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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整改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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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整改方案

第1篇

一、改革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目的

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的目的,就是在保持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克服现行财政性资金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级分散进行缴款以及支付方式存在的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收入入库不及时,退库不规范,支出拨款环节多,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低,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易于流失,收支信息反馈迟缓等弊端,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市局的做法和先行经验,通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发生,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透明管理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的管理职责,增强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

(二)资金高效运转原则。减少资金流转环节,逐步使财政收入直接缴库,支出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加快资金运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预算执行主体不变原则。年初部门预算确定的事项仍由各预算单位执行和组织实施,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不发生变化,同时资金使用权、支出审批权、财务管理职责权限不变。

(四)积极稳妥原则。改革现行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利益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要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实际运作采取“全面推开、分批实施”的办法,以确保逐步得到实现。

三、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成立“盐城市*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账户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按预算收支科目和单位设置明细账。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及专项基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拨付设置分类账。

(3)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按单位和资金性质的拨付设置分类账。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

(5)按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在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开设特殊性过渡性资金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和预算外账户。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特设专户进行清算。

(2)预算外(专项)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及各类专项基(资)金的收入缴款、拨付情况,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3)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

(4)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包括提取小额现金)和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特殊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上述账户资金的记录要与财政国库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性,并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

3、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等,均应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存储和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三)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财政收入按政府预算收入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将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有关法定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收缴程序。收缴程序根据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程序和集中汇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比照上述程序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收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四)建立规范的支出支付程序

1、支出类型。财政性资金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可具体分为工资支出、公用支出、专项支出、转移支出等。

(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公用支出,即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扣除工资支出和专项支出以后的经费支出。

(3)专项支出,即预算单位年度预算中有确定项目用途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以及其它专项等支出。

(4)转移支出,主要指上下级财政之间结算事项的支出。

2、支付方式。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可具体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即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公用支出中的政府采购支出、专项支出、转移支出等。

(2)财政授权支付,即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授权和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暂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专项支出和公用支出中的零星支出及小额现金的提取。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财政部门在确定部门预算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依据

财政支付控制与监督的依据为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月度用款计划。月度用款计划,分直接支付项目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两部分。直接支付项目用款计划又分为正常支出用款计划和专项支出用款计划,正常支出即工资性支出,由财政国库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直接支付计划,下达给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执行;专项支出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编制,经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报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核定后,下达给人民银行国库和银行执行。授权支付额度,由财政国库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情况,核定下达给单位零余额账户的银行和人民银行执行。

4、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正常支出,由财政部门每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直接编制用款计划,并向银行发出支付令;专项支出,由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在经批准项目等实施时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相关科室审核后,由财政国库部门核定用款计划,并向银行发出支付令,银行据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将当日实际支付资金按性质和预算科目汇总,当日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及预算外专户进行资金清算。财政直接支付主要通过转账方式进行。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授权,在批准的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交由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银行在财政部门下达的用款额度内,根据支付情况,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在银行支付系统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尚未健全之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的支付令通过人工操作转到银行,银行通过现行银行清算系统向收款人付款,并在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盐城市*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盐城市*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二)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根据上下一致、有利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和现代银行支付系统等,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编制、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控,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收支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

五、实施的范围和步骤

第2篇

一、改革的必要性

我县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通过财政按年度预算将资金分月分散拨付到各预算单位,由其自主使用。这种传统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存在资金在途时间长、流向不透明、滞留于预算单位、使用效率低等问题,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党的**全会提出要深化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这是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对现行财政国库支付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精神,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主体不变原则。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改变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会计责任主体,预算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自不变,资金筹措渠道不变,债权债务主体不变,单位的经济责任不变。

2、规范操作原则。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国库、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程序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资金安全有保障。

3、高效透明原则。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提高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4、积极稳妥原则。按照改革目标的总体要求,充分做好前期准备,积极组织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再进行全面推广。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把财政支出由以前的“资金流”变为今后的“指标流”和“额度流”,由传统的“以拨列支”变为“以支列支”。

(一)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

改革后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以下几类账户集合组成:

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特设专户清算。

3、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包括单位备用金的提取和补充),并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及特设专户清算。

4、预算外资金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

5、特设专户,由财政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和管理要求批准在商业银行开设的专项资金账户或其他特殊专户。

为了便于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及暂时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资金的核算,还需保留原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支付管理要求,将财政支出分为:(1)工资支出;(2)购买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5)专项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项目,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下同)账户。适用范围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专项支出和转移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在财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和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一般用备用金先支付后报帐)。主要适用于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是直接支付的补充。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用款时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国库支付中心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后,向银行开具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银行根据支付令及时将资金转账支付给收款人,并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月度授权支付额度,国库支付中心将批准的月度授权支付额度通知预算单位、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预算单位根据用款需要在月度用款限额内向银行开具支付令,银行据此通过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财政支出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人行、监察、审计、农行、工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具体实施。

2、设立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在县财政局设立国库支付中心,与原会计核算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二)制定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相应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规章制度。

(三)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逐步使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具体的预算项目基础上,逐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与支付系统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四)健全财政信息网络系统。

建立联接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银行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网络系统,为财政支出管理提供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使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认真审核单位资金使用申请;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银行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控;审计部门要结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实施时间与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

**年5月,做好一系列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工作。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改革实施动员会,按规定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开展对有关业务人员的业务操作和软件应用培训。

(二)初步试点阶段。

**年6月,计划在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启动国库支付中心的运作,对纳入试点的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彻底整治养殖污染,建设碧水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我区平安和谐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7.《省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整治方式

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点多面广,拟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整治。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对水库一级保护区内30家现场认定目前有养殖的养殖户列为第一批整治对象,整治采取资金补助和相结合方式。

四、整治对象

水库一级保护区内30家养殖户。

五、整治时限

年10月底前全面关闭30家养殖场。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局领导和镇镇长任副组长,农业局、国土资源分局、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库养殖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七、部门职责

1.区环保局:负责牵头本次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

2.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合区环保局对30家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下发拆除通知书,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对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确认养殖户猪舍面积,根据补助标准对各养殖户进行补助。

3.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做好猪舍面积丈量、评估工作。

4.区公安分局:负责阶段安全保卫工作。

5.区农业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指导各养殖户发展生态农业。

6.区水务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7.区经贸局:协助养殖场搬迁关闭工作。

八、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确认猪舍面积。9月7-14日前由区环保局、镇组织对各养殖户的猪舍面积进行丈量、评估,并由养殖户签字确认。

2.制定补助标准。根据初步调查数据,30家养殖场猪舍总面积约2420平方米。补助方案为:根据猪舍新旧、所用材料等情况,木土结构每平方米按40元补助,砖混结构每平方米按50元补助,养殖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给予每平方米20元奖励,初步测算需资金25万元。

3.下发关闭通知书。9月20日,由区环保局和镇联合下发拆除通知书,告知各养殖户拆除时限、补助标准及逾期不拆除的法律后果等事项,各养殖户应在10月底前将养殖的猪全部处理,猪舍自行拆除。

4.。11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镇、区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农业局、水务局和经贸局执法人员,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养殖户进行。

5.组织验收。11月10日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30家养殖场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无一头生猪,猪舍已拆除,养殖户书面承诺今后不再养殖,若发现再次养殖,猪舍,并按照补助金额2倍进行处罚。

6.发放补助。根据验收结果,由镇负责发放补助款。

九、其它事项

第4篇

消防安全整改报告

一、总平面及平面布置

1、五层现状为仓库及办公,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验收(验收使用性质为展厅);

整改方案:1、需要消防队技术指导处理。

2、天井设置写字间,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整改方案:1、需要消防队技术指导处理

3、商铺装修占用中庭的建筑面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整改方案:1、需要消防队技术指导处理

第2-3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

二、防火分区

1、商铺装修影响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划分,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第5.1.1条的规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方案:1、需要消防队技术指导处理。

4、设备间堆放杂物、管道穿越防火隔墙处未进行防火封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整改方案:1、已整改完成

三、安全疏散

1.

疏散楼梯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部分楼梯间内设置功能性房间,不能自然采光及通风,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第5.3.7条的规定,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方案:1、30日前步梯间仓库取缔,并对仓库封堵。

2、部分商户疏散存在问题,大于120平米,未按要求设置两个安全出口,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第5.3.1条的规定,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整改方案:1、15日完成商户排查,对存在120平米以上不满足两个消防疏散通道商户进行统计。

2、20日前与商户完成逐户整改措施的确定。

3、对不符合要求的铺位下限期整改单,本月底完成不符合条件的整改。

4、营运部负责提供超120平米的统计,宋阳负责核实违规装修统计,并下整改通知和整改方案报经理审核。

5、4月30日完成整改完毕。

6、部分楼梯间内梯段设置运货钢板,导致疏散宽度不足;

整改方案:已经整改完毕

4、二层以上货物占用疏散通道;

5、疏散通道设置货物,影响疏散;

6、一期、二期中间消防车通道摆放货物,影响消防车通行;

整改方案:(4、5、6条)1、15日以前对消防车通道商户粘贴货物摆放警示线,确保消防通道保持5.5米使用宽度,并书面通知商户放货规范。

2、制定对经营占道的商户处罚制度,对违反消防要求的商户通过下整改单、二次以上下500元罚款单,严格要求商户规范经营。

3、宋阳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预计16日前完成所有规范。

以上3-6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四、消防设施

1、营业区未设置排烟系统、三层B3058机械排烟口设置在商铺内,建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5.3条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整改方案:1、对商户门头及卷帘门开排烟口。

2、部分楼梯间疏散门为普通门;

整改方案:1、已确认为防火门。

3、防火卷帘下方、中庭防火卷帘内摆放展架、货物;

整改方案:1、通过书面和微信加强引导与通知。

3、对所有消防卷帘下更换禁放标识,明示消防规范。

4、制定对经营占道的商户处罚制度,对违反消防要求的商户通过下整改单、二次以上下500元罚款单,严格要求商户规范经营。

4、6层卷帘机配电箱因断电导致防火卷帘无法启动;

整改方案:1、本周完成6层卷帘电机的采购预计费用1500.

2、对市场所有消防卷帘进行统一测试,确保100%使用正常,对不正常消防卷帘和损坏配件统一购买。

3、4月30日完成整改

5、前室及楼梯间正压送风风量不足,楼梯间送风格栅损坏;

整改方案:已完成全部整改

6、防疫期间造成首层疏散门打开,未保持常闭;

整改方案:已全部整改

7、部分防火门缺少顺序器;

整改方案:1、15日完成全部防火门顺序器统计报物资采购。

2、物料到货一周内完成更换。

3、工程物管经理牵头按时间节点落实任务。

8、一层西北侧楼梯间设置杂物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敞开,未保持常闭,部分防火门门把手损坏,封堵不严;

整改方案:1、15日完成全部防火门顺序器统计报物资采购。

2、物料到货一周内完成更换

3、工程物管经理部牵头按时间节点落实任务。

4、4.25日前完成杂物清理。

9、消防设施联动不充分;

整改方案:1、由经理牵头16日前完成各区域设备测试。

2、由经理牵头整改落实问题整改。

10、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部分损坏,地面缺少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

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补贴300张

11、卷帘下堆放商品、货物的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方案:(4、5、6条)1、15日以前对消防车通道商户粘贴货物摆放警示线,确保消防通道保持5.5米使用宽度,并书面通知商户放货规范。

5、制定对经营占道的商户处罚制度,对违反消防要求的商户通过下整改单、二次以上下500元罚款单,严格要求商户规范经营。

6、宋阳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预计16日前完成所有规范。

12、部分消防设施未进行维护保养;

整改方案:已与维保单位进行全部测试,4.30日完成全部测试保养,确保设备100%使用。

以上第2-12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四、五项之规定。

五、消防安全管理类

1.

6-8层部分库房货物摆放不符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18条“五距要求”,顶距应为30厘米以上,灯距不应小于50厘米,墙距应为50厘米以上,柱距不小于30厘米,垛距应为100厘米以上,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整改方案:1、对商户发放仓库使用要求(盖章),落实整改责任,张贴仓库明显位置。

2、五月中旬前完成库房清查,对严重违规的仓库下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过期不整改的做断电督办执行。

3、对商户张贴五距使用规范。

4、安全主管负责各项库房整改的落实。

2、消防设施标识、标志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如排烟口可按分区编号,排烟风机也未标号、防火卷帘标识应规范标识管理;

整改方案:1、15日完成损坏及缺失标识数量报张瑶审批制作。

2、17日以前完成更换

4、部分商铺用电管理不规范,如部分商铺使用饮水机、电热水壶、电暖宝、电暖气等;

整改方案:1、首先下发禁止电热水壶、电暖宝、电暖气等;

2、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排查,一旦发现下处罚单,并没收禁用电器。

4、单位员工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

整改方案:1、完成全员消防设施培训及实操联系,落实部门负责人消防知识监管制度,确保本部门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并与考核挂钩制度。

2、消防部门每天对所有员工抽查3个以上员工消防知识并报综管部。

5、消防管理体系:已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但管理人以下的具体消防工作分工不明确;

6、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较低;

整改方案:1、制作商户消防知识明白卡并统一张贴,铺位老板监督落实。

2、楼层管理负责监督抽查,对消防不达标的服务员回家待岗直至符合。

7、商户的员工流动性大岗前培训不到位;

整改方案:1、制作商户消防知识明白卡并统一张贴,铺位老板监督落实。

2、楼层管理负责监督抽查,对消防不达标的服务员回家待岗直至符合。

8、防火巡查流于形式,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缺乏反馈;

整改方案:1、更换更实用的性防火巡查记录。

2、落实巡查任务,做到巡查谁记录谁反馈主管跟进处理解决的签字流程。(图片、问题、解决请款、反馈)

9、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整改方案:1、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接警做到携带灭火器、对讲机、呼吸器,确认报警地点,接警迅速赶扑现场确认火警情况。

2、每周每班做一次实战演练,并做好培训记录。

3、负责人和消防管理人每月做随机测试,对不合格操作严格考核。

10、检测报告检测范围小于实际建筑面积(约小5000平米)。

整改方案:1、与检测单位沟通18日以前完成2020年检测,确保检测范围100%全方。

2、张洪牵头按时间节点落实检测及报告问题原因。

11、增设购买器材装备,增加救援点,加强微信站消防人员技能培训,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与其他微信消防站的联勤联动。

整改方案:1、周四集体学习区域联动预案,加强联动意识。

2、与消防队沟通增设消防器材的明细清单。

3、优化消防培训和实战演练(每周一次),本周做一次随机演练锻炼应急检查。

4、每周组织随机演练演习。

5、消防主管负责培训,赵志勇负责每周检验。

6、已购买消防缺少装备。增加维修消防应急处置点。

第5篇

近来,公司行政人员迟到的现象很严重,为了改善这一现象,我部门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1. 因公司内部调整,原财务室搬迁至第二办公室,为了跟上公司总部的考勤制度,第二办公室的员工必须早上9:00到岗后,打电话报备总部,由总部专职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方便上级领导查询。

2. 销售部,市场部的员工由于工作弹性很大,外出办事的几率很大,故请这两个部门的工在一般情况下,都必须早上9:00到公司报到,如有需要外出则必须用各门市的座机打电话告知公司总部专职人员,并做好考勤记录;市场部的员工如需外出或有事不能到公司报到,则需用公用电话告知公司总部专职人员,并做好考勤记录,方便上级领导查询。

3. 人力资源部及采购部的员工因工作弹性非常大,常常需要外出,故一般情况下,请这二个部门的员工在办事地点用座机打电话告知公司总部专职人员,并做好考勤记录。方便上级领导查询。

4. 库房配送部的员工因工作弹性非常大,每天早上9:00到库房上班时,需用库房座机电话打电话告知公司总部专职人员,并做好考勤记录。方便上级领导查询。 请各部门配合执行考情制度,特殊情况如下:

1. 需要请假的,请各位同仁提前三天写好请假条,报备公司。

第6篇

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把隐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隐患排查不走过场,不丢死角、不出漏洞做到对我乡的隐患整治率100%,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半成品的违法活动,合法生产厂家的“四超二改”等安全秤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保管员等培训考核情况,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蔬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情况,销售和采购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等问题,不按标准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乡政府挂牌督办的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危险点段、危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无牌无证车辆与农用机动车上路,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

(三)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医院、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客运车站,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建筑防火、消防安全蔬散自动消防设施,重点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四)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实施整治

(一)部署阶段(3月)乡政府结合实际对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阶段(4-5月)全面开展排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该实办的要交办,该上报的要如实上报。

(三)整治阶段(6-10月),按照制定隐患整治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集中整治。

第8篇

通过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隐患大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处、严罚”,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非法行为,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着力实现今年后段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一)生产环节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仍在生产的。

2.存在“三超两改”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或将高危险等级置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的行为,药物总库超量储存、总成品库库存产品超过核定储量,无药工房存放药物或含药半成品以及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

3.防静电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整改后复查仍存在问题的。

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批准上岗作业的。

5.未经复产验收和批准或责令停产整顿后未经批准就复产的。

6.存在转包分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委托加工、冒牌贴牌生产等行为。

7.未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粘贴产品流向标识的。

8.黑火药、引火线企业“五统一”未严格执行和落实到位,本质安全水平(道路、视频监控)等未按要求完善整改到位、超量生产和储存的。

9、企业未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经营和储存环节

1.经营、储存场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许可证载明内容与实际不符销售烟花爆竹的。

2.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零售单位非法经营“三无”产品、违规销售A级燃放产品等。

3.将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不具备储存条件的民房、废弃的厂房工房或其他建筑物内的。

(三)运输环节

1.使用非危货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易燃易爆原辅材料的。

2.不使用审批的危货车辆、不按审批的路线、违反烟花爆竹运输要求等进行运输的。

3.未按照跨厂区运输危险物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

4.黑火药、引火线未按要求进行流向和包装管理,未依法办理运输许可手续擅自进行运输的。

(四)燃放环节

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在禁放的场所、地点、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在专门的燃放场或产品试验场试放产品,严重扰民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五)打击非法生产环节

1.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

2.非法制作和买卖引火线、亮珠、内筒等烟花爆竹原辅材料及半成品的。

3.利用废旧工房和私搭乱建工库房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进行组盆串引等生产行为的。

(六)原辅材料管理环节

1.采购质量低劣或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相关资质的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

2.批量采购或使用未经安全论证的新材料的;

3.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拒检、逃检现象的。

(一)宣传动员(10月26—28日)

1.10月26日,印发__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10月28日前,召开全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浏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浏阳市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浏安发〔2015〕7号)文件精神,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10月28—31日)

1.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召开全体职工会议,组建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员、各生产线(车间)主任等参加的专门工作班子,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学习和培训。

2.企业专门班子要按照《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1号)和《浏阳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具体内容见附件1)的检查项目、内容逐条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隐患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报当地安监站备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措施、人员、资金、时限,积极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镇安监站备案。

(三)乡镇排查及部门督查(10月31日—11月30日)

自10月31日起,镇政府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检查组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本辖区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严格按照专项检查和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对检查中,发现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无法保障安全的,要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消除。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督促企业一项一项、一条一条整改落实。同时,按照《__镇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对全镇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排和声势浩大的

“清剿行动”。

(四)接受市级抽查(11月1—2月7日)

自11月1日开始,市安委办将组织7个专门的抽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安排见附件2),到2016年2月上旬前全面完成抽查工作。抽查的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市安委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新闻媒体将全程参加并及时曝光暗访情况。

(五)总结通报。

镇政府将及时把工作开展检查或督查情况报送至市安委办,并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全镇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务必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手段和果断措施,严密防范,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第9篇

1 机动车修理业火灾危险性及不安全因素

1.1 建筑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尤其是个体修理户,大多用油毛毡搭建。

1.2 无防火间距,布局不合理。车库与住宅毗连在一起,既没有防火间距又没有防火墙。

1.3电气线路混乱,乱拉乱接情况普遍。机动车修理业安装的电源线几乎都是临时线,照明灯都不是防爆的。有的冬天还在车库内用电炉、火炉取暖。

1.4 车库内易燃物品成堆,吸烟问题严重。许多机动车修理辅内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汽油乱存乱放,火险隐患较突出。有的库内还有家具、餐具,有的工人在清洗零件的汽油桶旁吸烟,随地乱扔烟头。

1.5没有配置消防器材,自防自救能力差。有的不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不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扑救初期火灾。

1.6 大部份修理部,集作业间、库房、食宿于一室,堆放的橡胶胎和常备的汽油、柴油都是危险品,而室内同时进行焊接作业,火星飞溅,取暖做饭,明火不断,令人触目惊心。

2、机动车修理业火灾预防措施

2.1 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机动车修理业火灾危险性特点,制定宣传计划。重点宣传消防管理规定、建筑防火规定、修理业管理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规定。

2.2 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火险隐患。

2.3 严格建审制度,杜绝私自乱建。对没办理审批手续已经建成使用,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按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立即进行整改,补办审批手续。对符合建筑防火规范和安全防火要求的,发给“消防安全许可使用证”或“消防安全合格证”。

2.4 深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积极消除火险隐患。公安消防及有关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经常开展对修理业的安全检查。消防监督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互相协调,制定整改方案,一同检查治理。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强调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一时整改不了又不能保证安全的,消防监督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予以查封或取缔。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相关实施方案为要求,坚持全面整治、扎实推进、综合治理、科学有效,严格落实混凝土搅拌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措施,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通过集中治理和优胜劣汰,促使全县各商品混凝土企业达到绿色环保、文明生产水平,现场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改观。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6月底前)。各生产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环境治理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资料档案。

(二)检查阶段(2014年7月底前)。开展辖区内混凝土搅拌站检查,全面摸清搅拌站污染情况。

(三)整治阶段(2014年10月底前)。编制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管理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时间、任务和措施。

(四)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商品混凝土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全县各商品混凝土企业达到环境综合整治条件,并应通过环保部门环评验收。

通过不断治理和推进,到2014年底,全县各商品混凝土企业环境治理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同时,将环境治理情况纳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诚信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企业文明生产的积极性,确保环境治理工作得到长期、有效的持续推进。

三、整治要求和标准

(一)混凝土搅拌站围墙、排水和场地要求。

1.混凝土搅拌站采用封闭式管理,护应使用砖砌围墙或彩钢板围墙,高度应≥2M,并确保牢固和整治,出入门符合规范要求。

2.应在出入门口内侧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以及混凝土站区域内设置排水沟槽,排水沟槽的设置应满足区域内总排水量并达到连环贯通;应设置与排水沟槽相连通的污水、废浆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应重复使用,做到少排放或零排放。未经沉淀处理且不达标的废水不得排出,沉淀池应及时清理,清理物应回用或及时运走妥为处理。

3.混凝土搅拌站内道路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的地面应作硬化处理。

4.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裸土空地应设置绿化。

5.为评价商品混凝土企业整治成效,在整治验收及日常监管时,对混凝土企业进行分级评定,由好到差共分1-3级,其中1级90分及以上为优良,2级70分及以上为合格,3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场地控尘和环境要求。

1.出入门口应配置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驶出混凝土搅拌站的运输车辆应冲洗清洁。

2.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车辆行驶时无明显环境。

3.混凝土搅拌站内各类混凝土生产需用的骨料堆场,均应分类加装控制环境的封闭式库房,确保骨料堆置于库房中。

4.搅拌车装料后,或从工地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三)设备控尘和环境要求。

1.应对混凝土搅拌楼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实施封闭,并配置喷洒设施,达到粉尘排放指标的要求。

2.搅拌主机、粉料筒仓应使用集尘设施除尘,除尘设施应保持完好。搅拌楼、粉料筒仓及泵拌车等应保持标识完整和外观整洁。

3.混凝土搅拌楼主体二层以上部分应密闭,其内部照明应采用易除尘的光照设备。

4.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胶凝材料浆水回收利用设施,并通过计量等手段在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重复使用。

(四)生产设施要求。

1.密闭作业。骨料配料仓应采取封闭式筒仓或料仓。粉料筒仓及骨料筒必须配置除尘设施,粉料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漏。

2.密闭输送。骨料输送管道必须全密闭,运行时无出口与大气环境相通,杜绝骨料输送过程中粉尘外泄现场。

3.密闭存储。骨料堆放场除车辆进出口外应全密闭,实现骨料装卸、装运、配料在室内完成。骨料堆放场车辆进出口和卸料区必须配置喷洒设施除尘或负压收尘等装置。尽量避免现场破碎石料和筛分砂石,若确需现场作业,应在全密闭的厂房内完成,并配置喷洒设施降尘或负压收尘等装置。对少量、临时性物料堆场,应设置高于物料堆的围挡并进行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成立由县住建委、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相关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管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改相关事宜。

(二)严格监督检查。县住建委和相关单位部门按规定时间对混凝土企业组织监督检查验收,督促企业按要求抓紧进行环保设施和配套设备技术改造,将绿色生产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文件,规范绿色生产内部管理。将商品混凝土企业整治成效与政府建设工程相挂钩,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优先用整治达标情况较好企业提供的产品。

第11篇

【关键词】电网企业;火灾隐患表现形式排查方法;整改措施

什么叫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如何排查并整改?现就这些问题结合电网企业消防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观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隐患包括下列6种情况:(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火灾隐患具有隐蔽性、潜在危险性和动态性特点,旧的隐患消灭,新的隐患又产生,需要常抓不懈。分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重大火灾事故确定分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种方法。综合判定要符合判定程序,我们应防止工作中乱用“重大火灾隐患”这一概念。

1、火灾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1.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开展以前的建筑。如建于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一些高层,很多只有一个楼梯或是没有防烟楼梯,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类建筑由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把关,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先天不足。

1.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列举了具体行为和处罚规定。

1.3消防部门监督把关不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电力调度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4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消防设施需要维护保养,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每年检测一次,一类高层建筑等,应当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1.5消防安全管理不善。一是没有按照《消防法》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或没有全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没有实施维护保养和值班管理,设施擅自关停或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

2、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及排查方法

2.1从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方面排查

2.1.1建筑总平面布局不合理。一是功能布局不当,如消防控制室设在高层建筑内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属于火灾隐患;二是防火间距不足,如两栋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13米,两栋多层建筑之间小于6米,无特殊措施就属于火灾隐患;三是违章乱搭乱建,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通道被石柱封阻不能通行,在两栋建筑之间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四是变电站环形车道不通畅影响消防车通行等。

2.1.2建筑使用性质不适应。一是建筑物的结构不合理,如办公楼内改变原结构的装修改建等;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不足,如高层调度楼二次装修采用木结构等;三是装修材料不达标,大量使用可燃材料等也会形成火灾隐患。

2.1.3安全疏散不符合标准。一是关于出口数量,一般每个场所要求设两个安全出口;二是关于疏散宽度,楼梯间、疏散走道的宽度和建筑用途有关,办公楼、住宅分别设置了最小净宽,总体疏散宽度是根据计算而来的;三是关于疏散距离,房间门到最近出口或梯间的距离,也因建筑用途而异,娱乐场所比办公场所严格;四是调度楼在门窗或疏散楼梯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门等障碍物的。

2.1.4调度楼避难层管理不善。一是防烟楼梯没有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二是避难层没有专线电话、没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三是避难层没有独立的防烟设施,没有应急广播和照明。四是避难层的净面积没能满足避难人员5人/平方米的避难要求等。

2.1.5调度楼救援登高的车道不符合规范。一是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二是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上空4米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三是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2从消防设施方面排查

一是调度楼未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张贴疏散指示标志或标示错误的;二是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损坏的;三是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规定。四是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经设置但存在故障未及时整改的。五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设置但存在问题和故障未及时修复的。

2.3从防火分区管理方面排查

2.3.1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等不符合要求。一是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二是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堵塞密实。三是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缝隙。

2.3.2电梯井和管道井封隔封堵不符全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2.3.3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巻帘不符合规范。一是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二是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三是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2.4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方面排查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电网企业与该场所类似的只有大会场、食堂等,这类场所应防止用电、用火、储油等方面存在隐患。

2.5从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方面排查

(这类问题较少,不做叙述)

2.6从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排查

结合电网企业生产、运行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排查火灾隐患。

2.6.1电气安全防火方面。(1)线路敷设达不到标准。一是保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穿金属管、金属线槽,涂刷防火保护层,或未按规定在电缆井、电缆沟和墙体内进行敷设;二是电线截面积不足,与负荷不匹配,导线发热可能引燃周围物品、也可能烧毁绝缘层导致短路,易引发火灾;三是线路连接不规范,如接头松动,用电量增加时可能因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四是选型与环境不配,特殊环境要求使用特殊的电线类型,有防腐蚀、耐高温和防受潮等,要与环境适配;(2)灯具使用不符合要求。如蓄电池室、油库使用普通照明灯,未使用防爆灯;物资仓库内使用大功率白炽灯,与可燃物距离小于50CM等;(3)配电设备选择不合理。如用木质可燃材料制作配电盘;在配电盘内使用裸导线连接,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过大;多位插座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4)变配电装置安装不当。如油浸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未设置事故油池;变压器距离建筑物四壁的太近,不利于通风和检查;将变压器直接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或疏散通道附近,威胁生命安全;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其距离小于1米;(5)电缆封堵不规范或施工后没有及时补封。电厂、变电站和调度大楼内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应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110千伏以上变电站的电缆层及电缆竖井、保护室、开关室等应按照规范要求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变电站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接头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以及长度超过100m的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时,应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电缆夹层、隧道、竖井和电缆沟以及火灾报警装置是否建立巡视检查和缺陷隐患整改报修制度等。

2.6.2明火作业管理方面。生产调度场所和高层建筑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应执行《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规定。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是否批准公布;是否符合动火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合格标准等。

3、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3.1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法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做出了两种规定:当场改正和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1.1当场改正。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企业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规定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1.2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企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采取三种措施:(1)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2)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2火灾隐患整改的其他措施

3.2.1存档备查。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12篇

按照《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文物督〔2019〕55号)精神,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县部署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督促文物、博物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集中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

XX县成立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XX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XX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安全专干

XX  县文化遗产保护股股长

XX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程师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9月15日

四、排查整治范围

(一)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类、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群、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

(三)文物库房及木质结构文物古建筑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局制定的《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省文物局、XX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的《XX省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调研指导方案》,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改(即日起至8月25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消防部门要迅速行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各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无管理使用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自查自改。自查自改要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附件1),并存档备查。

(二)重点检查及督导问效(8月26日至9月05日)。XX县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督促本辖区内各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抽查。消防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实地指导,强化现场拉动考评,督促制定应急疏散预案,提高火灾处置能力。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三)严格整改及宣传培训(8月26日至9月15日)。各文物保护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照单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将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封闭整改。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约谈力度,使其知责、明责、尽责,培训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开展内部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上报专项总结,包含本辖区内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工作措施等。同时认真督促检查,填写《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XX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XX

电  话:XXXXXXXX

邮  箱:XXXXXXXX

XX消防救援大队:唐述桥

电话:XXXXXXXX

邮  箱:XXXXXXXX

附件:1.《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2.《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附件1: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

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

管理使用单位(人)

排查发现主要隐患和问题

火灾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

排查人员签字

管理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注

附件2:

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情况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检查单位

具体情况

市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   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   处(其中:国保   处、省保   处、市保   处);博物馆   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保   项),督促整改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保   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   项,督促整改   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   项;用火安全隐患   项;燃香烧纸隐患   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项;其他隐患   项。

县级

文物

部门

检查情况

组成检查工作组   个,出动人次;检查文物单位   处(其中:国保   处、省保   处、市县保   处);博物馆   座。

整改情况

共发现文物单位隐患和问题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县保   项),督促整改   项(其中:国保   项、省保   项、市县保   项);共发现博物馆隐患和问题   项,督促整改   项。

问题归纳

电气安全隐患   项;用火安全隐患   项;燃香烧纸隐患   项;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项;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项;其他隐患   项。

第13篇

一、工作总结

1、酒店开业至今资产管理混乱,组织酒店财务全体员工做全面资产年终实地盘点工作,并整理完善账务处理。让各部门更好有效重新梳理及管理好资产。财务也一对一做好固定资产及运营资产的管理培训。

2、11月份开始财务建立酒店成本巡查小组,每日每周不定期不定时的做全面检查质检,保证做到食品安全无隐患,无变质无过期无浪费现象。

3、采购控制方面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运营情况下,一方面财务做好酒店库房最低库存量的准备及核算标准,另一方面再不影响食材出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格替换方式考察市场有效控制,努力将成本率降低行业标准甚至更好。

4、酒店开业至今财务账务及报表数据无校正,首先清算酒店前期账务处理,其次衔接财务系统账务处理提前做好各部门培训及系统设置工作,并按照集团要求做好财务分账账务处理。截止2020年度财务已清理账套数据各会计科目数据,做到随时集团临检财务一切账务的准备工作。

5、财务提交2021年酒店预算,为酒店经营无困难更好努力完成预算财务针对运营部门进行系统化实操性、财务制度等等培训让一线部门提升服务质量,财务做好后勤一切准备工做。

6、成本控制方面,财务2020年11月建立食品总仓、办公文具及印刷总仓、药品总仓、低值易耗品总仓、运营资产总仓等,为更好有效核销酒店每一笔开销是否合理必须做到节能开源,让每位员工有主人翁意识,爱惜资产管理好资产及使用的合理性。

二、工作计划

1、每日上报酒店收入及成本分析报表;

2、每日上报酒店资金流向报表;

3、每日进行成本巡查工作及及时整改措施;

4、每周进行收银员服务暗访测试;

5、每月5号前准时精确进行财务月结关账一切相关报表;

6、每月召开酒店部门例会、损益会、信贷会、成本分析会议;

7、每月二次部门业务技能按照岗位区分进行专业培训;

8、每月免费邀请第三方公司针对管事部用品使用操作理论及实操培训;

9、每月免费邀请第三方公司针对前台餐饮部门进行线上系统实操培训;

10、每季度进行酒店运营资产实盘工作汇总;

11、每季度进行财务内部交叉轮岗学习实操培训;

12、每年12月份进行年终固定资产及运营资产盘点;

二、对经营管理措施提出个人建议与意见

序号

具体问题

整改方案

1

后厨食品食材采购挤压未进行先进先出,造成过期食品食材较多。

财务建立成本巡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巡查后厨库房并第一负责人签署库房管理处罚书

2

质检部门临检频繁,酒店存在三无产品会造成处罚

1、成本新建台账与实物相符合

2、取消三无产品购进,以有资质产品替换

3

员工餐出品油腻,荤素搭配不合理

1、每月用油量由35桶降到25桶

2、每日购进食材费用控制2500元/天

3、每日巡查员工吃饭打餐倒掉现象

4

部门维修用品用量无使用寿命周期

每日工程部要求记录工程用具用量,财务根据物料寿命进行核算是否存在浪费,物品爱惜

5

酒店资产管理责任人不明确,管理混乱

1、重新制定酒店每个部门资产管理员

2、每月部分自盘整理账务

3、财务每季度实盘

4、每月财务将从部门提成10%中暂押发放,作为部门报损赔偿

6

酒店存在部门成本控制对象不清、知识面浅薄

(只是表面,专业性欠缺导致物料物品维保维护不到位)

新员工入职培训,针对性SOP专业培训

7

酒店部门二级仓库不人管理,食材物品等等库存不清楚,导致过期变质,闲置

财务收回二级仓库进行总仓管理及账务整理

8

各部门酒水库与客人寄存酒水混乱摆放

区分存放,并登记相关信息

9

二次回收使用物品未做保护存放(每年一次活动物资,装饰物等)

活动结束后全部物资交还财务保管存放,利于二次使用节约费用

10

酒店食材管理欠缺,后厨成本控制意识差

2021年财务将每日餐饮成本核算报告,并通告厨房,有效根据收益控制采购费用及成本

11

酒店开业前购置的闲置物质,库房存在未开封使用或换人频繁而不间断浪费购置新物资

财务要求各部门购买新物资前必须先清查库房闲置物资是否可以替换代替使用,节约成本支出。

12

各部门针对每月采购计划出现无最低库存量数量

财务将进行全酒店采购下单分类培训,按照控制库存最低库存量进行采购。避免造成物品过期,变质导致的费用

13

财务开业至今财务报表数据,系统数据存在错误(如:科目不平、账实不符)

年终财务将进行每个会计科目清查调账,做到账务精准无差异

14

酒店应收账务挂账账龄时间,严重影响酒店资金运作

每月分配指标收款,财务重新制定资金计划按资金周转率进行支付相关款项

15

酒店有价票券的销售和管理不完善,存在漏洞账务混乱差异数据较大

年终前整理目前酒店全部票券,进一步针对有价票券做部门培训和操作流程方案。

16

酒店部门提成存在虚假不真实,审计未能审核出异常。

针对加强审计文员自身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大力度审核各部门问题

17

针对特殊节日,法定节假日无数据分析收益状况

将进行活动节日前的预算损益状况,节后分析实际数据分析。未以后定价策略做数据支持,创利益最大化

18

部门出现客户投诉问题

财务将采取与提成挂钩扣除当月部分全部提成奖金

19

第14篇

关键词:大型市场;消防安全现状;整改对策

笔者根据工作实践,对浙江省金华市某大型市场进行消防安全调查,该大型市场在经过若干年经营、使用和改造后,在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理方面,仍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威胁着市场经营活动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为了改善市场消防安全状况,笔者在对该市场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调查的同时,对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历史成因进行详细分析,根据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条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1某大型市场概述

浙江省金华市某大型市场位于一大型公共建筑群中的市场区部分,该市场长约380m,宽的短边130m、长边300m,建筑高度23.3m,总建筑面积238750m2,占地面积83503m2,共分为大小不同的7个区块。除F,G区各为1幢5层的整体建筑以外,其余5区块各自包含4幢3层的建筑。建筑与建筑之间,由纵横交错,通风良好,宽度在9.76~13.76m不等的天井长廊分隔。在总占地面积,商业建筑部分占69.3%,天井长廊部分占30.7%。各建筑物及各区块之间也通过连廊或走道相互联通。各个建筑均为地面高度13.4~23.3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其中,除F区和G区建筑物的地上部分为办公用房、库房及水电、暖通等设备用房外,其余建筑均为经营市场。市场地下1层Ⅰ类汽车库。市场内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设有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地下停车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虽然整个市场的体量庞大,但它是由数量众多、体积较小的若干建筑和若干天井组合而成。单体建筑进深很浅,相邻建筑之间又留有足够宽度的通道,各建筑楼层之间也有足够宽度的外走廊。这些条件都有利于人员疏散、排烟通风和阻止火灾蔓延,这是该建筑群具有的消防安全优势。

2某大型市场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随着市场经营项目的转变和市场这些年的逐步发展,该市场的建筑形态经历了一系列的改变。

2.1建筑局部变动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1)原各个单位建筑之间作为室外安全区域的露天天井,目前顶部加盖了封闭、半封闭的采光顶棚。

(2)利用市场北侧汽车坡道和上层货物装卸平台的底部加建了市场。加建部分为宽14.2m,长380m,建筑面积为6537m2,高度为5m,内部共设了5排商铺,未做任何防火分隔。

(3)在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将加建的市场范围扩大到了原市场区。

(4)原建筑中商铺之间部分被用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墙体被拆除,防火卷帘被障碍物阻挡无法放下。

2.2建筑格局的变动所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

2.2.1防火分区格局被破坏

(1)在原建筑中,仅贯穿市场区东西方向的长廊上,设有约1.4~1.8m的风雨棚,其余所有内天井走廊均为室外开敞空间。这样,原各个建筑是以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分区,能够满足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要求[1]。而当这些内天井在加建采光顶棚后,各个区块便连成了一体,原为室外安全区域的内天井成了“中庭”。这样一来,这些“中庭”以及由它们贯通的各个楼层就叠加成了一个防火分区,使得防火分区面积远远超过了规范限制的5000m2。一旦任何一处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到该建筑物的各个楼层,及至相邻建筑物,导致“火烧连营”的后果。

(2)汽车坡道下部加建的市场范围在未作任何其他隔离措施的前提下,随意地扩展到了原市场区,造成了两种不同消防要求的建筑功能的交叉与混乱。

(3)市场内部商铺间随意地拆除防火隔墙,阻挡防火卷帘的放下,使原有的防火分区功能受到破坏。

2.2.2造成安全疏散的困难

(1)由于原为露天的内天井被封盖,使得这些原属于室外的安全区域变成了室内,人员安全疏散的距离也随之大大增加,超出了规范许可的范围。

(2)室外区域变成室内,还使得大量原本通向室外的疏散楼梯变成了室内楼梯。

(3)建筑北侧加建的市场区使得A,B,C区首层原向北直通室外的疏散,变得需要经过加建的市场区,违反了规范的要求。

3某大型市场消防隐患整改对策

针对目前市场区在建筑方面存在的诸多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业主的需求和现场实际条件,提出如下消防隐患整改对策。

3.1采光顶棚的改造

由于原建筑群内天井加建的采光顶棚带来了防火分区、疏散楼梯、疏散距离等方面的重大消防隐患,因此,采光顶棚的改造便成了最主要的整改项目。比照下沉式广场防风雨棚的建造方法(见图7)[2],依据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第3.1.7条第3款:当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棚不得封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四周敞开的面积应大于下沉式广场投影面积的25%,经计算大于40m2时,可取40m2;②敞开的高度不得小于1m;③当敞开部分采用防风雨百叶时,百叶的有效通风排烟面积可按百叶洞口面积的60%计算.

3.1.1具体改造措施

(1)将内天井现有的封闭式、半封闭式采光棚进行抬高架空,使其四周呈敞开的结构,原中庭式的封闭或半封闭内天井因此形成“疏散天井”。

(2)每个风雨棚的架空高度不小于1.2m。抬高后四周可排烟的侧面积将满足不小于疏散天井区地面面积的25%与天井相邻商铺地面面积2%之和的要求。

(3)“疏散天井”区风雨棚承重构件耐火极限不低于0.5h,顶棚、墙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不燃材料。

(4)“疏散天井”区(含回廊、连廊)只作为公共过道及景观空间使用,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设置和悬挂任何可燃物。

(5)商铺之间的分隔墙均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墙体完全分隔。

(6)“疏散天井”两侧商铺间距不小于9m。

(7)“疏散天井”区设置室内消火栓[4]。

(8)在“疏散天井”区的走道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广播。

3.1.2改观效果

(1)将原内天井形成了一条条纵向的“疏散天井”,与中心长廊纵横交错,通风良好,可以此作为亚安全区域(次通道)进行人员疏散,解决了原存在的疏散距离超长的问题。而且利用内天井区进行疏散的店铺进深远小于一般商场,从店铺最不利点到内天井的行走距离仅8m,有利于人员迅速逃离火场,以A区疏散楼梯为例.

(2)临近疏散天井的疏散楼梯在首层无法直通室外时,可先疏散至作为亚安全的疏散天井,再通过疏散天井和中心长廊进行疏散。

(3)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后的疏散天井区,不必划入防火分区面积,克服了防火分区面积因坚向叠加超大的问题,而且楼层间的回廊可有效地防止火灾竖向蔓延。(4)“疏散天井区”的数量大,疏散天井区与木雕经营区相比具有相当可观的面积比(不包括G区),其中疏散天井区占地面积与木雕市场占地面积之比为37.2%,与商铺占地面积之比为59.6%,有利于人员疏散和自然排烟。

3.2不同功能区块的防火分隔

本市场按经营物品类型分成了服装区(加建区域)和木雕区(原市场区域)两部分,而这两个区块的火灾危险性、疏散人员计算数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服装的主要材质为化纤、棉麻等,为可燃物质,燃烧后产生大量浓烟和有毒气体。且服装区人员密度较大,人流相对集中,具有火灾蔓延快、火灾危险性大和人员疏散难度大等特点。而木雕区的可燃物主要为木材、大型根雕等,相对于服装而言,不易点燃,且木雕市场为专业市场,除举办展会,促销等特殊时间外,平时人员相对较少。针对这种情况,提出如下改造措施:

(1)服装区与木雕区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利用穿越服装区的通道进行人员疏散,但采用防火隔墙、甲级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将通道与服装区分隔开来。

(3)对于部分已经侵入木雕区的服装交易区,则参照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7.1.3条的精神,做如下防火分隔处理:①利用二层商铺外回廓的底部,设置与回廊宽相同,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以阻断一侧发生的火灾向另一侧蔓延;②为了满足使用需要,现在的防盗分隔可不取消。

3.3防火分区的调整

(1)与同一“疏散天井”相邻的不同楼层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2)尽量利用现有的防火卷帘、铺位的隔墙划分防火分区,以维持原建筑防火分区格局,但应复查其分隔的有效性。

(3)服装区与木雕区单独划分防火分区,服装区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4)服装区的防火分区的调整及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建规》的要求。

3.4疏散路径的确定

3.4.1服装区疏散方案

(1)服装区仅有1层,可直接开设对外的疏散出口、安全通道等进行疏散。

(2)本改造方案将利用服装区北侧的5个通道,通过采用防火墙、甲级防火门等防火分隔措施,将通道两侧的服装区分隔开来,通道对外不设门,通道直接对外,该通道主要用于解决服装区域的疏散,同时还作为木雕区的安全疏散出口。

3.4.2木雕区疏散方案

(1)由于本改造方案在首层增加了作为亚安全区的疏散天井,故可利用疏散天井和作为安全区域的中心长廊组合疏散,以保证亚安全区内任一点到安全区域的距离不超过60m,这样便满足了消防规范的疏散要求。

(2)根据上述原则,木雕区首层的疏散路线为:木雕商铺疏散天井(亚安全区)中心长廊,而2,3层疏散路线为:火灾时,人员先在各自的防火分区内,疏散到封闭楼梯间,再通过封闭楼梯间下到首层,经疏散天井到达中心长廊。各楼层及各个防火分区的具体疏散线路如图所示。

3.5消防车道调整方案

原设计不仅有环绕建筑一周的消防车道,还设有穿越建筑内部的消防车道。本方案依据《建规》6.0.1条“当设置穿越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规定,取消穿越建筑的消防车道,保证环形消防车道的畅通和大型消防车转弯半径的要求。

4结束语

本文针对某大型市场在建筑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贴合实际、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当然,本方案的提出有着必要的条件。比如,由于现场距离消防队较远,难以保证专业消防力量在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为了给人员提供足够的疏散撤离时间,就必须确保市场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自身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5];确保人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安全撤离,取决于本方案确定的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随意地改变疏散通道的功能或长时间阻碍通道;确保内天井作为亚安全区域,就必须确保内天井区不得放置或悬挂可燃物品。由此可见,以上整改措施必须结合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下,才能发挥出整改效能,以达到保障市场的消防安全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4]30号)[2013][S].

[3]上海市关于加强厂房库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排烟系统等防火设计的通知(沪消发[2012]174号)[2012][S].

[4]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第15篇

为了贯彻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有关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尽快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制订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时限:20**年10月5日前

二、整改目标:

1、规范食堂管理,制订完善食堂食品卫生系列管理制度,制订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

2、所有工作人员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食品分类存放,所有出售的食物卫生安全。

3、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

4、优化食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食堂各功能室完整并符合卫生要求。

三、整改措施:

1、成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黄勃校长为食堂第一责任人,伍车进书记和分管食堂卫生的杨英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总务处分管食堂的苏千君为直接责任人,成员由各位副校长、分管总务和卫生的中层干部、校医组成,特聘谭逢岸同志专职监督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结合本校食堂工作特点,制订和完善徐闻中学食品卫生系列管理制度,包括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堂食品留样和试尝制度、食堂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食堂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食堂库房管理制度、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食堂配餐管理制度、学生食堂预防食物中毒措施、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等制度。保证从原料(成品)的采购、签证、验收、保管、加工、出售各环节及饮用水、个人和公共卫生严格按章操作,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在各功能室内张贴相关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4、制订食堂领导轮值安排表。由杨英副校长为领导轮值组组长,每天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和一名专职人员到食堂值日、检查、监督。

5、学校学生会成立卫生检查监督站,学生用餐时间在食堂值班,参与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6、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每天上岗前,做到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分发熟食时戴好口罩等,防止病菌传染。

7、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及加工的管理监督。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

8、把生熟区、分饭区和杂物区等各种功能区分开。食品贮存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

9、所有熟食在加工后到出售前一律用全新保鲜膜覆盖。确保饭菜既卫生又保温。

10、食堂加工处理区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地面用耐磨防滑不掺水、易清洗的瓷砖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墙壁用瓷片粘贴1、8米以上。

11、烹调间内重新打造隔墙烧火炉灶,设置专用的烹饪间,墙裙、地面用瓷砖铺设。

12、配餐间出入通道安装双弹簧纱网门,门下端用铅合金材料,上端用铅合金框,金属细孔纱网在其内,配餐间明沟改为暗沟,配餐间内墙壁用瓷片粘贴到天花板,重新安装纱网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