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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按照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科学合理、职责明确、调控有力的环卫管理体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通过增加环卫工人数量和实施机械化清扫,确保各类大街清扫保洁时间达到规定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职责划分
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辖区各街道的清扫保洁任务;环卫处承担相应路段的机械化清扫任务,辖区办事处承担机械化清扫路段的保洁任务;城管局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做好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
三、中心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的基本情况
截至20**年6月30日,中心城区一类街道面积960306㎡(含钟楼广场、火车站广场、行政广场),二类街道1324983㎡,背街小巷(含特定地段的过境公路)面积424263㎡。合计2709552㎡。
四、作业范围、标准与人员核定
(一)作业范围。
1.机械化清扫范围。由环卫处负责对车流量大、路面状况好具备清扫条件的主要大街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机械化清扫。对天汉大道等13条城区主要大街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实施机械化清扫和高压冲洗,面积共计623457㎡,机械化清扫面积占总清扫面积的23%。
2.人工清扫保洁范围:城区6个办事处负责未纳入机械化清扫范围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机械化清扫路面的保洁工作(含绿化带和树坑),同时,承担果皮箱的清掏、清洗和管理工作任务。
(二)作业标准与人员配备。
1.城区6个办事处人工清扫保洁作业面积和人员配备。
城区6个办事处承担人工清扫总面积2**6095㎡。其中一、二类街道1661886㎡(机械化清扫道路以外的面积),按照人均清扫5200㎡的标准,需321人;背街小巷424263㎡,按照人均清扫6000㎡的标准,需72人。
一、二类大街实行两班8小时作业,需人员642人;背街小巷实行一班8小时作业,需人员72人。共需配备人员714人。
2.城区6个办事处承担机械化清扫后的路段保洁作业面积和人员配备。
机械化清扫道路总面积623457㎡,按人均6600㎡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实行一班作业。需要人数为94人。
3.17个垃圾中转站各配备1人,共需17人。
按照以上配备,全区共需配备环卫工人825人(含正式职工53人)。
五、工资待遇
为了稳定清扫保洁队伍,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采取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办法。本次人均按480元支付(含劳保、加班费),另外人均按130元/年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工具费按500元/年执行。
六、人员招聘
所需的825名环卫工人中,除正式工53人之外,需招聘临时工772人。其中,由6个办事处招聘临时工755人,环卫处招聘17人。在招聘人员中,环卫处17人要全部招聘农民工,6个办事处所需临时工755人按65%的比例招聘农民工,35%招聘城镇生活困难人员和下岗职工,其人员分别达到491人和264人。城镇居民由各办事处从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中招聘,分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工资待遇实行补差,既有利于解决困难家庭的收入问题,也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
七、所需费用测算与来源
(一)人工清扫保洁费用。
1.正式工53人,工资已由财政负担,本方案不再另行考虑。
2.临时清扫保洁人员工资:480元/月×12月×772人﹦4446720元。
3.意外伤害(工伤)保险:130元/年×825人(含正式工)=107250元。
4.工具费:500元/年×825人(含正式工)=412500元。
5.流动红旗奖励:2000元/月×12月﹦24000元
以上合计共需资金:4990470元。
(二)机械清扫费用。
投入2台扫地车和2台清洗车进行机械化清扫。由于各种可变因素较多,加之缺少相关参数,待机械清扫开始后,对运行费用进行测算,另行确定。
(三)费用来源。
1.预算外收费全年可用于支付人员工资220万元(按20**年收费任务的80%计算)。
2.城镇户籍临时工纳入低保年补贴506880元(160元/月×12月×264人)。
3.城镇居民纳入公益性岗位年补贴728640元(230元/月×12月×264人)。
4.财政负担1554950元。
八、实施步骤
(一)20**年8月20日前,由区城管局负责召集各办事处分管领导和环卫所长对本实施方案进行讲解说明,进一步明确清扫范围和职责划分。
(二)20**年9月10日前,由各办事处和环卫处招聘清扫保洁人员,完成上岗培训并付诸实施。
(三)20**年9月15日前,由各办事处和环卫处负责对清扫路段进行岗位确定固化,将清扫地段和人员实行一对一编号,按编号作业,实行精细化作业管理,确保足额定员上岗。
九、保障措施
(一)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作业标准和考核办法,加强对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严格兑现奖惩。
您们好!
时光匆匆,岁月荏苒,转瞬间又是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关怀指导下,在其他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团结协作,圆满地完成了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绿化保洁工作。总体来说,发展趋势良好,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以总结,以便扬长避短,继往开来为来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治安安全:
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的基本保障,在治安方面我们对所有进出校园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排查,对进入校园区的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出入校园区的物品必须有出门条才予以放行。在夜晚设定了专职及兼职业巡逻人员,每二小时进行一次打点巡逻,确保校园安全。我们在“人员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克服一切困难。严格把关,能严格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去办、去做、去干。不折不扣的完成学校领导所布置的各种任务。如圆满完成了在学校举行的各种公务员考试及重要会议的安保工作、保证了在学校举行的河南省国税系统第一届职工运动会的成功举办、积极配合纪委的办案工作等等。
消防安全;
消防工作做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我们如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校园安全我部门坚持每天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萌芽之中,每月对校区的消防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及公共卫生进行仔细的安全月检。对于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火灾应急预案列入保安人员日常培训当中,同时不定期邀请消防教官对学校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让每位员工都亲自操作了灭火器的使用 ,并讲解了灭火器的组成和使用方法、消火栓的组成和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应急预案各部门的火灾行动守则。总之通过大家的努力确保了校园内未发生过一起任何类型的火灾,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消防安全指标。
绿化保洁:
2014年是我们实行机制改革、推行部门经理责任制的第一年, 在新思路、新创意、新的管理模式下,绿化保洁方面重新制定了在管理制度,在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兄弟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全体绿化保洁的员工团结一致,精诚合作,圆满完成了学校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如为了改善卫生状况修修建了垃圾收集点,自行车棚,在学校装修期间积极配合基建方搞好卫生工作等等。
内部管理;
高度重视保安队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部门每周组织一次 的日常培训,内容包括队列、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应急预案、校园区公共设备的使用情况。团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用制度来规范大家的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思想建设,由于队员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各人的综合素质、性格、爱好均不相同,我们在队伍建设工作中,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始终,紧抓不放。在工作方法上,我们根椐不同队员,不同情况,灵活机动地进行思想教育,与队员谈心、交心,对新招聘的保安员进行上岗前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对在职保安员的培训力度,注重岗位形象、礼节礼貌,从而增强保安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整体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并在”的服务职责,保安人员在做好治安管理职能外,还为学员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当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存在的问题;
1、纪律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与岗位相应的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培训。
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促进发展。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使农村低收入人口得到有效扶持,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权益,加快扶贫开发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西部大开发会议精神,按照各级文件要求,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项制度”的扶贫作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识别机制;
(二)建立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监测管理机制;
(三)建立针对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的分类帮扶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则。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全覆盖。
(二)坚持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县级组织、乡镇负责、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
四、范围对象
(一)工作范围。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在全县12镇4乡353个行政村全面开展。
(二)标准确定。
农村低保标准,省上以维持全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的测算,确定为1196元;农村扶贫标准,继续执行国家1196元的贫困标准,同时,按照我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再以1500元的标准识别长期徘徊在脱贫与返贫范围的低收入人口。
(三)扶持对象。
根据全省贫困监测结果和省统计局的测算,我县低收入人口确定为10.8万人,扶持对象约为全县27%的乡村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含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一次确定,多年扶持,定期动态调整。
五、主要内容
(一)对象衔接。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由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要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在具体操作上,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民主公示要求,认定扶贫和农村低保对象。对于农户的申请,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识别指标分别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扶贫办审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县民政局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扶贫办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
对象,县民政局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办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的确认为扶贫对象。
(二)政策衔接。
对农村低保对象,要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大扶持力度,采取项目直接到户(产业项目、扶贫异地搬迁、雨露计划培训、危房改造等)、资金直接到户(小额信贷、互助资金、教育免费及补助等)、帮扶措施到户(党员干部帮扶、社会各界扶贫)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
(三)管理衔接。
县扶贫办、民政局,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扶贫和低保对象档案,要会同统计、残联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两种对象的调整同步进行。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救助和扶持对象的生活情况。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农村低保的对象,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于稳定实现脱贫致富的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于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于返贫致贫的农村居民,要适时地将其纳入农村扶贫对象。
六、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0年10月8日—10月25日)。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三)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四)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
第二阶段:核定扶持规模(2010年10月26日—10月31日)。
首先按照县级和村级登记表(详见附表1、2)要求,认真调查全县和所有行政村的基本贫困状况,填写登记表,并录入贫困户管理软件系统。其次,根据全县总的扶持对象规模,县上按照统计局贫困监测数据及各行政村的贫困状况,将扶持对象规模分解核定到村。
第三阶段:识别扶持对象(2010年11月1日—11月20日)。
采用参与式群众评议方法,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公告公示的工作程序,将低收入人口按照既定规模识别到户:
(一)户主申请。由农户本人提出申请(见附件1),并在申请书上签名后,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初评申报对象收入并对各户收入排序后,交村民委员会审核;
(二)民主评议。村民个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确定的识别对象规模,按照统一的收入调查指标和住房、家用电器、农机具等直观指标逐一核实各户贫困状况后,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并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在全村张榜公示(第一榜),再由村“两委会”调查复审,初步确定扶贫户、低保户、扶贫低保户、五保户四类扶持户,经张榜公示(第二榜见附件2)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进行逐户核查,全面核实各类扶持对象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贫困状况、受扶持情况和扶持项目需求情况,经审核并公示(第三榜见附件2)5天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审批;
(四)审批。县扶贫办和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确认,并将审批结果在一定媒体或公开场所公示(第四榜),最终确定各类扶持户。
第四阶段:扶持对象建档立卡(2010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对确定的扶持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详见附表3),录入到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此后,将有关档案、资料逐级汇总整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见附件3)、乡(镇)有薄、县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同时,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分别实行逐年和定期审核,适时调整。通过抽样调查统计监测,根据扶持对象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进入或退出扶贫、低保对象,动态调整和完善档卡资料。
总的时间要求是,12月20日之前,完成对象识别,信息录入,年底回顾总结和查漏补缺。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专业性强,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任务。成立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乡镇具体的实施方案,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每村至少保证一名素质高、能力强的乡镇干部参与这项工作;要组织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进入行政村填写《行政村登记表》,逐户登记《贫困农户登记表》;审核各村确定出的贫困农户;搞好本乡镇的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农户申请、核查和评议家庭收入,按照标准初步选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审核。
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各乡镇目标管理和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工作启动后,县“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乡镇工作开展严格的阶段检查验收和考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扶贫办要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牵头工作,重点研究并提出工作方案、“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长效机制和扶贫开发对象的到户帮扶政策,同时对扶贫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的建议。民政局要积极配合扶贫办落实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财政局要提供工作经费等支持,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统计局要及时提供统计技术支持和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对象识别的直观指标。残联要及时核对残疾人情况,对扶持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监察局负责监督识别程序公正合理。
(三)大力宣传培训。“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要有广大贫困农户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因此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分发宣传资料和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宣传动员,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民心。要根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需要,县级部门、和各乡镇都要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开展工作,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时,要配备现代办公设备,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完善、整合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健全网络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为各部门提供通用的工作平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组织领导
2006年是我市实行有限开禁的第一年,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此,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原有的禁放工作体系,市和各区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既要继续抓好本地区的禁放工作,同时要组织管理好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河东警备区负责人参加组成,具体负责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区域的有限开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放和有限开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相应调整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禁放和有限开禁的顺利实施,六城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安监、宣传、供销等单位要加强针对禁放和有限开禁的宣传、教育、说明及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环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不仅要协助做好有限开禁的组织保障,还要配合市、区政府继续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本区的开域并报市禁放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区的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环保、民政、卫生等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共同组织管理好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和开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工作。跨区设置的燃放点,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区政府负责组织管理,相关区予以配合。
(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同时,对开有限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监部门负责对销售网点进行销售资质认定并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具体工作由安监部门委托公安部门实施。
(四)宣传部门要继续做好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禁放大局;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促进有序燃放;加强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保证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销部门要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安全燃放品种,向社会公示;要组织好货源、安排好经销网点,实行商品封签销售;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具体销售计划报市禁放办审查备案。
(六)工商部门负责对经审核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颁发临时营业执照,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同时要在日常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中加强禁放的宣传。
(七)市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加强检查,禁止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
车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运输安全。
(八)市市容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电公司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市容局负责街面巡查,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占道摊点,及时清运燃放点的垃圾,确保清洁卫生;环保局负责对燃放点的环境监测并将有关噪声、大气污染数据提供给市禁放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政公用局负责市政设施的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制止违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供电公司负责有限开域用电保障和周边供电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禁放法规宣传,帮助市民澄清误解,防止市民将有限开禁与全面开禁相混淆;民政部门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中加大对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庆活动中出现违禁行为。
(十)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禁放法规宣传教育,安排专门课时,既要动员学生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东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禁放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放法规,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版权所有
(十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支持有限开禁工作,并教育本单位职工树立守法意识。
三、有限开禁内容
有限开禁是指在规定的禁放地区内限时间、限区域、限品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时间限制:2006年1月29日(农历除夕)中午12时起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五)晚上24时止(每日晚上24时至次日上午10时为场地清理时间),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区域限制:六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有限开域,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以外仍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品种限制:市供销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验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予以公示的烟花爆竹品种,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以上品种共计109种,加贴封签、防伪标识,实行专营,其他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经销和燃放。
为了把可能发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有限开禁实行烟花爆竹强制保险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市政府召开由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2006年春节禁放暨有限开禁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二)宣传教育
1、2005年12月中旬,制定全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方案。
2、自2005年9月上旬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展集中宣传,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禁放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禁放意识;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绍有限开禁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既要保证有限开域安全燃放,更要维护全市禁放大局。
3、2005年9月中下旬,市政府对有限开禁通告,并召开新闻会。
(三)检查落实
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六城区有限开域的划定、安全保障方案、销售网点布建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听取六城区加强春节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组织情况汇报。2005年9月中旬,对有关整改、巩固情况进行复查。
(四)安全保障版权所有
1、有限开禁期间,六城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开域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随时待命,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2、六城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禁放规定》加强对禁放区的检查力度,对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工作总结
2005年10月下旬,六城区人民政府要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具体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禁放办,统一作出解释。
(三)市政府和六城区人民政府于2005年9月中旬公布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举报咨询电话。
一、组织领导
××年是我市实行有限开禁的第一年,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为此,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原有的禁放工作体系,市和各区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既要继续抓好本地区的禁放工作,同时要组织管理好开域的安全燃放。市政府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河东警备区负责人参加组成,具体负责全市的禁放和局部区域的有限开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禁放和有限开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的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要相应调整工作职能,负责组织好本地区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为了确保禁放和有限开禁的顺利实施,六城区人民政府、各级公安、安监、宣传、供销等单位要加强针对禁放和有限开禁的宣传、教育、说明及组织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工商、交通、市容、环保、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不仅要协助做好有限开禁的组织保障,还要配合市、区政府继续做好禁放工作。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本区的开域并报市禁放领导小组审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本区的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环保、民政、卫生等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共同组织管理好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和开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工作。跨区设置的燃放点,由承担主要责任的区政府负责组织管理,相关区予以配合。
(二)公安机关负责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严格执法。同时,对开有限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
(三)安监部门负责对销售网点进行销售资质认定并发放临时销售许可证,具体工作由安监部门委托公安部门实施。
(四)宣传部门要继续做好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禁放大局;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促进有序燃放;加强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保证燃放的安全。
(五)市供销部门要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安全燃放品种,向社会公示;要组织好货源、安排好经销网点,实行商品封签销售;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具体销售计划报市禁放办审查备案。
(六)工商部门负责对经审核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颁发临时营业执照,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同时要在日常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中加强禁放的宣传。
(七)市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加强检查,禁止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
车辆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确保运输安全。
(八)市市容局、环保局、市政公用局和供电公司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市容局负责街面巡查,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占道摊点,及时清运燃放点的垃圾,确保清洁卫生;环保局负责对燃放点的环境监测并将有关噪声、大气污染数据提供给市禁放办,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市政公用局负责市政设施的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制止违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供电公司负责有限开域用电保障和周边供电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禁放法规宣传,帮助市民澄清误解,防止市民将有限开禁与全面开禁相混淆;民政部门要在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中加大对新婚夫妻的教育,努力避免婚庆活动中出现违禁行为。
(十)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的学生进行禁放法规宣传教育,安排专门课时,既要动员学生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
(十一)河东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禁放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放法规,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支持有限开禁工作,并教育本单位职工树立守法意识。
三、有限开禁内容
有限开禁是指在规定的禁放地区内限时间、限区域、限品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时间限制:××年月日(农历除夕)中午时起至月日(农历正月初五)晚上时止(每日晚上时至次日上午时为场地清理时间),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区域限制:六城区人民政府划定的有限开域,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此区域以外仍为禁放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品种限制:市供销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验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予以公示的烟花爆竹品种,为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以上品种共计种,加贴封签、防伪标识,实行专营,其他品种的烟花爆竹一律不得经销和燃放。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为了把可能发生的燃放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有限开禁实行烟花爆竹强制保险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⒈市政府召开由市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六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参加的××年春节禁放暨有限开禁工作会议,进行专门部署。
(二)宣传教育
⒈××年月中旬,制定全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宣传方案。
⒉自××年月上旬起,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开展集中宣传,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禁放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禁放意识;另一方面要全面介绍有限开禁的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既要保证有限开域安全燃放,更要维护全市禁放大局。
⒊××年月中下旬,市政府对有限开禁通告,并召开新闻会。
(三)检查落实
市政府派出检查组对六城区有限开域的划定、安全保障方案、销售网点布建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听取六城区加强春节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组织情况汇报。××年月中旬,对有关整改、巩固情况进行复查。
(四)安全保障
⒈有限开禁期间,六城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工作方案,组织足够力量加强开域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医疗救护人员和车辆随时待命,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⒉六城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禁放规定》加强对禁放区的检查力度,对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五)工作总结
××年月下旬,六城区人民政府要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告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六城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具体的禁放和有限开禁实施方案,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二)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在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市禁放办,统一作出解释。
(三)市政府和六城区人民政府于××年月中旬公布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举报咨询电话。
一、工作目标
以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辖区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xx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为切实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运输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X、X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引导烟花爆竹批发店和零售网点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市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规范、保安全。
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据《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关于销售、运输、储存各项规定,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监管,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店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如实记录,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处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和烟花爆竹运输及燃放许可制度。公安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并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要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细化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犯罪活动。运管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组织、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人员和单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要积极沟通,相互配合,按照《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追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区域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安全管理。城区内建筑林立、人员密集、可燃物较多,火灾扑救难度大,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按照《X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城市建成区实际,重点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
1.2020年X县城区内全部为禁售禁放区域,严禁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各乡镇场为限放区域,共设12个销售点。
2.除定点销售区域以外,禁限放区域严禁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3.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二)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监管。
油库、油气输送管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粮垛、柴草垛等物资存放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车站、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商场、电影院、网吧、KTV、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100米以内;林区以及周边500米以内,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国家级、X级、市级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以内等重点区域实行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各部门责任落实。
(一)各乡镇场、街道办职责。1.各乡镇场、街道办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各项工作,采取与有关单位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形式深化推进工作。
2.对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积极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
3.在醒目位置利用横幅、板报、标识牌等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措施,帮助社区居民了解掌握周边禁售禁限放地点、范围,确保禁售禁限放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对因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家庭、人员要及时上门告知,做好对违规燃放行为的劝阻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1.宣传部:组织媒体利用各平台加大对禁售禁限放规定的宣传报道力度。对禁售禁限放规定实施后依法被处罚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突出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限放规定。
2.教育局:与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所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督促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向学生及家长印发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单(册),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专题教育活动。
3.文明办:将禁售禁限放工作作为推广文明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倡导烟花爆竹禁限放新风尚,推进生态文明,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将禁售禁限放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4.民政局: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宣传材料。殡仪馆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办理殡葬手续的群众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宣传材料,明确告知禁售禁限放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婚丧嫁娶活动中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提供相关线索资料,配合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公安局: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加强禁售禁限放区域内的巡逻值守,对违反禁售禁限放规定、不听劝阻的人员和单位要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制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有关规定。
6.X市生态环境局X分局:负责制定发放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通告和倡议书。负责禁限放区域内的环境监测,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通报污染数据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限放工作,依法查处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
7.司法局:结合普法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售禁限放政策、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限放规定。
8.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长途客运车站、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等安全监管,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利用车站电子显示屏开展“禁售禁限放”宣传;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运输执法检查,及时移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9.住建局:教育告知禁限放区域内所有工程工地的开发企业,举行奠基、封顶、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促禁售禁限放区域内各物业公司引导小区业主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规定,严格落实巡查、管控等措施,及时清理因婚丧嫁娶等活动燃放的烟花爆竹,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
10.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告知、督促禁售禁限放区域内商场、娱乐场所等单位严格执行禁售禁限放规定。
12.应急管理局:对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清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禁售禁限放区域内无烟花爆竹销售点。规范集中销售点,确保销售点符合安全条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销售点。督促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X分公司做好当年烟花爆竹批发配送工作,一律不得接受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禁放区域内的商户订单,严格控制配送数量、品种,禁止超量配送,切实保障烟花爆竹零售商户的合法权益。
11.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企业、商户的禁售禁限放宣传告知。查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取缔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14.政府督查室职责:对各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具体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城市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
(二)依法从严执法。
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等执法监督部门和各乡镇场、街道办,要加强重要节点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绝简单粗暴、矛盾激化等问题发生。
(三)依法履职尽责。
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适时组织联合行动,推动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云南视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关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市场整顿力度,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净化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环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五个环节。
重点整治品种:月饼、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节令食品及传统小吃等,尤其是中秋月饼和儿童食品。
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重点内容: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中秋月饼的质量监督检验检测台帐),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超过有效期霉变及其它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农业畜牧部门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整治。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和市场准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污染的监测。三是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自律意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检验检测制度。
(二)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强对全州月饼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建立健全月饼生产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的月饼开展质量检测。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加大对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检验力度。三是加大重点食品专项抽查力度,专项抽点行业中高风险食品品种。
(三)工商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一是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以及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三是落实食品进货索证索票、质量查验等各项自律制度,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公布制度。
(四)商务部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销售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五)卫生部门加强对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的整治。一是严格卫生许可证审查,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二是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实行原料进货索证制,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四、专项整治时间
2009年9月12日至10月12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并落实好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各县要根据本地实际,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全州食品安全监管成绩,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全州的食品信誉;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配合区环保局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相关工作。(党政办、村镇办负责)
三、巩固发展生态镇村创建成果,累计80%以上行政村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继续开展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创建;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生态项目的建设。(村镇办负责)
四、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达到区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做好企业清洁生产认证工作。(工贸办负责)
五、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审批制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村镇办、农业农村办负责)
六、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利用和处置工作,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5%,确保区域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大于95%,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大于95%,医疗废水处理率达100%,并加强设施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工贸办、村镇办负责)
七、加强辐射环境保护,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废源上缴率达100%,辐射工作单位持证率达100%。(村镇办负责)
八、加强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杜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三同时”监管,配合区环保局开展“三同时”验收工作。(村镇办负责)
九、根据市局要求,完成辖区内印染企业环境整治工作。(村镇办、工贸办负责)
十、根据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燃煤(油)锅炉淘汰工作。(村镇办综合执法局负责)
十一、启动实施区域污水系统规划,年内动工建设“十二五”期间污水支管总工程量的30%,完成20%。(村镇办负责)
十二、完善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确保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覆盖率达100%。(环卫站负责)
十三、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农业农村办负责)
十四、积极开展秸杆综合利用工作,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杜绝焚烧现象;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75%以上;有机肥使用量比上年提高10%以上。(农业农村办负责)
十五、巩固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强无公害农、林产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农业农村办负责)
十六、完成“森林鄞州”建设年度绿化任务和碳汇造林项目任务。(农业农村办负责)
十七、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98%以上,生态墓葬覆盖行政村的比率达到100%。(党政办负责)
十八、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清水河道建设,年内完成河沟整治任务8.5公里,并加强管理与监护。(农业农村办负责)
十九、扎实有效开展示范村建设,完成“百村示范”工作任务。(党政办、村镇办负责)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现已全文公布开了,向社会征求各大意见。(新华网10月14日)
应该承认的是,新医改方案凝聚着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及广大民众的智慧,是官智和民智的结晶。新医改方案可谓很全很专业,六大方面二十四条。可普通民众不是专家学者,普通民众即便非常关注新医改方案,恐怕也不大可能字斟句酌地“研究”它。因此,普通民众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吗?到最后,可能也就是少数专业人士提出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征求意见的广泛和深入程度就会大打折扣。
能否在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同时,对此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呢?或者同时一个“通俗版”新医改方案呢?比如,可将方案中的哪一年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归纳在一起,让老百姓一目了然;再比如,可将老百姓从新方案中能获得的利好集中在一起,让老百姓实实在在地看到好处……这样,才能让民众既有兴趣又能看得懂,在此基础上提意见和建议。
方案越通俗,参与越广泛;参与越广泛,方案越完善。事实上,并不是期待已久、广受关注的方案一公布,就会收到有效的意见与建议,应充分考虑到“方便阅读、容易理解”等因素。公布只是满足了公民的知情权,接下去的参与权、表达权的发挥还依赖于“引导”。其中,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是让所有公民能“看得懂”,有兴趣看,这样才会有话说、说到点子上。
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参与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是权利,也是一份责任。政府尊重民意、采纳民智,让民意民智为科学决策服务也应成为政府制定政策制度的常态。但在如何调动民众参与积极性上,在如何激发民众参与兴趣上,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不妨从新医方案的意见征求过程中进行尝试和改革,用通俗的方案吸引民众广泛参与,说不定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能让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的方法方式上的变革,成为今后政府征求意见、民众参与意见的成功样本,那新医改方案便有“意外”之功。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并且严格落实街道干部包居委会,居委会干部包小区制度。并且进入主汛期之前,街道办于7月6日上午,召开防汛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全面分析了今年防汛工作形势,强调已全面进入汛期,要求各居委会要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全面摸排、紧密配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防汛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
各居委会对自己辖区内的低洼地带、老旧小区等进行多次摸排,共排查安全隐患6处,已张贴警示标语,并且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居民安全。
三、加大物资储备,成立应急队伍。
街道办按照县里要求,首先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制定台账,然后确定了物资采购点,确保物资储备充足,为抢险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同时,从34名退役军人中挑选精壮人员成立应急抢险队伍,险情一旦发生,应急抢险队伍迅速到位,全力以赴开展抢险工作。
继续做好了常规消防安全工作:
一、学校领导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段绪华担任,组员有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班班主任,小组制订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校集中了全体师生召开校会,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过板报、厨窗等,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要求每个师生都要熟悉消防安全职责。共同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方面。对学生普及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常识,努力提高学生自防自救能力。
四、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校组织定期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完善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通过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师生的消防法律观念。
五、学校组织对教室、走廊、宿舍等地方的电线、电器、教学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破损的插头插座和老旧的电线及时联系更换。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对校园消防情况自查情况如下:
(1)学校对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消防重点部位,按规定配齐灭火器,作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在教师、学生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将学校的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学校的消防安全自查将也由领导、教师、学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
(3)学校还要继续严禁学生点蜡烛,防止火灾发生;同时班主任要及时教育,将防火、防盗的意识贯穿到平时的常规教育之中。
为贯彻落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通知》精神,增强各企业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我区社会安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国庆节期间对企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是国庆节期间的重大政治任务。特别是现在正直炎热夏季,诱发火灾的因素明显增多。属地企业单位、区属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真抓、早抓、严抓、主动抓”的工作方针,继续保持高度的警觉,切实将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目标,动员各方力量,切实把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国庆节期间我区火情高度稳定。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企业单位,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消防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上半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社会舆论监督、行政责任监察等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常抓不懈。要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要害部门,水、电、燃气等公用设施单位和重要公共建筑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国庆节前,各企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系统监管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在整治火灾隐患过程中,要坚决排除干扰,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该取缔的一律取缔,该停产停业的一律停产停业,该处罚的一律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务必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务必在9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对火灾危险性大、涉及公共安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在9月30日前整改完毕的,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确保国庆节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各企业单位应在9月30日前把本单位的开展宣传培训力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书面上报局安办。
二要认真抓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三合一”所(含营业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情况开展自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落实、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要责令重新组织开展整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本地区“三合一”场所全部整改到位。
三要重点抓好木屋毗连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国庆节前,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木屋毗连区遗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拳整治火灾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企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订本单位、本系统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必要的灭火救援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及时处理事故苗头。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消防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单位,实地调查、熟悉作战对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辖区重点保卫目标逐个、逐类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促使消防队员切实做到职责明确、程序清楚、有序高效;要结合国庆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作战和指挥力量出动调派方案,一旦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务必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实行多点、多方、一次性地集中调派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打好“1+1+10”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四减四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各类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地,重要生态系统得到保护和修复。
具体指标:到2020年底,全街道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到64微克/立方米、10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率提高到60%及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且持续改善;臭氧(O3)浓度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2015年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严格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要求,以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为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街道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部“2+26”城市大气污染强化督察工作。持续大力度整治“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保证清理整治到位,避免死灰复燃现象发生。加大对全街道企业巡查力度,聘用第三方专业结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形成问题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督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做好家居产业集群规范整治,引导企业入驻产业园区和喷漆中心,督促企业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完善环保设施,做大做强铝质家居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强化标准、加强监管、积极引导,建园区、搭平台,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家居产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引导企业做好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和建设项目环评预审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实施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按照宜热则热(集中供热、地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有序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在确保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生产厂区内一律不得出现燃煤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村,积极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加强煤质管理,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提高煤炭集中利用水平。(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市场监管所、供电站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按照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统筹开展车、油、路协同治理和非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鼓励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快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并轨。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集中力量整治黑加油站点。逐步推进非道路机械排放检验和环保标识管理,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公路站、交通安全办、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4.深化扬尘污染整治。严格街道面源污染防控,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秸秆禁烧、各类垃圾焚烧等烟尘污染的监督执法。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各类工地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建立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控。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提高道路机扫、冲洗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5.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完善重污染过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货车运输企业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加强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按清单要求停产限产并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二)深入推进碧水行动
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市系列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污水、除臭水。
1.打好水源地水质保护攻坚战。科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氮、磷、硫酸盐排放控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与处置能力。(环保所、各管理区、水利站、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黑臭水体作为河长、湖长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河道底泥污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多渠道、多方式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水利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振兴,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扎实开展净土行动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1.加快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以耕地为重点,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管理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适时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拆除各类设施过程中的风险管控。(环保所、各管理区、村建办、农业办、林业站、城管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治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卫所、各管理区、农业办、城管大队等负责牵头落实)
3.强化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对以危险废物为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危险废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环保所、各管理区、派出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2020年年底,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环保所、卫生院等参与)
4.打好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开展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攻坚战,强化进口废物加工利用监管。坚决杜绝新增进口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和列入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入我街道。(环保所、各管理区等负责牵头落实)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1.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上级部署,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现有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上级环保督察要求,按期有序退出。(环保所、各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2.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相关问题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森林生态修复与保护、退耕还林还果、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生态建设工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问题,有效提高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水利站、农业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3.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环保所、各管理区、林业站、安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负责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为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做好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对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配合部门要对照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落实)