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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为认真贯彻“7·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25”全省特种设备“百日隐患铸安”电视电话会议和“7.28”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决定开展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依据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安〔2017〕x号),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x质特〔2017〕x号)、《关于印发淮北市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质特〔2017〕x号)。
二、督查时间
2017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部署安排、检查除患等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锅炉、电梯、油气输送管道)开展情况。
(三)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运行安全水平是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效能、安全监察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人员
在市局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对各监管责任区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支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见证材料、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加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纪办[**]56号)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在重要时间点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方案》精神,持续抓好重点时间节点廉洁纪律督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根据**市委、市纪委工作部署及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拟于**年12月15日至**年春节期间,对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施“X”专项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年12月15日至**年元旦;
第二阶段:**年1月17日至**年春节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管理使用
主要检查内容:1、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是否存在变通现象;2、单位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总面积是否符合规定标准;3、是否存在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占用多处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干部退休后仍占用办公用房问题;4、是否存在豪华装修办公用房情况。
(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
主要检查内容: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本单位公车管理制度;2、是否落实派车制度,有否派车记录;是否实落实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使用公车有否出车审批记录;3、有无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行为,公车有否违规出现在休闲消费娱乐场所、旅游景点、住宅小区等场所;4、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号牌改挂;5、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是否按要求实行车改,取消车辆是否均已封存入库;是否按照长车改办文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车辆。
三、监督检查方式
办公用房:采取现场查看和实地测量方式。抽查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单位2间。
公务用车:采取现场查看和非公务场所暗访相结合方式。抽查单位不少于3个,非公务场所(休闲消费娱乐场所、旅游景点、住宅小区等)暗访不少于6个。
为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 办,为全乡人民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根 据 5 月 26 日公安部 “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清网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贵州省公安 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 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自 20__ 年 5 月至 20__ 年 7 月在全县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使此项行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是:一是督促派出所、司法所开展各项治安整治行动,配合抓获一批网上逃犯; 二是督促加强人口信息管理,更正、完善一批错误、不全的网上追逃信息; 三是结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审核、撤销一批不符合网上追逃条件的信息。
二、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一是重点逃犯:主要 包括部省级通缉、部督捕、命案、涉爆、涉枪、涉毒、 涉黑、涉拐、涉假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疑难 案件等民愤较大、 危害严重的逃犯。二是重点问题: 一要着力查纠网上追逃工作中不作为、不认真问题;二 要着力查纠在逃人员信息错误、错抓无辜群众问题;三 要着力查纠弄虚作假、虚报战果问题;四要着力查纠逃 犯身份被“漂白”问题;五要着力查纠通风报信、包庇 纵容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乡政法部门网上追逃“清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主 任: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 综治办负责人 司法所所长 纪委办负责人 综治办工作员 派出所民警 派出所民警
办公室设在乡派出所。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权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
四、步骤安排 动员部署( (一)动员部署(20__ 年 5 月) 5 月下旬,组织政法部门认真学习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厅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阶段集中行动( (二)第一阶段集中行动(20__ 年 6 月至 12 月) 1、排查摸底。6月底前,/!/结合实际,摸清各类网上在逃人员底数,排查梳理线索,分析久抓不获的原因, 逐一建档,逐一提出追逃措施。 2、全面清理网上在逃人员信息。7月底前,要按照 “谁立案、谁上网、谁负责”以及办案单位归属原则, 对网上在逃人员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核实、深入甄别,该撤销的撤销,该更正完善的积极予以整改,不该追逃的坚决予以纠正。 3、实施集中抓捕行动。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分阶段、分步骤地全力配合缉捕逃犯。通过 7 个月的努力,到 20__ 年底,力争使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数量下降 50﹪左右。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三)第二阶段集中行动(20__ 年 1 月至 6 月) 20__ 年 1 月,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第一阶段集中行动情况,部署第二阶段的重点工作并组织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集中考核验收。通过努力,实现专项行动工作的总体目标。
五、职责分工派出所: 派出所:要组织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等影响较大、 群众反映强烈的逃犯进行专案追逃;结合日常工作甄别、审查抓捕逃犯;在数据支持、追逃业务、技术保障等方面为专项行动提供相关服务配合;进一步严密网上追逃 工作程序,对在逃人员信息的上网、撤销、修改、删除、 信息质量监控、在逃人员户籍地协查等日常业务严格审核把关、指导考核;进一步加强网上追逃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实施网上追逃工作规范。在专项行动期间, 要组织开展全县统一的集中缉捕行动。 司法所司法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组织专项行动的新闻,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处置相关舆情事件,引导相关舆论。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加强领导,全力保障。 照中央、省、地部门的部署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视频调度会、总结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城市面貌明显变化,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成为某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国家中心城市、综合门户城市地位更加巩固,和谐社会创建成果惠及百姓。
(一)第一阶段(____年_月—____年_月)。
以迎接____年亚运会和城市环境面貌“到____年一大变”为契机,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督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迎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各专项及子项工作按季度分解行动目标计划,以便评价与考核。
(二)第二阶段(____年__月—____年__月)。
增加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巩固第一阶段创建成果,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整改力度,全面迎接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综合考评。该阶段目标计划于____年_月前制定完毕。
二、工作任务
《××市____-__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督查项目专项整治方案》共包括__个专项整治项目,主要涉及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及公共秩序管理等内容。既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在创建过程中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其中我局作为责任单位之一的项目共_项,分别是: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整治,报刊亭规范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公交营运秩序管理,规范“五小”企业经营,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创建办:承担督办和协调责任,督办各子项工作的推进,协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计划方案的有效落实和推进。定期向市专项牵头单位报送子项进展情况,反映问题。并按市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定期召开各子项工作会议,检查计划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季度考核。
(二)牵头责任单位:承担组织、协调牵头子项工作计划的执行和处置责任,负责制定子项工作安排,按计划推进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反映情况,主动攻坚,保证工作顺利推进。迎检和迎接考评时负责提供材料及考察地点。
(三)配合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责任单位,按计划实施相关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市创建办要求提供文档资料进行审核,各配合单位要按牵头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由牵头单位统一整理后,报市局创建办综合上报。
四、工作督查
根据市创建办的考核方案,按季度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作为督查的重要依据。考核由各单位自我评价和市局创建办综合评价两部分组成。
(一)牵头单位自我评价。各牵头单位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向市局创建办报送本季度完成工作计划情况。
为切实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确保开学平稳有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以及“创城”工作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
三、督导方式
学校自查,县级排查,市级督查。
四、督导人员组成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局机关相关科室院馆抽调人员组成4个市级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区县、xx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学校对开学工作进行市级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时间:2月14日-17日。内容: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自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逐项自我纠正解决。二是各区县排查。重点检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民办学校等,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区县、xx经济开发区自查报告请于2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督导办。
(二)市级督查。2月16日-17日,督查组对市直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2月21日以后对区县、xx经济开发区进行抽查。抽查区县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和公、民办等不同类型学校,以及农村学校(含教学点)。
六、几点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学工作,并提前完成书面自查报告待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落实以人为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建立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细化工作责任,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保障“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推进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三、加强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县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园区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安委会关于《莲花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各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决定在2018年2月——2018年12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放在第一位,全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严松恩(主任)
副组长:李希光(副主任)
成 员:彭珂、刘剑锋、朱汉文
二、细化实施方案。
要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检查,及时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各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月上报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学习活动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到每个职工。
四、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一)强化综合督查。园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生产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大排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各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大排查及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措施。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镇、各行业和领域。突出检查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特种设备、农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内容
1、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与专项整治督查同时进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等情况;
3、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根治情况;
4、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情况;
5、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规章制度、防范措施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5月6日-10日,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11日-15日,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分工
为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决定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和4个综合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督查指导。
(一)专项督查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组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水上交通专项督查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3.消防专项督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专项督查组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专项督查组由县安监局组织实施;
6.电力专项督查组由县经信委组织实施;
7.农业机械专项督查组由县农机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专项督查组由县质监局组织实施;
9.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除融入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并督查外,其总体工作由县安委办组织推进。
教育、卫生、工商、文化、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行业、本系统专项督查组,充分履行行业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二)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分组及督查时间安排同洪安发〔2013〕9号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各镇、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取得实效,并将工作方案于5月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各督查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被督导镇和部门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基本情况,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督查期间,黄润秋一行深入到襄汾县和尧都区,先后前往襄汾县星源集团水泥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和尧都区贾得中学、海姿供热公司、段店乡赵下村,实地督查了企业减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洁净焦发放及使用等工作.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汇报了我市基本情况、近年来环保工作情况、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情况、环保部约谈整改和控硫治污攻坚进展情况.
郭长青强调,山西省环保厅将坚决贯彻环保部专项督查组的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临汾环保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汾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把握好环保工作和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系,努力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要在当前抓住燃煤污染治理的同时,统筹把握“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抓好土小企业、工地扬尘以及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要道重点区域的治理.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控污降硫各项工作,在空气质量改善领域为全省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临汾市委书记岳普煜在主持汇报会时表示,临汾市将按照环保部督察组的要求,在原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的要求,细化、深化、量化各项工作,做到底数清、措施实、方案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将努力抓好原料厂、施工工地、交通运输、物流搬运等重点环节扬尘治理工作,着力做好pm10和pm2.5的防治工作,并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其他方面工作.将全力配合好督查工作,向督查组全方位开放,通过督查发现暴露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水平,扭转临汾大气污染被动局面,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委在印发的《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文件中,明确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联系督导区县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电力科对电力公司进行督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与各相关业务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全面开展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整体部署动员。7月3日,在全委职工大会上传达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精神和要求,并对我市工业系统大检查工作做了整体部署。
(二)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遂经信〔2017〕128号),对全市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安排,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按时完成排查;根据国、省安委会督查反馈情况,我委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工业行业涉及的电力、石油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的对照检查表,对区县和我委督查检查提出了要求。
(三)专题会议研究。7月13日,我委召开第17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要求逐个企业进行安全排查,对已经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优化现有应急预案,使其更具操作性;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内信息通畅。8月7日上午,我委又召开党组扩大会,再次听取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强调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注重工作重点,特别是危化品、粉尘防爆行业,以及山体滑坡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面开展检查。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经信系统共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20余场,派出检查组40余支,排查企业530余户,共排查核实150余处安全隐患点,下达整改通知书80余份,并建立了隐患台账。要求企业及时排查,限期整改,涉及地质灾害等隐患移交当地国土部门处理。
(五)国省督查整改。一是下达了《关于对国务院安办、省安监局督查反馈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和督查的通知》(遂经信函〔2017〕168号)和《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二是分别抽查了大英县、蓬溪县等区县的突出隐患整治情况,并对已完成的隐患进行了核验;三是9月27日在我市经信系统召开的安全维稳工作会上,对国省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业领域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区县园区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三、突出重点,开展工业系统专项安全整治
根据我委工作实际,制发了《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遂经信〔2017〕163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遂经信〔2017〕122号)、《遂宁市经信系统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遂经信函〔2017〕70号)、《遂宁市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实施方案》(遂经信〔2017〕153号)等文件,突出抓好了电力系统、地质灾害、防汛、危化品、加油站等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对开展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三岗四类”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好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台账、培训档案。同时加强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上半年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平台,举办安全培训班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员100余名;8月22日,组织召开遂宁市经信系统消防与安全生产培训会,邀请了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和四川省工程机械安全协会的领导对全市300余名企业家、经信系统分管安全领导和科股长进行了消防和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一、总体要求
针对全县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分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县政府对各乡镇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逐宗逐项落实到位,确保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我县开展专项行动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三个工作组,即协调组、技术组、督查组。
(一)协调组
由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人员组成:
负责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协调安排乡镇和工作组的工作,负责联络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参与联合办案,协调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用地项目的纠正整改工作。
(二)技术组
具体人员为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土地执法专项行动期间查处、补办用地手续等工作,对全县各乡镇和各督查组的纠正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政策界限以及业务操作方面的问题提供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各乡镇和各工作小组按时完成纠正整改任务。
(三)督查组
设立11个工作督查小组,督查乡镇做好纠正整改工作,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抽调:
三、工作步骤
纠正整改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整改阶段(从9月14日——9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纠正整改措施。
2.对已报批未供地的项目,按照供地政策和法定程序履行供地审批手续。
3.对未报批的用地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对平整土地未建的,督促乡镇和用地单位采取复耕措施,能够种植农作物的,恢复耕种,无法耕种的,必须恢复植被,达到披绿的要求。
4.对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组织准备好申报材料,同时,按规定实施处罚,将查处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审批。
5.对存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等问题的,逐宗地、逐项目提出处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处理阶段(10月1日——10月8日),主要工作任务是:
1.将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用地项目有关资料汇总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分批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建的项目,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采取措施,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清理出来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项目立案查处,依法整改到位。
按照我委安排,第五纪检监察室成立专项督察组,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委委员 担任督察组组长,成员有 ,从3月20日起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包抓镇办、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门督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大部分单位能够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各项工作任务整体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查办案件案卷质量不高,力度不大,对发生的违纪问题在定性上不够清晰,语言陈述不到位,案件审理适用条例规定、法律条款方面还不够精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发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志式”谈话室各项硬件设备基本配备到位,但使用的比较少,出现闲置现象。
二、关于审查调查方面
案卷资料有些单位还不是很完整规范,个别还存在已办理完结的案件没有装卷、形成规范卷宗。初核前工作方案没有制定,缺失审查调查工作方案,无个人悔过书,被核查人任职资料不够完善,对被核查人“两代表一委员”的主体身份没有明确,同时对于发生的违纪问题没有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案件剖析材料。开展“走读式”谈话前,没有做到事前有准备,做到“六必知”,无“手递手”交接单,审查调查安全防范预案还不够细致,对可能发生的突况没有进行预判及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取证方面工作还不是很细致,证据复印件上取证日期、复印人、提取人等信息不够完善。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方面
党(工)委、纪(工)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等资料。存在大多数单位线索摸排能力不强,没有排查出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线索,没有突破扫黑除恶问题线索“零记录”,扫黑除恶案件查办“零记录”。
四、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面
党(工)委、纪(工)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相应的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和学习笔记等资料,纪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常态化,建立了问题线索和案件台账。存在排查出来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比较少,需加大摸排力度,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搜集渠道,存在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工作力度不大,宣传氛围不强,宣传稿件少。
五、大棚房治理方面
督查单位按照市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明确了包抓领导,进一步细化了包抓干部落实大棚房整治工作的各项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整治力度,配合相关职能单位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存在对大棚房整治工作的业务知识还不够精通,摸排出的大棚房问题线索比较少。
六、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方面
督查单位按照要求对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宣传动员,有自查自纠、个人承诺等相关资料,但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对上级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没有完全领会和运用到具体实践当中,个别单位还存在未“破零”的问题。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内容是安排部署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镇镇长及分管副职,县直相关单位分管副职,各中心派出所、城区派出所所长,各刑警中队长。
议程有三项,一是由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同志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二是由公安局长同志宣读《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作重要讲话。
首先请书记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
下面,请宣读《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现在,请书记作重要讲话
刚才,书记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局长宣读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在全县深入开展好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了动员部署。书记的讲话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再讲三点意见:
一、迅速学习传达。
各级各部门会后要立即学习传达这次会议精神,把广大政法干警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书记的讲话要求上来。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密切协作配合。
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和措施要求已经明确,政法机关及各镇、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戮力同心,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助力经济强县、美丽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县纪委、政法委要加强督查,按照会议的要求严明纪律,严格问责。要通过专项行动,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各种痞霸的同时,锻炼政法干警及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促发展、保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六、督查要求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