做到净化、美化,对村属路段垃圾集中处理,彻底清除“三大堆”,保持临街建筑整齐,对村庄内房屋墙面进行统一粉刷、装饰。各村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成立农村环境管护队伍,设立专、兼职卫生保洁员,配置垃圾桶或垃圾池,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集中收集、清运、处理,制定相应村规民约和管护制度,建立“门前三包、分区包干”的长效保洁机制。年已创建的生态文明村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五化”提升,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环境卫生突击月”活动指挥部,与路域综合开发治理指挥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村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实行包保管区领导负总责,管区书记具体靠上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各村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县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县燃放办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本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确保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林业、园林绿化、文物、民政、电力、公交、国土房管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年12月上旬至2012年1月上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查堵整治(2012年1月上旬至中旬)。公安、工商、安监、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严格生产、经营源头监管,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2年1月中旬至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利用各种传媒强化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做到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201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对禁放点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2月10—28日)。对全县2012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考核办法另发),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从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在进入我县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定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进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禁绝非法产品流入流出渠道。对有《爆炸物品运输证》的,认真核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并重点检查运输的品种、数量、路线、时间等,是否与运输证相符。春节前,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市场、村镇集贸市场以及车站的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发现、查处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产品不流入群众手中。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前,有关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无证、无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安监、工商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没收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县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交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不得再流入社会。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县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现场督办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升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平安”建设和创建和谐环境迎接“十”召开相结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喜迎十召开”为宣传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以播放《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短信及在单位内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驻梁部队、市驻梁单位和物业小区,要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要坚持“九进”,即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队、进禁放点、进公交、进影剧院;做到“十有”,即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公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短信、单位有提示、禁放有标识;强化“四个禁放”提示,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的宣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节前要以重点宣传打击非法、禁放区域为主,节中要以宣传安全文明燃放、维护燃放秩序为重点,节后要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特别是节前应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查处打击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宣传一起,对典型案例进行专题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违法行为。2012年1月15日为全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全县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宣传活动,使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2012年1月4日前,县燃放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定县城、本地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所划定的限放区、燃放点要远离城区环境监测点。年1月10日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重点防火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以及小区化粪池等禁放区域、场所、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也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志。

(五)严格市场监管,确保燃放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六统一”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关,控制燃放总量,严禁礼花弹、超标准和不符合市规定的产品流入市场,有效降低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风险。公安、安监、交通、质监、供销等部门和单位要严格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运输许可、车辆许可、品种许可,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监督管理。

1.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质量合格、观赏性佳”的原则,我县限制燃放区2012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飞行轨迹与地面小于70°夹角的品种,即扇形、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烟花及在空中爆炸后有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漂浮物带等燃烧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除外),共7大类164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由市燃放办于年11月30日在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2.允许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3.运输许可与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交的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六)开展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发现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必须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排查建(构)筑物隐患。春节前,县级有关部门要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是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农村房前屋后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准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市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城市地下管线、检查井、下水道、化粪池进行专项检测、维护、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2.排大危险源隐患。2012年1月10日前,县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

3.排查销售点隐患。对经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供销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销售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维护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志愿者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村(社区)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重大危险源守护。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

3.严密销售网点安全防范。安监、供销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销售点安全监管,每个销售点必须落实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4.落实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要针对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事故的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演练,做好灭火准备。一是制订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方案。二是监督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自备消防力量,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三是在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启动二级战备方案,派出消防车在各主要道路上进行巡视,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重要目标驻地周边等重点地区部署消防车现场备勤。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在巡逻车上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备,随时扑灭发现的火情。县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订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区域、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第11篇

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

系,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

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且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围绕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

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的目标要求,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全省社

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社会信

用制度为核心,以公共信用为示范,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体系

建设为重点,以征信体系建设为关键,综合抓好诚信教育、信用

制度、信用市场、信用服务、信用监管、技术支撑等环节,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发展信用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

门分工负责,协调各方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规范信用服务,加

强信用监管。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

方向,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地建立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针。结合我省实际,

周密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推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方法。一手抓诚信宣传教

育,一手抓法规制度建设,依法强化信用监管,惩治失信行为。

坚持统一标准,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路线。采用现代化信息

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公共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着重从服务、决策、执行、

监督等方面,加强公共信用建设,提高政府机关的公信度。转变

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职能分工,深化行

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形成依法

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完

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

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做事

到位,承诺有度,承诺兑现。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

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

主义。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

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

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完善政务公开

制度,增加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加强社会

监督。发展电子政务,加快全省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

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实现信息化,

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低成本的服务。

(二)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本意见所指企业包括企业法人、

其他经营性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和征信机构

(1)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实现联合征信。依法组建省企

业征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福建政务信息网,由

省企业征信机构统一采集全省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全省企

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级各单位要建立全省本系统、本行业、本

部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向省企业征信机构提供法律法规

许可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支持该机构低成本、高效率地采

集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省企业征信机构建立与省政务信息平台相

连接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省企

信用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和联合征信。

(2)省、市、县(区)实行联合征信。对于省级数据库内,

已涵盖各市、县(区)的省级部门和单位,由省企业征信机构直

接联通相应的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数据的采集;对于省级数据库

与各市、县(区)数据库分别设置的部门和单位,由省级部门和

单位负责采集各市、县(区)对口部门和单位数据,再提供给省

企业征信机构。

(3)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单位必须支持省企业征信机构的

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便征信机构定期、实时、方便、动态

地采集数据。省企业征信机构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自主申报系

统,拓宽信用信息渠道。数据存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时,应

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

2.依法披露企业信用信息。省企业征信机构采集的企业信用

信息数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披露。对内为国家机关司法和行政提

供依据,为在企业资质申请、政策审批等程序实施过程提供决策

参考;对外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依法公示企业的信用

信息,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对于需要获

取企业信用信息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

法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无偿(指企业基本信息)或有偿(除企

业基本信息以外的信息)查询。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

个人隐私的信用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部门、各单

位对其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需要披露时也应依法办理。

3.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企业信用评估(评级)机构与

企业征信机构分离,实行总量控制、适度竞争、依法特许经营和

市场化运作,开展专业、科学合理的企业信用评估(评级)。

4.建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按“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

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发展各类信用担保公司,鼓励企业投

保保证保险,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5.建立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统

一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制定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实

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之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开放和共享的等级划

分,实现授权查询和深度查询的权限设置。

6.加强企业信用自律。以增强企业防范能力,强化约束监督,

促进诚信守法为目标,建立企业客户和员工的信用档案管理、分

析评估和风险警示制度,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企业自身

行为,在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商品质量、经济鉴证、中介服务、

税金缴纳、金融信贷、往来帐款、财务核算、数据统计等环节加

强自律,不断改善自身的社会信用形象。

7.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建设中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制定行业信用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

行业内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加强行业自律和组织协调,指导

业内企业建立内部信用管理系统和树立诚信意识,改善业内信用

状况。

(三)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以现

有的金融系统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

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础信息,逐

步整合工商、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数据,

实现联合征信,形成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

案,结合我省情况,全面组织实施。

三、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法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

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用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

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管

理、信用服务从业人员管理、信用信息网络管理、经济鉴证类中

介机构管理、失信制裁和监管等方面的法规。

(二)推行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信用的分类管理制度。政府各

行政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在各自监管领域,根据管理的需要和

特点,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

定相关的企业信用分类和信用信息匹配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信

用指标。

(三)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由政府监管部门、

各类授信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等共同参加的市场联防

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限制消

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行政处罚等惩罚。对信用记

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在工商年检、纳税服务、政

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

优惠或便利,促使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对于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

的征信、评估(评级)、担保、调查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

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

对其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失误或

被滥用,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建

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础知识普及

活动,树立“信用福建”形象。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各种新

闻媒体和教育单位,运用各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公务

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信用意识和法治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

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六)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

用产品和相关服务开展管理工作,在登记注册、资质认定、年审

年检、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审批事项,以及财政支持项目等方

面积极使用信用调查和评估资料,参考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对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的信用状况等,要

实行信用强制评估。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依

法使用信贷信息数据。引导各行业扩大征信需求、发展信用交易,

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在签订合同、合资合作、消费信贷、投放信

用工具等商业活动中,更多地利用征信服务,降低交易风险。

(七)政府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国家相

关各部门所需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源提供单位的数据库转换软件

和硬件配套以及省企业征信机构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

等必需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其余采取市场化方式进

行筹集。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省级各主要金融机构

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我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工作,协调有关

事项,督促各部门、各地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并相应

成立公共、企业、中介机构、个人四个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协

调小组。各设区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信用体系建设的领

导机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领导小

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加强部门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中要积极履行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

有步骤地推开。有关分工如下: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工作;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法

制办等有关部门参加,拟制我省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省经

贸委、工商局、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拟制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中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民政厅等有关部

门参加,拟制我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做好我

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起草我省社会信

用管理地方法规规章草案;

由省质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社会信用管

理地方标准体系;

由省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建立我省失信制裁联

防机制。

(三)做好基础工作

1.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公民

道德建设纲要》和普法教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2.做好信用分类管理和登记上报工作。各地行政监管部门和

执法部门要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框架下,结合各自工作

需要,对管理对象实行不同形式的内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档案,

完善信用信息记录、收集渠道和内部评估机制,并做好信用信息

的上报工作。

3.加强信用监管。各地行政机关要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

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对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行为给予必要

的惩戒。

4.引导企业和个人加强信用自律。各地要充分发挥中介机

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工青妇等各种群众组织的作用,制订和

推行信用守则,规范企业和个人行为,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社会

风气。

(四)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

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目标责

任制,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内容,做到管理机构、工

作方案和组织实施落实到位,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

成任务。按照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对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督查和责任追究,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实施

第12篇

一、选拔优秀人才配好专职工作人员

为适应社区工作对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要求,1999年上半年,*街党工委对现有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制定了调整居委会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对年龄在40岁以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妥善予以安置,即对临时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对驻街单位派出的人员退回原单位;对街道办事处下派任职的人员在街道有关单位安置。对其余人员街道办事处对他们在居委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任,并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在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调整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按照区上招聘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分别于1999年和2003年采取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41名。招考的基本条件是:招聘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广州市区户口、热心社区工作。招聘人员被录用后,区上统一组织培训,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经过调整补充,目前,*街社区居委会有专职人员44名、其中本科学历的1名,大专学历的22名,35岁以下的29名。达到了每个社区居委会按300-400户配备五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每个社区居委会有2名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分别配备了民政、治保、文化、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对进一步改善居委会领导班子结构,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

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社区服务

20*年初,*街根据省、市、区关于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在对本辖区社区服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街社区服务工作20*-20*年发展规划》、《*街社区服务工作方案》,成立了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社区服务站,形成了街道、居委会两级服务工作作网络。20*年,街道办事处租用了1000平方米的场地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投入了100多万元进行装修,配置了各种服务设施。该服务中心集综合性、多功能性于一体,配有先进的电脑触摸屏和电子滚动显示屏,设有办证、家政服务、电脑培训、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健康咨询、企业服务、医疗室、阅览室、文化活动室、下岗党员和转制企业党员接收登记室、计生服务、出租屋外来人员管理服务、青少年维权服务、社区保险、物业管理等20多个服务项目。目前,该社区服务设施已形成了“四个中心’、“一站一所’的格局,即老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出租屋外来人员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计生服务所。各社区居委会服务站设立了办证室、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人活动室,逐步实现了“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幼有所托、孤有所流、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事有所管”。去年以来,该街先后为80户救济对象办理了领取城市最低生活待遇保障金和“低收入家庭优惠证’,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医疗救助金,发放救济金50多万元,医疗救助金6万多元,走访慰问了所有社会救济户、特困户、孤寡老人、困难老人和退休老人,发放慰问金4万多元,为下岗人员办理失业证1400多个,开展老人科普知识讲座、卫生健康咨询讲座等10余次,参与人数达5000余人次。为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近年来街道办事处先后投入280万元,修建了街道文化广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去年该街被评为“广州市先进文化价’,近期正申报“广东省特级文化站”。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工作行为

为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制定下发了《居委会工作手册》,完善了居委会工作任务、专职人员工作职责、专职人员工作守则和学习、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了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岗位责任制及民政、司法调解、卫生管理、文化宣传、计划生育、妇女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婚姻登记、失业证办理、计生指标申办、流动人口管理登记、法律服务、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申办等办事程序,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从而使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注重加大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与个人岗位补贴挂钩,以充分调动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专职工作人员补贴分为季度补贴和年终补贴两部分,季度补贴在每月工资发放中预发,如社区居委会出现计生、综治工作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被一票否决的,或因其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被上级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之一的,扣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和承办人本季度全部岗位补贴和居委会副主任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部分季度岗位补贴。年终补贴结合年终对居委会计生、综治、消防安全和其他工作考核结果发放,某方面工作不达标的按所占比例扣减,对专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违纪违规等情况的,扣发当月或季度补贴。年终补贴与个人工作表现挂钩,按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称职以上的年终补贴全额发放,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分别扣发部分或全部岗位补贴。同时,对经考核后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下浮下年度岗位补贴。去年以来,街道办事处先后对6个居委会和20名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了物质奖励,对两个居委会的7名专职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街在大力加强居委会建设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改善社区居委会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努力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和工资待遇,极大地调动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改善居委会办公条件方面,他们采取自建、借用驻街单位用房,与驻街单位合署办公等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目前,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了30平方米以上,同时,街道办事处在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拨出15万元,为部分办公条件比较差的社区居委会重新装修了办公室,配置了空调机、资料柜、饮水机等设施,使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观。为改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福利、工资待遇比较偏低的状况,他们积极与区上有关方面联系,争取支持,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了重大疾病保险、养老金,落实了节日慰问资金和岗位补贴,使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较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使他们能够安心社区工作,积极为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做好工作。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城市基层群众组织,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维护城区稳定,推动倒建文明城区和大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我市社区居委会的实际,借鉴*街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有益作法,我市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应注重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要从建设大城市对社区居委会的要求来考虑,培养建设一支素质比较高、能力比较强、热心社区工作的工作人员队伍,每年适当从中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考一部分工作人员,逐步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的文化、年龄结构,并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工作能力,以适应社区建设对工作人员的需要。

第13篇

2015年3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滕州市为试点城市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枣庄市编办专门组成改革试点调研组,认真研究探索滕州市试点方案,积极创新和实施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实践情况

市县跨部门综合执法情况。2003年1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在枣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2004年,市、区(市)据此组建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后,枣庄市政府制订《枣庄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全面实行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2014年,县级整合工商局、质监局设立了市场监管局,实行部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2015年3月,中编办确定滕州市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省编办于8月批复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市县专业领域综合执法情况。2010年改革,市、区(市)统一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2014年改革,市、区(市)统一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均实行专业领域综合执法。

镇域综合执法情况。2013年12月,为深化滕州市滨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设立了滕州市滨湖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根据授权或委托开展镇域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其他乡镇尚未单独设立综合执法机构。2015年9月,市编办向市编委建议在镇(街)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据统计,目前市级共有事业执法机构37个、编制603名、人员556人;各区(市)共有事业执法机构143个、编制2395名、人员2895人(含编外583人),区(市)事业执法机构在编人员与同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数量比为7:10;全市在镇域执法在编人员近2100人,其中乡镇在编人员占三分之一左右,每乡镇平均33人。另外,据市法制办统计,2014年全市共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15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08件,参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土地权属纠纷等协调会议130余次,处理各类涉法纠纷386起。

虽然通过多年改革和实施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遏制执法队伍无序膨胀、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规章制度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有执法机构队伍数量上分析得出,基层行政执法一些领域仍存在执法队伍过多,有的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实行多头执法,不少部门普遍存在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执法工作中存在着“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等突出问题,主要因素有:

一是多数部门执法机构队伍不规范,人员身份情况复杂。比如:在名称上,有的叫大队、站、所、中心,有的叫局(分局)、科、室等;在身份上,有的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的是劳务派遣、工人、临时人员等;在人员编制上,有的使用行政编制、参公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有的没有编制;在财政经费形式上,有的是全额,有的是差额或经费自理;在执法资格上,有的是持证执法,有的是协助执法等。

二是市区执法事权不明确,执法主体不统一。多数法律法规界定的执法事权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分级职责不明确,比如:省市级政府部门应主要负责标准制订、指导协调及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等,县级政府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执法职责和执行能力。特别是市、区(市)两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机构都有执法权,由于市区执法事权不明确,执法范围、形式不一,随意性大,重复执法时有发生。另外,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权集中后,部门的监督、监察职责界定也很难明确。有的部门内设机构、事业机构都有检查、监察、处罚等执法职责,有的是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执法,多数部门行业领域也未实行综合执法。

三是执法机构队伍社会形象亟需提升。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简政放权、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但执法机构队伍仍然是社会关注焦点。从有关部门开展的年度行风政风评议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看,多数执法机构的评议和调查连年倒数,社会影响较大。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座谈会后,编制部门联合有关执法部门组成专题改革工作组先后对滕州市28个执法部门(单位)和部分镇街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滕州市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又赴常熟、嘉善等地考察,学习借鉴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州市一些好的做法。在此基础上,多次到省编办沟通汇报,不断完善方案。《方案》还先后征求枣庄市和滕州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意见。2015年7月,枣庄市编委向省编办呈报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8月底,省编办批复了该方案。2016年1月,滕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印发了《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意见》,配备了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着手开始人员编制划转工作,试点改革工作启动运行。

(一)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范围

1、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方案》明确在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的5个领域基础上,将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国土资源、建筑业、人防、防震减灾、民政、文广新、旅游服务业、商务、粮食流通等11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综合执法。

2、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考虑到部门、行业和专业领域特点,《方案》明确保留了部分专业性强、技术支撑要求高的专业领域行政执法,分别是:市场监管执法、环境保护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卫生计生执法、交通运输执法、农业执法,这些领域。

3、其他行政执法。《方案》明确对于暂未纳入市级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如社会保障、食品药品、水利渔业等,将其承担的行政执法权统一调整,归并到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执法机构,实现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集中,避免部门内部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二)整合执法机构编制资源

《方案》明确将城市管理局的职责并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及国土资源、人防、文化市场、旅游、粮食流通等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执法大队,内设22个执法中队派驻镇(街)和经济开发区开展综合执法,1个直属中队负责重大执法任务和跨镇(街)执法活动等。按照“编随事调、人随编走”原则,将人员编制相应划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执法大队。

(三)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镇(街)和经济开发区派驻执法中队。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日常管理以镇(街)和经济开发区为主。各镇(街)和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镇(街)、经济开发区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既是中央和省里要求,也是下步工作推进的重点和难点。《方案》还提出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科学理顺政府职能部门与市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关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和执法”长效措施。

三、下步对策建议

实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直接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城市治理、优化社会环境、保护公众利益等方面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既是政府部门实施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性调整,也是由“人治”转向“法治”的机制性改变。

(一)继续推进政府“大部门”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和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打好基础

一是继续深化政府“大部门”体制改革。要通过考核、评估、督查、审计等形式推进“大部制”体制改革落实,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防止“大部门”体制“虚化”,明合暗分,改革不到位。继续推进经济管理、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大部门”体制改革,科学核定市县行政编制总量和工作部门限额,切实精兵简政,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梳理好机构编制资源,打好改革基础。

同时,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为统筹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体制,建议城市管理局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综合执法大队为综合执法局附属机构,单独明确为执法专项编制,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人员工资标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鲁办发〔2015〕9号)执行。整合后,执法机构中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其人员身份不变,新进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凡进必考。

二是努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具有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剥离,交由行政机关或执法机构行使,为整合执法机构创造条件。

三是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适时动态调整市县政府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探索制订执法权力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为综合执法机构提供执法职责依据。

(二)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市县政府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点城市要建立以市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要加强协同执法机制,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专业领域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力量机动调剂、优势互补,形成全市执法一盘棋格局。可采取由分管市县长兼任综合执法机构党委书记,加强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统一领导,县级综合执法局局长可高配副县级。

二是坚持服务为先的原则,建立综合执法服务平台。综合执法要体现出不仅仅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更重要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也要提升并改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队伍的形象。建议参照公安机关110服务平台模式,整合县域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实行网上运行,在县级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和公共服务110或111平台,统一受理区域内所有违法和能力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全面梳理并公布综合执法和公共服务清单,加大宣传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同时,派驻执法机构也可参照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的设置模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为指导好市县政府有效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省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行业管理特点,把握好行政决策、执行执法和监管服务的关系,制订全省年度行政综合执法检查建议方案,确保行业法律法规在市县层面有效实施。在具体执法活动中,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向政府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于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四是建立基层执法联动制度。乡镇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执法平台,承担乡镇区域内各类执法活动的综合协调、依法查处和管理服务等职责。按照“资源共享、就近支援、协同应对、”的原则,统筹组织领导,整合执法资源,完善运行机制,耦合监管盲区,协调解决执法难点,组织联合执法和协同执法行动。

(三)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环境

第14篇

(一)提高信息登记质量,积极培育信息应用意识和水平。各地做基础工作时,须严格遵循“从严、从细、及时、高效”的工作原则,网上登记的流动人口率、出租房屋率和“人户一致率”的要分别达到90%、95%、70%以上,流动人口中的党员、人大代表、协政委员、党代表的登记率要达到90%以上,携带儿童登记率、婚育证明查验率达85%以上。流动高危人口列管面达到2%,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根据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还必须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员的手机号码、携带物品等信息的采集登记,同时也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干部等人员手机号码等信息的采集登记,使基层基础信息为现实工作服务更具实效性。

(二)严密组织网络建设,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首先市一级要及早发挥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指挥协调功能,各镇(街道)同时加快完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加快在村(居、企业)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速度。充分利用好村级服务管理平台,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与综治管理站合署办公模式。积极挖掘服务管理经费的筹措渠道,配强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三)适应服务管理形势,健全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积极研究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展形势,行动期间要制订出相应的计划,认真加以落实。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系紧密的部门率先行动,优先解决好流动人口的就业、教育、医疗、计生、维权等问题,加快“暂住、就业、计生”三证合一的进度。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络的建设、考核机制的建设和各方面工作责任的落实。

(四)加强部门联动,切实提高流动人口权益保障。针对年初流动人口流入数量大、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严峻的特点,各部门要加强通力合作,重点解决就业服务和劳资矛盾等问题,加强法律援助和维权保障,使流动人口劳资纠纷调处率达到95%的目标。各地根据实际,探索建立群体性事性预警机制,使流动人口中的能发现得早,处理得及时,以更好地为*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二、方法措施

(一)健全工作格局,大力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各镇(街道)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投入,尽快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在流动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居和100名以上的企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按500:1标准选拔配备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队伍,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一职多能的作用把驻村干部、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充实到基层服务管理队伍中去,认真吸收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在当地推出村级服务管理站“样版”,通过以点带面有步骤地在各村(居、企业)推进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积极摸索与村级综治管理站的合署办公模式,理顺服务管理队伍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二是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并发挥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明确落实*、人事、劳动、计生、教育、建设、城管、工商、税务、卫生、交通、民政、农业、司法等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制订出相应的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在专项行动期间要进行一次涉及本行业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排查摸底,对本部门全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认真加以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专项行动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逐级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综治调解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及时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从各个方面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增强“新*人”对当地归属感、认同感、进一步激发他们建设第二故乡的热情。

(三)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水平。

1.各镇(街道)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村(居)、用工企业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逐家逐户开展登记排摸,对排摸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录入现用的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人户一致率”。各有关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流动人口就业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并做好相应的登记,使本单位对所属的流动人口情况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在排摸过程中,特别要加强对暂住一个月以下流动人口和16周岁以下儿童、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流动人口携带车辆的信息采集。工作中,同时要把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结合进去,在出租房屋的显眼位置张贴“消防安全警示牌”及相关普法宣传标语,落实出租房主和用工单位治安、消防、计生管理责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保证书

2、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在工作中要坚持边排查、边登记、边整改,对排摸中发现的无暂住证、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或暂住证、婚育证明与实际不一致等情况的,要及时督促纠正或办理。经催办仍未办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排摸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发给火灾隐患通知书,要求出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特别要整顿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对安全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房屋要坚决予以整治;落实出租人、业主共同参与管理的责任,各房屋出租人和业主对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要及时向*机关报告,发现承租人有计划外怀孕、非法生育的应及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对于房屋出租人及业主不依法履行责任,经多次教育通知仍得不到有效纠正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坚持社会化管理手段,大力推进自治自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依靠和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整合和挖掘社会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快推进新民之家和村(居)集中居住区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开展内部集体宿舍的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管理、流动人口的党团组织建设,大力开展流动人口文化建设,丰富流动人口文化生活;以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载体,以创建和谐社区(村)为契机,进一步依靠基层组织,在一些班子较强、经济条件较好、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村,推广实施以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承包责任制,实现以市场化运作确保小区域的平安。同时,积极实施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前移工作,重点在流动人口300人以上的村(居)、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信息登记办证点,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社会化、自治化进程,方便流动人口进行暂住登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4.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的处理能力。各地要注重流动人口中信息员的建设,各单位可以借鉴横峰等地经验,在流动人口的党员、干部和积极分子中选拔部分综合素质较好的人员,建立流动人口联络员制度,参与当地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使服务管理对象与服务管理部门间形成良性互动,丰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方法手段,增强掌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势研判的实时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各种平台在流动人中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维权服务,使流动人口权益的问题诉求有渠道、解决有依靠,增强政府部门在处理流动人口中的主动性。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市里将组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同时,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结合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评出若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专项行动到三月底结束,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流动人口基层网络建设,解决我市春节后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所涉及到流动人口的权益维护、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和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多发的情况,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此项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里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和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强化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狠抓措施到位,确保责任落实。

(二)大力整合资源,实现社会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应当大力引导、组织、运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加入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中来,形成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此次专项工作的主力军的作用,尽快组建好服务管理网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要积极指导各镇(街道)、村(居)、企业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第15篇

一、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是积极主动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实际行动,是针对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促进国土资源系统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事关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去年,我局发生的案件涉及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出让、资金管理、行贿受贿等问题,涉案金额较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行政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发生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身同感受,我局党组更加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组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本着对国土资源事业和全系统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

二、查纠防结合,着力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组、土地市场治理组、矿业权市场治理组、建章立制组、案件协查组,制定了《高要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高要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股室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效地开展。

(二)边查边纠,对症下药,规范运作。局党组及各股室、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和属下单位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各自责任分工,对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审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结合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边查边纠,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降低案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成立了配合检察机关办案领导小组,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案件发生至今我局共有9人被立案查处,先后逮捕刑拘6人。通过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分清涉案人员责任,加快案件查处进度,目前已经3人不,1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主动组织清理违规发放的资金,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主动配合办案人员及时清退有关款项。还协助检察机关收回涉案人员梁某名下的用地,及早追缴梁某补缴的土地价差款。

二是清理不符合政策文件,严格依法行政。由市委办、市府办牵头,对与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相冲突的地方性4份文件,予以废止。

三是依法追缴地价款,挽回案件违法违规办理用地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收回高要金利镇559.35亩违规出让土地,并在今年11月,我局将该土地的其中的207.4亩重新挂牌出让,成交价款达7330万元,创我市工业用地出让价历史新高,扣减用地报批成本和整改清退的补偿款项1263.885万元,实际挽回国家经济损失6066万元。并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依法追缴9月高要市政府出让给新明珠集团1500亩土地价差款4740万元,已全部入库。

四是开展矿产资源整改专项行动。从去年6月份开始,开展了全市矿山专项清理行动,查处无证非法开采1宗,查处超量开采6宗,缴交采矿权价款327.4万元;查处超层越界开采3宗,缴交价款2.188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78.482万元,罚款9万元;进入立案程序罚没款14.34万元。

五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相关的用地问题。撤销金盛工业园违规批准补办用地手续文件,并对金利镇擅自征收出让、但尚未使用的土地559.35亩,收回由市政府作为储备土地。另外通过多次主动省检察院沟通,已争取省检的支持,同意由高要市政府逐级上报,将金盛工业园区需要完善用地手续的4312亩用地,按“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补办用地手续。并且在不超过原贷款规模的前提下,同意该园区的企业办理房产地产抵押融资续贷业务。

六是认真开展财务管理检查专项行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财务管理漏洞,经征求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和市政府的同意,从高要市财政局借调了两名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人员到我局财务股主持和指导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完善规范局财务帐户管理和经费预算、报销等规定,及时撤销合并过时帐户,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财务管理漏洞。

(三)防范风险,建章立制,防控在先。

一是建立联合会审制度,严格用地审批。市政府成立了高要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政府制定颁布《高要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办法》,建立了全市建设用地审批(会审)制度,对全市土地出让、项目用地预审一律实行集体会审,所有用地审批必须经市用地审批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切实规范了用地审批制度。对重大用地审批,还需征求市纪委监察部门和检察部门意见,上报市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再具

体操作。二是建立全市土地执法巡查责任制,严格土地执法。力促市政府制定颁布《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和《高要市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共同责任制度,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基层所和执法队规范化建设,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在解决基层所独立办公场所和执法车辆基础上,今年投入50多万元,为基层所配备手持gps定位仪、红外线测距仪、数码相机、手提摄录机,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装备水平。并建立巡查台帐,实行动态巡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案件信息情况通报、土地执法联合机制和查处国土资源犯罪行为联席会议等3个制度,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的群防群治网络,使土地执法的廉政风险得到及时防范。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局财务开支若干问题的通知》、《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制度》、《班子联系基层所》等制度,局内所有重大开支、决策、人事安排、业务审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通过,并由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到各部门,强化行政权力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参观肇庆市纪委举办的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到四会监狱接受狱中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征订《〈廉政准则〉学习实用读本》等,使拒腐防变的警钟长鸣。成立了《办事指南》和,《工作制度》编制两个专责小组,细化业务流程和审批程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来构建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体制。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透明政务。成立了信息工作小组和组建了信息中心,组织中层干部到观模湖南长沙县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拟定了我局“十二五”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利用“一张图”和土地“征、批、供、用、补、查”综合电子信息监管平台,规范各项业务审核审批程序。建立政务网站,推动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信息手段实现对国土资源管理者自身的约束与监督。

三、“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一)按时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对各项权力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重点工作环节、工作部位和工作岗位进行梳理,排查出廉政风险点60个,其中:a级风险点10个,b级风险点25个,c级风险点25个;制度漏洞8条。干部职工清退有关违规款项459.2万元。

(二)整改防控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基本完成《办事指南》的重新修订,规范各项业务工作;二是成立矿业权交易中心(与地产交易中心合署办公),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三是建立健全制度10项,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逐步实现透明政务;五是通过对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防控,变“风险点”为“安全点”。六是干部职工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算好人生账,筑牢思想防线,拒腐防变的自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围绕“保稳定、保运作”工作重心,各项业务工作成绩突显。制定了《高要市国土资源局41项重点工作分工安排表》,并公开上墙,层级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全年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全力做好用地报批工作,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三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取得突破,成为我省第一批允许置换2625亩增减挂钩指标报批用地的单位。四是“三旧”改造工作走在肇庆市八个县(市、区)前列。五是完成园地山坡地耕地开发6000亩的目标任务;六是建立了全市闲置土地动态监测台账;七是遏制违法用地工作取得实效。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2.07%,比上一年下降了3%;八是基本完成江肇高速、南广铁路、江滨新城等项目7780多亩的征地工作;九是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地质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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